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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振家

范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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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學博士、時事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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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麻醉動物的藥,不能麻醉政府的警覺 !

    哇,連貓犬用藥都能當毒品,太恐怖了!

    2026.09.23
  • 不開單叫放水,開了單叫裁量怠惰?

    台灣真的不少躲在象牙塔的法匠!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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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讀者投書
  • 投書麻醉動物的藥,不能麻醉政府的警覺 !

    麻醉動物的藥,不能麻醉政府的警覺 !依托咪酯引發的「喪屍煙彈」風暴尚未平息,又有醫師示警,「替來他明」恐成下一波濫用風險。這項警訊尤其值得重視之處,在於「替來他明」本身具有動物麻醉用途。當獸醫診療使用的藥物可能被挪作非法煙彈成分,政府需要追問的,就不只是街頭查獲多少煙彈,更包括合法藥品從哪裡進來、流向何處,以及防止流失的制度是否可靠。寵物醫療需求受到重視,動物醫院成為民眾生活中熟悉的醫療場所。主管機關應及早盤點:隨著診療服務與供應據點擴展,相關麻醉藥品的需求、庫存與流通規模是否同步增加?管理能力又是否跟得上?動物醫院多,當然不等於藥品必然流失,更不能據此指控獸醫業者;但若流通節點增加,監測與稽核仍停留在原有規模,便可能擴大管理盲區。這是應當提前查核的風險,不能等到刑案發生才開始補課。政府究竟掌握多少相關藥品進入市場、哪些機構使用、實際用量是否合理?進貨、診療使用、庫存、退貨與銷毀紀錄能否相互勾稽?若採購量明顯偏離診療需求,或反覆出現異常耗損,能否及早發現?這些問題,遠比事後宣示「嚴查嚴辦」更有預防價值。獸用麻醉藥品存在正當醫療需求,管理更應精準。相關主管機關應依藥品風險與實際流通情形,檢討追溯、保存及異常通報機制,並與獸醫專業團體合作辨識可疑交易。不能讓守法業者承受層層文書,真正異常的採購與流向卻無人察覺。表格填得完整,從來不保證風險看得清楚。同時,非法煙彈的原料也可能來自地下製造或非法輸入,不能把調查視野限縮在動物醫院。農政、衛政、海關與警政應共同釐清來源,讓合法供應鏈防漏與非法供應鏈查緝同步進行。若各機關只確認自己管轄的那一段沒有問題,整條鏈條便可能在權責交界處出了問題。從犯罪經濟學看,當某種成分受到強力查緝,供應者可能尋找替代品,沿用原有客群、包裝與銷售網絡。因此,查獲某種毒品的數量下降,未必足以證明市場萎縮,也可能是成分轉換的訊號。主管機關應以持續監測辨明原因,不能讓政績圖卡跑在證據前面。防制工作也不能只靠警方在街頭收拾後果。醫院的不明中毒通報、鑑驗單位的新興成分發現、藥品供應端的異常交易,都應及早匯整評估。少年初次接觸的預防、成癮治療與家庭支持,更必須同步投入。需求沒有減少,通路沒有瓦解,犯罪市場便可能繼續尋找下一種商品。「替來他明」是否在台灣形成大規模濫用,仍須後續情勢證明;動物醫療用藥是否流失,也應透過調查回答。然而,數據尚待蒐集,正是啟動監測的理由,不能成為延後部署的藉口。政府應在合法用途與非法市場之間建立有效防線。麻醉藥品用於動物診療,有其專業價值;主管機關若對流通風險失去警覺,才是最危險的麻醉。毒販可能忙著換配方,政府不能只忙著換海報,更不能等下一批受害者出現,才宣布自己已經高度重視。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6.09.23留言1喜歡2
  • 投書不開單叫放水,開了單叫裁量怠惰?

    不開單叫放水,開了單叫裁量怠惰?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微量酒駕案,引發值得深思的執法爭議。陳姓男子在休息站與他車輕微擦撞,酒測值每公升0.15毫克,警方當場舉發,後遭裁罰3萬元並吊扣駕照2年。陳男主張,自己意識清楚、平衡測試正常,甚至經員警同意自行駕車前往製作筆錄,檢方最後也不起訴。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法規對0.15至0.17毫克的微量酒駕保留勸導空間,不能只因發生擦撞,就一律排除勸導,遂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法院的法律見解,自有行政法上裁量審查的依據。但問題是,司法要求第一線警察善用裁量,制度有沒有讓警察敢於裁量?站在事故現場的員警看到的是:酒測已達0.15,又確實發生擦撞。若選擇不開單,另一方一句「酒駕撞車為什麼不罰」,接下來可能就是投訴、檢舉、政風調查,甚至被質疑包庇、放水。萬一日後又衍生其他事故,當初決定「勸導」的員警,恐怕第一個被追究責任。所以對基層而言,最安全的做法當然是依法舉發。結果案件進入法院後,法官卻又可能說:為什麼沒有查明事故與飲酒的因果關係?為什麼沒有考慮情節輕微?為什麼沒有行使裁量?於是荒謬的一幕出現了:不開單,怕被檢舉;開了單,又可能被法院認為裁量不足。法官是在數月之後,坐在完整卷證前,閱讀筆錄、事故圖、檢察官處分書,再判斷比例原則與因果關係;警察卻是在事故現場,面對當事人爭執、交通壓力、密錄器與民眾手機,幾分鐘內就必須做決定。如果要求員警在現場完成近似司法審判的精細判斷,就應同時建立明確裁量基準與免責機制,而不是只把一句「應依個案判斷」丟給基層。真正該檢討的,從來不是警察為何選擇最保守的開單方式,而是這個制度是否願意承擔第一線行使裁量的風險。否則所謂裁量權,只會變成責任陷阱:法律上有權,現實中不敢用;一旦出事,卻第一個負責。當警察逐漸淪為「有責無權」,司法再站在雲端要求基層勇敢裁量,恐怕只會讓法治與執法之間的距離愈來愈遠 !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6.09.14留言2喜歡2
  • 投書不是沒有人被騙,是被害人還不知道自己被騙 !

    不是沒有人被騙,是被害人還不知道自己被騙 !近日刑事局公布一件三方詐騙案,警方清查共有186人受害,財損超過四千萬元。值得注意的不是又破獲多少嫌犯,而是案件最初如何浮出水面:被害人從網路接觸投資訊息、註冊假投資網站、依指示匯款,直到最後「無法出金」、聯繫不到對方,才驚覺受騙走進警察局。這四個字—「無法出金」,其實正是台灣打詐最該警覺的制度盲點。因為當被害人終於無法出金,意味著前端的廣告投放、話術接觸、信任培養、資金匯入,甚至詐團內部的洗錢分工,早已運作一段時間。換言之,報案不是犯罪開始,而往往已經是犯罪市場完成交易後的「結算單」。然而,我們的打詐治理長期習慣從這張結算單開始工作。最近台北車站的「共諜烏龍」,正好提供另一個值得警惕的側寫。一名男子在捷運月台收聽線上投資課程,只因筆電出現「2戰區光合系統」,一度被懷疑涉及國安情蒐;警方查明後,原來只是在聽理財課。國安警報解除了,但另一個問題卻浮了出來:如今的投資話術,早已不只是「老師帶單」、「保證獲利」那套老劇本,而開始披上AI算力、區塊鏈、節點、複利、生態系及虛擬資產等科技外衣。這其實就是一堂活生生的犯罪經濟學。任何市場都有供給與需求。詐欺市場所謂的「需求」,當然不是人民有被騙的需求,而是社會長期存在追求高報酬、快速致富、資訊優勢與財務翻身的需求。當薪資焦慮、退休壓力與投資熱潮同時存在,這些正常的經濟需求,就可能被犯罪市場加以利用。只要需求端綿延不絕,供給端自然不會退出市場。「老師帶單」失效,就換虛擬貨幣;虛擬貨幣警覺提高,就換AI算力;假名人廣告遭下架,就改成線上課程、封閉社群與所謂科技教育。這不是詐騙消失,而是犯罪商品進行「產品創新」。從犯罪經濟學來看,只要犯罪預期收益依舊龐大、被查獲機率與犯罪成本仍可承受,詐團就有充分誘因投入研發新的話術、通路與支付工具。政府封掉一種詐術,市場便出現替代商品;這與正常市場的供給反應沒有太大差別,只不過商品從手機、汽車變成了人的信任。問題因此不只是「民眾為什麼還會被騙」,而是政府為什麼總要等到民眾承認自己被騙,制度才開始大規模運作?投資型詐騙最麻煩之處,就是被害人在前期往往根本不認為自己是被害人。平台帳面每天獲利,偶爾甚至能小額出金;群組裡有人分享成功案例,老師每天上課分析市場。此時若有人警告是詐騙,他可能還會反過來替平台辯護。真正的被害人,可能早已存在;只是「報案人」尚未出現。因此,把報案數當成詐騙風險的主要指標,本身就是治理上的時間錯置。政府真正需要建立的是「報案以前」的預警機制。當網路上大量出現「高報酬+AI算力+複利+推薦獎勵+虛擬貨幣入金」等結構性特徵時,警政、金管、數位主管機關就應進行情資串聯;平台應追蹤廣告主、導流網址及關聯帳號;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業者則應從異常入金、集中轉帳與錢包移轉辨識風險。政府手上其實並不是沒有資料,而是資料是否仍停留在「有人檢舉一則,就下架一則」的打地鼠模式。今天的詐騙早已是一條產業鏈,政府卻不能繼續以一件一案的方式對付它。更重要的是,打詐KPI也必須改變。破獲多少件、抓到多少車手、攔阻多少億元固然值得統計,但那都是犯罪已經發生之後的成果。真正有意義的指標,應該是有多少高風險詐騙網站、廣告、錢包與吸金模式,在第一名被害人走進派出所之前,就被辨識與阻斷。186名被害人、四千多萬元財損,不應只是下一張打詐成果新聞稿裡的數字。它真正提醒政府的是:當民眾說出「我不能出金」時,犯罪市場可能早已營業很久了。如果打詐永遠等到被害人覺醒、平台關閉、資金外流後,才開始成立專案小組,那不是預防犯罪,而只是災後清點。真正成熟的打詐,應該追求另一個目標:不是問「今天有多少人來報案」,而是該問:在第一個人發現自己被騙以前,我們能不能先發現這門詐騙生意?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大學兼任教授

