投書一週產值賣掉一個國家
南嘉生 鐵目生 在昨天傳出國共兩黨已經針對ECFA早收清單有共識,將會在最近簽署ECFA之後,今天自由時報評論早收清單問題則多是負面報導。我們覆核國民黨ECFA官方網站資料,令人深以為憂慮。現在我們從產業面與談判玄機分析目前台灣遇到的狀況。 政府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估計的ECFA效果,將使台灣的GDP增加1.72%(它沒有講清楚是一年或全部效應),若這預測產是事實或接近事實,則ECFA對各產業最終正負面的影響加總將僅是GDP 1.72%的產出增加而已。而且正面產業效果越強,負面產業效果也越強,且正負效果差距越大,產業間的調整所付出的代價越高,調整時也必然導致許多人面臨失業、轉業及其家庭生活調整的困難。從事未列入早收、正面效果產業的勞工就挫在等好了。僅為著1.72%的GDP需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嗎? 其次,ECFA發展過程一直讓我們有政府在欺騙人民的感覺。早收清單還沒確定,就說哪幾個產業要列入,並且強調要在六月簽署ECFA。現在說達成共識了,也不公布正式資料,且報導得知先前馬英九所講要列入早收清單的產業都沒有列入!連早收清單、談判程序都這樣騙,怎麼叫人相信馬英九政府會按牌理出牌? 依此,我們仔細檢討ECFA談判報導,果然暗藏玄機。台灣談判的對手單位是中國港澳台辦公室主任,也就是中國將ECFA視為中央政府屬下特區的協定,意即要將台灣特區化,為何馬英九政府矇懂接受?因此國共會複製中國特區的「香港模式」而設「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就不意外。如此台、中未來續約的走向、內容都要中國中央政府同意,台灣要怎樣發展,就仰賴中國指導,香港變化的軌跡就是這樣。請問中華民國政府還存在嗎?馬英九的總統身份地位被當成甚麼?馬英九以前給我們的承諾,不管是ECFA或其他的,不都要經過中國點頭才成立?ECFA協商基本原則所謂符合「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三原則推動。到底是誰的國家需要?誰的國會?誰的民意呢? 承諾跳票固然不好,但一國總統的承諾能不能實現卻必須由別國政府第三、四級單位的核可才成立,這是個獨立國家嗎?而且還是對自己國家領土有野心的國家!而這樣的總統承諾,你敢相信嗎? GDP 1.72%約等於台灣一週的產值,為著一週的產值讓我們付出這種代價,難道是聰明的策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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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徐世榮 六月八日,苗栗縣政府派出大批警力將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大埔) 預定徵收地完全封閉,禁止老百姓出 入,縣府並請來怪手,直接開入農田,將快要成熟的稻子連根挖起,此舉如同穿腸破肚一般,讓老農氣憤垂淚。消息傳來各界譁然,引 起極大的震撼與憤怒,讓人無法想像苗栗縣府竟然公然祭出如此驚悚的舉動。 這個徵收案,縣府在法律上主要倚賴的是土地徵收條例,尤其是區段徵收相關的條款。然而,我國的土地徵收制 度早就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區段徵收更是問題重重,學界早就不斷地呼籲,希望政府及主政者能夠趕緊修改此不公義的制度,但是 政府至今依舊是不動如山,繼續放任各地方首長及目的事業機關藉此制度來侵奪民地,剝奪社會弱勢者所僅有的資產。 政 府美其名稱區段徵收制度為政府與土地所有權人「合作式的土地開發」,並洋洋得意的對外宣揚這種開發方式政府根本不用出錢,並 可獲得龐大的利益。但是,透過制度的設計,所謂的合作其實就好像是拿著一把鋼刀架在老百姓的脖子上,逼著土地所有權人不能說不。再 者,法律條文雖然有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至少能夠領回的比率,但是,當實際領回時,大抵都是低於這個數字的。另外,未來領回的 土地是座落在哪裡?根本也沒有說清楚。也就是說,土地所有權人能領回多少土地?這些土地的座落位置在那裡?都是未知的。試問,這算是 那門子的合作?換成是您,您會安心嗎? 目前,在財政嚴重困窘之下,地方政府往往與開發公司合作,釋出重要的公權力,將區段徵收及未來的土地規劃工作委外,由民間 公司來操盤。由於區段徵收會創造出許多可建築土地,誰能夠分配獲得這些土地將是最主要的受益者。過往政府曾採取「專案讓售」的方法, 將這些土地讓與給特定開發商,以此來抵付開發總費用,這引起了相當大的爭議。此刻由於財政更是困難,政府宣稱未來將採取所謂的「預標 售方式」來運作區段徵收制度,一般咸信這也必將引起民間相當大的反彈。 我們要嚴正呼籲,在我國土地徵收制度未臻完善之前,政府不應繼續使用區段徵收或其他土地徵收制度來剝奪人民的財產權及 生存權。土地徵收已經造成許多嚴重的社會問題,究其根源乃是我們政府濫用其公權力,不斷地犧牲社會的弱勢,並以此來成就大財團、大企 業及地方利益集團的利益。藉由苗栗大埔及其他許多的土地徵收案(如苗栗後龍灣寶、銅鑼中平、新竹竹東二重埔及璞玉計畫等),都 讓我們看見台灣社會的重大危機。 徐世榮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政治大學第三部門 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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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人之跪------環保意識與意識環保 文 / 莊芳華 (註 : 此文為完整版,原標題如上,開講無將界標題「丟鞋子比跪叩更文明」為主編所下。精簡版發表於6/14自由時報。) 文人的浪漫情懷付諸行動,受到肯定 台灣社會享有大名氣的作家張曉風,日前在眾媒體之前下跪,懇求馬英九,停止將國防部軍備局兵工廠釋出用地,改建成生技園區,為台北市民留一片濕地。 張女士對環境變遷的關懷與付諸行動的熱情,讓執政勢力與開發財團之間私相談妥的案子,資訊能夠公開,讓社會有探討的機會,確實值得肯定。 數十年前,張曉風曾經為文護衛恆春、墾丁附近伯勞鳥的生機,批評台灣民眾燒烤候鳥的野蠻行為;她也曾與影藝人共同發起「許一個有蛙鳴的夏天」,到台北植物園放生蝌蚪,儘管人工放生並不符合生態健康,事後證實這樣的行動只是笑話一場,但是張女士能夠保有文人的浪漫情懷,勇於付諸行動的熱情,是值得欽佩的。況且,台灣的主流媒體,重視這些知名文人的份量,他們的言行、舉動,被視為一種高尚文化氣息,一出手,就受到報章媒體大篇幅宣傳,足以發揮風行草偃的影響力,收效良好。 同樣做環保,待遇不相同 然而,同樣是愛自然、護環境的所謂「環保人士」,多數人的境遇可沒有張女士那麼幸運。早在戒嚴年代,不談爭人權、爭民主,只為了維護生存的環境權,便會遭受國家機器的嚴厲鎮壓。執政勢力,把所有不接受財團與政府收編的人民,視為阻礙社會進步的「反動力量」,在御用媒體的抹黑下,暴民、貪婪、不理性、環保流氓的頭銜,成為這群抗爭者的標籤。政府發動警察進行驅離、逮捕、起訴、司法大刑伺候的例子比比皆是。 現在不談戒嚴時代的黨國體制,容不下任何與國家機器異議的聲音,即便是政黨輪替了又輪替的今天,馬英九執政這兩年來,因為堅持環保理念而抗爭,遭受野蠻傷害的例子,依然不勝枚舉: 環保聯盟理事長陳椒華指出:環保署規範電信業者的「電磁波標準值」,比世界衛生組織所定的標準高出800倍。她擔心到處林立的「電磁波發射基地台」,危害居民健康,因此前往NCC大門前絕食靜坐,靜坐現場不到十人,同樣遭到野蠻驅離,並以違反集遊法起訴判刑二年; 反樂生院拆遷的大都只是一群年輕學生,卻被捉進看守所; 台北縣光復國小家長會長游藝,抗議遠雄集團開發商業區要挖樹,爬到老樟樹上抱住不放手,阻撓移樹,被依妨害公務罪捉走、起訴; 環盟前秘書長何宗燻,因為抗爭行動,身上背負的司法案件,不知多少條都數不清了; 台東釀醋達人徐蘭香,反核廢料棄置,不但遭警察毆打,還遭到便衣人員到製醋工廠「關切」; --------------的環保人士,遭受國家暴力對待的事例,近在眼前、舉例不完。 『進步』的聲音轟隆隆,掩蓋住生態的悲歌 全台灣各個小角落,有不少努力維護環境永續生存的環保人士,面對龐大的開發勢力,呼喊得聲嘶力竭也無效。向來自命台灣經濟發展領航人的政權,為開創所謂的「經濟奇蹟」,好像龐大的推土機與怪手一路往前開挖,沿途無法配合、或者不肯配合的聲音,都被視為進步的阻礙,全數必須撂倒、剷除。開發過程中被侵害的弱勢人權、反對的民意、不同觀點的環境利用價值、生態的永續生機,都必須消滅。「進步」的聲音轟隆轟隆,淹沒了所有不肯跟上腳步的族群,化成自然生態界無法挽回的悲歌。 來自不同人群的民意,馬總統選擇聽或者不聽 如此迫害環保人士的政權,如今能為張女士的環保呼籲感動流涕,證實台灣社會既定的輿情,對這些中國文化大師的「仕人」恩寵有加。張女士為202兵工場「勇敢」發聲,確實「感動」了一大群人。馬英九總統立刻親自致電,從總統、行政院長、內政部長、國防部副部長、中研院院長立刻動員起來,軍方迅速完成簡報作業,舉行大陣仗的現場探勘活動,並且向張女士允諾暫緩開挖。 這樣的「行政決策效率」,堪稱馬政府時代的奇蹟。向來對民意輕忽、對社會動向反映遲鈍的馬政府,這次的「火速行動」,證實張女士的份量。而同樣時間,在彰化濱海地區,有四千多公頃的原生泥灘濕地,即將被八輕石化工業污染,成千上萬的居民,發出求救的呼號,馬政權卻一意孤行,他的行政院長斬釘截鐵說:國光石化案,在六月底以前一定要通過。 張女士寫文章貶損前朝之後,大動作跪求現任總統 愛台灣、關懷環境,幾乎是所有正常人的普世情懷,這樣的情懷,不應該質疑,但是,當個人把自己的情懷,訴諸行動、寫為文字傳揚時,這個人就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而不是自以為浪漫、俠義,就可以交代的。 張女士首先以文化人身份在聯合報藝文副刊上發表文章,以極盡鄙夷的言詞,貶損「前朝」的決策。 她說:近20年來的台灣總統好比強盜。她說:從豬頭老李(指李登輝)、承珍氏夫人的陳代總統、領軍火商炸藥獎的醜臉李遠哲、模特兒兼財神爺的邱義仁-----,在張女士的文字當中,這幫人都是今天台灣環境災難的罪魁禍首。 她以如此尖酸刻薄的言詞羞辱前朝人物之後,就大動作「跪求」當今決策者馬英九,還說要向大財主郭台銘行三叩首,似乎期望國民黨的馬英九成為彌補李登輝以降、民進黨執政二十年以來罪孽的「聖君」。 丟臭鞋子比跪叩更文明 在民主化的社會,公共議題有爭議是難免的事,公開的資訊、合理的論辯,是取得決策平衡的不二法門。公眾議題出現嚴重爭執、對立,或者弱勢對抗強權、理性無法溝通時,「修養」往往擺一邊,抗爭者會往目標者的臉上丟臭鞋子、砸奶油派,都算「平行對等」的表達。而跪、叩這種舉動,原本是傳統「後生」對「先祖」的禮儀,在華人群的文化習性,卻常為了某些期望目的,以卑屈的「跪、叩」舉動,來訴諸「權勢者」注目。意味著所「跪求」的「目標」,具有無上威權勢力,值得俯首。 張女士對於,台灣人政權居然領導台灣二十年這個事實,簡直忍無可忍,以致於言詞中充滿無法抒解的仇恨。卻以「下對上」的跪叩行為訴諸今日的權威者馬政權,隱含了民智未開、民主修養不足、對統治勢力卑躬屈曲的封建思維。在我看來,西方一些「沒修養」的抗爭者,顯然比張女士的跪叩文明多了。 張女士說:近二十年的總統是強盜,那麼二十年以前的總統是什麼呢? 水泥、石化工業,是國民黨政權扶植的重要企業。 國民黨統治台灣之後,所推動的經濟發展政策,不外扶植水泥業與石化工業。最早向蔣家政權宣示效忠的辜家企業,獲得國民黨的扶植,於1950年創立全台灣第一家上市公司「台灣水泥」。以水泥業作為經濟發展的起點,往後陸續大規模的水泥工業誕生,在政府的優惠鼓勵下肆無忌憚,刨開山脈、運走土石、煅成水泥、大興土木、炒熱房地產生意,從鄉村到城鎮、從平房到高樓、從山巔到出海口、從水壩到河川渠道,全被水泥封鎖,成就了今日台灣水泥堡的景象。 王家的石化工業於1953年成立,直到今天,這個高污染、高耗能、高排碳的石化業,仍然獲得國民黨政權的優惠扶植,一輕、二輕、--------七輕、到國營國光石化八輕廠,把整個島嶼西海岸的優質泥灘地幾乎全部佔據。 政權優惠融資財團,空頭財團照樣貸得大筆資金,開發資本源源不絕。填海造陸、抽沙補溏,築水泥壩堤、搶農業灌溉用水、吸乾河川水源、造成地層下陷、讓濱海漁村長年泡在鹽水中。 後國民黨時代,馬政府執政兩年,依然毫不節制,舉債已達九千億,花出去那麼多錢,還是用來繼續推動石化工業,叫人民如何期待台灣會有「黃金時代」的來臨? 台灣山林開發史上最無法無天的階段在1950到1970年間 台灣最重要資源在山林。覷覦台灣山林,是每一朝代政權不可免的罪惡。但是台灣山林開發史上,最囂張、最無法無天的年代,還是國民黨掌權的1950至1970年間。 蔣中正贈勳孫海(台灣農林公司創始人),並譽為對台灣經濟發展有功勞的林業鉅子。孫海家族企業取得政府授與的「合法伐木權」,招募民工與退除役官兵好幾千人,修築深入中央山脈的林道,貫通阿里山林場、太平山林場、大雪山林場、巒大山林場、斧鋸遍及台灣島各大原始林區。林務局是配合伐木鉅子攻陷山林的決策單位。 林務單位與民間財團,聯手殺伐台灣山林的狂潮,從五0年代到七0年代,短短一、二十年,也就是政府追求經濟奇蹟的所謂「林業極盛」時期,原始林悉數被砍伐夷平,種下往後土石流災難的肇因。 南投縣政府出版的「南投經建」一書中有這樣一段報導: 「在政府的許可下,咱們砍掉四千三百六十萬五千立方公尺的森林,用載重(原文「重」字是否應改為「材積」?)十五立方公尺、車長十公尺的運材車,需要200多萬輛車來拖運。若車車相接,全長可達約三萬公里,足足可繞台灣全島25圈半。這數目是政府許可的伐木量,不包括無法估算的盜伐量。」 運材卡車如何往中央山脈深入?千年巨木如何被一一分割再運送出來?冒著白煙的蒸汽火車,如何把土地億萬年孕育的林木運出山,銷售國外?大肆砍伐的時代,隨著山林資源的枯竭慢慢止息,但是一切後患才剛剛上場。回頭看這一段山林的血淚紀錄,年年橫流的土石,就是土地對人類的控訴。 一切開發,都是為了奉行反共大業 1956年,為奉行反共戰略需求,替台灣海峽的危機,預留一處從太平洋撤退的通道,上萬中國大陸退居台灣的官兵,在蔣經國的動員令下,開挖橫貫公路。他們用血肉之軀挑戰自然險阻,曾經有兩百多位官兵,因而身亡葬身山野,終於四年的時間打通中央山脈地層,從台中橫越台灣島的肚腹,直貫花蓮。這個偉大工程,成為蔣經國政權宣揚人定勝天的典範。 但是,往後年年土石崩塌,從未停歇,道路老早就已經不通了。蔣家政權為了安置退輔官兵的生計,把經濟發展目標移到山頭,鼓勵農業上山,梨山、清境、武陵農場於焉誕生,農藥、化學肥料,從平原送上山,長年污染了河川的源頭。接著「新中橫」、「南橫」、「北橫」,也都在「繁榮經濟」的理由下開發。數年來,為了應付不斷崩塌,不斷修補的工程,整治經費年年升高,30億、40億、50億……依然一場比一場更大的災難形成。 山岳不會同情人類的自大和愚蠢,不斷變動、不斷崩塌的事實還會隨歲月繼續上演。 台北市的原生埤塘,是如何成為火砲彈藥廠的? 張曉風如此關懷202兵工廠場區的未來變遷,是否也應該去探究它的過去。自然寫作者劉克襄查核過1904年的台灣堡圖,顯示目前202兵工場爭議地區,原先是三重埔埤的中心位置,與其他周邊的埤塘相連通,負責南港地區的農業灌溉用水,水塘面積廣大,具有調節水位的功能,在1974年以前,仍然是與四分溪相連接。 軍方進駐此地,設立大口徑火砲彈藥兵工廠以後,傾倒廢土、鋪水泥,掩埋掉半個埤塘,加上往後陸續開發的工程、侵吞濕地,成為今日滯洪池的樣貌了。 這個為了「反共」這樣虛妄政治口號而設立的兵工場,隨著馬政權親共、投共政策,必需取消軍備而釋出土地。夾在台北市精華區的這塊土地肥肉,嗅覺靈敏的財團最敏感,虎視眈眈。中研院以建設「生技研究中心」的美名,踏出土地釋出的第一步,接著群狼都可以蜂擁而至了。 一個環境關懷者,審視環境變遷史實,追究環境正義的禍首,應該從生態、地理觀點著手,如果張曉風女士可以無視於1949年以來,假借一個「反共」名號,開山挖海、抽乾濕地,以發展軍權統治勢力的政權,都不算環境罪過,而只有在李登輝主政時,決定釋出已經趨近乾涸的兵工廠園區政策,才算生態殺手,這是怎樣的文人邏輯啊? 經營者心態,關乎生態變遷的命運 歷經多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勝盟國在1951年與日本簽署「舊金山合約」,世界各個國家脫離國際間相互糾纏難解的戰亂痛苦,終於各自追尋自己國家前行的道路。 