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臺灣獨立建國陣營應該宣導:臺灣的外交政策仍然停留「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模式」
近日FACEBOOK「許慶雄の憲法私塾」專論「臺灣堅稱中華民國 必然成為挺台國家的困擾」提及:「聯合國2758號決議確定中國代表權席位,中華民國政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會員國都應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臺灣孤立於國際社會。但是,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至今維持漢賊不兩立的模式,外交政策還是要求僅有的邦交國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目前中華民國在世界上的幾個邦交國,他們對於中華民國的「承認」,是承認中華民國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包括中國大陸及13多億人民),而非承認中華民國是與中國無關,是在臺灣的另一個國家。臺灣人民選出的總統,延續國民黨的外交政策,還是代表中國廣大土地、人民的國家元首。所以北京才要抗議,也有權抗議。這些邦交國才會要求臺灣金援,否則要轉為承認北京才是中國合法政府,習近平才是中國國家元首。如果兩岸的外交戰,仍然是停留在中國這一個國家內部,「合法、非法」政府之爭的「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模式」,臺灣永遠難以堂堂正正在世界站穩發展的腳步。民主化且高度發展的臺灣社會,應該很容易理解這是荒謬的外交政策,臺灣人民必需立即廢棄這種危害臺灣的外交政策。可見臺灣人民必須及早宣導「廢棄中華民國體制」。挺臺國家代表美國總統川普:「臺灣就是臺灣」真正的意涵。對此臺灣媒體人士:「從川普到高市、盧比歐,三人形成明確共識:臺海安全是自由世界的共同底線。「臺灣就是臺灣」不只是口號,而是印太新秩序的戰略紅線」。然個人認為,美國等挺臺國家,主要基於「他國內政不干涉原則」,無法直接提醒臺灣人民「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權之真相」,只能以「臺灣就是臺灣」等含蓄的方式暗示臺灣人民。民主國家陣營期待臺灣人民能及早主動、積極的付諸具體的行動,早日使臺灣成為民主國家,成為印太區域安全體系之一員,共同對抗獨裁霸權的中國!另一面,臺灣人民則不應該繼續誤用「臺灣就是臺灣」。從國際法理上來看,「臺灣」兩字沒有國家的意義。在臺灣內部宣傳「臺灣就是臺灣」,有可能加深誤導自己臺灣人,如此一來將阻礙喚起「臺灣人民自決意識」。也就是說,宣傳推動「臺灣就是臺灣」、「臺灣、中國一邊一國」、「中華民國是臺灣的國號」等,將使臺灣人民永遠不可能知道行使「自決權」(建國公投),這樣和挺臺國家的期待,根本是背道而馳的做法。簡言之,「臺灣就是臺灣」是挺臺國家對臺灣人民含蓄的提醒,只是一種國際政治語法,不存在法理意義,臺灣少數團體不應該混淆挺臺國家對臺灣人民的用心。最後,2026~2027臺灣獨立建國陣營應該宣導: 臺灣的外交政策仍然維持「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模式」。臺灣的外交政策,至今仍然是停留在要求邦交國選擇「合法、非法」政府的「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模式」。民主化且高度發展的臺灣社會,臺灣人民應該很容易理解這是荒謬的外交政策,必需立即廢棄,使邦交國歸零,才是理所當然。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中國認定的日本不得不乖乖低頭」尚未到來-《中國霸凌日本,卻在台海反噬自身》讀後感
新德里智庫「政策研究中心」戰略研究教授謝蘭尼(Brahma Chellaney)近日專文《中國霸凌日本,卻在台海反噬自身》一文提及: 「中國嚴重誤判了日本。北京原本企圖透過威嚇手段,壓迫東京在台灣議題上噤聲。結果卻適得其反,反而強化了日本的決心。中國試圖逼迫日本這種大國,接受其所謂的「紅線」,尤其是台灣議題,清楚暴露出當前北京對亞洲國家外交政策的背後,是一種赤裸裸的強制邏輯。在國力蒸蒸日上的自信加持下,中國似乎認定,即使是全球第三大經濟體、還是美國條約盟友的日本,也不得不乖乖低頭」。然,相信所有中國研究專家皆十分理解,社會主義共產中國向來「謀略嚴謹周密,穩操勝算、勢在必得」,是中國的歷史傳統。例如數年前經專家證實是從中國本國內釋放出來的COVID-19病毒,然卻是從地球另一端的區域國家開始感染發病。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避開亞洲地區日本、台灣等高科技地區、國家先取得病毒,快速研發疫苗。也就是說,針對COVID-19全球性感染計畫,中國政府早已事先聚集各方科學家菁英,精算病毒之感染途徑等。