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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論》 因川普關稅而陷入困境的中國「SHEIN村」

    0 分鐘前

    在美國、日本等國家深受年輕人喜愛的中國電子商務網站SHEIN,因為川普政府的關稅措施,而受到沉重的打擊。在中國南部的廣東省廣州市,有一個被稱為「SHEIN村」的地區,這裡密集分佈著為SHEIN供貨的服飾工廠。隨著美國加大對中國的關稅攻勢,一些工廠因為訂單大幅減少而陷入困境。與美國的貿易戰「將傷害像我們這樣的底層工人,並使我們更加貧窮」,面臨失業威脅的移工們心情低落地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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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書 從「個人備忘錄」走向「體制防衛」——評《轉型正義教育手冊》與我國轉型正義深化之道

    2026.09.11 | 16:52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以下稱人權處)作為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之幕僚單位,於近年出版《給民主世代公務員的備忘錄:轉型正義教育手冊》(以下稱《轉型正義教育手冊》)。前行政院長陳建仁在手冊序言中指出,立基於「正義敏感度」(justice-sensitive)的教育取徑,核心在於透過回顧歷史形成批判性思考,從而展望民主未來。這本專為文武職公務員編寫的讀本,標誌著國家在反思自身過錯與落實人權教育上的重要嘗試。然而,面對轉型正義工程進入常設部會機關協同落實的階段,單靠一本開啟個人歷史同理的「備忘錄」遠遠不夠。政府必須從「個人良知的啟發」,跨越至「行政體制防衛與法制究責」的實質深化,才能真正破解轉型正義長年被批評的瓶頸。 一、肯定「去教條化」敘事,但須補足行政實務防衛《轉型正義教育手冊》一書最值得肯定之處,在於其摒棄了傳統政治宣導的冰冷教條,改以歷史脈絡、事件發展與人物故事(如黃溫恭醫師無法送達的遺書、張則周教授塗銷前科紀錄等)作為引導素材。手冊明確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定義為國家權力不可逾越的底線——包含權力分立、司法獨立、人性尊嚴、思想自由與禁止刑求等原則。手冊特別引述東德邊境守衛案「槍口抬高一吋」的法理討論,並舉出白色恐怖時期軍事審判中,軍法官在「李進來案」裡多次拒絕配合上級要求加重判刑、六度維持原判的艱難嘗試,藉此引導公務員思考「奉命行事」與「憲政良知」之間的拉鋸。然而,現實的殘酷在於,要求基層公務人員在缺乏體制保護的情況下獨自對抗不當干預,往往過於苛求。當公務員在實務中面臨上級違憲指令、過度保密要求或政治壓力時,手冊並未提供具體的行政申訴與權益保障機制。人權處應會同人事行政總處,將手冊中的倫理思考轉化為制度保護,制定《公務人員維護憲政秩序與抗拒違法指令處理指引》,使「槍口抬高一吋」從個人道德勇氣,變成受法律制度保障的常態防衛手段。 二、破解「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的制度迷思促轉會提交《任務總結報告》解散後,轉型正義任務改由法務部、內政部、文化部、衛福部、教育部及國發會等常設部會分工承接。然而,「釐清壓迫體制加害者與參與者責任」,正是臺灣轉型正義工程長年被批評「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的未竟之業。目前將「加害者識別與處置」法案研究交由法務部接棒,在民間團體與法學界引發不少質疑。威權時期許多國家不法行為均有檢調及司法體系參與其中,由主管司法行政的部會主導加害者責任處置,難免有「球員兼裁判」或受到體制內部保守勢力牽制的疑慮。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應發揮院級統合與監督功能,由人權處結合民間專家學者與獨立人權機制,建立具公正性與多元代表性的「壓迫體制責任審查委員會」,加速推動加害者識別法制化與除垢(Lustration)制度研究,徹底撫平歷史傷痕。 三、貫徹「真相權」:突破情治與軍方檔案保密,公開沒收財物清冊真相是推動和解與民主教育的地基。手冊中強調,政治檔案之清查、徵集與公開,是全體社會理解國家不法與歷史真相的關鍵。然而,監察院調查報告與民間團體研究皆指出,情治與軍方機關於受理政治檔案開放時,仍普遍存在「機關本位主義」。除了國安局、調查局常以「國家安全」為由過度遮蔽壓迫體制參與者之姓名外,國防部對於「沒收財物處理委員會」等關鍵檔案至今仍未充分公開,更是一大黑幕。威權時期國家透過《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大規模沒收受難者財產並分發檢舉與承辦獎金,這些沒收財物處理檔案記錄了當年財產剝奪與流向的細節;軍方若持續封鎖或限制調閱,無異於剝奪受難者家屬的真相權,也嚴重阻礙了被害者財產權利回復的進程。人權處作為院級幕僚,應積極督導國發會檔案管理局,會同法務部與國防部,針對情治與軍事機關之檔案保密申請建立嚴格的實質複核審查機制。對於涉及沒收財物清冊、加害者責任與體制運作的歷史檔卷,應貫徹《政治檔案條例》「原則公開、例外保密」之立法精神,最大程度還原於國人面前。沒有徹底的真相,就沒有真正的原諒與信任。 四、結論:讓轉型正義成為跨黨派的民主防衛工程轉型正義從來不是為了復仇或政黨攻防,而是為了鞏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確保國家暴力的悲劇不再重演。《轉型正義教育手冊》踏出了轉型正義教育扎根的關鍵一步。下一步,政府必須展現更堅定的政治意志,將手冊所揭示的價值,化為具體的法制改革、檔案開放與加害者責任釐清。唯有將歷史經驗內化為體制內的防衛機制,臺灣才能在全球威權主義擴張的地緣前線,展現出堅不可摧的民主韌性與人權價值。
  • 投書 在名字之外,重新認識林烈堂

    2026.09.10 | 07:52

    第一次看到「林烈堂」這個名字時,我其實愣了一下。長期從事臺灣史料與歷史研究工作的我,第一個想到的,是霧峰林家的林烈堂——那位活躍於日治時期地方公共事務、教育與社會活動的人物。後來才發現,眼前這位林烈堂,是完全不同的人。這個小小的誤會,卻也讓我開始重新認識一位原本並不熟悉的臺灣人。林烈堂沒有顯赫的政治頭銜,也不是我們熟悉的歷史課本人物。他長年投入水產養殖,從現場經驗出發,不斷摸索魚苗繁殖與培育技術。1963年,他研發草、鰱魚魚苗孵化器,突破魚苗生產的限制;後來又成功繁殖、量產虱目魚苗,對臺灣水產養殖產業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因此被譽為「虱目魚之父」。他的故事讓我想到,臺灣現代化的歷程,其實從來不只是政府政策、學術研究與大型企業的故事,也是一群長年在第一線摸索、實作與累積經驗的民間工作者共同寫下的歷史。也因此,我特別想談國史館早年推動的「出類拔萃人物訪談」計畫。這項工作的意義,不只是替傑出人物留下生平紀錄,更重要的是,它曾經試著把歷史的視野從政治人物與重大事件,延伸到農業、漁業、科技、教育、產業與社會等不同領域。當我們回頭研究臺灣的發展,才會發現,許多真正改變時代的人,未必出現在政治史的聚光燈下。他們可能是一名農民、一位工程師、一個企業家,也可能是一個長年守在魚塭旁、靠著經驗與反覆試驗解決問題的人。林烈堂正是這種歷史觀最好的例子。國史館透過口述訪談留下他的生命經驗,使後來的研究者不只能從統計數字、政策文件與產業資料理解臺灣水產養殖,也能聽見一位第一線工作者如何回憶自己的選擇、技術與時代。這些訪談在完成之初,也許只是一本人物訪談錄;但隨著時間過去,它們逐漸成為研究臺灣產業史、地方社會史與民間技術發展的重要第一手材料。這也是口述歷史最珍貴的地方:它讓那些原本可能隨著歲月消失的聲音,有機會留在歷史裡。對我而言,重新認識林烈堂,也重新理解了「出類拔萃」這四個字。所謂出類拔萃,未必只是因為一個人擁有顯赫的身分或已經被歷史證明偉大;有時候,正是因為有人願意走進歷史現場,去尋找那些不在聚光燈下的人,我們才知道一個時代究竟是由哪些人一點一滴建立起來的。所以,今天紀念林烈堂,我想紀念的不只是「虱目魚之父」這個稱號,也包括那些替他留下生命史的歷史工作者,更包括國史館當年願意拓展歷史視野的嘗試。對歷史研究而言,這樣的工作值得珍惜,也值得繼續。我們不能只記得那些已經被歷史證明重要的人,也應該在他們尚未被遺忘以前,主動去尋找那些值得被記住的人。因為臺灣的歷史,從來不只是政治人物與重大事件的歷史;它也是無數普通人用技術、勞動、選擇與生命經驗共同寫成的歷史。而林烈堂的故事,也讓我再次相信,歷史研究最有意思的地方,往往就是當我們以為自己認識一個名字,重新打開史料之後,才發現那個名字背後,原來還有另一段值得被看見的臺灣史。
  • 投書 撈起歷史餘燼的人:紀念蔡寬裕先生逝世兩週年與他的大時代擺渡

