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由稅官「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談起
在「維基百科」資料,張盛和財政部長(2012年6月4日~2016年5月19日)「相關事件」提到,2008年6月,時任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在立法院備詢時說:「在查稅獎金取消之前,每個國稅局局長都可領到100萬元,現在大概是70幾萬。」又指出,「2012年11月,立委主張刪除財政部大約1億元的稅務獎金,時任財政部部長的張盛和極力反對,理由是「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而前財政部長王建煊是唯一在離職時把自己的查稅獎金數千萬元全部捐出,悉數分給財政部官員,自己分文未取。」兹比較李登輝時代的王部長與馬英九時代的張部長,他們二人對於「稅務獎金」的看法,差距太大了。我們發現在目前無辜的「稅災戶」不斷地產生,「稅務獎金」之存在是重要因素之一,許多「稅災戶」的無奈與無助,在暗夜裡哭泣,公平正義在何處?引人深思。1996年12月19日發生的「太極門冤案」,包括「刑事案」及其衍生的「稅務案」。其中「刑事案」一審、二審均判決無罪,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太極門刑事案「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歷經10年(1977~2007年)才平反冤案。照理說「稅務案」應該終了才對,不過,很怪異,該「稅務案」迄今尚未完全平反,令人遺憾。事實上,「太極門冤案」的發生,相當荒謬,無理。很多年來,大家一直在探討「太極門冤案」的產生,跟檢察官的濫權違法起訴有關,尤其是當時被媒體塑造成「司法藍波」的侯寬仁檢察官,在法務部長廖正豪自稱「掃黑英雄」1996年7月起發動「民國85年全國掃黑行動方案」,其中所謂「宗教掃黑」產生了無辜的「太極門冤案」,也衍生了「稅務案」。在7月16日有人要上凱道舉辦「公平正義救台灣」活動的前夕,7月13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團體將舉辦太極門冤案平反十六周年論壇─後威權時代檢視我國信仰自由之落實─以太極門為例。已經26年了(1997~2023年),迄今尚未完全平反,其中稅官的希求「稅務獎金」為重要因素之一,張部長所指稅官「待遇不高,不足以清廉」,合乎公平正義嗎?值得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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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由時報7月7日A9版「『餵藥案』家屬斥『造謠』說 盼監委調查」報導,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疑似餵藥案,受害學童家屬質疑新北市府處理消極,昨在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陪同下前往監察院陳情,盼監委立案調查。家屬強調,嚴正駁斥「造謠」說法,他們只想追出真相,怒吼新北市政府與新北市長、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陣營「別再帶風向」。又指出,家長A說,「當初有十二名學童檢驗,三分之一檢出藥物反應,家長非常疑惑,希望追出真相。」亦即媒體報導, 6月5日家長送驗12名幼童血液4人驗出微量苯巴比妥,每毫升血液中1~3.5微克。在此所謂「微量苯巴比妥」表示,有探討之必要。再者,家長C痛批,這兩個多月以來,新北市政府或民間協會紛紛跳出來帶風向,但這些人無權代表家長與孩童。家長想知道為什麼一般人體內不會有的東西,會出現在小孩子體內?園方從開始到現在都沒向家長道歉,新北市政府也不斷推諉。查苯巴比妥的半衰期為2~5天,5月15日發生狀況,6月5日採取血液送驗,相隔22天,如果以半衰期3天來估算,半衰期經過7回合,估算「餵藥案」事發當時苯巴比妥之量為每毫升血液中128~448微克,這是「微量」嗎?如果拖到最後「未檢出」的結果,可想而知,不必奇怪。有人以後來再檢驗幼童血業中苯巴比妥的「未檢出」結果,來做文章,推卸責任,相當不公道,也對受害幼童及家長們不公平。平心而論,幼童的血液出現「微量苯巴比妥」是一項事實,這種安眠鎮靜劑在幼童血液中被驗出,非常不應該,也相當不尋常,而且此種危害人體健康的藥物成分,如何由外界進入人體,真相在何處?必須查明。期盼監察院對於「餵藥案」以侵害人權的重大事由予以立案,並儘速調查,找出真相,俾安定民心。作者為科技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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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由時報7月3日A3版報導,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昨舉辦總統暨台北市立委候選人大誓師造勢,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致詞表示,在核安、妥善處理核廢料的前提下,核電絕對是選項,不但核二、核三要延役,核一在專家評估後能延役也要再啟動。前述核二、核三延役,核一評估重啟的倡議,欠缺「世代正義」的思維,把核廢料留給未來世代,且不顧北台灣居民受到輻射危害以及可能發生核災的威脅,難道是把人民當傻瓜的無知、傲慢政客行為嗎?在核廢料方面,依2023年3月14日「全國核廢行動平台」發表「核二除役誤做半套,核廢處置迫在眉睫」專文指出,無論是核一廠或是核二廠,都只規劃20年的存放容量(按指高階核廢料),核二廠乾式貯存場又因規劃缺陷、地方溝通不良而持續卡關。