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紐西蘭液態乳品將以零關稅進入台灣市場,引發乳品標示爭議。其爭議焦點在於進口乳品保存期可達90天,為國產鮮乳15天效期的6倍。為避免消費者混淆,國內酪農要求進口乳品應標示「長效乳」,不使用「鮮」字。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今(26)日表示,將於年底前確立相關標示規範。

乳品標示引發爭議,農業部與食藥署立場也不同。農業部建議食藥署將進口鮮乳更名為長效乳,不過食藥署今年6月5日預告修正鮮乳標示規定,規定經過高潔淨度無菌充填處理後,保存期限超過30天的鮮乳產品,應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或「ESL鮮乳」,預告期至8月4日。

該草案預告引發酪農業者不滿,擔心消費者無法區分真正的「鮮」乳,農業部也再度發函衛福部,建議將保存期限超過15天的乳品,標示為「長效乳」以避免混淆。由於預告期間收到各方意見,食藥署將綜合相關意見,不排除進行第二次預告。

林金富指出,鑒於標示涉及產業保護和經貿議題,食藥署計劃召開兩次重要會議。首次為跨部會協商,由農業部、經濟部等單位就產業保護、國家標準及經貿議題進行討論。第二次將邀請產業界、消費者團體、學者專家共同商議。

農業部曾多次建議將保存期限超過15天的乳品標示為「長效乳」。對此,林金富強調,標示問題不涉及食安,而是關乎產業保護和貿易平衡。食藥署將綜合各界意見,不排除進行第二次預告。

林金富表示,目標是年底前完成討論,明年初確定新規定,並依原訂計畫於7月正式實施。他呼籲各界在科學基礎上尋求共識,以制定出各方都能接受的標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