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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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有錢不是問題,民主真正該問的是:錢從哪裡來
近日,一名地方政治人物的豪宅曝光,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室內籃球場、巨型酒櫃、數百坪空間等畫面,在社群與媒體間快速流傳,也伴隨著強烈的質疑與批評。然而若拉開距離、冷靜檢視,真正值得公共討論的,並不是「誰有錢」,而是「這些錢從何而來」。在民主社會中,私人財富本身並非原罪。只要資產來源正當,無論來自企業經營、家族繼承或投資累積,都屬於個人自由的範疇。真正的關鍵,不在於生活是否奢華,而在於當事人是否同時握有公共權力,以及其財富累積是否與公權力之行使存在結構性的交集。換言之,社會真正該關心的,並不是政治人物住多大的房子,而是現行制度是否足以讓人民清楚辨識:這些資產究竟來自正常的市場行為,抑或與政治職務、行政裁量,甚至公共資源的分配存在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帶。在台灣,民意代表與地方政治人物長期掌握預算分配、工程決標、人事安排等高度關鍵的公共權力,卻僅需進行相當有限度的財產申報。現行制度多半僅止於申報「資產總額」,對於資金流向、交易結構,乃至與關係人或關係企業之間的往來,監督密度極低,幾乎無法形成實質性的審查機制。這也使得一項結構性問題長期存在:政治人物即便坐擁龐大資產,只要在形式上未構成明確違法,社會便難以判斷,這些財富是否曾與公權力的行使產生不當交集。國際經驗顯示,真正成熟的民主制度,並不畏懼政治人物擁有財富,而是透過高度透明的制度設計,確保「公共權力不會成為個人致富的工具」。包括更為完整的財產公開制度、嚴謹的利益衝突揭露、關係企業的申報義務,甚至針對重大財產異動設立自動審查機制,都是防止政治權力資本化的基本制度設計。反觀台灣,財產申報制度往往流於形式,公眾只能看到最終的數字結果,卻無從掌握資金流動的路徑;知道資產規模,卻難以檢視其實際累積的過程。這樣的制度設計,本質上是要求人民「相信政治人物是清白的」,而不是讓制度本身具備「證明政治人物清白」的能力。也因此,每當政治人物的豪宅或資產曝光,輿論往往陷入道德評價與情緒對立,卻難以真正推進到制度層次的公共討論。如果制度本身無法提供足夠的透明與可檢驗性,而只是要求人民自行判斷「合不合理」,那麼未來每一次豪宅、名車或資產暴增,都只會淪為政治攻防的素材,而無法成為真正的公共治理議題。有錢從來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在民主體制之下,政治人物的財富,究竟來自市場競爭的成果,還是來自其所佔據的權力位置?這不是單一政治人物的品德問題,而是整個制度設計是否足以承擔民主信任的問題。
留言0喜歡投書核電重啟為何總是說得很簡單? 因為核廢問題被刻意跳過
每當核電重啟被提出,政治語言往往高度一致:供電穩定、減碳必要、成本最低。這些論述之所以聽來順耳,是因為它們刻意迴避了一個無法簡化、也無法繞過的核心問題──核廢究竟要放在哪裡?核電重啟的論述,長期習慣將核廢處理推遲到「以後再說」,彷彿只要先發電,風險就能被延後,甚至被遺忘。但現實恰恰相反:正因為核廢至今沒有答案,核電從來不是單純的能源選項,而是一項尚未完成責任配置的公共政策決定。支持者經常以「技術已成熟」、「國外也在做」作為論述起點,卻刻意忽略另一個關鍵事實:核廢選址從來不只是工程問題,而是誰被迫承擔跨世代、不可逆風險的政治選擇。當這個問題無法在公共層面被清楚回答,所謂的技術自信,不過是責任延後的包裝。更諷刺的是,核電重啟常被描繪成一種「務實選項」,但真正不務實的,正是對核廢責任的集體逃避。從核三延役公投的經驗即可看出,當討論停留在供電穩定或電價層面,社會仍可能出現支持;但一旦議題轉向核廢最終處置,支持往往迅速瓦解。這並非民眾矛盾,而是政治語言刻意選擇性呈現的結果。政府近期提出雙向溝通、回頭機制與程序調整,表面上看似回應爭議,實際上卻也反映出,制度本身對這套政策能否獲得社會授權,仍缺乏信心。若核電重啟真如論者所言那般合理,為何連核廢選址這個最基本的問題,都無法在公共層面說服社會?核電重啟之所以反覆卡關,並非社會不理性,而是政治語言長期選擇性失焦。在核廢責任仍被擱置之前,任何只談「安全、便宜、必要」的說法,都只是選擇性敘事,而非一套完整的公共政策。真正務實的問題其實只有一個:如果今天無法回答核廢究竟要放在哪裡,我們又憑什麼要求未來世代,替我們承擔這些被延後的後果?
