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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振家

范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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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學博士、時事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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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麻醉動物的藥,不能麻醉政府的警覺 !

    哇,連貓犬用藥都能當毒品,太恐怖了!

    2026.09.23
  • 不開單叫放水,開了單叫裁量怠惰?

    台灣真的不少躲在象牙塔的法匠!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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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書普發現金上線假網站比真官網更人性化,數發部該教的不只是「四不原則」!

    普發現金上線假網站比真官網更人性化,數發部該教的不只是「四不原則」!當政府宣布「普發現金一萬元」正式開跑時,全民歡喜準備領錢,詐騙集團也早已摩拳擦掌、全面出擊。這波政策成了他們最好的宣傳素材與行銷話題。官方網站(10000.gov.tw)雖強調通過資安檢測、使用正牌「.gov.tw」網域,但詐團早就「借勢行銷」,迅速打造出一批高仿真假網站、假簡訊、假客服。從冒充公務員代領補助,到寄送「普發金申請確認信」,甚至設計與官網幾可亂真的假頁面,誘導民眾輸入身分證、金融帳號、OTP驗證碼等關鍵資料,手法層出不窮。更誇張的是,還有人被引導去下載「補助查詢App」或掃描「官方QR碼」,結果一掃就中毒、手機被植入木馬。只要一個不慎,帳戶餘額瞬間蒸發,個資還會被轉賣,成為下一輪詐騙的素材。換句話說,「普發一萬」原本是政府的惠民政策,如今卻成了詐團眼中的「全民資料庫行銷季」。政府花心力發放現金,詐團則靠這波熱潮撈取信任與資訊,兩邊幾乎同步上線,讓人分不清誰才是真正的「數位國家先行者」。 單一入口有進步,但民眾仍難「一眼安心」此次普發金採單一官網整合登記、查詢、ATM與郵局發放等資訊,確實較以往補助更集中,並完成弱點掃描及滲透測試。網站使用HTTPS加密並附有.gov.tw標章,屬於官方網域。然而,對一般民眾而言,這些技術標示抽象難辨,瀏覽器鎖頭圖示並非人人理解。若要真正建立信任,政府應讓「安全」被看得見:例如在頁面顯著處提供可點擊的政府憑證資訊與到期日,讓民眾能一鍵驗證「我所在的確是政府網站」。防詐介面設計仍薄弱,宣導多、互動少10000.gov.tw設有防詐專區與165儀錶板連結,也重申「不點、不填、不轉、不匯」四不原則。但整體介面仍偏靜態,缺乏即時風險提示或互動檢核。例如,當民眾輸入帳號或身分證字號時,系統若能即時提示「政府不會要求OTP驗證碼」或「請確認網址為.gov.tw」,可有效減少誤觸假站的風險。這種「情境式風險提醒」設計,正是防詐教育應該從口號走向體驗的關鍵。跨部會打詐協作啟動,但透明度仍不足行政院已成立「普發現金打詐小組」,每日監控仿冒網域與社群釣魚連結,並即時下架。此舉象徵政府意識到跨部會合作的重要性,但相關成果與反應時效仍未公開。建議政府定期發布偽站清單與處理時間,讓社會看見反詐行動的速度與成效。數發部應主導「信任型數位治理」普發金事件顯示,政府防詐架構依然「分工清楚、責任模糊」。內政部負責宣導、金管會控金流、財政部辦發放,而主管資安的數發部卻仍扮演技術支援者,未建立整體制度設計。建議未來應由數發部主導:建立官方數位認證制度:所有政府服務平台都須具統一識別與加密簽章。整合單一入口平臺:集中補助、報稅、查詢等功能,避免假官網有可乘之機。持續推動防詐介面與教育:將數位安全素養納入公務設計與學校課程。建構即時反詐系統:讓政府以「資安速度」而非「公文節奏」應對詐團。防駭強化建議若要避免駭客入侵與假站攻擊,政府網站應全面導入DNSSEC、HSTS、SRI與零信任架構,並建立漏洞通報與白帽獎勵機制。後端則應採硬體金鑰多因子登入與行為式限流,以防撞庫與暴力測試。更重要的是,官網應公開資安檢測與修補紀錄,讓「安全」不只是承諾,而是可被檢驗的事實。信任是最昂貴的基礎建設普發一萬元的本意在於惠民,但在數位時代,政府若要讓人民敢於上網登記、安心輸入資料,就必須讓「信任」可視化、制度化。真正的防詐,並非靠一句「不點不填」就能實現,而是要讓安全成為設計的一部分。唯有如此,才能讓科技不再成為詐團的利器,而是信任的橋樑。然而,若政府只在每次詐騙爆發後重複宣導「提高警覺」與「撥165查證」,那不過是數位時代的事後禱告。根本之道,仍在於及早建立全民的數位安全素養教育—讓民眾懂得辨識假訊息、理解網路機制、知道為何「鎖頭圖示」不等於安全,也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官方信任信號。否則,每一次詐騙潮來襲,政府就只能疲於奔命,在詐團腳步後面苦苦追趕,彷彿永遠在補洞、永遠在喊「最後一次宣導」。諷刺的是,當詐團都懂得用互動式頁面、心理暗示與用戶體驗來攻陷人心,而政府仍停留在製作靜態海報與口號時,誰才是真正理解「數位轉型」的那一方?科技進步若缺乏公民教育作底,防詐只會成為另一場文案比賽。要走出這場信任危機,政府不該再用呼籲代替設計、用標語代替教育—因為在數位資訊戰的時代,最脆弱的防線,從來不是系統,而是人!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1.03留言0喜歡3
  • 投書「花大錢買景觀房,結果變成廟會第一排搖滾區」? 誰來收拾信仰過火的代價?

    「花大錢買景觀房,結果變成廟會第一排搖滾區」? 誰來收拾信仰過火的代價?近日南部某地區廟會遶境隊伍竟封街燃放鞭炮,吵雜的噪音與刺鼻的煙霧,不僅讓孩童嚇得哭泣發抖,更有居民在社群上痛批「沒政府了」,甚至自嘲:「花大錢買景觀房,結果變成廟會第一排搖滾區」。一場原該祈福的宗教活動,最後卻讓市民在煙硝中祈求安寧。這起事件並非偶發,而是制度性失靈的縮影,宗教活動管理長期缺乏一致性與有效性,主管機關的「尊重信仰」,往往被民眾解讀成「放任亂象」!宗教信仰自由固然受憲法保障,但自由從非無界。宗教慶典舉行於公共空間,本就應遵守公共秩序與安全規範。當活動造成噪音干擾、空氣污染或交通混亂時,主管機關若仍以「尊重宗教傳統」為理由袖手旁觀,便等同默許信仰凌駕法治。宗教活動的莊嚴,不應以他人痛苦為代價;文化傳承若失去節制,最終只會變成「喧囂的信仰」與「失序的慶典」。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縣市政府其實已邁出制度改革的一步,建立「跨局處協調+事前申請+資訊表單+事中稽查」的制度化管理機制。例如台南市設置《輔導廟會遶境活動作業要點》限制道路使用與煙火施放,逐步從「宣導輔導型」邁向「制度SOP型」治理,證明「有規範並不等於反信仰」,反而是信仰成熟的象徵。同時,「消防(煙火)」與「環保(噪音、空污)」的自治條例,也成為宗教活動管理的重要抓手。台中消防局針對廟會煙火訂有安全須知,彰化縣的《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更明訂夜間施放限制與種類管控,使執法更有依據,也有效降低風險。這些看似「行政細節」的規範,其實正是文明社會維繫信仰秩序的基石。然而,全國制度落差仍顯著。仍有不少縣市缺乏具體作業要點與稽查規範,主管機關「只聞鞭炮聲、不聞民怨聲」;而規模較小的宮廟、壇堂多未立案、未登錄宗教資訊系統,成為管理盲區。這些小型宗教團體雖規模有限,卻活動頻繁、分布密集,往往是最容易衝擊社區秩序的一環。中央應責成地方民政體系建立分級登錄與輔導制度,要求各區公所盤點轄內宮廟壇堂,輔導納管登記、明訂活動報備程序,並結合消防與環保單位聯合稽查。否則,政府口口聲聲「依法行政」,卻讓未立案的壇堂肆意封街放炮,無異於「放生制度、困死民心」。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民政司或宗教業務主管單位)更應統合地方經驗,建立全國一致的宗教活動管理法源,授權地方制定罰則、停權與資訊公開制度,形成「中央定準則、地方負執行」的層級架構。若中央繼續以「地方自治」為藉口推責,地方又以「信仰敏感」為由消極應對,那麼宗教秩序永遠將陷於「尊重」與「亂象」的惡性循環。民眾並非反對信仰,而是渴望有秩序的信仰。當宗教主管機關敢於立規,跨局處落實監督,並將中小型宮廟與壇堂納入法制體系,宗教自由才能與社會安寧共存。中央若能主動統合立法,地方積極執行,那麼煙火與鞭炮將不再是居民的夢魘,而能重新成為文化的光。唯有如此,台灣的廟會文化,方能在法治與信仰間找到真正的平衡!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0.31留言3喜歡3
  • 投書九頭蛇的詐騙之戰:沒有臥底偵查法制化,怎能斬斷再生的惡?

