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兩年前曾在臉書爆料,稱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曾在教室「硬上女學生」,並形容黃國昌是色狼,而黃國昌聽聞隨即對周玉蔻提出告訴。台北地院一審以加重誹謗罪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今(26)日上午二審宣判仍維持原判,全案已判刑定讞,加上民事訴訟也判周玉蔻輸,因此她對黃國昌官司已經三連敗。
周玉蔻在2023年發文指出:「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
全站首選:烏俄停火有譜?美烏談判「進展順利」美官員:烏克蘭同意和平協議
黃國昌聽聞後,隨即對周玉蔻提出刑事與民事告訴。去年4月,台北地院民事庭判周玉蔻須賠償黃國昌30萬元,全案已判決確定;去年12月,台北地院刑事庭判處周玉蔻3個月有期徒刑,周玉蔻不服上訴。
周玉蔻當時主張,如果黃國昌當法務部長要經得起檢驗,由於黃國昌曾爆出師生戀,所以她才會用詼諧手法來描述。周玉蔻還說,黃國昌評論別人比她評論得嚴重,只有她罵到黃國昌有問題。不過高院並不採信周玉蔻的辯詞,仍判刑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