時間的軸線只能往前,無法回頭,但卻非常公平的拂過世界每一個角落。這超過五十年時間的發展,在各個不同地區,因為決策者意向不同,發展路線不同,社會價值觀也不一樣。例如中國,可以為了追求資本經濟的大開發、大躍進,不惜壓制人權、也糟蹋了大好環境;但,也有例如紐、奧等國家,意識地球萬劫難復的危機,體認「好環境」才是國家的重要財富,全民致力減少污染,不再追求「好看」的經濟數據。而五十年的台灣社會,受制於執政者一切以「反共」為目標,不計後果榨取台灣環境資源,儲備反共能量之後,轉而又對中共投懷送抱。 今日回看這一段歷史,雖證明反共或投共都是一場時代的虛妄笑話,但台灣的發展方向卻因此嚴重扭曲,傷害福爾摩沙原本的優美特質了。 地層下陷是日復一日的進行式、冰山溶解也是逼近眼前的危機,地球終將毀滅的預測,是難以挽回的宿命嗎?政治史實、環境變遷史實,若不去細究,我們希哩呼嚕、睜眼閉眼也就過去了,但是,我天生個性剛稜,總堅持相信人世間是有基本公道存在的,即便是世界末日就要來臨,也要把事件的來龍與去脈,追個起碼,把公道是非釐個清楚。 究竟是怎樣的一種時代背景?究竟是怎樣的經營者心態?會以如此不顧後果的「瘋狂」行動開發台灣?當年所種下的因,今日所開出來的果,是台灣的興旺生機還是大地夢魘的肇端?做為環境關懷者,可以用自我的意識型態,把這一筆爛賬全勾銷嗎? 令人傷心的環境現實,難道是台灣人一定要承受的宿命嗎? 最近,台灣大學環境污染與科技控制中心研究團隊分析稱:台灣環境的負荷壓力,居全球之冠,能源消耗密度居世界第一。 水泥、石化、污染、崩山,這樣令人傷心的環境現實,難道是台灣人一定要承受的宿命嗎?早年的治國決策者,如果不是一心一意為「反攻大陸」而打拼,把撮爾小島當做「回家鄉」的暫時跳板,不顧後果開發;那麼,自然生機如此旺盛的台灣環境,會淪陷得如此快速嗎? 早年的治國決策者如果有他鄉是故鄉的情懷,用柔軟的心呵護這塊永續家園,福爾摩沙寶島自然也會以最清明優美的面目,回饋我們這些住民。台灣今日的面貌,國民黨沒有責任嗎?但是,張曉風不但不質疑,還一再感激,而把台灣環境的災難全數歸罪李登輝執政之後的二十年,這是怎樣的意識偏峽啊? 光是為了執政者一個不負責任的政治口號,整個台灣的發展就變了質,反共復國害台灣五十年,那麼現在馬政府想把整個台灣的發展方向納入中國框架的ECFA合約中,又會傷害台灣到何種程度? 民意的聲音,馬政權選擇想聽的聽,想不聽的就不甩,一意孤行到底。而這就是張女士所寄予期待、跪求的領導人啊。 仍然祝福張女士所維護的202兵工場綠地,在馬政府配合下得以保存。但更期待她轉個身看看台北市以外的台灣,看看中科三期雖然在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必須停工時,工程仍然繼續在進行。彰化濱海地區,中科四期、國光石化案子,也在行政院長的催促下,轟隆轟隆往前直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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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南嘉生、鐵目生 為要人民支持ECFA,馬英九政府有關ECFA的官方網站「請支持兩岸經濟協定」(http://www.ecfa.org.tw/intro.aspx)卯盡全力強調ECFA的好處,但那些好處看來,僅「整體經濟成長率將增加1.65%-1.72%、總就業人數將增加25.7-26.3萬人,對總體經濟有明顯正面效益」或可成立,其他都是不切實際的論述。例如「領先競爭對手國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勢」、「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樞紐」及「產業運籌中心」等等,我們只要看與中國簽署類似ECFA,甚至比之更優厚條件的CEPA,香港有沒有辦法達成這樣的目標就知道了。屬於中國的香港,尚且沒有辦法,憑甚麼說台灣有辦法呢?也就是說這些好處僅是馬英九政府的過度樂觀預期,或者是拿來純宣傳的而已。 即令是「整體經濟成長率將增加1.65%-1.72%、總就業人數將增加25.7-26.3萬人」這樣的好處,也僅是半官方研究單位的中華經濟研究院敢替馬政府背書的極限,假如不是在馬英九強勢硬推ECFA壓力下,會不會有這樣「高」的數字還未可知。然而就算是這樣好了,以台灣國內生產毛額(GDP)3790億美元的「1.65%-1.72%」來推算,他僅能增加62億到65億美金之譜,而且這個數字到底是每年有這樣的成績?或者ECFA僅有這樣的效應呢?研究報告並沒有講清楚。想想我們國家每年都花費千億以上的經費在國防、外交上,不就是為了台灣的主權獨立嗎?現在卻輕易拿來交換65億美金,你不覺得太虧了嗎?而且想不到馬英九奮鬥兩年最想要達成的經濟成就僅在追求65億美金的經濟產值! 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強調台灣與美國可以恰簽FTA,根本不需要先有ECFA,也不需先得中國同意。而且,美國也準備在年底恢復「台美自由貿易協定」(Taiwan-US FTA)的談判。我們在想如果台灣將努力與中國簽署ECFA的精力改在對美談判,到底如何? 按過往數十年的經驗,台灣經濟發展都是以拉近美、日為主,吸收他們的技術、資本,然後生產之後又將成品、半成品輸往美、日市場。這種方式不管稱之為產品循環論或者雁行理論,都是靠近先進國家的發展模式,不是接近比自己落後的國家,台灣、中國也不例外,台灣每一次的產業升級不都是這樣嗎?現在台灣若與美、日簽署FTA,不僅將關係拉的更近,也讓美日的企業家、金融投資者更瞭解台灣,如此對台灣匯集國際資本、技術升級更容易,當然對台灣的產業升級助益更大,接近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既可以得到較多的利益,又不損失國家主權,何樂而不為呢? 從台灣加入WTO的經驗來看,當得到國際肯定之後,中國也就接受。台灣要參加採共識決(只要有一個先加入的國家反對,就不能加入)的WTO時,也遭到中國百般橫阻,然也因台灣的實力與努力,最後終於成功的加入。FTA屬於WTO體制下的協定,但他僅需要簽約雙方同意即可,其難易度與WTO不可同日而語。為何我們可以進入比較困難的WTO,竟然無法突破相對容易、也僅涉及台灣與其他個別國家間的貿易協定呢?這應該是馬英九「不為」之故,而非「不可為」而勉強接受中國ECFA的安排吧? 這是我們批判ECFA官方網站,寫完「從ECFA官方網站資料批判ECFA」的心得。 (「從ECFA官方網站資料批判ECFA」是我們對政府有關ECFA的說法逐條詳細批駁,共37頁。張貼在http://newtalk.tw/blog_read.php?oid=852網站)(作者,南嘉生:國內大學副教授;鐵目生:美國大學、經濟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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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ECFA與MOU 金融服務業納入「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好處為何? 【答:】 1. 由於兩岸金融市場存有結構性差異,無論是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幅度,或是金融機構的家數、資產規模,均有極大的差距,所以兩岸金融市場開放相互進入的條件,必須有衡平性的考量,雙方應依據「加權對等」或「實質對等」的原則進行協商,才能創造互利雙贏的結果。大陸地區對外資金融機構市場進入門檻的限制、業務經營的限制,已構成我業者在大陸地區展業的障礙,有必要透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談判來加以排除。 2. 此外,由於兩岸都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各有其對金融服務業市場的開放承諾範圍,為符合WTO精神,雙方未來如就市場進入議題進行協商,大陸方面允諾僅授予我金融業者之優惠措施,應該納入「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或其後續協議,才能豁免適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最惠國待遇」原則,實施獨惠我方之開放措施。 (以上內容由行政院金管會提供) 評論: 根據WTO平等互惠的精神,若「大陸地區對外資金融機構市場進入門檻的限制、業務經營的限制」的作法會造成「我業者在大陸地區展業的障礙」,則其他國家不也是這樣,為何其他國家不會抗議,而台灣會抗議?若「有必要透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談判來加以排除」,則依照WTO的精神,其他和中國簽訂ECFA的國家就可以享受這樣的待遇,請問ECFA和FTA是甚麼關係?會不會ECFA是另一種國內法的協定呢?使得涉及國外法協定的FTA無法適用?若是如此,那不坐實在野黨對國民黨的指控,矮化主權、出賣國家?所以「為符合WTO精神,雙方未來如就市場進入議題進行協商,大陸方面允諾僅授予我金融業者之優惠措施,應該納入「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或其後續協議,才能豁免適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最惠國待遇」原則,實施獨惠我方之開放措施。」他畫龍點睛的告訴我們,ECFA不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也不是FTA,而是一國之內的協定,不然它怎麼「豁免適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最惠國待遇」原則」呢?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有何不同? 【答:】 1. 兩岸MOU主要是針對兩岸金融監理機關進行資訊交流、資訊保密、金融檢查、持續聯繫等合作事項的書面文件,並不涉及市場進入議題。而ECFA主要是有關兩岸在貨品與服務貿易的市場開放項目、投資保障,以及其他與經濟合作相關的議題。因此MOU是與兩岸金融監理機關間的合作事項有關,ECFA則是與兩岸間市場進入、經濟合作等議題有關,兩者的功能不同,但皆有於適當時機簽署的必要。 2. 簡單地說,金融MOU就如同球賽基本入場券,兩岸簽訂金融MOU後,我國金融業者即可依據中國大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入會承諾條件進入大陸市場。但進場後能否在包廂以較佳位置觀賞球賽,也就是替我國業者爭取更佳的經營條件,要取得超越中國大陸WTO入會承諾而獨惠我方的優惠措施部分,則必須等ECFA簽署後,中國大陸才能在不違反WTO「最惠國待遇」的原則下,實施開放措施。 (以上內容由行政院金管會提供) 兩岸在協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金融業議題時,金管會的立場及規劃方向為何? 【答:】 1. 由於部分中國大陸金融業者已公開表達有意願來臺設立分支機構,所以大陸也可能會將「金融業」列為ECFA協商議題,並要求我方對中國大陸履行我國在金融服務業的WTO入會承諾。 鑒於兩岸金融業市場開放幅度落差甚大,且金融業為關鍵性產業,對經濟安全及社會安定的影響甚鉅,故雙方應依據「加權對等」或「實質對等」的原則進行協商,才能創造互利雙贏的結果。 (以上內容由行政院金管會提供) 結後語 馬英九政府的邏輯是要進入中國,才有希望,才能和世界經濟接軌。他忘記幾個重要資訊,總歸結論:不是一廂情願,言過其詞,就是不實之言。 這一個網站是官方網站,撰寫這些內容相當程度代表政府對ECFA的態度與認識,所以他的內容必然是官方對社會的正式講法,因此撰寫這些資料的人都是這一方面的專家,或者必須經過這一方面的專家、且是高階官員認可才能張貼上網。看到這樣的資料,我們不可以用一般網站資料去看待,而是以政府確認的態度去看待。 然而各位看他們所寫的內容,看不到政府官員應該要有的負責任態度,僅是相當有技巧的巧辯。一個有一般邏輯訓練的人,即令他沒有接受過國際經濟,甚至基本的經濟學訓練,都可以發現這其中有太多問題。不只有些地方邏輯不清楚,而且在重要地方閃爍其辭。這不是政府官方網站應該有的狀況,我們不認為他們的能力僅有這樣,或許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是:另有隱情。然而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政府實在應該提供更正確、清楚的資訊給社會大眾。 中國到底是不是台灣的敵對國家?光從中國對台灣依舊有領土野心就可以判斷,不需要訴諸以往國民黨給我們那種「消滅萬惡共匪」的政治訴求.任何一個國家面對這種有領土野心的國家都當作敵對國家或敵意國家在處理,絕對不會友善看待這樣國家的官員,更何況是政策。官方處理與中國關係,竟然比他和一般友善對待我們的國家還友善,這種態度令人很困惑。 國家官員在處理國家對外貿易關係時,在相當程度上是政治優先於經濟。因為經濟談判成敗固然涉及到自己的業績,但忽略來自政治高層的政治指示原則就不僅所有的財經政策會被否決,連自己的官位都出問題。因此財經政府官員的態度相當程度顯示政治高層的意思。 各位注意ECFA推動目的的第一條:「要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目前雖然兩岸都是WTO的成員,但是彼此之間的經貿往來仍有許多限制。」哪一些限制呢?若是純經濟問題,依照WTO的方式處理就可以,所以那些限制是非經濟限制,特別是政治限制。因此,現在簽署ECFA要突破的,基本上不是經濟上的經濟限制,而是經濟上的政治限制。「突破政治限制」就不是財經官員能決定的問題,ECFA簽與不簽乃是由政治決定,不是經濟決定。ECFA歸類為經濟協定,根本是錯誤定位。前文隨後所提避免「邊緣化」及「國際化」,乃是從第一點發展出來的說詞,不是經濟角度的問題。他在講「邊緣化」時強調「自由貿易協定」(FTA),但他在與中國簽署ECFA時,就不談FTA,這是他玩弄名詞的手法。若別人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可以簽署FTA,為何政府官員在與其他國家簽訂相同貿易協定時,不能簽訂FTA呢?這樣的句型是:別人簽FTA,所以我們也要簽,但簽甚麼呢?他故意漏掉,而這是重點。或許讀者認為你我都知道中國的態度,所以這裡不用講,大家都知道。這是錯誤的。政府官員在涉及到政府態度的論述時,不可以假定人民都知道,所以不說,而是要堅持,表達政府的立場與態度,如果他不說,等於對外宣示政府的態度軟化、準備轉換。 隨著「邊緣化」後面的「國際化」則是故意混淆視聽。台灣經濟早就國際化了,在蔣中正後期、蔣經國時期,台灣對外貿易範圍之廣、種類之多已經聞名全球,而且他的貿易國際化,也就是所說貿易對外依存度,早在蔣經國時期就是非城市國家(像新加坡就是城市國家,一個城市就是一個國家)中依存度最高國家前五名。如果台灣的經濟沒有國際化,那全世界大概還處在經濟嚴重壁壘時代了。台灣需要國際化嗎?反而台灣與中國簽訂ECFA之後,整個經濟被捲進中國,形成更大的危機,更大程度的非國際化。就這一點,馬英九比蔣經國差很多。1980年代中期,台灣對美出口超過30%時,蔣經國就強調要分散出口市場,避免過份依賴某一個國家。美國尚且是對台友善、全世界最大市場、台灣技術、資金、進出口最大市場,蔣經國就強調分散市場,為何宣稱有國際觀點、又到西方社會接受高等教育的馬英九不懂呢? 關於ECFA的真實內容。誠如我們的批判,為何不能先和其他國家簽訂FTA,而是強調要和ECFA平行進行呢?也如在野黨立委要求ECFA談判代表,在ECFA談判內容中要加上中國應協助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FTA,甚至退一步說,要中國承諾不妨礙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FTA,中國代表都不肯。那許多人擔心的問題依舊存在。台灣就是因為中國阻礙,所以不能參加其他東協加X的協定,也因為這樣,才出現馬英九認為和中國簽訂ECFA是解決之道之一。