    九頭蛇的詐騙之戰:沒有臥底偵查法制化,怎能斬斷再生的惡?在台灣,詐欺犯罪已非單純的個案,而是如同病毒般蔓延的社會病灶。根據統計,詐欺案件數量居高不下,即使警方持續查緝、法院積極審判,仍無法抑制犯罪再生之勢。其根本原因,在於詐欺組織具有源源不絕的基層補充能力與靈活的重組機制,宛如希臘神話中的九頭蛇,砍去一顆頭,轉瞬間又長出新的。表面上破案數字節節上升,實際上卻未觸及組織核心,未能阻斷其再生之根。詐欺集團以投資化與專業化重生,檢警方卻仍困於末端偵辦。臥底偵查法制化,才是打擊詐騙組織的關鍵一步!詐欺組織的「投資化」與「免洗筷」現象與傳統犯罪集團不同,詐欺集團的運作早已企業化、投資化。其背後資金來源、技術操作與人力配置,往往以合法公司、仲介組織甚至跨國金流平台作為掩護。警方查獲的多是人頭帳戶開戶者、車手與取簿手等基層成員,這些「免洗筷」般的人力可隨時被替換,並不影響組織的運作核心。這種結構性特質,導致傳統破案模式僅能處理末端,難以滲透核心,形同治標不治本。臥底偵查的必要性與現實困境要打擊詐欺組織的源頭,臥底偵查無疑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透過潛入組織內部、蒐集核心證據,警方得以揭露金流、指揮層與幕後操盤手的運作脈絡。國際上,美國、英國、日本等國皆已建立成熟的臥底制度,並透過完善的保護機制,使執法人員或線民能在安全環境下完成任務。美國更設有臥底安家制度,任務結束後可協助改名、遷居他州,以防報復。然而,台灣地狹人稠,社群媒體與網路監控文化盛行,臥底身分極難長期維持。再加上現行法律未提供臥底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若警方人員或線民在蒐證過程中涉及犯罪行為,恐反遭起訴。正因如此,臥底偵查雖早於1996年修法時即被提出、2003年更進入立院審議,但最終因保障配套不足而胎死腹中。至今,只聞樓梯響,未見其法制化身影。法制缺陷導致實務灰色地帶內政部雖於2003年制定《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試圖以制度化方式規範線民使用,但該辦法對於線民在任務中可能觸法的情形並無明確豁免條款。警方實務上仍多依賴「法外線民」,未經正式登錄與訓練。這樣的灰色操作雖暫時有效,卻缺乏法律支撐,風險極高。若線民身份曝光,不僅無法受法保護,甚至可能成為被追訴對象。長此以往,警方難以建立穩定、可信賴的情報網絡,臥底偵查遂成理想而非實務。黑幫滲透警界的警訊更令人警醒的是,部分黑道組織甚至反向滲透,派遣成員報考警校,以期未來進入警界掌握內部情報。警方辦案時查獲嫌犯住所中出現警專考古題,印證此風確實存在。當警察隊伍中潛藏犯罪勢力,司法體系將陷入信任危機。部分未能錄取的警專畢業生,也被詐欺集團吸收,成為具專業知識的「對抗者」。這種現象形同現實版《無間道》,凸顯臥底與反臥底之間的制度性失衡。重啟臥底偵查法制化的必要性面對詐欺犯罪的組織化與高科技化,傳統偵查手段已明顯力有未逮。若無法透過臥底深入犯罪結構,就難以切斷金流與情報鏈,遑論摧毀集團。台灣必須重新思考臥底偵查的法制化路徑,包括:建立臥底身分保護機制:任務結束後應提供安置與改名機制,並確保個人與家屬安全。設立阻卻違法條款:在嚴格監督下,對臥底必要行為給予法律豁免,避免執法人員因職務反遭追責。建立外部監督制度:設立獨立監察委員會,確保臥底行動合法且不被濫用。跨國合作與情報交流:詐欺犯罪跨境運作頻繁,需與國際刑警組織建立情報共享平台。從「治末端」走向「斷根源」詐欺犯罪的治理若僅停留在查緝車手、凍結帳戶階段,將永遠陷於數據幻象之中。臥底偵查的制度化,是台灣刑事政策邁向成熟的重要一步。唯有建立具保障與監督的法律基礎,讓警方能安全、合法地滲透犯罪組織,才能真正達到「斷根」之效。台灣不缺勇敢的刑警,也不缺法律研究的智慧,缺的是將兩者結合的制度決心。否則,在詐欺集團不斷變形的現實面前,我們只能繼續聽見那陣「只聞樓梯響」的無奈回聲!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0.23留言1喜歡5
  • 投書當〈回魂計〉成真:150億比特幣背後的亞洲金融煉獄

    當〈回魂計〉成真:150億比特幣背後的亞洲金融煉獄美國司法部十四日宣布,成功偵破一樁以柬埔寨為據點、橫跨多國的詐騙與洗錢網絡,並起訴太子集團(Prince Group)董事長陳志(Chen Zhi),同時查扣一二七二七一枚比特幣,市值逾一五○億美元。美方稱此為美國史上最大規模的加密資產沒收行動。更令人震驚的是,制裁名單中竟出現數名台籍人士與九家登記於台北豪宅「和平大苑」的公司。事件牽連廣泛,揭露亞洲金融體系不願面對的現實,資金自由流動的背後,監管已深陷失靈深淵。巧合的是,Netflix 華語劇《回魂計》甫上線即登上全球排行榜首。劇中三位母親因女兒遭詐騙而踏上復仇與救贖之路,劇組遠赴泰國實地拍攝,以寫實筆觸重現東南亞「詐騙園區」的陰影。劇中詐騙集團利用虛擬貨幣進行洗錢與轉移資金,恰與美國查獲太子集團以比特幣累積犯罪所得的現實案情相互呼應。當戲劇成為真實的映照,虛構與現實之間的邊界幾乎消失,這起案件不僅是司法新聞,更是對亞洲金融秩序的震撼審判。從「殺豬盤」到數位帝國:新型犯罪的產業化太子集團的運作,早已超越傳統電信詐騙,而是結合科技、暴力與金融操作的產業鏈。在柬埔寨多處園區,數以千計的外籍勞工被以「高薪職缺」之名誘騙入境,抵達後即遭沒收護照,被迫以假身分操作社群帳號,扮演戀人或投資顧問,詐取海外資金。其間結合人口販運、強迫勞動與跨境洗錢,犯罪規模直逼國際有組織犯罪集團。據美方調查,太子集團每日可淨入三千萬美元。二○二四年,美國境內因類似「殺豬盤」詐騙損失金額高達一百億美元,年增六成六。這已非單一刑案,而是全球化與數位金融交錯下的制度危機。美國能凍結一五○億,亞洲卻查無一毛美國能精準鎖定並凍結太子集團的比特幣資產,仰賴其在全球金融監理與司法體系的主導地位。美元清算體系、主要交易所規範、反洗錢法制與制裁制度,使美國能在虛擬世界中行使實質管轄權。反觀亞洲其他國家及台灣,雖有資金熱潮與科技創新,卻普遍欠缺跨國司法合作架構。當資金透過多層錢包、人頭公司與離岸信託轉移,地方執法單位往往束手無策。台灣投資人「查不到一毛錢」,正是制度落差的具體寫照。更令人憂心的是,美方制裁名單中多家登記於「和平大苑」的公司,皆無實質營運。這反映出我們公司登記與受益人揭露制度流於形式,讓洗錢組織得以利用紙上公司滲透我國金融體系。若不及時補漏,台灣恐成為國際黑金流竄的中繼站。亞洲監管裂縫:自由與灰色之間太子集團案揭露的不僅是犯罪的貪婪,更是跨領域治理普遍存在的監管矛盾。一方面,各國積極吸引外資、扶植金融科技;另一方面,對資金流向與數位資產交易卻設下極低門檻。柬埔寨、寮國、緬甸等國之所以成為詐騙園區,正因監理薄弱、執法能量不足,甚至地方政商勾連。當法律淪為利益協商的籌碼,犯罪就成為「制度性產業」。亞洲多國對加密貨幣態度曖昧:既想分享新經濟紅利,又不願承擔監理成本。監管套利橫行,資金自由進出卻無風險防線。太子集團案正是這種「自由與失序」的極致體現。台灣的警訊與改革遲滯太子集團案的台灣連結,提醒我們金融防線並非銅牆鐵壁。虛擬資產交易已成主流,卻仍在我國法規邊緣遊走。政府雖早喊出「納管加密平台」與「強化反洗錢」的口號,但相關立法遲遲未見具體進展。金管會對交易平台多以「自律規範」為名行「輕監理」之實,監管能量與市場風險嚴重失衡。在防詐教育上,台灣更顯得力道不足。主管機關雖屢次推行宣導,但多停留於標語式呼籲,缺乏系統性教育與風險意識培養。從校園到社區,民眾對加密投資的風險認知薄弱,致使詐騙得以以「高報酬、假投資」為餌,屢屢得手。當社會對數位金融的理解仍停留在口號,政府的宣導即淪為「形式教育」。台灣若不痛定思痛,補上法制與教育兩道防線,終將難逃國際資金犯罪的侵蝕。鏡中之警、劇中之鑑太子集團案是一面鏡子,照見金融自由市場在缺乏倫理與法治約束下的脆弱。當資本越過國界而監管止步於疆界,信任便成為最昂貴的奢侈品。美國的司法行動展示制度力量,也提醒亞洲各國:若繼續以寬鬆監管作為招商利器,最終代價將是信譽與公信的崩塌。我們應以此案為鑑,不僅要補漏洞、強監理,更要在法制與教育上展現決心。防詐不只是警語,而是一場全民的制度戰。唯有讓「自由市場」與「公共責任」並行不悖,方能在數位金融浪潮中守住國家信譽與人民資產,不讓這片土地,成為下一個「殺豬盤」的舞台。Netflix 華語劇《回魂計》正以藝術的方式再現這場真實的黑暗。劇中詐騙集團以虛擬貨幣洗錢、轉移資金,映照出現實世界同樣以區塊鏈作為犯罪掩護的太子集團案。劇中虛構城市「班佧」的恐懼與絕望,正是無數受害者在現實中經歷的煉獄。當戲劇都能如此真切地呈現罪惡的現場,現實卻仍在等待制度的覺醒。唯有讓法治與良知「回魂」,亞洲才可能真正走出「班佧」的陰影。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0.17留言3喜歡3
  • 投書觀光補助鋪紅毯,外籍車手走星光大道,政府打詐不能只靠「口號治理」

