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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論》 因川普關稅而陷入困境的中國「SHEIN村」

    0 分鐘前

    在美國、日本等國家深受年輕人喜愛的中國電子商務網站SHEIN,因為川普政府的關稅措施,而受到沉重的打擊。在中國南部的廣東省廣州市,有一個被稱為「SHEIN村」的地區,這裡密集分佈著為SHEIN供貨的服飾工廠。隨著美國加大對中國的關稅攻勢,一些工廠因為訂單大幅減少而陷入困境。與美國的貿易戰「將傷害像我們這樣的底層工人,並使我們更加貧窮」,面臨失業威脅的移工們心情低落地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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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書 數位倫理:手機是你的,公共空間不是

    2026.10.01 | 09:21

    某天中午,我到路邊小店吃午餐。三十分鐘後,飯吃完了,也被迫聽了一耳朵的新聞、短劇、尖叫聲,還有不知道哪一支短影音裡的上車舞配樂。聲音不是店家的電視,而是隔壁幾桌的手機。有人看新聞,有人滑短影音,有人追短劇。每個人看的都是自己的東西,最後卻變成整間店一起聽。這件事看起來很小,不過就是手機外放。但一旦進入公共空間,事情就不只是「我喜不喜歡這個聲音」。去年五月,台鐵一天內就發生兩起因手機音量或播放音樂過大,勸阻後演變成攻擊的事件。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二○二二年的調查也發現,百分之四十六的受訪者曾在公共場所不戴耳機看影片,而八成受訪者覺得這種行為很惱人。台灣高鐵推動寧靜車廂後,初期一天也有約七百到八百件勸導。這些事情放在一起看,問題已經不只是有人比較怕吵,也不是某些人比較沒有公德心,而是私人設備進入公共空間以後,我們到底應該把邊界畫在哪裡。這就是數位倫理真正要處理的問題。手機是你的,內容也是你選的。你當然可以決定自己要看新聞、短劇、球賽還是短影音。但是聲音一旦離開手機,就會進入別人的生活。旁邊的人沒有選擇那則新聞,也沒有點開那支短影音,更沒有要求聽那段音樂。可是只因為坐在同一家店、同一節車廂,就被迫一起接收。所以手機外放真正的倫理問題,不只是分貝,而是選擇。你做了選擇,卻讓別人一起承擔結果。數位自由的邊界,其實沒有那麼複雜:不要把自己的數位選擇,強迫變成別人的生活內容。談到倫理,我想請亞里斯多德先生出場。在《尼各馬可倫理學》裡,他談的當然不是手機,也不是短影音,而是一個更古老的問題:人要如何養成好的品格,並在不同情境裡做出適當的選擇。這並不是老掉牙的概念。兩千多年後,它依然可以用來判斷人與人之間的邊界。我有能力做一件事,和我在這個場合應不應該這麼做,是兩件不同的事。手機有喇叭,所以我可以外放;網路吃到飽,所以我隨時可以看影片;短影音平台可以一支接一支播放,所以我可以一路滑下去。這些都是科技提供的能力。但是科技只能回答「可不可以」,不能替我們回答「適不適合」。後一個問題,仍然要回到人的判斷。換成今天的語言,就是手機可以外放,不代表公共場所就適合外放。可以講電話,也不表示整節車廂都必須聽見。可以播放影片,更不表示旁邊的人有義務一起參與。這也是美德倫理到今天仍然有用的地方。法律可以訂規則,高鐵可以設寧靜車廂,列車長可以勸導,餐廳甚至可以貼上「請勿外放」的告示。但如果每一次都要等到有人制止,我們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影響別人,那麼缺的恐怕不只是規定,而是節制。節制不是什麼都不能做,而是知道什麼時候應該收一點。這也是公共生活之所以能夠運作的重要條件。不是每一件讓人不舒服的事情都需要立法,也不是每一條人際邊界都能寫進規則。很多時候,我們靠的是一種更基本的能力:知道身邊還有別人。科技告訴我們能做什麼,倫理提醒我們應不應該做,美德則讓人在沒有人提醒以前,就知道自己應該停在哪裡。科技一直往前走。手機會繼續更新,短影音之後還會有新的媒介和新的使用方式。但兩千多年前談的那些美德,到今天仍然沒有過時。
  • 投書 一張中國架起來的網

    2026.09.30 | 15:07

    2023年4月,蔡英文過境美國南加州。當時新聞焦點,是她在雷根圖書館與美國眾議院議長麥卡錫會面,以及場外支持與抗議的人群。直到三年後,美國司法程序才讓外界看到另一個現場。這時,孫耀寧出場。美國司法資料顯示,他至少自2022年起就在中國政府官員指揮或控制下活動。接著出現的是陳軍。這名同樣替中國政府工作的男子,曾談到由孫耀寧等人在南加州組成替中方工作的「基本團隊」。蔡英文過境南加州期間,孫耀寧密切監視她,把她的行動即時回報給中國駐洛杉磯領事官員,並拍攝現場支持與反對蔡英文的人群。蔡英文抵達洛杉磯以前,人已經在那裡,網也已經存在。這起案件讓其中一個節點亮了起來。2024年的布拉格,另一部分也亮了。捷克軍情局確認,中國方面曾對當時的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進行實體監視,蒐集她的行程,並試圖記錄她與捷克政治及公共人物的會面。中國民事情報機關甚至曾為針對受保護人士的「具示威性動能行動」創造條件,但停在準備階段。今年鄭麗文訪美,又讓網的外圍亮了起來。她在美期間的政治活動周邊,出現統促組織相關人士,也發生具有中國黑幫背景爭議人士涉及威脅的事件。情報工作本來就是暗的。通常要等一名代理人被捕、一場行動曝光,我們才有機會看到其中幾個節點。但中國把情報機關與公民、組織之間的協助義務,直接寫進了公開的法律。2017年施行的《國家情報法》規定,任何組織與公民都應依法支持、協助、配合國家情報工作;情報機關也可以與相關個人、組織建立合作關係。之後修訂的《反間諜法》等國安法制,又持續強調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的結合。真正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用法律替國家情報體系與普通公民、組織之間,保留了一條可以要求支持、協助與配合的線。一個人在海外生活、工作,可能一輩子都沒有參與任何情報活動,也從未成為這張網的節點。但當他走出中國國境,他與中國國家情報體系之間的那條法律連線,並不因此當然消失。孫耀寧案讓一個節點亮起來;蕭美琴案讓我們看見這張網的線也開始發亮;鄭麗文訪美的事件,則讓網的外圍亮了起來。一張網不需要每一個人都是節點,也不需要每一條線永遠啟動。只要需要的時候,那條線可以被拉動,網就已經張在那裡。
  • 投書 校園的他傷風險