留言0喜歡投書營建土石方爭議:恐懼背後的制度治理缺口
每當環境事件曝光,社會情緒往往迅速升溫。但民主社會真正需要的,不只是憤怒,而是理性討論。近期營建剩餘土石方是否可回填農地的爭議,就是典型案例:資訊被高度剪輯與簡化,恐懼迅速放大,而制度分析卻退居次位。營建剩餘土石方不是單一物質,而是法律與管理制度下的分類體系。大多數為天然土石,本身並非污染源。真正問題不在「土石方能否使用」,而在「非法混合物如何流入」、「監管如何被規避」以及「去化管道是否長期失衡」。若這些結構性問題未被說清楚,焦點卻直接落在「農地恐被污染」,社會自然陷入恐慌。政府近年對農地回填的管制逐步趨嚴,目的在堵住合法掩護非法的漏洞。這些修正不是替任何產業開後門,而是回應長期存在的非法棄填問題。然而,公共討論往往將制度背景抽離,只剩情緒化風險敘事,導致「不信任」成為主旋律,治理空間被迫收縮。信任崩解並非憑空而來。地方治理長期承受民意代表、產業利益與執法資源不足的交織壓力,即便中央制度再完備,也需要透明、可驗證的執行才能建立信心。當公共討論僅剩「怕不怕」,而非「如何管理」「誰來監督」「如何公開」,民主就只能在情緒中原地踏步。媒體在議題傳播中扮演關鍵角色。將複雜議題濃縮為單一風險敘事,雖能迅速吸引注意,卻可能誤導公共判斷。經檢驗的天然營建土石,不必然帶有重金屬或病原;真正危險,是制度縫隙中被夾帶的非法廢棄物。若不明確區分,整套治理工具都可能被錯誤否定。民主社會的成熟,不在於完全避免風險,而在於能否設計可監督、可落實的制度。與其被恐懼左右政策,不如推動更嚴謹的分類標準、更透明的流向追蹤,以及真正獨立的查核機制。唯有如此,環境正義才能從口號落實為長期可行的治理能力。
留言0喜歡投書台電轉盈背後:能源政策不能只看帳面數字
近日媒體報導指出,台灣電力公司(台電)因燃料成本下降與電費收入增加,預估2025年稅前盈餘將超過600億元,終止連續三年的虧損;報導並引用學者推算,倘若核三廠未停機,台電今年可增加約1800億元盈餘,進而評斷能源政策成效。然而,這種論述過於簡化政策因果,容易讓公眾誤解盈餘與能源政策成功之間的直接關聯。首先,台電盈餘由虧轉盈的主因,並非能源結構本身,而是外部市場條件與會計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2025年盈餘增幅主要受燃料成本下降影響,與國際油、氣價格波動密切相關,而非單純由核三廠停機或延役所致。能源價格波動具有週期性,不能簡化為政策「勝利或失敗」的指標。其次,若以「若沒廢核,至少可賺1800億」作為政策失誤證據,其推論建立在多項靜態假設上,例如核電每度1.1元、再生能源與燃氣成本較高,但卻未考量長期成本與風險。核電成本並非僅燃料,還包括核廢料處理、安全監管、廠房延役與保險等長期支出。更何況,重啟核二、核三涉及複雜行政程序及地方抵抗成本,單一數字難以全面呈現。再者,能源政策不能僅以台電帳面盈餘波動來評斷,而忽略電力系統穩定性、韌性與長期可持續性。例如,高比例再生能源系統需要額外的儲能與電網調度資源以維持供電安全,這些成本短期盈餘無法完全呈現,也不可忽視。不同電源結構對社會整體成本的影響,需跨年度、跨產業進行宏觀評估,而非單以一年盈餘比較。最後,將短期會計表現與政策優劣掛勾,容易忽略電力市場與能源安全的制度性因素,也可能被政治化操作。能源政策本質是一場長期投資,其評價應納入環境外部性、供電韌性、資本成本及風險管理等元素,而非僅依年度盈餘增減判斷價值。總結而言,對台電財報的解讀尤須謹慎全面。將政策成敗簡化為「可賺多少錢」既是失焦,也不足以支持對能源政策的宏觀判斷。能源政策的成功,不在於年度盈餘轉正,而在於在穩定、永續與成本效益間取得合理平衡。
留言0喜歡投書核四碼頭造成福隆鹽寮黃金沙灘流失不是環境孤立事件,而是能源政策長期治理缺失的縮影
近日媒體報導指出,新北市鹽寮福隆地區因核四廠專用碼頭影響海流與沙洲動態,造成黃金沙灘大量流失,居民不僅憂心生計受到衝擊,更呼籲拆除碼頭以恢復原貌。這樣的景況看似一則地方環境新聞,實際上卻暴露出台灣能源發展與環境治理長期以來的結構性矛盾。首先可以看到,核四廠自決策至今始終爭議不斷,其問題從成本爆表、功能定位不清、電力需求模型錯置,到後來成為全民負擔的「國家級爭議工程」。如今核四碼頭造成的沙灘侵蝕,只是這整個開發案中一項最具體可見的負面外部性。它既不是單一工程瑕疵,而是欠缺全面性的環境影響評估與長期監測規劃的結果。建設在未充分掌握自然動力機制下投入公共資源,本身就反映出一種先開發、後發現問題的治理慣性。鹽寮居民的生計依賴海岸生態的穩定,如今由於沙灘流失可能減少遊客、影響漁業與海水泳場等地方經濟。這些直接衝擊是「成本外部化」的一種典型表現:曾經的政策制定者沒有納入氣候、潮汐、沉積物動力等複雜自然系統變數,結果讓最脆弱的地方社群承擔了整體能源布局失衡下的後果。這不是誰的意外,而是制度在評估、執行與補償機制中缺乏完整操作的結果。再從更大的能源政策脈絡看,核四碼頭的衍生問題還牽動了一條更深的反思線:「我們如何在追求能源自主與供電需求時,平衡環境保護與地方生計? 」台灣過去在核能開發、石化工業布局等重大能源工程上,常見「少數決策者」以宏大敘事決定方向,卻忽略了「多元利害相關者」的真實聲音。選擇核電、天然氣或再生能源,本質上是能源與環境的整合判斷,但核四碼頭問題提醒我們:能源政策如果不能與土地倫理、環境生態與地方經濟整合,就會在不同節點產生諸多棘手後果。更重要的是,鹽寮居民的訴求並非反科技,而是要求對土地與生命的尊重與保障。這反映出台灣能源治理最大的困境:政策制定經常只看見技術與短期效益,卻忽視了長期生態系統服務、社會價值與公民參與的制度化需求。核四從不曾真正在地方居民自覺的框架下取得社會授權,這也使得如今的拆除、補償、修復問題變成零和博弈。台灣能源路徑的選擇必須超越單一技術選項,而是要建立一種能同時整合社會共識、環境承載力與長期安全性的新治理架構。核四碼頭造成福隆鹽寮黃金沙灘流失事件,提醒我們:能源政策的最終成本,不是發電量,而是人與自然共存的治理能力。當地方生計被政策外部化、環境被視為可犧牲的背景,那麼任何能源選項都無法真正成為全民共識下的未來方向。