    最近一年,台灣街頭的ATM前多了不少外籍面孔。這些人頭戴鴨舌帽、口罩不離口,走點、過卡、分批提領,身影穿梭如同觀光團,只是路線不是古蹟巡禮,而是提款機巡禮。警方多日跟監後,一舉扯出跨國詐欺鏈:招募、押控、收水、控盤,分工精細;港籍、馬籍與逃逸移工成了新一代「觀光車手」。台灣拚觀光、拚打詐,兩支箭同弦,卻射向不同靶心。前者大撒補助迎客來,後者疲於奔命抓車手。結果如何?警方統計,去年查獲外籍車手753人;今年1至9月就破千人。打詐口號喊得鏗鏘,車手人數卻長得比預算還快。若非制度設計出問題,難道是詐團太配合政策、太盡責?更諷刺的是,政府一手撒錢推觀光,一手又得調警力滿街圍捕外籍車手。觀光署的「台灣消費金」原是為了刺激觀光,詐團卻另作解讀成「提款金」;免費機票、包吃包住、日薪兩千五百,來台旅遊兼提款,一舉兩得。觀光署拚的是入境人次,警政署拚的是逮捕人數;一個報喜「創新高」,另一個也報喜「再破紀錄」。兩個部會都能在記者會上開心報捷,只是站在ATM前的,永遠是被利用的外籍青年。問題不在觀光,也不在外籍旅客,而在我們的治理還困在「KPI思維」。防詐與促旅分屬不同指標、各說各話,制度的縫隙自然成為詐團的天堂。政府喊「跨部會合作」,結果是跨不過部會的牆;喊「智慧打詐」,詐團卻用智慧手機早我們半步。詐欺早已是跨國產業,台灣的應對卻仍停在「地方自治」層次。觀光補助原意良善,旅行團獎勵金也為了振興產業。可惜,補貼講的是經濟學,防詐講的卻是社會學與犯罪學。當政策只看「入境人次」「住房率」這些漂亮數字,卻不看「異常行為密度」與「高風險場域」,補助就可能成了詐團的保護傘,給他們一個合法入境的理由、降低邊境查驗機率,還送上一份「觀光敘事」讓社會放下戒心。要解這個結,得從制度破口補起。首先,要把「流量治理」改成「風險治理」。觀光補助申請介面應加入多語防詐提醒與勾選式告知,明確標示「代收代付、代領現金」屬違法行為;旅行團獎勵金也該納入「行程異常率」「旅客失聯比」等風險指標,異常就該扣分、停權,別讓旅行社成了詐團的招募中介。其次,要建立「落地即時防線」。針對短期停留、無固定行程、卻在不同地點頻繁提款的旅客,銀行與虛擬通貨業者應啟動分級風險管控,像是延遲交易、人工複核;系統若偵測高風險行為,可暫緩提領,並以多語簡訊提醒旅客防詐,避免誤攔一般遊客,又能阻斷車手金流。第三,要強化上游打擊。主管機關應結合駐外館處及港、馬、新、東南亞各國警方,建立「招募訊息溯源平台」,追查招募端與金流源頭,鎖定提供人頭帳戶、押控護照、場外換匯的幕後供應鏈,別老是只抓末端「臨演」,卻放過真正的導演。防詐不能只靠口號,得有制度性防火牆。當補助制度、金融偵測與跨境執法能夠同步補網,台灣才能從「觀光天堂」變成「詐團地獄」的終結者,而不再是他們理想的提款機。制度的價值,是讓做對的事變容易、做錯的事變困難。觀光與治安並非魚與熊掌不可兼得。觀光要拚,安全更不能少。讓補助與打詐不再拆台,而能相互配合,讓「友善台灣」不再成為跨國詐團眼中的「友善提款機」。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0.13留言0喜歡3
  • 投書詐騙被害者的二次傷害與法制修正建議

    近年台灣防詐口號滿天飛,「全民打詐」幾乎成為政治人物的標準宣示。但在雷厲風行的打詐政策背後,卻潛藏一個令人不安的現象,那些被詐騙集團利用的民眾,往往不僅失去財產,還被制度二次懲罰。近期,一名男子疑因捲入投資詐騙,帳戶遭凍結、提款卡受警示,最終走上自殺一途。警方雖排除他殺,但其留下的紙條內容令人心碎:「錢被取走、卡不能用。」這不只是個人的絕望,更是制度失衡的警訊。當被害人被迫為制度的懶惰付出生命,我們必須質問:現行法律究竟在保護誰?法律方便了誰?現行防詐架構將「帳戶名義人」視為第一層可追責對象。對執法單位而言,這確實「最有效率」:追凍資金、封帳戶、標警示,一切有章可循。然而,法律的效率若以犧牲無辜者為代價,就變成制度的暴力。許多所謂「人頭帳戶」並非惡意出租,而是遭詐團誆稱為「理財操作」「委託代收」而被誤導;也有民眾被盜取個資、遠端登入而不自知。這些人原本就是詐騙的受害者,卻在司法與金融系統中再次被標籤為「加害人」,甚至被迫賠償他人損失。這種邏輯方便了執法,卻踐踏了正義。制度的盲點:把被害人當替罪羊打詐政策過度聚焦在「追責」與「數字績效」,忽視了被害者修復。許多銀行為避免風險,寧可凍結帳戶、拒絕開戶,也不願建立被害鑑別機制。結果是,真正的詐團逍遙海外,而國內被害者卻被制度困在經濟與信用的泥沼中,被凍結資金、被拒絕往來、被貼上「有問題的帳戶」標籤。這種「懲罰受害者」的政策邏輯,不僅違反比例原則,更暴露了國家治理的怠惰:不去追真兇,只懲罰最容易抓到的人。當一個失去積蓄的被害者,還要為別人受騙的錢負責;當他被銀行拒絕開戶、生活陷入困境時,制度已經從防詐變成壓詐。法制修正方向:讓制度回到人的尺度一、建立被害人鑑定制度。應由地檢署、金管會與銀行公會共同設立鑑定程序,明確區分「被利用受害者」與「惡意共犯」。被害者經認定後,應立即解除凍結、恢復信用,並免除民事連帶責任。二、設立緊急生活救濟機制。對帳戶遭凍結的被害人,應准許提領基本生活費,避免司法偵查期間家庭斷炊。制度不能讓「調查」比「人命」更重要。三、修法納入誤信免責條款。若民眾能舉證為被詐騙指示操作、非故意協助犯罪,法院應得免除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這不只是法律技術問題,而是基本人權的保障。四、建立詐騙被害人修復基金。以沒收之詐騙不法所得成立基金,用於被害人財務重建與心理輔導。現行沒收金多流向國庫,卻鮮少回饋真正受創者,這是制度應徹底反省的道德黑洞。重構打詐政策的價值觀台灣社會長期以來傾向「責備受害者」,從「誰叫你貪心」到「上課要繳學費」,這種輿論態度與制度邏輯交互強化,讓被害者在經濟與心理上都被孤立。真正有效的打詐,不只是科技破案與法條嚴刑,更應包括社會支持與心理復原。當政府誇耀破獲多少詐團、凍結多少帳戶時,也該問問,有多少無辜者被凍結了尊嚴?防詐不能變成懲罰的循環。當制度無法區分罪與被害、冷漠取代了救助,國家就成了詐團之外的另一種暴力。近期因詐騙而自殺的男子,是制度悲劇的具體化。打詐應該是保護人民,而不是壓垮人民的政策。若國家只在乎數據與宣傳,而忽視法律背後的人的苦難,那麼防詐政策將永遠停留在表面。真正的正義,不在於誰被懲罰,而在於誰被理解與重新被接住。法律該伸出的,不是指責的手,而是救援的手。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0.12留言0喜歡3
  • 投書全民都說「很安全」,卻都覺得「治安不好」:安全感的集體錯覺

