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處理過了,為什麼還在被打?
嘉義縣一名國小女童遭同班同學壓制在地、踩踏受傷,家長向校方反映、與對方家長協調後,傷害仍未停止。最後蒐證提告,經法院調解,對方給付三萬元,雙方並約定成年前不得騷擾、侵害或無故接觸,違反須支付二十萬元違約金。筆者很想問:孩子能不能安全上學,為什麼最後要靠家長花錢打官司?台灣並非沒有處理工具。《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已允許學校降低雙方接觸,必要時安排抽離或個別教學、輔導,訂定有分工與期程的輔導計畫,並採取預防再犯措施;家長也應配合子女的教育與輔導。問題出在,風險判斷、實際處置與家長責任,為什麼接不起來?新北國中校園命案的監察院調查,揭露了責任與資源脫節的問題。涉案少年在命案發生前,曾遭警方查獲持刀、亮刀;家防中心也曾將資料轉介少輔會,列出多項偏差及曝險行為,卻因風險認定與學籍分工而未開案,交由學校主責。各單位切割看待行為,跨機關支援未同步強化,學校卻得承擔輔導責任。訊號進了系統,所需協助沒有跟上。有些處理甚至只存在於紀錄。監察院曾糾正新北中山國中,指出校方把三次排解師生紛爭的會議,不當記成個別輔導訪談,卻未連結心理諮商資源,學生最後請假在家自修直到畢業。這雖是師生衝突案,卻說明「接受過輔導」也必須檢查實際內容,不能看見紀錄就認為責任已盡。家長責任同樣不能只有文字。嘉義案中,對方家長被報導認為只是孩子打鬧;但孩子已經受傷,就應正視行為、配合改善。監察院在新北校園命案調查中,也指出校園檢查遇到家長不願配合時,實務處理仍缺乏答案。配合義務如何落實、拒絕配合後由誰介入,都需要明確,不能讓處置卡在家長是否點頭。因此,處理計畫必須交代誰執行、家長配合什麼、哪個單位提供支援,以及何時檢查效果。傷害再次發生,就應重新評估、調整措施。主管機關要追蹤的是傷害有沒有停止,而不只是會議開了、表格填了。教育有責任協助傷人的學生改變,但其他孩子的安全不能等到改變以後。學校說處理了,家長說只是打鬧,各單位說依程序辦理,那孩子身上繼續出現的傷痕,到底由誰負責?
留言0喜歡投書六度分隔
去年十月,一名陳姓女子懷疑丈夫外遇,花十四萬元委託徵信社調查。徵信人員在丈夫機車裝上GPS,卻因送修被發現。警方循線調查,從趙姓經理手機中的資料發現,他涉嫌收取八五一九元人民幣,替中國人士查詢台灣手機門號使用者的姓名、婚姻狀況與公司地址。案件隨後擴大偵辦,並出現國安疑慮。另一個案例,是立委沈伯洋遭到跟監的案件。根據檢方起訴內容,兩名香港人士支付約三十六萬元,委託台灣徵信業者跟監沈伯洋,再由業者以十八萬元轉包。相關人員在沈伯洋住家附近架設微型攝影機,連續三十九天拍攝他與妻女進出住家的情形,並透過Telegram傳送影像,最後交給香港委託人。兩起案件並無證據顯示彼此相關,卻讓筆者注意到一件事:境外人士不一定需要自己建立調查組織,也可能直接購買台灣社會已經存在的調查能力。這讓筆者想到一個大家可能聽過的概念:「六度分隔」。六度分隔描述的是,看似毫無關係的兩個陌生人,往往只需要經過少數幾層人際關係,就可能彼此連結。它真正有意思的地方,不在於一定要經過六個人,而是提醒我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可能比想像中短得多。但人際關係存在,不代表任何人都能輕易找出這些連結。六度分隔描述的是人際網絡的結構;徵信業所具備的調查能力,則可能成為尋找這些連結的工具。假設有人想掌握某個人的生活情況,最初可能只知道姓名與手機號碼。透過調查,可能找到他的住處、工作地點與婚姻狀況,再從家庭關係找到配偶,從工作關係找到同事。每找到一個人,就可能出現新的關係線索,讓調查得以繼續延伸。沈伯洋遭跟監的案件,便讓這種風險變得具體。境外委託者鎖定的是沈伯洋本人,但攝影機拍到的,還包括他的妻女。當一個人的住處與日常行蹤成為調查目標,與他共同生活的人,也可能一併進入監控範圍。我們可以把這種風險理解成兩張網。第一張網,是由徵信業者、委託關係與轉包管道構成的調查網絡。不同業者各自掌握調查能力,卻可能透過委託與資料交付,被同一個委託者串聯起來。第二張網,是每個人身處其中的人際關係網絡。家庭、職場、朋友與社會活動,把原本互不相識的人連結起來。今天委託一家業者查詢某人的婚姻狀況,明天委託另一家確認工作地點,接著再有人負責跟監或蒐集影像。對個別業者而言,可能只是各自承接的案件;但對掌握所有結果的委託者而言,這些資料卻可能逐漸拼成一張更完整的關係圖。而且,單筆資料的敏感程度,未必等於多筆資料串聯後的敏感程度。知道一個人的姓名,未必有多大意義;但如果同時掌握住處、工作地點、家庭成員與生活作息,就可能描繪出他的日常活動,甚至辨識他經常接觸的人。如果這些資訊被用於情報蒐集,風險便不再只是個資外洩。特定人物的家庭、工作與社會關係,可能成為辨識接觸對象、尋找施壓途徑,甚至選擇下一個調查目標的依據。真正需要警覺的,是資料串聯後可能產生的情報價值。當調查工作分散在不同業者、不同時間與不同委託之中,個別任務未必能顯示整體目的。真正掌握完整資訊的,可能只有最後彙整資料的委託者。面對這種分散調查、集中彙整的模式,現有個資保護與國安防範機制,能否及早辨識其中的關聯?「六度分隔」原本是用來理解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但從國安風險的角度來看,它也提出另一個問題:如果有人不斷尋找這些連結,最後能夠掌握多少人的生活與社會關係?我們真正需要防範的,或許不是有人偷偷建立一張新的情報網,而是有人直接利用一張已經存在的網,再沿著它,摸到另一張網。
留言0喜歡投書當醫學進步遇上政治口水