    2026.09.04留言1喜歡4
  • 投書銀行防百萬,水房洗百億

    銀行防百萬,水房洗百億!行政院長卓榮泰選前高調宣示,要檢警調廉全力斬斷選舉賭盤、壓制境外勢力介選。話音剛落,檢警調旋即破獲結合四海幫、詐欺集團、地下博弈與跨境洗錢的地下金融網絡,一舉查出高達新台幣八十四億元的不法金流。新聞看似振奮人心,卻也讓人忍不住反問:如果地下金流已經大到足以影響選舉,這究竟是在證明政府執法有力,還是在證明地下金融早已壯大到足以與國家治理分庭抗禮?八十四億元,不是一個普通犯罪集團可以累積的數字;六十三家人頭公司,也不是幾個黑道兄弟就能完成的布局。這代表的不是單一案件,而是一套成熟、專業、企業化的地下金融體系。它有公司、有帳戶、有會計、有跨境匯兌、有虛擬貨幣、有資金調度,甚至還提供不同犯罪集團共同使用的「金融服務」。說穿了,它早已不是傳統印象中的黑幫,而是一家沒有招牌、卻比許多合法金融機構更有效率的「地下銀行」。最諷刺的是,政府口口聲聲說要打詐,社會卻一路見證詐騙產業完成了現代化升級。從最初的機房、車手,到今天的人頭公司、水房、地下匯兌、虛擬資產,再到跨境洗錢,每一個環節都高度專業分工。犯罪集團早已完成數位轉型,政府卻仍停留在「破獲一個據點、逮捕幾名嫌犯」的戰術思維。今天查獲的是水房,明天還會有第二個、第三個水房。因為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有多少水房,而在於它們為什麼能夠存在這麼久。新聞中最耐人尋味的一段,是檢警調認為地下洗錢管道可能涉及選舉賭盤及境外資金介選,因此選前必須全面掃蕩。這句話透露出一個令人憂心的現實:真正值得擔心的,不只是犯罪集團洗錢,而是地下金融已經可能成為影響民主政治的基礎設施。民主制度最怕的,不是不同立場競爭,而是看不見的資金決定誰能競爭。如果選舉賭盤可以操弄輿論,如果地下資金可以左右地方派系,如果跨境洗錢可以成為非法政治資金的輸送管道,那麼人民投下的每一張選票,都可能只是整場金流遊戲的最後一個環節。民主最大的敵人,未必站在投票所,而可能躲在一間沒有招牌的水房裡。更值得反思的是,人頭公司問題。六十三家公司,意味著六十三次公司登記、六十三次銀行開戶、六十三套金融審查程序。請問,這麼多公司究竟是如何一路暢行無阻?銀行的KYC(認識你的客戶)制度去了哪裡?公司登記的實質受益人查核去了哪裡?稅務異常分析又去了哪裡?當一家沒有實質營運的公司,卻能夠承載數億元甚至數十億元的資金流動;當異常交易不是一天、不是一個月,而是長期持續存在,政府最後卻只能在累積八十四億元之後才宣布破案,這究竟是執法成功,還是監理失敗?台灣近年不斷修正《洗錢防制法》、推動打詐新四法、強化虛擬資產管理,看似制度愈來愈完整,但真正缺乏的,其實是跨部會的智慧治理。警察掌握犯罪情資,銀行掌握交易資料,金管機關掌握金融監理,財政機關掌握稅務資訊,數位主管機關掌握平台數據,各自握有拼圖的一角,卻始終沒有形成一張完整的風險地圖。犯罪集團利用資訊孤島迅速整合資源,政府卻仍困在部會本位,各守一畝三分地。犯罪集團今天比的是演算法,政府卻還在比公文流程;犯罪集團用AI分析資金路徑,政府仍依賴案件累積後再成立專案小組。雙方的競賽,早已不是人力對人力,而是治理效率對犯罪效率。因此,真正該改革的,不只是選前掃黑,也不是選前掃蕩賭盤,而是建立一套能夠即時整合警政、司法、金管、財政、數位與虛擬資產監理資訊的國家級金融犯罪預警系統,以人工智慧主動偵測異常交易、人頭公司及跨境金流,讓犯罪資金還沒形成洪流之前,就先被攔截在制度之外。否則,每逢選舉就掃蕩一次,每破獲一個水房便歡欣鼓舞,終究只是治標而非治本。今天查獲八十四億元,明天或許還會出現一百八十四億元;今天瓦解一個地下銀行,明天又可能冒出另一個更隱密、更科技化的地下金融集團。真正令人不安的,不是地下銀行有多強,而是當地下銀行的效率、整合能力與資金調度,都開始超越合法制度時,我們不得不問一句:到底是政府在治理地下金融,還是地下金融正在考驗政府的治理能力?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6.07.24留言0喜歡3
  • 投書一筆錢匯出去前,高雄這張防詐網先出手了!

    一筆錢匯出去前,高雄這張防詐網先出手了!但現在的詐騙,早就不是以前那種一聽就假的老哏。它可能包裝成投資機會,可能冒充親友急用錢,也可能用「法院通知」、「解除分期付款」、「房產處分」這些聽起來很正式的理由,把人一步一步推到櫃檯前、推到地政事務所裡,甚至推到一個來不及冷靜的決定邊緣。真正可怕的是,很多受害人不是不小心,而是在被騙的當下,根本以為自己正在做一件「必須馬上完成」的事。所以,防詐最重要的那一刻,往往不是警車呼嘯而來,也不是破門逮人,而是有人在第一時間覺得「怪怪的」。高雄近日有幾起攔阻詐騙案件受到關注。包括銀行行員、地政事務所同仁,在平常看似再普通不過的業務裡,發現民眾神情緊張、說法前後不一,或是交易內容不太尋常,於是多問了一句、多留意一下,並趕緊通報相關單位。也就是這幾個看起來很小的動作,讓原本可能匯出去的錢、可能被處分的不動產,被硬生生攔了下來。很多事情,沒有發生,就很難被看見。一筆錢沒有被騙走,新聞上不會有驚天動地的畫面;一個家庭沒有因此陷入困境,也不會有人特別知道背後經過多少通電話、多少次確認、多少個單位的接手。可是,對差點受害的民眾來說,那可能就是一輩子的積蓄,是退休金,是房子,是家人辛苦累積下來的安全感。這也是現在防詐工作最不容易的地方。詐騙集團跑得快、話術變得快,昨天流行假投資,今天可能變成假檢警,明天又換成不動產或虛擬貨幣。光靠民眾自己提高警覺,當然重要,但還不夠。因為很多人一旦被詐騙話術牽著走,最需要的不是責備,而是有人能在旁邊即時拉一把。這一把,有時是銀行櫃檯多問的一句話;有時是地政人員察覺交易異常後的提醒;有時則是警政端在接到通報後,迅速判斷、介入、釐清風險,把原本快要失守的防線重新補上。城市的治安,其實很像一張網。平常看不到,但只要有一個洞沒補好,就可能讓人掉下去。高雄這幾次成功攔阻詐騙,表面上是第一線人員機警,背後更代表不同單位之間已經慢慢養成一種默契:有人看見異常,有人願意通報,也有人接得住、處理得快。這種默契,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治安會報上的數字也顯示,今年 1 到 3 月,高雄全般刑案、竊盜案件及暴力犯罪,和去年同期相比,都有案件數下降、破獲率上升的趨勢;3 月每十萬人口詐欺案件受理數與財損金額,也在六都中相對低。數字當然不能代表全部,但至少說明一件事:防詐不是只有宣導口號,當前端攔阻和後端查緝接得起來,確實有機會把損害壓低。面對詐騙,最怕的不是民眾不知道,而是等到知道時已經太晚。所以,與其說這些案件是在表揚誰,不如說它提醒我們:城市裡有一群人,正在替大家守住那些差一點就被騙走的錢。有人站在櫃檯前把關,有人坐在辦公桌後察覺不對,有人在接獲通報後立刻行動。這些人不一定每次都站在聚光燈下,但他們的反應快一點,民眾的損失就少一點;他們願意多問一句,可能就讓一個家庭少受一次重傷。詐騙不會消失,但城市可以變得更難被詐騙攻破。高雄現在要做的,就是把這張網織得更密,把通報速度拉得更快,也讓更多市民知道:只要覺得不對勁,就先停一下、問一下、報一下。有時候,救下一筆錢的關鍵,真的就是那一句:「等一下,這個好像不太對。」