    2026.09.28 | 09:15

    新北瑞芳日前發生國三學生持剪刀刺傷高三學生事件。根據校方說明,這名學生先前曾因情緒問題拿筆企圖刺同學,也曾拿玩具剪刀嚇人。學校並非毫無處理,校安通報、通知家長與情緒輔導都做了。因此,真正值得追問的,不只是學校有沒有輔導,而是傷害發生以前,那些已經出現的危險訊號,是怎麼被判斷的?學生真的持剪刀傷人之後,制度反而比較清楚。校安通報、警察、驗傷,必要時可能進入少年司法程序。困難的是前面那一段:學生尚未造成嚴重傷害,卻已反覆出現威脅、攻擊或持物嚇人的行為,學校該如何判斷接下來的風險?這就是校園「他傷風險評估」要處理的問題。台灣校園對自傷風險並不陌生。學生出現自殺意念、自傷行為或其他危險訊號時,已有辨識、通報、輔導與轉介機制。但他傷並不是把「傷害自己」改成「傷害別人」就可以套用。兩者有部分共同的風險因素,他傷卻還有另一組問題:威脅有沒有特定對象?是否反覆鎖定同一個人?內容是否愈來愈具體?有沒有取得可能造成傷害的工具?能不能接近對方?過去是否曾有暴力行為?行為是否正從言語、威嚇逐漸走向準備甚至實際攻擊?更重要的是,他傷會產生另一個受害者。面對自傷,首先需要保護的是學生本人;面對他傷,學校卻必須同時面對一個需要協助的學生,以及另一個可能受到傷害的學生。偏偏雙方通常都是未成年人。學校不能因為一個孩子曾經情緒失控或威脅同學,就預先把他當成犯罪者。情緒問題不等於暴力,接受心理輔導也不代表具有攻擊性。但另一方面,另一個孩子的安全也不能因此被放到後面。所以真正困難的問題是:當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同時可能成為另一個孩子的風險來源,學校該如何介入?這正是輔導與司法之間需要風險評估的原因。國外已有實際運作的工具與模式。例如SAVRY,也就是青少年暴力風險結構化評估工具,會把過去暴力行為、個人因素、家庭與同儕環境,以及保護因素等納入結構化專業判斷。學校場域使用的CSTAG,則著重威脅的性質與後續安全處置。這些工具不是犯罪預測器,也不是替學生建立「危險人物名單」。它們真正要做的,是把原本散落的訊號放在一起判斷。學生說了一句威脅性的話,不代表一定會付諸行動;反過來,也不能因為事後說「只是開玩笑」,就認為風險自然消失。真正要看的,是過去發生過什麼、現在又增加了什麼、威脅是否逐漸具體、是否出現準備行為,以及保護因素有沒有改變。這也是風險模型最重要的價值:避免危險訊號一個接一個出現時,每一次仍被當成互不相關的獨立事件。回到瑞芳事件。拿筆企圖刺同學、拿玩具剪刀嚇人,最後發生持剪刀傷人。我們不能事後倒推,認為前面的行為必然會導致最後的結果。真正值得問的是:新的訊號出現以後,有沒有把前面的訊號一起放回來重新評估?因為風險會改變。新的威脅出現、開始鎖定特定對象、取得可能造成傷害的工具,或者行為逐漸具體化,都可能改變原來的判斷。台灣並非沒有可以承接評估結果的制度。《學生輔導法》已有發展性、介入性與處遇性三級輔導,校園也有校安、高關懷、自傷防治,以及心理、社工與醫療轉介等不同機制。真正需要補強的,不一定是再增加一個第四級輔導,而是把他傷風險評估接進既有制度。學生出現新的他傷訊號,就重新評估;風險提高,就提高介入強度、建立安全措施,必要時結合心理、醫療、社政或警政等專業;達到法律介入的程度,再與少年司法銜接。校園他傷風險評估,不是在學校裡建立一套準司法制度。它真正的位置,是在輔導與司法之間。一邊是需要幫助的孩子,另一邊是需要被保護的孩子。學校不能等到其中一個成為司法案件,才知道另一個已經成為受害者。
  • 投書 最近很忙的包拯--還是不要再幫陳佩琪找戲了

    2026.09.24 | 08:53

    最近包拯有點忙。台南舉辦「鍘美藝術節」,源頭是陳幸妤與趙建銘的婚姻、教育金等家庭糾紛。陳佩琪看到以後有些不平,問台灣人面對她先生遭到法務部、監察院「追殺」,為什麼沒有人出聲聲援。問題是,這兩件事情從一開始就不是同類狀況。《鍘美案》講的是陳世美與秦香蓮。婚姻當然也有法律問題,但夫妻之間是不是負心、誰對不起誰,其中還包含人際關係與道德評價。旁人可以同情,可以批評,也可以選擇聲援其中一方。柯文哲面對的卻是刑事案件。既然陳醫師從《鍘美案》說起,我也好奇,包公戲裡又有哪些涉及官員貪瀆的故事?這一翻,還真的翻到了。一齣是《鍘龐昱》。龐昱奉旨前往陳州賑災,卻剋扣、挪用賑銀,最後被包拯查辦。另一齣是《鍘包勉》,講的是包拯的姪子為官收賄。說來也巧,這三個故事案情完全不同,倒有一個共同點:最後都掉了腦袋。翻到這裡,我突然覺得,還是不要再幫陳佩琪找戲了。因為問題根本不在該演哪一齣。陳幸妤與趙建銘的家庭糾紛,可以有社會觀感,可以有人同情,也可以有人聲援。婚姻糾紛裡,聲援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態度;刑事案件裡,聲援卻不能成為證據。柯文哲面對的是刑事指控。檢方拿出什麼證據、辯方如何反駁,最後由法院依法判斷。一萬個人在法院外面喊冤,不會因此少一項證據;一萬個人在網路上喊有罪,也不會因此多一項證據。所以,陳醫師的要求實在很讓人困擾。如果陳醫師認為先生受到司法不公,可以指出哪一項證據有問題、哪一道程序不合法,這些都值得公開討論。但無論支持者多或少,都不會改變刑事案件最終必須回答的問題:證據是什麼?至於包拯,就讓他休息一下吧。
  • 投書 講台前只有需要聽道的人

