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日前公布113年國人十大死因,「自殺」在中斷14年後再度進入榜單,名列第十。另據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分析,從校園到職場,除了感情事件之外,經濟因素扮演很大角色,從通膨的經濟困難到被詐騙生活無以為繼,都可能是最後的導火線,更可能與近年來猖獗不止的詐騙犯罪密切相關。
媒體上不斷揭露,從台南市一對中年情侶因假投資損失700多萬元選擇輕生,到台北一對母女在遭詐騙1200萬元後決定放棄生命。這些悲劇絕非孤立的個案,而是已然成為一種令人痛心的社會現象。
過去幾年,政府在防詐措施上做了不少努力,包括金流阻斷、司法偵查、科技防護等方面皆有投入。但問題在於,我們的眼光似乎永遠聚焦在詐騙犯罪本身,卻忽略了那些已經受害的人。當一個人遭遇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人生信念崩潰時,我們的制度卻顯得冷漠而無助。我們忙於追捕詐團組織,卻忘了在犯罪背後,還有活生生的人,正迫切需要有人伸出手扶他們一把,給他們傾訴與陪伴的空間。
尤其令人難過的是,許多詐騙受害者本身是老年人、經濟弱勢者或是社會支持系統薄弱的獨居族群。他們受騙後,往往因羞愧、自責而選擇默默承受痛苦,甚至不敢向家人吐露,遑論報案尋求協助。第一線處理人員經常提及,真正因詐騙而自殺的人數,很可能遠高於政府公布的統計數字。
我們必須承認,詐騙議題不能僅僅以犯罪防治的角度去看待,而應該納入心理健康、社會救助與法律支援等多面向的公共政策範疇。
政府若真要回應這個迫切的需求,應立即由衛福部帶頭整合地方政府、心理衛生機構、警政單位及金融監理機關,建立跨部門合作的詐騙受害者關懷機制。針對重大財務損失或有明顯心理危機的受害人,主動介入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心理輔導和追蹤關懷,讓這些人能感受到:不只是告誡人民「小心別受騙」,更願意實際地伸出援手,「陪伴他們重拾生活!」。
此外,長期以來台灣在心理健康與自殺防治預算上的投入始終偏低,在面對詐騙創傷這種新型態的社會風險時,顯得更加不足。政府應積極增加專門用於詐騙創傷受害者的心理健康預算,加強基層心理諮商機構的資源配置,尤其對於高齡及獨居族群的專案輔導,避免更多悲劇在沉默中發生。
社會觀念的轉變同樣重要。詐騙手法日新月異,任何人都有可能不慎成為受害者。政府應該透過媒體、公部門及教育體系,積極推廣「受騙非罪,求助非恥」的觀念,去除社會上對受害者的負面標籤,讓受害者更願意主動站出來尋求幫助。
更進一步,政府應積極串連民間資源,結合心理師、律師、公民團體及社福組織,共同建立起一個可持續運作的受害者援助平台。透過法律支援、心理諮商、生活救助甚至緊急援助措施,幫助受害者在經濟和心理的雙重困境中盡快重建人生。
打詐固然重要,但真正完整的防詐策略應該是「防詐」與「防傷」並行。如果我們的政策只看到詐騙集團的罪惡,而忽略了那些因為受害而陷入絕境的人,那麼最終損失的不只是金錢與生命,更是整個社會對政府和制度的信任!
我們不能再等下一則悲劇的新聞出現。防詐,也請防傷,別讓受害者成為沉默的悲劇與冷冰冰的統計數字。
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