所以對《中國霸凌日本,卻在台海反噬自身》一文,台灣人民、台灣獨立建國陣營切勿輕忽!「中國認定的日本不得不乖乖低頭」尚未正式到來。個人認為,中國勢必利用「假華獨實華統」(傳統獨派)力量,引導台灣獨立建國陣營,繼續向2026年中華民國九合一選舉降伏、低頭。如此一來台灣獨立建國陣營,根本沒有機會喚起「台灣人民自決意識」,預估九合一選舉結果,親中派總得票率將超過六成,2027年就無法行使「自決權」(建國公投)。2028年台灣領導人大選,台灣人民將繼續「維持現狀」,在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體制統治之下。屆時「中國認定的日本不得不乖乖低頭」將正式到來。「臺灣人民」應該以自決建國行動,呼應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日本存亡危機事態」。2025~2027「臺灣人民」計畫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與「零邦交國」的自決公投運動。由臺灣人民主導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等同是臺灣人民行使「自決權」,集體廢棄「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體制」之意志表現,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之具體行動,據此,才能走向「2028年臺灣國總統大選」。該公投的意義是「臺灣人民行使自決權」,因此推動的所有過程,將成為國際社會觀察臺灣人民獨立建國的意志和決心之關鍵所在。「獨立建國運動」之基本認知必需運用所有「過程」傳達,因此必須運用大小選舉「具體的政見」,包括2026九合一選舉,做為傳達正確的認知之管道。總之,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日本存亡危機事態」,應該是指日本民主國家在印太區域的存亡危機。同時悼念為倡導「戰略清晰」而捐軀的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投書為何無法面對中華民國在臺灣是叛亂團體
資訊自由開放的現在,說中華民國在臺灣是叛亂團體,相信會有兩極反應,一直相信國民黨說法的人,就會很不以為然。即使是臺灣派的朋友,也有人無法接受。他們認為,臺灣自己選總統、有政府、行使行政、立法、司法權,有領域、有人民、有軍隊,所以是國家,怎麼會是叛亂團體,關於這一點,必須進一步來補充說明。(一) 「一國一合法政府原則」是國際法上的基本常識。一國之內部與合法政府相對抗的政治體為非法政權,在國際法上之正式名稱為「叛亂團體」。1950年代中國的叛亂團體是成立於194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直到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之後,「中國代表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取代,而正式成為中國的合法政府。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因為從來未宣布獨立,自此淪為「一個中國」之下的叛亂團體。所以1971年之後台灣成為叛亂團體,也是國民黨政治精英葉公超、蔣廷黻、雷震,與台派彭明敏、長老教會、台獨聯盟所認定。(二) 在各方面,包括人民、領土、政府、軍隊等等,臺灣擁有許多符合成為國家的客觀條件。問題是,臺灣至今堅持套著中華民國外衣,維持「一個中國」的憲法,堅持代表全中國「政府承認」的外交,如此所謂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國際社會就成為一個非法政府、叛亂團體,臺灣不可能成為國家。(三) 對比1950年代,我們稱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統治的中國大陸、是叛亂的朱毛匪幫,所有的報紙跟教科書,都稱他們是「匪偽叛亂政權」。拜東西對立的國際局勢之賜,聯合國及美、日、法等一百多個國家,也認定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非合法政府、叛亂團體。(四) 從1971年至今,還自我主張維持「一個中國」體制的中華民國在臺灣,被認定是中國的叛亂團體,就如同過去中華人民共和國被認定是「匪偽叛亂政權」一樣,這是必然的結果。如前所述,「政府承認」是可以改變撤銷的,臺灣維持現狀,延續中華民國體制,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現在就反過來變成是中國的叛亂地區,被認定是中國的非合法政府、叛亂團體,這是無可奈何也是理所當然。(五) 這就是臺灣人為什麼沒有國家的身分地位,為什麼在國際上,不能參與國際組織的原因,也是為什麼臺灣不斷面對中國武力威脅的主要原因。