    2026.05.07留言2喜歡3
  • 投書從交流道塞車看交通治理? 連假不該年年重演同一場民怨

    從交流道塞車看交通治理? 連假不該年年重演同一場民怨每逢連續假日,高雄市多處高速公路交流道周邊平面道路便陷入壅塞,幾乎已成為市民共同記憶。無論是國道一號、國道十號,或連接市區、郊區與觀光熱點的重要出入口,只要遇上返鄉、出遊、購物、祭祖與觀光車潮交疊,交流道匝道口周邊道路便容易回堵。車流卡在路口,公車被迫延誤,機車穿梭其間,居民出門採買也寸步難行。問題年年發生,民怨自然不斷累積。高雄交通壅塞的核心,不只是「車太多」,而是「車流在同一時間、同一節點、同一路徑集中」。高速公路交流道原本是城市與區域交通轉換的重要節點,但在連續假日,它往往成為壅塞放大器。高速公路車流下匝道後,立即進入平面道路;平面道路又同時承接在地通勤、商圈購物、觀光旅遊與住宅區出入需求。一旦號誌週期、車道配置、停車動線與警力疏導未能同步調整,交流道周邊便會從「道路節點」變成「交通瓶頸」。面對這類反覆出現的壅塞,政府不能只在連假前發布宣導新聞,提醒民眾「提早出門」或「多搭乘大眾運輸」。這些提醒固然必要,但若每次都把責任推回用路人,市民感受只會更差。真正的問題在於,既然連續假日塞車具有高度可預測性,市府就應以制度化、數據化方式處理,而不是每次臨時動員、事後檢討、隔年再重演。本文建議,高雄市可針對高速公路交流道周邊平面道路,建立「連假交流道交通管制專案」,其中最值得討論的工具之一,就是運用車牌數字進行分流管制。這並不是要全面限制市民開車,也不是要把交通不便轉嫁給民眾,而是在特定日期、特定時段、特定熱點,針對最壅塞的路段進行精準管理。具體而言,市府可先選定連假期間經常壅塞的交流道周邊道路,依歷史車流、Google交通熱點、警察交通事故資料、公車延誤紀錄與民眾陳情熱區,劃定「連假交通管制區」。在最尖峰時段,例如上午出遊車潮與下午返程車潮,採取車牌尾數分流。若當日管制尾數為單號,則雙號車輛優先改走替代道路;若為雙號,則單號車輛改道。也可採較溫和做法,例如只限制特定尾數車輛進入最易回堵的短路段,而非大範圍禁止通行。這種做法的目的,不在於懲罰開車族,而是降低同一時間湧入同一交流道的車流量。國際上已有不少城市曾以車牌尾數或單雙號作為交通管理工具。例如部分城市在空污惡化、重大活動或尖峰壅塞期間,採取臨時性車牌限行;也有城市進一步發展為尖峰道路收費制度。這些經驗顯示,交通需求管理不能只靠拓寬道路,因為新增道路容量往往很快又被新增車流填滿。真正有效的治理,是讓尖峰需求分散、路線分散、交通工具分散。當然,車牌數字管制若設計粗糙,必然引發反彈。因此,高雄市若要試辦,必須把「配套」放在管制之前。第一,應提前公布管制日期、時段、路段與替代路線,至少在連假前兩週啟動宣導。第二,應設置清楚標誌、即時電子看板與手機推播,避免駕駛到了現場才知道不能通行。第三,應針對在地居民、身障車輛、救護車、警消、公共運輸、物流必要車輛設置合理豁免。第四,應同步加密公車班次、規劃接駁車、提供停車轉乘資訊,讓民眾不是被迫不能開車,而是有其他可行選擇。更重要的是,市府應建立公開透明的評估機制。每次連假結束後,應公布交流道周邊平均車速、回堵長度、旅行時間、公車準點率、事故件數與民眾滿意度。若試辦有效,就逐步擴大;若效果有限,就修正路段、時段或管制方式。交通政策不能只靠印象,也不能只靠警察站路口辛苦指揮,而應讓數據成為治理基礎。高雄是一座正在轉型的城市,有港口、有產業、有觀光,也有快速發展的新興生活圈。交通治理若仍停留在「塞了再疏導、民怨再回應」的模式,將難以支撐城市未來發展。連續假日交流道塞車不是偶發事件,而是可預測、可管理、也應該被改善的公共問題。市民並非不能理解交通管制,市民不能接受的是年年塞車卻年年無解。高雄市政府應把連假交流道壅塞視為城市治理能力的考題,以車牌尾數分流、替代道路規劃、大眾運輸接駁、科技執法與數據公開為一整套方案,從最嚴重的交流道熱區開始試辦。唯有如此,才能讓連假不再成為交通惡夢,也讓民眾看見政府不是只會呼籲忍耐,而是真正有能力解決問題。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6.04.24留言3喜歡3
  • 投書孩子的防詐老師,不能永遠讓詐團搶先一步!

    「人性始終抵抗不了詐騙」,正因如此,我們更不能只在案件發生後追查補救,而應提前在教育現場建立防線。面對層出不窮、日益翻新的詐騙手法,真正有效的防制之道,不只是加重刑責或強化查緝,而是讓下一代從小具備判斷風險、辨識陷阱與保護自己的能力。防詐若要真正扎根,就必須從教育做起。問題是,當防詐教育成為校園不可迴避的重要課題,學校是否已有足夠的專業師資可以承擔?當前第一線教師固然有熱忱,也願意配合推動,但面對假投資、假交友、假檢警、假買家、網路勒索、個資外洩等快速變化的犯罪樣態,校園現場仍普遍存在教材不夠貼近實務、案例更新有限、專業師資不足等困境。換言之,防詐教育不是不重要,而是一直缺少真正熟悉犯罪手法與被害歷程的人,能夠把這些知識有效教進課堂。這正是退休警察可以補位的地方。長年服務於刑事、少年、婦幼、交通與社區治安第一線的退休警察,對詐騙、暴力、跟騷、毒品、網路犯罪及各類被害情境,有最直接也最深刻的理解。他們不只知道犯罪集團如何操作人性弱點,也清楚被害人通常是在何種情境下鬆懈、誤信與受害。這些實務經驗若能經過轉化,不僅能成為教材,更能成為學生最受用的生活防衛知識。因此,退休警察進入校園的角色,不應是紀律管理者,而應是校園安全教育、防詐教育與個人保護課程的專業支援師資。他們可以協助學校講授如何辨識常見詐騙話術、如何保護帳號與個資、如何避免陷入打工詐騙與網路交友陷阱、如何面對網路威脅與性影像風險,以及遭遇危害時如何保全證據、求助與正確報案。如此一來,學生學到的就不再只是抽象口號,而是可以立即運用在日常生活中的具體能力。更重要的是,退休警察導入校園不能停留在零星演講,而應朝制度化方向規劃。政府應建立「校園安全教育師資培育制度」,由教育與警政系統共同規劃,針對有意願投入教學的退休警察,提供兒少發展、教學方法、班級經營、校園倫理、性平法制及新型態數位犯罪等訓練課程,並透過評量與認證取得授課資格。唯有如此,退休警察才能從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人,進一步轉化為具備教學能力與專業正當性的校園安全師資。事實上,民間已經示範此一路徑具備可行性。退休警察不只是可以再就業,更可以透過培訓、認證與轉介機制,轉化為新型態的安全專業人才。這代表退休警察並不是離開職場後便失去功能,而是一項尚待制度化開發的重要公共資源。若政府願意進一步把這套模式公共化、制度化,導入校園作為防詐與安全教育的外部專業支援,將能有效補上學校長期存在的師資缺口。這樣的制度設計,其實可以創造三贏局面。對學校而言,可補足防詐與安全教育專業師資不足的問題;對退休警察而言,可延續公共服務使命,讓多年累積的治安經驗不致閒置;對國家與社會而言,則是把原本用於案件發生後處理的實務經驗,前移成為犯罪預防的教育資本,逐步提升下一代的安全素養與社會整體免疫力。當台灣社會努力擺脫「詐騙之島」陰影之際,真正值得投入的,不只是更多事後補救資源,而是更早、更深、更穩的教育防線。若能把退休警察的寶貴經驗轉化為校園安全課程的一部分,並透過認證制度建立專業師資庫,讓孩子從小學會辨識風險、保護自己、拒絕誘惑,那麼防詐教育就不再只是口號,而會成為真正改變社會體質的力量。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6.04.02留言3喜歡4
  • 投書只要世界看見,風險就當沒看見 !