    2026.09.06 | 10:36

    歷史的推進,往往不是靠巨大的齒輪,而是靠那些在暗處默默點火、走遍天涯把人一個個牽回來的人。2024年9月5日,台灣轉型正義的關鍵靈魂蔡寬裕先生溘然長逝。兩年過去了,當我們重新翻開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的漫長平反史,最令人動容的,不是法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喧囂,而是蔡前輩數十年如一日、跨越政治與地理鴻溝的「人性擺渡」。蔡寬裕先生的一生,本身就是一部活的台灣現代史。他曾因台獨傳單案身陷囹圄,在1970年那場震驚島內外的「泰源事件」中,他在槍林彈雨與統獨分裂的陰影中,扮演了最關鍵的跨單位聯繫角色。解嚴之後,當台灣政治因統獨光譜撕裂,白色恐怖受難者陣營也因而分立——左統的「互助會」、本土平反派的「促進會」、以及他領導的獨派「關懷協會」。在那個紅白內鬥、政治認同高度敏感的年代,蔡寬裕最可貴的高度,正是他「不分統獨、只問人權」的無私。他穿梭立法院催生《促轉條例》,用他極高的人格信用,聯繫並取得了互助會與促進會的集體認同。他讓所有人理解,追求歷史真相與國家道歉,尊嚴超越了統獨。然而,蔡寬裕的腳步,從不只停留在島內那些看得見的談判桌上。他的關懷,延伸到了歷史最深邃、最遙遠的角落,這也成就了我與蔡前輩的一段珍貴因緣。彼時,我因為投入台灣保險史的研究,早已與台灣金融先驅李延禧的家族熟識,並深深惋惜於李延禧先生在五十年代因政治暴風遭逢的不公審判,因而主動著手展開研究,試圖為其尋求平反。隨著2017年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正式通過、隔年5月促轉會掛牌成立,台灣由國家推動的轉型正義大潮正式開啟。當時正著手凝聚各大受難團體意見、地毯式搜尋失聯遺族的蔡理事長,敏銳地注意到了我的民間研究。2018年7月27日那一天,我突然收到了一則來自陌生人的訊息,那是蔡前輩的助理陳泯瑞先生傳來的:「連先生您好,很抱歉在素昧平生的狀況下突然傳訊息給您……蔡理事長也不斷嘗試聯繫許多目前失聯的海內外政治受難者或家屬,其中包含一位現居東京的『李瑳瑳女士』,其父親是五十年代被國民黨政府判決為叛亂犯的『李延禧先生』。在網路上搜尋的過程中,發現連先生您的著作中,有李瑳瑳女士的推薦序……想冒昧地跟您詢問是否能提供李女士的聯絡方式……」這封訊息,揭開了蔡寬裕晚年最不為大眾所知、卻最令人動容的日常。對多數人而言,斷裂了數十年的海外線索早已是歷史的斷簡殘編;但對蔡寬裕而言,只要那裡還有一個受難者的後代,國家轉型正義的拼圖就少了一塊。透過我的引路,蔡前輩與助理順利聯繫上了遠在東京的李瑳瑳女士。他跨越海洋,努力去撫慰那顆在異鄉漂流、背負著「叛亂犯後代」陰影數十年的心,讓這段斷裂的歷史遺憾得以重新銜接。他一生都在「聯繫」。年輕時,在監獄大門內,他聯繫獨派與統派,試圖衝破威權的鐵牢;晚年時,在民主的陽光下,他聯繫島內的紅白陣營,共同向國家討回尊嚴;而更微觀的,是他和助理在電腦前敲下一封封冒昧卻誠懇的信件,聯繫著像我這樣早已在各個領域默默耕耘的研究者,再去聯繫那些遠在海外、以為自己被台灣遺忘的白恐遺族。在蔡前輩的告別式上,民進黨官員、台獨建國運動者,與堅定主張兩岸統一的「臺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代表並肩齊聚。那一刻,大家致敬的,不只是一位台獨前輩,而是一個用一生實踐了「人權高度可以超越政治教條」的偉大靈魂。逝世兩週年了,蔡寬裕先生當年的奔走,已化為無數張正式撤銷的有罪判決、遲到的名譽回復證書,以及國家因承認不法而加發的權利回復賠償金。我很榮幸在2018年,因為李延禧案而與他並肩成為歷史的「聯繫者」,一同參與了這場漫長的平反大潮。這段溫暖的因緣證明了,台灣今天擁有的民主與和解,從不是憑空而來,而是因為曾經有像蔡前輩這樣的長者,在歷史的餘燼裡,一個名字、一個名字地,把散落天涯的我們,重新牽了回來。
  • 投書 北市教育局不能只說「一直都是這樣」:請交出利衝法要求的揭露事項

    2026.09.06 | 07:50

    蔣萬安的兒子獲選臺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計畫,爭議延燒至今,教育局一直強調申請程序公平、表格也都是依照既有規定辦理。但問題其實已經很清楚,這不是「以前是不是也這樣辦」就可以回答的問題,而是教育局既然辦理的是具有補助性質的計畫,申請文件究竟有沒有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要求的身分揭露?教育局自己的計畫文件明載,本計畫「屬補助性質」。既然是補助案件,就不能只把它視為一般學生甄選。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6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時,應於申請文件中據實表明身分關係;法務部公布的作業流程也要求,承辦補助業務的機關應在申請文件中增列提醒文字,並主動提供「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法律要求揭露的內容並不模糊,包括公職人員姓名、服務機關團體、職稱,以及關係人的姓名、與公職人員之法律關係。問題是,從教育局115學年度公開的申請文件來看,並沒有看到這些完整的利衝揭露欄位,也沒有看到「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教育局若認為現有的報名表、家長同意書已經完全符合利衝法,就應該公開指出,哪一份文件、哪一個欄位,分別對應法律要求的哪一項揭露事項?尤其「父親簽章」不能直接等同於利衝法上的身分揭露。家長簽名是同意子女參加交換學生計畫的程序;利衝揭露則是要讓承辦機關知道申請人與特定公職人員之間的法律關係。兩者目的不同,要求的資訊也不同。若教育局主張「父親簽名」已經足以完成揭露,就應該說明這個簽名如何同時完成公職人員姓名、服務機關、職稱、關係人姓名及法律關係等法定事項。更值得注意的是,這並不是115學年度才出現的問題。從歷年簡章來看,至少自109學年度至115學年度,申請附件都沒有看到完整的利衝身分揭露表。這反而說明問題未必是「教育局今年為了蔣萬安的兒子才沒有準備」,而更可能是教育局長期沒有把利益衝突揭露制度完整納入這項補助計畫的申請流程。但「以前一直這樣辦」不能成為行政程序永遠不必改進的理由。因此,現在真正該要求教育局交代的,不是再重複一次「蔣萬安的兒子和其他學生一樣填表」,而是把法務部的作業要求、《利衝法》第14條第2項、施行細則第26條所要求的揭露事項,逐項拿來與教育局115學年度申請文件對照。如果已經符合,就請教育局公開對照表,清楚告訴社會哪個欄位完成哪一項法律要求;如果沒有符合,就應承認程序存在疏失,並說明為何多年來都沒有補正。這次爭議最值得留下的,不是政治口水,而是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即當公共資源涉及公職人員關係人時,政府有沒有把法律要求的揭露程序做完整?如果教育局確實有疏失,就應該承認並修正,而不是用「歷年都是這樣辦」作為答案。因為行政制度的價值,不是事情發生後要求人民相信承辦機關「沒有偏袒」,而是在事情發生之前,就建立一套足以讓所有人放心的透明程序。所以,教育局現在最該交出的,不是一句「程序公平」,而是一份清清楚楚的答案,法務部要求揭露什麼?法律要求揭露什麼?教育局的申請表又到底揭露了什麼?一項一項對照,缺什麼,就補什麼。這才是面對這場爭議應有的態度。
  • 投書 從千萬公帑差旅到歷史血淚:看僑委會在轉型正義中的集體缺席