這並不是因為國社會沒有原則、沒有正義,畏懼北京政府而忽視臺灣,而是臺灣自己要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使臺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變成是中國的一個叛亂地區,並非國家。何況,臺灣也從未爭取成為國家、宣布獨立。(六) 我們可以看看國際社會如何關注,南斯拉夫境內的科索沃爭取獨立。一個在南斯拉夫境內的科索沃,人口也只不過百來萬而已,而且仍未脫離南斯拉夫的統治,為何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也出兵制止南斯拉夫的暴行,聯合國安理會也積極介入。再看看,聯合國與美國對於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還不是國家)和談,所付出的種種代價,再來看兩岸問題,為什麼國際社會不能積極介入?(七) 因為臺灣自稱中華民國,自己主張是中國的一部分,自己否定要成為國家,臺灣有兩千四百萬人口,世界各國卻不承認我們是國家,不關心我們被北京恐嚇威脅,而且要兩岸進行各種對話、協商、和談,要中國人的事由中國人自己解決,不要製造麻煩,難道臺灣真的這麼被人看輕,世界各國都不願意對臺灣加以關心?(八) 民進黨、獨派的學者、專家,若是認為臺灣已經獨立、是一個國家,為什麼民進黨執政之後不改變政策,至少可以下令外交部爭取邦交國改變承認,承認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是一個與中國無關的新國家的「國家承認」。但是,我們的政府官員、政黨、政客、所謂專家,都欺騙臺灣人,繼續維持「一個中國」體制的外交政策。(九) 所以臺灣人都不知道在臺灣的「中華民國」一直是中國的非法政府(尤其1971年之後),從來都不是一個國家。外交部每年編列數百億外交預算,一百七十多億元的秘密外交預算,都用來維持「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收買這些國家承認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十) 所以臺灣人民不應該再任由政客、官員繼續騙下去,如果繼續「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那麼外交部不應該只是休兵,而是應該闗閉,使邦交國歸零,數百億外交預算可以用在福利、教育方面還比較有意義。 最後,從以上論述就可以知道,繼續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體制,臺灣就不是一個國家,也不可能成為一個國家。臺灣人民如果認定臺灣已經是獨立的國家,就應該勇敢的站出來宣布獨立,告訴中國與國際社會臺灣共和國是國家,並申請加入聯合國。臺灣人民自己站起來主張建國,國際社會才可能積極支持台灣。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中華民國、臺灣都不是國家」在國際社會是事實與常識
今天國際社會的認知,就是臺灣政府企圖「捏造身分」假冒中國。2007年7月陳水扁總統以中華民國名義提出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書,秘書處以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是假冒中國舊國號,也不是國家為由,而依照憲章規定,不符合送交安理會討論資格,秘書處直接退件,是有其法理依據。臺灣內部大多數人都認為,臺灣是國家或中華民國是國家,但是,中華民國、臺灣都不是國家在國際社會是事實與常識。為何內外有此落差?一、「中華民國、臺灣都不是國家」在國際社會是事實與常識(一) 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同時也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目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出席,在名稱上雖使用中國或英文的「CHINA」,但是在憲章第23條及正式名稱上仍然延續使用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二) 事實上,由英文觀之,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也可直接意譯為「人民的」中華民國。北京政府自認為是以中國人民的革命,取代腐敗的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故在中華民國之前加上「人民的」形容中華民國。北京政府認為繼續在聯合國使用「中華民國」名稱並無不妥,所以延用至今未要求更改。因為北京政府以繼承「中華民國」、代表「中華民國」來主張可以併吞「中華民國」的臺灣,同時也可以打壓臺灣在國際社會不可使用「中華民國」。(三) 2007年聯合國秘書處據此認定,臺灣目前自稱是中華民國,企圖蒙騙以「中華民國」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是於法不合、是冒名頂替,秘書處有權不予受理申請加入案。