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周三(10日)將由國民黨召委柯志恩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意圖為已經過期停機的老舊核電,修法放寬延役期限,環團指出,這根本是為核電量身打造開後門解套,不但不尊重核安管制專業,甚至刻意迴避外界對於核安的疑慮與監督,因此台灣公民陣線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聯合行動發聲,反對立院不顧老舊核電風險,草率修法為核電延役解套。同時,也將邀請公民再上街頭,,今(9)日傍晚六點半在立法院旁濟南路上舉辦晚會表達抗議,反對擁核法案在立院野蠻闖關。

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許冠澤指出,國民黨極可能明天就以人數優勢快速表決,讓攸關國家安全的重大爭議法案,再度在缺乏充分討論的情況下做出決定。為此,民團聯合在立院外舉辦記者會嚴正譴責,台灣公民陣線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邀請公民再上街頭,7月9日週二傍晚六點半在立法院旁濟南路上舉辦晚會表達抗議。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目前國民黨立委送至委員會的修法共有五個版本,這些條文的差別只在於放水核安審查的時間,不但並未把核電安全視為優先考量,甚至核電延役該付出的風險、經費成本、配套等,也完全沒有討論,只是聽從國民黨黨意進行政治鬥爭,逼行政權低頭。核電能否延役的最大關鍵不是法律規範的申請年限,而是老舊核電機組是否會對民眾造成安全威脅?核廢料是否有辦法解決?以及人民是否知道必須承擔延役的高風險與昂貴成本?民間主張應於修法前舉辦多場公聽會,釐清社會對老舊核電廠的核安疑慮,揭露核安相關資訊,立法院各黨派及委員應放下意識形態,為人民把關核電延役的風險與成本。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討論核電延役修法前,應先補強核安法制破網,例如:(一)《核子損害賠償法》重大天災免責、最高賠42億元;造成天災所致核災求償無門;核二若發生核災,半徑30公里580萬居民,每人只能獲償724元,應先修法刪除不合理規定。(二)我國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區僅核電廠半徑8公里,遠低於福島核災實際疏散範圍,應修改《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合理擴大應變區。(三)參考其他國家核電廠選址規範,其他國家不能蓋核電廠的場址條件,我國亦不應新建或延役核電廠。(四)推動《高放射性廢棄物選址暨處置條例》相關立法,並檢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及相關子法,直接面對核廢處理問題。

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成員王鐘銘表示,立院要修法鬆綁核電廠延役條件,身為北海岸居民,有兩點提出抗議:首先,既有核電廠已經超過原本設計的年限,設備老化,一旦延役風險極大。其次,現在雖然有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但根本無法執行,需要檢討修法,更不要說高階核廢料連法律訂都還沒訂,未來的處置選址遙遙無期。因此我們絕對反對到底:核廢無解,反對延役!

說清楚講明白 延役代價知多少?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楊順美指出,立委修法前應要求台電公開說明現有核電廠如果要延役,需要花多少時間準備?多花多少錢?2014年當時的台電發言人曾對外表示,初估3座核電廠延役約要花350到400億元。主要是為延役的設備更換,不包括延長營運20年的人事、燃料成本等。核三廠若要延役,必須更新蒸汽產生器,提高未來營運效率,要花約150億。現在10年過去了,當國民黨立委意圖強渡關山修法,讓核電廠可以不受執照期滿5年前提出延役的約束時,台電有責任跟國人說清楚,那些用了40年的核電廠,還需不需要設備更新?這些設備更新需要花多少時間才能真正開始延役?以蒸汽產生器為例,法商AREVA公司說可持續使用40年而不必更新。但若要延長運轉年限至60年甚至80年時,則遲早需要更新蒸汽產生器。因此,到底要花多少時間可以真正延役?要花多少錢?會不會排擠到其他能源發展?台電都應該清清楚楚地告訴國人,讓大家清楚這是我們要的能源選擇嗎?

野薑花公民協會理事王守誠指出,台灣核電廠址緊鄰活動斷層,耐震明顯不足,若發生強震則易引發核災,擁核人士常舉美國核電延役為例,卻不提美國核電廠是建在沒有地震潛勢及斷層錯動疑慮的地方,而且美國政府為維持核電廠產業鏈,透過IIJA(兩黨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與IRA(通貨膨脹削減法案)兩次的立法,提撥龐大的金額補助讓核電廠延役,需要至少耗時5到10年進行所有系列的可靠度檢查及更新。反觀台灣在電廠耐震上做了什麼?據台電歷時超過4年、共花費新台幣4.98億元的「機率式地震危害評估」(PSHA)指出,核一、二、三廠的地動加速度值(PGA)分別為0.698g、1.272g、1.384g,遠超過核一、二、三廠建廠當時設計的防震係數:0.3g、0.4g、0.4g。核二廠鄰近山腳斷層,核三廠離恆春斷層僅600餘公尺,也是第二類活動斷層。但目前核一/核二/核三僅能補強至0.51g/0.67g/0.72g,距離上述評估報告的地動加速度值還有相當一段距離。各電廠均未進一步根據地動加速度值補強,如今台電宣稱的「抗震補強」是否真的能夠讓民眾心安?

減碳靠核能緩不濟急!延役成本至少1100億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鄭泰鈞表示,在野黨和工商界認為淨零排放可以靠核能延役,是忽視成本與效益的考量。以核三為例,若為了160億度電延役20年,參考目前台電核後端費用評估和日本延役的案例,機組更新、核廢料處理成本,低估至少約需1,100億元(820億元機組更新 後端核廢處理費用380億);社會溝通若包含環評至少須5年,嚴重延宕淨零時程。屆時台灣已經2030年,核能減碳不僅緩不濟急,如此昂貴的成本,只換得微乎其微的電力貢獻,不如投資在再生能源基礎設施,如節能、智慧電網和儲能技術,可換得200億至400億度電的貢獻,更符合淨零排放的趨勢。

環團最後表示,為呼籲立法院不應罔顧人民安全、草率修法,台灣公民陣線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聯合邀請公民再上街頭,反對擁核法案在立院野蠻闖關,為危險老舊核電延役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