    2026.09.03 | 00:42

    近日,僑務委員會(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深陷出國考察公帑爭議。在野黨揭露其任內出國數十次、豪擲兩千多萬預算,卻交出內容簡略、甚至包含看電影與吃甜點的「隱藏版行程」報告。 面對外界「假考察、真觀光」的嚴厲質疑,徐佳青非但沒有展現政務官的自省,反而以「第三人視角」、「涉及個資隱蔽」、甚至拉高到「涉及國家安全,無可奉告」 的強硬姿態回絕監督。這種將海外出巡視為理所當然、面對質疑便築起官僚高牆的傲慢,不僅暴露出當前僑務轉型的制度怠惰,更刺痛了歷史上無數曾遭這個機關背叛、至今仍在尋求正義的政治受難者家屬的心。 回望台灣白色恐怖的黑暗史,當前的民主政府口口聲聲高喊「轉型正義」,但對比徐佳青動輒數十天、來去自如的海外免簽繁華,歷史上的東南亞僑生卻在同一個機關的冷血注視下,付出了生命與自由的慘痛代價。 1963年的政大校園,大馬僑生俞自鋒離奇陳屍於指南宮山崖下。當年的僑委會做為公費僑生的法定照護者,非但沒有為死因疑點重重的異鄉學子主持公道,反而一手主導了「為情自殺」的官方敘事,甚至在島內秘密以「失蹤」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將其草草掩埋於六張犁公墓。半個世紀過去,面對家屬跨海尋親、要求一紙正式死亡證明的卑微訴求,僑委會僅以「年代久遠、檔案不全」 的行政敷衍全盤推諉,徹底將自身的歷史責任抹除得一乾二淨。 俞自鋒案並非孤例。1971年,成大化工系的大馬僑生陳欽生,在情治單位的構陷下,因莫須有的「馬共」罪名慘遭酷刑迫害並坐牢12年。在那個僑委會本應成為僑生避風港的年代,該機關不僅淪為校園思想監控的共犯結構,更在陳欽生出獄後展現了極致的殘忍——不准其離境、不發給身分證,放任其在萬華街頭翻找餿水、流浪三年。 這兩起案件,血淋淋地揭示了舊時代僑委會的本質:它不是華僑的保衛者,而是威權體制在海外與校園進行政治偵防、迫害異議者的工具。 歷史的諷刺往往最為精準。當今的僑委會首長,手握民主深化後的龐大公帑預算,可以理直氣壯地在全球高調「走著僑」、視察華語文中心,甚至可以因為「一時心軟」就蓋章特權讓兒子參加東沙體驗營;然而,面對歷史留下的巨大冤屈,面對那些在威權黑暗中被國家機器撕裂的僑生家庭,僑委會的「心軟」與「積極」卻瞬間隱形。每當被問及受難者名譽平反與檔案開放,官方端出來的永遠是冰冷的「查無政治迫害事證」與「已逾追訴時效」。 當前的卓榮泰內閣若真要把「轉型正義」當作核心價值,就不該容許底下的部會繼續在歷史責任中缺席。一個連自身加害者歷史都不敢正視、連一份死亡證明都不願協助家屬開具的機關,縱使首長飛得再勤、出國報告包裝得再亮麗、出訪藉口拉得再高,也遮掩不住其在歷史公義上的交白卷。 人民要看見的,不是委員長不斷登上飛機的背影,而是官方願意躬身面對歷史、徹底清查校園監控與僑生迫害檔案的決心。唯有當僑委會願意從官僚的傲慢與推諉中走出來,真正對俞自鋒、陳欽生等歷史受難者展現國家級的歉意與真相還原,這個機關的「海外民主宣傳」才具備真正的道德正當性。否則,千萬差旅費堆疊出來的繁華,不過是掩蓋轉型正義集體失職的另一塊遮羞布罷了。
  • 投書 權利回復基金會承接促轉會,更要超越促轉會

    2026.09.02 | 18:10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解散了,轉型正義就完成了嗎?如果從機關名稱來看,答案似乎是「是」。促轉會在2022年任務終止,後續部分被害者權利回復業務由「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接續辦理。但如果從實際運作來看,兩者之間並不是一刀切的關係。原促轉會辦公室在2022年8月移交內政部,當時由行政院人權處石樸副處長代表交接,後續規劃供權復會使用;再加上石樸過去曾從檔案管理體系借調促轉會還原歷史真相組,後來又進入行政院人權處,這些脈絡放在一起看,更可以看出促轉會結束並不代表相關行政體系就此歸零。業務有承接、空間有承接,人員與行政經驗也存在延續,因此真正值得問的,從來不是權復會是不是「另一個促轉會」,而是:既然是承接,究竟有沒有比上一階段做得更好?這個問題尤其值得從實際成果來檢驗。必須承認,權復會並不是沒有成績,這幾年確實處理了大量被害案件,也讓不少受難者及其家屬取得賠償、恢復名譽。然而,完成大量案件與制度運作是否已經足夠,仍然是兩回事。立法院近年的預算評估持續指出,權復會部分補償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財產返還案件進度相對緩慢,申請與審理程序也有檢討必要;甚至到了最新年度的預算評估,仍可看到部分財產返還及補償案件尚未完成。當同類型問題跨越不同年度持續出現,我們就不能只把它看成單一年度的行政瑕疵,而應該進一步追問:促轉會時期留下的制度問題,在權復會承接之後,究竟被解決了多少?這也是「轉型正義」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個層次。轉型正義當然包括歷史真相、檔案整理、政治責任與社會記憶,但對曾經遭受國家不法侵害的人而言,最直接的問題仍然是自己的權利能不能真正被回復。判決與認定不是終點,賠償能否落實、名譽能否恢復、遭受侵害的財產能否獲得合理處理,同樣是制度成敗的指標。從促轉會變成權利回復基金會,組織型態改變了,業務也完成移轉,但受難者及其家屬仍要等待,財產返還仍是最難推進的項目,行政程序仍然不斷被要求檢討,那麼「完成交接」就不能被當成「完成改革」。承接只是起點,更重要的是能不能把前一階段的經驗與問題真正轉化成下一階段的改善。因此,真正應該問的是:當相關業務、人員與行政經驗具有延續性時,這套制度有沒有能力自我修正?前一階段被發現的問題,有沒有在下一階段建立新的處理方法?如果沒有,那麼我們看到的可能只是行政組織的移轉,而不是制度意義上的轉型。尤其轉型正義本身就是一項特殊的公共任務,面對的是國家過去造成的傷害,更不能用一般行政業務「有做就算」的標準來衡量。真正應該被要求的,是下一個階段必須比上一個階段更有效率、更透明,也更能回應受難者真正的需求。所以,權利回復基金會真正需要證明的,不是自己能不能承接促轉會留下來的工作,而是能不能超越促轉會。促轉會可以解散,辦公室可以移交,業務可以轉手,人員也可以在不同機關之間延續,但那些過去已經被指出的制度問題,不應該也跟著一起「承接」。如果最後只是換了法人、換了招牌,卻沒有讓案件更快得到處理、讓程序更加清楚、讓受難者更有感地拿回自己的權利,那麼我們完成的只是一次行政上的交接,而不是一次真正的制度進步。承接促轉會,不是權利回復基金會的終點;超越促轉會,才應該是它存在的意義。
  • 投書 名譽回復之後呢?權利回復不能只剩漂亮的儀式 從李延禧案看財產權回復、檔案公開與基金會的公共責任

    2026.08.31 | 18:11

    2024年9月,我曾在《自由時報》發表〈威權時期沒收財物檔案 國防部應速移轉〉一文。當時正值李延禧家屬在「平復國家不法暨頒發名譽回復證書聯合典禮」上領取證書,年事已高的李延禧女兒李瑳瑳坐著輪椅,握著賴清德總統的手表示感謝,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張文貞也在現場。兩年後回頭看,這幅畫面仍令人動容,但更該追問的是:名譽回復之後,財產權呢?李延禧1955年遭判為叛亂犯,全部財產遭沒收。2018年政治檔案徵集後,才逐步釐清其股票及21筆房地遭處分的經過;部分房地成為海軍設施,其餘房地標售所得甚至充作台東泰源監獄工程費。然而,這些資料主要來自後來接手的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當年實際負責處理沒收財物的國防部「沒收財物處理委員會」檔案至今完全沒有移轉。國家當年有能力沒收人民財產,如今卻連負責處理這些財產的檔案都沒有完整移轉,如何真正追查財產流向?因此,名譽回復不能成為終點。一紙證書可以回復名譽,卻不能代替財產權;一場儀式可以令人感動,卻不能代替真相。權利回復基金會真正應該追問的,是國防部為何遲遲不移轉關鍵檔案,以及李延禧等案件的財產究竟去了哪裡。張文貞日前接受《報呱全世界》專訪,談論基金會工作,當然沒有問題;基金會需要公共溝通。但公共溝通不能取代公共責任,漂亮的宣傳更不能取代案件進度。今年7、8月,張文貞也陸續赴哥倫比亞、日本參加國際學術活動,並在台大進行論文口試。學術活動本身沒有問題,但她既然擔任基金會董事長,社會自然有權問:在這些學術行程之外,她究竟投入多少時間處理基金會最困難的財產權案件?尤其張文貞自在2025年參與司法院院長暨大法官提名時,也曾強調公共職務所肩負的重大責任。既然如此,同樣的標準也應該適用於今天的自己。不能一方面承擔基金會董事長這項重要公共職務,另一方面卻讓社會只看見國際學術行程與媒體專訪,而看不見那些真正需要一件一件追檔案、查財產流向的工作。轉型正義最怕只剩下「被看見」,卻沒有真正「被回復」。李延禧的女兒已經年事已高,受害者家庭等不起更多漂亮的儀式。我們可以為李瑳瑳女士終於等到父親的名譽回復而感動,但更應該問:她還要等多久,才能知道父親被沒收的財產究竟去了哪裡?如果張文貞覺得「真相永遠不遲」,那麼就請先把沒收財物處理委員會的檔案找回來。權利回復不能只剩漂亮的儀式,真正的轉型正義,是讓國家把欠受害者的權利,一件一件還回來。
  • 投書 鄭麗文的槓桿:國民黨的選擇,也是台派的警鐘