最近最熱的新聞,大概就是毒品減害治療了。從沈伯洋十二年前的文章,到蔣萬安的質疑,再到羅智強出動反毒廣告車,原本涉及醫療與公共衛生的討論,逐漸變成沈伯洋是否支持「發放毒品」的政治攻防。看著這場爭論,筆者突然想起杜聰明。日治時期,鴉片是台灣嚴重的社會問題。總督府實施特許吸食與專賣制度,一面宣稱逐步禁絕,一面獲取財政收入。1929年,新增吸食許可引發抗議,蔣渭水等人甚至向國際聯盟控訴。鴉片不僅涉及成癮,更牽涉殖民財政與社會管制。就在這樣的背景下,台灣第一位醫學博士杜聰明開始研究鴉片成癮。1929年,他在愛愛寮展開治療,隔年於臺北更生院推動嗎啡漸減療法,配合尿液檢驗與醫療照護,協助患者戒癮。他的重要貢獻,是讓受到管制的成癮者,也成為能接受醫療協助的病人。近百年來,成癮醫療持續發展。台灣自2005年推動減害政策,包括美沙冬維持治療與清潔針具計畫,都已累積實證成果。面對毒品問題,刑罰早已不是唯一的處理方式。然而,現在的爭論早已偏離減害治療,朝著奇怪的方向傾斜:沈伯洋是不是支持發放毒品?沈伯洋當年的文章,從刑罰、毒品管制到社會成因與減害措施,討論不同的處理方向,其中確實提出社區中心提供毒品與乾淨針頭的構想,當然可以質疑。但不能抽出其中一項主張,忽略全文脈絡,就當成整篇文章的全部。羅智強甚至宣稱,投給沈伯洋就是支持將來在社區中心供應毒品。討論政策的文章,怎麼變成今天的競選政見?蔣萬安已明確支持美沙冬與清潔針具,爭論也轉向沈伯洋當年的社區供應構想。但先前將減害醫療捲入政治攻防,可能造成的誤解與汙名,又該如何消除?近百年前,杜聰明讓成癮問題從社會管制進入醫療領域;近百年後,政治攻防卻又把公共討論拉回道德與犯罪的框架。台灣的選舉可以檢驗政策、質疑專業,卻不能為攻擊對手,把科學與技術進步扭曲成惡意。何大一、翁啟惠的經歷仍歷歷在目。當專業問題成為政治攻防工具,受影響的可能不只是當事人,更是整個產業的信心。政治攻防終究會過去,但對科學研究與產業發展的傷害,未必能輕易彌補。
留言0喜歡投書飲食可以不同,尊重生命是共同的核心
橘色涮涮屋的龍蝦生魚片,上桌後仍發出「喀喀聲」,引發網友批評料理方式殘忍。業者兩度發出聲明,宣布自10月9日起全面調整海鮮處理與呈現方式,不再以活體方式上桌。這場爭議讓筆者想起,過去某些料理,恰恰以「上桌後還活著」作為賣點。其中最鮮明的例子,就是陰陽糖醋活魚。廚師將魚頭包住,把魚身放進熱油炸熟,再淋上糖醋醬。魚肉已經可以入口,魚嘴卻仍一開一合。這道菜展示的不只是食材新鮮,更是廚師能在極短時間內完成料理,讓魚上桌後仍然活動的技術。2007年6月,台灣就有電視新聞介紹嘉義業者製作陰陽魚,呈現師傅的手藝,以及食客既害怕又想嘗鮮的反應。同年7月,另一則報導已以「太殘忍」為題,記錄動保團體與同行廚師的批評。「活著上桌」究竟值得讚嘆,還是應該停止,至少十九年前就已經受到公開質問。到了這次龍蝦事件,業者在爭議後明確宣布改變做法。從陰陽魚到龍蝦,同樣是餐盤裡仍在活動的動物,有人看見鮮度與技術,有人則質疑這樣的處理是否必要。料理手法可以傳承,也可以重新檢視;食材成為食物的過程,仍然有值得調整的空間。不過,餐桌上的爭議,不一定都在討論同一個問題。有時爭的是怎麼料理,有時爭的則是哪些動物可以吃。2014年12月,台北西華飯店推出包含兔肉的冬令料理,引發愛兔人士抵制。當時也有網友反問:如果兔子因為可愛而不該出現在餐點上,那麼豬又做錯了什麼?這正是「究竟保護動物,還是保護可愛動物」的質問。這個反問值得思考,卻不必因此把愛兔者的關心一概貶為偏心。對飼養兔子的人而言,牠可能是日常相伴的家人;對接受兔肉料理的人而言,牠則是可以食用的動物。情感經驗與飲食習慣不同,對同一道菜的反應自然也不同。可愛可以成為關心的起點,這份關心也可以延伸到其他生命。這些爭論背後,其實是人們對「尊重生命」有不同的理解。把問題推得更遠,就會遇到徹底反對食用動物的素食主張。有些人希望藉由不吃動物,實踐憐憫與減少傷害;也有人反問,植物同樣是生命,為什麼可以食用?這個問題需要釐清理由。反對殺生、希望減少痛苦,以及避免不必要的傷害,並不是完全相同的主張。如果關心的是生命本身,植物自然也在討論之中;如果關心的是感受痛苦的能力,就需要另外提出判斷依據。不能把所有素食者的理由混成一種,再用一句「植物也是生命」否定全部。印度的耆那教,確實把不傷害的原則延伸到植物。嚴格遵守其飲食規範者避吃根莖類,理由包括採收時會破壞整株植物,以及傷害根部周圍的微小生物。這是一種把生命關懷推得很遠的實踐,也說明植物的問題並非沒有人認真面對。有人採取嚴格的宗教飲食規範,有人選擇素食,有人仍然吃肉,卻願意要求改善飼養與宰殺方式。這些選擇各有理由,也可以彼此討論。吃肉不能直接證明一個人沒有憐憫,素食也不該成為遭受嘲笑的理由。我們可以不同意對方的主張,不必把飲食選擇變成人格判決。飲食選擇未必要一致,但對於可以避免的傷害,我們仍可以共同要求減少。人需要取得食物才能生存,卻不代表每一種處理方式都有必要。例如,能否調整操作程序,避免為了展示鮮度而刻意延長動物仍然活動的狀態?這些具體做法,可以逐項檢視,不必等到所有人都接受同一套飲食倫理。回到橘色涮涮屋,不再活體上桌,是具體的改變。接下來值得關心的,是這份尊重如何落實在海鮮的處理程序裡。新鮮與廚藝仍然可以講究,但是否需要靠動物上桌後繼續活動來證明,也值得重新思考。我們不必吃同樣的食物,才能共同尊重生命。有人選擇不吃動物,有人選擇改善動物被對待的方式,彼此未必能完全說服對方,仍然可以找到共同願意改變的做法。從陰陽魚到龍蝦,料理可以改變,習慣可以調整,尊重生命仍應是餐桌上共同的核心。
留言0喜歡投書拋開學生烙賽不談
台北市金華國中傳出學生吃完營養午餐後腹瀉,引發食安爭議。台北市長蔣萬安面對沈伯洋的質疑,怒批對方造謠不道歉,接著一路講到大罷免、教師節放假、教師權益,最後還說自己要打造一個尊重老師、重視教育與禮義廉恥的台北市。蔣萬安說了一大串,問題是,通通與食安沒有關係。大罷免不能證明餐點安全。教師節放假不能解釋學生為什麼腹瀉。沈伯洋當初投贊成票還是反對票,也與學校如何管理團膳無關。至於禮義廉恥,更不能拿來代替食安調查。蔣萬安當然可以批評沈伯洋,但他首先是台北市長。面對市立學校的食安疑慮,該回答的是學校怎麼處理、市府怎麼調查、團膳怎麼管理。事情其實沒有那麼複雜。金華國中有沒有學生烙賽?有。金華國中是不是台北市立學校?是。午餐廠商是不是經過公立學校的採購程序進來的?也是。光是這三點,就足以確定這是台北市政府應該面對的治理問題。學生不是在沈伯洋辦公室吃午餐,團膳廠商也不是沈伯洋找來的。現在出了食安疑慮,市長卻忙著檢查政治對手的大罷免立場、教師節投票紀錄與禮義廉恥,未免離題太遠。最近我不免俗地也在追中國AI短劇,劇中經常出現一句經典而荒謬的辯白:「拋開事實不談,難道你就沒有錯嗎?」原本以為這只是粗製濫造的劇本,沒想到台北市政府也在演。蔣萬安這一大串話,翻譯成白話大概就是:「拋開學生烙賽不談,難道沈伯洋沒有錯嗎?」
留言0喜歡投書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竊AI者呢?
