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及門戶:由於相同產品自台灣銷往中國大陸之關稅較自歐美日等國直接出口更優惠,同時因為台灣對智慧財產權保護較為周全,加上兩岸開放大三通,以及政府補助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之優惠措施,將有助於歐、美、日企業選擇將台灣作為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門戶,優先與台商合作研發及生產,將區域研發、生產或營運總部設在台灣,讓台灣成為跨國企業「全球創新中心」及「亞太經貿樞紐」的第一選擇。

評論:分七點來反駮。

 1.「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及門戶」這些都是想當然爾的不成立說法。一如前述,外商進入中國不需要經由台灣,若他們真正想要協助,香港能提供的幫忙更大。

2.「同時因為台灣對智慧財產權保護較為周全,加上兩岸開放大三通,以及政府補助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之優惠措施」云云,這些也適用在香港啊!香港和中國簽CEPA,是否也吸引西方企業去香港大量投資?

3.「將有助於歐、美、日企業選擇將台灣作為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門戶,優先與台商合作研發及生產。」為什麼他們不選香港?為什麼優先與台商合作﹖

4.「將區域研發、生產或營運總部設在台灣。。。」他的營運總部不管設在香港或上海,都比設在台灣更自然。與中國這一個市場交往,將指揮部不設在中國的上海或北京,卻設在非中國的台灣,你不覺得奇怪嗎?若他怕總部設在中國會有所缺失,則設在他們比較理解的香港總比設在台灣好吧。

5.「全球創新中心」若在東亞的創新中心都有問題,何來全球?

6. 「亞太經貿樞紐」,已經講了幾十年了﹐都沒有結果﹐現在中國就會讓台灣變成「亞太經貿樞紐」嗎﹖ 為什麼不是上海、香港或新加坡,而是台灣?我們不是對台灣沒有信心,而是對他們的邏輯能力所產生的結論沒有信心。

7.若歐美日和中國簽訂FTA,台灣將沒有那樣的好處。其次,台灣若和美國簽訂FTA,除前述享有美國市場的利益外,還可以額外增加吸收美國較進步的技術。即因與美國簽訂FTA,也可以將這樣的貿易好處延伸到其他與美國簽訂FTA的國家。這就是為什麼和美國談FTA,雖然比較麻煩、困難,但我們還是應該和美國談FTA,而不是和中國談ECFA。

C.有助於產業供應鏈根留台灣:過去由於多數零組件出口至中國大陸必須課徵關稅,致使終端產品製造商要求零組件供應商必須?同至大陸投資。一旦中國大陸大部分工業產品關稅降為零後,將有助於整體供應鏈根留台灣,並藉由大三通採國際貿易方式供應客戶,除可維持在台經濟生產規模及高品質外,更能創造就業機會。

評論:

營運成本不只是關稅,勞工、運輸等成本都很重要,光減少關稅就要建構整體供應鏈,推論太簡單了。一旦台灣(中國大陸)大部分工業產品關稅降為零後」中商不會來嗎?你認為中國企業就呆呆的等在那裡,他不會使用台灣的資源及利用台灣來發展他自己的企業自己的「整體」供應鏈?

D.有助於大陸台商增加對台採購及產業競爭力:在大陸台商以往為降低生產成本,部分機器設備及原物料改在當地採購。在中國大陸進口關稅降為零後,自台灣進口相對成本降低,台商自可增加自台灣採購之數量,同時因品質較佳及成本降低,將有助於台商在大陸競爭力之提升。

評論:

理由同上,成本不只是關稅,還有運輸及生產成本。「台商自可增加自台灣採購之數量」而來台「中商也自可增加自中國採購之數量」。而且由於中國物價底﹐自中國採購之數量一定增加更多,甚至導致台灣貿易逆差。

E.加速台灣發展成為產業運籌中心:由於大三通貨物及人員流通之便利性,配合雙邊貨品關稅降低及非關稅障礙消除等貿易自由化效果,將可重新塑造台灣成為兼具轉口、物流配銷、終端產品加工等全功能運籌中心之機會。同時搭配政府放寬台商赴大陸投資之限制、鼓勵台商回台上市等激勵措施,將可促成台灣成為台商運籌帷幄之「營運總部」。

評論:

