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昨天開庭,針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名被告召開延押庭,檢察官痛批,法庭攻防純淨審判空間已被破壞,柯的臉書帳號經常發文,帶動輿論風向,以自身名義之臉書帳號,對證人施壓,對外傳達答辯內容和證人勾結,建議仍有繼續羈押柯文哲之必要。柯文哲臉書昨、今兩天仍持續發文,柯臉書小編強調,8位公務員證詞都確立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24條爭取容積獎勵,過程完全合法,並諷刺:「讓法庭內的真相還原,是小編的責任,請大家按讚、訂閱,就像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一樣。」

柯文哲臉書發文指出,承蒙北檢抬愛,日日關注柯文哲粉專,今日不負眾望,為大家呈現「第八位」公務員證詞,他再度確立京華城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細部計劃爭取容積獎勵,「過程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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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臉書表示,這位證人是前都發局專門委員張立立 ,其學經歷都具備高度專業,不僅是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博士,更從民國77年就在都發局任職,對於都市計畫法的實務經驗、學術理論,專業度無庸質疑。張立立證明京華城送都委會過程合法,他曾在京華城專案小組會議提出另外兩個案例包含市民大道鐵路地下化捷運東延段兩個基地,也都是透過細部計畫取得容積獎勵,完全打臉檢察官一直以來堅持的「京華城是中華民國史上透過都計法細部計畫取得容積獎勵的唯一特例」。也正是因為張立立拿出實例舉證,讓都委會委員不再有適法性疑慮,轉而討論公益性對價性是否足夠等問題。

柯文哲臉書痛批,檢察官聽完證詞卻還要硬拗「市民大道鐵路地下化、捷運東延段都是由政府提出的,不是像京華城一樣由民間提出」。但依據都市計畫法本就是市政府與民間雙軌制,「怎麼會綠能你不能?政府提的可以,人民提的就不行?」

柯文哲臉書強調,任任都發局長的黃景茂也發言表示,都發局同仁都是依法行政,依的就是內政部營建署在民國99年發布的解釋函,將取得容積獎勵途徑分為2類:「一個是循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把申請獎勵額度與獎勵項目納入計畫書規定,提供獎勵容積依據」、「第二個是相關法律(如都市更新條例、大眾捷運法等)所定程序,由主管機關審核給予獎勵容積。」

柯文哲臉書說,內政部解釋函上網就能查得到,檢方都是司法菁英,不應看不懂,或是像去餐廳吃自助餐一樣,隨心所欲的選擇性採用證據 。維護司法的公正、獨立、公平審理,是所有司法官的責任;讓公務員勇於做事、依法行政,是所有機關首長的責任。

最後,柯文哲臉書還不忘諷刺北檢,「讓法庭內的真相還原,是小編的責任,請大家按讚、訂閱,就像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