    近日警政署公布的上半年治安滿意度調查,再度呈現一個令人玩味的現象,民眾對自家社區治安的滿意度高達九成,對所在縣市也維持八成以上,但一問到「全國治安」,滿意度立刻腰斬,只剩五成一。換句話說,大家都覺得「家門口安全」,卻同時認定「台灣整體不安全」。這樣的矛盾結果,正是當代社會安全感的寫照,我們生活在全球公認的安全國度,卻懷抱持續的焦慮。根據Numbeo網站2025年全球治安排名,台灣位居第4名,遠超多數先進國家;但在日復一日的新聞與社群推播中,詐騙案、隨機攻擊與社會暴力事件輪番登場,「治安惡化」彷彿成了全民共識。於是,我們享有全球稱羨的安全環境,卻被一種不確定的恐懼包圍。治安觀感:媒體放大、情緒投射民眾對「全國治安」的不安,往往並非出自親身經驗,而是透過媒體與社群放大的印象。幾起重大刑案、一宗社會悲劇,足以在公眾記憶中留下長久陰影。去年治安滿意度跌至谷底,並非街頭罪案橫行,而是前一年連續發生多起震撼社會的命案。即使警方迅速偵破、犯罪率實際下降,民眾的「不安」仍如陰影揮之不去。這正是所謂的「印象型治安」,人們並非根據事實,而是依據感覺評價社會安全。媒體的即時推播、社群的情緒共鳴,使零星事件被放大成「整體崩壞」的象徵。於是,安全數據再漂亮,也抵不過一則聳動標題;警方再努力,也敵不過一夜之間的輿論風暴。更深層的問題在於,治安滿意度已不只是犯罪統計的反映,而是對政府整體治理信任的投射。當人民對物價上漲、司法寬縱、政治對立乃至政策無感產生積怨時,「治安不好」往往成為最方便、也最直接的情緒出口。畢竟,「治安」兩字簡單明瞭、可罵可憂,足以承載所有制度失靈的焦慮。換言之,民眾口中的「治安惡化」,有時並非犯罪真的變多,而是信任變少。這不是警政署的數字能補上的缺口,而是整體體制必須重新面對的信任危機。打詐成效:「破案了,但錢拿不回來」警政署強調打詐成果顯著:假投資詐騙案件數與財損金額比去年高峰下降五成,刑事局執行的「淨話專案」也讓假檢警詐騙減少三至四成。數字漂亮,簡報好看,成效似乎可圈可點。但問題在於,民眾依然不滿意。原因其實再簡單不過—被騙的錢,拿不回來。跨境詐騙金流轉瞬即逝,而我國的司法互助與金流凍結機制效率有限。受害者報案後,聽到的往往是「案件已破」、「嫌犯已逮」,卻很少等到「錢已追回」。對一般民眾而言,沒有拿回損失,就等於沒有正義。於是,「打詐」在人民眼中成了一個黑洞,政府很努力、警察很辛苦、簡報很完整,但現實卻沒有改變。宣傳影片再多、數據曲線再漂亮,都無法取代那句最真實的心聲:「錢還是沒回來啊。」當政府把治安滿意度寄望在破案統計,而忽略受害者的心理復原與財務保障,安全感就成了一種空洞的口號。它存在於記者會、存在於報告書,卻不存在於人心。治安的核心不是破案率,而是人民能否相信這個國家「會幫他討回公道」。若這份信任不在,再多的成果數字,也只是數字而已。治安非警政署一家的責任然而,更值得省思的是,我們似乎已習慣把「治安」等同於「警察工作」。治安不好,先怪警察;滿意度下滑,就要警察背鍋。但「治安」(Public Security)在字面上所指的,是廣義的公共安全事務,涉及犯罪防治、司法公正、人民守法意識、教育體制與媒體生態。警察當然是維護治安的重要力量,但若法院判決輕縱、詐騙金流缺乏金融監理、學校忽略法治教育、媒體渲染暴力新聞,那麼僅靠警察的努力,終究是孤軍作戰。要求警察為治安觀感全面負責,要求警察為整體治安觀感全面負責,就像要求醫師必須治好一個整天吸菸、暴飲暴食卻拒絕檢查的病人一樣,既不合理,也不公允。警察能止痛、能救急,卻無法改變社會的「病因」。真正讓治安惡化的,往往不是警力不足,而是制度的免疫系統失衡:司法輕縱削弱了威嚇力,金融監理鬆散讓詐騙金流橫行,教育忽視法治觀念,媒體則以恐懼換取流量。當這些環節長期失調,社會的「病情」自然反覆發作。然而,我們卻一再把所有問題推給第一線的警察,彷彿只要他們多巡邏、多取締,社會就會痊癒。結果,警察疲於奔命,社會卻依舊焦慮。若政府不正視整體治理的結構性缺陷,而只讓警政單位承擔全部壓力,那麼「治安」終將成為一場永無止境的治標之戰,看似穩定,卻在體制深處慢性發炎。治安觀感,其實是信任問題台灣警察的努力,民眾其實看得到:九成民眾滿意警察服務、八成七肯定其執勤態度。然而,治安的信任並非來自一次巡邏或一次破案,而是整個治理系統的連動。當司法判決缺乏公信力、行政協作顯得遲緩、跨部會防詐仍在「開會階段」,民眾自然難以相信體制能真正保護他們。因此,若政府真要改善「全國治安觀感」,恐怕不能再停留在警政單位強化勤務的層次,而必須從制度信任著手—包括司法效能、媒體自律、法治教育與跨部會合作。治安不是警察的「工作成績」,而是政府整體治理的「信任指數」。治安是公共事務,不是替罪議題台灣的治安客觀上表現優異,但民眾主觀上卻感到不安,這是治理信任赤字的警訊。當輿論一再要求警察為治安滿意度負責,卻忽略了教育、司法、金融與媒體各自的責任,我們其實是在把「治安」變成一場政治表演!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0.06留言0喜歡1
  • 投書盜採暴利上億、罰金才幾十萬,誰在縱容環境浩劫?

    近來,高雄多起違法盜採現場頻頻躍上媒體版面,成為社會矚目的焦點,一名辛苦種田的阿婆突然衝出質問檢察長,控訴業者兩年多來天天在天未亮時就開砂石車偷挖、偷埋,每天還有十多名小弟駐守工地把風,真正幕後老闆卻始終逍遙法外。她憤怒抱怨,執法單位抓到的永遠是小咖,大尾的卻不見影子;報警多次卻毫無效果。這一幕,不只揭露基層民眾的絕望,也更凸顯警方啞巴吃黃蓮的無奈,因為警方並非主管機關,既無認定違法的專業權限,更無裁罰之力,卻得背負「查辦無力」的責任!媒體連日報導高雄大樹區「和山光電」違法開發、美濃區「大峽谷」般坑洞等環境破壞事件,令人震怒。儘管警方今年迄今已移送至少43件疑似盜採或濫倒案件,問題卻非但未受控制,反而愈演愈烈。這清楚顯示,癥結並不在警方,而在主管機關長期執行力的嚴重失能。諷刺的是,現行輿論卻多將矛頭指向「警方查處不力」,卻忽略真正握有專業與裁罰權限的主管單位長年失職。如此導向不僅失之不公,更模糊了改革焦點。難道主管機關的眼睛,只看得見冷冰冰的報表,卻看不見滿目瘡痍的國土?法律早有明文規範。《土石採取法》禁止未經許可的土石採取,違者可處三年以下徒刑並科罰金;《廢棄物清理法》對非法棄置者最重可判五年徒刑並科一億元罰金;《水土保持法》與《區域計畫法》更規定,一旦山坡地、保護區遭破壞,必須限期改善、恢復原狀。問題在於,這些規定看似嚴格,卻常因主管部門機關怠惰而淪為笑話。真正具備認定專業與裁罰權的,是經濟部、環境部、農業部及地方環保、工務與水保單位。然而現實卻是,警方移送案件,主管機關往往僅憑地主「表面回填」就結案。法律再嚴苛,若選擇裝睡,等同替業者開了一扇「合法盜採」的後門。問題的關鍵早已清楚:主管機關失靈。若繼續讓警方一肩扛下民怨,卻不追問為何其他部門一再「結案式執法」,國土破壞只會惡化。必須從中央立法面向徹底檢討:加重刑責與罰則,引入「不法利得剝奪」機制,讓業者得不償失。追溯真實責任人,杜絕人頭承租漏洞,建立土地使用透明化制度。落實實質監管,確保回填到位、防止重犯。跨機關即時聯動,避免層層通報坐失良機。如果中央與地方繼續裝睡,濫墾與盜採將會持續上演,警方再怎麼努力,也只會淪為「背黑鍋」的犧牲品。當環境被侵蝕殆盡,國土淪為財團提款機,主管機關卻在旁看戲,這樣的治理格局,不是最大的諷刺嗎?環境資源不是誰的私產,而是全民共有。中央必須立即整合跨部會資源推動修法,立法院也應加速立法程序,堵上罰則過低與人頭漏洞。輿論也該把究責焦點放回真正該負責的主管機關,否則,今天的「大峽谷」與「假回填」,明天就可能在全台各地重演。唯有正視問題、即刻行動,才能還給台灣乾淨的山林大地!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09.18留言3喜歡3
  • 投書黔驢技窮的金管會,把正常轉帳當犯罪!

    為了防堵詐騙,近來金管會要求銀行針對長期未使用或疑似異常交易的帳戶大舉凍結,導致不少民眾無辜受害。據媒體報導一名網友僅因將資金自家戶頭間轉移,就被迫請假跑銀行,行員竟當面追問:「為什麼要轉給自己?」彷彿銀行不只管錢,還要插手解讀客戶的心理動機。這樣的場景,荒謬卻真實上演。本意是打擊詐騙,但執行結果卻變成「疑人即鎖戶」。行員為了符合上級要求,連「自己轉給自己」也要刨根究底,讓民眾心生無力感。有人抱怨,為了繳卡費把錢轉來轉去,卻被銀行懷疑「行徑像車手」;有人更被建議「不要轉給自己扣卡費」,直呼「不然你要幫我繳嗎?」銀行的荒謬問答,讓人懷疑自己是來理財,還是誤入了諮商室。銀行基層員工同樣叫苦連天:不問用途,主管責怪疏忽;多問兩句,客戶反感斥責。於是櫃檯人員成了「夾心餅乾」,裡外不是人。究其原因,不在行員,而在監理機關一刀切的指令。金管會下令「全面強化」,銀行就以最簡單粗暴的方式應對:凍結帳戶、要求親辦、問東問西。看似嚴格,其實是把風險與成本通通轉嫁給民眾。政策的盲點在於,把「正常金融行為」和「可疑金流」混為一談。薪轉戶、交割戶、繳費戶本就是生活中必須的資金中繼站,不轉來轉去,民眾又該如何面對分散在不同銀行的房貸、保費、卡費?政府若真要防詐,應該強化數位監理技術,鎖定異常頻率與跨境金流,而不是把「自家人轉自家錢」視為犯罪嫌疑。當前政策無異於「黔驢技窮」。辦法用盡,卻只會想出凍結帳戶、刁難客戶這種表面功夫。結果是詐騙集團依舊活躍,無辜民眾卻要承受麻煩與羞辱。真正的防詐之道,在於提升全民數位安全素養,讓民眾能分辨可疑訊息、妥善保護帳戶,同時透過司法偵查與跨境合作追查源頭。若政府繼續把打詐等同「鎖戶」,那麼這場政策只會演變成一場擾民的荒謬劇。最後被掏空的,恐怕不是詐騙集團的錢,而是全民對金融體制的信任。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09.12留言0喜歡2
  • 投書圖書館不是片場,社會不能淪為流量的祭品

