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以下稱人權處)作為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之幕僚單位,於近年出版《給民主世代公務員的備忘錄:轉型正義教育手冊》(以下稱《轉型正義教育手冊》)。前行政院長陳建仁在手冊序言中指出,立基於「正義敏感度」(justice-sensitive)的教育取徑,核心在於透過回顧歷史形成批判性思考,從而展望民主未來。這本專為文武職公務員編寫的讀本,標誌著國家在反思自身過錯與落實人權教育上的重要嘗試。
然而,面對轉型正義工程進入常設部會機關協同落實的階段,單靠一本開啟個人歷史同理的「備忘錄」遠遠不夠。政府必須從「個人良知的啟發」,跨越至「行政體制防衛與法制究責」的實質深化,才能真正破解轉型正義長年被批評的瓶頸。
 
一、肯定「去教條化」敘事,但須補足行政實務防衛
《轉型正義教育手冊》一書最值得肯定之處,在於其摒棄了傳統政治宣導的冰冷教條,改以歷史脈絡、事件發展與人物故事(如黃溫恭醫師無法送達的遺書、張則周教授塗銷前科紀錄等)作為引導素材。手冊明確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定義為國家權力不可逾越的底線——包含權力分立、司法獨立、人性尊嚴、思想自由與禁止刑求等原則。
手冊特別引述東德邊境守衛案「槍口抬高一吋」的法理討論,並舉出白色恐怖時期軍事審判中,軍法官在「李進來案」裡多次拒絕配合上級要求加重判刑、六度維持原判的艱難嘗試,藉此引導公務員思考「奉命行事」與「憲政良知」之間的拉鋸。
然而,現實的殘酷在於,要求基層公務人員在缺乏體制保護的情況下獨自對抗不當干預,往往過於苛求。當公務員在實務中面臨上級違憲指令、過度保密要求或政治壓力時,手冊並未提供具體的行政申訴與權益保障機制。人權處應會同人事行政總處,將手冊中的倫理思考轉化為制度保護,制定《公務人員維護憲政秩序與抗拒違法指令處理指引》,使「槍口抬高一吋」從個人道德勇氣,變成受法律制度保障的常態防衛手段。
 
二、破解「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的制度迷思
促轉會提交《任務總結報告》解散後,轉型正義任務改由法務部、內政部、文化部、衛福部、教育部及國發會等常設部會分工承接。然而,「釐清壓迫體制加害者與參與者責任」,正是臺灣轉型正義工程長年被批評「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的未竟之業。
目前將「加害者識別與處置」法案研究交由法務部接棒,在民間團體與法學界引發不少質疑。威權時期許多國家不法行為均有檢調及司法體系參與其中,由主管司法行政的部會主導加害者責任處置,難免有「球員兼裁判」或受到體制內部保守勢力牽制的疑慮。
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應發揮院級統合與監督功能,由人權處結合民間專家學者與獨立人權機制,建立具公正性與多元代表性的「壓迫體制責任審查委員會」,加速推動加害者識別法制化與除垢(Lustration)制度研究,徹底撫平歷史傷痕。
 
三、貫徹「真相權」:突破情治與軍方檔案保密,公開沒收財物清冊
真相是推動和解與民主教育的地基。手冊中強調,政治檔案之清查、徵集與公開,是全體社會理解國家不法與歷史真相的關鍵。
然而,監察院調查報告與民間團體研究皆指出,情治與軍方機關於受理政治檔案開放時,仍普遍存在「機關本位主義」。除了國安局、調查局常以「國家安全」為由過度遮蔽壓迫體制參與者之姓名外,國防部對於「沒收財物處理委員會」等關鍵檔案至今仍未充分公開,更是一大黑幕。威權時期國家透過《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大規模沒收受難者財產並分發檢舉與承辦獎金,這些沒收財物處理檔案記錄了當年財產剝奪與流向的細節;軍方若持續封鎖或限制調閱,無異於剝奪受難者家屬的真相權,也嚴重阻礙了被害者財產權利回復的進程。
人權處作為院級幕僚,應積極督導國發會檔案管理局,會同法務部與國防部,針對情治與軍事機關之檔案保密申請建立嚴格的實質複核審查機制。對於涉及沒收財物清冊、加害者責任與體制運作的歷史檔卷,應貫徹《政治檔案條例》「原則公開、例外保密」之立法精神,最大程度還原於國人面前。沒有徹底的真相,就沒有真正的原諒與信任。
 
四、結論:讓轉型正義成為跨黨派的民主防衛工程
轉型正義從來不是為了復仇或政黨攻防,而是為了鞏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確保國家暴力的悲劇不再重演。
《轉型正義教育手冊》踏出了轉型正義教育扎根的關鍵一步。下一步,政府必須展現更堅定的政治意志,將手冊所揭示的價值,化為具體的法制改革、檔案開放與加害者責任釐清。唯有將歷史經驗內化為體制內的防衛機制,臺灣才能在全球威權主義擴張的地緣前線,展現出堅不可摧的民主韌性與人權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