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維基百科」資料,張盛和財政部長(2012年6月4日~2016年5月19日)「相關事件」提到,2008年6月,時任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在立法院備詢時說:「在查稅獎金取消之前,每個國稅局局長都可領到100萬元,現在大概是70幾萬。」
又指出,「2012年11月,立委主張刪除財政部大約1億元的稅務獎金,時任財政部部長的張盛和極力反對,理由是「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而前財政部長王建煊是唯一在離職時把自己的查稅獎金數千萬元全部捐出,悉數分給財政部官員,自己分文未取。」
兹比較李登輝時代的王部長與馬英九時代的張部長,他們二人對於「稅務獎金」的看法,差距太大了。我們發現在目前無辜的「稅災戶」不斷地產生,「稅務獎金」之存在是重要因素之一,許多「稅災戶」的無奈與無助,在暗夜裡哭泣,公平正義在何處?引人深思。
1996年12月19日發生的「太極門冤案」,包括「刑事案」及其衍生的「稅務案」。其中「刑事案」一審、二審均判決無罪,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太極門刑事案「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歷經10年(1977~2007年)才平反冤案。照理說「稅務案」應該終了才對,不過,很怪異,該「稅務案」迄今尚未完全平反,令人遺憾。
事實上,「太極門冤案」的發生,相當荒謬,無理。很多年來,大家一直在探討「太極門冤案」的產生,跟檢察官的濫權違法起訴有關,尤其是當時被媒體塑造成「司法藍波」的侯寬仁檢察官,在法務部長廖正豪自稱「掃黑英雄」1996年7月起發動「民國85年全國掃黑行動方案」,其中所謂「宗教掃黑」產生了無辜的「太極門冤案」,也衍生了「稅務案」。
在7月16日有人要上凱道舉辦「公平正義救台灣」活動的前夕,7月13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團體將舉辦太極門冤案平反十六周年論壇─後威權時代檢視我國信仰自由之落實─以太極門為例。已經26年了(1997~2023年),迄今尚未完全平反,其中稅官的希求「稅務獎金」為重要因素之一,張部長所指稅官「待遇不高,不足以清廉」,合乎公平正義嗎?值得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