留言0喜歡投書從Alex Honnold徒手攀岩到核電重啟:風險治理不能只靠勇氣,核能監管需要比技術更嚴格的制度
Alex Honnold 徒手攀登台北 101,引發全台與世界關注。有人讚嘆他的勇氣,有人質疑這是否是在玩命。但真正理解極限運動的人都知道,Honnold 的攀登並非魯莽,而是建立在長年訓練、反覆驗證與對失敗後果極端清醒的認知之上。他之所以能成功,不是因為不怕風險,而是因為比任何人都更嚴格地面對風險。這個畫面,恰好提供了一個理解近期核電重啟議題的絕佳對照。日本柏崎刈羽核電廠,曾被視為全球技術最先進的核電設施之一,卻在近年接連爆出資安漏洞、內控失靈、人員可隨意進出等重大監管缺失。即便如此,日本政府仍在政治壓力下推動重啟,結果反而引發監管機關罕見地公開質疑營運者是否具備「基本安全文化」。問題不在於核電技術本身,而在於「當一次失誤無法重來,制度是否配得上風險等級」?核電不是一般公共工程,而是「一次失誤、後果跨世代」的高風險系統。真正成熟的核安治理,從來不是靠宣示「我們準備好了」,而是靠持續、獨立、甚至讓人不舒服的監管。這正是台灣當前討論核電重啟時,最令人憂心之處。近來的公共論述,常將核電重啟簡化為「缺電與否」、「減碳需要」,卻刻意淡化核安監管所需的制度條件:核電重啟必須環評,核廢料如何處置,是否有解?;核安監管機關是否真正獨立? 是否具備足以對抗政治壓力的權威? 是否有能力對營運單位說「不」; 審查資訊是否充分公開、風險與成本是否能被社會理解與共同承擔? 避難計畫是否具可行性,以及事故責任與風險承擔如何界定?如果沒有這些條件,所謂的「核安無虞」,就只是政治宣示與政策口號。Honnold 的徒手攀岩之所以令人敬畏,是因為他清楚知道,一旦失誤,沒有第二次機會;而核電更是如此,差別只在於,承擔後果的不是單一個人,而是整個社會。真正負責任的能源決策,不是比誰更敢冒險,而是比誰更願意建立讓風險無法被政治輕率消化的制度。在核電這條路上,台灣需要的不是勇氣,而是高風險行為的共同課題:比勇氣與技術更困難更嚴格的制度—自制、紀律與對最壞情境的誠實面對。
留言0喜歡投書核安不能只是口號:從柏崎刈羽再度出包看台灣核電重啟的真正風險
日本柏崎刈羽核電廠6號機組在重啟後再次觸發控制棒警報、被迫中斷運轉,突顯出的並非單一工程瑕疵,而是核電治理中最致命的結構性問題:安全文化與制度執行力尚未真正達標。這一事件對台灣當前再度討論核電重啟的爭議,提供了極具警示性的鏡像。首先,這次事故並非「重大事故」或輻射外洩,雖能在重啟後短時間內中止運轉,說明最基礎的安全機制仍可能在真實操作中失靈。控制棒是反應爐最核心的安全裝置之一,它的錯誤觸發、設定或偵測失準,不只是工程漏洞,更可能反映出流程設計、測試程序、跨部門協作與品質把關等制度面長期不足。這類問題在日本、這個核電治理資歷最深的國家仍反覆出現,讓外界不得不問:如果連「核安標準最嚴格的核電大國」都還在為基本系統出包,那麼台灣在核電重啟的制度準備上,是否也有同樣未被深入檢視的風險?其次,核電安全不只是一套硬體測試標準,而是一種組織文化。安全文化包含的是「不容妥協的態度」、「將風險放在最高優先」以及「錯誤零容忍」的程序慣性。柏崎刈羽出包顯示出,即便在核電再度被視為國家能源戰略的重要一環時,安全文化依然可能被程序性壓力、時程壓力所侵蝕。台灣目前在核電重啟的討論中,也常見情緒性辯論與時程壓力,卻較少看到對安全文化與制度監督安排 的深刻討論。這樣的落差,正是核電政策可能滑向技術政治化的隱憂。再者,這起「再重啟後不久再停機」的事件,對社會信任具有極高敏感度。核安不是靠一兩次的技術測試就能建立,而是靠長期、透明、且可被民眾理解與監督的制度過程。在日本,福島核災後長達十餘年的信任重建一路坎坷,核電再啟動的過程始終伴隨著民間疑慮與地方反對。台灣在此前的核三重啟公投、社會運動與能源政策辯論中,也曾深切感受到社會對核安的不信任。日本最新狀況此時重演,提醒台灣:社會信任的建立比設備合格更難。最後,核電重啟的核心不應只停留在「夠不夠電」、「能不能降低碳排」的技術論述,而是要問:「我們是否有能力確保每一個環節的安全實踐?是否有足夠的透明與監督讓社會放心?是否能在突發情境下迅速、正確地應對潛在風險?」這些問題比單一重啟計劃更關乎公眾安全與民主治理的底線。柏崎刈羽的再度出包,是技術的警訊,更是政策的警鐘:核安不能只是標準,而必須是貫穿每一個決策與操作的核心文化。台灣若要重啟核電,就不能只談能源供需,而必須從制度重建、文化培育與社會信任重塑開始。這才是真正需要被正面回答的核電議題,而非簡單的一句「安全無虞」。
留言0喜歡投書當核電廠成為戰爭目標:扎波羅熱揭露全球核安的戰時盲區