現在中國已經明確表示:他們政策不變,依舊阻擾(2010年6月10日),我們與中國簽定ECFA最重要的意義都不存在了,為何還要談ECFA呢?簽完ECFA,他們想要的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特別是政治利益)拿到手了,我們得到甚麼呢? 退而申論,若簽訂ECFA,對台灣經濟發展會不會如馬英九政府所宣稱那樣更好?我們不同意。國際談判是設定對方會做出違背自己利益的行為,才會出現雙方要白紙黑字寫清楚,避免以後利益衝突的糾紛。當台灣與中國簽訂ECFA之後,中國所有誘使台灣簽約的善意都將會收回去,不會持續維持,更不用說加碼,這時馬英九政府對人民講的話都會跳票。 馬英九政府的另一個缺點是:只說對他有利的話。依照前例,馬英九政府說簽完約之後,台灣有多少利益,但他沒有說簽完約之後,有多少中國商品會進入台灣市場,導致台灣嚴重失業?他也沒有說當台灣已經將市場奉獻出去之後,台灣與其他國家要簽約時,中國出面阻礙,馬英九政府會以怎樣的態度處理?損失與其他國家簽訂FTA的好處,真的能補足簽ECFA的好處嗎?以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出來的那些GDP增加的些許好處,我們有信心說簽ECFA決定是失敗的。 關於答客問部分。我們認為僅是重複前述介紹部分的一些爭議而已。最簡單的反駁是:簽訂ECFA所增加的GDP恰恰證明不應該簽訂,特別是以國民黨為主體的馬英九政府。各位只要比較台灣與日本斷交、退出聯合國、與美國斷交對經濟的衝擊,那種對台灣當時GNP或GDP(當然政府計算國家產值是用國民生產毛額(GNP)不是國內生產毛額)都遠遠大於與「萬惡共匪」簽訂ECFA的影響,更不用說他們對人民的政治、社會衝擊。為了蔣介石的面子、所謂的「漢賊不兩立」的政治面子,都可以讓經濟有那麼大的衝擊,現在國民黨馬英九政府又為何為那麼少的GDP成長率而和萬惡共匪握手和談呢?更不用說降匪、附匪了!他後面提到的FTA沒有公投一事,那是邏輯笑話。如果馬英九政府與中國簽訂的是自由貿易協定(FTA),不是ECFA,那麼他那樣的說法是可以拿來相提並論,並且有資格進一步批駁民進黨、台聯的質疑。但馬英九政府與中國簽的是ECFA,不是FTA!兩個不一樣的東西怎麼可以相提並論呢?就像縣轄市的市長也是市長,直轄市市長也是市長,我們不能因為都叫做市長、地方首長,就說兩者地位相同,要享有相同地位,參加行政院院會。 至於金融問題,金融事業的借貸不是企業自有資金與借款人之間的關係,還涉及存款人的權益問題。若有借款人借款不還,所產生的危機不只是該金融機構虧損,而且可能是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受到影響,進而影響所有存款人的存款信心。所以金融業的經營理念不是賺錢優先,而是安全第一。中國金融業的奇特借貸行為及借款不還方式,已經被國際金融業視為值得注意、警惕的地方。有官方、國際經貿法規保護的西方先進國家的金融業者尚且不一定敢貿然進入中國市場,台灣這些比較嫩的、經營經驗不如西方國家、金融保護措施差又比較沒有國際經貿法規保護的金融業者,又憑甚麼可以縱橫中國金融業呢? 總而言之,馬英九政府安排推動ECFA,除非另有政治意圖,主要是要通過ECFA,促進台灣與其他主要貿易國,如美國、日本、東協各國,締結FTA。其次是通過ECFA,談判減低關稅,促進台商在中國「公平」競爭。其他衍生出來的理由都是次要的。這些次要理由,即使短時期對台灣有利,如果考慮到來者不善,對台有領土野心;而即使沒有,如果考慮到貿易的互惠原則,中商也會在台灣「公平」競爭,利弊相抵,甚難確定。現在中國已明白表示反對台灣與其他各國簽定FTA,而我們也指出關稅只是生產成本的一小部分。競爭還是取決於其他成本,關稅不足以換取台灣的主權獨立。因此我們認為此時沒有與中國簽屬ECFA的必要。 如今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也指出,世貿組織(WTO)會員之間,有權力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不需先有ECFA,也不需先得中國同意。而且美國也準備在年底恢復「台美自由貿易協定」(Taiwan-US FTA)的談判。因此,當務之急馬政府應該儘速恢復與美國(及新加坡)已經交涉談判多年、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協定(FTA),不應該在拘泥於明顯是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問題重重的ECFA。這樣才是台灣永久生存持續發展之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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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東亞自由貿易區逐漸成形,倘我國仍未能參與,出口產業的競爭力及優勢將完全喪失。 評論: 參與?中國已堅決反對台灣「參與」,ECFA是一條死路。 已經有許多論文討論出來,例如台灣智庫在「ECFA,不能說的秘密?」中,也提出他們估算的一些數據,這些民間推算出來的結果,與政府提的頗有出入,政府必須清楚說明白。舉例來說,在其網站所提「有關報載「出口減稅三千億 攏是假」之說明」(http://www.ecfa.org.tw/ShowNews.aspx?id=1028),該網頁:「有關總統指出簽署兩岸經濟協議可以讓我國出口產品繳給中國大陸的關稅省近新台幣三千億元一節,係以2008年中國大陸海關統計我國對中國大陸出口值約1,000億美元,直接乘上現行中國大陸名目平均稅率9%,計算出大陸對自我國進口貨品課徵關稅約為90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3,000億元。而中國大陸對自我國進口貨品所課徵之關稅實際金額,仍須以其發布之數據為準,由於該數據並未對外公布,故僅能以推估方式進行估算。」這種講法值得分疏。到底台灣出口到中國產品多少,會有多少稅額,既然都知道哪些東西,只要清查數量,乘以稅率就知道了。這些關稅產品及稅率在國際上都是公開的,政府有那麼多的人力,也可以找到台灣出口到中國的產品、數量,竟然不推算精確數字,而以概略值,這不僅是失職,甚且是意圖混淆視聽。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已經點出許多出口產品根本是免稅的電子產品,又有哪一些東西的稅率是多少云云,連民間智庫都能做到這樣的精確性,想不到政府單位還做不到?更進一步說,連馬英九政府的經濟部長尹啟銘在批判陳博志時已經說出國際資訊科技協定(ITA)簽約國的電子資訊產品關稅為零的事情,而根據訊息,中國資訊產品在2005年全部實行零關稅。結果馬政府竟然敢把推測2010年,若簽定ECFA的關稅影響以上述平均稅率9%計算,拿這種明顯有造假嫌疑的數據給總統,以世界政治運作的常規,這樣的部門首長早就被革職下台了! C. 中國大陸積極與各國洽簽FTA,我產品在大陸市場競爭壓力日增。 評論: 中國要和誰簽?何時將會完成?一如蔡英文主席所說,國際談判FTA經常耗費時日,很多恰簽的FTA都是兩國FTA的某一部分完成談判,不是全部。這也是我們所認知的。因此中國和誰簽?已經到怎樣的地步都是重要且必須的資訊,不能隨意一句「中國大陸積極與各國洽簽FTA」,就要台灣與中國簽ECFA。即令中國要和台灣簽FTA,依據台灣與中國在政經方面的「特殊國與國的關係」,我們也會重新檢討政治對經濟的影響,仔細評估。但迫切且真實的問題是:國民黨有要和中國簽FTA嗎? D. 東亞各國持續積極洽簽FTA,我未能參與東亞區域經濟整合之負面影響,在未來10年將進一步擴大。 評論: 這是對的。但是ECFA也不能讓台灣”參與東亞區域經濟整合” 。 兩岸洽簽ECFA,促使台灣經貿行情看漲? 【答:】 1. 尋求與各國洽簽FTA向為經濟部重要工作,目前我國已成功與5個國家簽署FTA,並與多個國家進行經貿議題諮商。 2. 自馬總統上任以來,兩岸和平穩定發展,已經獲得美國、新加坡、歐盟、日本、澳洲、紐西蘭等重要貿易夥伴之肯定,對我推動相關之工作應有助益。 評論: 這和ECFA有甚麼關係?重要貿易夥伴之肯定? 戰後台灣的經濟發展,已經授到世界貿易國的「肯定」,無須再由ECFA來肯定,我們要的是正式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往來,但中國明確反對。如何能「應有助益」呢? 3. 目前各國多以觀察未來兩岸關係和緩之進展情況,決定與我國之互動,近來不少國家曾表示,兩岸推動經貿關係正常化,將有助於和我國加速洽談雙邊FTA。因此,合理的研判,推動ECFA可催化我國和其他國家洽簽FTA。 評論: 「將有助於和我國加速洽談雙邊FTA?」 這是推動ECFA 的主要理由。中國已表明堅決反對。馬英九政府這些堂皇說詞,一旦簽定ECFA,被中國卡住,以馬英九政府目前的做為與展現的能力,又能奈何? 4. 現階段經濟部除致力推動與大陸洽簽ECFA外,亦同時要打開台灣在國際間的經貿連結,推動與友好的貿易夥伴洽簽FTA或雙邊貿易協定。 評論: 這僅說明你們除了ECFA之外,還有做事情,並不能說明甚麼。實際上,目前台灣對外簽署FTA最大的危機來自中國干擾,如果和中國簽議ECFA之時,也取得中國不干擾,甚至支持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FTA,才有意義的。 兩岸簽署ECFA,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的薪資水準是否將被中國大陸十三億人所平均? 【答:】 1. 所謂「要素價格均等化」理論,主要是假設各地的生產技術相同,而且生產同樣的貨品,藉由貿易的市場力量,將使各地同樣的貨品價格趨於一致,同時也會使各地的同一種生產要素的價格趨於相等。 2. 經濟部對台灣經貿發展的新定位,包括引導台灣從高科技產品供應鏈的製造中心,走向全球創新中心,將科技創新政策納為經濟政策的最優先部門,以科技與產品創新作為提升生產力及競爭力的主軸,藉此創造我國部分產業對中國大陸的技術領先,有效切斷要素價格均等理論的連結因素,繼續維持高工資的市場競爭力。 評論: 「經濟部對台灣經貿發展的新定位,包括引導台灣從高科技產品供應鏈的製造中心,走向全球創新中心,將科技創新政策納為經濟政策的最優先部門,以科技與產品創新作為提升生產力及競爭力的主軸,藉此創造我國部分產業對中國大陸的技術領先,有效切斷要素價格均等理論的連結因素,繼續維持高工資的市場競爭力。」任何一個國家都在做這樣的事情,與有沒有簽訂ECFA是沒有關係。而前述那麼多,一大堆都是「預期」、「想要」的說法,假如這些能夠實現,那也不需要和中國簽訂ECFA了。若這些無法實現,簽訂ECFA就讓台灣的工資、弱勢團體陷入經濟更難以維持生活的困境中。<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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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兩岸簽署ECFA後,除可持續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建立兩岸?定的經貿合作關係、開啟兩岸良性互動機制外,亦可強化台灣在國際產業鏈的地位、提供台灣產業永續發展的新契機,更有助於推動台灣成為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營運樞紐、台商營運總部。因此,ECFA也是進一步將台灣經濟推向全球發展之動力。 評論: 1.「持續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建立兩岸?定的經貿合作關係、開啟兩岸良性互動機制外」。。,良性互動已有很多年了﹐沒有ECFA也有這些效果吧。但「經貿合作關係」若需要政府出面,是兩國之間的關係?還是不是兩國之間的關係?這是重點。 2.「更有助於推動台灣成為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營運樞紐、台商營運總部。因此,ECFA也是進一步將台灣經濟推向全球發展之動力」我們認為ECFA是鎖國,削弱「台灣經濟推向全球發展之動力」。這些前面都已經批駁,無須重複。 兩岸洽簽ECFA後,是否會加深台灣失業問題? 【答:】 1. 馬總統已承諾不會開放大陸勞工來台,行政部門必會遵循馬總統承諾,因此,兩岸簽署ECFA後不會開放中國大陸勞工來台。 評論: 君不知「讀我嘴唇,我不會增稅」的故事嗎?在我們相信這個承諾之前,必須先讓馬英九及馬英九政府解釋他們在總統大選時所做的一些承諾,為何後來都跳票?只有先讓人瞭解他們之前承諾的實踐狀況及解釋,我們才會繼續聽他講的新承諾。行政部門這一邊講的很有技巧,「馬總統已承諾不會開放大陸勞工來台,行政部門必會遵循馬總統承諾」,若「馬總統又承諾會開放大陸勞工來台,行政部門必會遵循馬總統承諾」。當馬英九的承諾沒有價值時,行政部門所講的話當然沒有價值。 2. 政府推動ECFA,係為確保台灣廠商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公平的競爭地位,避免國內廠商因面對不利的競爭環境而被迫外移,不僅企業投資設廠可以根留台灣,更將吸引跨國企業來台投資,因而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帶來的效益將普及多數產業、業者及勞工。 評論: 1.「係為確保台灣廠商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公平的競爭地位」,何來的國際市場?精準的講是中國市場,不是國際市場。 2. 「不僅企業投資設廠可以根留台灣」,這些是對的,但他沒有提到ECFA也讓國內市場面對中國廠商的競爭。 3. 「更將吸引跨國企業來台投資」,他的另一個效益是已經來台灣的外商到中國去投資。 3. 由中華經濟研究院學理評估可獲得印證,目前台灣約有1,010萬的總就業人數,簽署ECFA後可望增加25.7萬人~26.3萬人。 評論: 這在前面也討論過了,當政府說要尊重民意時,中華經濟研究院的研究結果就會出現偏差。其次,政府到目前為止還不敢公布整個研究的內容,僅說明結果而已。瞭解經濟分析的人都知道,當變數、模型設定的函數不一樣,所得到的結果也不一樣。所以當政府都喊說六月要簽署ECFA,卻又不公布研究(至少在蔡英文與馬英九辯論時,蔡英文提出這樣的研究論文沒有公布),我們實在不敢對該研究報告抱以多高的信心。實際上,研究報告的變數、時間變化,結果不一樣,所以即令該研究是站在絕對中立、客觀得到的結果,他依舊是經濟研究的結果,不是實際會發生的結果。根本沒有「印證」「蝦米碗糕」。精準的說,我們對那樣的結果持保留態度,也因此對上述的論述持保留態度。 政府對受衝擊產業的輔導措施? 【答:】 1. 經濟部輔導「傳統產業之升級與轉型」,長期以來均為施政重點之一,例如報載之毛巾、寢具、襪子等產業,已納入「艱困傳統產業輔導機制」,提供「紡織聚落產業產值成長計畫」輔導,磁磚產業則透過「綠色與創意建材產業技術輔導與推廣計畫」、「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協助提升其競爭力,相關計畫均已獲得相當良好之成效,未來經濟部亦將持續辦理相關傳統產業升級之工作。 評論: 這也就意味簽不簽ECFA都會做的事情,不應該是準備簽署ECFA時,政府「關愛」的政策。 2. 政府對於「內需型、國內較為弱勢等容易受到大陸進口產品衝擊之產業」,未來將在與中國大陸協商時,爭取該等產業不列入早期收穫清單,並爭取保留、不開放、較長期程開放或調適期等開放之配套措施,為產業爭取調適空間,使產業免於面臨立即降稅之情境。同時經濟部亦將持續針對進口貨品進行監測,運用相關輔導資源,適時提供預防性輔 導,避免產業受損。 評論: 這是一個政府都應該做的基本工作,需要特別強調嗎?再者,政府強調這些都不開放或盡量不開放,那台灣開放哪一些給對方呢?如果我們強的要開放,這意味中國產品在台灣市場沒有競爭力;台灣弱的,台灣也不開放,那麼就經濟角度,中國為何要和台灣簽署ECFA的經濟協定呢? 3. 經濟部目前已啟動「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產業輔導計畫」,針對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衝擊之產業加強輔導,依個別產業特性及遭遇問題,分別擬訂輔導措施,整體之計畫內容包括: A. 