    圖書館不是片場,社會不能淪為流量的祭品近日媒體報導,某市立圖書館總館竟成為不雅影片的拍攝場景,引發社會譁然。影片中,男女不僅在書架間肆意挑逗,更進一步於廁所「激情演出」,完整畫面外流至成人網站。影片片頭清楚呈現館舍外觀與內部陳設,既具有誤導性,也嚴重衝擊了公共文化場域的形象。更令人憂心的是,影片原本需付費才能觀看,卻遭破解外流,使未成年人甚至一般閱覽者也可能無意間接觸。 據媒體揭露,女主角是一名自稱「台灣臀后」的網紅,長期經營成人平台,以性感身材換取追隨與收益。這一次,她為了話題與流量,選擇將公共圖書館當作炒作舞台。此舉不僅是對公序良俗的挑釁,更凸顯網紅經濟走向「為流量不擇手段」的極端化現象。社會不得不反問:當流量至上凌駕法律與價值,還有多少公共空間能不被踐踏? 公共資源不容被消費圖書館是全民共享的知識殿堂,本應象徵安靜閱讀與心智啟迪。然而,如今卻淪為成人影片的「現成場景」。這種荒唐,不只是對場所的不敬,更幾乎成為對公共文化價值的最大諷刺。若任其發展,是否未來還有人會選擇博物館、校園甚至宗教廟堂,來進行所謂的「挑戰尺度」?這樣的趨勢一旦養成,將嚴重侵蝕社會的共同價值底線。 事實上,網紅自以為這是「流量藝術」,實際上卻只是不堪入目的廉價炒作。更令人難堪的是,當事件爆發,公共機關往往只會出面聲明「將配合調查」,卻對平時管理的漏洞輕描淡寫。試問,國際建築師精心設計的總圖,最終被世人記住的標籤,難道真要是「10分鐘的色情短片」嗎? 法律不是網紅的「投資成本」依《刑法》規定,公然猥褻行為早已觸法,意圖供人觀覽者更屬加重,若涉及營利,刑責應再提高。此次檢方主動偵辦,展現了對社會觀感的重視,值得肯定。然而,最令人憂心的是,這類案件往往最後演變為「繳罰金換曝光」,甚至成為網紅「最划算的行銷投資」。 因此,司法部門應展現更大的決心,不僅追訴刑責,還應深入追查背後的營利模式,從課稅、平台責任到跨境司法合作,全面堵住漏洞。否則台灣恐將成為「情色內容的避風港」,既丟臉,又危險。 公共機關責任:守護空間,而非事後補網此次事件社會多將焦點放在網紅與警方,但公共場所的管理責任同樣不可忽視。圖書館既是市民共享的文化空間,就有義務守護公共秩序與形象。 未來,主管機關應建立更健全的制度,包括:1.明文規範:在入館規則中清楚禁止商業性與不當拍攝,並設置明確處置辦法。2.賠償機制:若因不當行為造成形象受損,應有可循的民事賠償規範,以保障公共利益。3.長效管理:強化巡館制度與監視器維護,避免事後補救的遺憾,確保公共空間的安全與尊嚴。 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讓民眾感受到,這些文化場所不僅是知識的殿堂,更是值得信賴的公共資產。守住最後的文化淨土公共圖書館不是流量的舞台,而是全民共享的心靈殿堂。若我們選擇沉默,就等於默許公共價值被踐踏;唯有司法展現決心、公共機關積極承擔責任,才能遏止歪風,守住社會秩序與文化尊嚴。因為一旦連圖書館都被奪走,我們失去的將不只是知識殿堂,而是整個世代對公共空間的信任。這份信任若崩塌,將無以復加。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09.10留言0喜歡2
  • 投書外籍車手暴增,防詐政策亟待補破網

    外籍車手暴增,防詐政策亟待補破網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25年上半年涉入詐欺的外籍人士達2,054人,已超越去年全年1,862人的紀錄,佔各類詐欺案件比例達37.77%,成長幅度驚人。另據媒體報導,以彰化縣為例,今年1至5月查獲外籍車手高達107人,相較去年同期僅2人,暴增逾50倍,其中越南籍就有65人。外籍人士已逐漸成為詐欺集團在提款環節的「消耗品」,這股新興趨勢不僅危害治安,更影響台灣國際形象。外籍人士之所以成為詐團鎖定目標,原因有三。其一,經濟弱勢與資訊落差。許多移工與觀光客語言能力有限,對台灣法令陌生,難以辨識「高酬勞、快速賺錢」的詐騙話術。其二,詐團策略轉型。在本地車手查緝趨嚴後,詐團將外籍人士視為替罪羊,以降低風險。其三,跨境管制困難。外籍人士多以合法簽證入境,無犯罪跡象,警方與移民署難以及早辨識。值得警惕的是,詐騙集團除招募外籍人士充當提款車手,更透過竊取個人資訊與人頭帳戶,進一步擴張犯罪工具。例如有越南移工透露,曾在健康檢查時遇到「免費SIM卡」攤位,僅需交出居留證影本即可申請。許多移工信以為真,數月後卻收到法院傳票,被控參與詐欺案件。這種「以優惠為名行詐騙之實」的陷阱,讓外籍人士在不知情下成為詐團共犯。另一方面,銀行帳戶的販售與借用問題亦嚴重。新抵台移工往往無法立即開立帳戶,形成「互借帳戶」的習慣;詐團便利用此漏洞,以「代收代轉」之名騙取帳戶資料,或收購帳戶用於詐騙金流。許多移工因一時方便,或因不清楚法律後果,最終帳戶被用作犯罪工具,甚至遭檢方起訴。此現象已使「帳戶淪陷」成為外籍人士涉詐的另一個高風險源頭。面對這些新態勢,目前現行防詐政策明顯不足。其一,防詐宣導以中文為主,欠缺越南語、印尼語、泰語等版本,外籍人士難以理解。其二,跨部會缺乏協作,移民署、警政署、勞動部與外交部各自為政,未能形成整合機制。其三,司法追訴侷限於基層車手,無法有效切斷上游詐團網絡。政府必須從五大方向補破網:第一,多語別防詐宣導。 機場、旅館、社群平台應設立越南語、印尼語等警示;勞動部應將防詐教育納入外籍勞工入境說明會。第二,跨部會協作。 行政院宜設立外籍人士防詐小組,整合警政、移民、勞動、外交等部門,並與地方政府合作。第三,國際合作。 與越南、馬來西亞等主要來源國共享黑名單,並透過國際刑警組織打擊跨境招募網絡。第四,刑責與偵查強化。 可考慮對外籍車手採「強制出境與列管」制度,並透過認罪協商,引導供出上游。第五,金融監管與科技防制。 金管會應推動異常交易即時預警,運用AI模型辨識短時間多筆提領,並即刻通報警方。外籍車手與人頭帳戶問題,已使詐欺產業鏈更加多元化與隱蔽化。若僅依靠事後查緝,將難以有效遏止。唯有透過多語宣導、跨部會合作、國際協力與金融科技介入,建立全方位防護網,方能防止外籍人士在誤觸陷阱中成為詐團的「替罪羊」,同時守護台灣社會安全與國際信譽。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09.03留言1喜歡2
  • 投書權利車黑市橫行,制度黑洞成治安盲點

    權利車黑市橫行,制度黑洞成治安盲點台灣「權利車」亂象已從交通問題惡化為治安隱憂。這些車子表面上合法,牌照、車籍、外觀都無可挑剔,實際卻在黑市流通,被當鋪、地下金主或黑幫多次轉手。檢警方常無奈指出,犯罪組織隨時手握十幾輛「斷點車」,出事後一把火燒掉,車籍早已脫產數手,責任難以追究。這樣的人車分離現象,不僅助長車籍管理亂象叢生,更動搖社會對司法與制度的信任。問題癥結在於,我國車籍管理鬆散,買賣後可以長時間不過戶,保險公司也未必回報實際駕駛人。警方即便查到車主,也只是「掛名人」,真正使用者早已消失。這是制度上的黑洞,讓黑市操作有恃無恐。國際經驗證明,這些問題並非不可解。英國明文要求車輛交易須在短期內完成過戶,否則原車主仍要負責;美國多州強制車籍與保險人同步,資料不符保險無效;日本透過車檢與駐車場證明,確保「人、車、地」一致。核心精神都是「責任鏈不可斷」。反觀台灣,交通部卻在這方面長年缺位,放任漏洞擴大。改革刻不容緩。交通部必須承擔責任,提出完整對策:第一,強制即時過戶,禁止借名。 車輛交易應在 7 至 14 日內完成過戶,否則原車主仍須負連帶責任。第二,車籍、保險、駕駛人三方綁定。 保險公司必須回報實際駕駛人,若資料不符,保險視同無效。第三,推動數位身分與科技監理。 數位駕照與車籍比對,警方可立即查核駕駛是否名符其實;高風險車輛應加裝電子標籤或定位。第四,建立報廢透明機制。 拆解場與保險公司必須出具「報廢證明」,否則不得註銷車籍,避免黑市「假報廢、真流通」。第五,成立跨部門平台。 交通部應統籌監理、警政、保險與金融,形成資訊共享與責任共擔。「權利車」黑市之所以能夠橫行,不是因為警方不努力,而是主管機關缺乏決心。若交通部繼續視而不見,黑幫就會繼續操弄「斷點車」,讓社會治安被動挨打。制度漏洞不補,黑市就不會消失。交通部必須正視這場制度危機,勇敢補起責任斷鏈,才能真正堵住黑市的繁殖土壤。否則,所謂的「法治國家」將只是空談,而民眾每天行走街頭,面對的仍是隨時可能被利用的黑市車輛與失靈的司法追溯。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08.25留言0喜歡3
  • 投書兒少遭詐翻倍成長,防護不能再慢!