    2026.08.30 | 23:27

    鄭麗文當選國民黨主席,真正值得台灣政治觀察的,也許不只是她個人的政治立場,而是她的勝選所揭示的一個現象:在政黨政治裡,聲音強烈、認同高度集中、動員能力強的少數,完全可能透過制度取得遠超過自身比例的政治影響力。 一旦這股力量進入政黨權力核心,原本只是部分支持者的主張,就可能被放大成整個政黨的路線。這就是政治槓桿的力量——槓桿不需要支點兩端都有多數,它只需要足夠強的力量,以及一個可以放大的位置。因此,鄭麗文的勝選不必然意味著她代表國民黨所有支持者,更不等於她的政治路線已經取得台灣社會的多數共識。黨主席選舉與全國大選本來就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政治競爭。前者考驗的是黨內認同、組織動員與核心支持者的投票意願,後者則必須面對遠比政黨基本盤更加複雜的整體選民。能夠在黨內成為多數,不代表能夠在社會成為多數;能夠取得巨大聲量,也不代表能夠取得同等數量的選票。而這恰恰是鄭麗文這個案例對台派最重要的提醒。因為如果我們認為國民黨的政治路線可能受到少數高動員群體牽引,就不能假裝這種現象只會發生在藍營。台派同樣存在高度忠誠、立場鮮明、聲音強烈的核心群體,也同樣可能出現「聲量即民意」的錯覺。社群上最活躍的人、媒體上最常被看見的人、政治場合裡最願意表態的人,往往並不是整個社會的縮影。如果我們可以批評對手把少數人的意見放大成政黨路線,就必須有勇氣用同一把尺檢查自己。2024年的總統與立委選舉,以及2025年的大罷免,至少已經提供了非常清楚的政治訊號:台灣選民並沒有完全按照政治圈與網路輿論所預期的方向移動。高度動員可以製造巨大的聲勢,卻不能保證同等程度的投票支持;網路上的熱度可以讓一個議題看起來無所不在,卻不代表沉默的大多數真的把它當成最重要的事情。這不是說聲量沒有價值,而是提醒政治人物:聲量是槓桿,不是選票。所以,鄭麗文真正值得台派借鏡的地方,不是「她的路線對不對」,而是她所展現的政治機制:一個高度動員的群體,可以透過黨內制度把自己的力量放大;而一個政黨一旦開始依賴這股力量,就可能逐漸把「核心支持者想要什麼」,誤認成「整個社會想要什麼」。這種錯覺對任何政黨都是危險的。因為選舉最後並不統計誰在網路上最勇敢、誰在政治場合最激昂,也不統計誰的支持者最會製造聲量;選舉只統計一件事——有多少選民願意把票投給你。年底選舉在即,台派真正需要警惕的,或許不是自己的支持者太熱情,而是政黨是否還看得見那些沒有在網路上發聲的人。那些不參加政治動員、不在社群上爭辯、甚至對藍綠攻防感到厭倦的選民,才可能是最後決定選舉結果的人。基本盤當然重要,但基本盤應該是政黨出發的地方,而不是政黨政治的終點。鄭麗文可以成為國民黨的政治槓桿,也可以成為台派的一面鏡子。鏡子照出的未必只是對手的問題,也可能是自己的盲點。民主政治最值得害怕的,從來不是少數人的聲音太大,而是政黨聽久了之後,開始以為那就是多數人的聲音。到了年底,真正需要回答的問題不是「誰的聲音比較大」,而是:誰能夠把聲音之外的多數,也帶進投票所。
  • 投書 當「韌性」成為政治符號:改變的是政策,還是政策的說法?

    2026.08.28 | 19:29

    賴清德政府上台後,「韌性」已經不只是政策用語,而逐漸成為一套完整的政治符號。從「全社會防衛韌性」到城鎮韌性演習,從民防、能源、醫療、關鍵基礎設施到資通訊與金融,「韌性」幾乎可以涵蓋政府面對風險的各個面向。總統府成立「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並將民力、物資、能源、醫療避難及資通訊交通金融網絡納入其中,顯示這個概念已經從政治口號逐步進入制度與治理層面。因此,若只說「韌性」是賴清德替既有政策換上一個漂亮名稱,恐怕也失之簡化。台灣確實面對兩岸軍事壓力、能源安全、供應鏈與天然災害等多重風險,政府強化社會應變能力,本身具有合理性。真正值得討論的,反而是「韌性」究竟改變了什麼。因為政策名稱的改變,不等於政策本質的改變;真正的政策轉型,必須反映在資源配置、制度設計、政府能力以及人民實際承擔的成本上。「韌性」之所以成為有效的政治語言,正在於它可以把原本不同性質的政策放進同一個框架。國防可以談韌性,民防可以談韌性,能源可以談韌性,甚至全民意識與社會動員也可以談韌性。這有助於政府建立完整的國家安全敘事,但也存在另一個風險:當任何政策都可以被冠上「韌性」的名稱時,「韌性」就可能從政策目標變成政策正當性的來源。只要政策被描述成「為了提高國家韌性」,社會便容易先接受其必要性,而忽略對具體內容與代價的檢驗。因此,我期待賴政府真正把「韌性」從政治符號變成國家能力。韌性不應只是增加預算、增加演習或增加宣示,更應該體現在人民遇到停電、災害、通訊中斷、供應鏈斷裂甚至重大危機時,政府能不能迅速反應、社會能不能正常運作、弱勢者能不能得到照顧。更重要的是,韌性不能只是要求人民「要有心理準備」,政府本身更必須經得起檢驗。政策是否有效、資源是否用得其所、中央與地方能否協調、危機發生時誰負責,這些才是真正衡量韌性的標準。我也期待「韌性」不要成為一個只能向前看的政治口號。真正成熟的國家安全政策,除了告訴人民台灣面對什麼威脅,也應該讓人民知道政府如何降低風險、如何避免誤判,以及如何維持和平。韌性不是把社會永久置於緊張狀態,而是在面對風險時仍然保有冷靜、判斷與修正政策的能力。只有如此,「韌性」才不會淪為動員支持的政治修辭,而能成為跨越政黨、世代與社會階層的共同國家能力。賴清德既然已經讓「韌性」成為其執政的重要政治符號,就更應該接受更高標準的檢驗。台灣需要的不是一個更響亮的口號,而是一個更有準備、更有效率、更能保護人民的政府。如果「韌性」真的要成為賴政府留下的政治遺產,就應該讓人民在危機真正到來之前,就能感受到它帶來的安全感;讓台灣不只是更敢面對風險,也更有能力避免風險、承受風險,並在風險過後重新站起來。這才是「韌性」最值得期待的意義。
  • 投書 別讓專業身分成為政治權威

    2026.08.27 | 17:45

    一名醫師談健保政策,我們會期待他的專業;一名教師談教育政策,我們會重視他的現場經驗。但當他們開始談憲政、國防、外交、兩岸、政黨政治時,我們應該聽的是他的「醫師/教師專業」,還是他的「公民判斷」?答案其實很簡單:後者。這不是說專業人士不能談政治,而是要分清楚:醫師是公民,教師也是公民,他們當然有參與公共事務、批評政府的自由;但專業身分可以增加一個人在特定領域的知識,卻不會自動賦予他在其他公共議題上的政治權威。同樣的問題,也存在於專業團體。一個團體可以代表自己的會員,可以為自己的理念發聲,但不能因為名稱冠上「教師」、「醫師」或其他專業身分,就自然取得整個專業群體的代表權。我們常聽到「教師界認為」、「醫界主張」、「學界反對」,卻很少追問:究竟是哪些人?代表多少人?這個共識又是如何形成的?從「我認為」到「我們認為」,再到「整個群體認為」,每一步都需要代表性的基礎。身分可以說明你是誰,卻不能證明你代表誰。這不是限制任何人的發言,而是要求把「發言」與「代表」分清楚。個人可以說「我認為」,團體可以說「我們認為」;但如果進一步宣稱代表整個專業群體,就應該交代授權從何而來。媒體與政治人物也不應把「某團體的聲音」輕易包裝成「某界的聲音」,更不能讓少數人的立場,透過專業身分取得額外的政治正當性。否則,原本只是某個團體的意見,最後卻連那些沒有加入團體、甚至持相反立場的人,都被一起算進了「共識」。真正值得捍衛的,其實是公民的平等。專業人士可以談政治,因為他首先是公民;但他的政治判斷,也必須和其他公民一樣接受檢驗。真正的公民教育,不是教人因為對方是教師、醫師、教授或律師,就相信他的政治判斷,而是教人追問證據、論證與代表性。專業可以讓一個人的意見更值得聽,卻不能讓它免於質疑;團體可以讓聲音更大,卻不能讓自己的聲音變成別人的聲音。民主社會最終比較的,不應該是誰的頭銜比較響亮,而是誰的理由比較充分。不要讓專業成為政治的免死金牌,不要讓團體成為代表性的擴音器;在所有頭銜、職業與組織之外,我們首先都是公民。
  • 投書 為台灣好,就別把政治願望當成選情現實