協助業者推動MIT驗證標章與拓展內、外銷市場;建立策略聯盟與產銷網路。 B. 提供產業技術升級、經營轉型之輔導與資金融通協助。 C. 辦理敏感性產業特殊專業人才培訓與建置產業所需之公共及公用設施或設備等。 D. 針對磁磚產業方面,運用陶瓷產業整合輔導推動計畫,以提升產業行銷與設計能力。 E. 在毛巾、寢具、襪子產業方面,將協助業者由目前國外品牌商之代工廠轉型為自有品牌廠商,連結我國紡織產業完整上、中、下游產業鏈,強化國際競爭力。 4. 經濟部為減緩大陸進口產品對中小企業產生可能之衝擊,正研議完善之輔導配套措施,將協助中小企業突破現有經營模式,厚植競爭實力,並持續配合整體產業輔導策略與談判開放程度,適時修正調整,其規劃如次: A. 強化現有中小企業輔導措施:賡續運用中小企業11項輔導體系,推動在地關懷主動服務中小企業、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資金、鼓勵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等專案計畫。 B. 啟動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支援:借鏡日本「道之驛」模式,透過補助與輔導機制推動「一鄉一品」特色,縮減城鄉差距。 C. 特定產業輔導及人才培訓:每年針對全台產值低、內需型、偏遠地區、支撐當地就業人口,且本部其他單位未輔導之弱勢產業進行選定,配合其產業特性,擬定輔導措施及人才訓練計畫。 D. 跨領域、跨功能之產業輔導: a. 協助運用既有國際網路平台資源,將優質產品推向國際市場。 b. 推動供應鏈中小企業輔導,強化其體系聯結。 協助設計服務業者精進品質,提升設計研發之價值。 ECFA的推動遭遇什麼困難?若不能簽定又有何影響? 【答:】 1. 推動ECFA遭遇的困難: A. 政府推動ECFA迄今,經過持續與民眾及業者溝通宣導,已獲大多數民眾的支持。雖然如此,國內仍有少數群體與人士,不顧政府部門回應之數據與證論,不斷重複批評與指控。 評論: 若政府這樣的論點是對的,那政府最好的方式是順從在野黨的陽謀,大家來個公投,確定政府推動ECFA有強烈民意支持,不僅打倒在野黨的論述,也替國民黨在2012年的總統大選先打勝一場。所以我們強烈建議泛藍軍全力支持ECFA公投,讓泛綠軍死的很難看。 B. 政府將續進行溝通宣導,並努力及時回應各界之關切,期能降低該等反對人士的疑慮。 評論: 完全對。 “溝通宣導” “回應各界之關切”最好的辦法就是盡速公開ECFA的具體內容。不要鬼鬼祟祟,羞羞答答,令人疑慮。 2. 不能簽定ECFA的影響: A. 我WTO杜哈回合談判受阻,區域經濟整合風行,全球區域經濟整合風潮下,台灣面臨邊緣化困境。 評論: 台灣邊緣化的重要原因難道是台灣人民想要呢?到底是誰陷害台灣人民呢?這是重要問題。如前所述,ECFA會更使台灣邊緣化。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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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及門戶:由於相同產品自台灣銷往中國大陸之關稅較自歐美日等國直接出口更優惠,同時因為台灣對智慧財產權保護較為周全,加上兩岸開放大三通,以及政府補助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之優惠措施,將有助於歐、美、日企業選擇將台灣作為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門戶,優先與台商合作研發及生產,將區域研發、生產或營運總部設在台灣,讓台灣成為跨國企業「全球創新中心」及「亞太經貿樞紐」的第一選擇。 評論:分七點來反駮。 1.「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及門戶」這些都是想當然爾的不成立說法。一如前述,外商進入中國不需要經由台灣,若他們真正想要協助,香港能提供的幫忙更大。 2.「同時因為台灣對智慧財產權保護較為周全,加上兩岸開放大三通,以及政府補助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之優惠措施」云云,這些也適用在香港啊!香港和中國簽CEPA,是否也吸引西方企業去香港大量投資? 3.「將有助於歐、美、日企業選擇將台灣作為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門戶,優先與台商合作研發及生產。」為什麼他們不選香港?為什麼優先與台商合作﹖ 4.「將區域研發、生產或營運總部設在台灣。。。」他的營運總部不管設在香港或上海,都比設在台灣更自然。與中國這一個市場交往,將指揮部不設在中國的上海或北京,卻設在非中國的台灣,你不覺得奇怪嗎?若他怕總部設在中國會有所缺失,則設在他們比較理解的香港總比設在台灣好吧。 5.「全球創新中心」若在東亞的創新中心都有問題,何來全球? 6. 「亞太經貿樞紐」,已經講了幾十年了﹐都沒有結果﹐現在中國就會讓台灣變成「亞太經貿樞紐」嗎﹖ 為什麼不是上海、香港或新加坡,而是台灣?我們不是對台灣沒有信心,而是對他們的邏輯能力所產生的結論沒有信心。 7.若歐美日和中國簽訂FTA,台灣將沒有那樣的好處。其次,台灣若和美國簽訂FTA,除前述享有美國市場的利益外,還可以額外增加吸收美國較進步的技術。即因與美國簽訂FTA,也可以將這樣的貿易好處延伸到其他與美國簽訂FTA的國家。這就是為什麼和美國談FTA,雖然比較麻煩、困難,但我們還是應該和美國談FTA,而不是和中國談ECFA。 C.有助於產業供應鏈根留台灣:過去由於多數零組件出口至中國大陸必須課徵關稅,致使終端產品製造商要求零組件供應商必須?同至大陸投資。一旦中國大陸大部分工業產品關稅降為零後,將有助於整體供應鏈根留台灣,並藉由大三通採國際貿易方式供應客戶,除可維持在台經濟生產規模及高品質外,更能創造就業機會。 評論: 營運成本不只是關稅,勞工、運輸等成本都很重要,光減少關稅就要建構整體供應鏈,推論太簡單了。一旦台灣(中國大陸)大部分工業產品關稅降為零後」中商不會來嗎?你認為中國企業就呆呆的等在那裡,他不會使用台灣的資源及利用台灣來發展他自己的企業自己的「整體」供應鏈? D.有助於大陸台商增加對台採購及產業競爭力:在大陸台商以往為降低生產成本,部分機器設備及原物料改在當地採購。在中國大陸進口關稅降為零後,自台灣進口相對成本降低,台商自可增加自台灣採購之數量,同時因品質較佳及成本降低,將有助於台商在大陸競爭力之提升。 評論: 理由同上,成本不只是關稅,還有運輸及生產成本。「台商自可增加自台灣採購之數量」而來台「中商也自可增加自中國採購之數量」。而且由於中國物價底﹐自中國採購之數量一定增加更多,甚至導致台灣貿易逆差。 E.加速台灣發展成為產業運籌中心:由於大三通貨物及人員流通之便利性,配合雙邊貨品關稅降低及非關稅障礙消除等貿易自由化效果,將可重新塑造台灣成為兼具轉口、物流配銷、終端產品加工等全功能運籌中心之機會。同時搭配政府放寬台商赴大陸投資之限制、鼓勵台商回台上市等激勵措施,將可促成台灣成為台商運籌帷幄之「營運總部」。 評論: 前述A、B、C、D和E點幾乎可以說是零關稅決定一切。所有的論述都強調零關稅可以達成怎樣又怎樣的功能,但他忽略廠商成本中,勞工、土地、運輸及各方面的成本都很重要,關稅有時候甚至是最不重要的成本。想要藉由零關稅來達成他所講到的一大堆中心,其實是妄想。要比較零關稅,香港也是,為何香港無法達成前述的目標呢?香港屬於法理上是中國一部分,條約上已經由CEPA確認是ECFA一樣,都是拉近與中國關係的貿易協定。如果就要扮演中國政府、企業與西方政府、企業接觸,或者西方政府、企業與中國政府企業、接觸的橋樑中介者,香港都比台灣優越、傑出,香港目前發展根本都沒有達成馬英九政府所宣稱的效果,我們又何能在沒有提出更強有力的證據證明台灣產業優勢下,規劃上就說簽署ECFA有這樣的功能呢?這些有太多是個人的想像而已,沒有強有力的政治力與國家主權,台灣將會變成中國的殖民地。 兩岸簽署ECFA後,政府對弱勢產業是否提供協助? 【答:】 1. 對於內需型、國內較為弱勢等容易受到大陸進口產品衝擊之產業,政府未來將在與中國大陸協商時,將爭取該等產業不列入早期收穫清單,並爭取保留、不開放、較長期程開放或調適期等開放之配套措施,為產業爭取調適空間並減緩衝擊。 評論: 我們同意政府的做法。問題是:有競爭力的要中國開放市場,沒有競爭力的不讓中國進入台灣,所有好處都讓台灣得到,請問中國得到甚麼呢?中國真的那樣獃頭獃腦嗎﹖這不是證明中國在經濟上得不到利益,就會要求在非經濟上得到利益,請問馬英九政府給中國怎樣的政治利益呢? 2. 規劃辦理「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產業輔導計畫」,依個別產業特性及遭遇問題,分別擬訂輔導措施,其內容包括:一、進行產業調查及策略規劃;二、協助市場擴展及推廣行銷;三、提供技術與管理輔導;四、加強產業人才培育等。 評論: 這不是即令不簽署ECFA也要做的事情嗎? 3. 持續運用產品開發補助計畫、技術及創新營運模式研發補助、服務業研發輔導、貸款及資金協助輔導等相關產業輔導措施,持續促進產業升級與轉型,提升產業技術水準與競爭力。 評論: 這不是即令不簽署ECFA也要做的事情嗎? 4. 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強化大陸商品進口監測機制、透過談判建立兩岸貿易救濟制度等。 評論: 這不是即令不簽署ECFA也要做的事情嗎? 政府強行推動ECFA,是否有礙台灣永續發展、扼殺台灣本土產業? 【答:】 1. 廣徵民意、凝聚共識已成為政府推動ECFA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在與中國大陸正式協商前,經濟部已辦理近百場研討會與說明會,對象包括公協會、產業界、各縣市工業會及產官學界代表等,可見政府尊重民意,並非一意孤行強行推動ECFA。 評論: 在沒有具體內容與條文提示下﹐”百場研討會與說明會” 能研討說明「蝦米碗糕」,不是揍揍熱鬧巴了﹖ 這個論述的時間點有待查證。政府好像先決定要簽署ECFA或這樣的協定,然後在民意壓力下才推動各種研討會,或者將研討會、說明會從台北菁英份子、學界(特別是泛藍軍的)討論,轉而向全國各重要產業討論。這不就是 “一意孤行強行推動ECFA” 嗎﹖ 2. 政府推動與中國大陸洽簽ECFA,係為使台灣和其他國家公平競爭,進而融入東亞及全球貿易體系,讓根留台灣的廠商不用被迫外移,達成企業永續經營的目標,亦不會影響台灣經濟發展。 評論分兩點。 1. 精準的說法,應該只是:「台灣和其他國家(在中國市場)公平競爭」﹐ ECFA不涉及到其他國家市場,這一段話的講法過份誇張。 2. 這是顛倒是非。在1960年代,台灣經濟已經融入全世界,台灣的商品、貿易遍佈全世界,除了政府干預的共產國家之外。1989年的蘇聯、東歐非共產化、自由化之後,台灣的貿易觸角更廣。所以所謂「融入東亞及全球貿易體系」是要更進一步跟東亞各國簽署FTA,才會「融入」「全球貿易體系」。現在中國已經堅決反對FTA,這根本不對。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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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是否有必要交付公投及接受國會監督? 【答:】 1.全球均無在洽簽前進行公投,僅哥斯大黎加對美國的FTA簽署後未獲國會通過而訴諸公投,最後仍獲得通過。過去我國與5個國家所簽訂之FTA亦均未進行公投。 評論: 這段話很有矛盾。「全球均無在洽簽前進行公投,僅哥斯大黎加對美國的FTA簽署後未獲國會通過而訴諸公投,最後仍獲得通過」和「過去我國與5個國家所簽訂之FTA亦均未進行公投」,這兩段話都涉及到某國對外簽訂FTA,不是簽訂ECFA。因此他講的沒有錯,簽訂FTA的確這樣,所以,在那兩段話之後,他應該是「台灣與中國簽定FTA,也不應該有公投」重點是FTA,也就是說若台灣與中國簽定的是FTA,他講的話才有意義,如果不是,就不能說他對。一如有人說:每一個人娶”老婆”進來都受到祝福,所以我娶「一個人」進來也應該受到祝福。他講的好像都對。問題是:人家娶的是老婆,那你是用「一個人」,這個人可能是小老婆或其他XX人,這才是引起衝突的重點。馬政府置換重要變數、概念,卻要別人背書。 「過去我國與5個國家所簽訂之FTA亦均未進行公投」。 當然不公投,也不必公投。我們應該認清楚,除了中國,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用2000顆飛彈對準台灣,又到處封殺台灣加入國際組織的機會。台灣與中國具有特殊的政治(敵對)關係,所以與他們簽署的經濟條約必然涉及特殊的經濟(敵對)關係,這種狀況當然要有政治方面的表示。真正的說,必須要有更強的政治支持才有簽署的正當性。在野政黨、人民之所以會發起、支持公投就是這個原因。 2.歐盟經濟整合因涉及較FTA更深層次的法規調和、體制變更、貨幣、資金、人員移動及服務等範圍,僅少數會員國及大部分新加入會員國才舉行公投。 評論: 這是重點,「歐盟經濟整合因涉及較FTA更深層次的法規調和、體制變更、貨幣、資金、人員移動及服務等範圍」,請注意:「法規調和、體制變更」,台灣與中國簽ECFA當然會發生這些變更。在野黨不也是質疑執政黨的做法有這樣的疑慮,所以才提出要公投嗎?所以台灣要公投是符合國際狀況的。 其實,在80年代以前,執政黨高喊「打倒共匪」、「殺豬拔毛」,而今卻媚共聯共,「認賊作父」,這不是體制變更、政治社會變動嗎?人民感到極端矛盾,不知所從,這不是需要公投、徵求民意趨向的正當理由嗎? 3.ECFA經濟議題,宜透過多元民主機制的理性討論,以凝聚社會共識。而民意參與途徑很多,包括透過說明會、民意調查等都是可行作法,公投並非唯一選項。未來政府所簽署的ECFA,一定會依法送立法院審議,接受國會監督。 評論:兩點。 1. 的確,「而民意參與途徑很多,包括透過說明會、民意調查等都是可行作法,公投並非唯一選項。」但人民要怎樣協商公共事務,依舊由人民決定,不是政府。公投雖非唯一選項,但公投是最有效最民主的選項。 2. 政府單位無權界定在野黨或人民要用怎樣的方式去討論他們關心的議題。所以「ECFA經濟議題,宜透過多元民主機制的理性討論,以凝聚社會共識」「宜透過。。。」這是政府沒有權力講的話。如果政府可以這麼講,那等於政府公然介入在野黨及人民的政治自由,這是專制國家箝制反對黨及壓制人民的做法,民主國家不會這樣處理。退一步說,馬英九政府不公開ECFA的具體內容,也不提出立法院討論,如何能「透過多元、民主機制的理性討論」呢? 4.參考國際慣例及國內多數民眾支持ECFA之情勢,應無須耗費資源辦理公投之必要。 評論: 按照前面批判,我們認為應該舉辦公投。因為「參考國際慣例」,有影響到體制」,所以要公投。而「國內多數民眾」其實並不支持ECFA,所以不應該簽署。再者若政府認定「國內多數民眾支持ECFA之情勢」,為避免政治困擾,就讓他公投又何妨?直接取得國民黨簽訂ECFA的民意正當性,不是更好嗎? 第三節 效益與衝擊 ECFA是萬靈丹嗎? 【答:】 1.我們也不認為ECFA是萬靈丹。事實上,ECFA是導正我出口貨品需繳關稅,而相關國家出口貨品不必繳關稅之不公平現象的重要措施,所以宜視為止痛藥。 評論: 我們也同意當本國產品輸入中國需要關稅,其他國家的商品卻不需要,這對我們廠商是不公平的。但用ECFA這樣大的政治經濟成本去處理這樣的不公平,卻是很不智的做法。 2.我們陸續將與貿易對手國簽署FTA,其目的亦相同;是協助台商行銷全世界與布局全球的必要措施。另一方面,同樣重要的是,我國之產業競爭力的提昇與行銷能力的加強;經濟部亦正努力中。 評論: 前提是:馬英九政府必須在ECFA協定中得到中國承諾不反對台灣和其他國家簽訂國際版的FTA,否則都是空話。又為何是和中國的ECFA,不是和中國的FTA? 馬英九政府宣稱「我們陸續將與貿易對手國簽署FTA」這已經被中國反對(TVBS,“ECFA/搧馬巴掌? 大陸明確反台與他國簽FTA ,2010/06/01),還能「陸續」嗎﹖ 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的經濟效益為何? 【答:】 1. 