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自由時報6月20日A9版「汐止幼兒園驗血/15童苯巴比妥〈1.0  1人達臨界值」報導,新北市衛生局昨天公布十七日到汐止某幼兒園入園採檢結果,共採檢八十名幼童,七十七人的尿液篩檢均為陰性(藥物殘留量小於二百奈克/毫升),十六人的血液採檢(其中十三人同時驗血、驗尿),十五人的血檢小於一.○(微克/毫升),一人出現臨界值,將送台北榮總做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檢驗。

又指出,衛生局說,出現臨界值幼童的家長要求等質譜儀檢測出爐後再公布數值。至於臨界值數據多少?林口長庚醫院檢驗醫學部主任闕宗熙說,小於一.○就無法測到,臨界值是比一高出一點,有可能是背景干擾造成。

前述報導內容有混淆視聽之嫌,查驗血或驗尿,對於有毒或有害成份通常以「未檢出」來表示,此乃由於檢測方法及檢測儀器之最低檢測限量,如日前報導幼兒尿液BZD殘留量,使用LC/MS/MS方法,其最低可檢出濃度為每毫升二.五奈克,低於此就是「未檢出」。

又前述「臨界值」之說法,有些怪異,在科學上,所謂「臨界值」(Critical Value)有其一定的意義,不能充當「界限值」來用,以為幼兒驗血的苯巴比妥殘留量低於一.○微克/毫升就沒事,事實上,一.○微克/毫升相當於1000奈克/毫升是一項驚人的數據,難道是驗血時,苯巴比妥低於一.○微克/毫升,就無法驗出嗎?

另所稱「臨界值是比一高出一點,有可能是背景干擾造成」,不合乎科學上「求真求實」之精神,驗血或驗尿探討有毒或有害成份,包括定性及定量分析,所謂「背景干擾」?令人不可思議,如此行政調查與司法調查可以並行的問題,卻以「化簡為繁」方式來處理,所為何事?難道是欺騙民意的表現?

驗血結果出現臨界值為1微克/毫升,而尿液之藥物殘留量小於200奈克/毫升為「陰性」,為何判斷標準血液:1000奈克/毫升、尿液:200奈克/毫升,兩者為何有差異呢?

作者為台大生化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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