俄烏戰爭已持續近四週年,而原本被視為「冷靜觀察的戰線」,如今正可能翻開新頁:俄羅斯傳出可能攻擊扎波羅熱核電廠的輸電線路。這不是單純軍事策略,而是對全球核安全底線的直接挑戰。扎波羅熱核電廠位於烏克蘭南部,由六座壓水反應器組成。即便反應堆停止運轉,設施仍依賴外部電力維持冷卻與安全系統,一旦輸電線中斷,其風險後果可迅速逼近嚴重核事故的等級。真正令人不安的,不是戰場攻防的升級,而是核電設施在戰爭中被納入攻擊選項的結構性脆弱。和平時期的高安全標準,在戰爭情境下可能瞬間失效。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雖可介入斡旋、派遣觀察員、呼籲各方維持冷卻系統,但其能力更多是「維持希望」,而非強制保障。扎波羅熱事件提出三個殘酷問題:第一,核電廠在衝突中能否真正免於攻擊?即便國際法禁止攻擊民用設施,當斷電被視為削弱對手意志的手段時,法律約束力何在?第二,核安全設計是否充分考慮戰時情境?外部電力依賴揭示了核能系統對基礎設施的高度依賴與脆弱性,一旦輸電網路成為目標,整個核安全架構就可能崩塌。第三,核災不再只是意外,而可能是人為操作的結果。若冷卻系統失效,核燃料過熱可能引發放射性物質外洩,其影響可跨越數代人。這場危機同時揭示國際機制在緊急回應上的侷限。IAEA可以提出警告、派遣觀察員,但無法強制執行。這提醒全球核能治理:單靠技術規範與國際呼籲,無法應對戰爭或國家級暴力的現實。核安全必須嵌入極端情境的防護設計與可執行的保障機制,而非僅停留在口頭承諾或規範文件中。對其他核能依賴國而言,扎波羅熱事件同樣是警訊。核電並非「安全又乾淨」的完美能源,即便和平時期也需承擔高昂安全成本。一旦戰火降臨,核電設施可能從能源供應點,轉變為高度不確定的安全風險來源。對政府與民眾而言,這是一種迫切而殘酷的提醒。更廣義地說,現代戰爭對平民基礎設施的攻擊正在成為新常態:電網、水源、交通、通信系統乃至核電設施,都可能被捲入攻擊循環。核電事故的後果無法「修復」,只能被承擔。這是一種技術悲劇,也是一種制度與治理的挑戰。總結來說,扎波羅熱核電廠事件,不只是俄烏戰爭的延伸議題,更是全球核能安全政策的轉折點。核電安全不能只寄望和平時期的規劃或善意,而必須建構最極端情境下的防護設計與有效國際保障機制。這不只是烏克蘭的挑戰,更是全球人類共同面對的安全責任—也是對各國核能政策的一次制度性考驗。
留言0喜歡投書COP30啟示:穩健「非核轉型」才是台灣淨零未來
去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30次締約方會議(COP30)在巴西貝倫舉辦,最終達成共識的全球氣候行動議程《Global Climate Action Agenda at COP30》所揭示的核心精神比過往更為清晰:「全球邁向淨零的主流路徑,已逐漸從核電轉向以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為核心。」這不只是技術的選擇,而是世界各國「用腳投票」的結果—因為再生能源建置更快、風險更低,能效改善更能立即減碳,並且符合公正轉型的要求。近年來,台灣社會關於核電延役的討論,時常被以「以核減碳」、「核綠同行」等論述包裝、或是往往在「核電是否安全」、「技術是否能突破」等問題上打轉。然而COP 30的訊息讓我們看到一個更宏觀的事實:全球真正擔心的不是技術,而是核廢料長期無解、建置周期長、社會信任低、以及一旦出事便是跨世代災難的現實風險。更何況,在台灣地狹人稠、地震頻繁且核廢料尚無長期處置方案的條件下,核電所伴隨的高本質風險,使其難以成為台灣氣候行動中可行且穩健的能源選項。更重要的是,國際社會在COP30的能源章節中再次強調:加速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建立透明負責的能源治理,才是全球應共同努力的方向。核能並未被視為主流減碳策略。這不是反核或意識形態,而是基於風險、成本與速度的務實選擇。事實上,台灣目前在再生能源、能源效率與儲能建設上的努力方向,正與COP30完全一致。無論太陽光電、離岸風電、企業綠電需求、或工業部門的能效改善,都是國際淨零競賽中最重要的競爭力來源。國際供應鏈現在要求的是企業的綠電比例、碳管理透明度、減碳速度,而不是「是否擁有核電」。這對出口導向的台灣而言,關係到的更是企業能否繼續接單、能否留在全球供應鏈中。COP30的行動議程提醒我們,現在世界上欠缺的不是高風險的核電廠,而是更多再生能源、更高的能源效率、更可靠的輸配電網,以及更透明可信的氣候治理。這些,台灣正在努力做,也必須持續做。綜言之,台灣的能源未來,需要走出對核電的過度期待,回到以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為核心的務實路徑。因此,我們更應堅定推動非核能源轉型政策,才能在全球淨零競賽中站穩自己的有利位置,讓下一代擁有安全、永續、能真正被信賴的能源未來。
留言0喜歡投書一個警報設定錯誤,揭露的不是技術失誤,而是核能治理的老問題