    此次徒手攀登台北101事件,因結合全球知名極限運動員、國際串流平台與國家級地標,而在短時間內躍升為高度曝光的公共議題。表面上,這是一場讓世界「看見台灣」的精彩演出;實質上,卻更像是一場對公共安全底線的集體測試,而測試的賭注,恰恰是人命與制度。若從公共安全與市政治理的角度審視,這起事件絕非單純的運動壯舉或城市行銷案例,而是一項涉及制度價值、風險治理與公權力邊界的重大爭議。問題不在於「可不可以爬」,而在於「為什麼能爬」;不在於個人是否自願,而在於公共權力為何選擇默許。就「市政資源是否形同鼓勵危險行為」而言,核心關鍵並非攀登行為本身是否合法,而在於其高度象徵性。台北101早已不是單純的商業建築,而是城市門面、國家符號,其任何大型活動,必然涉及市府核准、行政協調與公共形象背書。台北101周遭一邊是提醒社會「教訓是用人命換來的」工殤碑,另一邊卻是將極端高風險行為包裝為勇氣與榮耀的全球直播。這樣的價值並置,不只是矛盾,更是對長年工安政策最直接的反諷,原來,制度努力建立的風險預防邏輯,仍敵不過一次成功的話題操作。其次,主管政府單位在此過程中是否「以默許取代審慎」,更值得嚴肅追問。若勞動主管機關、建管或公安體系,僅以「當事人自願」、「非勞雇關係」作為放行依據,而未從公共危險示範效應、極端天候、地震帶風險及救援失敗後果進行整體評估,等同於放棄公共治理最核心的預防原則。當市政資源可以用於封路、維安、轉播協調,卻無法同步建立高於一般工程的安全門檻,這樣的行政選擇,已不只是中立,而是價值取向。說得直白些,制度在這裡不是缺席,而是選擇性出現,該管的時候,退後一步;能出事的地方,交給運氣。再者,若此次攀爬行動發生失敗,其代價是否真能僅由當事人承擔?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一旦發生墜落事故,台北101勢必立即從「世界看見台灣」的舞台,轉為「制度失靈現場」的標本。屆時,國際媒體關注的焦點,不會是攀岩技術,而是「為何在地震頻仍、高樓密集的城市,容許如此高風險行為公開上演」。那樣的曝光,對台北101乃至台灣公共安全治理形象的傷害,恐怕遠超任何成功行銷所能彌補。更深一層來看,這場行動真正押注的,並非只是個人生命或建築聲譽,而是台灣在國際社會中「以何種價值爭取能見度」。透過全球直播、極限挑戰,確實能快速吸引目光;但若其背後隱含的是對風險的浪漫化、對工安犧牲的相對化,那麼這樣的曝光,本身就與台灣長期努力塑造的「重視人命、制度治理、公共責任」形象背道而馳。畢竟,真正成熟的社會,從來不是靠賭命證明存在感。公共安全的核心不在於禁止一切冒險,而在於清楚劃定:哪些風險可以由制度吸收,哪些不應被公共權力背書。若城市為了短暫的國際話題,容許以「沒出事就算成功」作為判準,實質上就是拿公共信任與人命作賭注。相較於一次驚險卻幸運的攀爬畫面,真正值得世界看見的,應是台灣在高度競逐的全球舞台上,仍選擇不以生命換取曝光的治理底線。否則,當掌聲散去,留下的只會是更高的風險門檻,以及一句熟悉卻遲來的反省:如果當初多想一步!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6.01.29留言4喜歡4
  • 投書交通科技執法不該是政府小金庫,從政府搶錢到專業失語

    近來,國內區間測速與測速照相設置密度引發各界爭議。負責交通執法主責機關內政部警政署也表示,科技執法將以「工程改善先行」為原則,並將儘速邀集交通部及專家學者,研修「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然而,台灣的交通安全困境,早已不是新問題。經濟快速成長、都市化數十年間,大量農地轉為住宅與商業使用,道路成為最密集、也最複雜的公共建設。全台上千公里的省級公路,陸續轉化為市鎮街道,在歷史包袱與治理能力限制下,確實留下不少未能因地制宜、配置未臻完善的空間。這是事實,也是交通治理無法迴避的現實。然而,近年來更令人憂心的是,社會逐漸形成另一種論述:只要交通工程還不夠完善,政府就不該嚴格執法;只要科技執法拍得多,就等同於「跟人民搶錢」。這類說法表面上訴諸制度缺失,實質上卻將公共風險治理,簡化為對裁罰的不滿情緒,並在選舉文化助長下,逐步演變為對專業治理的系統性否定。工程未竟,不能成為放棄執法的藉口平心而論,台灣的交通工程確實相對簡陋,長期偏重車流效率,對行人、多元車種與街道使用情境的整合考量不足;交通教育也未真正落實,駕照制度中的知識與技術評量流於形式,許多行為習慣往往是在上路後,才透過試錯慢慢養成。在機車高度普及的結構下,部分機車行為模式亦外溢影響整體交通秩序,例如行車間距不足、頻繁變換車道、忽視速限等,使道路風險更加複雜,也形塑出社會普遍感受的高風險交通環境。但正因如此,執法更不該退場,工程與教育的改善需要時間,事故卻每天都在發生。若以「應先全面檢討工程」作為鬆綁取締的理由,實際效果只會放大僥倖心理,讓最脆弱的用路人承擔代價。這不僅不符合風險治理邏輯,也難以說是符合公共利益的選擇。科技執法的正當性,不在罰單,而在行為改變科技執法的本質,從來不是為了增加罰單,而是在有限人力資源下,建立一致、可預期的規則執行機制。大量國際研究早已證實,穩定且可預期的取締制度,能透過一般預防效果,降低違規行為的整體發生率,進而減少事故與死傷。因此,政策評估的重點,並不在「設了多少設備」,而在「違規是否下降、傷亡事故是否減少」。近期流行以「科技執法平均密度高於他國」作為批評依據,本身即存在方法論上的錯置。交通事故風險高度集中於特定路段與時段,執法與工程資源本就應向高風險熱點配置,而非追求形式上的平均。忽略都市密度、道路型態與事故集中度,單純比較設備密度,說穿了,只是把「我為什麼會被拍」包裝成公共論述。選舉文化下,民粹為何總是凌駕專業?不可諱言,這類反對科技執法的聲音,往往在選舉前夕特別高漲。民代順應情緒並不意外,但主管行政部門若也隨之退讓,等同於放棄專業責任。長期以來,主管機關交通部面對質詢與連署,往往避談方法論、避免正面論理,錯失公共溝通的關鍵時機,讓錯誤比較與情緒性指控(搶錢)逐漸被視為「常識」,專業反而被擠到角落。然而,交通安全的改善,從來不是討好選民的政策,而是必須承擔短期不受歡迎的公共治理選擇。在事故與死傷尚未明顯下降之前,交通主管機關其實沒有退讓的本錢。罰鍰爭議的解方,在制度,而不在情緒至於「政府搶錢」的質疑,真正的解方其實並不複雜。關鍵不在少罰,而在如何使用罰鍰。交通罰鍰本質上應是風險治理工具,而非地方政府的一般性收入。若能以公開透明方式揭露罰鍰流向,並明確限制用途僅用於道路工程改善、交通安全設施建置,甚至交通事故被害人補償,科技執法的正當性反而更為鞏固。相反地,若罰鍰被納入地方政府的自由調度財源,成為外界質疑的「小金庫」,即便執法出於專業考量,也難以避免被政治化解讀。把罰鍰從財政工具,拉回交通安全工具,才是真正回應民意疑慮的制度設計。罰單不該是目的,但事故減少必須是標準。工程要改、教育要做,但在此之前,執法不能鬆手。科技執法不是與人民搶錢,而是確保交通規則真正存在的最低限度治理工具。若因工程尚未完善就選擇放棄執法,台灣的交通安全,只會在每一次悲劇後被短暫檢討,卻永遠無法真正前進。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6.01.09留言4喜歡6
  • 投書SIM卡補發也要報案?當打詐只剩硬幹,NCC把行政成本轉嫁給全民!

