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答客問
第一節 定義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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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答:】 我國與東亞國家經貿往來日趨緊密,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東協等合計占我出口總額比重為65%,已超越美國之12%;近來該區域經濟整合有加速之趨勢,東協分別與中國大陸、韓國、日本簽署之自由貿易協定已陸續生效實施,東協與澳紐、印度之自由貿易協定,預訂2010年初生效;又韓國、日本亦積極與其主要貿易夥伴簽署自由貿易協定,這些對我國貿易發展已產生若干影響,然截至目前我國尚無法參與其中,該區域經濟整合已對我國產生排擠效應。 尤應注意者為自2010年起,東協與中國大陸及東協與韓國彼此間大部分貨品之進口關稅稅率將降至零,惟我貨品輸往該等市場乃被課徵進口關稅,出口競爭力及優勢將完全喪失。一旦我國產品被他國取代而退出當地市場,未來要再重返將極為困難。此將迫使我廠商必須外移至當地投資,產業供應鏈將被阻斷,不利於我產業與國際接軌;嚴重惡化我投資誘因及勞工就業問題。 另在ECFA中除了貨品貿易自由化外,尚包括服務業進一步開放;近年來,我許多業者經營大陸市場已轉向服務業發展,包括通路(零售)、醫療、與技術服務等,但限制仍多,推動ECFA透過市場進一步開放,將有助於我業者開拓大陸服務業市場,提升我服務業國際競爭力,逐步布局全球,使服務業成為帶動經濟成長與創造就業的重要引擎。 |
評論:
「至目前我國尚無法參與其中」應該講清楚,「這是由於中國的阻擾及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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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並未講清楚ECFA內容? 【答:】 ECFA為架構協議,如一本書的目錄,目錄只是摘記各章的章名與可能的節次內容。 參考國際上類似協定及我方需求,其內容可能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防衛措施、經濟合作,以及經貿爭端解決機制等,實質內容尚待後續經由談判逐步形成。 經濟部針對製造業進行溝通宣導,自本(98)年3月起已辦理近百場座談會及說明會。 為使社會大眾瞭解ECFA內涵,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網站已設置ECFA專屬網頁(網址:cweb.trade.gov.tw),對於ECFA構想、重點、方向及可能內容等都有詳細陳述。 有關ECFA條文內容說明將於近期內備妥後,向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 |
評論:
我們現在就是根據這個網頁在分析,之前蔡英文主席和馬英九總統的電視辯論中,蔡英文主席就反應找不到ECFA許多重要資料,連反對黨領袖、曾任台灣對外貿易談判的重量級諮詢顧問、前任主管與中國交往的陸委會主委、曾任行政院副院長等都拿不到真確的資料,別人更不用說了。
「東協與澳紐、印度之自由貿易協定,預訂2010年初生效」、「尤應注意者為自2010年起,東協與中國大陸及東協與韓國彼此間大部分貨品之進口關稅稅率將降至零」,這顯然是恐懼威脅!現在已經是2010年的年中了,他們現在怎麼了?FTA談判向來需要長時間的談判,才有結論。本網頁講很多,若真的是這樣,我們要問為何和中國簽署的是ECFA,不是FTA呢?換言之,目前許多朝野爭議和臺、中簽署是ECFA,而不是FTA有關。特別是當中國對台灣有領土野心時,這樣的政治經濟討論更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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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簽署ECFA是否有時間表?今年10月份展開正式協商是否會拖延? 【答:】 政府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係按個別研究、共同研究、協商、簽署、國會通過及生效實施等步驟推動。 經濟部委託中經院辦理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報告已完成,並於7月底正式對外公布,目前刻正規劃辦理共同研究相關工作。 政府推動ECFA均按原訂計畫進行,並未改變。經濟部相關之準備工作業已大致就緒,將利用各種場合,積極安排與對岸進行非正式洽談,期為日後正式協商預作準備。 經濟部希望以今(98)年10月展開協商為目標,加速推動,儘量爭取及早完成協商。至ECFA何時完成簽署,仍需視國內共識凝聚程度,中國大陸回應情形等因素機動調整進度。 |
評論:
「經濟部委託中經院辦理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報告已完成,並於7月底正式對外公布,目前刻正規劃辦理共同研究相關工作”。政府推動ECFA均按原訂計畫進行,並未改變。」這意味內容衝突如此大的商業契約,連在野黨積極批判之下,行政部門依舊「政府推動ECFA均按原訂計畫進行,並未改變。」,可見行政部門多麼蠻橫。
很明顯的,這個資料是2009年前半年寫出來的,直到現在2010年年中,較詳細的ECFA協議內容尚未公布,為何進行得如此神秘呢?而且現在都已經是2010年年中,前文所提向立法院報告等等又做了多少呢?在前述受「國會監督」所做如此少的狀況下,又為何要講2010年六月簽約呢?政府何時要公布他的ECFA進程及詳細談判內容呢?