果你以為自己正在使用一套中國AI,回答你的可能不是那套AI。美國AI公司Anthropic今年9月公布調查,指控阿里巴巴、Moonshot與DeepSeek等中國AI實驗室,大規模取得Claude的輸出,用來訓練自己的模型。其中,Anthropic歸因於阿里巴巴的活動,三個月超過1.51億次互動;Moonshot與DeepSeek則被指曾將部分使用者的問題轉送給Claude,再保存取得的資料。模型蒸餾本身不是問題。用強模型教另一個模型,本來就是正常技術。問題在於Anthropic指控的,是利用假帳號、代理網路等方式規避限制,大規模取得另一家公司模型的能力,因此稱為「illicitdistillation(未經授權的蒸餾)」。但往前翻,我們卻看到另外的事。美國司法部曾具名起訴解放軍軍官,指控其侵入企業電腦取得商業資料;也曾起訴三名中國國安部所屬海南省國安廳官員,指控其利用掩護公司管理駭客,鎖定美國、英國、德國、瑞士及亞洲多國,目標涉及航空、生技、海事與其他技術。英國國家網路安全中心則曾將APT10的全球網路攻擊歸因於中國國安部,指出其目標包括智慧財產與敏感商業資料。如果只是幾家公司被控取得別人的技術,那是企業行為;但當解放軍與國安機關,在不同年代、產業與國家的案件中反覆出現,就很難再只用「技術追趕」解釋。學習從來不是問題。取得外國技術,本來就有授權、購買、技術移轉、合資與共同研發等合法道路。中國甚至曾公開承諾,不從事或支持以網路方式竊取智慧財產與商業機密來取得商業利益。真正奇怪的是,當企業這麼做,我們知道那叫什麼;當力量大到成為軍方、國安機關甚至國家機器,卻用「超英趕美」來解釋。莊子早就寫過:「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後世常有人拿這句話替強者辯護,但莊子根本不是在稱讚竊國者。他接著問:「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則是非竊仁義聖知邪?」那些篡奪國家的諸侯,連「仁義、聖知」都一併偷走了。莊子諷刺的,正是力量大到一定程度之後,連「竊」都可以換一個名字。這個問題其實沒那麼複雜。竊鉤、竊國、竊AI,都是「竊」。
留言0喜歡投書看個穿越劇,課綱就敗了?
王尚智在〈AI穿越劇打敗台獨課綱〉一文中,從朋友一家三代沉迷短劇,談到孩子開始閱讀唐詩宋詞、研究古代軍事。原本是娛樂引起求知興趣的故事,結尾卻突然搬出「破碎又無趣的台獨課綱」,宣布文化基因萌芽、台獨癡心妄想。這場勝利來得真快,連課綱究竟錯在哪裡,都不必交代。筆者也喜歡看穿越劇,同意詩詞大戰可能引起閱讀興趣。但在戲劇裡,詩詞往往是主角揚名、折服對手的工具;在課堂上,詩詞本身才是核心。「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可以讓主角贏得滿堂喝采,教學卻還要帶學生讀懂「與爾同銷萬古愁」,理解文字、意象與情感。引起興趣與深入學習可以相互銜接,何必硬算成誰打敗了誰?筆者喜歡李賀的「崑山玉碎鳳凰叫,芙蓉泣露香蘭笑」,求學時卻也沒在課本上讀過。難道當年的課綱也在搞台獨?課本不是中國文學全集,教材必然有所取捨。課外讀到未曾學過的作品,不能直接證明學校刻意遮蔽文化。更大的跳躍,是從孩子欣賞詩詞,推到「兩岸中國人」與「文化基因」。王先生沒有交代孩子如何理解自己的身分,便把閱讀興趣算成認同的證據。然而,中華文化並不由當代中國政權獨占,欣賞它,也不必接受作者附帶的政治結論。筆者也讀中國網路小說,清末背景的作品常安排主角引用梁啟超的〈少年中國說〉,台下聽眾熱淚盈眶。但梁啟超的文章不只有振奮人心的「少年強則國強」,更有「人人皆主權者,人人皆服從者」,以及「朝也者,一家之私產也;國也者,人民之公產也」。國家既是人民的公產,何以由一個政黨永久壟斷統治權?讀懂這層意思,同樣是親近中華文化的結果。至於王先生口中的「台獨課綱」,究竟是哪一項教材扭曲了歷史?全文沒有具體例證。反倒是他所描繪的中華文化,彷彿只能喚起預設的民族認同,不能引出對權力的質問。唐詩宋詞是中華文化,梁啟超對人民主權的追求也是;讀者可以欣賞前者,也可以用後者檢驗今日中國。若把文化中的政治批判抽掉,只留下足以證明「文化基因」的感動,再把這份感動算成特定政治認同的勝利,究竟是誰把歷史與文化讀窄了?從孩子愛看AI劇,就能寫到課綱敗北、文化基因萌芽,王先生的想像力,確實不輸穿越劇。
留言0喜歡投書數位倫理:手機是你的,公共空間不是
某天中午,我到路邊小店吃午餐。三十分鐘後,飯吃完了,也被迫聽了一耳朵的新聞、短劇、尖叫聲,還有不知道哪一支短影音裡的上車舞配樂。聲音不是店家的電視,而是隔壁幾桌的手機。有人看新聞,有人滑短影音,有人追短劇。每個人看的都是自己的東西,最後卻變成整間店一起聽。這件事看起來很小,不過就是手機外放。但一旦進入公共空間,事情就不只是「我喜不喜歡這個聲音」。去年五月,台鐵一天內就發生兩起因手機音量或播放音樂過大,勸阻後演變成攻擊的事件。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二○二二年的調查也發現,百分之四十六的受訪者曾在公共場所不戴耳機看影片,而八成受訪者覺得這種行為很惱人。台灣高鐵推動寧靜車廂後,初期一天也有約七百到八百件勸導。這些事情放在一起看,問題已經不只是有人比較怕吵,也不是某些人比較沒有公德心,而是私人設備進入公共空間以後,我們到底應該把邊界畫在哪裡。這就是數位倫理真正要處理的問題。手機是你的,內容也是你選的。你當然可以決定自己要看新聞、短劇、球賽還是短影音。但是聲音一旦離開手機,就會進入別人的生活。旁邊的人沒有選擇那則新聞,也沒有點開那支短影音,更沒有要求聽那段音樂。可是只因為坐在同一家店、同一節車廂,就被迫一起接收。所以手機外放真正的倫理問題,不只是分貝,而是選擇。你做了選擇,卻讓別人一起承擔結果。數位自由的邊界,其實沒有那麼複雜:不要把自己的數位選擇,強迫變成別人的生活內容。談到倫理,我想請亞里斯多德先生出場。在《尼各馬可倫理學》裡,他談的當然不是手機,也不是短影音,而是一個更古老的問題:人要如何養成好的品格,並在不同情境裡做出適當的選擇。這並不是老掉牙的概念。兩千多年後,它依然可以用來判斷人與人之間的邊界。我有能力做一件事,和我在這個場合應不應該這麼做,是兩件不同的事。手機有喇叭,所以我可以外放;網路吃到飽,所以我隨時可以看影片;短影音平台可以一支接一支播放,所以我可以一路滑下去。這些都是科技提供的能力。但是科技只能回答「可不可以」,不能替我們回答「適不適合」。後一個問題,仍然要回到人的判斷。換成今天的語言,就是手機可以外放,不代表公共場所就適合外放。可以講電話,也不表示整節車廂都必須聽見。可以播放影片,更不表示旁邊的人有義務一起參與。這也是美德倫理到今天仍然有用的地方。法律可以訂規則,高鐵可以設寧靜車廂,列車長可以勸導,餐廳甚至可以貼上「請勿外放」的告示。但如果每一次都要等到有人制止,我們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影響別人,那麼缺的恐怕不只是規定,而是節制。節制不是什麼都不能做,而是知道什麼時候應該收一點。這也是公共生活之所以能夠運作的重要條件。不是每一件讓人不舒服的事情都需要立法,也不是每一條人際邊界都能寫進規則。很多時候,我們靠的是一種更基本的能力:知道身邊還有別人。科技告訴我們能做什麼,倫理提醒我們應不應該做,美德則讓人在沒有人提醒以前,就知道自己應該停在哪裡。科技一直往前走。手機會繼續更新,短影音之後還會有新的媒介和新的使用方式。但兩千多年前談的那些美德,到今天仍然沒有過時。