台電長期漠視核廢料妥善處置的重要性,而高階核廢料的處置延宕,是造成核二廠不可能繼續使用的主因,「無法處理核廢料,就無法繼續使用核電」核二廠的現況無疑是這句話的真實寫照。回顧22年前,2001年1月底,立法院臨時會作出「核四復工」決議,當時賴清德、蘇煥智、陳其邁立委等投「反對票」,而朱立倫、韓國瑜、賴士葆立委等投「贊成票」。迄今國民黨「擁核」、民進黨「反核」仍然未改變,後來進展到2014年8月間馬政府「封存核四」,目前國民黨人士倡議「重啟核四」,被喻為「拼裝車」的核四,可能帶來「錢坑」災難,值得探究。日本菊地洋一先生2011年5月30日發表「台灣,你好嗎,一位原子爐設計師的深切反省」一文指出,「台灣發展核能的人一味強調台灣的技術很優異,地震來了核能電廠也不會倒,這種論點其實很不負責任,如果核四只是不斷的追加預算,卻不做任何檢討的話,未來將有可能會形成相當危險的情況!」平心而論,核電廠的重啟與延役,不能輕率貿然為之,查商業運轉:核一廠1978年(一號機)、1979年(二號機) 、2019年除役。核二廠1981年(一號機)、1983年(二號機) 、2023年除役。核三廠1984年(一號機)、1985年(二號機)、目前運轉中。目前核一、核二廠已經除役,核三廠運轉40、38年,廠內配管的焊接失能、金屬疲勞、老化等問題,必須注意。所謂重視「核安」不能只是當口號,又核廢料的處理及最終處置問題,必須面對現實,我們不希望核一、核二的重啟,核三的延役,為台灣帶來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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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由時報6月16日A2版報導,新北市衛生局指出,這名幼童兩次BZD檢驗結果是每毫升廿、廿九奈克,小於標準值,認定「未檢出」,屬於陰性,已請部立台北醫院儘快說明檢驗報告內容,避免造成大眾誤解恐慌,也呼籲各界尊重醫療專業與科學數據,不要臆測與發布不實言論。另指出,醫福會執行長林慶豐說明,檢驗牽涉方法、儀器、實驗室和試劑種類及品牌等,數據判讀要小心,至今專案檢驗結果都是「陰性」。林口長庚醫院檢驗醫學部主任闕宗熙指出,這類尿液檢驗試劑主要看有無「藥物濫用」,標準值二百奈克以上陽性,代表有濫用,陰性只能輔助診斷,「最準確的就是直接去檢驗頭髮,不要糾結在這些數值上」。另依自由時報6月12日A1版「8童有微量巴比妥 新北市府同意驗毛髮」報導,日前該幼兒園驗出八名幼童血液含有「巴比妥」,新北市府昨天公布血液檢驗數值,每毫升一.○至一.五微克者六人,一.五至二.○微克者一人,三.○至三.五微克者一人,強調八名幼童都是微量反應。前述數據由「微克」換算為「奈克」,1微克=1000奈克,亦即幼兒「餵藥案」血液檢測結果1000~1500奈克/毫升有6人,1500~2000奈克/毫升有1人,3000~3500奈克/毫升有1人,前述檢測值超出「200奈克/毫升」太多了,值得關注。平心而論,由血液或尿液檢測殘留的有害或有毒成份,來判讀「陽性」、「陰性」、「偽陽性」、「偽陰性」、「未檢出」等結果,基本上跟檢測方法有密切關係。因為依照不同有害或有毒成分,使用各種檢測方法的檢測限量不同,目前液體層析/質譜/質譜(LC/MS/MS)的檢測限量最小,來判讀安全性,也是更讓人相信的方法之一。此次幼兒「餵藥案」已有1000~3500奈克/毫升的數據出現,為何還要爭論20奈克、29奈克低於「200奈克標準值」呢,引人深思。作者為台大生化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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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國時報民國112年6月30日A3版報導,新北市板橋幼兒園爆出餵藥風波,新北地檢署29日公布毛髮檢驗結果,36名幼童皆未檢出苯巴比妥等47種巴比妥類及苯二氮平類藥物,但部分幼童有驗出常見感冒藥成分。前述「未檢出苯二氮平類藥物」意義欠明確,可能有苯二氮平(Benzodiazepine、簡稱BZD)類藥物檢測方面的盲點,如下述。查《常用藥物治療手冊》(陳長安編著)第43期第361頁記載,BZD藥物半衰期(小時)代謝途徑活性代謝物Alprazolam12~15氧化作用無Diazepam20~80氧化作用有Estazolam10~24氧化作用無Flurazepam24~100氧化作用有Lorazepam10~20共軛結合作用無Temazepam8~20共軛結合作用無Triazolam2~4氧化作用無另查Diazepam仿單內容,本藥服用後與血漿蛋白結合率非常高,於肝中代謝,其排除半衰期為20-70小時。主要活性代謝物為Desmethyldiazepam、Temazepam及Oxazepam,最後由腎臟排泄。本藥多次劑量投用期間,原型藥或任何代謝物均會產生蓄積,一直積蓄到穩定狀態之血漿濃度達成,通常需自開始治療後5-14天。終止治療後,因活性代謝物可能仍留在血液中數天甚至數星期,故藥物之排除很慢,以致可能引起持續性作用。本藥經氧化作用代謝為活性及非活性代謝物,最後變成Glucuronide結合物排出。又查《你不可不知的安眠鎮定藥物》(林子堯醫師著)第58頁指出,Diazepam半衰期:本身(按即原型藥)約2.3小時,但是活性代謝物半衰期長達47~100小時。代謝途徑:大部分經由肝臟細胞色素氧化酶P450(簡稱CYP450)代謝。該書第61頁指出Flurazepam半衰期:本身(按即原型藥)約20~50小時,其活性代謝物半衰期約2~4天。代謝途徑:大部分經由肝臟細胞色素氧化酶P450(簡稱CYP450)代謝。平心而論,BZD藥物由口服方式進入體內後,在肝臟代謝,BZD原型藥或其代謝物(包括活性代謝物及非活性代謝物)在體內會蓄積,是常理。不過,BZD藥物的半衰期長短,也是重要影響因素之一。此次報載「餵藥案」幼童毛髮BZD藥物檢測過程、檢測結果的判斷,是否客觀公正,尤其是BZD藥物的「原型藥」成分以及其代謝物,是否全部列入檢測的對象,有待釐清,以正視聽。