全球規模最大的核電廠—日本新潟縣柏崎刈羽核電廠6號機,因為一項「警報設定錯誤」而臨時延後重啟。表面上,這是一則看似冷靜、甚至可被解讀為「制度正常運作」的新聞:發現問題、暫停作業、重新檢查。然而,若僅止於此,恐怕低估了這起事件真正傳遞的警訊。問題不在於設備是否立刻造成危險,而在於這樣的錯誤,為何會出現在「全球最大核電廠」、且是在重啟前最後測試階段才被發現。控制棒是核反應爐最核心的安全裝置之一,而相關警報竟因設定疏漏,在不符安全條件時未能啟動,這不是單一操作失誤,而是標準流程、複核機制與安全文化的總體失靈。東京電力公司強調將「審慎確認安全後再操作」,語言聽來熟悉,卻也正是福島核災前後,日本社會最為警惕的關鍵詞。福島事故之後,日本核能治理的最大課題,從來不只是設備升級,而是能否真正擺脫「形式合規、實質鬆動」的組織慣性。柏崎刈羽核電廠過去曾因資訊安全與管理缺失,被揭露門禁形同虛設,導致重啟審查一再延宕,如今又出現如此低階、卻攸關核心安全的設定錯誤,很難說只是巧合。更值得注意的是,這起事件發生的時間點。柏崎刈羽被視為日本核電重啟政策的象徵性工程之一,不僅關係東京電力的營運,也牽動中央政府能源布局與地方政治協商。在這樣的政治與經濟壓力下,「準時重啟」本身就可能成為隱形目標。當進度壓力存在,安全程序是否仍能毫不妥協,正是核能治理最嚴苛的考驗。從治理角度來看,這起事件反而突顯一個不願被正視的現實:核能的風險,並不總是來自戲劇性的事故,而更多源自日常管理中的小錯誤與組織鬆懈。一個警報設定錯誤,若未被即時發現,可能在複合情境下放大成系統性危機。而核能制度最困難之處,正是要在「什麼都還沒出事」時,仍保持高度警覺。對台灣而言,這則新聞尤其具有現實意義。台灣核能討論經常聚焦於「技術是否先進」、「是否符合國際標準」,卻較少深入面對另一個更不安的問題:我們是否有能力長期維持高密度、高壓力下的核安治理品質?如果連日本這樣高度技術化、制度成熟的國家,都難以避免這類低階錯誤,那麼風險從來就不只是工程問題,而是治理與文化問題。柏崎刈羽6號機延後重啟,值得肯定的不是「延期」本身,而是它提醒了我們:真正的核安,不是新聞稿中的承諾,而是願不願意承認制度的不完美,並在每一個看似微小的環節上,拒絕妥協。否則,再大的核電廠,也只是在累積下一次不該發生的代價。
留言0喜歡投書台美關稅談判後的輿論戰:從監督語言到焦慮動員
台美關稅談判階段性結果出爐後,輿論並未隨之降溫,反而進入另一種熟悉的政治節奏。這並非偶然,而是台灣政治長期存在的一種操作模式:當實質政策成果難以否認時,輿論戰便轉向程序質疑、情緒動員與結構性焦慮的再製。首先,「黑箱」敘事不會因資訊公開而自然退場。相反地,它往往會轉化為一種持續性的懷疑框架,聚焦於任何未即時揭露的細節,反覆追問「是否仍有未說出口的條件」。其目的並非釐清政策,而是維持社會的資訊不安,使民眾長期處於「真相尚未完整揭露」的心理狀態。這種不確定感本身,就是政治動員的資源。其次,受害者敘事仍將持續翻新。透過放大談判中的相對讓步,或將國際談判的結構性限制,重新包裝為「被犧牲」、「被迫接受不公平條件」,可以有效將理性政策評估,轉化為情緒化的政治對立。問題不在於能否討論得失,而在於這類敘事刻意忽略比較基準與國際現實,使社會難以判斷談判成果的相對位置。第三,產業焦慮極可能成為下一波輿論主戰場。將企業海外投資、供應鏈調整與科技競爭,直接簡化為「產業被掏空」的敘事,能迅速連結中產階級的不安與對未來的恐懼。當「經濟安全」被情緒化操作,政策討論便容易從風險管理,滑向全面否定對外合作的恐懼政治。最後,當社會注意力逐漸轉移,程序戰將成為延長輿論熱度的工具。透過國會質詢、要求追加審查或重啟討論,可以不斷製造「事情尚未結束」的印象。形式上看似程序正義,實質上卻可能無限拉高政策推動的政治成本,使任何對外談判都陷入內部消耗。民主社會當然需要監督,但真正的監督,應建立在事實驗證、國際比較與制度理解之上,而非以焦慮動員取代理性判斷。看清這些操作邏輯,並不意味著放棄批判,而是拒絕讓公共討論被恐懼牽著走。唯有堅持以事實與結構分析作為判準,台灣社會才能在高度競逐的國際環境中,保有必要的決策空間與民主韌性。
留言0喜歡投書濱岡核安造假事件:核電重啟背後的制度風險,台灣準備好了嗎?
日本中部電力公司的濱岡核電廠近日被揭露,在攸關反應爐結構安全的「基準地震動」評估中,刻意操弄地震波資料,並以經過篩選與美化的「代表波」通過審查。更關鍵的是,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早在二○二二年即在正式審查中判定該基準地震動「大致妥當」,直到內部通報出現,資料捏造才被揭發。這起事件的真正意義,不在於單一企業的不誠實,而在於它對核電延役與重啟論述提出了根本性的制度警訊。日本長期被視為全球核安制度最成熟的國家之一。福島事故後,日本大幅提高審查門檻,強化耐震與防災要求;而濱岡核電廠位於南海海槽巨大地震震源正上方,更被視為「高風險中的高風險」。然而,即便在這樣被認為高度嚴密的制度設計下,關乎反應爐結構安全的關鍵數據,仍能被業者系統性操弄,卻未被監管機關在審查階段即時識破。這顯示問題不只是執行鬆散,而是核安監管在結構上高度依賴業者提供的專業模型與原始資料,存在難以消除的資訊不對稱。放眼美國,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長期被視為獨立監管的典範,並以「防禦縱深」與風險導向監管自豪。然而,NRC對延役與安全分析的審查,同樣高度仰賴業者提出的地震模型、老化評估與機率式風險分析等核心安全模型。即使透過抽查、同儕審查與補件機制,監管者仍難以在事前完全驗證所有假設與原始計算的誠實性。歐盟在福島事故後推動跨國「壓力測試」,試圖以透明化與同儕檢視降低制度風險,但歐洲核安監管者協會(ENSREG)亦坦言,監管的核心限制在於:無法全面重做業者的所有安全計算,只能在既有框架內判斷其合理性。換言之,即使制度再嚴密,仍不可避免地依賴申請者的專業誠信。對照台灣,濱岡事件更顯其警示意義。台灣位於高地震帶,核電廠設計年代久遠,延役與重啟論述卻經常將焦點簡化為「技術可行」與「法規可補」,卻鮮少正面討論:我們的核安制度,是否真的具備不受業者左右、能獨立驗證核安原始資料的能力。