    2026.09.23 | 09:13

    哈利路亞家教會創辦人曾英欽牧師近日因在聚會中談論習近平與中國,引發爭議。他肯定中國近年的發展,稱習近平是「很難得的時代領袖」,並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與世界的合一、和睦、和平連結。教會到底能不能談政治?當然可以。戰爭、人權、公義與宗教自由,哪一項能與信仰完全切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曾先後發表〈國是聲明〉、〈我們的呼籲〉與〈人權宣言〉,直接回應政治壓力與人權問題。高俊明牧師更曾在威權時期因協助遭政治追捕者而入獄。當政治權力侵犯人權時,教會不能以政教分離為理由保持沉默。所以,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教會能不能談政治,而是教會站在哪裡談政治。基督教對人的理解相當直接:「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三章十節)因此,無論政治領袖、牧師或普通會友,在講台面前都沒有兩樣。講台不是用來宣布誰值得擁護,而是提醒每一個人:你也需要悔改、歸向上帝。聖經要求基督徒「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提摩太前書二章一至二節)。但為掌權者禱告,與替掌權者背書,終究是兩件不同的事。教會可以用信仰檢驗政治,卻不應拿信仰替政治增加神聖性。所以,我真正介意的並不是曾英欽談了政治。我不是曾英欽的會友,但我們讀的是同一本聖經。既然曾英欽把這些政治判斷帶上教會講台,那麼這些話也應該按照講台自己的標準接受檢驗。第一個問題很簡單:神真的這麼說嗎?哈利路亞家教會長期以「宣教為中國,中國為宣教」為目標,官方網站至今仍寫著:「神揀選中華兒女,在末後世代承接福音的最後一棒。」教會自一九九三年開始進入所稱的「中國宣教禾場」,這套關於中國與末後世代的理解,顯然不是最近才出現。基督徒可以盼望中華民族歸向基督,但這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並不是同一件事。前者以基督為中心,後者則是中國共產黨的政治敘事。門徒也曾問耶穌:「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使徒行傳一章六節)耶穌沒有順著他們談以色列國何時復興,反而把門徒的使命指向耶路撒冷、猶太、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祂的見證(使徒行傳一章七至八節)。連以色列國的復興都不能直接等同於神國,那麼,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放進神國與末後世代的圖景,依據究竟在哪裡?接下來還有第二個問題,而且比第一個更嚴重。曾英欽談到中國限制宗教時,認為宗教界確實存在亂象,因此政府不得不出手整頓,又以「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說明真正的信仰不必害怕。可是《提摩太後書》留下的話,似乎正好相反:「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摩太後書三章十二節)當國家逮捕牧者、關閉教會、限制聚會時,誰有權決定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如果答案是掌權者,那麼「真的假不了」就不再是對信仰的信心,而是把判斷信仰真假的權力交給政府。哈利路亞家教會在中國宣教三十多年,不會不知道中國家庭教會的遭遇。成都秋雨聖約教會牧師王怡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與「非法經營罪」遭判刑九年;北京錫安教會則在二〇二五年遭遇大規模抓捕,包括主任牧師金明日在內,多名牧者與教會成員遭警方帶走。這些人不是抽象的「宗教亂象」。對基督徒而言,他們是弟兄。面對擁有巨大權力的習近平,曾英欽願意理解中國的發展,肯定其領導,甚至替「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尋找合一、和睦與和平的意義;面對遭到拘捕、判刑的基督徒,他卻接受「宗教亂象」與「政府整頓」的說法。曾英欽對掌權者極力理解,對受迫害的弟兄卻格外懷疑。教會可以談政治。但教會談政治,應該是讓政治權力也站到信仰的標準下面接受檢驗,而不是把講台的權威借給政治人物。為掌權者禱告,是聖經的教導;為受苦的弟兄發聲,同樣是教會不能推卸的責任。講台面前沒有「很難得的時代領袖」。只有需要聽道的人。那麼,這些被捆綁的弟兄,對曾英欽來說,又算什麼呢?
  • 投書 當校內排名走出校門

    2026.09.22 | 09:44

    學生因故錯過定期考試,補考成績到底應該怎麼算?過去中央的國中成績考查規定,曾明定事、病假缺考補考時,六十分以下按實得分數計算,超過六十分的部分七折計算。現行高中規定則把補行考試的評量方式、成績採計及登錄,交由各校自行規定。於是,同樣面對定期考試缺考,不同高中可能有完全不同的答案。豐原高商依請假原因區分,部分補考按實得分數計算,部分採折算,部分則不予補考;沙鹿高工採取另一種方式,符合規定者補考按實得分數計算,但補考成績不列入期中、期末評量排名,並另行命題。為什麼各校要訂出這些不同規則?道理其實不難理解。學生因病或其他正當理由缺考,當然應該保障補考權益;但晚幾天考,也可能多出準備時間,甚至取得已經考過的試題資訊。如何同時保障缺考學生與其他學生的公平,本來就是補考制度必須處理的問題。如果事情只到這裡,各校自行規定,或許可以視為校務自治。問題是,高中還有繁星推薦。繁星看的不只是學生考了幾分,而是學生在校內的排名。一名學生補考取得的成績,因此不只影響自己。當他的成績改變,校內排名也可能跟著改變,而排名又與繁星推薦的升學機會相連。我們當然沒有證據證明,有學生利用請假制度刻意延後考試來提高成績;但制度公平不能建立在「應該沒有人會利用」的假設上。各校已經採取不同方式處理晚考問題,本身就說明這是一個教育現場實際需要面對的風險。真正值得追問的,是這些排名最後去了哪裡。各高中有不同的請假與補行考試規定。在校內,這可以叫做校務自治;但不同的規定,也可能影響學生最後的校內排名。問題是,各校依照不同規則產生的前百分之一、前百分之五,最後卻一起進入同一套繁星推薦制度。這就出現了一個制度上的落差:產生排名的例外規則可以由各校自己決定,使用這些排名的卻是一套全國共同的升學制度。所以,中央真正需要統一的,不是各校怎麼出題、怎麼補考,也不是要求全國高中採取完全相同的請假規定。真正需要共同規範的,是繁星的入口:什麼樣的例外情況取得的補考成績,可以完整納入繁星所使用的校內排名,至少應該有一套共同的基本標準。這也不需要走回補考成績一律打折的老路。學校仍然可以保障正當缺考學生的補考權益,也可以自行決定評量方式;但是一旦這份成績要轉化成排名,進入全國共同的大學升學制度,就必須同時考慮其他學生的權益。校內評量可以自治。但當校內排名走出校門,成為全國升學制度的一部分,例外的邊界就不該只由各校自己決定。
  • 投書 我不同意陳以信的判斷

    2026.09.21 | 08:44

    新任國史館長陳翠蓮上任後,批評「民選獨裁」是偷換概念,也認為有人組成「黨外大聯盟」,是在盜用過去民主運動的名號。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隨即批評她才剛上任,就急著替當權者辯護,甚至指她「諂媚當道、討好今上」,並引用文天祥《正氣歌》的「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奉勸她:「既居史官之位,就該有史官之骨。」 既然他請出了齊太史與董狐,那我們不妨真的回頭看看,這兩位史官究竟留下了什麼樣的「骨」。《左傳》記載,崔杼弒齊莊公,齊國太史寫下「崔杼弒其君」,崔杼把他殺了。太史的弟弟接著寫,又被殺;另一個弟弟仍然照寫。更精彩的是,南史氏聽說太史一家接連被殺,拿著竹簡趕來,準備繼續把這件事寫下去,直到知道已經有人照實記下,才回去。權臣可以殺掉史官,卻不能逼史官改掉那幾個字。所以「在齊太史簡」歌頌的,從來不是史官遠離政治,而是當政治權力已經威脅到自己的生命,仍然敢寫。董狐則更進一步。《左傳》記載,弒晉靈公的人是趙穿,董狐卻在史冊上寫下「趙盾弒其君」。趙盾抗議,董狐回答:「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這不是漏掉了趙穿,而是董狐根本沒有停在「誰動手」這一層。他問的是另一個問題:趙盾身為晉國正卿,沒有逃出國境,回來之後又沒有討伐弒君者,那麼這場政治事件的責任究竟應該算在誰頭上?董狐不是一台只負責記錄事件的攝影機。他還在判斷政治責任。孔子因此稱他「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齊太史敢寫,董狐敢判。這時再看孟子說的:「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亂臣賊子所怕的,恐怕不只是自己的名字被寫進史書。他們更怕的是,史筆最後留下來的,不是自己替自己準備好的說法。誰做了什麼,誰失其職,誰應該負責,不能只由當權者自己解釋。權力可以決定事情發生當下怎麼說,卻未必能決定歷史最後怎麼寫。當然,敢於判斷,不代表判斷就一定正確。這也是這場爭論最容易被混在一起的兩件事。陳翠蓮認為「民選獨裁」是偷換概念,認為「黨外大聯盟」挪用了過去民主運動的名號,這些判斷都可以被質疑,也都應該接受史實、制度與概念的檢驗。陳以信如果認為她錯了,完全可以指出她錯在哪裡。但「她的判斷錯了」和「她不應該作出判斷」,是兩回事。陳以信甚至進一步指控陳翠蓮「諂媚當道、討好今上」。這當然也是一個可以提出的判斷,只是同樣必須接受證據檢驗。如果陳翠蓮扭曲史料、改變一貫的學術標準,或者為了特定政治人物而採取不同的判準,都可以成為批評她的理由。但不能只是因為她作出的判斷有利於執政者,就直接推論她是在討好執政者。中間還缺了一段必須證明的因果關係。更不能因為一個史家對當代政治作出判斷,就反過來把「作出判斷」本身當成沒有史官風骨的證據。陳以信先生似乎有點誤解了自己引用的典故。齊太史留下的是面對權勢仍然敢寫,董狐留下的是面對政治責任仍然敢判。這兩人留下來的,根本不是不作判斷的態度。史官之骨,也不該只是保持沉默。真正困難的是,不因權勢而不敢寫,不因利害而改變判斷,而且願意讓自己的判斷接受史實與論證的檢驗。陳翠蓮的判斷是不是正確,我們可以繼續辯論。但如果陳以信先生要用齊太史與董狐來定義什麼叫「史官之骨」,那麼讀完他自己引用的兩個典故,我仍然只能作出同一個判斷:我不同意陳以信先生的判斷。
  • 投書 營養午餐,不只要算孩子該吃多少