留言0喜歡投書校園的他傷風險
新北瑞芳日前發生國三學生持剪刀刺傷高三學生事件。根據校方說明,這名學生先前曾因情緒問題拿筆企圖刺同學,也曾拿玩具剪刀嚇人。學校並非毫無處理,校安通報、通知家長與情緒輔導都做了。因此,真正值得追問的,不只是學校有沒有輔導,而是傷害發生以前,那些已經出現的危險訊號,是怎麼被判斷的?學生真的持剪刀傷人之後,制度反而比較清楚。校安通報、警察、驗傷,必要時可能進入少年司法程序。困難的是前面那一段:學生尚未造成嚴重傷害,卻已反覆出現威脅、攻擊或持物嚇人的行為,學校該如何判斷接下來的風險?這就是校園「他傷風險評估」要處理的問題。台灣校園對自傷風險並不陌生。學生出現自殺意念、自傷行為或其他危險訊號時,已有辨識、通報、輔導與轉介機制。但他傷並不是把「傷害自己」改成「傷害別人」就可以套用。兩者有部分共同的風險因素,他傷卻還有另一組問題:威脅有沒有特定對象?是否反覆鎖定同一個人?內容是否愈來愈具體?有沒有取得可能造成傷害的工具?能不能接近對方?過去是否曾有暴力行為?行為是否正從言語、威嚇逐漸走向準備甚至實際攻擊?更重要的是,他傷會產生另一個受害者。面對自傷,首先需要保護的是學生本人;面對他傷,學校卻必須同時面對一個需要協助的學生,以及另一個可能受到傷害的學生。偏偏雙方通常都是未成年人。學校不能因為一個孩子曾經情緒失控或威脅同學,就預先把他當成犯罪者。情緒問題不等於暴力,接受心理輔導也不代表具有攻擊性。但另一方面,另一個孩子的安全也不能因此被放到後面。所以真正困難的問題是:當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同時可能成為另一個孩子的風險來源,學校該如何介入?這正是輔導與司法之間需要風險評估的原因。國外已有實際運作的工具與模式。例如SAVRY,也就是青少年暴力風險結構化評估工具,會把過去暴力行為、個人因素、家庭與同儕環境,以及保護因素等納入結構化專業判斷。學校場域使用的CSTAG,則著重威脅的性質與後續安全處置。這些工具不是犯罪預測器,也不是替學生建立「危險人物名單」。它們真正要做的,是把原本散落的訊號放在一起判斷。學生說了一句威脅性的話,不代表一定會付諸行動;反過來,也不能因為事後說「只是開玩笑」,就認為風險自然消失。真正要看的,是過去發生過什麼、現在又增加了什麼、威脅是否逐漸具體、是否出現準備行為,以及保護因素有沒有改變。這也是風險模型最重要的價值:避免危險訊號一個接一個出現時,每一次仍被當成互不相關的獨立事件。回到瑞芳事件。拿筆企圖刺同學、拿玩具剪刀嚇人,最後發生持剪刀傷人。我們不能事後倒推,認為前面的行為必然會導致最後的結果。真正值得問的是:新的訊號出現以後,有沒有把前面的訊號一起放回來重新評估?因為風險會改變。新的威脅出現、開始鎖定特定對象、取得可能造成傷害的工具,或者行為逐漸具體化,都可能改變原來的判斷。台灣並非沒有可以承接評估結果的制度。《學生輔導法》已有發展性、介入性與處遇性三級輔導,校園也有校安、高關懷、自傷防治,以及心理、社工與醫療轉介等不同機制。真正需要補強的,不一定是再增加一個第四級輔導,而是把他傷風險評估接進既有制度。學生出現新的他傷訊號,就重新評估;風險提高,就提高介入強度、建立安全措施,必要時結合心理、醫療、社政或警政等專業;達到法律介入的程度,再與少年司法銜接。校園他傷風險評估,不是在學校裡建立一套準司法制度。它真正的位置,是在輔導與司法之間。一邊是需要幫助的孩子,另一邊是需要被保護的孩子。學校不能等到其中一個成為司法案件,才知道另一個已經成為受害者。
留言0喜歡投書最近很忙的包拯--還是不要再幫陳佩琪找戲了
最近包拯有點忙。台南舉辦「鍘美藝術節」,源頭是陳幸妤與趙建銘的婚姻、教育金等家庭糾紛。陳佩琪看到以後有些不平,問台灣人面對她先生遭到法務部、監察院「追殺」,為什麼沒有人出聲聲援。問題是,這兩件事情從一開始就不是同類狀況。《鍘美案》講的是陳世美與秦香蓮。婚姻當然也有法律問題,但夫妻之間是不是負心、誰對不起誰,其中還包含人際關係與道德評價。旁人可以同情,可以批評,也可以選擇聲援其中一方。柯文哲面對的卻是刑事案件。既然陳醫師從《鍘美案》說起,我也好奇,包公戲裡又有哪些涉及官員貪瀆的故事?這一翻,還真的翻到了。一齣是《鍘龐昱》。龐昱奉旨前往陳州賑災,卻剋扣、挪用賑銀,最後被包拯查辦。另一齣是《鍘包勉》,講的是包拯的姪子為官收賄。說來也巧,這三個故事案情完全不同,倒有一個共同點:最後都掉了腦袋。翻到這裡,我突然覺得,還是不要再幫陳佩琪找戲了。因為問題根本不在該演哪一齣。陳幸妤與趙建銘的家庭糾紛,可以有社會觀感,可以有人同情,也可以有人聲援。婚姻糾紛裡,聲援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態度;刑事案件裡,聲援卻不能成為證據。柯文哲面對的是刑事指控。檢方拿出什麼證據、辯方如何反駁,最後由法院依法判斷。一萬個人在法院外面喊冤,不會因此少一項證據;一萬個人在網路上喊有罪,也不會因此多一項證據。所以,陳醫師的要求實在很讓人困擾。如果陳醫師認為先生受到司法不公,可以指出哪一項證據有問題、哪一道程序不合法,這些都值得公開討論。但無論支持者多或少,都不會改變刑事案件最終必須回答的問題:證據是什麼?至於包拯,就讓他休息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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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路亞家教會創辦人曾英欽牧師近日因在聚會中談論習近平與中國,引發爭議。他肯定中國近年的發展,稱習近平是「很難得的時代領袖」,並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與世界的合一、和睦、和平連結。教會到底能不能談政治?當然可以。戰爭、人權、公義與宗教自由,哪一項能與信仰完全切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曾先後發表〈國是聲明〉、〈我們的呼籲〉與〈人權宣言〉,直接回應政治壓力與人權問題。高俊明牧師更曾在威權時期因協助遭政治追捕者而入獄。當政治權力侵犯人權時,教會不能以政教分離為理由保持沉默。