根據經濟部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進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結果顯示,經濟成長率將提高1.65%~1.72%,台灣未來7年可能增加的FDI流入規模將達89億美元。雖然總體影響為正,但對各產業有得有失。對此經濟部已擬妥完整的配套措施,弱化ECFA洽簽對若干受衝擊產業的不利影響。 評論: 這樣對經濟成長的效益並不大。更何況ECFA簽完之後的產業、資本在兩岸移動的問題並沒有進一步解釋。這方面的影響非常深遠,甚至比ECFA更重要。 這些數字是不清楚的。經濟成長率將提高1.65%~1.72%?到底是一年的數字?還是七年內,總增加的成長率?「台灣未來7年可能增加的FDI流入規模將達89億美元?」這是淨流入?還僅是總流入?淨流入指流入減掉流出,但總流入卻僅說流入總額,但不談流出。兩個意指不一樣,所謂的「89億」意思相差相當大。 中華經濟研究院使用GTAP,並依賴許多假設性的限制條件。他所呈現是一種可能性,並不能當作是一種預測或會實現的事實。說這些的人把「理論結果」和「實際結果」混淆而不清。讀過經濟學的學生都知道現實狀況是比理論複雜多了。 「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CIER)」 本身就有問題。眾所周知,CIER是半政府機關。馬英九政府一心一意要簽定ECFA,CIER敢反對嗎?而且台灣有那麼多經濟研究所,中央研究院,以外,還有台灣經濟研究院、台灣智庫等,為了這麼重要的政策,為什麼不委託其他研究所也提出報告?反觀中國政府,其對ECFA比台灣更慎重,中國政府委託至少三個研究所評估、研究:南開大學、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對外貿易大學聯合研究組等。馬英九政府為什麼不能效法中國,卻一意孤行,單靠一所研究院評估ECFA的效果,而奉為金科玉律﹖請不要強辯說台灣學術自由,台灣學術在以往的確有往自由的方向移動,但近來馬英九政府對反對ECFA的異議學者進行迫害的事情時有所聞。政府只選半政府機構的中華經濟研究院做依據,其用意實在可疑。 2.整體而言,ECFA對我國產業所帶來的效益如下: A. 取得領先競爭對手國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勢:由於自台灣銷往中國大部分工業產品之關稅降為零,台灣將較日韓等競爭對手國更早取得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勢,進而取代日韓之地位。尤其在於我與韓國、東協及日本競爭激烈之主要石化原料、機械等產業。 評論: 誠如前面的論述,這其實也提前讓中國產品進入台灣市場,到底誰比較好呢?很難說。但「尤其在於我與韓國、東協及日本競爭激烈之主要石化原料、機械等產業」很明顯,石化原料是少數企業家的利益,不是社會大眾的利益。在競爭狀況下,台灣企業所要考慮的變數相當多,關稅成本僅僅是其中一個比較小的因素。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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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答客問 第一節 定義及內容 為什麼要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答:】 我國與東亞國家經貿往來日趨緊密,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東協等合計占我出口總額比重為65%,已超越美國之12%;近來該區域經濟整合有加速之趨勢,東協分別與中國大陸、韓國、日本簽署之自由貿易協定已陸續生效實施,東協與澳紐、印度之自由貿易協定,預訂2010年初生效;又韓國、日本亦積極與其主要貿易夥伴簽署自由貿易協定,這些對我國貿易發展已產生若干影響,然截至目前我國尚無法參與其中,該區域經濟整合已對我國產生排擠效應。 尤應注意者為自2010年起,東協與中國大陸及東協與韓國彼此間大部分貨品之進口關稅稅率將降至零,惟我貨品輸往該等市場乃被課徵進口關稅,出口競爭力及優勢將完全喪失。一旦我國產品被他國取代而退出當地市場,未來要再重返將極為困難。此將迫使我廠商必須外移至當地投資,產業供應鏈將被阻斷,不利於我產業與國際接軌;嚴重惡化我投資誘因及勞工就業問題。 另在ECFA中除了貨品貿易自由化外,尚包括服務業進一步開放;近年來,我許多業者經營大陸市場已轉向服務業發展,包括通路(零售)、醫療、與技術服務等,但限制仍多,推動ECFA透過市場進一步開放,將有助於我業者開拓大陸服務業市場,提升我服務業國際競爭力,逐步布局全球,使服務業成為帶動經濟成長與創造就業的重要引擎。 評論: 「至目前我國尚無法參與其中」應該講清楚,「這是由於中國的阻擾及威脅」。 政府並未講清楚ECFA內容? 【答:】 ECFA為架構協議,如一本書的目錄,目錄只是摘記各章的章名與可能的節次內容。 參考國際上類似協定及我方需求,其內容可能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防衛措施、經濟合作,以及經貿爭端解決機制等,實質內容尚待後續經由談判逐步形成。 經濟部針對製造業進行溝通宣導,自本(98)年3月起已辦理近百場座談會及說明會。 為使社會大眾瞭解ECFA內涵,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網站已設置ECFA專屬網頁(網址:cweb.trade.gov.tw),對於ECFA構想、重點、方向及可能內容等都有詳細陳述。 有關ECFA條文內容說明將於近期內備妥後,向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 評論: 我們現在就是根據這個網頁在分析,之前蔡英文主席和馬英九總統的電視辯論中,蔡英文主席就反應找不到ECFA許多重要資料,連反對黨領袖、曾任台灣對外貿易談判的重量級諮詢顧問、前任主管與中國交往的陸委會主委、曾任行政院副院長等都拿不到真確的資料,別人更不用說了。 「東協與澳紐、印度之自由貿易協定,預訂2010年初生效」、「尤應注意者為自2010年起,東協與中國大陸及東協與韓國彼此間大部分貨品之進口關稅稅率將降至零」,這顯然是恐懼威脅!現在已經是2010年的年中了,他們現在怎麼了?FTA談判向來需要長時間的談判,才有結論。本網頁講很多,若真的是這樣,我們要問為何和中國簽署的是ECFA,不是FTA呢?換言之,目前許多朝野爭議和臺、中簽署是ECFA,而不是FTA有關。特別是當中國對台灣有領土野心時,這樣的政治經濟討論更是重要。 兩岸簽署ECFA是否有時間表?今年10月份展開正式協商是否會拖延? 【答:】 政府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係按個別研究、共同研究、協商、簽署、國會通過及生效實施等步驟推動。 經濟部委託中經院辦理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報告已完成,並於7月底正式對外公布,目前刻正規劃辦理共同研究相關工作。 政府推動ECFA均按原訂計畫進行,並未改變。經濟部相關之準備工作業已大致就緒,將利用各種場合,積極安排與對岸進行非正式洽談,期為日後正式協商預作準備。 經濟部希望以今(98)年10月展開協商為目標,加速推動,儘量爭取及早完成協商。至ECFA何時完成簽署,仍需視國內共識凝聚程度,中國大陸回應情形等因素機動調整進度。 評論: 「經濟部委託中經院辦理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報告已完成,並於7月底正式對外公布,目前刻正規劃辦理共同研究相關工作”。政府推動ECFA均按原訂計畫進行,並未改變。」這意味內容衝突如此大的商業契約,連在野黨積極批判之下,行政部門依舊「政府推動ECFA均按原訂計畫進行,並未改變。」,可見行政部門多麼蠻橫。 很明顯的,這個資料是2009年前半年寫出來的,直到現在2010年年中,較詳細的ECFA協議內容尚未公布,為何進行得如此神秘呢?而且現在都已經是2010年年中,前文所提向立法院報告等等又做了多少呢?在前述受「國會監督」所做如此少的狀況下,又為何要講2010年六月簽約呢?政府何時要公布他的ECFA進程及詳細談判內容呢? 第二節 主權及政治 兩岸簽署ECFA就是矮化台灣、賣台嗎? 【答:】 1. ECFA內容只規範兩岸經濟合作事項,不涉及統獨及政治問題,亦不採港澳模式,不會出現一國兩制的情形。 評論: WTO也是經濟議題,由WTO延伸的FTA也是經濟議題,為何中國與台灣不從這一個架構下開始談?而必須和國際公認的方式分開呢?由此可以推論所謂「ECFA內容只規範兩岸經濟合作事項,不涉及統獨及政治問題,亦不採港澳模式」,有根本上的疑義,這真是有矮化、賣台嫌疑。若執政黨可以讓在野黨清楚ECFA的確僅是經濟議題,在野黨也不會強力動員杯葛。今天有這樣的問題,就是執政黨在以往出現與ECFA相關的簽約內容,的確涉及到主權問題,不管是明確或模糊承認中國統有台灣的主權,都讓在野黨以及人民深感不安。因此「沒有政治意涵」是有問題的。當兩國接觸不是用正式的國家名稱,甚至是國際接受的公認名稱,如稱我們為「Taiwan﹐Province of China」或「台北﹐中國」,就有矮化的問題,也就不能說是國與國之間的國際協定。誠如台聯所指出,為何不是FTA,而是和中國與香港所簽CEPA那麼相近的ECFA呢?因此台灣與中國簽署ECFA,主要是政治問題,不是經濟貿易問題。 2. 未來與對岸協商時,政府將秉持「對等、尊嚴、公平」之原則處理,絕對不會自我矮化,亦不會為經濟利益而犧牲國家主權。 總之,政府推動洽簽ECFA,係為協助國內產業因應全球區域整合的趨勢,使台灣出口產業站在平等立足點上,跟其他國家競爭,開創台灣經貿發展的國際空間。 評論: 偉哉其言。但這完全與事實不符, 而這就是根本問題的所在。中國和馬英九政府簽署條約會讓他秉持「對等、尊嚴、公平」之原則?」以往都沒有,怎麼會對馬英九政府那麼好?從陳雲林來臺、許多次中國球員來台,台灣的國旗自動收起來(這還是由馬英九當市長時首創其例)甚至阻擾拿國旗者的自由,間接彰顯台灣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那來的「對等、尊嚴」﹖中國都明顯壓迫台灣不可以用國家的方式出現在他們的代表面前,怎麼在正式的政府與政府 (government to government)協議時,中國突然心軟了呢? ECFA的重點是和中國簽約,怎麼會牽扯到「台灣出口產業站在平等立足點上,跟其他國家競爭,開創台灣經貿發展的國際空間」,他僅涉及到台灣產品在中國的市場,與其他國家的市場無關。這裡「平等立足點」 語焉不詳。從馬英九政府幾次三番申述的理由,似指關稅問題,但關稅只是廠商成本構成的一小部分,不能與喪權辱國的ECFA同日而語。 兩岸簽署ECFA是否能保證其他國家就會與我洽簽FTA? 【答:】 1.馬總統上任以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已獲得美國、新加坡、歐盟、日本、澳洲、紐西蘭等重要貿易夥伴之肯定。 評論: 這是政治議題,不是經濟議題,也與「保證其他國家就會與我洽簽FTA」無關。肯定不等於保證(會和台灣簽署FTA).我們和美國談判FTA,也經過好多年了?為何不能用相同模式和中國談FTA呢?而我們和東南亞談判FTA或加入東協加X,不能比照台灣與美國談FTA,不也是中國蠻橫阻礙的嗎? 2.不少國家曾表示,兩岸推動經貿關係正常化,將有助於和我國加速洽談雙邊FTA。因此,合理的研判,推動ECFA可催化我國和其他國家洽簽FTA。 評論: 這有兩個矛盾。首先,「不少國家曾表示,兩岸推動經貿關係正常化,將有助於和我國加速洽談雙邊FTA」意味台灣與其他國家之間的經貿關係的確受到中國影響,而影響的主要原因應該和承認台灣是否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有關。精準的說,中國透過各種方式以否定台灣是主權國家為主要目標,進行貿易協定干預。舉例來講,FTA涉及主權國家問題,因此被干擾。中國不希望其他國家和台灣簽訂涉及主權認定的國際協定。 其次,連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FTA都有這樣的爭議,現在與中國簽定ECFA,那也僅是台灣與中國之間的關係,怎麼會影響到台灣與其他國家呢?因此所謂「推動ECFA可催化我國和其他國家洽簽FTA」根本有錯。除非ECFA中間有一個協商,例如簽署完ECFA之後,中國不會阻擾台灣與其他國家簽定FTA,或中國因此認定在ECFA之後的台灣與其他國國家簽定的FTA都是類似這種「國民黨所稱謂「不涉及主權」或「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商業協定。這樣才可能推論出「推動ECFA可催化我國和其他國家洽簽FTA」。但從這樣的角度來看,若依前述,簽署ECFA之前與之後的FTA,有所謂前者是國與國之間的協定,後者沒有國與國之間的協定,這既違反國際法律的認知,也讓國民黨間接承認他們和中國簽定ECFA,有出賣台灣主權之嫌。也就是說國民黨在簽署ECFA之後,台灣就不被認定是正常國家,甚至不是國家。 從而可以推論在與中國簽完ECFA之後,台灣與國外簽署的FTA已經不是國際認定的FTA,而是中國的一個地區,台灣,與中國ECFA的類似商業協定了。這樣的推論才能成立。這也就是說ECFA已經改變台灣的獨立主權地位。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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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目前產業相關輔導措施,促進產業升級與轉型,以及提升產業技術水準,包括: 1.開發補助計畫:如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辦法。 2.業研發輔導:如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畫。 3.及創新營運模式研發補助:如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等。 4.及資金協助輔導:如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計畫、促進中小企業智慧財產資金融通等。 推動「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輔導計畫」: 評論: 這些也跟簽署ECFA無關,本來一個國家就是要做這些事情,不然,要政府做甚麼呢? 經濟部業已啟動「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產業輔導計畫」,依個別產業特性及遭遇問題,輔導內容如下: 1. 1.管理及行政支援協助措施:簽署貿易協定時優先爭取延長降稅時程、協助運用貿易救濟、提供資金融資協助等。 2. 2.產業輔導措施:進行輔導型產業現況調查、建立國產品共同標章、協助拓展內外銷、提供產業技術與管理升級輔導。 3.產業個案輔導措施:運用研究機構技術能量,提供輔導型產業個別企業升級轉型所需之即時、短期程技術輔導,加快企業升級轉型速度。 第四節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定(ECFA)可能內容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定(ECFA)可能內容 · 前言 為提升台灣經濟的國際競爭力,政府在今年2月決定推動洽簽ECFA。推動迄今,本部除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進行學理評估,確認簽署ECFA對台灣的整體經濟確實是利大於弊。行政部門並秉持民主機制,分別與執政黨、在野黨、立法院、產業界以及一般民眾,進行將近100場研討會與說明會,各界所反映的意見,均將納入兩岸協商的參考,未來本部將持續與社會各界進行充分的溝通,政府將加速推動ECFA,儘量爭取及早完成協商。 ECFA將參照國際間其他架構協議(例如東協與中國大陸、韓國、日本、印度等國所簽訂的架構協議等)的作法,先透過「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對雙方最急迫且獲有共識的貨品與服務業,進行關稅減免與市場開放,並將未來要推動的後續協議、開始協商的時間、協商內容的大綱以及主要的經濟合作事項等予以條文化。 