    2026.08.26 | 12:24

    選舉還沒開打,政治評論卻已經有人急著替對手宣布「地方權力結構鬆動」。看到國民黨地方政治人物與中央不同調,就一路推論到地方勢力鬆動、政黨結構瓦解,甚至彷彿國民黨內部只要出現幾個不同聲音,年底選票就會自然流向自己。這樣的分析,看似在研究對手,實際上更像是在替自己打氣。地方政治人物與黨中央有不同考量,本來就是民主政黨的正常現象,地方首長面對地方選民、建設與治理,黨中央則面對全國性的政黨競爭,兩者不可能永遠完全一致。要證明一個政黨的地方權力結構真的正在瓦解,應該看地方組織是否分裂、地方人物是否大規模出走、候選人是否脫黨參選,以及這些變化最後是否反映在選票上,而不是看到一次不同調,就急著宣布對手正在崩解。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國家認同民調與地方選舉之間,並沒有那麼簡單的因果關係。台灣人的國家認同確實已經發生重大變化,但地方選民投票時考量的還包括交通、建設、產業、社福、候選人形象、地方服務與長期人際網絡。如果一份「台灣人認同」的民調就可以直接預測地方選舉,那麼根本不需要投票,直接看民調就能宣布誰當選。真正的選舉分析,不能只挑自己喜歡的訊號,更不能把對手的內部分歧直接當成自己的選票。更重要的是,如果真的希望台灣變好,就應該比任何人都更認真、更冷靜地研究自己的對手。對手為什麼還有支持者?地方組織為什麼仍然存在?哪些候選人仍然具有競爭力?哪些選民可能被爭取?自己的弱點又在哪裡?這些問題或許不好聽,卻比一篇篇文章告訴支持者「對手已經開始崩解」重要得多。真正成熟的政治,不是讓支持者每天聽自己想聽的,而是敢於把最不利於自己的現實攤在桌上。尤其距離年底選舉還有一段時間,現在最忌諱的就是政治自爽。把對手想得很弱,並不會讓自己變強;不斷預言對手瓦解,也不會讓選票自動增加。選舉最後比的是候選人、組織、政策與動員,更重要的是能不能說服那些還沒有決定投給自己的人。與其每天忙著替對手計算「還剩多少地方勢力」,不如先算算自己的基本盤究竟有多穩。選舉還沒開票,誰都沒有資格提前慶祝。政治可以有信念,但不能沒有判斷;可以批判對手,但不能活在對手即將崩解的幻想裡。如果真心以台灣為念,就應該清楚評估對手、誠實面對自己的弱點,而不是寫一篇又一篇文章彼此鼓掌。因為台灣需要的不是一個沉浸在同溫層裡自我陶醉的政治力量,而是一個真正看得清現實、打得贏選舉,也有能力在勝選之後治理台灣的政治力量。
  • 投書 在意外與選擇之間,看見李登輝

    2026.08.23 | 19:56

    8月22日、23日的週末下午,不約而同參加了兩場以李登輝為主題的新書活動。前一天是洪紹洋《李登輝的政策視野:從農經幕僚到總統之路》的分享,隔一天則是林孝庭《台灣的李登輝時代:意外國度的重塑》。兩本書從完全不同的角度切入李登輝,卻意外拼湊出一幅相當完整的歷史圖像:一場是在追問「李登輝是怎麼成為李登輝的?」另一場則是在追問「這個原本未必被視為接班人的人,又如何在歷史的意外中走上總統之路,並改變了台灣?」洪紹洋把鏡頭拉得很近,談的是一位「日本養成、美國加工」的農經學者李登輝。從日本時代的教育、台大農經系,到美國留學,再進入農復會成為技術官僚,這些看似與後來的民主政治距離很遠的經歷,其實深深影響了李登輝日後的政策思考。更有意思的是,洪紹洋現場展示李登輝留下的演講稿,其中甚至可以看到以注音拼音、日文翻譯等方式留下的痕跡。這些細節讓歷史人物突然從教科書裡走了出來,我們熟悉的「阿輝伯」,並不是一開始就站在總統府裡的人,而是一個帶著日本教育背景、接受美國經濟學訓練,又在戰後台灣農經與技術官僚體系中逐步累積經驗的人。理解這一層,也才能理解他後來的許多政策選擇並非突然轉向,而是長時間知識與經驗累積的結果。隔天林孝庭則把鏡頭拉遠,從美國、日本、英國等國的檔案文書與外交資料重新觀看李登輝時代。這一次看到的,不再只是李登輝個人的政治歷程,而是他如何在兩岸政策與美國關係之間不斷調整、游移與尋找空間。從接任總統初期的兩岸政策,到1995、1996年台海危機,再到後來的「兩國論」,李登輝其實一直走在兩條必須同時處理的線上:一方面面對中國,另一方面又必須處理與美國的關係,而這兩條線從來不完全重疊。透過檔案,我們也更清楚看見,歷史並不是事後看起來那麼理所當然。李登輝未必從一開始就是蔣經國心目中最明確的繼承者,甚至可以說,他最後走到總統位置,本身就帶有相當程度的「意外」。但也正因為如此,真正值得研究的或許不是「李登輝是不是早已寫好自己的歷史劇本」,而是當歷史把這個位置交到他手上之後,他如何做出選擇,又如何在一次次意外與變局中重新定義台灣。兩天聽下來,我覺得這兩本書非常適合放在一起看。洪紹洋談的是「養成」,林孝庭談的是「意外」;前者解釋李登輝為什麼會成為這樣的人,後者則讓我們看見,為什麼偏偏是這樣一個人,在那個特殊的歷史時刻走到了台灣政治的核心。從農經學者到總統,從日本、美國到台灣,從兩岸關係到美國外交,李登輝身上其實交織了太多不同的歷史線索。也許我們今天重新閱讀李登輝,最值得避免的正是把他重新神話成一個早已知道歷史答案的人。歷史從來不是事先寫好的劇本,而是在環境、人物、偶然與選擇之間逐步形成的。李登輝的重要性,也許正在於他既不是完全由時代推著走的人,也不是可以獨自創造歷史的偉人,而是在歷史出現縫隙時,做出了足以改變台灣的選擇。三十年後回頭看李登輝,真正重要的或許已經不只是「如何評價李登輝」,而是我們如何理解台灣走到今天的這段路。民主從來不是某一個人的作品,國家認同也不會因為一個人的選擇就從此定型;但在歷史的關鍵時刻,確實會有人站在那個位置上,讓一個原本可能走向不同方向的台灣,開始轉向另一條道路。這正是歷史人物最值得被研究的地方——不是把他塑造成神,而是把他放回真實、複雜、充滿偶然的時代裡,看見他如何選擇,也看見那些選擇如何留下我們今天仍然身處其中的歷史。感謝主辦單位,也感謝洪紹洋、林孝庭兩位作者,讓這個暑假的週末午後,有了兩場難得的李登輝講座。兩天、兩本書、兩種完全不同的視角,卻共同把我們帶回同一個問題:如果歷史真的充滿意外,那麼台灣今天的樣子,又有多少是偶然,又有多少是有人在關鍵時刻選擇了不一樣的道路?這或許就是歷史最迷人的地方,我們以為自己是在回望李登輝,其實是在回望台灣是如何成為今天的台灣。
  • 投書 一座城市的棒球夢 ——《南方野球夢》寫臺南,也寫臺灣人的百年棒球記憶

    2026.08.23 | 01:42

    一座城市,為什麼會愛上一顆球?對臺南而言,棒球從來不只是一項運動。從百年前「野球」走進校園,到戰後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在紅土球場上奔跑,再到少棒風潮席捲全臺,棒球早已成為臺南人生命裡難以割捨的一部分;沒有人會想到,一項從異地傳來的運動,最後竟會在這片土地上留下如此深的痕跡。很多人或許已經忘了自己第一次看棒球是哪一年,卻不會忘記那片球場的陽光、泥土的味道,以及曾經為一場比賽緊張到屏住呼吸的心情。那些曾經在球場上奔跑的少年後來長大了,有人成為球員,有人成為教練,有人回到自己的家鄉,也有人帶著那段青春走向人生不同的地方;但他們共同留下的身影,卻一點一滴,構成了臺南的棒球記憶。《南方野球夢:臺南棒球百年紀實》就是從這些記憶出發。為了回頭尋找這座城市與棒球相遇的足跡,我們翻閱報紙、檔案,也訪問曾經親身走過那段歲月的人。越是深入,越發現我們真正想記錄的,並不只是誰贏了哪一場比賽、誰拿下多少冠軍,而是那些藏在比分之外的人與故事:為了孩子每天陪著練球的父母、在烈日下帶隊的老師與教練、默默支持球隊的地方人士,以及一群放學後捨不得離開球場的孩子。他們也許沒有站上最耀眼的舞台,卻共同撐起了臺南百年的棒球夢。也正因如此,我們常說的「棒球之都」,從來不是一個簡單的稱號,而是無數人用青春、汗水與一生的熱愛換來的名字。寫這本書的過程,也是一次重新凝視臺南的旅程。我們從歷史裡找回那些逐漸模糊的名字,也重新想起那些曾經以為不重要、如今卻再也回不去的時光。原來,一顆小小的棒球,可以牽起一座城市這麼深的感情;而一座城市的棒球史,也從來不只是體育史,它寫的是家庭、學校、社區,是一代又一代人的青春,也是臺灣社會一路走來的共同記憶。從臺南出發,我們看見的其實是整個臺灣:一個曾經相信棒球可以改變孩子命運、可以讓一座城市驕傲,也可以讓陌生人因為同一場比賽而彼此認識的臺灣。一百年很長,長到當年的少年已經白髮,許多球場已經消失,許多曾經響徹球場的名字也慢慢被時間掩埋。但我們仍然相信,有些故事值得被留下,有些青春不該只存在於記憶裡。《南方野球夢》想保存的,正是這些曾經在臺南土地上奔跑過的人,以及他們共同做過的那場夢。一顆球、一座城、一百年的時間。這不只是臺南的棒球史,也是臺灣人的百年棒球記憶。
  • 投書 那句「勇敢活下去」,陳幸妤用二十年活出了最耀眼的姿態