(作者為科技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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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國時報民國112年6月27日A1版「汐止板橋統統未檢出 行政院仍緊咬不放」報導,幼兒園採檢日期採檢單位血液板橋私幼6月5日新北市衛生局採檢16人入園採檢4人驗出微量苯巴比妥家長送驗12人家長自行送驗4人驗出微量苯巴比妥前述「微量苯巴比妥」是多少?依6月12日自由時報A1報導,日前該幼兒園驗出八名幼童血液含有「巴比妥」,新北市府昨天公布血液檢驗數值,每毫升一.○至一.五微克者六人,一.五至二.○微克者一人,三.○至三.五微克者一人,強調八名幼童都是微量反應。查新北市政府強調八名幼童都是「微量反應」,有人持反對立場。認為5月15日新北市府獲報此事,到6月5日才入園採驗,已經時隔22天,藥物早已代謝,「餵藥案」的案情真相難以釐清。我們了解,呼氣酒精測試為測量酒精飲用量的最佳方法,每個人喝下的酒精大約5%從尿液或肺部排出,酒氣呼出的比例也夠穩定,讓我們精確估算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過,呼氣酒精測試必須在事發當時立即實施。同理,「餵藥案」幼童血液中的苯巴比妥檢測也不能拖延,才是正規作法。依資料顯示,苯巴比妥的半衰期為2~5天,以最長5天的半衰期來推估,從5月15日到6月5日,已有半衰期4回合,6月5日採驗,8名幼童每毫升血液中有苯巴比妥為1.0~3.5微克,推估5月15日事發當時每毫升血液有16~56微克(16,000~56,000奈克),這是「微量」嗎?再者,苯巴比妥是一種管制藥物,絕對不能在幼童的血液中被檢出,這是常理。最重要的是「餵藥案」的苯巴比妥到底來自何方?如果不是來自醫療院所、藥局、藥房,難道是有不肖人士自行攜入或走私進口嗎?值得探究。作者為(科技法律工作者)
留言0喜歡投書由「賴神」、傾聽(Listen)談起
依自由時報6月25日A3版「聯手府院出招 賴奪議題發球權」報導,備戰大選,賴陣營提前排兵布陣搶佔先機,並積極籌備政策主張。據悉,賴清德除邀集產學研界組成讀書會,就各項議題交換意見,也深入第一線聽取民眾及產業的心聲。前述「傾聽民意」的作法,令人想起10年前,2013年中元節前夕,天秤颱風襲台,台中以南各縣市都宣布停班停課,只有台南維持正常上班上課。天秤颱風來襲當天是無風無雨的晴天,網友稱「神準預測」的賴市長為「賴神」。事實上,賴市長是清晨四點到應變中心,聽取氣象局及成大防災研究中心簡報,研判未到放假標準,不到五點,逕自宣布台南維持正常上班上課,這是賴市長傾聽專業人員意見後的正確判斷,而不是「神威」的結果。查2015年2月5日出版《看見未來─賴清德的新政實踐》,該書作者蕭富元在「後記、賴清德Q&A」記載下列內容,Q:人家叫你賴神,你喜歡嗎?A:稱呼我為神,是溢美之詞。就是個綽號,聽到人家這樣叫我,我會不好意思。我想,賴神的英文就是Listen(傾聽),每次叫我賴神,就是叫我傾聽各界的聲音。又查該書第174~177頁敘述有關解決偏鄉地區學生搭公車上學的困境,賴清德市長在一個月內開了兩條專門載學生上學的勵學公車,另外一條在更偏遠的南化,只為兩個孩子而開。2014年9月1日賴市長陪兩兄弟一起搭綠27公車上學,賴市長說:「我們看的不是念書,而是他們和那個區域孩子的未來。一年花個幾十萬,這筆錢市政府不能省。」這是傾聽民意的實踐案例之一,值得肯定與讚許。再者,李前總統登輝先生在《看見未來》推薦序「兼具實務與藝術的城市經營者」指出,「我對賴市長最深刻的印象,是當多數台灣政治人物都迷信『討好選民』的步數時,賴清德選擇走一條完全不同的道路。他抑制浮濫的颱風假、……、堅持不編列議員小型工程、將約聘人員公開招考以杜絕關說,都是難得可貴的行政革新措施。台灣就是需要這種敢於改變的人,國家才可能進步。」尤其引人注意,李前總統在「推薦序」的結語指出,「台南歷史悠久、城鄉並存,是台灣味最濃厚的城市。這樣的城市文化底蘊,遇上一位具有醫師濟世情懷與企業經營理念的市長,果然擦出了強烈的火花。因此我樂於以此序來祝福並期望在賴市長的領導下,未來的台南除了是文化首都,更成為台灣的治理典範,而這種影響將不僅在於台南,而會是點燃台灣治理革命的火種。」事隔9年(2015年~2024年),賴清德先生將參與2024年總統大選。「賴神」、傾聽(Listen)與前述「會是點燃台灣治理革命的火種」可能具有特殊意義,2015年李前總統對賴市長的祝福與期望,希望能有所成,民主治理更加進展,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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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由時報6月20日A9版「汐止幼兒園驗血/15童苯巴比妥〈1.0 1人達臨界值」報導,新北市衛生局昨天公布十七日到汐止某幼兒園入園採檢結果,共採檢八十名幼童,七十七人的尿液篩檢均為陰性(藥物殘留量小於二百奈克/毫升),十六人的血液採檢(其中十三人同時驗血、驗尿),十五人的血檢小於一.○(微克/毫升),一人出現臨界值,將送台北榮總做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檢驗。又指出,衛生局說,出現臨界值幼童的家長要求等質譜儀檢測出爐後再公布數值。至於臨界值數據多少?林口長庚醫院檢驗醫學部主任闕宗熙說,小於一.○就無法測到,臨界值是比一高出一點,有可能是背景干擾造成。前述報導內容有混淆視聽之嫌,查驗血或驗尿,對於有毒或有害成份通常以「未檢出」來表示,此乃由於檢測方法及檢測儀器之最低檢測限量,如日前報導幼兒尿液BZD殘留量,使用LC/MS/MS方法,其最低可檢出濃度為每毫升二.五奈克,低於此就是「未檢出」。又前述「臨界值」之說法,有些怪異,在科學上,所謂「臨界值」(Critical Value)有其一定的意義,不能充當「界限值」來用,以為幼兒驗血的苯巴比妥殘留量低於一.○微克/毫升就沒事,事實上,一.○微克/毫升相當於1000奈克/毫升是一項驚人的數據,難道是驗血時,苯巴比妥低於一.○微克/毫升,就無法驗出嗎?另所稱「臨界值是比一高出一點,有可能是背景干擾造成」,不合乎科學上「求真求實」之精神,驗血或驗尿探討有毒或有害成份,包括定性及定量分析,所謂「背景干擾」?