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涉京華城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疾病聲請具保停押,日前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1億元保證金,並找有資力之人作為具保人提2億元保證書,並配戴電子腳環、個案手機,期間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但審判長江俊彥今(15日)表示,沈的律師提出2位人保人選,但經審視後仍認為萬一沈真的逃亡後,對保證人執行強制執行的執行金額有疑慮,因此尚未准予交保,下午也將就沈的部分進行延押訊問。

京華城案今天將再度開庭,上午傳換台北市都發局時任專委張立立出庭,釐清京華城案容積率變更的相關決議過程;下午則原本預計針對3名在押被告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前董事長李文宗進行延押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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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開庭吿一段落後,審判長諭知,針對沈慶京律師已提出的2位人保的人選,但經審視提出的資料及土地登記謄本等,均可見保證人選所持有之不動產均有設定高額之最高限額抵押,故若沈慶京經准予具保後,事後有逃亡之情形,對保證人依法強制執行所能執行之金額仍然有疑慮,故迄今北院尚未准予交保。

審判長說,因此,今天下午就被告沈慶京的部分,也會進行延押訊問,以供合議庭評議若沈慶京始終無法提出具相當資力之人為保證人時,沈是否要繼續延長羈押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