評論:分四點評論。 1.「本部除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進行學理評估,確認簽署ECFA對台灣的整體經濟確實是利大於弊」,這個論點是有問題。從前述提到ECFA對提升GDP的數字偏少的狀況及增加就業人數並不清楚以外,ECFA簽署對朝野政治的觀感,有相當大的差異與衝擊,這些問題若一一推算,更看出與中國洽商ECFA是弊大於利。 2. 「在野黨、立法院、產業界以及一般民眾,進行將近100場研討會與說明會」但一般反應該說明會的效果很差,很多需要講清楚的東西都沒有講清楚(由於ECFA具體內容沒有公佈),這些研討會或說明會有何意義呢?再者,「各界所反映的意見,均將納入兩岸協商的參考」這樣做所出現的制度影響將使前述「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進行學理評估,確認簽署ECFA對台灣的整體經濟確實是利大於弊」的結論不成立。因為若馬政府採行各界反映意見,等於不在中華經濟研究院設定的標準下去協商,怎麼可能出現相同的結論呢?若他依據中華經濟研究院的報告在協商,等於「各界所反映的意見,均將納入兩岸協商的參考」就是幌子。這形成政府藉由專家報告設定的獨斷獨行,根本不是根據民意。而且「各界所反映的意見,均將納入兩岸協商的參考」,重點是「參考」,不是依據,這也就是說各界意見不具有法定影響力。去參與這些研討會者,極有可能僅是讓他活動辦的有聲有色。 3. 「政府將加速推動ECFA,儘量爭取及早完成協商」這意味要協商,甚至簽訂是確定的,各界反映意見僅是一種動作、參考,不會影響到最後要協商、簽訂的結果。 4. 這中間有爭議,當許多人強調不知道政府搞甚麼ECFA時,所謂「共識」僅是馬英九政府與對方(但對方是誰,在此並不定義)的共識,與一般人民沒有關係。前述不是強調要重視民意嗎?此時早收清單又和民意有何關係呢? · ECFA可能內容 未來ECFA可能包括序言及5個章節,主要內容概要說明如下: 序言: 表達兩岸透過ECFA推動經貿合作關係制度化的長期願景及基本原則。 第一章總則: 規定協議所追求的目標、具體經濟合作與自由化的範圍與措施等。 第二章貿易與投資自由化: 針對未來所需要繼續推動的貨品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與投資協議等,訂出協商的範圍及推動的時間表。 第三章經濟合作: 經濟合作是ECFA的重要項目之一,目前政府規劃的合作範圍,包括產業合作、關務合作與通關便捷化、貨品驗證及食品安全等領域。 第四章早期收穫: 是ECFA的重要項目之一,主要是規定雙方可以在現階段提早享有降稅與服務業開放利益的項目。我方準備提出的清單將會選擇符合國內產業需求的項目;對於中國大陸可能提出的清單,我方亦將謹慎評估對於台灣社會與產業的衝擊與影響,爭取台灣的最大利益,減少對國內產業的傷害。為降低中國大陸的早期收穫項目對台灣產業可能之衝擊,將同時規定臨時性配套措施,例如臨時性貿易救濟規則(如反傾銷、防衛措施)及臨時性原產地規則,以避免其他國家搭便車享有ECFA利益。 評論: 1.這也就是說早收清單還沒有確定。而且到現在也沒有確定。這又顯示當我方都喊說要在六月時一定要簽,卻仍舊不知道或不講早收清單的內容,那麼,請問那六月要和中國簽甚麼契約?馬政府連早收清單都還談不出來,卻自己設定甚麼時候要完成,這不就是給自己前線談判代表無形壓力,逼得他們要在自己總統的壓力之下,放棄堅持自己國家利益的優勢條件嗎?總統這種是不是混蛋作法嗎? 2. 若這些措施都是臨時性的,那當臨時性的時間過去之後,又要怎麼辦呢? 第五章其他: 落實ECFA協議內容的相關配套安排,包括:臨時禁止不安全食品進口的例外條款、爭端解決機制、執行機構、修正與生效、終止條款等。 政府推動ECFA一定會遵照 總統指示的「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兩個原則,以及 吳院長指示的「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三個條件來進行;政府除了做好協商的充分準備之外,未來還要繼續加強對民眾的溝通,爭取民意的支持。 評論: 假如民意不支持?國會反對呢?請問要不要簽ECFA?若不要簽,等於馬英九總統不能領導國家,假如他硬要簽,不就是破壞國家體制,導致行政獨裁? 「未來還要繼續加強對民眾的溝通,爭取民意的支持」還沒有「民意的支持」,不是要簽ECFA 嗎?講得天花亂墜﹐卻自食其言。 <待續> 第五節 ECFA不涉及農業市場開放議題,不會衝擊我國農業 ECFA不涉及農業市場開放議題,不會衝擊我國農業 有關報載「 ECFA 衝擊農業,肥中國瘦台灣」乙文,農委會於今日表示,政府針對兩岸簽署 ECFA 已多次重申不再進一步開放中國大陸農產品之立場,並未將農產品開放議題納入 ECFA 諮商,因此兩岸簽署 ECFA 並不會衝擊我國農業。另我國亦將在 ECFA 架構下,與中國大陸進一步建立兩岸農業智慧財產權協商機制,以順暢我農產品出口,保護國內農民權益。 農委會指出,馬蕭政府自去 (97) 年 5 月就任以來,為維護國內農業發展,即未再開放任何一項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依海關 97 年貿易統計,我國對中國大陸的整體貿易順差為 425.7 億美元,農產品部分為逆差 2.8 億美元,其中我國雖自中國大陸進口 7.2 億美元農產品 ,惟進口項目係 以我國所需且未生產之木材、穀類及其他農耕產品等原物料為大宗,進口結構對我國有利。 農委會表示,各界評估 ECFA 量化經濟效益採行的基礎不同而有相當大的差異。如報載內容即為某一學者以在政府解除管制、市場完全開放的假設前提所作評估,評估結果自然對我國農業造成衝擊,因此在引用時必須謹慎。經濟部委託中經院進行評估,在農業部門維持現狀、工業部門解除進口管制之前提下,台灣 GDP 將成長 1.72 %。 至於中國商務部於本 (98) 年 10 月發表之「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研究報告」,提出兩岸簽署協議後,中國大陸對台灣出口之穀物、動物及動物製品等農產品將增加。經查該部係將農產品開放納入評估,惟我國立場為堅持農產品項目不擴大開放之現狀,因此該報告所稱之正面效益恐有高估。 另針對去年我國對中國大陸水產品逆差增加 5 成一節,該會表示係因近年來海巡署加強在海上查緝走私及海上交易等違規情事,因此以往循該等不法管道進入國內市場之水產品,現已改以正常報關進口,導致進口量值增加,此為政府查緝走私之具體成果。為保護我國農漁民權益,農委會未來仍將持續協調相關單位加強緝私作業。 農委會指出,政府已多次重申洽簽 ECFA 的「三不三要」原則,明確指出將「不會新增農產品開放項目」,未來在洽簽 ECFA 時,一定會把保障農民權益做為最優先的考量。 評論:分四點評論。 1.這一方面的發言單位是農委會,這其中要考量有關兩邊ECFA協商,農委會的參與及發言權限有多大?這是很重要的重點。誠如以往開放美牛案一事,楊志良也表示他根本不知道內容,只是上層政策已經決定,他就必須辯護。比之美牛案更重要的ECFA,貴為行政院長的吳敦義尚有很多事情無發言權、決定權,在行政院中相對弱勢的農委會有多少發言力量呢?發言力量尚且被質疑,更不用說是決定力了。 2.「中國商務部於本 (98) 年 10 月發表之「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研究報告」,提出兩岸簽署協議後,中國大陸對台灣出口之穀物、動物及動物製品等農產品將增加。經查該部係將農產品開放納入評估,惟我國立場為堅持農產品項目不擴大開放之現狀,因此該報告所稱之正面效益恐有高估」這一個問題有一個爭議。以往的談判,主導權都是由中國掌握,既然中國將農業放進去,那麼在談判時,國民黨會不會堅持立場呢?頗值得觀察。 3.「另針對去年我國對中國大陸水產品逆差增加 5 成一節,該會表示係因近年來海巡署加強在海上查緝走私及海上交易等違規情事,因此以往循該等不法管道進入國內市場之水產品,現已改以正常報關進口,導致進口量值增加,此為政府查緝走私之具體成果。為保護我國農漁民權益,農委會未來仍將持續協調相關單位加強緝私作業。」這有兩個爭議點。是否台灣政府對中國漁產輸入沒有限制?以致於原本偷渡的漁產品轉成合法進口,政府依舊同意呢?其次,他也點出以往偷渡的漁產品很多,現在經過查緝,才將他逼到合法進口的管道。在漁產品可以偷渡進口的狀況下,農產品也可以有這樣的偷渡狀況,那政府是否有能力與意願查緝農產品偷渡進口呢? 4. 從以上可以看出偷渡進口的農產品與漁產品本來就非常龐大。農水產品都如此,我們懷疑馬英九政府有無能力阻止ECFA生效後所增加的非法勞動與非法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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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這個論點必須再深入解釋。能使前述那些好處增加,並不能推論這種好處會使全民都享受到,因為前述的好處僅就整體來說,並沒有討論到好處的所得分配狀況。 取得領先競爭對手國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勢 評論: 中國現在已經相當程度開放自己的國家讓外資進來,是否因為這樣台灣就能夠「領先競爭對手」進入中國市場?值得注意。其次,其他國家其實比台灣有更大的自由度和中國及其他國家簽訂FTA,因此在台灣與中國協商簽訂ECFA之時,要先追問有多少國家已經和中國簽訂類似ECFA的協議或FTA?這些國家比台灣更早獲得前述的優勢,是否真的取得前述的好處?至於那些有辦法與中國簽FTA卻不簽的國家,到底是甚麼原因不簽呢?這些不簽的原因是否也應該列入我們政府趕簽ECFA的考量範圍之內? 吸引外人來台投資,有利台灣經濟結構轉型 評論: 這一段話講了一半。ECFA固然讓設廠在台灣的企業,不管台灣廠商或外商,產品銷往中國有優勢,也讓他們設廠在中國的企業銷售產品來台灣有優勢。所謂「吸引外人來台投資」,也同於「吸引外人來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尤其許多本地企業為尋求低成本的生產基地,他們已經到中國設廠。現在台灣與中國簽定ECFA之後,他們也可以利用這一個機會將產品回輸到台灣,請問對目前在台灣的企業(包含本地資本與外國資本)、勞工的影響是怎樣呢?由此出現的變化,或許是加速台灣企業外流到中國,產生「有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結構轉型」,而不是「有利台灣經濟結構轉型」。 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及門戶 評論: 要「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不是因為你國家與中國簽定ECFA或FTA,而是你對中國市場的瞭解程度。瞭解程度不夠,就算中國人他們都不想合作。更何況對外國人來說,除非他對你很瞭解,不然要進入中國市場,他直接請中國人當然比請台灣人這種外國人眼中的不是中國人,當然會有更大的優勢。要進入中國市場,目前其實不需要台灣。至於「門戶」?需要台灣嗎?真要門戶,人家直接到香港,不需要到台灣。香港以往是英國殖民地,比較瞭解西方人的做事風格,西方人也比較信賴。香港目前是中國的一部分,對外國人來說,他們會認為香港人對中國得瞭解遠超過台灣,因此要去中國找門戶,找香港就可以,不需要找台灣。但我們看香港與中國簽定CEPA之後的狀況,根本不存在前述「門戶」、「優先合作伙伴關係」的CEPA效應出現。 有助於產業供應鏈根留台灣 評論: 這句話也可以改裝成「有助於產業供應鏈根留福建」。貿易是雙方都受到影響,不是只有台灣有利益而已。 有助於中國大陸台商增加對台採購及產業競爭力 評論: 這句話也可以解釋為「有助於中國大陸台商增加對台採購及產業競爭力」,也可以解釋為有利於在本地商人採購中國商品,以利他們在台灣市場的競爭力。這種現象可以從東協國家自從和中國拉近自由貿易關係之後,整個本國低價產品市場全面崩盤可以得到結論。這也就是說ECFA將使得台灣產品供應鏈上的低階附加價值工作相當程度瓦解。原本這些工作也是低技術層次工作,這些工人的工作能力及轉換能力也低,ECFA將使更多的這一群人面臨失業又無法轉業的困境。即使政府救濟,面對非法移民無補於事。美國的失業問題,就是很好的例子。 有關加速台灣發展成為產業運籌中心 評論: 當大堆產業都在ECFA機制下轉移到中國之後,「有關加速台灣發展成為產業運籌中心」就等於空話。尤其從前述討論,僅供應鏈一個議案與「產業運籌中心」關係比較密切,但我們之前的討論也瓦解或部分瓦解政府在這一方面的樂觀說帖。 第三節 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衝擊及政府因應措施 不可諱言,ECFA簽署後雖然總體影響為正,但對各產業有得有失,確有可能對若干產業造成負面影響,但政府已擬妥完整的因應措施,包括: · 1.同時積極推動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FTA: 政府在洽簽ECFA同時,亦同步積極推動與美、日、星、東協、歐盟等主要貿易伙伴洽簽FTA,採雙管齊下,同時並進方式進行,避免我在區域經濟整合體系中被邊緣化,同時改善我國總體經營環境,有利台商進行全球布局,反而可避免加深對中國大陸之依賴。 評論: 1.「亦同步積極推動與美、日、星、東協、歐盟等主要貿易伙伴洽簽FTA」真的同步積極推動嗎?我們前面已經指出,中國堅決反對台灣與他國簽FTA,那能容許台灣「亦同步積極推動」呢?既然「同步」,請問現在除了中國以外,台灣與哪一國在「同步推動」呢? 「同時改善我國總體經營環境,有利台商進行全球布局,反而可避免加深對中國大陸之依賴」。真的會避免嗎﹖。ECFA就是會加深台灣與中國的依賴關係是爭議的重要理由之一。現在既要簽ECFA,又提一些中國、國民黨不肯承諾的FTA保證,等於先增加台灣對中國的依賴,然後說一些不可能降低依賴的保證,這不是謊話嗎? 2. 這完全與事實不符。台灣與中國協商ECFA時,民進黨要求國民黨政府代表將「中國不能阻擾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FTA」的條件放在談判協定中,中國與國民黨都不要。這也就是說「亦同步積極推動與美、日、星、東協、歐盟等主要貿易伙伴洽簽FTA」根本是空話。更進一步說,如果那些國家會和台灣簽署FTA,不受中國影響、威脅,那我們又何必和中國簽訂在國內有高度爭議的ECFA呢?更何況國民黨威脅我們的是要加入「東協加X」的重要性,既然「美、日、星、東協」等東協加X的國家都和我們協商FTA,那ECFA又何必推動呢?其實,美國已經否定許多馬英九政府的許多說法,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已經表示「美國立場非常明確,世貿組織成員之間本來就有權利簽署貿易協定,不需先有ECFA,或是先獲得中國准許才能與台灣簽署FTA。」、「ECFA並非美國與台灣簽署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的重要因素。」(「薄瑞光:與美簽FTA 不必先簽ECFA」,自由時報,2010/06/05,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5/78/26wv9.html)。FTA是有國家主權的兩國或多國協定,若中國不阻擾台灣和其他國家簽訂FTA,這就不是中國。因此ECFA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要換取中國不阻礙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FTA ﹔無法達成這一個目標,其他的講法都是空話、謊話。 2.協商時爭取有利之條件: 評論: 這段話是笑話,本來就應該這麼做,不是功勞,而是基本要做的事情。 1.對於內需型、國內較為弱勢等容易受到中國大陸進口產品衝擊之產業,未來將在與中國大陸協商時,將爭取該等產業不列入早期收穫清單,並爭取保留、不開放、較長期程開放或調適期等開放之配套措施,為產業爭取調適空間並減緩衝擊。 2.