令人不可思議,如此行政調查與司法調查可以並行的問題,卻以「化簡為繁」方式來處理,所為何事?難道是欺騙民意的表現?驗血結果出現臨界值為1微克/毫升,而尿液之藥物殘留量小於200奈克/毫升為「陰性」,為何判斷標準血液:1000奈克/毫升、尿液:200奈克/毫升,兩者為何有差異呢?作者為台大生化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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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由時報6月19日A7版「質譜儀未檢出BZD 醫師:呈現檢驗當下狀態」報導,位於汐止同一連鎖幼兒園一名幼童尿檢驗出微量管制藥品苯二氮平類(BZD)反應,衛福部進一步委由台北榮總以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檢測,結果判定「未檢出」。北榮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主治醫師吳明玲指出,檢驗結果呈現的是檢驗當下狀態,是否用藥、是否經過人體代謝?需要更多檢調證據釐清。又指出,「吳明玲表示,此項檢驗方法準確度可達九十九%,最低可檢出濃度為每毫升二.五奈克,低於此就是未檢出。」由上述可知,使用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MS)方法,來檢測尿液BZD類藥物的殘留量,該方法可檢出濃度為每毫升2.5奈克,且相當準確。不過尿液檢體內BZD類藥物之半衰期長短,以及檢體尿液由取樣到檢測的時間太長等,也是「未檢出」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依《常用藥物治療手冊》(陳長安編著)第43期記載,BZD類第四級管制藥品Estzolam口服半衰期約為17小時,Lormetazepam口服血漿半衰期約10小時。Brotigolam口服排除半衰期3.6~7.9小時。BZD類藥物的半衰期與苯巴比妥(半衰期為2~5天)相比較,可說是相當短,因此尿液檢體放置過久,BZD類藥物殘留量就檢測不到了。查「汐止案」之BZD類為第三級管制藥品,據報導指出它也是一種毒品,其真正成份未見公布,半衰期多少未明?值得探究。平心而論,BZD「未檢出」的迷思,實在難解,將如同日前台北榮總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主任楊振昌指出:「但若是身體已經代謝掉藥物而驗不出來,那就另當別論」。科技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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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由時報6月16日A2版報導,新北市衛生局指出,這名幼童兩次BZD檢驗結果是每毫升廿、廿九奈克,小於標準值,認定「未檢出」,屬於陰性,已請部立台北醫院儘快說明檢驗報告內容,避免造成大眾誤解恐慌,也呼籲各界尊重醫療專業與科學數據,不要臆測與發布不實言論。另指出,醫福會執行長林慶豐說明,檢驗牽涉方法、儀器、實驗室和試劑種類及品牌等,數據判讀要小心,至今專案檢驗結果都是「陰性」。林口長庚醫院檢驗醫學部主任闕宗熙指出,這類尿液檢驗試劑主要看有無「藥物濫用」,標準值二百奈克以上陽性,代表有濫用,陰性只能輔助診斷,「最準確的就是直接去檢驗頭髮,不要糾結在這些數值上」。另依自由時報6月12日A1版「8童有微量巴比妥 新北市府同意驗毛髮」報導,日前該幼兒園驗出八名幼童血液含有「巴比妥」,新北市府昨天公布血液檢驗數值,每毫升一.○至一.五微克者六人,一.五至二.○微克者一人,三.○至三.五微克者一人,強調八名幼童都是微量反應。前述數據由「微克」換算為「奈克」,1微克=1000奈克,亦即幼兒「餵藥案」血液檢測結果1000~1500奈克/毫升有6人,1500~2000奈克/毫升有1人,3000~3500奈克/毫升有1人,前述檢測值超出「200奈克/毫升」太多了,值得關注。平心而論,由血液或尿液檢測殘留的有害或有毒成份,來判讀「陽性」、「陰性」、「偽陽性」、「偽陰性」、「未檢出」等結果,基本上跟檢測方法有密切關係。因為依照不同有害或有毒成分,使用各種檢測方法的檢測限量不同,目前液體層析/質譜/質譜(LC/MS/MS)的檢測限量最小,來判讀安全性,也是更讓人相信的方法之一。此次幼兒「餵藥案」已有1500~3500奈克/毫升的數據出現,為何還要爭論20奈克、29奈克低於「200奈克標準值」呢,引人深思。台大生化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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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1日福島核災發生後,核能發電是否持續發展,受到質疑與抵制。日本女詩人多喜百合子(Taki Yuriko)在福島核電廠災變後六個月,發表「是核能完啦?還是人類?」詩作,反應當時福島孩童的「反核電」思維,其部分內容如下。福島小學生和中學生都在問,通告發到學校教導「核電又安全又清潔!」如今學童要直接質問教育部官員。答覆是一再重複「會盡力而為」。11歲男孩嗆聲說:答非所問!怎麼大人都不聽聽我們的聲音?又,福島孩童說:要說是「死城」,我們還要在此活下去。停止核電,是始作俑者的人類責任。終止世界上核電,是你們大人的任務。福島孩童質問:繼續暴露的世界,還有希望嗎?是核能完啦?還是人類?(參見李魁賢中譯《世紀悲歌》第27~30頁)前述福島孩童的「反核電」思維,表現了孩童們希望當前使用核電時,「世代正義」原則必須被尊重,旦力求實踐。查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李桃生2015年5月發表「森林經營與世代正義」專文指出,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二項:「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予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僅是方針條款,只是標示國家努力的方向,尚不拘束國家公權力的法律效力,所以當難由此導出世代正義的制度化保障。