臺灣政府目前對內、對外,都一再無理的使用「中華民國」名號,是國際社會眾所周知的事實。因此,2007年使用「中華民國」申請加入聯合國案被任意退件,也是理所當然。(四) 更重要的是臺灣要成為國家,必須要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國家必須具備領域、人民、政府等要素。相反的,支配某些地域、人民、有政府的組織型態的政治體,卻不一定是國家。因為即使具備成為國家的要素,如果人民沒有積極主動的建國「意志」,持續不斷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表明建國的決心,就不可能成為國家。2007年7月,陳水扁以中華民國總統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之前,也不曾宣布獨立。如此,當然沒有國際法上宣布獨立的效果。(五) 世界上有不少古老的國家,未必有發表過獨立宣言,或何時宣布獨立已經不可考。但是,這些國家必定會藉由各式各樣的具體行動,一再宣布自己是獨立國家。事實上,世界各國在宣布獨立之後,仍然必須繼續不斷的宣布、宣稱、主張自己是獨立國家,維護自己的國格。這就是國際法上「宣布獨立」的真正意義與重點所在,不能只是某一時間點的宣布獨立。(六) 臺灣從未主動、積極、持續的宣布獨立或主張是國家,所以世界各國及國際組織(如WHO)依國際法法理,當然不可能承認臺灣是國家讓臺灣加入,這與中國的反對,並無必然關係。(七) 臺灣政客、學者常主張「已經事實獨立,尚未法理獨立」,或是「已經宣布過獨立,不必再宣布獨立」,這種說法為何錯誤。「建國」與「宣布獨立」為何很重要也必須說明。(八) 臺灣政府與人民必須堂堂正正公開的宣布「獨立」,每一分每一秒持續堅持著獨立國家意志的表明,積極、持續的維護自己的國格,如此才有國際法上宣布獨立的效果。因為,做為一個獨立的國家,在必要時每一分、每一秒,都要不斷堅稱是獨立的國家。特別是在有否定其國格的情況下,更必須一再的宣布獨立。實際的政策、行動,更必須言行一致,具體的顯示出已經是獨立國家的國格。(九) 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如果要主張「臺灣是主權國家,國號叫中華民國」,雖然比建立臺灣共和國更加困難,但是外交部必須明確的要求僅有的邦交國,承認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是不同國家,要求各國對臺灣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憲法≫也應該廢棄「一個中國」,規定「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領土只有臺灣」。但是,中華民國政府的最大問題,就是外交部仍然要求各國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亦即要求國際法上代表中國的「政府承認」。外交上自己主張是中國的政府,不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不同的國家,怎麼能自欺欺人說臺灣已經是獨立的國家!(十) ≪中華民國憲法≫也指出現在的領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蒙古人民共和國,臺灣只是中國的自由地區,這樣如何證明臺灣已經是獨立的國家!更令人遺憾的是,臺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及亞太經合會(APEC),都是事先聲明自己不是國家,而是以經濟體(與香港一樣)的身分加入。因此外交政策必須要求改變,主張臺灣是國家的身分,才能符合臺灣是獨立國家的要件。二、誤導人民「臺灣已經獨立」阻礙加入聯合國(一) 所謂「事實台獨」、「法理台獨」的說法,還有前總統李登輝與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所說「臺灣已經獨立,不必再宣布獨立」,顯然是完全錯誤的主張。這都是逃避追求獨立建國的誤導。臺灣已經獨立與臺灣共和國已經獨立的意義,也完全不一樣。(二) 獨立建國最重要的是,實際的政策、行動必須言行一致,必須明確的要求各國承認,臺灣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是完全沒有關係,是不同的國家,要求各國對臺灣共和國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三) 當臺灣以新國家身分,向聯合國秘書處秘書長提出「申請加入」時,秘書長或秘書處就沒有退回的理由與權限,必須依規定送交安理會及大會審查討論。即使,中國在安理會審查階段行使否決權,只要臺灣共和國繼續堅持是獨立國家,外交部繼續表明將再度「申請」加入聯合國的意志,臺灣共和國才能成為「已經」是一個宣布獨立的國家。(四) 現階段臺灣參與各式各樣的國際組織時,不可以再為了參與,而一再自我主張不是一個國家,或使用不是國家的名稱。