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包括:強化大陸商品進口監測機制、透過協商建立兩岸貿易救濟制度等。 3.終止條款,如發現中國大陸無善意遵守協議,可通知對方終止協議。 評論: 這是對的。但國民黨不是說國際協定比國內法重要?不可以改變嗎?為何現在可以改變?這也是一廂情願,馬英九政府如果沒有主權,如何能讓中國「終止協議」?而且,一旦ECFA開始實行,米已成飯,就是「終止協議」,台灣已經亡國了。 3.運用相關產業輔導措施: 評論: 這幾項不是政府本來就有的機制嗎?與簽不簽ECFA應該沒有關係。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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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內容 1. 1.名稱:暫訂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規範兩岸之間經濟合作活動之基本協議,正式的中、英文名稱需等要未來兩岸雙方協商後才能確定,目前暫時的英文名字為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 評論: 已經過了一年了,「雙方協商會」明顯決定採用沒有主權的ECFA,而不是國與國之間的FTA。 2.何謂架構協議:「架構協議」是指簽署正式協議之前所擬訂的綱要,僅先定架構及目標,具體內容日後再協商,因為要協商簽署正式協議曠日持久,緩不濟急,為了考量實際需要,故先簽署綱要式的「架構協議」,並針對攸關生存關鍵之產業,可先進行互免關稅或優惠市場開放條件之協商,協商完成者先執行,這部分稱為「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可立即回應我國面臨國際經營困境產業亟需排除關稅障礙之需求。國際上,亦有其他國家簽署架構協議之案例,例如,東協分別與中國大陸、韓國、日本、印度等國都簽有架構協議。 評論: 假定他所講的都是對的(依據以往馬英九政府說話不實在的經驗,我們認為其中應該真假都有),那麼我們也可以和「東協分別與中國大陸、韓國、日本、印度等國」一樣,簽訂那樣的協議,而不是僅屬於台灣和中國兩邊特殊的ECFA協定。 「簽署正式協議之前所擬訂的綱要」那麼ECFA以後,台灣與中國還要簽正式的FTA嗎?中國有沒有答應﹖ 3.主要內容:協議的內容將由兩岸雙方協商決定,參考東協與中國大陸全面經濟合作架構協定及我方的需求,其內容可能包括商品貿易(排除關稅和非關稅障礙)、早期收穫、服務貿易、投資保障、防衛措施、經濟合作,以及爭端解決機制等。 評論 已經過了一年了,馬英九從未向人民公布其內容是甚麼碗糕,不是鬼鬼祟祟、暗箱作業嗎? 4.定位:不採港澳模式,也非一般的「自由貿易協定(FTA)」,而是屬於兩岸特殊性質的經濟合作協議,不違背世界貿易組織(WTO)精神;只規範兩岸經濟合作事項,如同兩岸已簽署的海空運等九項協議,不涉及主權或政治問題。 評論: 「不採港澳模式,也非一般的「自由貿易協定(FTA)」,而是屬於兩岸特殊性質的經濟合作協議,不違背世界貿易組織(WTO)精神」,這是重要的說話陷阱,它說的是「不違背世界貿易組織(WTO)精神」,重點是「精神」,不是規定或法律。「精神」可以有各種不同的解讀,也不具有強烈強制性的效果。換言之,若出現爭議需要仲裁時,我們說一句法律精神怎樣又怎樣,人家只要說法律本文不是這樣明確規定,仲裁者不會認為我們的論點是有力且有利依據。這種依賴「精神」的說法,一般是強者要欺騙、修理弱者的講法,鮮少是弱者強調的。除非弱者還想要自欺欺人。 「只規範兩岸經濟合作事項,如同兩岸已簽署的海空運等九項協議,不涉及主權或政治問題」,這個要精細論述,我們不認為跨海、跨國之間的航運協定不會涉及主權問題,除非有一方讓步。問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主權這一方面向來強硬,不會妥協,所以讓步的應該是馬英九政府,而這樣的讓步必然涉及主權。 2. 2.協商基本原則:協商時我方將秉持對等、尊嚴、公平的原則,絕對不會自我矮化。另外,政府將依據馬總統之承諾,不會進一步開放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及不開放中國大陸勞工來台工作;並將以符合「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三原則推動。 評論:分四點評論。 1.「協商時我方將秉持對等、尊嚴、公平的原則,絕對不會自我矮化」 我們可以相信嗎﹖假定不是「自我矮化」,而是「被迫矮化」呢? 2.「政府將依據馬總統之承諾,不會進一步開放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及不開放中國大陸勞工來台工作」,這也就是說ECFA的架構與運作法則中,有那種沒有協定就不屬於開放的狀況,而不是協定後就一定要開放。這樣,這句話才成立。假如出現協定後就一定要開放的規定,前述馬英九政府的講法就是謊話了。換句話說,WTO有些規定是當協商開始運作後,就一定要依照他的規定進行,不可以任意改變,例如雙方協定之後,十年之內就必須有多少程度的開放狀況,這是不能隨意更改的。在這樣的狀況下,馬英九總統講甚麼話都沒有用,而且只要他還想留在WTO,他也不敢改變這樣的規定,現在他所講的話,不是在欺騙人民嗎? 其次,他僅說「政府將依據馬總統之承諾,不會進一步開放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及不開放中國大陸勞工來台工作」,假如馬英九總統改變承諾呢?在兩岸協定中,有沒有「台灣不開放中國勞工來台」這樣的論述或條款呢?當我們不相信馬英九總統時,「依據馬總統之承諾」是一句不值得認真對待的話。 3. 「並將以符合「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三原則推動」這是鬼扯。如果要符合「民意支持」,就必須將ECFA裡面所有的重點跟人民講清楚,不是遮遮掩掩。若是「民意支持」,為何怕人民公投?若要「國會監督」,協商內容就必須隨時接受立法院的監督,包括行使否決權。問題是馬英九根本不讓立法院有這樣的權力,連基本監督權都要剝奪,這可以從之前的兩岸貿易協定看出:國民黨僅讓協商代表江丙坤到立院報告,而不是對簽訂內容逐條討論、審議。也就是說他講的三原則中,具體的「民意支持」、「國會監督」都沒有做到。至於馬英九政府的「國家需要」,他是抽象名詞,沒有意義。其實「國家需要」的是趕緊與歐美日簽訂FTA,不是把台灣鎖住中國的ECFA。 4 「不開放中國大陸勞工來台工作」,首先,我們看中國本身的失業問題。我們可以斷定,即是用中國所公佈的低估的平均失業率 2.2% 來看,中國的失業人口就有一千七百萬人( 從 1999 年到 2005 年中國平均勞動人口為 七億五千萬人)。這是台灣全國人口的大約 75%。以前我們估計中國人生活在貧窮線以下的人口就有一億三千萬人。這些龐大的中國失業人口與貧窮人口湧進台灣,那麼台灣人的失業人口不知會增加好幾倍。有香港與德國的前車之鑑,馬英九等中國信徒選舉前所極力推銷的「共同市場」,將會是台灣的滅亡之道。因此,政府「不開放中國大陸勞工來台工作」是一件事,是否能夠有效阻止非法勞工來台是另外一件事,只要看美日非法勞工問題就可以看出。美國和墨西哥是主權國家,美國尚且不能有效解決非法移民與勞工,一旦簽訂ECFA,沒有主權的台灣如何阻止非法勞工、非法移民? 第二節 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利益 依據中華經濟研究院以GTAP模型研究,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經濟之影響,研究結果顯示簽署後對台灣GDP、出進口、貿易條件、社會福利均呈現正成長,整體經濟成長率將增加1.65%-1.72%、總就業人數將增加25.7-26.3萬人,對總體經濟有明顯正面效益,全民皆可分享此經濟成長的果實,此外,簽署後對台灣的利益還包括: 評論:分三點評論。 1.我們不挑戰「中華經濟研究院」的研究,但依照台灣學術研究必須仰賴政府計畫案、學術機構獨立性屢被馬英九政府扭曲、挑戰等前例,光引一個學術研究機構實在很難讓人信服。 2. 馬英九政府最喜歡引用這個數字。但是「中華經濟研究院」從來沒有講清楚﹐這個是每年增加的比例?或者是僅某一個年份出現的結果?如果僅某一個年份,則只要政府努力做事,就會有這樣的數字,實在不需要簽署這個會引發那麼多爭議的ECFA。如果分數年,那就微不足道了。這個數字也在政府ECFA問答中出現,請看我們那裡的評論。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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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嘉生、鐵目生 第一章 ECFA介紹 2 第一節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介紹 2 第二節 簽定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利益 5 第三節 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衝擊及政府因應措施 8 第四節 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利益 10 第五節 ECFA不涉及農業市場開放議題,不會衝擊我國農業 13 第二章 答客問 15 第一節 定義及內容 15 第二節 主權及政治 17 第三節 效益與衝擊 20 第四節 ECFA與MOU 33 結後語 35 從ECFA官方網站資料批判ECFA 馬英九總統上台之後,推動與中國簽訂ECFA貿易協定不僅是他的重要施政指標,甚至已經成為他這任期四年來最重要的指標。然而ECFA因為涉及太多經濟、政治問題,朝野爭議的主題,也成為最受國人注意的焦點。 關於ECFA,馬英九政府強調兩點,根據目前世界及東亞的經濟與貿易發展趨勢,考量台灣必須依賴貿易的現實,與中國簽訂ECFA是避免被貿易邊緣化及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依據。其次,ECFA僅是貿易經濟協定而已,不涉及國家主權及台灣未來的政治安危,在野黨不應該強加阻擾。然而這兩點都不被兩大在野反對黨民進黨及台聯及很多人接受。在兩邊攻防之時,馬英九政府、國民黨要簽訂ECFA的動作頻頻進行,似乎不為所動。 基於國民及關心國家發展的一份子,我們根據政府有關ECFA官方網站提供的資料,進行仔細解讀,希望從這第一手、政府公開表示的論述中,讀出一些政府真正的意涵。 在官方介紹ECFA網頁「www.ecfa.org.tw」中,我們找到下列資料,我們將側重在兩個網頁上。「ECFA介紹」和「ECFA答客問」。因為這是官方最清楚的論點,也是他們最能夠講清楚的地方,如果都矛盾重重,就很難說服社會大眾。「ECFA介紹」分成五個重點,我們依照它的方式,也分成五個節。 1.「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介紹」 2.「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利益」 3.「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衝擊及政府因應措施」 4.「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定(ECFA)可能內容」 5.「ECFA不涉及農業市場開放議題,不會衝擊我國農業」。 答客問方面則分成四節,即1.「定義及內容」、2.「主權及政治」、3.「效益與衝擊」和4.「ECFA與MOU」 本文將官方網站內容放在框框內,凡官方論點及引用,皆以細明體表示。其下就是對該段內容的評論,以標楷體表示以使得讀者能清楚瞭解該文錯誤的地方在哪裡,同時,也寫了篇結後語,做為全文完成後的總結整理。 第一章 ECFA 介紹 政府在這一個網頁上分五個重點,分別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介紹」、「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利益」、「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衝擊及政府因應措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定(ECFA)可能內容」和「ECFA不涉及農業市場開放議題」等五部分。 第一節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介紹 推動目的: 政府推動和中國大陸簽署ECFA主要有三個目的。 1.要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目前雖然兩岸都是WTO的成員,但是彼此之間的經貿往來仍有許多限制。 評論: 既然都是WTO的成員,就按照這樣的規定進行,除非你能推論在那樣的架構下,台灣得不到更大的政治經濟利益。 兩岸都是WTO成員,既然如此,馬英九政府應該說明為什麼不是「台、中自由貿易協定」(Taiwan-China FTA),而是跟香港相似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這名稱本身不是已經表示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嗎? 2.要避免我國在區域經濟整合體系中被「邊緣化」。區域經濟整合是全球的重要趨勢,目前全世界有將近247個自由貿易協定,簽約成員彼此互免關稅,如果不能和主要貿易對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我國將面臨被邊緣化的威脅,在重要市場失去競爭力。而中國大陸是目前我國最主要的出口地區,與中國大陸簽署協議並有助我國與他國洽簽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可避免我被邊緣化。 評論: 這是張冠李戴。「全世界有將近247個自由貿易協定」重點在「自由貿易協定」(FTA),也就是說若中國要和台灣簽訂FTA,台灣朝野關於這一個議題的政治糾紛就少一半了。問題是中國不和我們簽訂FTA,而是要簽訂否定台灣國家主權的ECFA。馬英九是用置換概念誤導民眾。先講有國家主權問題的FTA很普遍進行,然後要我們接受ECFA,那種會影響國家主權、近似香港與中國那種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關係的CEPA協定。 其次,要簽訂這樣的協定,重要是必須和重要市場國家簽訂。也就是除了和中國簽訂外,也必須和美國、日本、東協和歐洲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所以僅強調與中國的關係,基本上是錯誤的。 「有助我國與他國洽簽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可避免我被邊緣化」這不是一廂情願,就是謠言惑眾。中國向來就反對,全力阻擾。 中國外交部已於2010年6月1日,明白表示堅決反對台灣與他國簽訂FTA,馬英九總統的ECFA理由根據已破滅了! 3.要促進我國經貿投資「國際化」。陸續與中國大陸及其他國家簽署協議或協定,可助台灣融入全球經貿體系,並吸引跨國企業利用我國作為進入東亞的經貿投資平台。 評論: 這一段是陷阱重重。ECFA是和中國簽訂,不是和「其他國家」,所以「陸續與中國大陸及其他國家簽署協議或協定,可助台灣融入全球經貿體系」,既然沒有和「其他國家」簽訂ECFA,則與中國簽訂的ECFA就不是「可助台灣融入全球經貿體系」,而是讓台灣更中國化。比較台灣以往或現在融入非中國的世界經濟體系狀況,和中國簽ECFA反而是脫離全球經貿體系,不是融入。 既然中國以堅決反對台灣與他國簽訂FTA,台灣與中國簽ECFA,就是「鎖國」,鎖於中國,被中國政府控制,絕對不是開放。 再者,「吸引跨國企業利用我國作為進入東亞的經貿投資平台」則是笑話。他們要進入東亞,為何不直接進入中國,還要經過台灣?若怕中國有風險,那麼將台灣積極融入中國市場的ECFA不就是讓台灣更加危險,而不是安全與增加利益。 