再者,考慮永續發展原則與世代正義的概念,只有期待司法院以積極的態度,以具有法律以上位階效力之解釋高度督促立法者嚴肅面對此一問題,以補足現行《憲法》於此領域規範之不備(大法官陳春生、李震山釋字第七一七號解釋,協同意見書)。又查,使用核電產生了核輻射物質,其對人體健康不良的影響,例如碘131引發甲狀腺病變,銫131容易引發肌肉病變,鍶90引發乳癌、骨癌、白血病,鈽239容易導致肺癌、淋巴癌或白血病等,值得關注。平心而論,目前低階核廢料的減容(焚化處理),可能會引起核輻射物質的飄散及落塵,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高階核廢料的處理及最終處置仍然「無解」,是一項事實。這一世代還要持續使用核電,把核廢料問題留給下一代,而不考量「世代正義」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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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由時報6月11日A3版「批光電損漁民生計 侯:核能納能源配比」報導,台南七股種光電引起養殖漁民抗議,國民黨提名參選總統的新北市長侯友宜昨天到七股光電案場,他批評現在的綠能政策做得不好,應該調整,也說做不到非核家園,政府應改變,考慮加入核能重新調整能源政策的配比,才能照顧漁民生計、照顧綠色能源。目前核能發電及核廢料問題成為2024年總統大選的熱門議題。查2022年10月出版《淨零排放─能源政策的創新與挑戰》第174頁記載7月16日「圓桌論壇─淨零政策與能源政策」,最後有人提問:「……,2014年8月多時,馬總統為了要讓下一代有選擇權,先把核四封存,想請問馬總統以及江院長是怎麼看現在的情況?」又指出,「馬英九前總統回答:2014年決定核四封存,是我和江院長一起做成的決定。那時有許多不同意見,無法達成共識,我們也不希望草草地做出決定。雖然目前國內對核能這個議題的看法仍有分歧,但從國際視角的觀察,似乎越來越明顯,包括美國、歐洲、亞洲,對於核能的期待都越來越高,中華民國也已經走到了一個十字路口,或許我們可以抓住這個時機,幫我國的能源政策、未來的前途找到一個方向。……。研討會結束。」前述研討會可能隱藏地想把台灣帶向目前已停役的核一、核二電廠「重啟使用」?想將已封存的核四電廠「重啟」,令人憂心。查2022年2月出版《世紀悲歌》是日本女詩人多喜百合子在福島和災發生後的詩作,描寫核災的恐怖、無情以及人類對核能電廠應有的認識,絕不能容許再來一次核災。台灣詩人李魁賢先生將這些詩作翻譯編輯出版,細讀這些詩作,且重讀福島核災發生當時的多篇「現場直擊」報導,看到核災逃難者的恐懼與無奈,感觸良多。如果核一、核二,核四廠不幸發生「核災」,那北台灣近一千萬居民,尤其是北海岸的居民,如何逃生呢?值得關切。平心而論,核電廠內的配管線很多,在日本曾經發生老鼠破壞配管線引起事故的案例。2014年8月封存核四廠近9年了,如果「重啟核四」,配管線的使用安全性如何?尤其是配管線的焊接地方,由於久置老化失能問題,應予詳細檢查。否則,貿然地「重啟核四」之風險很大。侯市長的「加入核能」的真義,值得探究。我們絕對經不起一次「核災」,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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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由時報6月8日A4版報導「賴營批無法處理核廢禍首 侯反嗆:你們不做我來做」,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質疑中央不處理核廢料,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陣營直指侯卡住核一廠乾式貯存場水保計畫十年,才是核廢料無法處理的罪魁禍首。侯友宜昨天反擊說,賴清德過去八年擔任行政院長、副總統,又身為萬里人,有關心過核廢料處理嗎?他嗆說:「你們不做,我來做!」在核能發電技術上,核燃料循環是指核燃料進入反應爐之前的製備,以及在反應爐中燃燒後之處理的整個過程。核燃料循環模式分為兩種:一次通過的開路循環模式(下稱A方式)和閉式循環模式(下稱B方式)。採用A方式不對使用過燃料棒(高階核廢料)進行後處理(再處理及再利用),而是在中間貯存後直接進行最終處置。採用B方式則對高階核廢料經由「再處理」來回收鈽239、鈾235再利用,而後再對剩餘的強放射性廢物進行最終處置。查日本東京工業大學應用物理學科出身的前首相菅直人先生,在其所著《核災下的首相告白》2021年3月出版中譯本第209頁很專業地指出,「對於核廢料的中間貯存、再處理、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與最終處置,這些稱為後端(Backend)的部分,我們都還沒找到根本解決的方法。日本對核廢料循環的想法是,將核電廠使用過的核燃料經過再處理產生鈽,然後用作快中子增殖反應爐的燃料,再次發電。」由技術觀點分析,台灣核燃料循環之走向(A方式)與日本(B方式)有些不同,日本把大部份使用過的燃料棒(高階核廢料)放在青森縣六所村,其中「再處理」及「最終處置」問題,仍然未妥善解決。而台灣核燃料循環採用「A方式」沒有進行「再處理」,目前仍卡在「中間貯存」階段,亦即計畫把高階核廢料移到核能廠外的乾式貯存裝置,該負責的是誰?不用爭辯,還有人想要把高階核廢料移離「新北市」這可能嗎?因此「你們不做,我來做!」的政治口水解決不了問題。