    2026.09.18 | 10:03

    一份營養午餐,到底要看端上桌時,還是吃完以後?兒福聯盟2023年記錄179道學校午餐菜色,只有27.9%被全部吃完;蔬菜尤其明顯,65.4%剩下四分之一桶至半桶以上。另一方面,80.6%的學生卻曾經覺得營養午餐吃不飽。一邊吃不飽,一邊大量剩下,這件事恐怕不能只用「浪費食物」解釋。教育部訂有《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依不同年齡規範全穀雜糧、豆魚蛋肉、蔬菜、水果等食物的供應量。這套制度當然重要,但它主要解決的是「學校應該供應什麼、供應多少」。問題是,營養基準計算的是供應量,真正影響孩子健康的,卻是攝取量。如果一份青菜完全符合營養基準,最後卻有一大部分進了廚餘桶,那麼帳面上的營養達標,對孩子又有多少意義?現在這個問題又多了一層。政府規劃2027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原本的廚餘必須尋找其他去化方式。學校午餐沒有吃完,不只代表原本設計的營養沒有進入學生身體,最後還要再花人力與資源處理。與其一直研究這些廚餘最後要送去哪裡,不如往前一步,想辦法讓它不要成為廚餘。其實台灣並不是沒有人在做。台中市已要求學校參考過往相同菜色的剩餘情形調整供餐量,定期辦理午餐滿意度調查,再依學生回饋調整菜色;相關營養教育資料也提到,可以透過烹調方式、調味及刀工變化,提高學生對料理的接受度。台北市也透過午餐滿意度調查、班級意見及家長建議滾動調整,只是廚餘減量目前主要採鼓勵方式,並未設定統一的廚餘減量KPI。台南則把這件事做得更具體。台南市從2025年底推動校園廚餘減量,不只是問學生喜不喜歡,而是要求學校記錄廚餘量、分析前後數據、找出高廢棄率食材,再回頭調整菜單與烹調方式。有學校改變食材大小與形態,有的調整蔬菜份量及料理方式,再從下一輪剩食觀察效果。這就形成了一個很簡單的循環:營養基準決定孩子需要什麼;剩食告訴學校孩子實際吃了什麼;再用剩食結果回頭修改下一張菜單。而且這不是只有理念。台南市公布的資料顯示,政策推動前校園每日廚餘約8100公斤、人均約60公克;截至今年6月,人均已降至32至34公克,市府公布的減量幅度約45%。這件事真正值得注意的,不只是少了多少廚餘,而是管理方法變了。這也不是讓孩子點菜,更不是學生不喜歡青菜,就把青菜從菜單拿掉。營養基準仍然存在,營養師仍然必須把關。改變的是食材形態、熟度、調味、烹調方式與搭配;真的長期不被接受,也可以在符合營養基準的前提下重新設計菜單。換句話說,營養目標沒有退讓,只是開始檢查這些營養最後到底有沒有抵達。台灣現在的問題,也就不必再問「有沒有人做」。答案顯然是有。真正值得討論的是,各縣市已經發展出不同程度的回饋方式,中央能不能把這些經驗整理起來,建立一套共同的方法。這不是要求全國學校吃同一張菜單。台北、台中、台南甚至不同學校,本來就可以有不同菜色。真正可以共同的是方法:記錄剩食、找出高剩食菜色、分析原因、調整料理,再看看下一次究竟剩多少。教育部已經用《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回答了「孩子應該吃什麼」。下一步,或許該更認真回答另一個問題:孩子到底吃了什麼?畢竟,倒進廚餘桶的營養,孩子一口也沒有吃到。
  • 投書 究竟是不是鴨子

    2026.09.17 | 09:23

     我這一代的人,小學幾乎都參加過保密防諜比賽,我甚至還拿過保密防諜海報比賽的獎狀。國中時,六四天安門事件爆發。每天看著新聞裡坦克車開進北京、學生倒在街頭,心裡只有一個想法:一個政府怎麼會把槍口對準自己的人民?如果有人在那個年代告訴我,有一天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竟然會有人正式提案研議「兩岸和平統一」,我一定認為他瘋了。日前,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出現研議「兩岸和平統一」的提案。在中國從未放棄對台使用武力的現實下,「和平統一」本身就已經值得懷疑。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個質疑這項提案的,不是民進黨,而是國民黨內部。國民黨內已有聲音認為,研議「和平統一」已經違反目前的黨綱路線,不應該討論。如果連國民黨內部都有人認為這項提案違反黨綱,人民自然會開始懷疑:今天的國民黨,還是不是原來的國民黨?一家牛肉麵店,如果不賣牛肉麵,當然是老闆的自由。但如果它仍然掛著「牛肉麵專賣店」的招牌招攬客人,顧客自然有權利質疑:這還是不是原來那家店?招牌沒有變,但它可能已經成了一塊與內容不符的招牌。政黨也是如此。黨綱存在的目的,不只是放在網站上供人查閱,而是告訴人民:這個政黨相信什麼、堅持什麼。如果連國民黨內部都有人認為這項提案已經違反黨綱,人民當然有權重新檢視,今天的國民黨是否仍然代表它過去所宣示的價值與立場。西方有一句著名的俗諺:「如果牠看起來像鴨子、走起來像鴨子、叫起來也像鴨子,那牠大概就是一隻鴨子。」真正定義一件事物的,不是它的招牌,而是它的內容。這次的「和平統一」提案,就是一場 Duck Test。測試的不是「和平統一」,而是今天的國民黨。答案,不在黨名,而在牠究竟是不是鴨子。
  • 投書 這麼多的「巧合」