    近日NCC以打擊電信詐騙為名,推動新版《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並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正式實施。該指引大幅提高換補 SIM 卡、eSIM 轉移及換號服務的門檻,據民意反應狀況,卻已引發「擾民、擾警、擾業者」的三重反彈,不僅未見政策精準性,反而暴露出台灣打詐治理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從政策設計邏輯來看,NCC 顯然採取了「高度管制、全面防堵」的思維,試圖以行政程序的層層加碼,降低 SIM 卡遭不法利用的風險。然而,詐騙問題的本質在於組織化犯罪與跨境金流、話務系統的結合,其關鍵環節並非一般民眾的正常換卡、換機行為。將防詐責任過度轉嫁至守法用戶,要求其負擔舉證、報案、往返奔波的成本,實際上是以最低風險族群,承擔最高的行政摩擦。新制對基層警政體系所造成的外部成本,亦顯而易見。過去單純的遺失補卡程序,如今一律要求至派出所報案,形式上看似強化流程控管,實際上卻大量製造「非犯罪性報案」。這類報案對於犯罪偵防毫無助益,卻會稀釋警力、增加文書與受理負擔,進一步壓縮真正需要即時處理的治安案件。此舉不僅不利於警政效能,更可能侵蝕民眾對報案制度嚴肅性的信任。另外在政策落地的第一線承擔者,反而是電信門市人員。規範由上而下強制執行,卻未同步建立合理的例外處理與彈性裁量空間,導致服務人員只能機械式執法,成為民怨的直接承受者。當民眾因手機遺失、緊急通訊需求而受阻,情緒自然轉向現場人員,形成「政策決策者隱身、基層被迫挨罵」的不對稱責任結構,長期而言不利於公共服務體系的穩定與士氣。更值得反思的是,NCC 此次作為,顯示出現行打詐政策長期存在的「績效導向偏誤」。在高度政治與輿論壓力下,主管機關傾向以「看得見的管制強度」來證明有所作為,而非投入資源於跨機關情資整合、金流追蹤、話務平台治理,或國際合作等真正高風險、高技術門檻的領域。結果便是政策象徵性強,實質防詐效果卻有限。打擊詐騙無疑是公共利益,但有效的公共治理,從來不等於不計成本的全面加嚴。合理的做法,應是風險分級管理,針對高風險用戶、異常使用行為與可疑交易進行精準控管,同時維持一般民眾基本通訊權益的便利性與可預期性。否則,當防詐政策演變為日常生活的制度性障礙,最終侵蝕的,將不只是民眾耐心,更是政府治理的正當性。這套被形容為「史上最嚴格」的換補卡新制,真正考驗的不是民眾是否配合,而是主管機關是否願意承認政策失衡、即時修正。若 NCC 仍執意「硬幹」,忽視實務回饋與社會成本,恐怕只會讓打詐淪為形式工程,在民怨與行政內耗中,離真正的安全治理愈來愈遠!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6.01.02留言4喜歡4
  • 投書全社會防衛韌性的真考驗,從台北車站開始

    全社會防衛韌性的真考驗,從台北車站開始此次北車站孤狼式攻擊事件,真正令人不安之處,並不僅在於死傷數字,而在於它如同一面照妖鏡,映照出台灣國安與治安體系在極端情境下的應變底色。台北車站從來不只是交通場站,而是結合人流、物流與首都中樞外圍防線的關鍵基礎設施,其安全狀態,長期被視為首都防衛韌性的晴雨表。正因如此,這起事件所暴露的,已非單一嫌犯的暴力失序,而是跨部會安全治理在「灰色地帶危機」中,是否具備即時判斷與有效協同能力的嚴峻考驗。若從性質判斷,本案顯然不是傳統意義下的單純治安事件,也尚未被官方定義為恐怖攻擊,卻正好落在「介於治安與國安之間」的制度縫隙中。其危險性不在於動機是否政治化,而在於發生地點高度敏感、行動方式高度隨機,且時間節奏極快,足以對國家安全體系造成高度不確定性的衝擊。這正是當代安全治理最棘手之處:真正致命的,往往不是敵人有多強,而是制度反應是否跟得上現實變化。從警政體系來看,本案暴露出第一線對於突發性、大規模暴力事件的即時處置能力,仍顯不足。長期以來,警察訓練與指揮邏輯,多建立在可預期、可分類的治安模型之上,對於高度隨機、快速升高的暴力行為,無論在現場授權、武力使用判斷,或跨轄區即時聯動上,皆顯得綁手綁腳。結果是,本可在數分鐘內壓制的危機,反而演變成連續傷亡事件。這反映的,並非基層怠惰,而是一種制度文化:過度強調程序安全,卻忽略了在極端情境下,「迅速止血」本身也是公共安全的一環。至於國安與軍事體系,事件發生後雖已進入警戒狀態,但其行動邏輯仍深受「事後定性」所牽制。在尚未被正式界定為恐怖攻擊或敵對行動之前,相關單位多半只能被動蒐整情資、等待指揮定調。此種設計在平時確實有助於防止權力過度伸張,但在高度不確定的突發事件中,卻可能錯失最關鍵的介入窗口,使國安體系只能在「最壞情境尚未確認」的前提下,承擔風險外溢的後果。而最根本的問題,仍在於跨部會指揮與資訊整合的即時性不足。警政、情治、國安與地方政府各自握有片段資訊,卻缺乏一個能在「分鐘級別」內完成整合、授權與決策的行動中樞。當事件進展速度遠快於制度流程,原本分工精細的體系,反而因權責劃分與彼此等待而形成集體遲滯,讓制度理性成為現場風險的放大器。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2.24留言0喜歡5
  • 投書北車血案之後,暴力會被複製嗎?制度是否看得夠早!

    北車隨機殺人事件造成四死多傷,其衝擊早已超越單一刑案,成為一場涉及公共安全治理、社會心理承受力與風險傳播的整體考驗。在事件影像迅速擴散、國內外輿論高度關注下,社會關注焦點也從「兇嫌是誰、為何犯案」,轉向更深層的問題:這樣的暴力是否可能被模仿,以及我們是否具備抑制連鎖風險的制度能力。 從犯罪學與治安實務來看,「模仿效應」並非假設,而是早有研究支持的現象。當重大暴力事件同時具備高度曝光、清楚可複製的手段與強烈情緒張力,便可能對情緒不穩定或處於社會邊緣的人形成刺激。北車案正好符合這些條件:象徵性的犯案地點、完整流出的影像、具「劇場效果」的裝備與行動路線,再加上社群平台的快速傳播,使其在極短時間內成為可被複製的暴力範本。 更令人警惕的是,本案並非瞬間結束,而是橫跨數小時、多地點的連續行動,卻未被即時阻斷。這種「行動空窗」不只放大傷害,也可能向潛在模仿者傳遞錯誤訊號:制度反應存在遲滯與漏洞。一旦這種印象被反覆討論,制度的威嚇力便可能被削弱,反而提高模仿誘因。 事實上,北車案發生後不到二十四小時,南部即出現疑似煙霧彈事件與網路威脅貼文,顯示模仿效應已從理論風險轉為實務壓力。即便部分事件最終證實為惡作劇,仍已消耗大量警力、加劇公共恐慌,形成「低成本、高擾動」的風險循環。 因此,僅呼籲社會冷靜並不足夠,真正關鍵在於是否具備即時辨識「個案轉為群體風險」的治理機制,包括跨案件的整合判斷、即時威脅評估的能力,以及穩定社會情緒的公共溝通。 北車血案如果只被我們當成一次不幸的社會意外,時間一過就被新的新聞蓋過,那它真正留下的傷害,恐怕才剛開始。這起事件本來就不該只被記住為一場悲劇,而應該成為逼迫制度正視自身失靈的起點;否則,下一次被一點一滴掏空的,不只是市民走在街頭的安全感,而是整個社會對「政府是否真的有能力保護我們」這件事的基本信任。換句話說,如果連這樣的警訊都無法換來改變,那我們其實早已默許悲劇會再發生,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2.21留言2喜歡5
  • 投書一紙法院公文,換基層警察背鍋?防逃機制的權責錯置!

    據媒體報導,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涉炒作存託憑證(TDR),累計遭判30年5月定讞後棄保潛逃,但檢調發現,鍾文智遭法院要求每天到住處轄區的北市警信義分局福德派出所報到,負責報到的李員等3任副所長,2年多來明知鍾有時人不在台北、未按時辦理報到,卻配合造假簽到紀錄,甚至代簽,涉嫌圖利、偽造文書等罪。本案所揭露之情節,已不僅是個別警察人員涉嫌違法失職的刑案,而是再次凸顯我國現行「司法防逃機制」在制度設計與實務運作上,長期存在之結構性矛盾。鍾文智身負重刑確定判決,卻能在保釋期間棄保潛逃,其背後關鍵不在單一環節失靈,而在於法院、警察機關與整體刑事程序分工失衡,導致防逃責任模糊、監督機制鬆散,最終侵蝕國家刑罰權的實效性。首先,從法律程序面觀察,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設計羈押替代處分,原意在於兼顧人身自由保障與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屬於比例原則下的權衡安排。然而,法院命被告「定期向警察機關報到」,本質上係以行政機關之人力與組織,補足司法機關在監督被告行蹤上的能力不足。此一設計本身並非違法,但其前提應建立在明確權責、充分資源配置與可有效究責的制度之上。若僅憑一紙法院公文,即將高度敏感、涉及人身自由與逃亡風險的管理責任,長期、例行性地交由基層派出所承擔,卻未同步建立專責人員、查核程序與即時通報機制,實已偏離正當法律程序對「適當機關」與「有效執行」之要求。若進一步聚焦於「警察在防逃機制中的權責定位」,則可更清楚看見本案所暴露的制度性失衡,並非單純執行瑕疵,而是長期以來司法體系對警察角色之過度工具化,甚至已接近責任外包的程度,值得以更具批判性的角度加以檢視。其次從權責法定原則觀之,警察權之行使,依法應以《警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為核心依據,其目的在於即時危害防止與公共秩序維護,而非替代司法機關進行持續性、例行性的人身管束。被告定期報到、防止潛逃,本質上係刑事程序中對被告人身自由的限制與監督,屬於司法權延伸之範疇。當法院未建立自身可控、可監督的執行體系,卻將此類高度司法性任務長期交由警察承擔,實已模糊司法權與行政權的界線,亦使警察在法律定位上陷入「有責無權」的困境:負責結果,卻缺乏相應的裁量空間與資源配置。現行實務將防逃責任壓縮至派出所層級,更是制度設計上的重大盲點。派出所並非專責刑事執行單位,其內部亦缺乏針對高風險被告的風險評估、跨縣市查證與即時追蹤能力。當被告未依規定報到或疑似異常時,基層警察既無法即時啟動拘提程序,亦缺乏明確指引判斷何時構成「足以合理懷疑逃亡」,最終往往只能消極記錄、形式回報。此種制度安排,實際上是以基層警察的行政責任,掩蓋司法機關制度設計不足的結構問題,一旦出事,卻又反過來以刑責追究個別警察,形成典型的責任倒置。從風險治理角度分析,防逃機制本應採取「風險集中管理」而非「責任分散執行」。鍾文智屬重刑定讞、高度逃亡風險之被告,卻與一般案件同樣採取定期派出所報到的最低度監控手段,顯示法院在裁定羈押替代處分時,並未真正落實分級管理思維。警察在此架構下,被迫以有限人力承擔不成比例的風險,制度本身即是在誘發失控,而非防止失控。更值得警惕的是,此類安排對警察專業倫理與組織文化的侵蝕。當制度長期默許「形式報到即可交差」,而未提供可行的實質查核工具,基層人員便容易在現實壓力下,逐步合理化便宜行事的作法。這並非為違法行為開脫,而是指出,制度若持續要求警察扮演「看似負責、實則無力」的角色,最終勢必將個人違失轉化為組織性風險。總結上文。防逃機制若仍以警察為主要執行者,卻未同步調整其法定職權、資源配置與責任邊界,無異於要求警察承擔不屬於其本質職責的司法風險。真正的改革,應回到權責相符與風險集中原則,將防逃主責重新拉回司法體系,警察僅在明確啟動條件下,扮演支援與即時處置角色。否則,今日是鍾文智案,明日仍將有下一個案例,持續消耗警察專業與社會對司法正義的信任!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2.19留言3喜歡7
  • 投書「電鍋、雨傘案」別再怪法官?怪的是把司法困在僵化框架的制度!