甚至於連「孫悟空變魔術」也不能解決此項難題,只有智慧地、理性地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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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子工程博士賀立維2013年8月15日出版《圖解你我應了解的核能與核電》(2020年9月28日改版)第166頁指出,不過電力專家陳謨星卻認為核一、核二、核三對台灣的經濟並沒有貢獻,反而是錯誤的決定;因為興建這三座核電廠,使得長期以來國家綠能一直無法發展。而台電將所有的資源都用在核電上,也阻礙了綠能的發展。目前,新北市三座核電廠(按即核一、核二、核四)的核安及核廢料,成為2024年總統大選的熱門議題,由《維基百科》找到陳謨星博士2013年返台「反核四」的紀錄,曾因核四議題回台,多次藉由媒體諫言。國際電力專家、德州大學能源研究中心前主任陳謨星2013年5月曾接受《蘋果日報》訪問,該文「總統請聽我的良心諫言」近日受網友熱議,本報為方便讀者,2014年4月24日重新刊出。當年陳博士的談話內容,兹摘述如下,「已無官員願意負責:台灣核電廠只耐震7級,是中華民國政府批准的,等於發生大地震,台電毫無責任。當年總統府資政李國鼎反對核電,要我遊說台電,我們跟當時台電董事長陳蘭皋談,陳蘭皋最後說:「若不建核四,缺電誰負責?」當時的經濟部長趙耀東說:「我負責!」後來停建核四。從他之後再也沒有這樣的官員。可是現在,如果發生核災,馬總統只能講「我痛心啊!」能做什麼?人民生命財產可以這樣拿來賭嗎?大法官是不是該解釋一下,這有沒有犯法?」陳博士又提到:「發展使燃料減少的再生能源,是我們的目的,所以用燃料的發電須配合用非燃料的發電,而台電卻用再生能源配合核電,再生能源當然無法發展。核四一旦運轉,所有機組都要配合核四,等於完全斷了台灣再生能源發展的機會,核四機組很大,有它台灣備載容量需要更高。全世界沒有電力專家會在這麼小的電網設計這麼大的機組,這是犯了電學大忌。」目前,用再生能源打造「非核家園」,是工業化國家,尤其日本在2011年3月11日福島核災之後,所推行的重要能源政策之一,小英政府也很努力在這方面發展,積極發展太陽能光電及風力發電,促使台灣向「非核家園」的目標邁進,卻遭到國民黨的唱衰,令人遺憾。回顧10年前,當時執政的馬英九總統應該有聽到陳博士「反核四」的良心諫言,陳博士於今年5月1日已經離開我們,令人感到無限的懷念與哀思。而如今,馬前總統卻積極推動「重啟核四」,而把「台灣經不起一次核災」的警示給忘掉了,其理何在?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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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由時報2023年6月1日A3版「《拜會立院國民黨團》民調落後 侯友宜:歹勢 讓大家憂心了」指出,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昨拜會立法院國民黨團,對於起步較晚、民調下滑等外界疑慮,侯致詞時三度向在場的黨籍立委鞠躬致謝。他表示,國民黨這一仗有一定要贏的決心,這幾天讓大家很憂心,自己完全能領略到,「歹勢,我會更打拚、更認真」。又指出,「侯強調,他從未反對核電,只要求中央兩件事,核廢料應改為室內貯存,除役後核廢料可以暫放,但不能永久放在新北市,他多次向中央反映,包括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到現在的陳建仁,依舊沒有回應。」依核子工程博士賀立維2013年8月15日出版《圖解你我應了解的核能與核電》(2020年9月28日改版)第113頁「核燃料與核廢料的生命週期」圖示,核廢料大致上分成「低階核廢料」和「高階核廢料」(使用過的燃料棒)。目前「低階核廢料」經過「減容」然後貯存。「高階核廢料」經過「濕式貯存」(放在廠內冷卻池),再經「乾式貯存」,在進入最終貯存(最終處置)。前述所謂「核廢料應改為室內貯存」,是欠缺專業知識人士的「政治空話」嗎?事實上,目前核一、核二電廠使用過的燃料棒(高階核廢料)仍然放在廠內的冷卻水池裡,沒有移到廠外的乾式貯存設施,這就是所謂「核廢料的室內貯存」不是嗎?至於「除役後核廢料可以暫放,但不能永久放在新北市」,這種說法也很奇怪。除非想辦法將這些高階核廢料移到其他縣市進行乾式儲存,在技術上可以做到嗎?而且台灣是多雨、地震、人口密集的地方,如果要進行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是困難重重,而且高階核廢料經過海運運輸,是國際條約及環保人士所不容許的事。平心而論,侯市長「多次向中央反映,包括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到現在的陳建仁,依舊沒有回應。」乃是由於高階核廢料的「處理」及「最終處置」是困難重重,此為政治人物的「不能也」而非「不為也」,如此的甩鍋作法,令人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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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由時報5月30日A3版「侯拋核能是選項 環盟斥亂開政治支票」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昨天批評,民進黨提出的「二○二五非核家園」根本做不到,若他當選總統一定會把核安做好、核廢料妥善處理,「核能是我多元能源配比的選項之一」。這是侯參選總統以來,首度對核能議題明確表態。又指出,「台灣環保聯盟譴責,侯友宜過去一直不願正面回應環盟非核家園訴求,如今為了總統大選急轉彎,但對於核安及核廢料議題卻回答空泛,呼籲侯勿為了選舉亂開政治支票,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才是解決缺電問題的解方。」查核子工程博士賀立維2013年8月15日出版《圖解你我應了解的核能與核電》(2020年9月28日改版)第143~144頁指出,美國能源部秘書長史蒂芬·朱(Steven Chu)就美國核能的未來提出了以下的建議:「所有核反應爐所製造的使用後核燃料(按即高階核廢料),應該全部直接埋入深層地質裡,不做任何再處理,發展設立科學上合理的途徑,來管理與安置使用後核燃料。