若在日本、歐美等被視為核安典範的國家,關鍵不實仍須仰賴事後揭露,那麼台灣社會是否真能承受,一旦核安審查失靈所帶來的不可逆後果?核電的核心風險,從來不只是工程問題,而是制度可信度的問題。當一項能源選擇的最小失誤成本可能是國土、世代與民主的長期承擔,社會有責任要求的不只是程序上的合規,而是能被驗證、能被問責,並且能經得起不誠實考驗的制度能力。這正是核電延役與重啟論述,最難回答、卻最關鍵的問題。◎附註1. 美國NRC:延役審查高度依賴業者提出的Aging Management Program與PRA模型,監管者主要進行合理性與一致性檢核,無法全面重算原始數據。2. 歐盟核安制度:福島後壓力測試提升透明度,但ENSREG文件明確指出,監管無法取代申請者的完整安全分析,只能進行制度性審查。3. 制度共通限制:核安監管的結構性風險在於「資訊不對稱+高專業門檻」,一旦申請者不誠實,事前識別極為困難。
留言0喜歡投書核災避難的幻象:日本原發「不避難」體制與台灣核能防災的制度警示
日本調查記者日野行介在新書《原發避難計畫的虛構》中指出,日本政府所謂「保護國民生命的避難計畫」,實質上是一份設計用以抑制居民疏散的制度性文件。這份計畫並非以拯救生命為核心,而是保障核電運轉與重啟的合法性,其核心目的偏向行政文書化操作,而非實質防災。透過情報公開請求,日野取得茨城縣政府800頁內部資料,揭示地方與中央官員的討論重點並非安全撤離,而是如何控制資訊、限制公佈範圍、並強化行政既定方案的順從性。巴士調度、碘片發放、輻射檢查等操作細節都以行政便捷為優先,避難地點甚至套用其他縣文件模板改名。中央更要求文件閱後銷毀,突顯避難計畫並非地方自主制定,而是行政主導的制度性操控。實務操作上,「避難用巴士」計畫無法執行。地方與巴士協會協議規定駕駛員輻射暴露上限為1毫西弗,但官方避難區輻射標準高達每小時500微西弗,兩小時就會超標。日野詢問地方官員時得到坦承:「這僅為形式。」顯示原發避難計畫實質上是一場行政設計的形式化劇場,安全保障嚴重不足。後來政府修正指引,允許巴士公司提高輻射暴露上限,但未要求重簽協議,也未公告執行。形式上的指引更新掩蓋了制度缺口,在實際事故中,避難系統仍可能無法運作,居民依然缺乏安全保障。台灣亦面臨類似挑戰。核一、核二、核三及核四封存後的避難計畫,多為紙上方案。新北市與屏東縣曾公開質疑疏散模擬可行性,中央僅以「審查程序尚可」回應。核災防護被形式化為表格演練,而非建立可操作的社會動員與治理機制。福島事故教訓明確:防止輻射曝露最有效方式,是不讓核電廠重啟再運轉。然而,日本選擇遺忘,台灣若重複同樣制度設計漏洞,也將面臨同樣風險。核能防災不能建立在幻覺上,政治妥協不可取代真實風險評估。真正安全,需勇於在災難前說出制度限制與真相,承擔治理責任。日本避難計畫揭示的不只是行政欺瞞,更是以國策之名,卻罔顧人民性命於風險之中的制度性問題。台灣若不正視核安體制的缺口、正視「避難不可能」的現實,未來的核災危機極可能重演福島悲劇。制度透明與問責,是核能安全的根本前提。
留言0喜歡投書從濱岡核電廠耐震造假,看見核能安全的制度裂縫
近日,日本濱岡核電廠曝出耐震資料疑似造假,並低估地震強度的重大爭議,再次警醒核電安全的核心問題,從來不只是工程技術是否達標,而是治理體系是否具備誠實面對極端風險的能力。中部電力公司坦承,在提交核電重啟審查的耐震資料中,實際採用的代表性地震波,與正式報告內容並不一致,已迫使日本核能監管機關緊急暫停審查,相關責任仍待釐清。事件之所以引發高度關注,在於濱岡核電廠所處的位置。該廠位於靜岡縣沿海,緊鄰被視為全球最具破壞潛勢之一的「南海海槽大地震」活斷層帶。此區域為多個板塊交會之處,歷史紀錄與科學評估皆顯示,未來發生大規模地震與海嘯的機率極高。在這樣的地質條件下,核電廠的耐震評估從來不只是工程計算問題,而是攸關居民生命安全,以及國家是否願意誠實承擔低機率、高衝擊風險的治理選擇。更值得警惕的是,這起事件並非單純的個別失誤,而是核電安全文化與監管制度長期失衡的縮影。耐震資料的完整性與透明性,本應是核安審查最不可退讓的底線;一旦出現資料選擇性使用,或風險被系統性低估的情況,等同於在高度地震風險之上,再度主動削弱安全邊際。這不是技術疏忽,而是制度失靈,也是監管邏輯長期向業者傾斜的結果。回顧日本核能發展歷程,類似爭議並非首例。無論是地質資料調整、風險評估爭論,或資訊揭露不完整,都一再顯示核能監管機構與業者之間,仍存在權責不清、監督不對等的結構性問題。即便在福島核災後,日本全面強化核安法規,制度雖經修補,但社會信任從未真正回來。此一案例,對台灣當前的核電政策討論尤具警示意義。核電是否重啟,不能只停留在「技術是否可行」的工程辯論,而必須回到制度設計與監督機制,是否足以承擔極端風險的根本問題。核能牽動的,不只是發電效率,而是風險如何分配、責任由誰承擔,以及決策是否具備足夠的透明與正當性。濱岡事件提醒我們,當核能政策陷入技術主義迷思,將制度問題包裝為工程問題,社會便容易被「文件上安全」的表象所安撫,卻忽略現實中的制度脆弱。真正的安全,不是靠模型計算或內部報告自我保證,而是建立在公開、可驗證,並能被第三方與社會共同檢視的治理架構之上。如果這次事件最終僅止於技術修正,而未促成更深層的制度反省,那麼當真正的大地震來臨時,付出的代價,恐怕不只是能源政策的挫敗,而是整個社會對治理體系的信任崩解。對台灣而言,日本濱岡核電廠不是遙遠的他國新聞,而是一面鏡子。映照的,是我們是否已為高風險能源選擇,做好制度上的準備。
留言0喜歡投書核三公投沒過關之後:台灣該如何走向能源民主與社會安全?