所以,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教會能不能談政治,而是教會站在哪裡談政治。基督教對人的理解相當直接:「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三章十節)因此,無論政治領袖、牧師或普通會友,在講台面前都沒有兩樣。講台不是用來宣布誰值得擁護,而是提醒每一個人:你也需要悔改、歸向上帝。聖經要求基督徒「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提摩太前書二章一至二節)。但為掌權者禱告,與替掌權者背書,終究是兩件不同的事。教會可以用信仰檢驗政治,卻不應拿信仰替政治增加神聖性。所以,我真正介意的並不是曾英欽談了政治。我不是曾英欽的會友,但我們讀的是同一本聖經。既然曾英欽把這些政治判斷帶上教會講台,那麼這些話也應該按照講台自己的標準接受檢驗。第一個問題很簡單:神真的這麼說嗎?哈利路亞家教會長期以「宣教為中國,中國為宣教」為目標,官方網站至今仍寫著:「神揀選中華兒女,在末後世代承接福音的最後一棒。」教會自一九九三年開始進入所稱的「中國宣教禾場」,這套關於中國與末後世代的理解,顯然不是最近才出現。基督徒可以盼望中華民族歸向基督,但這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並不是同一件事。前者以基督為中心,後者則是中國共產黨的政治敘事。門徒也曾問耶穌:「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使徒行傳一章六節)耶穌沒有順著他們談以色列國何時復興,反而把門徒的使命指向耶路撒冷、猶太、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祂的見證(使徒行傳一章七至八節)。連以色列國的復興都不能直接等同於神國,那麼,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放進神國與末後世代的圖景,依據究竟在哪裡?接下來還有第二個問題,而且比第一個更嚴重。曾英欽談到中國限制宗教時,認為宗教界確實存在亂象,因此政府不得不出手整頓,又以「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說明真正的信仰不必害怕。可是《提摩太後書》留下的話,似乎正好相反:「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摩太後書三章十二節)當國家逮捕牧者、關閉教會、限制聚會時,誰有權決定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如果答案是掌權者,那麼「真的假不了」就不再是對信仰的信心,而是把判斷信仰真假的權力交給政府。哈利路亞家教會在中國宣教三十多年,不會不知道中國家庭教會的遭遇。成都秋雨聖約教會牧師王怡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與「非法經營罪」遭判刑九年;北京錫安教會則在二〇二五年遭遇大規模抓捕,包括主任牧師金明日在內,多名牧者與教會成員遭警方帶走。這些人不是抽象的「宗教亂象」。對基督徒而言,他們是弟兄。面對擁有巨大權力的習近平,曾英欽願意理解中國的發展,肯定其領導,甚至替「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尋找合一、和睦與和平的意義;面對遭到拘捕、判刑的基督徒,他卻接受「宗教亂象」與「政府整頓」的說法。曾英欽對掌權者極力理解,對受迫害的弟兄卻格外懷疑。教會可以談政治。但教會談政治,應該是讓政治權力也站到信仰的標準下面接受檢驗,而不是把講台的權威借給政治人物。為掌權者禱告,是聖經的教導;為受苦的弟兄發聲,同樣是教會不能推卸的責任。講台面前沒有「很難得的時代領袖」。只有需要聽道的人。那麼,這些被捆綁的弟兄,對曾英欽來說,又算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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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因故錯過定期考試,補考成績到底應該怎麼算?過去中央的國中成績考查規定,曾明定事、病假缺考補考時,六十分以下按實得分數計算,超過六十分的部分七折計算。現行高中規定則把補行考試的評量方式、成績採計及登錄,交由各校自行規定。於是,同樣面對定期考試缺考,不同高中可能有完全不同的答案。豐原高商依請假原因區分,部分補考按實得分數計算,部分採折算,部分則不予補考;沙鹿高工採取另一種方式,符合規定者補考按實得分數計算,但補考成績不列入期中、期末評量排名,並另行命題。為什麼各校要訂出這些不同規則?道理其實不難理解。學生因病或其他正當理由缺考,當然應該保障補考權益;但晚幾天考,也可能多出準備時間,甚至取得已經考過的試題資訊。如何同時保障缺考學生與其他學生的公平,本來就是補考制度必須處理的問題。如果事情只到這裡,各校自行規定,或許可以視為校務自治。問題是,高中還有繁星推薦。繁星看的不只是學生考了幾分,而是學生在校內的排名。一名學生補考取得的成績,因此不只影響自己。當他的成績改變,校內排名也可能跟著改變,而排名又與繁星推薦的升學機會相連。我們當然沒有證據證明,有學生利用請假制度刻意延後考試來提高成績;但制度公平不能建立在「應該沒有人會利用」的假設上。各校已經採取不同方式處理晚考問題,本身就說明這是一個教育現場實際需要面對的風險。真正值得追問的,是這些排名最後去了哪裡。各高中有不同的請假與補行考試規定。在校內,這可以叫做校務自治;但不同的規定,也可能影響學生最後的校內排名。問題是,各校依照不同規則產生的前百分之一、前百分之五,最後卻一起進入同一套繁星推薦制度。這就出現了一個制度上的落差:產生排名的例外規則可以由各校自己決定,使用這些排名的卻是一套全國共同的升學制度。所以,中央真正需要統一的,不是各校怎麼出題、怎麼補考,也不是要求全國高中採取完全相同的請假規定。真正需要共同規範的,是繁星的入口:什麼樣的例外情況取得的補考成績,可以完整納入繁星所使用的校內排名,至少應該有一套共同的基本標準。這也不需要走回補考成績一律打折的老路。學校仍然可以保障正當缺考學生的補考權益,也可以自行決定評量方式;但是一旦這份成績要轉化成排名,進入全國共同的大學升學制度,就必須同時考慮其他學生的權益。校內評量可以自治。