    「電鍋、雨傘案」別再怪法官?怪的是把司法困在僵化框架的制度!「電鍋案」與「雨傘案」不是單一司法失誤,而是臺灣刑事制度長期失衡的縮影。當一個價值三十二元的舊電鍋,與一把日常雨傘,都足以動員警察、檢察官與法院全套刑事機器時,真正該被檢討的,早已不是個別司法人員,而是一個徹底失去比例感的制度。在這樣的制度下,司法不再思考「是否值得辦」,只剩下「是否辦得到」。結果是:法律被用來證明流程可以順利運轉,而不是用來實現正義。當人民看到司法把寶貴資源耗費在三十二元與一把雨傘上,卻對動輒數千萬、上億元的貪瀆案件進展緩慢,對司法的不信任,幾乎是理所當然。電鍋案中,清潔隊員將無主舊電鍋轉贈弱勢者,未牟私利、未造成任何實質損害,卻仍被依貪污罪起訴;雨傘案中,檢警為一件日常糾紛層層追訴,甚至上訴到底。這不是「依法行政」的典範,而是制度拒絕判斷輕重緩急的證據。當法律要求人放棄常識,結果就只能是荒謬。更諷刺的是,臺灣並非缺乏可參考的制度經驗。日本透過不起訴裁量與微罪處分,讓低度侵害案件不進法院;德國以刑訴法明文授權檢察官終止輕微案件;英國要求檢察官以公共利益為起訴門檻;美國則以金額分級與高度裁量避免過度刑事化。這些國家並非縱容犯罪,而是清楚知道:刑罰是一種昂貴的國家手段,若使用在錯誤的地方,只會拖垮司法本身。反觀臺灣,問題已經清楚到無法迴避。第一,法律重刑化失控。《貪污治罪條例》拒絕區分實質危害,讓三十二元與三千萬元在法條上毫無差別,這不是反貪,而是比例失能。第二,裁量權被制度封殺。基層不敢微罪不舉,檢方不敢不起訴,因為制度懲罰「判斷」,卻獎勵「照表操課」。第三,司法量能被瑣事癱瘓。真正需要高度專業與時間的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反而被擠到制度邊緣。電鍋案與雨傘案之所以引爆民怨,不是因為人民不懂法律,而是因為制度已經不懂人民。當司法連「什麼不值得用刑罰處理」都不敢回答,談再多法治精神,都是空話。司法的尊嚴,不在於它能處理多少案件,而在於它是否知道哪些案件不該用刑罰處理。在電鍋與雨傘之後,社會已經給了足夠明確的警訊;問題只剩下,制度是否聽得進去!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2.12留言0喜歡5
  • 投書KK園區被掃平,詐騙數據變美?從犯罪經濟學看清詐騙犯罪

    KK園區被掃平,詐騙數據變美?從犯罪經濟學看清詐騙犯罪台灣詐騙猖獗並非一朝一夕,而近一年政府高舉防詐大旗、宣稱案件與財損雙降,乍看之下彷彿「政府終於找回主導權」。尤其近期「165打詐儀錶板」亮眼的降幅數據,更被視為績效的最佳背書。然而,只要冷靜檢視背景,就會發現這些漂亮數字,恐怕與國內政策並無太大關聯,反而更像是緬甸「KK園區」遭掃蕩後的連帶效應。當境外詐騙工廠被迫停擺,受害人自然減少;但當這些人潮稍作喘息後,是否又會重返黑市尋求下個據點?恐怕誰都說不準。台灣長年面對詐騙如割不完的韭菜,當然可以怪人、怪網路、怪跨境黑道,唯獨不太願意回頭檢討自身治理盲點。從犯罪經濟學的角度,詐欺行為之所以窮追不捨,並不在於犯罪者天生邪惡,而是「做詐騙比做正事更划算」。只要回報率高於風險,犯罪就變成極端合理的「職涯選項」。跨境詐騙更早已制度化、企業化,從製作假網站到操控金流,各司其職,專業程度堪比科技新創。甚至「詐騙即服務」(Fraud-as-a-Service)成為黑市顯學,讓人不禁佩服其產業鏈之成熟。然而,若政府以為抓人即可「壓制供給」,無疑過度樂觀。跨境詐騙難以追查本就是老問題,加上利潤驚人,即便某些車手落網,市場很快就以更多新血補上空缺。供給端之所以屹立不搖,理由再清楚不過:因為詐騙市場需求端從不曾真正縮小。如果將詐騙視為黑市交易,那麼被害者便是市場中的「消費者」。只要消費習性存在,黑市自然有持續生產的動力。諷刺的是,台灣社會對此慣常採取「大家都很可憐」的被動語氣,彷彿詐騙是天災,不是社會結構失靈的結果。殊不知,被害者大量生成,正是因為我們從未真正把需求端治理視為政策核心。近年青少年成為快速竄升的受害族群,原因並不神祕:數位安全素養欠缺、媒體識讀不足、金錢觀念薄弱,加上短影音時代的刺激迴圈,他們成了詐騙最順手的獵物。成年人則掉入另一種陷阱,只要有人承諾高報酬或提供情感缺口的填補,理性便自動退場。在此情況下,談什麼「供給面防治」幾乎只是自我安慰。政府當然不是毫無作為,近年大量偵防力道投入、金融凍結機制、跨境合作,多有努力。但問題在於,只要教育端依舊把「數位安全」當成附屬品,只要教育部宣導依然停留在幾支短片、幾句標語,那麼需求端永遠不會真正萎縮。審計部今年已提醒教育部應強化數位安全與防詐教育,但若「拍影片」就能提升素養,台灣早成世界數位安全模範生。從犯罪經濟學驗證,若要讓犯罪市場萎縮,必須讓被害者減少,讓犯罪利潤降低。換言之,要改變供給端,得先改造需求端。可惜這句話多年來始終沒能跨進決策核心。真正的治本之道,其實不需要什麼高深配方,而是把「數位安全素養」納入正式教育課綱體系,不是偶爾辦活動、不是提醒學生「不要點可疑連結」,而是讓它成為如同交通安全、健康教育一般的主軸課程。課堂需要的不只是口號,而是情境式、案例式的反思教學:讓孩子理解詐騙不是發生在「別人身上」,而是一步錯就會輪到自己。家庭也不該置身事外,父母與孩子共同學習、共同討論,才能真正建立抵禦能力。社區若能設立諮詢中心,形成在地防護網,更能補足教育以外的漏洞。當然,這些做法並不華麗,也不如大規模掃蕩來得振奮人心,更難第一時間換到好看的績效數字。然而,正因如此,它們才是真正能夠削弱需求端、迫使供給端萎縮的根本工程!若台灣繼續寄望檢警方疲於奔命,同時忽略教育端的長期建設,那麼詐騙市場仍會蓬勃,黑色經濟依舊欣欣向榮。我們便只能在一場永無止境的追趕遊戲裡,自我安慰地看著「短暫下滑」的統計曲線。守護下一代免於詐騙,不只是情緒性口號,而是國安層級的結構問題。若教育不補位,我們便會永遠落後。若需求端不減,詐騙產業自然生生不息。道理其實簡單得近乎殘酷,但是否願意正視,才是真正的考題。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2.05留言2喜歡5
  • 投書從好市多到圖書館,當裸露比法律更有吸引力!

