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立法院國會殿堂,在主席台後面是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在國旗前也掛著國父遺像,而國會問政是台灣民主文明的具體展現,2021年由經濟學人發布的民主指數排名中,臺灣名列全球第八,為西方世界以外排名最高的國家,甚至超越許多傳統民主國家如美加英法德日等,今日立法院質詢,輪到教育文化委員會,教育部長帶著無邊框斯文眼鏡,西裝筆挺,正專心準備備詢資料,因張立法委員正磨刀霍霍,要在國會代表台灣人民依法行使立法權,問政監督權。

張立法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這個特殊教育議題非常重要,不過因為前幾天有一篇《當特教生就讀特教系,會發生什麼事?》在媒體有刊出,請問部長知道這件事情嗎?」

主席:「請教育部長答復。」

潘教育部長:「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

張立法委員:「你們有沒有去了解特教生為什麼提到某大學特教系特教師培教授們,空有特教知識理論,卻沒有真正將孩子放在心中,提到未具備一般教育專業都的問題呢?」

潘教育部長:「我已先請大學端先做深入檢討。」

張立法委員:「你是請大學找到這些師培特教系教授,來做深入檢討嗎?」

潘教育部長:「昨天我初步已經先請同仁對這個事件做個了解,原因是學生在特教系和特教系老師可能長期溝通不良,學生的聲音沒有被老師完全注意到,也沒有預期得到很好的溝通,中間也產生了很多誤會,導致了這特殊孩子選擇輕生,最後人本基金會成員在媒體,為其表達心聲的陳情行為。」

張立法委員:「這篇投書最主要陳情的是,患有妥瑞、過動、閱讀書寫障礙症的特殊孩子晶晶,如何在社會異樣眼光和親人的不諒解的真實困境中,透過自身不斷奮鬥來突圍,努力也獲得了一些成果,直到晶晶順利念大學特教系,本以為會因此一帆風順,沒想到卻一再遭受師培特教系教授們極不友善,在其上大學期間,不但沒有鼓勵和支持,反而是給予許多歧視性的言語攻擊,欺辱其身心,導致其人性尊嚴受損,而這孩子害怕如果要留在特教界,為其他孩子維護權益,揭發這些師培特教系老師只會帶來封殺,但後來晶晶受不了長期言語折磨和惡意對待,最後選擇輕生自盡,後來由人本基金會的成員把故事曝光。」

潘教育部長:「實際的調查情況,我還沒到那麼深入理解。」

張立法委員:「部長是教育背景出身,在大學中稱呼學生「那個聽不到的」!或直接被老師拉著耳朵說話,或在特殊學生考試學習時,給予不理解的刁難,部長,這樣對嗎?」

教育部長:「我目前聽到是不對!不合乎教育倫理!但此事件大學端仍在深入調查。」

張立法委員:「另外我這裡有接到一個陳情,有一個自閉症孩子,其父母都是高知識份子,父親是台灣中央研究院的得獎教授,母親是臺大外文畢業,拿到英國碩士,是國際大飯店主管,但當時這個自閉症孩子是被分到資源班,學的教材是比他原先程度低兩年級的教材,但自閉症孩子有數學上的天賦,但臺灣正規學校仍是給他程度較低的教材,且自閉症孩子只是對外溝通的方式特別,可能是重複一些行為模式,可能是一連串他發明的詞語,或手勢或特殊行為,但只要教師深入理解,仍可和自閉症孩子互相對話,但當學校還是把這有天才的自閉症孩子分配到資源班,只因公文流程,或是不會造成其他麻煩的理由,潘部長,學校因為公文流程繁瑣,來抹滅台灣特殊孩子成長機會,制度正合理化、合法化壓迫這些特殊孩子的生命與發展,部長,這樣對嗎?」

潘教育部長:「這是不對的...」

張立法委員:「事實上把有天賦的自閉症孩子放在資源班,孩子會模仿一些腦麻重症孩子的行為模式,導致原本天才消失,按照教育原理應讓他回歸正常班級,進行回歸主流的融合教育。」

教育部長:「報告委員,融合教育是台灣特殊教育政策用力的重點...」

張立法委員:「《特殊教育法》立法將滿四十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國內法化進入第八年,但卻接連發生特教生在學校受到不平等待遇、被言語欺辱、被語言暴力、被制度霸凌,這不是這些孩子過度脆弱的問題,而是目前這些特教生教育人權的保障問題,也需要部長的介入和關注!」

潘教育部長:「好的!我們正積極...」

張立法委員:「 而目前台灣特殊孩子的處境,相對於中國,中國對於特殊孩子,沒有人性化對待,只是要利用特殊孩子的天賦為黨性政治服務,是用過即丟的把人「物化」的做法,沒有真正愛和尊重這些特殊孩子,因為台灣是民主、自由、人權灌溉的教育環境,所以我們更可以用耐心包容、善待這些特殊孩子,如何透過教育制度培養一個幸福的特殊孩子,這是重視民主、自由和人權的台灣可以做到的!教育部長有去過林正盛導演和韓淑華老師在關渡,為栽培有藝術專長特殊孩子所自費設置的多寶學堂嗎?」

潘教育部長:「 還沒去過,但聽委員介紹後很想去。」

張立法委員:「 多寶學堂主要收的特殊孩子為自閉症,自閉症孩子最主要障礙在溝通能力與社會互動能力不足,導致孩子在課業學習、與家人相處、學校人際關係、職業生涯都遭遇到發展上的困難。當孩子年齡增長,從正式特殊學校系統完成學業,面對的是更大的挑戰。對於自閉症孩子而言,從特殊學校畢業反而讓孩子失去同學朋友,變得更孤單的儀式,因多數自閉症孩子在畢業或成年後都沒有適當的去處,而對於自閉症孩子的家人來說,對孩子付出是一輩子的陪伴,在過程中所付出的心力,所承受的巨大壓力,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像。」

