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部電力公司的濱岡核電廠近日被揭露,在攸關反應爐結構安全的「基準地震動」評估中,刻意操弄地震波資料,並以經過篩選與美化的「代表波」通過審查。更關鍵的是,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早在二○二二年即在正式審查中判定該基準地震動「大致妥當」,直到內部通報出現,資料捏造才被揭發。這起事件的真正意義,不在於單一企業的不誠實,而在於它對核電延役與重啟論述提出了根本性的制度警訊。

日本長期被視為全球核安制度最成熟的國家之一。福島事故後,日本大幅提高審查門檻,強化耐震與防災要求;而濱岡核電廠位於南海海槽巨大地震震源正上方,更被視為「高風險中的高風險」。然而,即便在這樣被認為高度嚴密的制度設計下,關乎反應爐結構安全的關鍵數據,仍能被業者系統性操弄,卻未被監管機關在審查階段即時識破。這顯示問題不只是執行鬆散,而是核安監管在結構上高度依賴業者提供的專業模型與原始資料,存在難以消除的資訊不對稱。

放眼美國,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長期被視為獨立監管的典範,並以「防禦縱深」與風險導向監管自豪。然而,NRC對延役與安全分析的審查,同樣高度仰賴業者提出的地震模型、老化評估與機率式風險分析等核心安全模型。即使透過抽查、同儕審查與補件機制,監管者仍難以在事前完全驗證所有假設與原始計算的誠實性。

歐盟在福島事故後推動跨國「壓力測試」,試圖以透明化與同儕檢視降低制度風險,但歐洲核安監管者協會(ENSREG)亦坦言,監管的核心限制在於:無法全面重做業者的所有安全計算,只能在既有框架內判斷其合理性。換言之,即使制度再嚴密,仍不可避免地依賴申請者的專業誠信。

對照台灣,濱岡事件更顯其警示意義。台灣位於高地震帶,核電廠設計年代久遠,延役與重啟論述卻經常將焦點簡化為「技術可行」與「法規可補」,卻鮮少正面討論:我們的核安制度,是否真的具備不受業者左右、能獨立驗證核安原始資料的能力。若在日本、歐美等被視為核安典範的國家,關鍵不實仍須仰賴事後揭露,那麼台灣社會是否真能承受,一旦核安審查失靈所帶來的不可逆後果?

核電的核心風險,從來不只是工程問題,而是制度可信度的問題。

當一項能源選擇的最小失誤成本可能是國土、世代與民主的長期承擔,社會有責任要求的不只是程序上的合規,而是能被驗證、能被問責,並且能經得起不誠實考驗的制度能力。這正是核電延役與重啟論述,最難回答、卻最關鍵的問題。

◎附註

1. 美國NRC:延役審查高度依賴業者提出的Aging Management Program與PRA模型,監管者主要進行合理性與一致性檢核,無法全面重算原始數據。

2. 歐盟核安制度:福島後壓力測試提升透明度,但ENSREG文件明確指出,監管無法取代申請者的完整安全分析,只能進行制度性審查。

3. 制度共通限制:核安監管的結構性風險在於「資訊不對稱+高專業門檻」,一旦申請者不誠實,事前識別極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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