但當校內排名走出校門,成為全國升學制度的一部分,例外的邊界就不該只由各校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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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國史館長陳翠蓮上任後,批評「民選獨裁」是偷換概念,也認為有人組成「黨外大聯盟」,是在盜用過去民主運動的名號。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隨即批評她才剛上任,就急著替當權者辯護,甚至指她「諂媚當道、討好今上」,並引用文天祥《正氣歌》的「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奉勸她:「既居史官之位,就該有史官之骨。」 既然他請出了齊太史與董狐,那我們不妨真的回頭看看,這兩位史官究竟留下了什麼樣的「骨」。《左傳》記載,崔杼弒齊莊公,齊國太史寫下「崔杼弒其君」,崔杼把他殺了。太史的弟弟接著寫,又被殺;另一個弟弟仍然照寫。更精彩的是,南史氏聽說太史一家接連被殺,拿著竹簡趕來,準備繼續把這件事寫下去,直到知道已經有人照實記下,才回去。權臣可以殺掉史官,卻不能逼史官改掉那幾個字。所以「在齊太史簡」歌頌的,從來不是史官遠離政治,而是當政治權力已經威脅到自己的生命,仍然敢寫。董狐則更進一步。《左傳》記載,弒晉靈公的人是趙穿,董狐卻在史冊上寫下「趙盾弒其君」。趙盾抗議,董狐回答:「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這不是漏掉了趙穿,而是董狐根本沒有停在「誰動手」這一層。他問的是另一個問題:趙盾身為晉國正卿,沒有逃出國境,回來之後又沒有討伐弒君者,那麼這場政治事件的責任究竟應該算在誰頭上?董狐不是一台只負責記錄事件的攝影機。他還在判斷政治責任。孔子因此稱他「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齊太史敢寫,董狐敢判。這時再看孟子說的:「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亂臣賊子所怕的,恐怕不只是自己的名字被寫進史書。他們更怕的是,史筆最後留下來的,不是自己替自己準備好的說法。誰做了什麼,誰失其職,誰應該負責,不能只由當權者自己解釋。權力可以決定事情發生當下怎麼說,卻未必能決定歷史最後怎麼寫。當然,敢於判斷,不代表判斷就一定正確。這也是這場爭論最容易被混在一起的兩件事。陳翠蓮認為「民選獨裁」是偷換概念,認為「黨外大聯盟」挪用了過去民主運動的名號,這些判斷都可以被質疑,也都應該接受史實、制度與概念的檢驗。陳以信如果認為她錯了,完全可以指出她錯在哪裡。但「她的判斷錯了」和「她不應該作出判斷」,是兩回事。陳以信甚至進一步指控陳翠蓮「諂媚當道、討好今上」。這當然也是一個可以提出的判斷,只是同樣必須接受證據檢驗。如果陳翠蓮扭曲史料、改變一貫的學術標準,或者為了特定政治人物而採取不同的判準,都可以成為批評她的理由。但不能只是因為她作出的判斷有利於執政者,就直接推論她是在討好執政者。中間還缺了一段必須證明的因果關係。更不能因為一個史家對當代政治作出判斷,就反過來把「作出判斷」本身當成沒有史官風骨的證據。陳以信先生似乎有點誤解了自己引用的典故。齊太史留下的是面對權勢仍然敢寫,董狐留下的是面對政治責任仍然敢判。這兩人留下來的,根本不是不作判斷的態度。史官之骨,也不該只是保持沉默。真正困難的是,不因權勢而不敢寫,不因利害而改變判斷,而且願意讓自己的判斷接受史實與論證的檢驗。陳翠蓮的判斷是不是正確,我們可以繼續辯論。但如果陳以信先生要用齊太史與董狐來定義什麼叫「史官之骨」,那麼讀完他自己引用的兩個典故,我仍然只能作出同一個判斷:我不同意陳以信先生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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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營養午餐,到底要看端上桌時,還是吃完以後?兒福聯盟2023年記錄179道學校午餐菜色,只有27.9%被全部吃完;蔬菜尤其明顯,65.4%剩下四分之一桶至半桶以上。另一方面,80.6%的學生卻曾經覺得營養午餐吃不飽。一邊吃不飽,一邊大量剩下,這件事恐怕不能只用「浪費食物」解釋。教育部訂有《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依不同年齡規範全穀雜糧、豆魚蛋肉、蔬菜、水果等食物的供應量。這套制度當然重要,但它主要解決的是「學校應該供應什麼、供應多少」。問題是,營養基準計算的是供應量,真正影響孩子健康的,卻是攝取量。如果一份青菜完全符合營養基準,最後卻有一大部分進了廚餘桶,那麼帳面上的營養達標,對孩子又有多少意義?現在這個問題又多了一層。政府規劃2027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原本的廚餘必須尋找其他去化方式。學校午餐沒有吃完,不只代表原本設計的營養沒有進入學生身體,最後還要再花人力與資源處理。與其一直研究這些廚餘最後要送去哪裡,不如往前一步,想辦法讓它不要成為廚餘。其實台灣並不是沒有人在做。台中市已要求學校參考過往相同菜色的剩餘情形調整供餐量,定期辦理午餐滿意度調查,再依學生回饋調整菜色;相關營養教育資料也提到,可以透過烹調方式、調味及刀工變化,提高學生對料理的接受度。台北市也透過午餐滿意度調查、班級意見及家長建議滾動調整,只是廚餘減量目前主要採鼓勵方式,並未設定統一的廚餘減量KPI。台南則把這件事做得更具體。台南市從2025年底推動校園廚餘減量,不只是問學生喜不喜歡,而是要求學校記錄廚餘量、分析前後數據、找出高廢棄率食材,再回頭調整菜單與烹調方式。有學校改變食材大小與形態,有的調整蔬菜份量及料理方式,再從下一輪剩食觀察效果。這就形成了一個很簡單的循環:營養基準決定孩子需要什麼;剩食告訴學校孩子實際吃了什麼;再用剩食結果回頭修改下一張菜單。而且這不是只有理念。台南市公布的資料顯示,政策推動前校園每日廚餘約8100公斤、人均約60公克;截至今年6月,人均已降至32至34公克,市府公布的減量幅度約45%。這件事真正值得注意的,不只是少了多少廚餘,而是管理方法變了。這也不是讓孩子點菜,更不是學生不喜歡青菜,就把青菜從菜單拿掉。營養基準仍然存在,營養師仍然必須把關。改變的是食材形態、熟度、調味、烹調方式與搭配;真的長期不被接受,也可以在符合營養基準的前提下重新設計菜單。換句話說,營養目標沒有退讓,只是開始檢查這些營養最後到底有沒有抵達。台灣現在的問題,也就不必再問「有沒有人做」。答案顯然是有。真正值得討論的是,各縣市已經發展出不同程度的回饋方式,中央能不能把這些經驗整理起來,建立一套共同的方法。這不是要求全國學校吃同一張菜單。台北、台中、台南甚至不同學校,本來就可以有不同菜色。