    2026.08.21 | 01:20

    近日,隨著前第一千金陳幸妤與趙建銘正式離婚、展開新生活的消息傳出,網路上再度瘋傳她多年前那篇題為《有病的是媒體不是我》的經典投書。時隔近二十年,當我們重新審視這段歷史,心中少了解嚴初期的政治激情與社會對立,卻多了對一位女性生命韌性的無比敬佩。 回顧台灣近代政治史,陳幸妤無疑是最無辜的風暴承受者。九歲時,她親眼目睹母親車禍癱瘓、父親因蓬萊島案入獄,在童年便被迫學會長大。成年後,她謹守本分、依靠專業成為一名牙醫師,卻又接連被父母與夫家兩度重創。在那個媒體嗜血的年代,她面臨的是二十四小時的病態圍堵、針孔偷拍,甚至是整個社會鋪天蓋地的羞辱。 當年與她父親同案入獄的黃天福,其女兒黃心儀因不堪沉重的政治與社會身心壓力,在二十九歲時選擇結束生命,留下了「我沒有辦法,再快樂的活下去了」的遺言。當時同樣深陷精神崩潰邊緣的陳幸妤,在投書中寫下:「我至今想到她的遺言都感到心痛不已。我只在這誠摯的希望,即使日子再不快樂,都要勇敢、tough(堅韌)的活下去。」 這句話,陳幸妤不是說說而已,她是真的做到了。在前夫長達十六年的台開案官司纏訟中,她沒有被政治黑牢的陰影擊垮,沒有被失敗的婚姻吞噬,更沒有像許多弊案涉案人一樣從此依附特權。她獨自扛起兼差賺錢、拉扯三個孩子長大的責任,一邊忍受前夫出軌與財產糾紛的背叛,一邊默默在南台灣經營著自己的專業。 今天我們敬佩陳幸妤,無關乎藍綠,也無關乎對她父母政治操守的評價。我們敬佩的,是一個獨立個體在面對命運展現出的極致尊嚴。她用肉身抵擋了時代的惡意,在被重重拖累的人生中,硬是活出了屬於自己的平靜與幽默。 陳幸妤的轉身與重生,給了所有身處逆境、失能婚姻或家庭風暴中的人們最巨大的啟發。謝謝妳,陳幸妤醫師。妳用二十年的歲月向台灣社會證明:即使日子再不快樂,只要夠「 tough」,我們都能勇敢地活下去,並且活得無比精彩。
  • 投書 從千萬公帑差旅到歷史血淚:看僑委會在轉型正義中的集體缺席

    2026.08.20 | 18:39

    近日,僑務委員會(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深陷出國考察公帑爭議。在野黨揭露其任內出國數十次、豪擲兩千多萬預算,卻交出內容簡略、甚至包含看電影與吃甜點的「隱藏版行程」報告。 面對外界「假考察、真觀光」的嚴厲質疑,徐佳青非但沒有展現政務官的自省,反而以「第三人視角」、「涉及個資隱蔽」、甚至拉高到「涉及國家安全,無可奉告」 的強硬姿態回絕監督。這種將海外出巡視為理所當然、面對質疑便築起官僚高牆的傲慢,不僅暴露出當前僑務轉型的制度怠惰,更刺痛了歷史上無數曾遭這個機關背叛、至今仍在尋求正義的政治受難者家屬的心。 回望台灣白色恐怖的黑暗史,當前的民主政府口口聲聲高喊「轉型正義」,但對比徐佳青動輒數十天、來去自如的海外免簽繁華,歷史上的東南亞僑生卻在同一個機關的冷血注視下,付出了生命與自由的慘痛代價。 1963年的政大校園,大馬僑生俞自鋒離奇陳屍於指南宮山崖下。當年的僑委會做為公費僑生的法定照護者,非但沒有為死因疑點重重的異鄉學子主持公道,反而一手主導了「為情自殺」的官方敘事,甚至在島內秘密以「失蹤」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將其草草掩埋於六張犁公墓。半個世紀過去,面對家屬跨海尋親、要求一紙正式死亡證明的卑微訴求,僑委會僅以「年代久遠、檔案不全」 的行政敷衍全盤推諉,徹底將自身的歷史責任抹除得一乾二淨。 俞自鋒案並非孤例。1971年,成大成化工系的大馬僑生陳欽生,在情治單位的構陷下,因莫須有的「馬共」罪名慘遭酷刑迫害並坐牢12年。在那個僑委會本應成為僑生避風港的年代,該機關不僅淪為校園思想監控的共犯結構,更在陳欽生出獄後展現了極致的殘忍——不准其離境、不發給身分證,放任其在萬華街頭翻找餿水、流浪三年。 這兩起案件,血淋淋地揭示了舊時代僑委會的本質:它不是華僑的保衛者,而是威權體制在海外與校園進行政治偵防、迫害異議者的工具。 歷史的諷刺往往最為精準。當今的僑委會首長,手握民主深化後的龐大公帑預算,可以理直氣壯地在全球高調「走著僑」、視察華語文中心,甚至可以因為「一時心軟」就蓋章特權讓兒子參加東沙體驗營;然而,面對歷史留下的巨大冤屈,面對那些在威權黑暗中被國家機器撕裂的僑生家庭,僑委會的「心軟」與「積極」卻瞬間隱形。每當被問及受難者名譽平反與檔案開放,官方端出來的永遠是冰冷的「查無政治迫害事證」與「已逾追訴時效」。 當前的卓榮泰內閣若真要把「轉型正義」當作核心價值,就不該容許底下的部會繼續在歷史責任中缺席。一個連自身加害者歷史都不敢正視、連一份死亡證明都不願協助家屬開具的機關,縱使首長飛得再勤、出國報告包裝得再亮麗、出訪藉口拉得再高,也遮掩不住其在歷史公義上的交白卷。 人民要看見的,不是委員長不斷登上飛機的背影,而是官方願意躬身面對歷史、徹底清查校園監控與僑生迫害檔案的決心。唯有當僑委會願意從官僚的傲慢與推諉中走出來,真正對俞自鋒、陳欽生等歷史受難者展現國家級的歉意與真相還原,這個機關的「海外民主宣傳」才具備真正的道德正當性。否則,千萬差旅費堆疊出來的繁華,不過是掩蓋轉型正義集體失職的另一塊遮羞布罷了。
  • 投書 當轉型正義隱沒於KPI指標——行政院會報體制的深層危機與實踐困局