    2026.09.16 | 09:29

    賴清德總統原訂今年4月22日出訪史瓦帝尼,卻因3個非洲國家臨時撤銷飛越許可而取消。近日曝光的疑似中國外交文件顯示,就在同一天,非洲聯盟致函北京,要求下一筆金援。此前,中國已提供非盟2億人民幣裝修贈款;這次非盟又要求5000萬美元,用於興建新大樓與休閒中心。兩件事發生在同一天,不能證明彼此存在因果關係。我們先暫時把它當成「巧合」。再看另一份文件。今年3月底,中國駐密克羅尼西亞大使館要求密國配合反對台灣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4月8日,密方完成相關表態;5月WHA未將台灣參與案列入議程。6月10日,中方又提出100萬元人民幣無償贈款,用於購買中國品牌禮賓車,密方其後回函接受協議。我們先也把它當成「巧合」。這樣的事情並不是今年才出現。2019年,索羅門與台灣斷交,轉與北京建交,並接受一中原則。此後中國資金與建設陸續進入索羅門,光是2023年太平洋運動會場館計畫,中國就提供6000萬美元贈款。如今,索羅門主要報紙《Solomon Star》又指控台灣以金錢換取帛琉的外交支持。又出現了一次「巧合」。政治學者Wallis與Tubilewicz研究中國在太平洋島國的影響,將其區分為「存在、影響、介入」。援助、投資與建設首先建立中國的存在;關係深入之後,影響的可能不只是經濟利益,也包括一個國家如何理解規則與外交關係。所以真正值得觀察的,或許從來不是中國到底花了多少錢,而是資金與建設進入之後,接受這些關係的國家與組織,開始如何對待台灣。道路、場館、援助與投資都可以計算,外交秩序的價值卻遠大於這些。中國輸出的,從來不只有資金與建設,還有一套如何對待台灣的外交秩序。至於看過這麼多例子之後,台灣仍有一部分人對中國的「善意」抱持極大信心。那應該也是一種「巧合」。   
  • 投書 網路上的算命大師

    2026.09.15 | 08:47

     最近,沈伯洋小學時的聯絡簿又被翻了出來。老師當年提醒他,老師說話時不要插嘴或反駁;母親看完後更不客氣,寫下「態度惡劣、目中無人、狂妄自大、自以為是的井底之蛙」。於是網路上有人如獲至寶,把這幾句話拿來對照今天的沈伯洋,感嘆「知子莫若母」。看來以前路邊的算命師還不算厲害。現在網路上的算命大師,不用生辰八字、不用看手相,只要一本幾十年前的小學聯絡簿,就能看出一個人幾十年後的性格。我小學時,老師也給過我一句很有創意的評語:「品學兼憂。」對,就是沒有人字邊的「憂」。幸好我沒有要選市長,所以幾十年來,沒有人把這四個字翻出來,分析我的人格發展,更沒有人讚嘆老師慧眼識人。它就只是我小學階段,老師對我的印象。至於這四個字對幾十年後的我有多少代表性?大概要問問當年對著這四個字發脾氣的我媽,才知道了。其實這種算命有一個訣竅:先知道答案,再回頭找徵兆,通常都會很準。今天如果先認定沈伯洋「狂妄自大」,再回頭看他小時候插嘴、反駁老師,自然會覺得一切早有跡象。但如果今天對他的評價換成「敢於挑戰權威」,同樣一本聯絡簿,恐怕也可以解讀成「從小就有自己的想法」。聯絡簿沒有變,變的是我們已經知道自己想找什麼答案。何況,沈媽媽當年那些重話究竟代表什麼,我們也不知道。也許她真的認為自己的孩子就是如此;也可能老師反映孩子的問題,家長趕緊在聯絡簿上表示:「老師,不好意思,我回去會管。」其中有多少是教訓孩子,有多少是在老師面前的客氣,幾十年後的我們沒有辦法替她回答。沈伯洋今天是不是狂妄,當然可以評論。他已經是成年政治人物,有公開發言、政治主張與行為可供檢驗。真要證明他目中無人,拿今天的沈伯洋來證明就好。實在不必請幾十年前的小學生聯絡簿出庭作證。以前路邊的算命攤很多,現在已經少見了。看來算命大師並沒有消失,只是搬到了網路上。
  • 投書 為什麼是古阿明?

    2026.09.14 | 10:34

    《魯冰花》突然又紅了起來,連精神科醫師沈政男都把古阿明拿來當政治論述。林芳郁的女兒林之昀日前談起父親當年的利益迴避。沈政男則翻出她後來赴美交換、進入台大醫院擔任住院醫師的經歷,問:「為什麼不讓台大醫學系的古阿明去美國當交換學生?」最後更問,台大醫院副院長的小孩申請住院醫師,與台北市長家人申請市府交換學生,「哪個牽涉的利益迴避問題比較嚴重?」我只是一介平民。二十多年前台大怎麼選交換學生、怎麼選住院醫師,我沒有參與,也看不到當年的決策過程。我無法替林芳郁證明清白,也沒有證據指控他介入。但平民至少看得懂邏輯。如果這是一項清寒學生補助,古阿明家境清寒,當然應該優先考慮。但如果清寒根本不是交換學生的甄選條件,那麼為什麼一定要「讓給古阿明」?古阿明值得同情,但同情不是甄選辦法。如果沈政男認為,家庭條件比較好的學生取得競爭性教育資源,就應該把機會讓給家境比較困難的同學,那麼我也很好奇:當年的沈政男,有沒有把自己的機會讓給班上的「古阿明」?當然不必。只要符合資格,按照相同規則公平競爭,就沒有因為另一個人比較窮而自行退出的義務。沈政男不必,林之昀為什麼必須?至於「哪個利益迴避問題比較嚴重」,又該用什麼比?比爸爸官做多大?比得到的利益多少?還是比父親對甄選結果具有多少實質影響力?要問哪個比較重,至少先把秤拿出來。有趣的是,沈政男其實自己拿出了一把很好的尺。他認為,林之昀當年如果要參加台大醫學系推甄,利益迴避的正確方式,「應該是父親辭去推甄職務,而不是禁止小孩參加推甄」。這句話,我同意。孩子不應該因為父親的身分失去原本的競爭資格;真正應該退出的,是掌握權力的人。那麼問題突然簡單了。如果林之昀參加推甄,應該退出的是林芳郁;那麼台北市長的家人參加台北市政府辦理的交換學生計畫,應該退出的是誰?二十多年前的台大,我不知道內情;今天市政府內部的決策,我也看不到。我沒有能力替任何人判定利益衝突孰輕孰重。但沈政男已經把尺交給我們了。同一把尺,總不能量完林芳郁,碰到蔣萬安就收起來。
  • 投書 無罪,也要付出代價

    2026.09.11 | 09:28

     高雄一名代課老師在課堂上制止學生玩剪刀,學生後來從背後跳上老師身上、勾住頸部,過程中摔落受傷。老師因此被控傷害,還面對七十二萬元民事求償。官司一路打到二審,最後無罪確定,民事求償也遭法院駁回。老師贏了。但如果把判決書闔上,另一個問題才剛開始:為了得到這個無罪,他付出了什麼?一般人看司法新聞,往往只看到最後的有罪或無罪。但對當事人來說,從被告到無罪,中間可能隔著警詢、偵查、調解、開庭、一審,甚至上訴。老師要開庭,就得離開教室。課不會因為老師要上法院就消失,課務仍得安排代理;請假、代課、交通與律師費,都可能成為程序的一部分。案件沒結束,下一次再來一次。司法程序之外,學校還有自己的調查與考核。考績也不只是成績單上的甲乙兩個字,不同考績結果會影響考核獎金。即使日後救濟成功,處分可以撤銷,考績可以重核,老師仍得先撐到那一天。台南就有一名任教二十年的教師,面對家長四十多項投訴,經歷近兩年的調查與救濟,期間受到申誡,考績也受到影響。最後她自費聘請律師救濟,申誡才獲得撤銷。筆者也聽過類似案例。一名老師遭到提告,跑了約兩年法院,最後獲判無罪。對方繼續上訴,他卻選擇和解賠錢。不是因為無罪突然變成有錯,而是他已經耗不起了。我們看到有人和解,很容易問:如果真的沒錯,為什麼要賠錢?但打官司不是免費的。當繼續證明自己沒有錯,意味著繼續請假、處理課務、找律師、出庭,再耗半年甚至一年,一個人完全可能發現:繼續贏下去,比現在認賠還貴。學生受到不當管教,當然有權申訴;教師真的傷害學生,也應接受調查與司法追究。問題從來不是要不要調查,而是當制度最後告訴一名老師「你沒有錯」,有沒有看見他為了得到這個答案,已經付出了多少?處分可以撤銷,考績可以重核,錢也可能補發。只有那兩年,沒有人能補給你。
  • 投書 李柏毅,道歉的方向錯了

