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高度數位化,民眾生活早已深受全球社群平台影響。但令人憂慮的是,這些國際科技巨頭不僅為資訊傳播帶來便利,也讓詐騙廣告氾濫成災。數位發展部近期針對Meta(臉書母公司)連續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祭出一千五百萬元高額罰鍰。然而,這樣的「數字懲罰」究竟產生了多少實際效果?我們必須正視,光靠罰金,無法撼動科技巨頭習以為常的經營模式,更遑論促使其真誠履行社會責任。
罰金只是營運成本,科技巨頭早已無感
對於Meta這樣的跨國企業來說,數發部開出的千萬元罰鍰實屬微不足道。企業輕描淡寫地發布一則「持續改善」的聲明後,違規情形卻未見有效改變。事實上,當違規的代價遠低於守法的成本時,罰款就只是企業預算中的小數字、營運的「過路費」。我們不得不問,若僅止於數字懲罰,我們還能期待平台改弦更張嗎?
資訊揭露與實名機制,缺口嚴重不容忽視
現行規範雖然要求廣告資訊揭露與實名制落實,但平台配合度低落,使民眾難以得知廣告出資者的真實身分,詐騙廣告因而不斷滋生。更嚴重的是,新興平台如Threads等,往往藉由新技術、新功能,規避原有監管框架,讓不法資訊有更多藏身之處。這正顯示出我們的監理體系尚未與科技變化並行,法規適用和執行的落差,使不肖份子有機可乘。
國際監管趨勢顯示,制度必須全面升級
歐美等國際社會早已體認到,單靠罰款不足以制約科技巨頭。歐盟《數位服務法案》將平台主動資訊揭露、定期稽核及高額營收比例罰鍰納為常態。澳洲等國則推動平台協助調查、強化跨國聯防。這些作法不僅提升監理強度,也明確劃定平台責任界線。我們若不積極跟進,只會讓自身成為科技巨頭全球業務中的「監管低壓區」,失去保障民眾的最後防線。
動態監管與自律壓力,才能讓巨頭真正收斂
面對跨國平台的挑戰,台灣必須建立動態且多層次的監管體系。這不僅意味著定期查核、獨立稽核、公開揭露,更要有針對性限制與懲處手段。例如,對於屢次違規的平台,可進一步暫停其廣告服務、調降其在台業務權益,甚至參考國際慣例,提升罰款至企業全球營收的一定比例,讓違規代價遠高於僥倖收益。同時,對積極自律、主動通報疑義廣告的平台,給予政策支持與公開表彰,形塑良性競爭,讓市場向「安全與透明」靠攏。
全民素養與防詐教育,不容輕忽
有效監管不僅是政府責任,社會大眾的數位素養更是關鍵。政府必須投資於全民數位識讀、主動防詐教育,以及建立便捷的通報與協助機制。只有形成全民監督網絡,才能讓不法廣告難以橫行。
從懲罰到治理,才能迎來真正的數位安全
台灣社會若只在罰鍰數字上做文章,最終只會看到巨頭繼續無動於衷、民眾持續受害。唯有從數字懲罰走向結構性、持續性的實質監管,從資訊公開、動態查核、跨境合作到全民防詐教育,全面升級監理體系,才能真正要求科技巨頭實踐數位安全自律,承擔其應負的社會責任。
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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