前述A、B、C、D和E點幾乎可以說是零關稅決定一切。所有的論述都強調零關稅可以達成怎樣又怎樣的功能,但他忽略廠商成本中,勞工、土地、運輸及各方面的成本都很重要,關稅有時候甚至是最不重要的成本。想要藉由零關稅來達成他所講到的一大堆中心,其實是妄想。要比較零關稅,香港也是,為何香港無法達成前述的目標呢?香港屬於法理上是中國一部分,條約上已經由CEPA確認是ECFA一樣,都是拉近與中國關係的貿易協定。如果就要扮演中國政府、企業與西方政府、企業接觸,或者西方政府、企業與中國政府企業、接觸的橋樑中介者,香港都比台灣優越、傑出,香港目前發展根本都沒有達成馬英九政府所宣稱的效果,我們又何能在沒有提出更強有力的證據證明台灣產業優勢下,規劃上就說簽署ECFA有這樣的功能呢?這些有太多是個人的想像而已,沒有強有力的政治力與國家主權,台灣將會變成中國的殖民地。

兩岸簽署ECFA後,政府對弱勢產業是否提供協助?

【答:】

1.    對於內需型、國內較為弱勢等容易受到大陸進口產品衝擊之產業,政府未來將在與中國大陸協商時,將爭取該等產業不列入早期收穫清單,並爭取保留、不開放、較長期程開放或調適期等開放之配套措施,為產業爭取調適空間並減緩衝擊。

評論:

我們同意政府的做法。問題是:有競爭力的要中國開放市場,沒有競爭力的不讓中國進入台灣,所有好處都讓台灣得到,請問中國得到甚麼呢?中國真的那樣獃頭獃腦嗎﹖這不是證明中國在經濟上得不到利益,就會要求在非經濟上得到利益,請問馬英九政府給中國怎樣的政治利益呢?

2.    規劃辦理「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產業輔導計畫」,依個別產業特性及遭遇問題,分別擬訂輔導措施,其內容包括:一、進行產業調查及策略規劃;二、協助市場擴展及推廣行銷;三、提供技術與管理輔導;四、加強產業人才培育等。

評論:

這不是即令不簽署ECFA也要做的事情嗎?

3.    持續運用產品開發補助計畫、技術及創新營運模式研發補助、服務業研發輔導、貸款及資金協助輔導等相關產業輔導措施,持續促進產業升級與轉型,提升產業技術水準與競爭力。

評論:

這不是即令不簽署ECFA也要做的事情嗎?

4.    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強化大陸商品進口監測機制、透過談判建立兩岸貿易救濟制度等。

評論:

這不是即令不簽署ECFA也要做的事情嗎?

政府強行推動ECFA,是否有礙台灣永續發展、扼殺台灣本土產業?

【答:】

1.    廣徵民意、凝聚共識已成為政府推動ECFA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在與中國大陸正式協商前,經濟部已辦理近百場研討會與說明會,對象包括公協會、產業界、各縣市工業會及產官學界代表等,可見政府尊重民意,並非一意孤行強行推動ECFA。  

評論:

在沒有具體內容與條文提示下﹐”百場研討會與說明會” 能研討說明「蝦米碗糕」,不是揍揍熱鬧巴了﹖ 這個論述的時間點有待查證。政府好像先決定要簽署ECFA或這樣的協定,然後在民意壓力下才推動各種研討會,或者將研討會、說明會從台北菁英份子、學界(特別是泛藍軍的)討論,轉而向全國各重要產業討論。這不就是 “一意孤行強行推動ECFA” 嗎﹖

2.    政府推動與中國大陸洽簽ECFA,係為使台灣和其他國家公平競爭,進而融入東亞及全球貿易體系,讓根留台灣的廠商不用被迫外移,達成企業永續經營的目標,亦不會影響台灣經濟發展。

評論分兩點。

1.    精準的說法,應該只是:「台灣和其他國家(在中國市場)公平競爭」﹐ ECFA不涉及到其他國家市場,這一段話的講法過份誇張。

2.    這是顛倒是非。在1960年代,台灣經濟已經融入全世界,台灣的商品、貿易遍佈全世界,除了政府干預的共產國家之外。1989年的蘇聯、東歐非共產化、自由化之後,台灣的貿易觸角更廣。所以所謂「融入東亞及全球貿易體系」是要更進一步跟東亞各國簽署FTA,才會「融入」「全球貿易體系」。現在中國已經堅決反對FTA,這根本不對。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