    2026.09.10 | 09:10

     台北市議員李柏毅因陪同女兒到急診就醫,與醫護溝通時聲音過大,引發爭議。他隨後公開道歉,哽咽落淚,七度鞠躬,同時解釋八個月大的女兒當晚發燒、哭鬧,輾轉幾家醫院,自己初為人父,一時太過焦急。這些理由都可以理解。但我反而想問:道歉為什麼需要這麼多理由?解釋回答的是「我為什麼這麼做」;道歉應該回答的是「我做錯了什麼,以及準備如何彌補」。孩子生病可以解釋一名父親為什麼焦急,卻不會因此減少醫護承受的壓力。十八、十九世紀之交的英國法哲學家 Jeremy Bentham,是功利主義的重要奠基者。這套思想關心的問題很直接:一個行為造成了什麼後果,又讓誰承擔這些後果?放回這件事,錯誤既然已經發生,再完整的理由也不能改變結果。真正值得思考的,是接下來能不能減少損害,甚至讓事情產生一些比較好的結果。這也是我認為李柏毅道歉方向錯了的地方。如果問題只是「聲音太大」,七次鞠躬大概已經足夠。但急診室真正值得擔心的從來不只是音量,而是安全。孩子發燒的父母急,等待急救結果的家屬急,疼痛中的病人更急。正因為每個人都有失控的理由,這裡反而更不能成為可以失控的地方。李柏毅最後沒有動手。但這當然不是說李柏毅當時準備動手,而是醫護面對情緒失控者時,不可能事先知道誰會停在言語,誰會跨過那條線。把當晚站在診間的人換掉看看。假設今天是一名體格壯碩、受過格鬥訓練的成年人,同樣因為孩子生病而焦急,同樣開始情緒失控。第一拳還沒有揮出去,醫師與護理師卻已經必須面對它可能發生的風險。而李柏毅恰好還有另一個身分:台北市議員。這個身分不應該讓他在急診室得到任何特殊待遇,卻讓他在事情發生以後,擁有一般人沒有的補償能力。他可以質詢、調查,可以真正去看看急診醫護每天承擔多少我們平常看不見的風險。李柏毅已經鞠躬七次,不必再鞠第八次。與其繼續解釋那一晚為什麼著急,不如利用市議員的身分,把自己的一次錯誤,變成少一名醫護可能受到傷害。這或許比第八次鞠躬,更像一次完整的道歉。
  • 投書 製造新問題的免費午餐

    2026.09.09 | 11:02

     台北市免費營養午餐才剛上路,就有實驗教育機構家長反映,原本供餐的廠商預告不再供餐。更特別的是,家長並不是要求免費,甚至願意自己付錢,業者仍表示供餐會虧損,不願繼續。這個案例涉及實驗教育機構與原供餐契約的範圍,不能因此推論所有團膳廠商都在虧錢。但它提出了一個問題:台北市今年明明把國小基本餐費從原本平均約64元提高到70元,國中從約67元提高到75元,為什麼免費之後,反而有人不想做?問題也許不在70元到底夠不夠,而在免費午餐改變了一件原本很簡單的事。免費以前,每間學校的午餐本來就不必一樣貴。學校規模不同、供餐方式不同、配送距離不同,成本自然不同。物價上漲,也有原來的調價程序。廠商提出報價,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進行成本分析,再經家長意願調查,下一學年度就可以調整價格。112學年度,台北就有66所學校調漲午餐費。這套制度未必完美,卻已經運作多年。每間學校可以有自己的價格,價格不夠,也有調整的機制。免費午餐上路後,台北市將國小基本餐費訂為70元、國中75元,並提供各校「固定價格」的採購範本。政府為了承諾家長不用付錢,也開始替學校午餐設定固定的政策價格。但政府真的需要回答「一餐應該多少錢」這個問題嗎?如果政策目的只是減輕家庭負擔,各校仍然可以按照原來的方式招標,一餐該多少錢,就依各校自己的供餐條件形成價格。政府只要決定每個孩子補助固定金額,或者負擔一定比例;弱勢家庭仍然可以全額補助。一餐70元,政府補助35元,家長負擔35元。明年物價上漲,招標價格變成75元,價格仍然可以跟著成本改變。政府需要決定的,本來只是「我要幫家長付多少」,而不是「每間學校的一餐應該值多少」。今年台北最後還是把午餐供應穩住了,現在不能說免費午餐失敗。但從暑假期間大量學校一度尚未完成決標,到開學後出現業者表示即使家長自費仍不願繼續供餐,至少值得問一句:為了做到「免費」,有沒有必要連原本可以反映各校成本的價格機制一起改掉?政府願意幫孩子付午餐錢,和政府替學校午餐設定固定價格,本來就是兩件事。
  • 投書 車子開始看路以後

    2026.09.08 | 06:32

    2025年1月,國道一號楊梅休息站入口發生嚴重事故,一輛電動小客車撞上分隔島後起火,造成4死4重傷。運安會調查發現,事故車當時可能啟用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系統未能即時辨識標線而解除,車輛隨後偏離車道。事故當然不能全部怪給ADAS,駕駛仍有注意及接管義務,也涉及其他因素。但它至少證明一件事:當車子開始自己看路,「看不看得懂」已經不只是人的問題。高公局也曾提醒,標線磨損、大雨、濃霧、強光及特殊道路線形,都可能讓ADAS無法正確判讀。問題是,我們知道車子可能看錯,卻很少反過來問:道路準備好讓車看了嗎?台灣道路施工後,可以看到舊標線刨除卻留下痕跡,有些地方則以黑色材料覆蓋。刨除後留下的痕跡,在特定光線或雨天仍可能形成容易混淆的殘影,也就是俗稱的「鬼影線」。過去擔心的是人會不會跟錯線,現在還要問:車子會看哪一條?對人來說,黑色覆蓋代表「這條線取消了」;對攝影機而言,看到的卻是明暗、邊緣、紋理與反射。白漆消失,不代表原有的視覺特徵也跟著消失。美國俄勒岡州研究不同標線移除方式後發現,即使舊標線已經移除,留下的痕跡仍可能吸引駕駛注意,雨天也觀察到較多車道偏離。歐盟更在2019年修法,要求道路標線與標誌不只考慮人類駕駛,也必須注意ADAS的可讀性與可偵測性。回頭看台灣,現行規範要求標線清晰、完整,不需要的標線應予清除,但目前全國性規範仍主要以駕駛人與行人為道路資訊接收者,尚未看到像歐盟一樣,明文把ADAS辨識納入道路標線要求。問題不是沒有能力做。台灣已經能測試車道偏離、車道維持及各種ADAS系統。既然能測一輛車是否看懂道路,也應該反過來測試一條完工的道路,車到底看不看得懂。交通部應測試不同標線材料、磨除、刨除與黑色覆蓋,在白天、夜間及雨天環境下的人眼與ADAS辨識結果,再把數據轉成施工與驗收標準。ADAS必須可靠,駕駛也不能把輔助駕駛當成自動駕駛。但當汽車開始透過攝影機閱讀道路,道路本身也成為安全系統的一部分。我們已經要求車子學會看路,現在該問的是:我們的路準備好讓車看了嗎?
  • 投書 有藝者皆喜於盡公

