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北市市區道路,一名醫師在通行斑馬線時,遭公車撞擊輾斃,令人震驚與悲痛。肇事駕駛為63歲、駕齡逾15年的資深駕駛,初判因視線遭A柱遮蔽、轉彎未確實停等釀禍。這不是一起惡意的撞擊事件,卻是一場可以預防卻未被預防的悲劇,無奈再次顯示出台灣交通制度與文化的多重失靈。
事發當下,行人小跑步通過斑馬線、公車轉彎速度不快,雙方皆為年長者,或許都認為「對方應該會看到我」;但這樣的「互信假設」在缺乏制度保障的環境中,只會變成互害。在台灣,「經驗判斷」長年取代了「制度規範」,即使是受過完整訓練、工時正常的駕駛,也可能因為少做了一個「停等」動作而奪走一條人命。
交通工程失靈,讓風險成為制度的一部分
事故現場鄰近總統官邸,本應是嚴格控管的高安全區域,卻無斑馬線專用號誌、無強制停等標線,更未見先進輔助設施如A柱盲區偵測、內輪差警示器等。這顯示我們的交通工程,未將「視線盲區」納入風險管理,更無針對大型車轉彎高風險區域制定強化設計指引。
台灣每年因轉彎大型車撞擊行人釀成的死亡事故屢見不鮮,卻始終缺乏制度化的應對策略。這不是科技問題,而是政治與行政的怠惰。
交通教育與執法,仍停留在口號與選擇性執行階段
客運車業者事後承諾加強教育訓練,但問題在於,每月駕駛教育早已例行化、標準化,無法有效內化為駕駛行為改變。當「左轉必停」變成口頭提醒而非動作反射,教育就淪為儀式。
此外,執法單位雖時有取締「未停讓行人」,但多數為人為取締模式,缺乏常態性與強度。若無全面系統性執法(科技執法)與高額罰責,再多標語都無法讓駕駛真正意識到「行人優先」不是口號,而是法律與生命的邊界。
行人不是被動等待駕駛「讓」的對象,而是道路使用者的主體
本案中,行人醫師依規定走在斑馬線上,卻仍成為道路上的犧牲者。這說明即便是在「最有保障」的通行位置,行人仍要用跑的,仍無法安心通過。斑馬線如果無法兌現行人優先的基本保障,那它就是社會制度對人民的最大謊言。
制度必須兌現公民的「安全過路」承諾
請主管機關莫再以個案敷衍回應,讓我們正視每一起事故背後的制度缺口,徹底重建一個對行人真正友善、安全、可信賴的交通環境。唯有如此,方能守住每一位市民「平安過馬路」的基本尊嚴!
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公車左轉奪命,行人權益何時能真正被看見?
北市總統官邸旁近日發生一起令人震驚且令人痛心的交通意外,一位衛福部桃園醫院乳房外科的醫師,在過斑馬線時被客運的公車撞擊,不幸當場死亡。從現場監視器畫面來看,這起事故其實相當離譜,公車駕駛左轉速度並不快,而醫師則加快腳步要快速通過斑馬線,但卻在瞬間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這樣的事故再度暴露出台灣交通安全和道路設計上的嚴重缺陷,尤其面對越來越高齡化的社會,相關主管機關到底有沒有做好應對措施,令人質疑。
先從公車駕駛來看,這位駕駛已經63歲,駕駛經驗長達15年以上,紀錄也沒有什麼大問題。但事故調查初步指出,這名駕駛在轉彎時根本沒有停等,就這樣直接開過去,結果被車輛的A柱擋住視線,根本沒看到正在過馬路的醫師。這種疏忽,難道能僅用一句「沒有注意」就輕易帶過嗎?公共運輸的駕駛難道不是應該接受更嚴格、更完善的教育訓練,尤其是在路口這種高度危險區域,更應該強制要求停等並確認安全後再行通過,而不是靠個人經驗來隨意判斷。
至於被害的醫師,同樣已過60歲,也可能是憑經驗認為自己可以順利通過馬路。但重點是,他正走在斑馬線上,按照法規,行人本來就有絕對的優先權,公車駕駛本來就應該禮讓行人,而非讓行人承擔所有風險。這起悲劇提醒我們一個非常簡單卻常被忽略的事實:交通安全不該靠個人經驗或直覺判斷,而是應該回歸到基本的交通法規來執行,否則再豐富的經驗都可能是無用的。
事故發生後,客運業者表示會加強教育訓練,提醒駕駛左轉時一定要停等,但這樣的表態其實還是治標不治本。真正該做的,是政府和主管機關徹底檢討目前的交通政策與法規,尤其對職業駕駛違規的執法必須更嚴格落實,例如明確規定路口左轉必須停等,並對未遵守者進行重罰。此外,也該針對高風險路口加設行人專用號誌或更明顯的警示系統,而不是每次事故發生才來檢討一下,下次照樣繼續發生。
再者,隨著台灣高齡化速度的加劇,無論駕駛還是行人,年長者占比勢必越來越高,他們的反應時間和判斷能力可能會降低,因此交通安全的公共宣導和教育更應該加強,不能再讓經驗成為意外事故的主要原因。
這起事件不只是一場單純的交通事故,更是凸顯出台灣長期對道路安全的忽視與道路設計的嚴重失靈。政府和相關單位必須拿出真正的行動與決心,徹底檢討現行規範、強化道路工程改善與安全教育,否則這樣的悲劇只會一再重演。我們不願再看到有人用生命來提醒政府該負的責任,每一位民眾,都有權利安心且安全地生活和出行,這才是對得起台灣所有人民的真正作為!
文:范振家/公/管理學博士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