今年八月廿三日核三重啟公投,表面上結果清楚,實際卻暴露出台灣能源政治的深層矛盾:全國同意票比例高達七成四,卻因投票率僅二成九,未跨過法定門檻而未通過。這不只是一次公投的輸贏,而是一面映照台灣能源焦慮與治理困境的鏡子—既擔心缺電,又不安核安;既渴望穩定供電,卻遲遲無法面對跨世代風險的承擔問題。地方投票結果更清楚呈現這種矛盾。核一、核二、核四所在地的新北石門、萬里、貢寮,投票率普遍偏低,顯示長期承受核能風險的居民,對核電始終保持距離與警戒。核三所在地的屏東縣,則有多個鄉鎮不同意票高於同意票,反映與核電共存四十年後,安全與信任問題仍未解決。相對地,台中、高雄、雲林、新竹等設有大型火力電廠的縣市,在能源焦慮與空污討論下,支持核電重啟比例較高,但投票率同樣偏低,透露民眾對能源選項的無力感。這些差異共同指向一個長期問題:台灣缺乏一個公開、可信、能持續討論能源政策的制度性平台。政府、專家體系與地方居民之間的信任斷裂,使能源議題反覆在恐懼、焦慮與政治動員之間擺盪,難以形成成熟的公共討論與社會共識。因此,公投落幕後,「非核家園」的成果不該只停留在「拒絕核電」的戰場,而必須轉向更積極的「能源轉型與社會安全」工程。首先,能源風險的討論必須回到「生活尺度」。核災影響的不是抽象的機率或技術參數,而是農漁業、觀光、居住安全、健康與地方發展。一旦事故發生,這些生活條件往往難以恢復,其衝擊遠比任何技術辯論來得真實。其次,反核論述若要說服社會,必須提出具體可行的替代方案,正面回應「沒有核電怎麼辦」的疑問。再生能源、儲能、電網升級與節能效率,並非口號,而需要清楚的政策工具、制度設計與時程規畫。缺乏替代路徑的反核主張,容易被簡化為情緒性反對,反而削弱公共說服力。第三,若不正視程序正義,任何能源選項都難以取得社會信任。無論是核電重啟、再生能源開發,或大型基礎建設,資訊不透明與專業封閉始終是爭議根源。建立常態化的公民會議與社會對話機制,讓不同風險與利益能被充分討論,是重建信任的必要條件。在行動層面,公民社會可從三個方向推進:在地方,結合自治條例、能源合作社,讓能源轉型與地方經濟發展連結;在知識層面,深化核安風險、電網與再生能源教育,培養下一代的能源素養;在制度上,持續監督核電重啟審查,要求核安資料公開,必要時透過法律途徑促使程序更透明、更負責。最重要的是,非核台灣若要走得更遠,必須從「反對核電」轉型為「能源民主」與「社會安全」的公共運動。與其反覆陷入公投輸贏與政治動員,不如回到透明資訊、公開辯論與公民參與的基本要求。唯有如此,能源政策才能真正成為全民共同決定的公共選擇,而非被行政部門或特定利益結構所左右,台灣才能走向更安全、也更永續的未來。
留言0喜歡投書看見核廢料之前,請先看見能源治理風險
「你見過核廢料嗎?它對你造成什麼傷害?」這類提問,乍看理性,實則混淆了公共風險的本質。公共政策的判斷,從來不是以「個人是否親眼受害」作為標準,而是基於風險規模、不可逆性與治理能力。我們多數人沒見過大型飛安事故,但不代表可以放任民航安全標準鬆動;同理,核廢料的問題,不在於「是否天天看得到」,而在於一旦失控,其後果跨世代、不可回收。擁核者常以醫療放射廢棄物為例,主張「既然醫院也產生核廢料,為何反對核電?」這是一個典型的類比錯誤。醫療放射廢棄物在量級、半衰期、集中管理方式上,與核電高階核廢料完全不可同日而語。更重要的是,醫療放射源的存在,是為了不可替代的公共醫療需求;而核電,早已不是唯一或必要的低碳選項。再看風電與太陽光電。確實,任何能源都有環境衝擊,但差別在於可逆性與治理彈性。風光電設備的生命週期風險是有限期的、可拆除的、可改良的;核能則在正常運轉之外,還必須承擔事故風險、長期核廢管理,以及社會信任成本。把「風光電有影響」等同於「因此核能較好」,在邏輯上站不住腳。至於發電成本,更不該只談帳面價格。核電的實際成本,若完整納入除役、核廢最終處置、保險與事故外部成本,從來不便宜。相反地,風光電的成本在全球快速下降,其不穩定性問題,也正透過儲能、電網調度與需求管理逐步被解決。能源轉型是系統工程,而非單一技術競賽。台電虧損被頻繁歸咎於能源轉型,卻刻意忽略關鍵事實:台電的巨額虧損,主要來自政府長期凍漲電價、吸收國際燃料暴漲成本,這是價格政策選擇,而非單純能源種類的問題。即使是核電佔比高的國家,只要壓抑電價,同樣會出現財務失衡。至於日本重啟核電與美國調整補貼政策,常被擁核者選擇性引用。日本是在福島事故後、於高度社會爭議與嚴格審查下,有限度重啟部分機組;而美國能源政策的調整,更多反映國內產業遊說與政治周期,並不等於「風光電失敗」。事實上,全球主要經濟體仍持續加碼再生能源,因為它們看重的是能源安全、產業競爭力與長期風險控管。真正成熟的能源討論,不是問「你怕不怕核廢料」,而是問「我們是否有能力管理一項失誤代價極高、責任跨越數十萬年的技術?」在治理能力有限、社會信任脆弱的情況下,選擇風險較低、可逐步修正的能源轉型路徑,並非反科學,而是真正的務實。最後,值得提醒的是,能源轉型不是信仰之爭,而是對未來世代負責的能源治理與制度選擇。
留言0喜歡投書核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EPZ)劃設,不能只停留在紙上安全
長期以來,台灣核能政策的爭論,多半圍繞在技術安全或是否重啟的政治選擇。儘管如此,另一個同樣關鍵的問題是在高度不確定、極端情境下,國家是否具備足以保護人民生命安全的制度設計。其中,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計畫區」(Emergency Planning Zone,EPZ)的劃設,正是衡量核安治理是否務實的重要指標。依現行規範,台灣核電廠的緊急應變計畫區(EPZ),範圍自各核子反應器設施為中心起算八公里半徑內區域,作為事故發生時疏散、管制與防護的主要依據。然而,回顧國際核災經驗,無論是車諾比或福島,其實際疏散範圍與長期嚴重污染區,皆遠遠超出八公里的尺度。再者,輻射外洩的影響,往往取決於氣象條件、地形與事故型態,而非事前以行政方式劃定的同心圓。以日本福島事故為例,放射性物質的外釋分布並不是整個全區,而是西北方的扇形區域。值得提醒的是,若EPZ設定過於保守,恐可能延誤必要措施,增加風險暴露。以2011年福島核災為例,其疏散範圍是從事故發生時的3公里,因事故惡化逐步擴大到10、20公里,而部分地區至今仍難以恢復正常生活。這些經驗提醒我們,若應變計畫區劃設與實際風險不符,將導致決策延誤、資訊混亂,甚至使民眾在關鍵時刻暴露於不必要的危險之中。更值得關注的是,台灣核電廠多位於人口密集、交通容量有限的區域。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八公里內外的人口移動、醫療量能、跨縣市協調與長時間安置,皆遠超過單一應變計畫區設計所能承載。若緊急應變規劃未能如實反映最壞情境,只會在真正需要啟動時,暴露制度的脆弱性。核能安全的關鍵,不在於「事故發生機率多低」,而在於「一旦發生,國家能否誠實面對後果」。緊急應變計畫區(EPZ)的劃設,不應成為對外宣示安全感的工具,而應是以科學、經驗與風險治理為基礎的動態制度。唯有正視國際核災的實際教訓,檢視並調整現行應變規劃,核安政策才能真正回到「以人民安全為優先」的原點。