    2026.09.07 | 09:12

     近日,林芳郁的女兒林之昀談起三十年前的一段往事。她表示,當年自己就讀北一女資優班,原本有資格參加台大醫學系推甄,但父親林芳郁考量自己的身分,不讓女兒參加,最後她循聯考進入台大醫學系。這個故事很容易被理解成一個父親如何避嫌。但換一個角度看,問題其實有些殘酷:一個孩子明明有能力、有資格,為什麼要因為父親的身分,失去原本屬於自己的機會?我們回頭看看一段歷史故事。北宋科舉採行糊名,把考生姓名等身分資訊遮蔽;後來發現仍可能從筆跡辨認考生,又發展出謄錄,由他人重新抄寫試卷。宋真宗談到糊名考校時,曾說:「有藝者皆喜於盡公。」「藝」是才學,「盡公」是盡可能公平。但真正值得注意的是「喜」:有本事的人不是勉強接受公平,而是樂見公平做得更徹底。身分與關係排除得越乾淨,他的能力就越不需要別人替他證明。宋人的答案因此很有意思。他們不是把考生趕出考場,而是把身分從考卷上拿掉;糊名仍有漏洞,就增加謄錄。公平真正應該排除的,不是孩子,而是身分對機會的影響。這也提供了一個角度,重新看最近蔣萬安家人取得台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資格所引發的爭議。這項計畫只有25個正取名額。蔣萬安表示,家人依正常程序參加甄選,自己沒有介入,也沒有特殊待遇,相關資料中也已揭露父子關係。即使完全接受這些說法,問題仍然存在。真正值得追問的,不是蔣萬安有沒有打過一通電話,也不是一個未成年孩子究竟夠不夠優秀,而是這25個公共機會,是不是每一個符合資格的孩子所得到的同一種機會?「我沒有介入」,回答的是市長做了什麼;「沒有特殊待遇」,是對這次結果的說明。但機會是否平等,問的是另一件事:當市長的孩子進入市政府辦理、名額有限的競爭性甄選時,制度能不能讓所有參與者確認,父親的身分沒有改變任何人的競爭條件?這當然不是要把政治人物的孩子當成祭品。孩子不能選擇自己的父母,不能因為父親是市長就得到更多,也不應因此失去其他學生原本都可以爭取的機會。林芳郁當年的選擇很乾脆,代價卻是由孩子退出競爭,承擔父親身分帶來的避嫌成本。三十年後,我們應該有更好的答案:不是要求孩子退出,而是讓制度把身分對競爭的影響排除乾淨。事情發展到今天,我們其實還不知道,這場爭議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如果現行制度原本已有足以處理這類情況的規範,而蔣萬安沒有完整做到,那是蔣萬安的問題;如果蔣萬安確實完全按照現行規則辦理,社會仍然無法確認這25個機會是否處在相同條件下,那就是制度的問題。兩者至少有一個需要回答。一千年前,宋人採行糊名之後,沒有因為沒有證據證明考官徇私,就宣布問題已經解決。當他們發現筆跡仍可能洩漏身分,就再增加謄錄。公平仍有合理疑義,就繼續把制度的漏洞補起來。今天也一樣。25個名額,就是25個公共機會。市長的孩子當然可以競爭;其他孩子也有權知道,自己競爭的是完全相同的機會。如果問題在人,就處理人;如果問題在制度,就把制度補起來。因為真正需要回答的,從來不是市長的孩子能不能得到這個機會,而是這個機會,是不是每個孩子都有。
  • 投書 翁曉玲 請再讀一次《正氣歌》

    2026.09.04 | 06:22

     翁曉玲日前發文,自稱「有一身正氣」,把批評者稱為青鳥、綠媒乃至邪氣、鳥氣,並預告要在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時,找出「青鳥綠媒飼主」,大幅刪除相關預算。文末還引用文天祥《正氣歌》,稱是自己的「心靈雞湯」。既然請出了文天祥,不妨真的讀讀文天祥。文天祥不是以軍事才能留名的名將。雖曾在江西取得局部成果,最終仍兵敗、被俘,南宋也滅亡。《正氣歌》從來不是勝利者的宣言。「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真正重要的是在一切都失去之後,他仍要求自己:降不降,守不守。文天祥的正氣,不需要敵人的挫敗來證明。再往前看孟子。孟子談浩然之氣說:「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不是先宣布自己有浩然之氣,所做的一切便成為義;而是一次又一次行義,才「集」成這股氣。真正的正氣有個麻煩之處:不能自己頒給自己。倫理學上有所謂 moral self-righteousness,道德自義:先確信自己站在道德正確的一方,便逐漸減少向內檢驗,轉而向外辨認誰錯、誰邪。孟子向內找義,文天祥向內守節;道德自義的人,向外找邪。回頭看翁曉玲,方向恰好如此。她先「自認有一身正氣」,接著向外尋找邪氣、鳥氣、青鳥、綠媒,最後連背後的「飼主」都要找出來。如果她只是一名普通網友,這或許只是臉書上的正邪之爭。但她是握有提案、修法與預算審議權的立法委員,她對正邪的判斷,可能進一步成為公權力行使的理由。那麼,不妨看看她自己「集」了什麼。她參與刪凍國務機要費,庇護工場中秋訂單受到波及;她與林思銘共同提案凍結法律扶助基金會一千萬元,而法扶正是協助無力負擔律師費用者取得法律救濟;她也簽名推動提高憲法法庭判決門檻的修法,在大法官缺額下,法庭一度無法正常作成判決,等待處理的案件包括兒少性侵被害人追訴時效爭議。這些決定本身當然可以辯論,翁曉玲也可以說明自己的理由。但正因為這些都是公權力的行使,社會對它們提出批評,本來就是民主政治的一部分。民意代表有權監督政府,卻不能忘記自己同樣是被監督的對象。有人批評她的提案、修法與預算決定,可以逐項反駁;有人造謠,也可以拿出證據澄清。但不能因為批評者立場不同,就把對權力的監督一律改稱「攻擊」,再把批評自己的人歸入邪氣、青鳥或綠媒。尤其當她進一步表示,要在下一年度總預算中尋找所謂「青鳥綠媒飼主」並刪除預算,事情就不再只是臉書上的口水。當一個人先認定自己是正,再把批評自己的人定義為邪,最後準備動用手中的權力尋找「邪」背後的飼主,道德便不再是約束自己的尺,而成了辨認敵人的刀。孟子要求的是自己「集義」,文天祥要求的是自己在「時窮」時守節。無論浩然之氣還是正氣,首先都是向內要求自己,而不是向外尋找敵人。如果這些真能如翁曉玲解釋,孟子和文天祥恐怕都會氣得刨開墳墓,親自出來說明什麼叫浩然之氣,什麼又叫正氣。
  • 投書 到底,是誰簽名讓他回到班級?