    從好市多到圖書館,當裸露比法律更有吸引力!近來網紅在好市多裸露拍照,以及在市立圖書館拍攝並散布不雅影片的事件連番曝光,再次顯示「流量文化」與法律規範之間的緊張關係。在演算法與商業利益驅動下,部分創作者誤以為公共空間是可任意占用的場景,只要能引起話題,「尺度」便能取代倫理與法律。然而,這些行為涉及的法律責任並不輕,社會更不能讓其以「流量包裝」掩蓋違法本質。上述事件均可能觸及《刑法》第 235 條的猥褻行為相關規定。若在公共空間進行裸露或性行為,並以供人觀覽為目的拍攝、散布,其行為構成「公然猥褻」與「意圖使人觀覽之猥褻行為」,法定刑為拘役或兩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涉營利,刑責更可加重。圖書館案中,影片流入成人平台且具明顯營利性,更不容以「創作」之名輕輕帶過。其次,行為亦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7 條之公共場所猥褻規定,可處行政罰鍰,並得強制離場。此規範目的即在維護公共場域的秩序與安全,使場所管理者得以依法處置不當行為者。此外,公共空間的公、私營管理單位亦可循民事途徑求償。依《民法》第 184 條,一切破壞營業秩序、致場所名譽受損或造成額外管理成本的行為,均屬侵權。若行為人為會員或使用者,還可能涉及契約義務不履行。圖書館、賣場等機構因此得向加害者請求包括公關成本、修復費用、加強安保所需支出等財產上損害,以及法人名譽受損慰撫金。值得警惕的是,部分網紅誤以為「罰金換曝光」是划算的宣傳手段,這正是法律必須強化執行的原因。如果司法與行政機關未展現足夠力度,將形成示範效應:越界越能吸睛、違法反而帶來名氣。這不僅侵害公共空間,也侵蝕社會對法律公信力的信任。最後,公共機關必須同步強化管理,包括明訂禁止拍攝猥褻之規範、建立即時通報機制、完善監視與巡查,並在必要時提出民事求償。唯有如此,才能使法律不只存在於條文,而是真實守護公共空間的屏障。流量可以帶來關注,但不能成為違法遮羞布。公共空間不應成為被任意占用的片場,而是社會共享的價值象徵。法律必須讓全體社會明白:挑釁不是創意,越界不是行銷,任何行為只要傷害公共利益,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1.28留言0喜歡1
  • 投書雞排詐騙學:一塊免費炸物如何讓上百人失去判斷力?

    上週鳳凰颱風走得快,風雨來得急,但比颱風更快、力量更驚人的,是網路上一句匿名的「雞排豪語」。於是,台大傅鐘下,一場莫名其妙的「雞排朝聖」大典在人們摸不清真假之際浩浩蕩蕩展開;幾百名民眾天未亮就排隊,期待領取來自「台大大氣系」的天降雞排。然而,主角遲遲不現身,只留下一地的失望與滿滿嘲諷。這樣的鬧劇固然荒唐,但若只把它當成網路玩笑的延伸,那就太低估這整起事件的深意。傅鐘下的長長人龍,不只是等待免費雞排的群眾;更是台灣資訊素養、法律意識與大學生價值觀的照妖鏡。 匿名文化的遮羞布、感覺自己是台大,就可以是台大?那位自稱台大大氣系學生的網友,用一張匿名臉書帳號,輕易借走台大招牌,說得天花亂墜。颱風假放不放似乎看他一句話,而不是中央氣象署的科學預測。這樣的文化早已不是第一次出現:在網路上,人人都可以是台大、是博士、是專家,甚至是「雞排大善人」。成本低到不能再低,卻能撬動社群情緒與集體行動。匿名,已成為某些人肆無忌憚的護身符;錯誤資訊、失信行為,全都被合理化進一句:「我只是開個玩笑」。但這玩笑一旦造成名譽損害、公共秩序混亂,是否仍能以「沒想到會鬧大」打發?這恐怕是台灣在推動數位素養教育時,最無奈也最真實的盲點。 排隊群眾的集體失守?颱風不來,雞排會來?極端氣候下,颱風走向本該交給專業判斷,然而這次事件卻證明:社群平台上一句語氣堅定、帶懲罰式賭注的「預言」,竟比科學氣象預報更具號召力。民眾凌晨六點即到傅鐘排隊,似乎不太在意資訊來源的真偽,也不關心是否真有人會現身。只要雞排免費,就值得賭一把。資訊判讀能力被即時滿足、社群熱潮與「不去可惜」的心理完全淹沒。這是一堂殘酷而必要的媒體識讀課程:假訊息並非總與疫情、國安、政治掛鉤,它有時只是一片雞排,但其背後反映的認知漏洞一樣危險。 法律只管現實世界嗎?本件刑事誹謗不易成立,詐欺更沾不上邊,但民事侵權與《社會秩序維護法》卻不是不存在。冒用台大身分、損害名譽、造成群眾聚集,都已不是單純的開玩笑。這起事件提醒台灣社會:我們仍普遍把「網路行為」當成法律的邊陲地帶,以為只要不收錢、不詐財,就不會有事。然而,舉凡公共承諾、身分冒用、破壞名譽等行為,從來都不因平台不同而免責。台灣長年倡議法治教育,但學生從小學到大學的「數位公民」訓練仍未補上,才會讓一個匿名玩笑有辦法把專業學門拖下水,使國立大學被迫為一個陌生人擦屁股。 學生會補位:雞排沒來,公民意識卻補上來有趣的是,最具反諷意味的不是原PO失約,而是後續台大學生會與校友紛紛「代打」。台大電機系校友隔日立刻發放400份雞排,學生會更發起「校務建言換雞排」,保證不會跑路。這種反向操作,固然帶有公關修補效果,但也呈現另一股正向力量:有人把責任當成榮譽,而不是負擔;有人把學生身分視為公共角色,而不是匿名玩笑的頭套。換句話說,同樣是大學生,一邊是放鳥、一邊是補位;一邊是消費校名、一邊是替校名加值,兩種價值觀的對比,清楚得像颱風眼裡的那束光。 傅鐘下的排隊不是鬧劇,它是一面鏡子如果說這場雞排風波只是校園笑話,那就太小看它的意義。這是一場集體測驗,測試:大學生的責任感是否成熟社會對資訊真偽的敏感度民眾的媒體識讀能力是否堪用社群匿名文化是否需要重新檢討數位環境下的法律與公民教育是否跟得上時代可惜,這份測驗的平均分數大概不會太高。但值得安慰的是,風波最後由更成熟、更有公共意識的大學生收尾,象徵著校園仍保有自我修復能力。雞排可以沒來,但反思不能不到;颱風錯過台灣,但這場社會素養的檢驗風暴,恐怕還會繼續吹下去。畢竟,傅鐘可以敲響,但敲不醒的,是我們對數位世界仍抱持「玩笑而已」的集體天真!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1.21留言4喜歡3
  • 投書詐團洗錢橫行無阻,民眾匯款先被審,防詐淪為懲民秀?

