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在花蓮、石梯漁港裝置固定式起重機,2019年完工至今閒置多年銹蝕損壞,遭工安檢查勒令停用,被審計部檢討;縣府指已委請技師評估鑒定結構,待報告出爐再後續處理。
為提升花蓮漁港及石梯漁港的漁業服務,根據花蓮縣政府提報「花蓮縣漁港機能改善與多元化利用建置新興計畫」,經行政院2017年6月核定,經費為新台幣1500多萬元,預計於2018年底完成固定式起重機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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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提出檢討指出,此案因前置規劃作業未考量緊鄰海邊迎風面不利環境因素,致須辦理變更設計,及未依契約圖說辦理驗收,致竣工檢查缺失改善期間長達1年5個月,影響工程進度及延宕啟用時程;又未於工程招標前妥善處理竣工後的維護管理事務,法定專業技術人力未及時到位,致設施新建完成並取得竣工檢查合格證後,遲無法依計畫使用提供漁船上架服務,未能達成新建設施預期效益。
檢討報告指出,縣政府新建石梯及花蓮漁港固定式起重機,自2019年間驗收完成後未辦理財產登記及保固期間定期檢查,至2021年間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定代檢機構檢查發現設備多處損壞銹蝕,遭勒令停止使用,財產管理不善,截至今年3月底止仍無修復計畫或後續處置措施,函請縣政府查明妥適處理。
林姓漁民告訴中央社記者,縣府要裝設漁港固定式起重機,事前未和漁民溝通討論,是否合用;裝設完成後沒有漁民使用過,花那麼多錢放在那裡變成廢棄物,真是浪費公帑。
縣府農業處回應表示,當初新建起重機廠商確實有依規定按圖施工,2座固定式起重機經多次地震結構恐受到影響,縣府已委請結構技師做鑒定評估,報告出爐後待確認設施的保管年限,會再請示中央相關單位審計部、農業部等後續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