    2026.09.03 | 07:31

    一名國中生在一年多期間多次攻擊教師,造成三名教師受傷,其中一名教師甚至遭到兩次攻擊。根據目前報導,專業團隊早已介入,學生也曾被抽離原本課堂接受個別輔導。但我真正想知道的,不是這個孩子為什麼打人,而是一個更簡單的問題:是誰決定讓他回到一般班級?第一次攻擊,可以是突發事件,學校未必能夠預見。但當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四次攻擊陸續發生,事情的性質就不同了。第一次之後,制度處理的是事件;當危險反覆發生,制度面對的就應該是已知風險。根據教育局說法,專業團隊介入後,曾將學生抽離原本課堂,進行個別輔導,再於「確認狀況穩定」後,採取漸進方式回到一般班級。問題就在「確認穩定」這四個字。現行《學生輔導法》對嚴重學校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重大違規行為,本來就有處遇性輔導,可以結合心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法律服務及精神醫療等專業資源。制度顯然知道,嚴重行為問題不是導師多談幾次話就能解決。但資源可以由很多人提供,最後的決策責任不能因此消失。精神科醫師可以判斷醫療狀態,心理師可以評估心理與情緒,社工可以評估家庭與生活環境,輔導專業人員可以評估學生的適應狀況,教師則最清楚學生在教室裡實際發生過什麼。然而,這些專業意見加起來,不會自動產生一個答案:這名已經有反覆攻擊紀錄的學生,現在回到二、三十人的一般班級,對其他學生與教師而言是否安全?「情緒穩定」、「輔導有進步」與「其他人已經安全」,並不是同一件事。而且風險並不是靜止的。這名學生正處於國中階段。這裡必須說清楚,不是年齡越大就越容易暴力,也不能把青春期學生視為危險人物。但對一名已經反覆出現攻擊行為的青少年,評估就不能只問最近有沒有比較穩定,還必須考慮孩子正在成長。國中三年,學生的身高、體重與肌力都可能明顯改變。同樣一次推擠、揮拳或其他攻擊行為,可能造成的傷害程度也會不同。風險不只有「會不會再次發生」,還包括「再次發生可能造成多嚴重的傷害」。所以,一年前第一次攻擊時的風險評估,不應該直接沿用到一年後。孩子在成長,身體條件在改變,攻擊紀錄也在增加,制度掌握的資訊已經不同,每一次重大事件之後都應該重新評估。那麼,到底是哪一個環節負責判斷「可以回班」?是精神科醫師判斷病況穩定?心理師評估情緒與行為?社工評估家庭與生活環境?輔導人員評估適應情況?還是學校召開個案會議後,由行政端作成決定?「誰提供專業意見」與「誰作最後決定」,是兩件不同的事。個案會議裡可以有很多專業人員,也可以形成「漸進返班」的共識。但如果最後沒有人必須對「可以回班」這個決定負責,那麼所謂「共同評估」,最後就可能變成「共同沒有責任」。而本案學生回到班級之後,攻擊事件又發生了。這不能反過來證明當初的評估必然錯誤。任何風險評估都不可能預測所有事件。但既然風險再次成真,就有理由回頭檢驗:當初用了什麼標準?評估了哪些因素?誰認為風險已經降低到可以接受?最後又是誰作成返班決定?國家當然不能放棄一個反覆出現暴力行為的孩子。需要輔導就提供輔導,需要醫療就協助醫療,需要其他專業資源就提供資源。但不能因為要幫助一個學生,就把整個班級放進已知具有風險的環境。學校不能放棄其他孩子的安全,教師更不能因為自己的職業,就被默認為必須承擔反覆發生的人身傷害。所以,真正需要追查的已經不是「學校有沒有輔導」。從目前資訊來看,專業系統確實已經介入。真正需要公開的是每一次重大攻擊之後的決策鏈:誰評估、評估什麼、依據什麼標準、誰提出返班、誰同意返班,以及下一次攻擊發生後,有沒有重新檢驗前一次判斷。學生再次攻擊別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決定讓他回到一般班級的人,也必須為自己的風險判斷負責。所以,比「持續輔導」或「修復關係」更應該先回答的,其實還是那個很簡單的問題:到底,是誰簽名讓他回到班級?
  • 投書 還記得台師大女足嗎?

    2026.09.02 | 09:49

    還記得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嗎?一年前,多名台師大女足隊學生指控,長期在教練與師生權力關係下配合研究抽血,事件又陸續牽出知情同意、受試費繳回、校園霸凌與研究倫理等問題。當時新聞幾乎每天都有新進展,教育部、國科會、台師大與檢調陸續介入。一年過去了。新聞少了,不妨回頭看看,當初留下的問題,回答了多少?第一個問題是,處分真的執行了嗎?研究主持人陳忠慶遭台師大教評會決議停聘三年。但到了今年2月底,媒體仍發現他出現在課堂授課。教育部3月表示,台師大的停聘程序尚待補正,同時要求學校暫停安排授課。問題於是很簡單:既然已經決議停聘三年,為什麼半年後還會出現在課表上?一項處分從教評會作成決議,到行政程序完成,再到學校真正停止排課,中間究竟出了什麼問題?如果不是媒體發現,這個狀況又會持續多久?第二個問題是,事情查完了嗎?去年事件爆發後,教育部清查陳忠慶、周台英涉及血液樣本的33件研究計畫,其中9件被發現有不符合檢核項目的情形。但到了今年7月底,監察院仍指出,教育部至今尚未依法完成通盤查處,並點出台師大過去函報的相關人體研究違法個案,也有未積極查處的問題。去年說的是全面清查,一年後監察院說的卻仍是尚未完成通盤查處。那麼,究竟還有多少沒有查完?第三個問題是,移送檢調之後呢?當時國科會將5件研究計畫移送檢調。可是「移送檢調」不是案件的終點,而是司法程序的開始。一年後,這5件案件走到哪裡?哪些仍在偵辦?哪些已經有結果?新聞經常在「移送檢調」四個字之後停止追蹤,但對案件本身而言,事情才剛走進另一個程序。第四個問題,也許才是最重要的。那些學生呢?事件發生後,外界知道誰被解聘、誰被停聘、學校受到什麼處分、哪些研究計畫遭到調查。但是那些曾經接受抽血、捲入研究倫理與霸凌爭議的學生,後來怎麼了?被要求繳回的受試費是否全部返還?當初承諾的補償完成了嗎?心理諮商與後續支持持續了多久?受到影響的學業、受教權與運動生涯,又得到哪些協助?一年後,這些問題應該有答案了。當然,制度並非完全沒有改變。事件後,台師大成立研究參與者保護相關機制,也陸續修正研究倫理審查與通報程序。因此最後要問的,不是「有沒有改革」,而是改革開始運作了嗎?重大事件發生時,我們很容易把宣布停聘、全面清查、移送檢調、要求改善,當成事情已經處理。但那其實都只是開始。真正的結束,應該是該查的查完、該執行的處分真正執行、該改革的制度開始運作,而受到傷害的人得到應有的救濟。台師大女足事件已經過了一年。現在,應該有人回答這些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