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軍事審判制度可能恢復,東吳法學院教授胡博硯今(28)日接受《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節目《中午來開匯》主持人黃光芹專訪時指出,賴清德總統無預警地宣布軍審復辟令人震撼,該政策過程保密過度,缺乏社會溝通,質疑行政院版本若未成熟出場,恐將面對艱困局面。
胡博硯說,政策變化幅度極大,適當公開討論才能妥善處理問題。他同時提醒,恢復軍審並非單靠一聲宣示即可,須修正軍事審判法、提出行政院版本送立法院審議,程序繁複。
至於國安問題成為軍審復辟的主因?胡博硯認為,真正迫切需要解決的國安問題是國內詐騙問題,台灣一年民刑事案件合計超過3百萬件,詐騙案每年上百億元損失、數萬案件量早已形成國安威脅。而面對軍審復辟的訴求,胡博硯直言,現行的國安法庭已經設立,但案件量有限,國安專庭法官多半仍需兼辦詐騙等其他案件,導致無法專責處理。以目前3百多件軍事案件而言,相較於檢察署每年處理7、80萬案件,軍審回歸無助於緩解司法過勞問題。
回顧2013年廢除軍審時的背景,胡博硯指出,賴清德恐沒想清楚為何要恢復軍審,當年問題的核心在於軍法官階級制度影響審判公正性,制度設計未能符合憲法精神;如今若再度復辟軍審,必須回答是否已徹底改革軍法體系,否則形同獨立出來「吃飽太閒」,令人難以理解。
特殊審判制度的必要性也遭到質疑,胡博硯舉例,智慧財產法院與少年法院雖然案件量較少,但因涉及高額利益或特別保護需求而設立,軍事案件是否具有同等的專業需求,應該具體論證,而非僅以恢復為目的推動立法。他也提醒,軍人與退役軍人涉案時,分屬不同審判體系,若將現役軍人交軍事法院、退役人員交普通法院,將導致判決歧異與程序矛盾。他引述憲法法庭先前裁定指出,一旦同案證據相同而判決不同,普通法院無罪判決將可作為軍事法院再審理由,既然最終仍由普通法院決定,為何還要恢復軍審?對於「判太輕」的問題,胡博硯強調,這不能僅怪罪法官,應從偵查蒐證層面檢討,若起訴的證據薄弱、偵查不足,法院自然無法重判,「判太輕」的問題實應由偵查端與法制作業共同負責。
胡博硯認為,與其復辟軍審,不如優先強化偵查體系、增加資源,從根本上提升國安案件處理品質。他強調,真正應建構的是前端偵查與防範機制,而非單靠審判端承擔全部責任。他認同,恢復軍審有民主開倒車的疑慮,制度變革應更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