在最終掩埋(按即最終處置)之前的過渡期,必須妥善安全貯存這些核廢料,在貯存池中必須要低密度儲存,移到乾式儲箱貯存時,則必須要固化處理。」又指出「比較起來,目前我們幾乎無法參考這些建議,……。台電目前只能將這些核廢料,放置在核電廠的現址,在找到最終掩埋場之前的過渡期,完全沒有妥善安全的貯存方式,在貯存時,也沒有固化處置,而是直接將燃料束置入貯存桶內,完全沒有考慮40~50年後,要如何將它們取出並做固化燒結處理。」我們發現,高階核廢料的「處理」、「再處理」、「最終處置」是不同的概念。目前核一廠的高階核廢料之乾式貯存設施,已經建造完成,而未正式運作。賀博士在該文提到「總之對使用過核燃料的再處理與再利用,至少在最近三、四十年是不可能的事。」值得重視。因此,有關「核廢料妥善處理」可能是玩弄文字遊戲,因為他可以不管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問題,過去政府曾經宣稱2016年會找到「最終處置」的廠址,2055年會啟用,不是跳票了嗎?同樣地,所謂「核廢料妥善處理」也是一張空白支票,大家不要受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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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吳景欽教授發表「獨立的國家司法科學機構可以這樣設嗎」專文指出,根據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以強化司法發現真實之能力。目前法務部正在籌畫者,乃是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改名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與此「決議」的目的與精神相違背。又指出所謂「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的設立,有違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內容,也將使刑事司法的天秤嚴重傾斜,亦會使目前公鑑定的權威效應更為強化,不利於真實發現,甚至是冤罪的平反。為避免步入如此的危險境地,就不應將司法科學研究院設於任何行政機關之下,而應是財團法人化。長期以來被民間人士認為「球員兼裁判」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稱原能會),依自由時報5月30日A9版「原能會改制為核安會 主事核電廠除役、核廢處理」報導指出,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將隸屬行政院、原屬二級單位的原能會,改制為三級獨立機關核安會。原能會原所屬機關放射性物料管理局併入核安會,輻射偵測中心降為四級所屬機關。核能研究所則改制為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並受核安會監督。此項由「行政機關」(原能會)改為「獨立機關」(核安會)或「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 的立法,乃是為配合科技發展及民間需要的前瞻性作法,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改名前後,仍為行政機關,其理何在?引人深思。依民國112年1月13日修正的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2條規定其掌理事項,二、藥毒物之勘驗、檢驗、鑑定及研究。三、刑事證物之勘驗、檢驗及研究。(一、四~七略)。其與內政部警政署現行「刑事鑑識規範」第2點本規範所稱刑事鑑識之範圍如下:(八)毒物鑑識。(十一)法醫鑑識。(一~七、九、十、十二略),似有重疊地方。查蘇建和案21年的冤罪,其原因之一為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刀器鑑定」出了問題,對無辜的被告們及其家屬造成無可回復的傷害,令人憤怒與遺憾(詳見2013年7月出版《蘇建和案21年生死簿》第214~222頁)。為因應科技發展快速,犯罪手法不斷創新,刑案之科學辦案,應本著真科學精神來辦理,一定要有科學專業及公平、公正原則。我們發現長期由檢察官擔任所長的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正在推動改名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如果只是爭取機關的升格,擴充編制,「升官」同享,而不能有助於避免「冤罪」的產生,或「冤罪」的平反,那就失去意義,其「改名玄機」何在?值得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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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由時報5月27日A1版「選罷法排黑條款三讀 犯『黑金槍毒』終身不得參選」報導,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維持行政院版,國安犯罪、「黑金槍毒」的重大犯罪、賄選與重罪重刑都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並通過民進黨團修正動議,增列曾犯刑法私行拘禁、加重詐欺或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等,均不得參選。我們發現,過去曾有很多黑金人士透過選舉「漂白」,成為各級民代或民選官員,而發生不少有關貪污、土地炒作、獨佔砂石開採、處理環保廢棄物,「喬」工程招標等違法案件,遭到司法制裁。