第二節 主權及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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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簽署ECFA就是矮化台灣、賣台嗎? 【答:】 1. ECFA內容只規範兩岸經濟合作事項,不涉及統獨及政治問題,亦不採港澳模式,不會出現一國兩制的情形。 |
評論:
WTO也是經濟議題,由WTO延伸的FTA也是經濟議題,為何中國與台灣不從這一個架構下開始談?而必須和國際公認的方式分開呢?由此可以推論所謂「ECFA內容只規範兩岸經濟合作事項,不涉及統獨及政治問題,亦不採港澳模式」,有根本上的疑義,這真是有矮化、賣台嫌疑。若執政黨可以讓在野黨清楚ECFA的確僅是經濟議題,在野黨也不會強力動員杯葛。今天有這樣的問題,就是執政黨在以往出現與ECFA相關的簽約內容,的確涉及到主權問題,不管是明確或模糊承認中國統有台灣的主權,都讓在野黨以及人民深感不安。因此「沒有政治意涵」是有問題的。當兩國接觸不是用正式的國家名稱,甚至是國際接受的公認名稱,如稱我們為「Taiwan﹐Province of China」或「台北﹐中國」,就有矮化的問題,也就不能說是國與國之間的國際協定。誠如台聯所指出,為何不是FTA,而是和中國與香港所簽CEPA那麼相近的ECFA呢?因此台灣與中國簽署ECFA,主要是政治問題,不是經濟貿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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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來與對岸協商時,政府將秉持「對等、尊嚴、公平」之原則處理,絕對不會自我矮化,亦不會為經濟利益而犧牲國家主權。 總之,政府推動洽簽ECFA,係為協助國內產業因應全球區域整合的趨勢,使台灣出口產業站在平等立足點上,跟其他國家競爭,開創台灣經貿發展的國際空間。 |
評論:
偉哉其言。但這完全與事實不符, 而這就是根本問題的所在。中國和馬英九政府簽署條約會讓他秉持「對等、尊嚴、公平」之原則?」以往都沒有,怎麼會對馬英九政府那麼好?從陳雲林來臺、許多次中國球員來台,台灣的國旗自動收起來(這還是由馬英九當市長時首創其例)甚至阻擾拿國旗者的自由,間接彰顯台灣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那來的「對等、尊嚴」﹖中國都明顯壓迫台灣不可以用國家的方式出現在他們的代表面前,怎麼在正式的政府與政府 (government to government)協議時,中國突然心軟了呢?
ECFA的重點是和中國簽約,怎麼會牽扯到「台灣出口產業站在平等立足點上,跟其他國家競爭,開創台灣經貿發展的國際空間」,他僅涉及到台灣產品在中國的市場,與其他國家的市場無關。這裡「平等立足點」 語焉不詳。從馬英九政府幾次三番申述的理由,似指關稅問題,但關稅只是廠商成本構成的一小部分,不能與喪權辱國的ECFA同日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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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簽署ECFA是否能保證其他國家就會與我洽簽FTA? 【答:】 1.馬總統上任以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已獲得美國、新加坡、歐盟、日本、澳洲、紐西蘭等重要貿易夥伴之肯定。 |
評論:
這是政治議題,不是經濟議題,也與「保證其他國家就會與我洽簽FTA」無關。肯定不等於保證(會和台灣簽署FTA).我們和美國談判FTA,也經過好多年了?為何不能用相同模式和中國談FTA呢?而我們和東南亞談判FTA或加入東協加X,不能比照台灣與美國談FTA,不也是中國蠻橫阻礙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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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少國家曾表示,兩岸推動經貿關係正常化,將有助於和我國加速洽談雙邊FTA。因此,合理的研判,推動ECFA可催化我國和其他國家洽簽FTA。 |
評論:
這有兩個矛盾。首先,「不少國家曾表示,兩岸推動經貿關係正常化,將有助於和我國加速洽談雙邊FTA」意味台灣與其他國家之間的經貿關係的確受到中國影響,而影響的主要原因應該和承認台灣是否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有關。精準的說,中國透過各種方式以否定台灣是主權國家為主要目標,進行貿易協定干預。舉例來講,FTA涉及主權國家問題,因此被干擾。中國不希望其他國家和台灣簽訂涉及主權認定的國際協定。
其次,連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FTA都有這樣的爭議,現在與中國簽定ECFA,那也僅是台灣與中國之間的關係,怎麼會影響到台灣與其他國家呢?因此所謂「推動ECFA可催化我國和其他國家洽簽FTA」根本有錯。除非ECFA中間有一個協商,例如簽署完ECFA之後,中國不會阻擾台灣與其他國家簽定FTA,或中國因此認定在ECFA之後的台灣與其他國國家簽定的FTA都是類似這種「國民黨所稱謂「不涉及主權」或「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商業協定。這樣才可能推論出「推動ECFA可催化我國和其他國家洽簽FTA」。但從這樣的角度來看,若依前述,簽署ECFA之前與之後的FTA,有所謂前者是國與國之間的協定,後者沒有國與國之間的協定,這既違反國際法律的認知,也讓國民黨間接承認他們和中國簽定ECFA,有出賣台灣主權之嫌。也就是說國民黨在簽署ECFA之後,台灣就不被認定是正常國家,甚至不是國家。
從而可以推論在與中國簽完ECFA之後,台灣與國外簽署的FTA已經不是國際認定的FTA,而是中國的一個地區,台灣,與中國ECFA的類似商業協定了。這樣的推論才能成立。這也就是說ECFA已經改變台灣的獨立主權地位。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