真正可以共同的是方法:記錄剩食、找出高剩食菜色、分析原因、調整料理,再看看下一次究竟剩多少。教育部已經用《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回答了「孩子應該吃什麼」。下一步,或許該更認真回答另一個問題:孩子到底吃了什麼?畢竟,倒進廚餘桶的營養,孩子一口也沒有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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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一代的人,小學幾乎都參加過保密防諜比賽,我甚至還拿過保密防諜海報比賽的獎狀。國中時,六四天安門事件爆發。每天看著新聞裡坦克車開進北京、學生倒在街頭,心裡只有一個想法:一個政府怎麼會把槍口對準自己的人民?如果有人在那個年代告訴我,有一天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竟然會有人正式提案研議「兩岸和平統一」,我一定認為他瘋了。日前,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出現研議「兩岸和平統一」的提案。在中國從未放棄對台使用武力的現實下,「和平統一」本身就已經值得懷疑。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個質疑這項提案的,不是民進黨,而是國民黨內部。國民黨內已有聲音認為,研議「和平統一」已經違反目前的黨綱路線,不應該討論。如果連國民黨內部都有人認為這項提案違反黨綱,人民自然會開始懷疑:今天的國民黨,還是不是原來的國民黨?一家牛肉麵店,如果不賣牛肉麵,當然是老闆的自由。但如果它仍然掛著「牛肉麵專賣店」的招牌招攬客人,顧客自然有權利質疑:這還是不是原來那家店?招牌沒有變,但它可能已經成了一塊與內容不符的招牌。政黨也是如此。黨綱存在的目的,不只是放在網站上供人查閱,而是告訴人民:這個政黨相信什麼、堅持什麼。如果連國民黨內部都有人認為這項提案已經違反黨綱,人民當然有權重新檢視,今天的國民黨是否仍然代表它過去所宣示的價值與立場。西方有一句著名的俗諺:「如果牠看起來像鴨子、走起來像鴨子、叫起來也像鴨子,那牠大概就是一隻鴨子。」真正定義一件事物的,不是它的招牌,而是它的內容。這次的「和平統一」提案,就是一場 Duck Test。測試的不是「和平統一」,而是今天的國民黨。答案,不在黨名,而在牠究竟是不是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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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總統原訂今年4月22日出訪史瓦帝尼,卻因3個非洲國家臨時撤銷飛越許可而取消。近日曝光的疑似中國外交文件顯示,就在同一天,非洲聯盟致函北京,要求下一筆金援。此前,中國已提供非盟2億人民幣裝修贈款;這次非盟又要求5000萬美元,用於興建新大樓與休閒中心。兩件事發生在同一天,不能證明彼此存在因果關係。我們先暫時把它當成「巧合」。再看另一份文件。今年3月底,中國駐密克羅尼西亞大使館要求密國配合反對台灣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4月8日,密方完成相關表態;5月WHA未將台灣參與案列入議程。6月10日,中方又提出100萬元人民幣無償贈款,用於購買中國品牌禮賓車,密方其後回函接受協議。我們先也把它當成「巧合」。這樣的事情並不是今年才出現。2019年,索羅門與台灣斷交,轉與北京建交,並接受一中原則。此後中國資金與建設陸續進入索羅門,光是2023年太平洋運動會場館計畫,中國就提供6000萬美元贈款。如今,索羅門主要報紙《Solomon Star》又指控台灣以金錢換取帛琉的外交支持。又出現了一次「巧合」。政治學者Wallis與Tubilewicz研究中國在太平洋島國的影響,將其區分為「存在、影響、介入」。援助、投資與建設首先建立中國的存在;關係深入之後,影響的可能不只是經濟利益,也包括一個國家如何理解規則與外交關係。所以真正值得觀察的,或許從來不是中國到底花了多少錢,而是資金與建設進入之後,接受這些關係的國家與組織,開始如何對待台灣。道路、場館、援助與投資都可以計算,外交秩序的價值卻遠大於這些。中國輸出的,從來不只有資金與建設,還有一套如何對待台灣的外交秩序。至於看過這麼多例子之後,台灣仍有一部分人對中國的「善意」抱持極大信心。那應該也是一種「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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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沈伯洋小學時的聯絡簿又被翻了出來。老師當年提醒他,老師說話時不要插嘴或反駁;母親看完後更不客氣,寫下「態度惡劣、目中無人、狂妄自大、自以為是的井底之蛙」。於是網路上有人如獲至寶,把這幾句話拿來對照今天的沈伯洋,感嘆「知子莫若母」。看來以前路邊的算命師還不算厲害。現在網路上的算命大師,不用生辰八字、不用看手相,只要一本幾十年前的小學聯絡簿,就能看出一個人幾十年後的性格。我小學時,老師也給過我一句很有創意的評語:「品學兼憂。」對,就是沒有人字邊的「憂」。幸好我沒有要選市長,所以幾十年來,沒有人把這四個字翻出來,分析我的人格發展,更沒有人讚嘆老師慧眼識人。它就只是我小學階段,老師對我的印象。至於這四個字對幾十年後的我有多少代表性?大概要問問當年對著這四個字發脾氣的我媽,才知道了。其實這種算命有一個訣竅:先知道答案,再回頭找徵兆,通常都會很準。今天如果先認定沈伯洋「狂妄自大」,再回頭看他小時候插嘴、反駁老師,自然會覺得一切早有跡象。但如果今天對他的評價換成「敢於挑戰權威」,同樣一本聯絡簿,恐怕也可以解讀成「從小就有自己的想法」。聯絡簿沒有變,變的是我們已經知道自己想找什麼答案。何況,沈媽媽當年那些重話究竟代表什麼,我們也不知道。也許她真的認為自己的孩子就是如此;也可能老師反映孩子的問題,家長趕緊在聯絡簿上表示:「老師,不好意思,我回去會管。」其中有多少是教訓孩子,有多少是在老師面前的客氣,幾十年後的我們沒有辦法替她回答。沈伯洋今天是不是狂妄,當然可以評論。他已經是成年政治人物,有公開發言、政治主張與行為可供檢驗。真要證明他目中無人,拿今天的沈伯洋來證明就好。實在不必請幾十年前的小學生聯絡簿出庭作證。以前路邊的算命攤很多,現在已經少見了。看來算命大師並沒有消失,只是搬到了網路上。
留言0喜歡投書為什麼是古阿明?
