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廿三日核三重啟公投,表面上結果清楚,實際卻暴露出台灣能源政治的深層矛盾:全國同意票比例高達七成四,卻因投票率僅二成九,未跨過法定門檻而未通過。這不只是一次公投的輸贏,而是一面映照台灣能源焦慮與治理困境的鏡子—既擔心缺電,又不安核安;既渴望穩定供電,卻遲遲無法面對跨世代風險的承擔問題。

地方投票結果更清楚呈現這種矛盾。核一、核二、核四所在地的新北石門、萬里、貢寮,投票率普遍偏低,顯示長期承受核能風險的居民,對核電始終保持距離與警戒。核三所在地的屏東縣,則有多個鄉鎮不同意票高於同意票,反映與核電共存四十年後,安全與信任問題仍未解決。相對地,台中、高雄、雲林、新竹等設有大型火力電廠的縣市,在能源焦慮與空污討論下,支持核電重啟比例較高,但投票率同樣偏低,透露民眾對能源選項的無力感。

這些差異共同指向一個長期問題:台灣缺乏一個公開、可信、能持續討論能源政策的制度性平台。政府、專家體系與地方居民之間的信任斷裂,使能源議題反覆在恐懼、焦慮與政治動員之間擺盪,難以形成成熟的公共討論與社會共識。

因此,公投落幕後,「非核家園」的成果不該只停留在「拒絕核電」的戰場,而必須轉向更積極的「能源轉型與社會安全」工程。

首先,能源風險的討論必須回到「生活尺度」。核災影響的不是抽象的機率或技術參數,而是農漁業、觀光、居住安全、健康與地方發展。一旦事故發生,這些生活條件往往難以恢復,其衝擊遠比任何技術辯論來得真實。

其次,反核論述若要說服社會,必須提出具體可行的替代方案,正面回應「沒有核電怎麼辦」的疑問。再生能源、儲能、電網升級與節能效率,並非口號,而需要清楚的政策工具、制度設計與時程規畫。缺乏替代路徑的反核主張,容易被簡化為情緒性反對,反而削弱公共說服力。

第三,若不正視程序正義,任何能源選項都難以取得社會信任。無論是核電重啟、再生能源開發,或大型基礎建設,資訊不透明與專業封閉始終是爭議根源。建立常態化的公民會議與社會對話機制,讓不同風險與利益能被充分討論,是重建信任的必要條件。

在行動層面,公民社會可從三個方向推進:在地方,結合自治條例、能源合作社,讓能源轉型與地方經濟發展連結;在知識層面,深化核安風險、電網與再生能源教育,培養下一代的能源素養;在制度上,持續監督核電重啟審查,要求核安資料公開,必要時透過法律途徑促使程序更透明、更負責。

最重要的是,非核台灣若要走得更遠,必須從「反對核電」轉型為「能源民主」與「社會安全」的公共運動。與其反覆陷入公投輸贏與政治動員,不如回到透明資訊、公開辯論與公民參與的基本要求。唯有如此,能源政策才能真正成為全民共同決定的公共選擇,而非被行政部門或特定利益結構所左右,台灣才能走向更安全、也更永續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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