    日前警政署發布統計顯示,105年度18歲以下兒少遭詐欺僅863人,113年度卻暴增至2,346人,八年間成長近三倍;114年上半年已逾1,200人,提前超越過往全年紀錄。受害者中,99%以上為12至18歲少年,顯示兒少已成詐欺集團的鎖定目標。網路詐騙新態樣兒少遭詐最常見為網路拍賣,其次是購物詐欺與遊戲點數詐欺。詐騙手法多以「低門檻接觸」「製造急迫氛圍」「誘導快速交易」為特徵,少年往往因急於獲得商品或點數而未加查證。此外,不法份子更可能藉由遊戲或社群進行釣魚,引發金錢損失甚至數位性剝削,風險層次遠超出一般財產犯罪。少年為何特別脆弱青少年正處於追求同儕認同與自主探索階段,對金錢價值與風險判斷不成熟,雖是「數位原生世代」,卻未必具備媒體識讀能力,對廣告陷阱與假資訊警覺不足。再加上部分家庭缺乏數位陪伴,學校防詐教育也未建立系統,導致少年在面對詐騙時缺乏即時支援。另據家扶基金會資深社工指出,「國、高中生的孩子,他們面臨到的是升學,或者是學習上的挫折,那交友的部分,也會面臨到可能些許人際問題。社會與國安隱憂兒少受害不僅影響個人,亦會衝擊社會信任。少年一旦失去安全感,將影響心理健康與人際互動;部分案件涉及個資外洩與勒索,更可能造成長期創傷。從治安角度看,兒少受害人數持續攀升,反映詐騙產業鏈已深入社會結構,若不及早遏制,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恐受更大威脅。三管齊下的因應之道首先,法制面應要求電商與遊戲平台負起防詐責任,並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其次,教育面必須貼近兒少習慣,運用短影音、互動教材與真實案例,提升媒體識讀與防詐意識。最後,社會支持不可或缺,家庭需強化數位陪伴,社區也應設立諮詢據點,讓兒少能即時求助。兒少遭詐人數持續翻倍成長,已是數位化時代最嚴峻的警訊。若僅依賴警方偵辦或單向宣導,恐難追趕詐騙手法的演化速度。唯有法律監管、數位安全素養教育創新與社會支持並進,才能真正守護兒少,維繫社會信任與國家安全。守護下一代,就是守護台灣的未來。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08.22留言0喜歡2
  • 投書詐欺重刑化為何失靈?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無人做!

    詐欺重刑化為何失靈?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無人做!審計部日前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查報告中指出,自108年至113年8月底,全國法院適用《刑法》第339-4條「加重詐欺罪」的有罪判決累積達80萬件,然而實際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竟僅佔千分之二。 立法院雖於113年7月三讀通過「打詐新四法」,強調以更嚴密的法網對抗日益組織化、科技化的詐欺犯罪。政府也陸續推出刑度加重、跨部會聯打、資金流追蹤、通訊管控等措施,立法與行政部門可謂無所不用其極。然而據法務部公開資訊,114年地方檢察署執行詐欺案件裁判確定人數統計資料分析,2年以下刑期佔比近78%,2–5年中長刑僅佔不到1%,對高額或組織型詐欺威懾力不足。社會依舊一再見到詐騙機房不斷破獲,帳戶人頭層出不窮,受害者血本無歸。究其根本,問題出在司法體系未能同步「跟上節奏」,特別是量刑與社會期待間的落差,正成為政策破口。 此一困境,犯罪經濟學提供了最直接的解釋框架:犯罪行為是一種理性選擇,其發生與否取決於「犯罪成本與預期收益」之相對關係。犯罪人會衡量其犯罪後可獲得的利潤、被抓風險、以及一旦被捕後的懲罰程度。換言之,若法律制裁輕微,即便抓獲率提高,也可能無法真正提升犯罪總成本,反令犯罪成為一種「高報酬、低風險」的合理選項。 對照台灣現實,法院針對詐欺案件的低量刑正是在「犯罪成本」公式中最弱的一環。縱使警方查緝、檢方起訴力道加強,最終在量刑過程中若無明確懲罰作為,反而會形成一種逆向激勵:詐騙集團計算風險後,發現即便遭偵破起訴,多數仍可輕判、緩刑、甚至「折抵羈押期」提前獲釋,實際服刑時間極短,犯罪報酬遠高於成本,試問,在這樣的環境下,誰還怕被抓? 事實上,法院現行量刑多採個別化處遇,傾向以「初犯」、「年輕被告」、「具悔意」作為減刑依據,卻常忽略詐欺犯罪背後的組織結構與網絡分工。諷刺的是,明明加重詐欺罪已經入法多年,法院仍舊以個人情境為判決主軸,輕判乃至給予緩刑者屢見不鮮。這種法律現實的「低懲罰機制」,無疑是對犯罪經濟學中「成本必須高於預期利潤」原則的實質背離。 更進一步觀察,司法院雖於110年提出《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擬設立量刑準則委員會制定統一規範,提升量刑一致性、透明性與預測性,但該草案至今仍因立法程序未竟而停滯。司法院雖透過「量刑參考表」、「量刑建議系統」等軟性工具,試圖為法官提供決策依據,但因無強制力,效果有限。結果便是,國人一方面見證「打詐新四法」雷聲大作,另一方面卻也親歷詐欺犯「輕判出獄」的荒謬事實。 我們必須正視一個殘酷真相:當法律無法有效提升犯罪成本,便等同默許犯罪者繼續行動。在詐欺產業鏈中,每一筆騙得的鉅款、每一通欺騙電話的背後,都可能是司法體系對犯罪成本定價錯誤的結果。 因此,改革的方向絕不能僅止於口號與法條,而必須落實於制度設計與判決文化之中。首先,立法院應儘速重啟《妥適量刑法》立法程序,給予量刑準則法源依據,提升其拘束力。其次,應針對組織型詐欺設計最低量刑門檻,避免法官僅以犯罪個人面貌作量刑依據,忽視其在整體犯罪結構中的角色。 司法改革不是單一機關的任務,而是國家制度如何有效運作的試金石。若任由量刑失衡繼續發酵,即使行政單位再努力、法律條文再嚴峻,仍無法補救犯罪成本低落所造成的制度性崩解。當法律對詐欺的處罰成為可預期的輕微懲罰,那麼,詐欺的蔓延,也就成了可預期的國難!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08.10留言1喜歡2
  • 投書美國打造「去中心以保中心」穩定幣,我們準備好了嗎?

    美國打造「去中心以保中心」穩定幣,我們準備好了嗎?當美國國會以壓倒性票數通過「GENIUS法案」,正式為穩定幣建立聯邦監理架構,一場新型的「穩定幣金融霸權戰爭」正悄然啟動。表面上,美國似乎邁出規範虛擬資產的重要一步,實則卻是以監管為名,擴張美元的數位主導權,並將虛擬貨幣納入「鏈上美元」體系,重塑全球資金流動與治理結構。這不僅是金融科技的轉向,更是一場正衝擊我國司法與治安體系的結構性挑戰。GENIUS法案以雙軌許可制、準備金機制與分級監理為骨幹,打造出一套「中心化的去中心化體系」。合格穩定幣發行人需持有與發行額等值的現金、美債或央行準備金,賦予穩定幣極高的信任與流通基礎。其背後意圖明確:打造美元數位替身、鎖定全球資金,讓「鏈上美元」成為新時代貨幣霸權的延伸。對台灣而言,這場制度重構並非單純金融競賽,而是對國家治安能力的一次壓力測試。我國現正研擬中的《虛擬資產服務法》,雖已納入許可制與準備金要求,監理方向漸趨清晰,但面對GENIUS法案所引發的全球鏈上資金流轉速度與規模,我們所需要的遠不止是「設防」,而是「防得住」。這場穩定幣革命對治安的衝擊,主要體現在三方面:第一,帳號成為司法管轄之外的實體。當詐騙集團可直接建立「無國界、無實名」的鏈上帳號並轉移資金,傳統「追帳戶、凍資產」的執法方式將全面失效。帳號不再是打詐起點,而是已脫離法治控制的黑洞。第二,跨境詐欺已成地緣金融戰爭的副產品。美元穩定幣若成為全球首選交易媒介,詐騙資金將更快速逃入美國虛擬金融體系,避開我國法律與監理。台灣若無鏈上監控與即時凍結機制,將成為全球詐欺熱錢的跳板。第三,監理與科技創新的落差成為破口。當AI與區塊鏈迅速提升詐騙技術,法制的滯後與監理彈性的不足,將使創新變成詐欺的庇護所。若缺乏鏈上鑑識機構與跨國合作平台,法律終將難敵技術速度。目前台灣虛擬資產使用者已超過百萬人,但多數交易平台與錢包服務仍屬境外架構,監管力道有限。GENIUS法案通過後,虛擬資產合法化與全球流通趨勢將更迅速,台灣若不建立制度防火牆,勢將在新一輪金融地緣競爭中淪為治安風險的接收者。因此,政府在推動立法的同時,應即刻強化三項戰略部署:一、建立跨部會專責單位,統籌鏈上犯罪偵防與國際協查;二、導入鏈上監控工具與AI風險分析技術,強化預警與即時反應能力;三、設立「合規沙盒」,容許監理機關與產業共同試驗與調整,掌握科技趨勢。當全球進入穩定幣治理的新紀元,台灣必須意識到:虛擬資產治理不是單一金融議題,更是國家治安與司法主權的前線。唯有趁制度尚未落後於風險之前,提前佈局,台灣才能避免成為鏈上霸權下的治安孤島。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07.30留言1喜歡2
  • 投書連高官LINE帳號都淪陷!投票詐騙下的社會警訊