《魯冰花》突然又紅了起來,連精神科醫師沈政男都把古阿明拿來當政治論述。林芳郁的女兒林之昀日前談起父親當年的利益迴避。沈政男則翻出她後來赴美交換、進入台大醫院擔任住院醫師的經歷,問:「為什麼不讓台大醫學系的古阿明去美國當交換學生?」最後更問,台大醫院副院長的小孩申請住院醫師,與台北市長家人申請市府交換學生,「哪個牽涉的利益迴避問題比較嚴重?」我只是一介平民。二十多年前台大怎麼選交換學生、怎麼選住院醫師,我沒有參與,也看不到當年的決策過程。我無法替林芳郁證明清白,也沒有證據指控他介入。但平民至少看得懂邏輯。如果這是一項清寒學生補助,古阿明家境清寒,當然應該優先考慮。但如果清寒根本不是交換學生的甄選條件,那麼為什麼一定要「讓給古阿明」?古阿明值得同情,但同情不是甄選辦法。如果沈政男認為,家庭條件比較好的學生取得競爭性教育資源,就應該把機會讓給家境比較困難的同學,那麼我也很好奇:當年的沈政男,有沒有把自己的機會讓給班上的「古阿明」?當然不必。只要符合資格,按照相同規則公平競爭,就沒有因為另一個人比較窮而自行退出的義務。沈政男不必,林之昀為什麼必須?至於「哪個利益迴避問題比較嚴重」,又該用什麼比?比爸爸官做多大?比得到的利益多少?還是比父親對甄選結果具有多少實質影響力?要問哪個比較重,至少先把秤拿出來。有趣的是,沈政男其實自己拿出了一把很好的尺。他認為,林之昀當年如果要參加台大醫學系推甄,利益迴避的正確方式,「應該是父親辭去推甄職務,而不是禁止小孩參加推甄」。這句話,我同意。孩子不應該因為父親的身分失去原本的競爭資格;真正應該退出的,是掌握權力的人。那麼問題突然簡單了。如果林之昀參加推甄,應該退出的是林芳郁;那麼台北市長的家人參加台北市政府辦理的交換學生計畫,應該退出的是誰?二十多年前的台大,我不知道內情;今天市政府內部的決策,我也看不到。我沒有能力替任何人判定利益衝突孰輕孰重。但沈政男已經把尺交給我們了。同一把尺,總不能量完林芳郁,碰到蔣萬安就收起來。
留言0喜歡投書無罪,也要付出代價
高雄一名代課老師在課堂上制止學生玩剪刀,學生後來從背後跳上老師身上、勾住頸部,過程中摔落受傷。老師因此被控傷害,還面對七十二萬元民事求償。官司一路打到二審,最後無罪確定,民事求償也遭法院駁回。老師贏了。但如果把判決書闔上,另一個問題才剛開始:為了得到這個無罪,他付出了什麼?一般人看司法新聞,往往只看到最後的有罪或無罪。但對當事人來說,從被告到無罪,中間可能隔著警詢、偵查、調解、開庭、一審,甚至上訴。老師要開庭,就得離開教室。課不會因為老師要上法院就消失,課務仍得安排代理;請假、代課、交通與律師費,都可能成為程序的一部分。案件沒結束,下一次再來一次。司法程序之外,學校還有自己的調查與考核。考績也不只是成績單上的甲乙兩個字,不同考績結果會影響考核獎金。即使日後救濟成功,處分可以撤銷,考績可以重核,老師仍得先撐到那一天。台南就有一名任教二十年的教師,面對家長四十多項投訴,經歷近兩年的調查與救濟,期間受到申誡,考績也受到影響。最後她自費聘請律師救濟,申誡才獲得撤銷。筆者也聽過類似案例。一名老師遭到提告,跑了約兩年法院,最後獲判無罪。對方繼續上訴,他卻選擇和解賠錢。不是因為無罪突然變成有錯,而是他已經耗不起了。我們看到有人和解,很容易問:如果真的沒錯,為什麼要賠錢?但打官司不是免費的。當繼續證明自己沒有錯,意味著繼續請假、處理課務、找律師、出庭,再耗半年甚至一年,一個人完全可能發現:繼續贏下去,比現在認賠還貴。學生受到不當管教,當然有權申訴;教師真的傷害學生,也應接受調查與司法追究。問題從來不是要不要調查,而是當制度最後告訴一名老師「你沒有錯」,有沒有看見他為了得到這個答案,已經付出了多少?處分可以撤銷,考績可以重核,錢也可能補發。只有那兩年,沒有人能補給你。
留言0喜歡1投書李柏毅,道歉的方向錯了
台北市議員李柏毅因陪同女兒到急診就醫,與醫護溝通時聲音過大,引發爭議。他隨後公開道歉,哽咽落淚,七度鞠躬,同時解釋八個月大的女兒當晚發燒、哭鬧,輾轉幾家醫院,自己初為人父,一時太過焦急。這些理由都可以理解。但我反而想問:道歉為什麼需要這麼多理由?解釋回答的是「我為什麼這麼做」;道歉應該回答的是「我做錯了什麼,以及準備如何彌補」。孩子生病可以解釋一名父親為什麼焦急,卻不會因此減少醫護承受的壓力。十八、十九世紀之交的英國法哲學家 Jeremy Bentham,是功利主義的重要奠基者。這套思想關心的問題很直接:一個行為造成了什麼後果,又讓誰承擔這些後果?放回這件事,錯誤既然已經發生,再完整的理由也不能改變結果。真正值得思考的,是接下來能不能減少損害,甚至讓事情產生一些比較好的結果。這也是我認為李柏毅道歉方向錯了的地方。如果問題只是「聲音太大」,七次鞠躬大概已經足夠。但急診室真正值得擔心的從來不只是音量,而是安全。孩子發燒的父母急,等待急救結果的家屬急,疼痛中的病人更急。正因為每個人都有失控的理由,這裡反而更不能成為可以失控的地方。李柏毅最後沒有動手。但這當然不是說李柏毅當時準備動手,而是醫護面對情緒失控者時,不可能事先知道誰會停在言語,誰會跨過那條線。把當晚站在診間的人換掉看看。假設今天是一名體格壯碩、受過格鬥訓練的成年人,同樣因為孩子生病而焦急,同樣開始情緒失控。第一拳還沒有揮出去,醫師與護理師卻已經必須面對它可能發生的風險。而李柏毅恰好還有另一個身分:台北市議員。這個身分不應該讓他在急診室得到任何特殊待遇,卻讓他在事情發生以後,擁有一般人沒有的補償能力。他可以質詢、調查,可以真正去看看急診醫護每天承擔多少我們平常看不見的風險。李柏毅已經鞠躬七次,不必再鞠第八次。與其繼續解釋那一晚為什麼著急,不如利用市議員的身分,把自己的一次錯誤,變成少一名醫護可能受到傷害。這或許比第八次鞠躬,更像一次完整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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