    詐團洗錢橫行無阻,民眾匯款先被審,防詐淪為懲民秀?詐騙橫行,政府高喊「全民打詐」的口號震耳欲聾,但在真正該出手的地方,卻總是「打錯方向」。太子集團在台詐騙45億元、購入豪宅洗錢的事件,已讓社會震怒於國家洗防體系的全面失靈;諷刺的是,政府卻將打詐力氣花在「凍結民眾帳戶」與「限制匯款」上。金管會責成銀行全面清查、凍結「低餘額」或「長期未動」帳戶,宣稱要堵住人頭帳戶漏洞,並同步加強跨行轉帳監控。原意或許正當,落實卻成鬧劇,薪轉戶、投資交割戶,甚至仍在使用中的帳戶,都可能在未事先通知下被鎖。民眾轉帳失敗、提款受阻,只能請假親赴銀行「證明自己不是詐騙犯」。一句「防詐優先」,便讓全民成了被懷疑的對象;這樣的政策,不是防詐,而是懲罰誠實的人民。回顧太子集團案,該集團能在台開設60個帳戶、購入11戶豪宅、名下坐擁29輛超跑;銀行自稱自2019年起已「通報異常交易52次」,金管會卻無動於衷。如今,政府對詐團「視若無睹」,卻對一般民眾嚴加防範,鎖的不是犯罪集團的帳,而是納稅者的錢。面對跨國詐騙網絡,政府手無寸鐵;面對自家公民,卻展現前所未見的強勢。這場「打詐秀」,正是治理錯位的縮影,權力總是瞄準最無反抗能力的人民,卻對真正的犯罪源頭裝睡。荒謬的例子不勝枚舉。媒體日前報導,一名母親到銀行匯旅費給在海外留學的女兒,竟被行員阻止一個半小時。銀行要求她「證明母女關係」,主管反覆詢問:「妳確定要匯嗎?錢匯過去不一定會成功喔!」這位母親苦笑道:「我要匯的是親生女兒,不是網友或投資對象。」行員則回覆:「這是新規定,匯給非本人必須嚴格審查。」最後,竟要求她準備文件證明親子關係。母女相視無言,女兒更反諷地問:「要不要乾脆驗DNA?」這段對話既荒謬又心酸。當防詐政策讓母女匯款成了「高風險行為」,國家的防線早已從防詐,變成防人。此類「因噎廢食」的措施,暴露政府思維的僵化。真正該嚴查的,是那些異常高額金流、可疑空殼公司、現金豪宅交易與跨境洗錢路線;而非將防線築在銀行櫃檯,讓民眾疲於奔命。太子集團用數十億買豪宅、開超跑,主管機關卻「毫無感覺」;一般母親匯幾千元給女兒,整個系統卻如臨大敵。這樣的對比,不僅是制度失靈,更是價值倒錯,政府寧願懷疑人民,也不願面對真正的風險。金融體系原應是保障財產安全的堡壘,如今卻成了全民防詐考場。民眾不再問「詐騙怎麼防」,而是焦慮於「我的帳戶什麼時候會被鎖?」金管會與銀行的一刀切措施,把全民變成「潛在嫌犯」;結果,詐團依舊如魚得水,民眾卻陷入焦慮與不便。當銀行成了懷疑顧客的機關,當金融交易變成全民測驗,政府所謂的「打詐成效」究竟在哪裡?真正有效的防詐,應該建立在監理制度與數位安全教育雙軌之上:其一,加強跨境司法合作與金融情報共享,精準鎖定異常金流;其二,推動全民數位安全教育與金融識詐能力,讓民眾懂得防範;其三,整合金管會、調查局、內政部與檢調單位的資訊系統,打造主動偵測的監控網,而非被動等國際通報。防詐的核心不在「限制行為」,而在「提升辨識力」;不在管制無辜者,而在斷絕犯罪鏈。政府若只會拿民眾帳戶開刀,卻放任詐團資金橫流,再多的政策口號也只是政績煙火。當人民一次次被銀行刁難、一次次對體制失望,損失的不僅是金錢,更是整個社會對公權力的信任與尊嚴。如今,社會該問的不只是「詐團怎麼如此猖狂」,更要問:「防詐怎會變成擾民與民怨?」詐團能洗幾十億而無人聞問,我卻匯幾千塊給女兒就被當成詐騙犯。這樣錯置的防詐邏輯,才是當前國家治理最深的諷刺!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1.14留言4喜歡4
  • 投書打詐是假,營收是真,當Facebook成為全球最大的詐騙幫兇?

    根據《路透社》取得的Meta(Facebook)內部文件,這家號稱「連結世界」的科技巨頭,實際上正以詐騙廣告為主要獲利來源之一。文件揭露,2024年Meta有多達10.1%的營收來自「違反平台標準」的廣告,包括詐騙、非法賭博、性服務與可疑醫療商品,金額高達 160億美元(近新台幣4,956億元)。更駭人的是,Meta平均每日向全球用戶推送 約150億則「高風險」廣告,換句話說,每一次你滑過的貼文,都可能是被演算法精準推送的陷阱。這不只是技術失控,而是一場以演算法包裝的「高利潤犯罪共構」。對Meta而言,詐騙不是例外,而是生意模式的一部分。Meta的「加價懲罰機制」堪稱創意十足,當系統預測詐騙風險達95%時才封禁帳號,低於門檻者只需「多付點錢」就能繼續投放廣告。詐騙不封鎖,只漲價。於是,風險被貼上價籤,誠信被市場化。更諷刺的是,Meta內部甚至為打詐行動設立「營收損失上限」:若封禁措施造成公司營收下降超過0.15%(約新台幣42億元),行動就得「收斂」!。原來,平台治理的紅線不是道德,而是損益平衡表。「溫和反詐」:一場以利潤為導向的慢動作劇Meta在文件中自誇採取「溫和反詐策略」,只針對「可能被監管的國家」出手,並計畫到2027年才把詐騙廣告營收比例從10.1%降到5.8%。這不是改革,而是公關時間表。公司高層心知肚明:即便被罰十億美元,也遠低於詐騙廣告帶來的收入。僅涉及高風險詐騙內容,每半年即可為Meta進帳35億美元。違法的成本,竟比誠實經營更划算。從道德命題到資本命題Meta早已不在乎「能不能打詐」,而是「值不值得打」。在監管成本與營收損失之間,它追求一個可永續的「平衡點」。罰金十億美元?那只是成本。封禁帳號?那是股價風險。於是,反詐從公共責任淪為企業算術。Meta一句「我們會做,但不會一次做完」,聽起來像誠意,其實是策略,只做足以安撫監管的部分,卻從不動搖獲利根基。這不是無能,而是冷血的聰明。台灣的處境,正是這場全球劇本的縮影。當Facebook與Instagram上的詐騙訊息占比高達九成,數位發展部再怎麼開罰,也不過讓Meta的財報尾數再添幾個零。若監管仍止於象徵性懲處,欠缺強制查核與資訊揭露機制,政府便只是這場「無痛治理劇」的臨時演員,喊得比誰都大聲,卻始終拿不回導演權。更令人擔憂的是,Meta旗下新興平台Threads正吸引大量年輕族群,卻仍未被納入監管體系。若政府再猶豫觀望,這個被包裝為「自由交流」的新平台,恐將成為下一個詐騙溫床,從青少年對話區開始,延燒到整個社會信任網。強化監管固然必要,但更迫切的是建立全民數位安全素養。當平台無心、法規滯後,民眾的識讀能力便成最後防線,讓人民在第一時間辨識風險、守護自身。唯有從制度改革到公民意識雙軌並進,才能築起真正的數位防線,打破資訊壁壘,防止資本與科技聯手壟斷風險的分配。罰鍰無感,平台無心,若台灣再放任巨頭持續試探底線,受損的不只是個人財產,更是整體社會的信任與公義。政府必須走出「開罰即治理」的幻覺,推動資訊透明、跨境合作與即時監管。唯有如此,才能逼迫科技巨頭不再以冷漠為盾,讓數位時代的安全與正義,重新回到人民手中。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2025.11.07留言2喜歡2
  • 投書普發一萬開跑,優惠滿天飛—詐團也在排隊領「加碼」!

    普發一萬開跑,優惠滿天飛—詐團也在排隊領「加碼」!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普發現金一萬元預登記自11月5號上路,原既有例行領取政府津貼或年金民眾將於11月12日起入帳,11月17日起可至指定金融機構或郵局ATM領取;同時,各大媒體、臉書粉專也整理出18家銀行響應之「普發一萬加碼」優惠活動,從現金回饋、紅利點數到iPhone抽獎,誘因十足。好消息是民眾有得拿;壞消息是,詐團也看到了商機,並早已把「加碼優惠」列為最新招數。在此情境下,詐團常用兩套套路:一是把「慾望」商品化,以高價獎項與限時名額製造急迫感,誘使民眾在未查證情形下點擊短連結或下載App;二是以「協助領取/補件」為名行社交工程,冒充銀行或客服索取身分證、帳號、簡訊OTP等敏感資訊。一旦個資或驗證碼外洩,補助金被轉走只是第一步,個資更可能被移轉、販售,成為下一波詐騙的「原料」。面對這種「優惠→誘導→竊取」的惡性循環,民眾與主管機關都有事要做,不是再喊口號,而是把防詐做成可操作、可驗證的制度與習慣。給民眾的四項即刻守則(簡單可記)只從官方進入:凡活動或領取訊息,請手動輸入 10000.gov.tw 或至該銀行官方網站/App查證,不要點社群、簡訊或陌生短連結。絕不提供OTP或密碼給他人:銀行或政府絕不會要求以電話或簡訊回傳一次性密碼(OTP)完成領取。遇到「先下載App/掃QR」要三思:下載來源若非官方商店或連結來源可疑,勿安裝任何程式。長者陪同與回撥驗證:協助長者登記或至實體分行操作;接到「官方」來電以官網公布電話回撥確認,不用簡訊號碼回撥。給銀行與數發部/財政部的三項建議(制度要位移)活動公告一處驗證:各銀行在官網首頁建立「普發專區」,明確列出活動條件、真實網址與客服專線,並與財政部統一發布白名單。介面要會「說話」:在官方登記頁對關鍵欄位(身分證、帳號、OTP)加入強制性警示與互動驗證,並在非官方來源嘗試輸入時阻斷操作。強化偽站監控與透明處置:建立typosquatting自動監測、與平台、電信合作快速下架偽站,並公開偽冒清單與處置時效,讓民眾看到「政府速度」。普發一萬元應該是政府對全民的善意,卻意外成為詐團的歲末禮包。當銀行用優惠拉近關係,詐團也用優惠當誘餌;當民眾期待便捷,詐團期待的是操作失誤。若只靠「提高警覺」的口號,下一波被騙的仍是普通人;要真正把「惠民」變成「安全落實」,就該讓制度會說話、讓介面會警示、讓教育成為常態。否則,每次政策上線,恐怕都會成為詐團的年度促銷季。

    2025.11.05留言2喜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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