留言0喜歡投書當立法院失序:台灣正在付出的憲政代價
近兩年來,台灣立法院出現的亂象,已不只是政黨攻防或政策歧見,而是涉及憲政秩序是否仍能正常運作的根本問題。回顧 2016 至 2024 年間,無論對執政黨有多少批評,台灣的政治運作始終仍在憲政框架內進行;相較之下,當前國會所呈現的狀態,已明顯偏離過往民主常態。在立法程序上,重大法案多次未經充分討論,即以人數優勢強行通過;在憲政體制上,修法提高違憲審查門檻,隨後又杯葛大法官人事,導致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形同以立法權癱瘓司法審查。更令人憂心的是,當憲法法庭作出違憲判決後,部分政治勢力不僅未予尊重,反而試圖透過輿論與立法決議削弱其權威,動搖權力分立的基礎。這類情況,在過去任何一屆國會中都未曾出現。即便民進黨過去擁有國會多數,也未曾發生系統性挑戰憲政制度的作為。政策可以被批評,施政可以被監督,但民主制度本身必須被共同遵守,這本是台灣政治長期形成的最低共識。同樣令人憂慮的,還包括國家總預算的處理方式。連續兩年,預算審查嚴重延宕,刪凍理由缺乏政策脈絡,甚至成為政治對抗的工具。總預算原是國家運作的核心基礎,卻被反覆惡搞,這不僅影響行政效能,也直接傷害民生與公共服務,堪稱憲政史上的異常現象。更大的背景,則是台灣所處的國際與安全情勢。當中國持續強化對台軍事與政治壓力,並不斷對外釋放 2027 年可能動武的訊號時,國內卻出現阻擋國防預算、削弱國家治理能力、甚至與對岸政治論述高度重疊的立法作為。這種內外情勢的錯位,讓人難以忽視其對國家安全與民主韌性的衝擊。必須強調的是,關注這些問題,並非要求全民成為特定政黨的支持者,而是提醒社會:民主得以運作,仰賴的是制度的自我節制,而非單純的多數決。當國會多數不再尊重程序、不再接受憲政制衡,最終受害的,將不是政黨,而是整個社會。台灣的選舉從來不是「選誰都一樣」。選票所決定的,不只是政策方向,更是國家是否仍能在動盪的國際局勢中,維持穩定、可預期且值得信賴的民主治理。回顧近兩年的立院運作,這樣的警訊,已經相當清楚。民主不會一夕崩壞,但往往是在一次次被視為「還好吧」的例外中逐漸鬆動。此刻,正是重新正視憲政底線、要求國會回到正常軌道的關鍵時刻。
留言0喜歡投書不是誰贏誰輸,而是司法快被關機了
很多人把最近的爭議,看成又一次的藍綠或朝野對立。但如果跳出政黨立場,真正該擔心的,其實不是哪一邊得分,而是:台灣的司法制衡機制,正在被「關機」。我們熟悉的憲政危機,通常是政府權力太大,壓過其他機關。但現在的狀況剛好相反—立法院不是被消滅,而是反過來,讓司法無法運作。怎麼做到的?方法其實很簡單:一邊提高憲法法庭開會、作出判決的人數門檻;另一邊,卻長期不補足大法官的人數。結果就是,門檻設得再漂亮,法庭卻永遠湊不齊人,憲法審查自然全面停擺。這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制度後果。試想,如果只要「不補人」,就能讓憲法法庭一年、兩年,甚至永久無法運作,那憲法還能約束誰?任何法律,只要立法院自己通過,就再也沒有最後的把關者。這樣的制度,表面上看起來合法,實際上卻讓權力完全失去制衡。更可怕的是,這種做法不需要戒嚴、不需要動用暴力,只要「照程序來」,就能把司法權慢慢掏空。等大家發現時,憲法早已形同虛設。因此,憲法法庭在極端情況下,選擇維持最低限度的運作,並不是擴權,也不是自封為王,而是一種不得不的自保。如果司法選擇什麼都不做,那才是真正放任制度被摧毀。今天的問題,不是誰喜不喜歡某個判決,而是我們是否接受:只要不補人,就能讓司法消失。如果社會對這種狀況習以為常,那麼未來被「關機」的,恐怕不只是一個憲法法庭,而是整個國家的憲政體制。
留言0喜歡投書強化兩岸敏感交流下的國會透明機制
在民主制度中,立法委員依法享有對外交流與出訪的權利,這也是民意代表履行職責的一部分。然而,當交流涉及高度政治敏感的兩岸關係時,制度設計的重點,應放在如何確保透明、避免誤解,並維持國會整體的公信力。立法委員不同於一般公民,其職權涉及法律制定、預算審查與政策監督,並可能接觸具有公共影響力的資訊。因此,對於前往政治體制與我國存在重大安全爭議之國家或地區的交流活動,民主制度有必要建立更明確的程序性規範。基於比較民主國家的實務經驗,至少可考慮以下制度性補強方向:第一,建立事前揭露原則。立法委員若進行涉及高度政治敏感區域的交流行程,應於合理期間內,對外說明出訪目的、交流性質與是否涉及官方或半官方接觸。此舉並非審查內容,而是讓社會能掌握基本事實,避免不必要的揣測。第二,強化事後報告與存檔機制。相關出訪應於返國後,提出簡要書面報告,說明實際會面對象類型、討論範圍與是否涉及政策承諾,並由國會保存備查,以維持制度可追溯性。第三,明確區分私人交流與職務行為。若行程屬私人性質,應清楚標示並避免使用職務資源;若涉及職務身分,則應適用相應的透明與問責標準,以避免角色混淆。第四,建立跨黨派的國會自律準則。透過國會內部共識,形成不具懲罰性的自律規範,將透明視為保護立委與制度的工具,而非政治攻防的武器。總結而言,在高度對立與不確定的國際環境中,民主制度的穩定不來自禁止交流,而來自清楚的規則。當制度能夠主動揭露與說明,社會信任便能累積,國會也才能在複雜的兩岸情勢中,維持其應有的正當性與民主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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