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包拯有點忙。
台南舉辦「鍘美藝術節」,源頭是陳幸妤與趙建銘的婚姻、教育金等家庭糾紛。陳佩琪看到以後有些不平,問台灣人面對她先生遭到法務部、監察院「追殺」,為什麼沒有人出聲聲援。
問題是,這兩件事情從一開始就不是同類狀況。
《鍘美案》講的是陳世美與秦香蓮。婚姻當然也有法律問題,但夫妻之間是不是負心、誰對不起誰,其中還包含人際關係與道德評價。旁人可以同情,可以批評,也可以選擇聲援其中一方。
柯文哲面對的卻是刑事案件。
既然陳醫師從《鍘美案》說起,我也好奇,包公戲裡又有哪些涉及官員貪瀆的故事?
這一翻,還真的翻到了。
一齣是《鍘龐昱》。龐昱奉旨前往陳州賑災,卻剋扣、挪用賑銀,最後被包拯查辦。另一齣是《鍘包勉》,講的是包拯的姪子為官收賄。
說來也巧,這三個故事案情完全不同,倒有一個共同點:最後都掉了腦袋。
翻到這裡,我突然覺得,還是不要再幫陳佩琪找戲了。
因為問題根本不在該演哪一齣。
陳幸妤與趙建銘的家庭糾紛,可以有社會觀感,可以有人同情,也可以有人聲援。婚姻糾紛裡,聲援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態度;刑事案件裡,聲援卻不能成為證據。
柯文哲面對的是刑事指控。檢方拿出什麼證據、辯方如何反駁,最後由法院依法判斷。
一萬個人在法院外面喊冤,不會因此少一項證據;一萬個人在網路上喊有罪,也不會因此多一項證據。
所以,陳醫師的要求實在很讓人困擾。
如果陳醫師認為先生受到司法不公,可以指出哪一項證據有問題、哪一道程序不合法,這些都值得公開討論。但無論支持者多或少,都不會改變刑事案件最終必須回答的問題:證據是什麼?
至於包拯,就讓他休息一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