    據近日媒體報導,台灣再度掀起一波LINE社群網路詐騙浪潮,令人憂心的是,這次受害者竟包括多名政府高官,以及前退休警界高層。詐騙集團不僅盜用他們的LINE帳號,還試圖進一步對其親友進行詐騙。根據刑事局打詐儀表板資訊顯示,這些案件多半是典型的「投票詐騙」,手法雖舊,卻因社交工程與人情信任的結合而威力大增,讓人不禁反思:我們的資安意識,是否真的跟得上數位時代的步伐? 社群網路投票詐騙手法剖析想像一下,一則「幫我孩子比賽投個票」的訊息出現在LINE上,傳來的不是陌生人,而是你平常熟悉、信任的親友。你出於善意,點開連結、輸入資料,卻不知這正是詐騙的起點。詐團往往透過假冒投票、問卷活動,誘使民眾點擊釣魚網站,進而取得手機號碼、LINE移機碼及認證碼。一旦帳號被盜,詐騙集團會立刻冒用被害人身份,向通訊錄中的親友大量散播詐騙訊息,試圖騙取金錢、禮物卡,甚至更多個資。這種冷酷的「亂槍打鳥」式詐騙,利用的正是我們彼此之間珍貴的信任。 高風險被害族群分析事實上,這波詐騙風潮不再侷限於特定族群。這次連資深高階公務員、已退休警界高層都淪為受害者,更突顯此類詐騙的「無差別」本質。綜觀整體案例,易受害的族群包括: 1. 數位安全素養較低者:對資安防護缺乏了解,容易誤信訊息,往往一念之差就落入陷阱。2. 經常參與網路活動者:例如常投票、填問卷、參加抽獎者,因習慣點擊連結,無意間成為高風險族群。3. 高度依賴LINE等通訊軟體者:不論是為了工作、家庭還是朋友聯絡,日常習慣讓人一旦遇異常狀況,容易為求方便忽略安全。4. 對親友訊息毫無懷疑者:我們都希望信任彼此,卻也可能成為詐騙者最樂於利用的弱點。5. 常在不安全環境操作的人:如於公共Wi-Fi、網咖等登入通訊帳號,資安防護薄弱,易受攻擊。 當詐騙的黑手伸向各階層,不難發現,無論社會地位、學歷高低,若資安意識一時鬆懈,誰都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社會背景與挑戰數位時代為我們帶來前所未有的便利與連結,卻也伴隨潛藏的風險。台灣社會正面臨數位安全素養落差與資安教育不足的雙重挑戰。不論是年長者因陌生科技而猶豫,還是年輕世代因過度自信而大意,我們都需要共同正視,彼此守護。信任本是社會連結的基石,卻成為詐騙集團攻擊的目標,這不只是個人損失,更是社會信任的裂縫。 防範建議與制度精進正因為如此,無論是政府或民間,面對新型詐騙,絕不能掉以輕心。必須更以務實堅定的力量,攜手打造更安全的社群網路環境: 1. 全民資安教育要從心開始:讓資安成為日常素養,不只是冷冰冰的法規或技術,而是每個人心中的自我保護直覺。2. 推動多重認證與異常警示:讓每個人都能感受到科技的守護,如有異常即刻收到提醒,給予用戶更多主動防護的機會。3. 強化社交圈的自我驗證機制:遇到可疑訊息時,勇敢多問一句、多打一通電話,讓溫暖的人際互動成為最佳防詐利器。4. 優化帳號救援與通報流程:當受害者遇到困難時,能夠及時獲得協助,不再孤立無援。5. 結合法制與科技共同前進:加速相關立法,結合人工智慧及大數據偵測等新科技,守護國民資產安全。 政府高層官員、退休警界高層遭遇「投票詐騙」,不僅是警訊,更是提醒。詐騙手法再怎麼翻新,最終傷害的都是我們彼此信任的關係。數位時代的我們,更要攜手同行,守護這份脆弱卻珍貴的信任。唯有從自己做起、從小處做起,讓資安意識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台灣才有機會築起一道最堅實的防線,迎向更安全的數位未來!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07.23留言4喜歡3
  • 投書斑馬線是保命線,不是送命線!

    近日台北市市區道路,一名醫師在通行斑馬線時,遭公車撞擊輾斃,令人震驚與悲痛。肇事駕駛為63歲、駕齡逾15年的資深駕駛,初判因視線遭A柱遮蔽、轉彎未確實停等釀禍。這不是一起惡意的撞擊事件,卻是一場可以預防卻未被預防的悲劇,無奈再次顯示出台灣交通制度與文化的多重失靈。事發當下,行人小跑步通過斑馬線、公車轉彎速度不快,雙方皆為年長者,或許都認為「對方應該會看到我」;但這樣的「互信假設」在缺乏制度保障的環境中,只會變成互害。在台灣,「經驗判斷」長年取代了「制度規範」,即使是受過完整訓練、工時正常的駕駛,也可能因為少做了一個「停等」動作而奪走一條人命。交通工程失靈,讓風險成為制度的一部分事故現場鄰近總統官邸,本應是嚴格控管的高安全區域,卻無斑馬線專用號誌、無強制停等標線,更未見先進輔助設施如A柱盲區偵測、內輪差警示器等。這顯示我們的交通工程,未將「視線盲區」納入風險管理,更無針對大型車轉彎高風險區域制定強化設計指引。台灣每年因轉彎大型車撞擊行人釀成的死亡事故屢見不鮮,卻始終缺乏制度化的應對策略。這不是科技問題,而是政治與行政的怠惰。交通教育與執法,仍停留在口號與選擇性執行階段客運車業者事後承諾加強教育訓練,但問題在於,每月駕駛教育早已例行化、標準化,無法有效內化為駕駛行為改變。當「左轉必停」變成口頭提醒而非動作反射,教育就淪為儀式。此外,執法單位雖時有取締「未停讓行人」,但多數為人為取締模式,缺乏常態性與強度。若無全面系統性執法(科技執法)與高額罰責,再多標語都無法讓駕駛真正意識到「行人優先」不是口號,而是法律與生命的邊界。行人不是被動等待駕駛「讓」的對象,而是道路使用者的主體本案中,行人醫師依規定走在斑馬線上,卻仍成為道路上的犧牲者。這說明即便是在「最有保障」的通行位置,行人仍要用跑的,仍無法安心通過。斑馬線如果無法兌現行人優先的基本保障,那它就是社會制度對人民的最大謊言。制度必須兌現公民的「安全過路」承諾請主管機關莫再以個案敷衍回應,讓我們正視每一起事故背後的制度缺口,徹底重建一個對行人真正友善、安全、可信賴的交通環境。唯有如此,方能守住每一位市民「平安過馬路」的基本尊嚴!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公車左轉奪命,行人權益何時能真正被看見?北市總統官邸旁近日發生一起令人震驚且令人痛心的交通意外,一位衛福部桃園醫院乳房外科的醫師,在過斑馬線時被客運的公車撞擊,不幸當場死亡。從現場監視器畫面來看,這起事故其實相當離譜,公車駕駛左轉速度並不快,而醫師則加快腳步要快速通過斑馬線,但卻在瞬間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這樣的事故再度暴露出台灣交通安全和道路設計上的嚴重缺陷,尤其面對越來越高齡化的社會,相關主管機關到底有沒有做好應對措施,令人質疑。 先從公車駕駛來看,這位駕駛已經63歲,駕駛經驗長達15年以上,紀錄也沒有什麼大問題。但事故調查初步指出,這名駕駛在轉彎時根本沒有停等,就這樣直接開過去,結果被車輛的A柱擋住視線,根本沒看到正在過馬路的醫師。這種疏忽,難道能僅用一句「沒有注意」就輕易帶過嗎?公共運輸的駕駛難道不是應該接受更嚴格、更完善的教育訓練,尤其是在路口這種高度危險區域,更應該強制要求停等並確認安全後再行通過,而不是靠個人經驗來隨意判斷。 至於被害的醫師,同樣已過60歲,也可能是憑經驗認為自己可以順利通過馬路。但重點是,他正走在斑馬線上,按照法規,行人本來就有絕對的優先權,公車駕駛本來就應該禮讓行人,而非讓行人承擔所有風險。這起悲劇提醒我們一個非常簡單卻常被忽略的事實:交通安全不該靠個人經驗或直覺判斷,而是應該回歸到基本的交通法規來執行,否則再豐富的經驗都可能是無用的。 事故發生後,客運業者表示會加強教育訓練,提醒駕駛左轉時一定要停等,但這樣的表態其實還是治標不治本。真正該做的,是政府和主管機關徹底檢討目前的交通政策與法規,尤其對職業駕駛違規的執法必須更嚴格落實,例如明確規定路口左轉必須停等,並對未遵守者進行重罰。此外,也該針對高風險路口加設行人專用號誌或更明顯的警示系統,而不是每次事故發生才來檢討一下,下次照樣繼續發生。 再者,隨著台灣高齡化速度的加劇,無論駕駛還是行人,年長者占比勢必越來越高,他們的反應時間和判斷能力可能會降低,因此交通安全的公共宣導和教育更應該加強,不能再讓經驗成為意外事故的主要原因。 這起事件不只是一場單純的交通事故,更是凸顯出台灣長期對道路安全的忽視與道路設計的嚴重失靈。政府和相關單位必須拿出真正的行動與決心,徹底檢討現行規範、強化道路工程改善與安全教育,否則這樣的悲劇只會一再重演。我們不願再看到有人用生命來提醒政府該負的責任,每一位民眾,都有權利安心且安全地生活和出行,這才是對得起台灣所有人民的真正作為!文:范振家/公/管理學博士

    2025.07.20留言0喜歡2
  • 投書從數字懲罰到數位自律,如何讓科技巨頭履行社會責任?