    2026.08.19 | 12:06

    自2022年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解散後,台灣的轉型正義進入了行政院統籌的「常態化」階段。然而,從近期多次會報紀錄觀察,這項具備憲法高度的政治工程,正逐漸陷入「數據亮眼、實質卡關」的官僚化陷阱。民間委員的頻頻示警,揭示了政府在政治意志上的退縮,以及跨部會協作中的精神背離。一、表面成果的量化:法制銜接與行政先行行政院在制度銜接上確有其階段性成果。首先,法制作業持續推進,包括完成《政治檔案條例》修正,讓逾九成五的永久保密檔案得以解密;《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與《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修正案亦陸續送交立法院。其次,在「行政先行」策略下,人權處督導教育部訂定《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之具教職及學生身分被害者名譽回復處理原則》,補足法制尚未涵蓋的教職與學生身分權利回復。權利回復基金會也開始受理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的賠償申請。此外,會報成功將原住民族、金馬地區的轉型正義納入強化方案,試圖擴大工程的整體完整性。二、從「國家補償」降格為「社會救助」:被官僚邏輯收編的療癒工程會報目前最受詬病的缺失之一,在於衛福部接手政治暴力創傷療癒業務後的「精神偏離」。彭仁郁委員多次嚴正指出,衛福部制定的《衛生福利部政治受難者及家屬療癒照顧補助作業要點》將「國家不法造成的暴力創傷」誤植為「一般社會救助」邏輯。現行做法要求受難家屬必須符合「貧困」或「身心障礙」標準才能獲得補助,甚至需接受財稅調查,這對曾受國家不法侵害的家庭是嚴重的二度傷害與羞辱。更具體的悲劇發生在玉里醫院。受難前輩許席圖、寧人長期在不具備「政治暴力創傷知情」的醫療環境中,遭受約束、強迫灌食等侵入性醫療行為。儘管委員多次疾呼「去日無多」,要求以急難救助或專案方式傾力照顧,而非反覆召開「研議分級」的專家會議,但官僚體系的牛步化顯然已跟不上受難者的老化速度。三、核心究責的停滯:加害者識別的「法制真空」轉型正義的核心——「加害者究責」,在會報至今的進度幾乎為零。攸關最核心的《加害者識別及處置專法》至今仍陷於諮詢與爭議釐清的迴圈中。陳雨凡委員曾批判,政府始終維持「只有賠償、沒有加害者」的局面,若法案持續延宕,最終只會換來「時效已過、無法追究」的結果。這種法制真空導致內政部在處置威權象徵時缺乏法源力道,也讓法務部在調查與揭露加害者責任上完全動彈不得。四、威權象徵的消極:中正紀念堂的「空間解嚴」僵局在威權象徵處置上,政府展現了明顯的政治意志匱乏。呂建興委員以「豬頭不剁,拼命抓豬尾」形容目前的困境,政府偏向處理各地小型銅像,卻對最大的威權象徵——中正紀念堂轉型停滯不前。文化部雖提出「去個人化」與「中性化」方案,但被批評為「行政怠惰」的藉口。彭仁郁委員指出,若僅以街舞、表演活動填補大堂空間,假裝巨大銅像不存在,將造成社會對威權歷史的「感官空白與無感」,反而導致轉型正義的倒退。此外,國防部在處置軍事營區威權象徵上的進度極為緩慢,甚至被質疑仍保有機關內部的「黑歷史」與對威權者的崇拜思維。五、結語:莫讓「常態化」淪為「官僚化」目前的行政院會報正面臨轉型正義工程的關鍵轉折。我們看見了人力與經費投入的倍增,卻也看見了跨部會溝通的失靈,以及人權處作為幕僚單位在面對強大部會(如衛福部、國防部)時的督導無力。轉型正義不應有妥協的「假期」,更不能淪為冷冰冰的KPI數據匯報。政府應跳脫「等待社會共識」的消極姿態,積極落實加害者究責法制,並將創傷療癒從社會救助框架中解放出來。唯有展現承擔歷史責任的政治意志,轉型正義才能從官僚的表格中走入人民的集體記憶,真正完成台灣民主韌性的最後一哩路。
  • 投書 始終打折的轉型正義:從「關得越久賠得越少」到「沒收越多賠得越少」

    2026.08.18 | 12:10

    2022年,我曾撰寫〈政治案件中的財產沒收與流向:以李延禧案為例〉,當時追問的是一個很基本的問題:威權時期國家以叛亂罪名沒收人民財產之後,這些財產究竟去了哪裡?民主化之後,國家究竟要如何還回來?如今重新回頭看2022年《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我反而看到一條從1998年延續至今、始終沒有真正消失的制度邏輯:國家承認自己曾經造成傷害,卻始終透過法律設計,把自己的責任打折。1998年的補償制度最荒謬之處,莫過於人身自由的計算。表面上,受難者被關得越久,補償基數越高;但基數並不是隨受害時間無限增加,而是逐漸趨於上限。換句話說,國家對於長期剝奪人民自由的責任,並沒有真正與受害時間等比例增加。關得越久,新增一年所能得到的補償反而越少;到了制度上限,再多關一天,也不再增加國家的責任。這種「遞減」並不只是技術性的計算問題,而是非常鮮明的國家責任觀:受害者的痛苦可以增加,但國家的責任不能跟著增加太多。被關一年是一種傷害,被關十年是更大的傷害,被關二十年更是無可逆轉的人生損失;然而在基數制度下,國家卻可以用一條上限把這些不同程度的傷害壓縮在有限的責任範圍內。圖1、「關得越久賠得越少」的執行死刑、徒刑、交付感化(訓)教育補償基數表2022年,財產權利回復看似已經換了一套全新的語言。國家不再只是說「補償」,而是承認威權時期的國家不法;原物能返還,就應該返還。然而,當財產已無法原物返還,附表二又出現了另一種令人熟悉的遞減邏輯:財產越多,賠償比例越低。財產價值較低的部分,可以較高比例計算;一旦價值愈高,國家對超出部分所承擔的比例就逐級下降,超過一定金額後甚至只剩極低比例。圖2、「沒收越多賠得越少」的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金錢賠償比率計算表 於是,1998年與2022年竟然出現了一個耐人尋味的對稱:1998年是「關得越久,增加的補償越少」;2022年是「沒收越多,增加的賠償越少」。一個以時間為尺度,一個以財產為尺度;一個處理被剝奪的人身自由,一個處理被剝奪的財產權。但兩套制度都在做同一件事情:讓受害越深的部分,不再按照實際損害等比例增加國家的責任。這正是我所說「權利回復基金會是第二個補償基金會」的原因。這並不是說兩個基金會在法律上完全相同,而是說它們共享一種「國家責任打折」的制度思維。1998年以基數與上限壓縮國家對長期受難者的責任;2022年則以財產級距與遞減比例壓縮國家對大額財產沒收的責任。前者是受害時間越長,邊際補償越低;後者是被沒收財產越多,邊際賠償越低。這個問題在李延禧案尤其值得重新思考。1955年,李延禧遭國家裁定「全部財產」沒收。國家可以在威權體制下用一紙裁定迅速剝奪一個人的全部財產,家屬卻必須經過數十年,才等到民主國家重新處理這筆歷史債務。2000年、2012年,家屬先後向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2019年,促轉會才公告撤銷原判決處分。這個案件真正值得追問的,不只是最後賠了多少,而是國家當年究竟拿走了什麼、這些財產後來流向何處,以及今天為什麼仍然要由被害者承擔財產無法返還的風險。轉型正義當然不是普通民事侵權的簡單回復。時間經過數十年,第三人權利、財產流轉、社會秩序以及國家公共利益,都可能成為現實難題。但這些困難不能反過來成為降低國家不法責任的理由。否則,國家當年的強制剝奪由人民承擔,民主化後的歷史成本又由被害者共同承擔,國家的角色始終是「我願意負擔多少,而不是我究竟造成多少損害」。真正的轉型正義,應該是國家承認:當年不是人民「應該被關」,也不是人民「應該被沒收」,而是國家做錯了。因此,受害者的權利原則上應該盡可能完整回復,而不是隨著受害時間增加或財產價值增加,就讓國家的邊際責任逐漸降低。從1998年的「關得越久賠得越少」,到2022年的「沒收越多賠得越少」,我們看到的不是兩個互不相干的制度,而是一條跨越二十多年的國家責任曲線:受害可以無限增加,國家的責任卻必須設法遞減。這才是臺灣轉型正義真正值得反省之處。制度名稱從「補償」改成「權利回復」,固然是一種進步;但如果計算結果仍然是由國家先決定自己要負擔多少,那麼我們改變的只是法律名稱,還沒有真正改變國家面對自身不法的態度。轉型正義不能只是讓國家承認「我曾經做錯」;更重要的是讓國家承擔「因為我做錯,所以我必須盡可能把被我奪走的還回去」。否則,第一個補償基金會結束了,第二個補償基金會開始了,而真正的權利回復,仍然沒有到來。
  • 投書 政治人物的家屬,也是媒體可以無限追逐的人嗎?

    2026.08.18 | 08:54

    台灣媒體曾經有一段「追逐政治人物家屬」的黃金年代。陳幸妤大概是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當年她赴美國參加牙醫考試,台灣媒體甚至跨海跟拍,從機場、飯店一路追到考場;她在異國街頭不堪媒體追逐而情緒失控,反而又成為新聞畫面。多年後回頭看,這不只是陳幸妤個人的遭遇,更是一個值得台灣新聞界重新檢視的案例。政治人物當然應該接受媒體監督,但政治人物的家屬是否因此就失去了私人生活的界線?這兩件事情不能混為一談。若家屬本身涉及政治獻金、利益輸送、財產異常、政策利益或其他明確公共利益,媒體當然應該追查;但如果只是因為「他是總統的女兒」、「他是政治人物的妻子」,就認為對方的一舉一動都具有新聞價值,那麼媒體監督就很容易變成對私人生活的消費。更值得注意的是,當年的媒體人其實並非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有人曾公開反省跟拍文化,質疑記者為了取得畫面而不斷追逐、圍堵,究竟是在履行新聞職責,還是在製造一種全民圍觀。問題是,十多年過去了,這種文化真的消失了嗎?還是只是從電視新聞轉移到網路媒體、即時新聞與社群平台?今天的媒體環境甚至更加嚴峻。點閱率、流量、即時性成為新聞競爭的重要指標,而政治人物家屬往往比政策細節更容易引起注意。一句話、一張照片、一個行程,都可能被拆解成數則新聞。媒體不必然是在追查一件事情,而可能只是因為「大家想知道」,便認為它值得報導。然而,公眾好奇並不等於公共利益,這應該是媒體最需要守住的界線。公共人物的身分越高,越需要接受公共監督;但公共監督的對象應該是權力、利益與責任,而不是一個人的全部人生。政治人物不能以隱私權阻擋合理的公共監督,同樣地,媒體也不能以新聞自由作為窺探私人生活的無限通行證。更何況,當媒體資源越來越有限,真正值得問的反而是:我們究竟把記者的人力與時間用在什麼地方?是追著政治人物的家屬問一句沒有實質內容的話,還是花幾個月調查一項政策、一筆公共支出、一個利益網絡?前者容易得到流量,後者才真正具有新聞價值。陳幸妤當年被一路追到美國,已經成為台灣媒體史上一個具有象徵性的畫面。今天重新回顧這段歷史,並不是要替任何政治人物或其家屬要求媒體「不要報導」,而是希望新聞界重新問自己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我們為什麼要報導?如果答案是因為它涉及公共利益,那就應該勇敢追下去;如果答案只是因為大家很好奇,那麼媒體也應該有勇氣說:這不是我們該追的新聞。新聞自由真正珍貴的地方,不在於媒體什麼都可以追,而在於媒體知道什麼值得追、什麼不值得追,以及什麼時候應該停下來。
  • 投書 權利回復,還是政治履歷?