潘教育部長:「 我是教育背景出身,可以理解委員所說的。」

張立法委員:「 接下來教育部要去了解《當特教生就讀特教系,會發生什麼事?》,背後到底發生什麼事,除了單方面要求校方進行了解和究責外,如果教育部的官員能夠跟第一線的特教老師和特殊孩子聊聊,知道問題的核心點在哪裡,我覺得對於特教制度的問題,在根本上的解決,才會有比較好的幫助,潘部長贊不贊成我這樣的觀察?」

潘教育部長:「 對的,謝謝委員,這個案子在我初步了解下,目前理解是確實學校老師跟學生之間的溝通有了誤解,學校老師是可以再加強。」

張立法委員:「 請部長在會後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

潘教育部長:「好,我們也會就我們對此案投入的資源、人力等各方面跟委員做一個調查結果說明。」

  一、根本問題在台灣特教專責人力不足

  上面是筆者為倡議《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融合台灣真實教育時事而寫的極短篇故事,而根據筆者長期觀察,特教生受到霸凌歧視關鍵在台灣特教專責人力不足,和教育人力品質問題尚未完善,而目前台灣特殊教育學生人數持續增長,台灣特教老師已長期出現過勞的現象,但台灣身心障礙學生受教權益和教育品質,不能因為就此打折,事關特殊孩子的教育人權保障。

  二、修正《特殊教育法》第15條和第30條之1
  而筆者認為台灣已施行《特殊教育法》,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內國法化,兩公約所揭櫫的教育精神為每個孩子的困難皆能被看見、需求能被友善地回應,除由台灣教育部擬定相關行政計畫推動外,積極與社政及衛政等資源連結,亦應進行《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特別是第15條和第30條之1,因目前特教專業人力不足,需培訓資深專業人力,衍生難以提供情緒和行為障礙者之妥適行為策略,而特殊教育的品質保證,其關鍵於特殊教師專業發展、及照服員、教保員相關人員專業能力發展的提高,而教育部和衛福部共同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獲得所需之服務資源和政策支持,此為改善台灣特殊生發展困境的方法,也是防治特殊生遭受霸凌的最大關鍵。

    三、倡議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可化解特教困境

  而筆者具體倡議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下,倡議修正條文,第十五條為提升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服務品質,各級主管機關應加強辦理特殊教育教師教師專業發展之培訓及在職進修,原因為根據依據第1070833447號監察院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國內應加強自閉症類群障礙之本土研究,以預防其衍生疾病及發展所需之療育方法;而身心障礙機構面對情緒行為之自閉症者,因其專業人力不足而有拒收情形,需培訓資深專業人力,衍生難以提供情緒行為障礙者之妥適行為策略,而特殊教育的品質保證,其關鍵於特殊教師專業發展、及照服員、教保員相關人員專業能力發展的提高,而教育部和衛福部共同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獲得所需之服務資源和政策支持,為改善其發展困境的關鍵。

  筆者再倡議修正條文,第三十條之一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發展,應訂定特殊教育方案實施,並應設置專責單位、資源教室及足夠專責教育人員;明定高等教育階段分散式身心障礙學生師生比1:8,編制教師助理員,依實際需要遴聘及進用相關專責教育人員;其專責單位、資源教室之職責、設置與人員編制、待遇、進用、工作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高等教育階段之身心障礙教育,應符合學生需求,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協助學生學習及發展;訂定時應邀請相關教學人員、身心障礙學生或家長參與,倡議原因為下列兩點,一、高等教育階段學校招收身心障礙學生,特別是特教師培教育的老師,需要具給予特教學生增權賦予的基本能力,包含基本的知識和技能,給予學校可以提供,足夠支持的系統,故編制教師助理員,將提供足夠專責教育人員納入法規。二、特教相關法規仍未訂定無明定師生比,明定高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師生比為1:8,保障高等教育階段特教學生的受教品質,避免不同縣市公私立大學的特殊生因為其財政不同而受到不同品質的特教服務。

  筆者接續倡議修正條文,第三十三條學校、幼兒園及社會福利機構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園)學習及家庭生活需求,提供下列支持服務:一、教育輔助器材。二、適性教材。三、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四、復健服務。五、照服員、教服員提供家庭支持服務。六、校園無障礙環境。七、運動輔具。八、其他支持服務。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家實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適用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服務。前二項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者,由各主管機關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確有困難提供者,補助其交通費;其實施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各主管機關應優先編列預算,推動第一項、第四項之服務,而筆者有上述倡議原因為身心障礙學生依其障礙類而有不同需求,為達融合教育精神,教育部允應加強普通班教師相關特殊教育知識與專業訓練,督促地方政府辦訓足夠之照服員、教服員提供家庭支持服務,提供情緒行為困擾身心障礙學生相關協助,並積極與社政及衛政等資源連結,及早發掘發展遲緩兒進行通報及提供相關療育。

  四、找到教育政策解方需回溯特教問題現象的本源

  最後,筆者要提醒蔡政府和教育部特別關注特教議題,因目前台灣特教老師長期出現過勞,便不能確保特教生的教育品質,連帶出現特殊生遭到合理化霸凌的現象,也會出現老師心有餘而力不足的狀況,要找到政策解方必須透過回溯到教育問題的本源,進行有效的教育政策設計和執行。

文/張天泰(政治工作者、教育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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