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爆炸時代,社會亂象也多,如何處理複雜的人際關係,成為現代人每天必修的課題,新頭殼特別與台北市臨床心理師公會合作,推出三個專欄,由臨床心理師們執筆,為讀者們提供一塊心靈沉澱的園地,三個專欄刊出的時間分別為: 《愛情紅綠燈》: 每月 3, 13, 23 日刊出 《親情芬多精》: 每月 6, 16, 26 日刊出 《職場多巴胺》: 每月 9, 19, 29 日刊出
閒暇時和同事聊天,講到小時候看的連續劇內容,同事說:「以前看這些戲都不覺得有什麼奇怪的,前一陣子拿出來重溫,突然覺得那些戲裡、小說裡描述的感情都好濃郁、好激烈。」
回顧自己的經驗,似乎也是如此,在還沒有踏入一段親密關係前,總反覆看著一些電視播放的浪漫喜劇,憧憬著未來若自己能擁有一段感情就該是這樣進行的;於是,終於進入關係中,總在很多特殊時刻(諸如:生日、情人節、交往紀念日等),期待另一半能安排一些驚喜,對方無法滿足自己的想像時,巨大的失落就慢慢累積成「他可能不夠愛我」的猜疑,最後關係慢慢走向完結,帶著最初的憧憬和對感情受挫的懼怕,再走進下一段關係中。
想起了一個來做感情諮詢的朋友,他提到自己總認為「情侶就是應該要每天見面」,於是他在第一段感情中只要聯絡不上另一半,他就覺得對方對感情的投入不像自己那麼深,當對方以「他太黏」為由離開他時,他充滿了憤怒覺得對方一定是愛上了別人;到了現在這段關係中,他雖然仍期待另一半能夠每天空出一些時間來陪伴自己,他的這一任仍然無法配合,但他這次擔心對方離開,於是一邊帶著對另一半愛不愛他的懷疑,一邊不斷地討好對方而不提出自己的需求,最後在關係中就變得很善妒,他也因為很不喜歡這樣的自己而有了很大的痛苦。
家族治療大師,Virginia Satir女士曾提出「規條」的概念,所謂「規條」,指的是我們認定生活中必須遵守、較無彈性的價值觀;很多時候我們對感情、對另一半的不滿,都來自我們對感情的規條,這些規條可能由我們接觸的文化(像是幼時看的戲劇、小說)型塑而成,也可能複製自我們的原生家庭。
在關係中,去覺察自己對感情的規條,諸如:「愛我就應該要…」、「身為對方的伴侶,我必須要…」、「情侶本來就該是…」等等,可以讓我們覺察到:事實上,親密關係不是僅有一個樣貌的,透過覺察、願意改變和反覆實踐,我們也才能慢慢將這些僵化的規條變成有彈性、可選擇的生活指引,就像是:我能理解「情侶一定要時時相伴」是我的期待,期待落空時我能允許自己有失落感受,但不被這樣的感受影響而對另一半妄加判斷,而是去跟他核對我的想法。
看到並摘下自己為感情戴上的有色眼鏡,雖然我們並不會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甚至仍會在關係中有受挫、失落等感受,但我們能更踏實去面對在愛中遇到的困境,也能在負面感受出現時更有彈性地做出選擇。
文/趙奕霽臨床心理師 新竹馬偕紀念醫院精神科
(本專欄由新頭殼與台北市臨床心理師公會共同合作)
趙奕霽臨床心理師 圖 : 趙奕霽/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