    2026.08.17 | 12:58

    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成立,目的不應只是延續過去補償基金會的工作。生命、人身自由案件的補償固然重要,但既然制度已從「補償」走向「權利回復」,真正應該被檢驗的,就是那些遭國家不法剝奪的財產,究竟有多少真正回到受害者及其家屬手中。然而,近期基金會公布的成果顯示,財產返還工作仍令人憂心,七月甚至沒有任何進展。相較之下,過去補償基金會熟悉的案件補償與補償金加發,仍是基金會較容易對外呈現的成果。如果「權利回復」只是把過去的工作換一個名稱繼續做,那麼成立新的基金會究竟改變了什麼?圖1、權利回復基金會七月成果財產返還毫無進展財產返還固然涉及複雜的歷史事實、權利認定及跨機關協調,但越是困難,越需要基金會積極推動。尤其依《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第14條,沒收財產無法原物返還而改以金錢賠償時,賠償比例還會隨財產總額增加而逐級遞減。換言之,國家當年不法剝奪人民財產,如今即使無法返還原物,受害者還可能面對「越多越打折」的賠償制度。圖2、超過兩百萬就開始打折的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金錢賠償比率計算表法律既然如此規定,基金會當然必須依法辦理;但基金會難道不應該把受害者對這項制度的疑問,積極反映給主管機關與立法者?否則,受害者等了數十年,最後等到的卻是一個被打折的正義。更值得追問的,是兩任董事長究竟如何面對這項責任。第一任董事長尤伯祥任內,筆者曾當面向他反映財產返還問題,但相關工作後續並未看見應有的積極推動。尤伯祥在任上獲提名並出任司法院大法官,這當然不能據此推論兩者之間存在任何關聯,但一個值得社會追問的問題是,當基金會最重要、也最困難的財產返還工作尚未完成時,董事長究竟應該把什麼視為最重要的公共責任?第二任董事長張文貞同樣面臨這個問題。2024年,她獲總統提名為司法院院長暨大法官,最終未獲立法院同意,成為政治攻防的一部分。然而,在社會關注她能否進入司法院的同時,那些等待財產返還的受害者及其家屬,其權利究竟何時才能回復?兩任董事長先後都與大法官人事產生密切關聯,這本身或許只是巧合;但當基金會最棘手的財產返還進展有限,而兩任董事長的職涯卻都與司法最高職位產生連結,社會自然有權提出質疑,即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究竟是一項必須長期承擔的轉型正義責任,還是政治與司法菁英履歷上的一個位置?黃溫恭醫師的案例,更凸顯這個問題。今年父親節,權利回復基金會公開黃溫恭醫師遺書,提醒社會不要忘記威權統治留下的傷痕。歷史記憶當然重要,但如果真的不希望受難者被遺忘,就不能只記得他們的故事,也必須記得他們被剝奪的權利。黃溫恭的女兒黃春蘭教授曾向基金會反映,其父親生前使用的外科、牙醫設備遭到侵占,至今仍未返還。她甚至已不再期待取回這些財產,而是希望自己的家庭遭遇能讓社會看見威權時期財產剝奪的問題。當受害者家屬願意把個人遭遇提升為公共議題,基金會更沒有理由只停留在追思與宣傳。圖3、權利回復基金會在父親節發出的限時動態十分諷刺真正令人感到諷刺的是,基金會可以迅速透過社群媒體講述受難者故事,卻未必能同樣迅速處理受害者等待多年的財產問題。歷史記憶走得很快,具體的權利回復卻走得很慢;公關可以即時發布,財產返還卻遲遲看不到成果。轉型正義不能只有追思、紀念與公關,也不能把補償金發放當成「權利回復」的全部。尤伯祥、張文貞兩任董事長都應該回答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在自己的任期內,究竟替多少受害者真正追回了被國家剝奪的權利?如果這個問題始終沒有清楚的答案,那麼社會看到的,就很容易只剩下董事長的政治與司法履歷,而不是受害者等待已久的權利回復。權利回復不是一個漂亮的名稱,更不能成為一段漂亮的履歷。對受害者而言,真正重要的從來不是基金會說了什麼,而是被奪走的東西究竟回來了多少。正義已經等待太久,不應該再被打一次折。
  • 投書 公假不是愛將福利:別讓行政裁量變成特權溫床

    2026.08.14 | 20:35

    近期立法院質詢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出國行程,引發社會對公務出國、公假及公共資源使用的討論。外界質疑其近年出國次數、天數及相關經費,也關注長途出訪期間安排休假,以及出國報告是否充分呈現實際行程;僑委會則強調,海外出訪是僑務工作的必要任務,相關行程與報告均依規定辦理。這場爭議孰是孰非,可以交由立法院及相關機關查核,但真正值得社會追問的,並不只是「某位首長出了幾次國」,而是更根本的問題:當公務人員可以依「業務需要」取得多日公假甚至出國,究竟誰來證明這趟行程真的有必要?又誰來證明它真的產生了公務成果?公務出國當然有其必要性,外交、僑務、國際交流等工作,本來就不可能完全在辦公室完成,因此制度保留行政裁量並非沒有道理。然而,裁量權越大,責任就應該越重。現行制度若允許機關依實際需要核給公假,就更應要求核准者提出具體而客觀的理由,而不能一句「業務需要」就概括帶過。尤其是多日甚至數週的出國行程,涉及的不只是工作時間,還可能牽涉差旅、交通、住宿等公共資源,難道回國後只要交一份制式報告,就算對機關交代完畢?因此,多日出國公假應建立完整的事前計畫與事後成果報告制度。出國前應說明目的、主要任務、拜會對象及預期成果;返國後則應具體交代完成哪些工作、取得哪些資訊、促成哪些合作,以及對機關業務有何實質效益。成果報告不應只是「去了哪裡、見了誰、參加什麼活動」的流水帳,更不應只是為了完成行政程序而存在;它應該成為未來是否再次核准類似行程的依據。如果一趟出國沒有留下任何可衡量的成果,卻可以年年以不同名目重複出國,制度顯然就出了問題。更值得警惕的是,當公假核准具有高度裁量,而出國、考察、會議等機會又長期集中在少數人身上,就不能完全排除「行政裁量變成人情分配」的疑慮。同樣是公務人員,為什麼有人經常有機會出國、考察、參加國際活動,有人卻只能留在辦公室處理工作?如果主管認為確有業務需要,就應該能夠說明為什麼是這個人、為什麼是這個行程、為什麼需要這麼多天,而不是用「長官信任」或「業務需要」成為所有問題的答案。公假不是主管獎賞愛將的福利,公務出國更不是披上公務外衣的公費旅遊。有人可能認為,要求成果報告只是增加公務員負擔。但真正有成果的公務出國,應該最不怕被要求說明。花費公共資源,就應留下公共成果;享有行政裁量,就必須接受公共檢驗。這不是不信任公務員,而是民主政府最基本的責任政治。尤其機關首長掌握更多資源、更大的行政裁量,更應該接受比一般公務員更高的檢驗標準,而不是因為位階高,就享有更大的制度模糊空間。僑委會這次引發的爭議,不應只停留在「徐佳青到底出了幾次國」的政治攻防,更應成為檢討公務出國制度的契機。真正成熟的制度,不是禁止公務人員出國,而是讓每一次合理的公務出國都有充分理由、每一筆公共支出都有可追溯的紀錄、每一次長時間公假都有可以檢驗的成果。如此才能避免公務資源成為少數人的特殊待遇,也才能讓真正認真執行國際、公務及僑務工作的人,不必因制度漏洞而遭受不必要的質疑。公假不是愛將福利,出國不是公費旅遊,行政裁量更不是長官的人情額度。既然說是公務,就請留下公務成果;既然用了公共資源,就應該向公共利益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