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路購物已成為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然而隨著電子商務愈加普及,詐騙手法也隨之升級。從早期「一頁式網站詐騙」、「假包裹簡訊」等針對買家的詐騙方式,如今,詐騙集團更進一步將矛頭指向賣家,讓人防不勝防。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165資料,「網購詐騙」已高居受理案件類型的前段班,不只是買家受害,賣家也不再安全。詐騙者假冒買家,透過 Dcard、Facebook 社團、LINE 社群等平台主動聯繫賣家,再編造如「付款失敗」、「金流驗證」、「帳戶凍結」等說詞,引導賣家點入釣魚網站、或配合假客服進行金流操作,最終導致帳戶資金遭盜領。
更令人遺憾的是,詐騙手法不再僅憑話術,而是透過冒充平台界面、假客服機器人、甚至 AI 模擬對話,讓整個流程看起來像極了真實交易。近期一名女網友在社群上轉售演唱會門票,就在類似情況下共轉帳 19 次、損失高達 75 萬元,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
如今的詐騙不再是單向行騙,而是高度「情境化」、精密操作的社交工程犯罪。受害者不只是因為資訊不足,更是在平台信任機制被濫用的情況下一步步被引導上當。
我認為,面對這種趨勢,僅靠個人提高警覺已遠遠不夠。政府單位應與各大電商與社群平台密切合作,落實詐騙預警機制,例如針對私訊內容觸及高風險字詞即時警示、提升用戶舉報系統效率、強化平台交易前端的驗證設計等。資訊安全不只是消費者的責任,也應是平台的社會責任。
網路交易的便利不應建立在全民風險之上,任何一位賣家、買家,遭遇詐騙的代價都不該被視為「使用成本」。我們期待的是一個更安全、有韌性的數位交易環境,而這,需要政府、平台與全民共同參與。
文/黃佳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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