請繼續閱讀 : 從ECFA官方網站資料批判ECFA(二) http://www.newtalk.tw/blog_read.php?oid=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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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盧燕俐 鴻海集團所屬富士康已宣布,自10月1日起將二度調薪,單月基本工資將從目前的1200元人民幣,一口氣上調至2000元人民幣,創下中國基本員工薪資最高企業。此舉一出,業界嘩然,預料將帶動整體台資企業的勞動成本,並進一步影響獲利能力。 富士康選擇大幅加薪,有幾個主要原因。首先,跟近期一連串的跳樓事件有關,為修補外界對富士康「血汗工廠」的評論,大動作加薪,等於直接宣示富士康在薪資福利上,幾乎無可挑剔;其次,上周中國總理溫家寶訪日,也強調,中國現在最大問題就是貧富差距,為解決此問題,將積極推動勞工加薪,富士康率先調薪,也不過就是先一步呼應中國政府的政策。 然而,富士康大手筆加薪之後,勢必成為「樣板」,逼得其他外資和台資企業跟進,尤其現代中國工人所組織成的工會,勢力越來越龐大,動輒以罷工作為談判加薪的籌碼,企業為顧及形象和出貨順利,多數都會就範,從上周本田汽車已決定替員工加薪24%,來處理罷工事件,就可看出端倪。 更有中國學者疾呼,要徹底解決中國貧富差距過大的現象,必須未來5年內,替工人每年調薪15%,若果真如此,台資和外資企業根本「不用玩了」,因為試想有多少企業能承受勞工每年加薪15%的壓力,最終只會造成兩種結果,其一是,由客戶共同分擔薪資成本的上揚,其二是終端產品漲價,由全球消費者共同買單。 但無論是哪種結果,對企業的長期經營,都造成很大的變數。因此,這幾天有專家提出建議,面對這種困境,台資企業不如前進中國中西部,用目前更便宜的中西部人力來替代,只可惜這種論調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因為前進中西部只能符合中國政府「開發中西部」的利益,未來中西部的工資還是會持續上漲,到頭來,台資和外資依舊得面對同樣的問題。 也有人說,台商不如趁此機會轉型,提高附加價值,就能開闢另一個獲利管道。這種說法理論上行得通,但實際上阻礙不少,如果轉型容易,那些NB大廠早就轉型,何來苦守不到5%的毛利率? 我個人認為,分散工廠投資,倒是可行的方案之一。除了中國以外,印度和越南也有便宜的勞工成本,只要整體產業供應鏈有共識,不全然重押中國,中國工人也就不會走路有風。 還有一位台商老闆試算,富士康加薪之後,基本底薪加上食宿、社保,月薪高達4000元人民幣,比台灣最低工資17280元還要高,如果加薪趨勢不變,他會考慮回台設工廠,一來,台灣工人好溝通,再者,也可藉此創造就業機會。若真的如此,對台灣工人來說,富士康加薪一事,不見得是個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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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拓梓(新台灣國策智庫研究專員) 兩年前媒體都預測蔡英文無法在民進黨主席任期上全身而退,期間也一度盛傳蔡只求在她的任期內「安全下樁」。未料蔡英文屢建奇功,連著幾個選舉的勝利,又以空前的高票連任黨主席並同時宣布參選新北市,不可攖其鋒的態勢逐漸顯現,媒體於是宣稱「蔡英文時代的來臨」。 「蔡英文時代的來臨」並非空穴來風。第一,蔡英文主席任內的選舉,民進黨大有斬獲,包括過去無法執政的台東縣和新竹縣立委補選,過去根本不能插手的水利會選舉,民進黨都有不錯的成績。這意味著「民進黨要回到基層」不是講講而已,而是蔡中央正在努力的一項工作。第二,「十年政綱」的研議,以及她在ECFA辯論及其後的論述,都意味著她所領導的中間偏左路線正逐漸顯現,民眾開始期待和國民黨唯發展論、唯企業家馬首是瞻政策對壘的新政治力量形成。 相對於蔡英文嘗試著要逐漸帶出階級政治的光譜,老一輩民進黨政治人物對於主權的過度強調,或者對於陳水扁無法妥處的愛恨情仇,似乎都已經沒辦法趕上時代變化的趨勢。在浪潮席捲之中,黃慶林落選、尤清慘敗,民進黨世代交替過程的勝利者已經顯現。 不過政治現實,實力當先,順風球不會常常有。小英的挑戰也將接踵而來。首先,蔡英文的勝利,雖然是各派系支持的結果,但卻不意味各派系會永遠支持她。對於黨內的派系平衡問題,蔡英文很難迴避。主席與秘書長親征,懸缺的祕書長職務應該由誰出任?秘書長要協調全黨之力以輔選,應該要以整合派系作為優先選項,需要輩分夠高,各派系都可以接受的人選,和蔡初任主席時秘書長沒人想做的狀況相比,現在秘書長的動見觀瞻不可同日而語,選擇秘書長務必小心。 蔡英文面對的第二個挑戰,是選民對於國民黨和民進黨雙重標準的期待問題。同樣是空降,朱立倫似乎沒有選區跑不完的困擾,但因為跑不完選區而排山倒海而來的抱怨,卻總是困擾著台北縣的民進黨選將。新北市很大,蔡英文確定參選,就必須說服新北市的選民,她要怎麼樣提出新的選舉風格,讓民眾了解一個民選的直轄市長候選人所肩負的責任,除了跑完選區之外,是清楚的表述她要帶給居民什麼樣的願景?她又有什麼樣有別於前任的政策規劃?正如同蔡英文所帶給民進黨的變化一樣,蔡英文要告訴選民,她如何讓這場選戰耳目一新。 蔡英文必須面對的最後一個挑戰,是有關於民進黨內世代交替分出高下之後,如何安撫落敗的大老們。 民進黨新舊世代的矛盾,主要顯現在對於政策的歧異上。老一代黨人的結合是因為反國民黨與支持台灣主權而來,其中有資本家、也有勞工階級,所以經常推出左右不分的政策;新一代黨人成長背景類似,對於「中間偏左」比較有共識,面對建國的理想之前,他們更在乎要建一個什麼樣的國家。 相較於老派,新一代對於中國也勇於採取比較開放的政策,強調雙邊正常化的交往關係,與老派那種回到蔣經國的「三不政策」想法對立相當尖銳。但老一代黨人開疆拓土,確實功不可沒,作為一個黨主席,處理好世代交替的問題絕不能採取「贏者全拿」的姿態,否則這些矛盾可能會引爆。這些都是「蔡英文時代來臨」的當下,她自己必須面對的挑戰,而全國民眾也正都對她將有的作為屏息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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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陸生在台結婚 文/ 陳正騰 (台灣留學大陸青年學生發展協會 副會長) 教育部長吳清基日前在立院答詢時表示,來台陸生若與台人結婚,將視為「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並強制遣返,引起外界「侵害人權」的質疑。隔日,陸委會趙建民副主委變更說法,表示陸生和陸配的身份可以二選一,「沒有不人道」,這樣的說法似乎言之成理,但真的人道嗎? 根據教育部高教司表示,外籍留學生若在台結婚,可以一邊求學、一邊計入居留期;也就是說,留學生和外籍配偶的身份可以兼顧。那麼,為何陸生就必須在這兩種身份中二選一、甚至先離境再申請入境呢?這顯然不是行政上的作業需求,而是台灣政府「依法行政」、將「歧視大陸人民」的政治理念徹底「法制化」的結果。因為大陸人民是比外國人更下位的低等人,所以,所有關於大陸人民的法令配套、關於他們的權利福祉,通通要在「歧視」的前提下,予以「適度剝奪」。 不管是台生或陸生到了美國留學,只要跟美國公民結了婚,都可以直接辦理身份變更,幾個月後就拿到綠卡,也沒有強制出境的問題。因為,美國政府認為,美國公民配偶的身份,是比「外國留學生」更親近的,他們也樂於給予「自己人」更多生活上的福利和照顧,期待他們日後可以成為這個民族大熔爐裡的新動力。同理,陸配身份也是比短期學習的陸生更親近台灣的,陸配是台灣社會的一部份,也是跟我們一同為這塊土地打拼的好兄弟、好姊妹,我們怎麼忍心,一開始就用歧視心態和政策暴力來對待他們? 一個在小學執教的朋友告訴我,台灣本土的小朋友,常常會欺負外來配偶的小朋友,因為他們的父母通常處於較低的社會階層,孩子學習狀況也比較差一些;而這個「校園欺凌」的背後,其實是模仿,孩子們模仿他的父母對外來配偶的鄙視,有樣學樣。若追根究底,家長們對新移民的歧視,不正是複製台灣政府歧視大陸人民/配偶的「官方心態」嗎? 「歧視大陸人民」作為一種台灣官方心態,在吳清基部長的答詢內容中表露無遺。而陸委會的補充說明,也只是重新提醒大家,台灣關於大陸人民的法令規範,已經將「歧視」法制化,同時,也內化為所有官僚的基本認知;即將來台的陸生,沒理由不納入這個「歧視體制」中,否則,對於長期被台灣政府歧視的大陸配偶、陸商、陸客等,不就「顯失公平」了嗎? 如果,這樣子歧視大陸人民的法令體制,都可以被說成是「人道」,那麼,那個硬逼回教勞工吃豬肉的台灣雇主,也很人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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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 : 倪國榮 台灣杜鵑 清美的白 紛紛在冰冷裡高舉 海拔一千五百公尺 我們在 人生旅次裡 驚醒 地上紛紛的花眠 我們踩著 花夢的安靜 抬頭 清美的白搖曳著一千五百公尺 冰寂碎裂 亮亮凋落 山雨 清澈的山雨真美好 打亮我們 打響我們 全身清澈地 接近山的神秘 像顆雨珠地 我們在山裡流動著 響著生的清澈 山雨亮開我們的迷眸 從霧裡赤醉地落下來了 好沁涼的水果山雨…… 山霧 霧把謎題包起來 溶化成霧的謎題 又湧出來 霧穿著千層白衣裳 我剝開一層又一層 直到 我赤裸地 把自己 映在霧的池塘裡 像條魚一樣 吃著霧 霧也把我們吃了 (津津有味的牙齒 是霧白閃閃的 部份) 山霧快淨地湧來 (我們似霧裡的嬰兒 聆聽 白色的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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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盧燕俐 看完了「雙英」辯論,一如預期,並沒有解決我心中的任何疑惑。馬總統不停的強調,簽訂ECFA之後,會增加26萬個工作機會,同時,針對受損產業的勞工,也會提供10年950億元的補助。但我想請問總統:您難道不知道3月外銷訂單海外生產首度突破5成,簽了ECFA之後,更有利於業者移往中國,台灣就業機會越來越少,您的配套措施究竟為何? 根據經濟部4月20日發布的數據,台灣3月外銷訂單創下史上新高,來到1.08兆元,甚至超越金融海嘯前的水準。但令人憂慮的是,廠商在海外生產的比重高達50.69%,是史上首次突破5成,更可怕的是,資訊通訊廠商,包括:NB、手機等,海外生產比重竟高達86.94%。 這意味著,就算接單暢旺,但賺到錢的是企業家,台灣本地勞工卻因工廠外移,而失去了諸多的工作機會。儘管有學者建議,為解決此問題,應提升國內員工的薪資,才能刺激內需消費,進一步帶動國內經濟。只可惜,這套理論並不適用多數企業家,試問哪個企業家不想要更便宜的原料和更便宜的勞工? 也因此,就算簽訂ECFA之後,雖然馬總統再三保證不會開放對岸勞工來台,但為了整個東協加3(即東協10國加上韓國和日本)的市場,換得關稅減讓,相信只會有越來越多的台商,前仆後繼的前進中國。屆時,還不用開放對岸勞工,就對台灣勞工產生了嚴重的衝擊。 總統說,對於這些因為簽ECFA而失業的勞工,政府一定會想辦法在社會福利方面有所補貼。然而,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勞工朋友要的不是補貼,因為失業津貼就算多領半年,也無濟於事;失業之後要轉業,談何容易啊,尤其是中高齡失業問題,到現在政府都還拿不出具體方案,要讓廣大的勞工朋友如何相信總統的「保證」。 這陣子,我接觸到很多轉型成功的傳統產業者,有的是絲襪,有的是製鞋,有的是製陶,問他們怕不怕ECFA,他們異口同聲的說:「不怕,因為多年前早就面對中國傾銷問題,早已想出解決方案。」當我看到他們自立自強、努力求生存的打拼精神,不禁為他們喝采;但是,這畢竟是少數成功的案例,多數廠商還是需要政府積極協助輔導,並想出完整的產業規劃和升級方案,而非只靠自己的自力救濟。 也想藉此提醒所有勞工朋友,趕緊想好對策,因為光靠社會福利政策,並不能解決問題的源頭。白領上班族也要上緊發條,兩岸人力競賽早已正式展開,接下來只會更白熱化,沒有特殊的競爭優勢,很快就會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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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囚犯與文盲 ──《我願意為妳朗讀》 倪國榮 實質上,電影「為愛朗讀」原作,《我願意為妳朗讀》是極為沉痛的藝術作品。 朗讀,是因為女主角漢娜是個文盲,這個秘密一直隱藏著,自卑與逃避,竟在文盲命運的遷動下與猶太大屠殺成了關連;漢娜放棄須要識字的昇遷,找到集中營的工作,也離開她與少年麥克的夏日戀情。這個戀情裡的朗讀時光,帶給少年與文盲漢娜奇異深遠的影響、衝擊,閱讀與性立體的交織反響著原始與文明,漢娜鼓勵少年要讀好書否則就不要見她,性成了提昇: 「我們繼續大聲朗讀、淋浴、做愛、然後同床共枕。我唸《戰爭與和平》給她聽,其中包括托爾斯泰的所有研究,包括他對歷史、他對偉人、俄國、愛情與婚姻的觀點;這部分一定進行了有四十到五十個小時。」 這是多麼微妙的愛情時光,多麼異類,性若只是性,則為叢林,但有了《戰爭與和平》、有了《奧德賽》、有了席勒《陰謀與愛》…叢林的野花成為甜美,叢林的溪流響成叮咚的亮音。若性與飲食,則成縱慾低黑;性與閱讀,竟成成熟與亮光,帶給漢娜啟蒙,也給少年青春湧流燦媚與光影。但是,漢娜消失了。 數年後,選修法律的大學生麥克在法庭裡實習時,一眼認出被告漢娜。 「當然一聽見名字我就認出來了:漢娜.施密茲。然後我也認出了那身體和頭,頭髮挽成一個不熟悉的髻…。我認出了她,可是一點感覺都沒有。一點都沒有。」 文盲漢娜做警衛時,因為集中營關閉,把囚犯帶往西邊,中途讓囚犯夜宿在一村落的教堂時,突然遇到轟炸,教堂的門打不開女囚們集體焚死,教堂也焚燬,僅一對母女倖存。開門與否成了審判究責的焦點。根據該事件的報告,警衛們藉口再多,難逃責任,但是誰寫的報告?同事都推給漢娜,法官要比對漢娜的筆跡,漢娜在文盲的秘密與可怖的集體死亡責任交擊煎熬下,一口承認,就此判無期徒刑。很奇異的,証人也指出,漢娜有個習慣,喜歡年輕女囚為她在夜晚朗讀。 彷徨掙扎在外的麥克,歷經結婚有女,離婚、求職,成為法律學者,仍然心懸漢娜,念念夏日時光。時代輪轉的悲劇重量,焊鑄落到兩人身上,麥克發現唯一抒解方法,就是繼續為漢娜朗讀,《奧德賽》重唸,海涅、契可夫、卡夫卡…錄音機錄音帶一併寄給漢娜,甚至自己也開始寫作,唸給漢娜聽。這樣,一個是有形之囚、一個是無形之囚,他們的溝通就是朗讀。閱讀成了自由與昇華的象徵,支撐兩人得到些許平靜,活下去。麥克後來也很驚訝興奮,漢娜走出文盲,竟然試著拼寫簡單的信寄來,甚至能夠下筆品評。 但是麥克始終以朗讀代信,也造成漢娜從渴求信到陷入絕望,找不到具體關懷,在能夠閱讀後,也開始閱讀大屠殺相關文件,十八年後假釋機會來臨,與麥克終於在衰舊沉黯裡重逢,朗讀的興奮更可能隨出獄停止,漢娜在出獄前自殺。邁可形容初見衰老的漢娜,已無年輕時的氣味,那氣味是初戀的氣味,永遠在青春裡留戀低迴:「以往,我特別鍾愛她的氣味。她永遠都散發出清新的氣息…我經常像一隻好奇的野獸般往她身上嗅。從她的咽喉和肩膀開始,那是剛清洗過的清爽味道,沉浸在她胸脯之間新鮮的汗水氣味,混入腋下的另一種味道,找出她腰身四周和腹部那股濃重、陰暗而近乎純粹的氣味,還有她兩腿間那令我興奮、近似水果的微香…」 麥克看到漢娜留下的遺言,失去朗讀,悲啜起來。 德國作家徐林克本身是個法官、大學教授,寫出這部被譯成三十九種語言的世界名作,殊為不凡。但這部沒有口號、抗議的人性作品,事實上是對暴政獨裁的沉痛控訴,而朗讀成了美麗的想像氣球般不停地從口中飛出…使性昇華,生動潑閃,穿過文盲與戰亂的囚,成為少年麥可一生的眷戀,與意義凝晶的聲音。 註:以上譯文引自《我願意為妳朗讀》,張寧恩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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