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解散後,台灣的轉型正義進入了行政院統籌的「常態化」階段。然而,從近期多次會報紀錄觀察,這項具備憲法高度的政治工程,正逐漸陷入「數據亮眼、實質卡關」的官僚化陷阱。民間委員的頻頻示警,揭示了政府在政治意志上的退縮,以及跨部會協作中的精神背離。

一、表面成果的量化:法制銜接與行政先行
行政院在制度銜接上確有其階段性成果。首先,法制作業持續推進,包括完成《政治檔案條例》修正,讓逾九成五的永久保密檔案得以解密;《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與《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修正案亦陸續送交立法院。
其次,在「行政先行」策略下,人權處督導教育部訂定《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之具教職及學生身分被害者名譽回復處理原則》,補足法制尚未涵蓋的教職與學生身分權利回復。權利回復基金會也開始受理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的賠償申請。此外,會報成功將原住民族、金馬地區的轉型正義納入強化方案,試圖擴大工程的整體完整性。

二、從「國家補償」降格為「社會救助」:被官僚邏輯收編的療癒工程
會報目前最受詬病的缺失之一,在於衛福部接手政治暴力創傷療癒業務後的「精神偏離」。
彭仁郁委員多次嚴正指出,衛福部制定的《衛生福利部政治受難者及家屬療癒照顧補助作業要點》將「國家不法造成的暴力創傷」誤植為「一般社會救助」邏輯。現行做法要求受難家屬必須符合「貧困」或「身心障礙」標準才能獲得補助,甚至需接受財稅調查,這對曾受國家不法侵害的家庭是嚴重的二度傷害與羞辱。
更具體的悲劇發生在玉里醫院。受難前輩許席圖、寧人長期在不具備「政治暴力創傷知情」的醫療環境中,遭受約束、強迫灌食等侵入性醫療行為。儘管委員多次疾呼「去日無多」,要求以急難救助或專案方式傾力照顧,而非反覆召開「研議分級」的專家會議,但官僚體系的牛步化顯然已跟不上受難者的老化速度。

三、核心究責的停滯:加害者識別的「法制真空」
轉型正義的核心——「加害者究責」,在會報至今的進度幾乎為零。攸關最核心的《加害者識別及處置專法》至今仍陷於諮詢與爭議釐清的迴圈中。
陳雨凡委員曾批判,政府始終維持「只有賠償、沒有加害者」的局面,若法案持續延宕,最終只會換來「時效已過、無法追究」的結果。這種法制真空導致內政部在處置威權象徵時缺乏法源力道,也讓法務部在調查與揭露加害者責任上完全動彈不得。

四、威權象徵的消極:中正紀念堂的「空間解嚴」僵局
在威權象徵處置上,政府展現了明顯的政治意志匱乏。呂建興委員以「豬頭不剁,拼命抓豬尾」形容目前的困境,政府偏向處理各地小型銅像,卻對最大的威權象徵——中正紀念堂轉型停滯不前。
文化部雖提出「去個人化」與「中性化」方案,但被批評為「行政怠惰」的藉口。彭仁郁委員指出,若僅以街舞、表演活動填補大堂空間,假裝巨大銅像不存在,將造成社會對威權歷史的「感官空白與無感」,反而導致轉型正義的倒退。此外,國防部在處置軍事營區威權象徵上的進度極為緩慢,甚至被質疑仍保有機關內部的「黑歷史」與對威權者的崇拜思維。

五、結語:莫讓「常態化」淪為「官僚化」
目前的行政院會報正面臨轉型正義工程的關鍵轉折。我們看見了人力與經費投入的倍增,卻也看見了跨部會溝通的失靈,以及人權處作為幕僚單位在面對強大部會(如衛福部、國防部)時的督導無力。
轉型正義不應有妥協的「假期」,更不能淪為冷冰冰的KPI數據匯報。政府應跳脫「等待社會共識」的消極姿態,積極落實加害者究責法制,並將創傷療癒從社會救助框架中解放出來。唯有展現承擔歷史責任的政治意志,轉型正義才能從官僚的表格中走入人民的集體記憶,真正完成台灣民主韌性的最後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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