    隨著社會高度數位化,民眾生活早已深受全球社群平台影響。但令人憂慮的是,這些國際科技巨頭不僅為資訊傳播帶來便利,也讓詐騙廣告氾濫成災。數位發展部近期針對Meta(臉書母公司)連續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祭出一千五百萬元高額罰鍰。然而,這樣的「數字懲罰」究竟產生了多少實際效果?我們必須正視,光靠罰金,無法撼動科技巨頭習以為常的經營模式,更遑論促使其真誠履行社會責任。罰金只是營運成本,科技巨頭早已無感對於Meta這樣的跨國企業來說,數發部開出的千萬元罰鍰實屬微不足道。企業輕描淡寫地發布一則「持續改善」的聲明後,違規情形卻未見有效改變。事實上,當違規的代價遠低於守法的成本時,罰款就只是企業預算中的小數字、營運的「過路費」。我們不得不問,若僅止於數字懲罰,我們還能期待平台改弦更張嗎?資訊揭露與實名機制,缺口嚴重不容忽視現行規範雖然要求廣告資訊揭露與實名制落實,但平台配合度低落,使民眾難以得知廣告出資者的真實身分,詐騙廣告因而不斷滋生。更嚴重的是,新興平台如Threads等,往往藉由新技術、新功能,規避原有監管框架,讓不法資訊有更多藏身之處。這正顯示出我們的監理體系尚未與科技變化並行,法規適用和執行的落差,使不肖份子有機可乘。國際監管趨勢顯示,制度必須全面升級歐美等國際社會早已體認到,單靠罰款不足以制約科技巨頭。歐盟《數位服務法案》將平台主動資訊揭露、定期稽核及高額營收比例罰鍰納為常態。澳洲等國則推動平台協助調查、強化跨國聯防。這些作法不僅提升監理強度,也明確劃定平台責任界線。我們若不積極跟進,只會讓自身成為科技巨頭全球業務中的「監管低壓區」,失去保障民眾的最後防線。動態監管與自律壓力,才能讓巨頭真正收斂面對跨國平台的挑戰,台灣必須建立動態且多層次的監管體系。這不僅意味著定期查核、獨立稽核、公開揭露,更要有針對性限制與懲處手段。例如,對於屢次違規的平台,可進一步暫停其廣告服務、調降其在台業務權益,甚至參考國際慣例,提升罰款至企業全球營收的一定比例,讓違規代價遠高於僥倖收益。同時,對積極自律、主動通報疑義廣告的平台,給予政策支持與公開表彰,形塑良性競爭,讓市場向「安全與透明」靠攏。全民素養與防詐教育,不容輕忽有效監管不僅是政府責任,社會大眾的數位素養更是關鍵。政府必須投資於全民數位識讀、主動防詐教育,以及建立便捷的通報與協助機制。只有形成全民監督網絡,才能讓不法廣告難以橫行。從懲罰到治理,才能迎來真正的數位安全台灣社會若只在罰鍰數字上做文章,最終只會看到巨頭繼續無動於衷、民眾持續受害。唯有從數字懲罰走向結構性、持續性的實質監管,從資訊公開、動態查核、跨境合作到全民防詐教育,全面升級監理體系,才能真正要求科技巨頭實踐數位安全自律,承擔其應負的社會責任。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07.01留言0喜歡3
  • 投書防詐也要防傷 別讓受害者成為沉默的悲劇!

    防詐也要防傷 別讓受害者成為沉默的悲劇! 衛福部日前公布113年國人十大死因,「自殺」在中斷14年後再度進入榜單,名列第十。另據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分析,從校園到職場,除了感情事件之外,經濟因素扮演很大角色,從通膨的經濟困難到被詐騙生活無以為繼,都可能是最後的導火線,更可能與近年來猖獗不止的詐騙犯罪密切相關。 媒體上不斷揭露,從台南市一對中年情侶因假投資損失700多萬元選擇輕生,到台北一對母女在遭詐騙1200萬元後決定放棄生命。這些悲劇絕非孤立的個案,而是已然成為一種令人痛心的社會現象。 過去幾年,政府在防詐措施上做了不少努力,包括金流阻斷、司法偵查、科技防護等方面皆有投入。但問題在於,我們的眼光似乎永遠聚焦在詐騙犯罪本身,卻忽略了那些已經受害的人。當一個人遭遇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人生信念崩潰時,我們的制度卻顯得冷漠而無助。我們忙於追捕詐團組織,卻忘了在犯罪背後,還有活生生的人,正迫切需要有人伸出手扶他們一把,給他們傾訴與陪伴的空間。 尤其令人難過的是,許多詐騙受害者本身是老年人、經濟弱勢者或是社會支持系統薄弱的獨居族群。他們受騙後,往往因羞愧、自責而選擇默默承受痛苦,甚至不敢向家人吐露,遑論報案尋求協助。第一線處理人員經常提及,真正因詐騙而自殺的人數,很可能遠高於政府公布的統計數字。 我們必須承認,詐騙議題不能僅僅以犯罪防治的角度去看待,而應該納入心理健康、社會救助與法律支援等多面向的公共政策範疇。 政府若真要回應這個迫切的需求,應立即由衛福部帶頭整合地方政府、心理衛生機構、警政單位及金融監理機關,建立跨部門合作的詐騙受害者關懷機制。針對重大財務損失或有明顯心理危機的受害人,主動介入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心理輔導和追蹤關懷,讓這些人能感受到:不只是告誡人民「小心別受騙」,更願意實際地伸出援手,「陪伴他們重拾生活!」。 此外,長期以來台灣在心理健康與自殺防治預算上的投入始終偏低,在面對詐騙創傷這種新型態的社會風險時,顯得更加不足。政府應積極增加專門用於詐騙創傷受害者的心理健康預算,加強基層心理諮商機構的資源配置,尤其對於高齡及獨居族群的專案輔導,避免更多悲劇在沉默中發生。 社會觀念的轉變同樣重要。詐騙手法日新月異,任何人都有可能不慎成為受害者。政府應該透過媒體、公部門及教育體系,積極推廣「受騙非罪,求助非恥」的觀念,去除社會上對受害者的負面標籤,讓受害者更願意主動站出來尋求幫助。 更進一步,政府應積極串連民間資源,結合心理師、律師、公民團體及社福組織,共同建立起一個可持續運作的受害者援助平台。透過法律支援、心理諮商、生活救助甚至緊急援助措施,幫助受害者在經濟和心理的雙重困境中盡快重建人生。 打詐固然重要,但真正完整的防詐策略應該是「防詐」與「防傷」並行。如果我們的政策只看到詐騙集團的罪惡,而忽略了那些因為受害而陷入絕境的人,那麼最終損失的不只是金錢與生命,更是整個社會對政府和制度的信任! 我們不能再等下一則悲劇的新聞出現。防詐,也請防傷,別讓受害者成為沉默的悲劇與冷冰冰的統計數字。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06.17留言0喜歡
  • 投書防詐?還是幫詐?立院審AI基本法是關鍵一戰

    防詐?還是幫詐?立院審AI基本法是關鍵一戰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將於6月中旬首度審查《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這是我國首度針對人工智慧技術建構專屬立法架構,具有高度象徵意義。草案涵蓋主管機關設置、資料治理原則、數位平權與主權語料庫建設等前瞻議題,顯示台灣有意趕上全球AI治理潮流。然而,若忽略AI技術對詐欺行為的加速效應,以及其對資訊不平等的潛在擴大效應,恐將讓這部專法失去回應社會急迫風險與公平正義的契機。   生成式AI技術迅速普及,從語音仿冒、影像合成到聊天機器人,所產出內容擬真程度已遠超一般人識別能力。近年來,國內外已有多起高擬真仿聲詐騙事件,顯示AI已成為詐騙集團手中降低成本、提升規模與滲透力的利器。這種風險特別衝擊數位素養較低的長者、新住民與移工等弱勢族群,台灣作為電信詐騙的重災區,實無餘裕等災難爆發後再行補漏。   此外,AI技術所帶來的不僅是詐騙風險,也正迅速重塑資訊的流通機制。當AI生成內容成為主流、AI介面主導使用者眼前所見,將可能出現「資訊落差」被進一步固化的現象。懂得使用AI、能辨識真假訊息的群體,將握有更大資訊優勢;而未能掌握工具、缺乏辨識能力的族群,則淪為假訊息與演算法操控下的資訊弱勢。這種由AI加劇的「資訊壁壘」,將不只體現在語言或技術的斷裂,更會影響民主社會中的知情權與參與權,最終導致數位社會的新型階級鴻溝。   因此,《人工智慧基本法》在制度設計上,應更明確納入降低資訊不平等的治理目標。建議在推動數位平權條款時,進一步聚焦於資訊可及性與認知能力的強化,並要求政府在AI教育、公共應用與語言平台建設上投入更多資源,確保弱勢群體不被排除於資訊生態之外。   具體而言,草案應從以下幾方面補強防詐與數位正義並重的架構:   首先,建議比照歐盟《人工智慧法案》,明訂風險分級原則,將語音合成、深偽影像、擬人對話等高風險系統列入管制範疇,要求開發者進行風險評估並通報主管機關,以阻止潛在濫用。   其次,生成式AI所產內容應具備可追溯與可識別性,透過數位浮水印、可信簽章等技術,協助大眾與執法機關辨識真假資訊。同時,對提供開放API或部署生成模型的業者,亦應明訂法律責任門檻,以防技術流向地下市場。   第三,建議政府投資建立「AI詐騙偵測共享平台」,由數位發展部、法務部與警政署共同協作,蒐集本地詐騙語料與異常訊息模式,開發預警機制並開放給金融、電信、媒體等高風險行業使用,提升跨領域的聯防能力。   草案中提出「建構國家級繁體中文語料庫」,實為重要基礎工程。建議進一步將此語料庫作為防詐與資訊教育的資源,納入台灣常見詐騙話術、假訊息語境與社群操弄語言,提升模型識詐與識假能力,避免AI模型過度仰賴國際語料,忽視在地語境與風險特徵。   此外,草案中關於數位平權的規劃應更具實質內涵,尤其針對弱勢族群的資訊障礙。建議增設「AI風險弱勢群體保護條款」,包括多語言反詐平台、簡訊預警機制、社區數位教材與基礎AI識讀課程等,避免科技成為加劇資訊階層的催化劑。   《人工智慧基本法》不應僅止於宣示性法規,更應成為一部能有效回應AI風險、平衡創新與正義的治理法案。在台灣社會深受詐欺犯罪與資訊落差雙重威脅的背景下,此法若能納入具體可執行的防詐與平權架構,將有助於提升公共安全、重建社會信任,也為科技發展注入民主社會應有的價值標準。   AI人工智慧如同一柄雙刃之劍,治理得當,可為防詐打詐與資訊公平的利器;治理失靈,則可能淪為詐欺犯罪與資訊壟斷的工具,對社會信任與民主根基造成深遠侵蝕。台灣正處於科技立法的關鍵轉折點,盼立法院此次審查,能超越部門協調的技術視角,以人民安全、資訊正義與民主永續為核心,打造真正能守護數位未來的AI治理藍圖!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06.10留言1喜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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