查1995年1月10日發生第一件檢察官被槍擊事件,當時檢察首長會議結論:凡是曾受威訓處分之裁定確定者,終身不得參與選舉。1月11日中國時報「不容黑色癌細胞繼續在政治機體中擴散」社論,呼籲政府採行檢察首長會議的結論,且贊成在選罷法中增訂「防制黑道參選條款」阻絕黑道參政之途。又查1995年11月23日《聯合報》刊載「黑白集」專欄指出,黃復興黨部日昨向全體榮民發表公開信為黨內高層的作為辯護時,竟然振振有詞地宣導「黑金護國論」,聲稱:「黨內的黑金問題如果立即加以排除,維持國民黨的基礎就會更薄弱,而國民黨若不執政,中華民國就不存在。」卻予人以過分突兀的感覺。我們了解,1995年底出現的「黑金護國論」,意謂著黑金勢力或黑金政治竟然成為中華民國存在的保障,如此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黑金政治勢力連在一起,現在消失了嗎?值得探究。經過了28年(1995~2023年),選罷法增列「排黑條款」終於完成立法,雖然有出現一些反對聲音。不過,當你發現到日本黑道不能涉入政治,是全民共識,而台灣黑金政治勢力之持續存在,在民主化的今天,你還能容忍嗎?平心而論,黑金政治勢力的存在,可說是國民黨長期戒嚴威權統治下的「反民主」產物之一,應該讓其早日消失,才合乎民主法治的要求。修正後的選罷法增列「排黑條款」,在2024年立委選舉及總統大選,期盼能發揮正面的功能,則全民幸甚,國家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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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由時報5月24日A3版「駁抄襲說 賴惠員:論文願送校再次審查」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游淑慧及張斯綱昨召開記者會,指控民進黨立委賴惠員二○○九年中正大學碩士論文涉嫌抄襲研究生高參發的論文,訪談題目相似、指導教授也一樣;徐表示,她已具名向中正大學檢舉,呼籲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撤銷賴惠員的立委提名,否則學倫條款就是打假球。又指出,賴惠員發布聲明回擊,徐的指控是以偏概全的抹黑,該論文已於今年三月進行相似度比對,相似部份大都是文獻回顧及資料引用,符合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廿四%之內的標準,為昭公信,她願將論文送中正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再次審查,用專業的學術標準來回應徐的政治口水。另依現行著作權法第10條之一,第65條有關著作權保護及合理使用之規定,一個人發表論文(包括學位論文),依法「引用」他人著作及公開文獻,是常態,不會構成「抄襲」問題。又,同一種構想(idea),如果有不同方式可以表達,可能成立數項著作權,彼此間互不干涉,亦屬著作權法的重要基本概念之一。再者,前篇論文:「中央與地方層級選舉選民投票取向之研究—以雲林縣二○○四年總統大選與二○○一年縣長選舉結果為例」後篇論文:「中央與地方層級選舉投票取向之研究—以新營市二○○五年縣長三合一選舉與二○○八年總統選舉結果為例」。前後兩篇論文的時空背景不同,2004年及2008年的總統大選結果也不同,這是事實,那來「論文抄襲」呢?例如「三民主義之研究—以民族主義為例」與「三民主義之研究—以民權主義為例」二篇論文,會有「論文抄襲」之嫌嗎?目前,判斷學位論文是否涉及「抄襲」問題時,有人使用「Turnitin論文原創比對系統」得到相似度(similarity)結果來判斷。日前媒體報導,出現賴立委的學位論文之相似度(重複度)數據有19%、22%、30.8%、36%等不同數據,以不確定的「相似度」數據,來判斷論文抄襲與否,有失公允。如此「政治口水」之「烏賊式」選戰策略,很像「紅衛兵式」的鬥爭手法,期盼選民們認清事實真相,避免受騙。(仲裁人,《著作權法解讀》(元照出版)共同作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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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前總統在《淨零排放─能源政策的創新與挑戰》(2022年10月出版)序言指出,現在微小型反應器(small modular reactors,簡稱SMR)以及核融合(nuclear fusion)技術的新發展,顯示核能有更多有利條件成為世界未來的主要能源,台灣不能繼續死守在非核家園的觀念中,應該趁歐盟認定核能也是綠能的此刻,毅然改變僵化的能源政策。查前述「核融合技術」的正式商業使用,距今仍有一段未知且很長的時間。而SMR不是萬能的,因為SMR係利用核分裂反應器,一定會產生使用過的燃料棒(高階核廢料),其最終處置問題,在目前仍然「無解」,是一項技術事實。再者,核能電廠的運作,先天上就是註定工人們必須在受輻射曝露下的工作環境作業,否則是無法維持運轉的;若發生核子事故,所造成的傷害更是極其長遠且無法回復。SMR核能發電,無法完全避免前述問題,也是事實。查2006年9月15日日本核電工程師菊地洋一與李遠哲院長對談時,李院長表示核能(按即核燃料)從開採鈾礦到濃縮處理及燃料加工、廢液及廢土處理,都需要非常龐大的化石燃料。另外,涉及使用後的燃料及高放射性廢棄物長年放置、為求安全保管必須動用化石燃料的數量,都是難以估計的龐大,我們等於在蓋一座不管是建設或維護都需要花費鉅資的二氧化碳產生物體。依前述,使用核能不等於降低二氧化碳,所謂「歐盟認定核能也是綠能」可能是基於「政治現實」,而不是基於「技術事實」。如此擴大「綠能」範圍來涵蓋「核能」以解決「淨零排放」的問題,卻仍存在核污染,核災的風險,以及核武器擴散等問題,因此,大家要充分了解SMR核能的迷思,才能有助於「淨零排放」目標之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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