目前已經以不是國家參與的國際組織,一旦有機會參與時,必須經常抗議要求取得國家地位。(五) 目前臺灣加入WTO與APEC,都事先聲明不是國家,根本是以「非主權國」(如同香港)加入國際組織。因此,自然不能與其他會員國相提並論,涉及國家主權問題必然受到歧視打壓。所以從今以後,必須努力要求以國家身分加入國際組織,才能符合臺灣共和國是獨立國家的要件。(六) 1997年之前香港在加入WTO時,很清楚的是以英國的一個經濟體身分申請加入,之後則是以中國的一個經濟體地位繼續成為會員。臺灣的情況是,政府說為了臺灣的經濟、貿易不能不加入WTO。但是,難道為了加入WTO就可以否認自己是一個國家,這樣等同對世界宣布臺灣不是一個國家,那麼這樣有資格成為一個國家嗎?世界各國有哪一個國家,為了加入一個國際組織,而宣稱自己不是國家?但是,臺灣自己卻在申請的時候,主動宣稱自己不是國家,要求國際組織讓我們跟香港一樣,以經濟體的名稱加入。更嚴重的是,被北京政府認為是中國的經濟體之一,也不敢出聲否認。(七) 每年APEC高峰會,因為我們當初就是以一個經濟體地位申請加入,不是以國家的身分加入,當然就不可能有國家元首出席,只能由民間人士出席。既然不是國家,臺灣的外交部長也不能參加APEC外交部長級會議。(八) 學者主張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組織的主張或策略,也必須廢棄。所謂觀察員(observer)主要是針對非國家的政治經濟體或國際民間團體參與國際組織時,列席提供建議的制度。目前聯國的觀察員中,只有梵諦岡教皇國是國家,其他都是非國家的各種團體。巴勒斯坦在1988年宣布獨立以後也曾申請加入聯合國,但是因為領土還被以色列占領未能確定,所以被聯合國拒絶,只能成為「觀察員國」,但是巴勒斯坦已經被認定是「國」。(九) 臺灣要成為聯合國觀察員與申請加入聯合國,困難度是一樣的,但是成為會員國,就等於得到國際社會承認是一個主權國家; 成為觀察員卻仍妾身不明。甚至會被認為與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一樣,是沒有資格成為國家的地區。因此,臺灣若放棄申請成為國際組織的會員國,只申請成為觀察員,等於是先行自我否定是國家,自我放棄爭取使臺灣擁有國家地位的機會。 總之,臺灣應該如何申加入聯合國,必須依據國際法與≪聯合國憲章≫規定慎重討論。很遺憾,從過去到現在的政府從未以國家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當然註定失敗,連進入審查討論的機會都沒有。未來賴清德政府準備好了嗎?臺灣人民必須站起來,勇敢的宣布獨立,才能實現建立自己國家的心願。臺灣若經常以非國家的「經貿體」、「衛生體」等參與國際組織,且選擇非會員國的觀察員方式,一旦成為國際常例,那麼臺灣未來必然被定位為跟中國香港一樣,成為不是國家的中華台北、中國台灣。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投書如何正確申請加入聯合國
一、中華民國現狀無法加入國際組織(一) 台灣對外維持「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也就是以中華民國「政府體制」代表全中國,是台灣無法走入國際社會的致命關鍵。一方面,必須認清申請加入聯合國之後,才能加入各式各樣的國際組織,這也是台灣建國最有效的捷徑。(二) 申請加入聯合國,對台灣的生存發展來說,目的與效果是多重的。首先,當然是跟一般國家加入聯合國的目的一樣,要加入聯合國才能在國際安全防衛體系之中獲得保障。(三) 目前數千個國際組織之中,地位最重要者即為聯合國(UN),其他重要之國際組織也多屬於聯合國傘下的「專門機構」。這些以聯合國為中心的重要國際組織,都在憲章規定,「凡屬聯合國會員,當然有權成為本組織之會員」。若非聯合國會員,則需經由執行理事會推薦及大會三分之二表決通過才得成為會員。由此可知,只要是聯合國會員,欲申請加入其他國際組織,即使是與聯合國無關之國際組織,都不成問題。(四) 其次,申請加入聯合國,對台灣的另一個重要之處,是可以因此而取得世界各國對台灣的「國家承認」。由傳統國際法與國際社會觀之,一個新國家必須各別爭取其他既存國家的「國家承認」,才能確立其國家地位,從此成為國際法上之國家。然而,自從聯合國成立之後,基於≪聯合國憲章≫的規定,各會員國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相互之間必須尊重其他會員國的主權獨立及平等。所以一個新國家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等於同時獲得各會員國的「國家承認」。(五) 依現代國際法理論,當一個新國家申請加入聯合國時,其他會員國除非投票反對其加入,且特別聲明不給予國家承認,否則視同「默示承認」該國是國家。(六) 更重要的是,即使是對於那些表明不予承認的會員國,在該新國家加入聯合國之後,將會在雙方同為會員國的效果下,除非其中一方退出聯合國,否則雙方之間的實際關係,即為國與國的關係,幾乎與國家承認有同樣的效果。例如,北韓是聯合國會員國,因此美國雖然沒有給予「國家承認」,雙方之間的實際關係,事實上是國與國的關係。(七) 由此可知,台灣若能以申請方式加入聯合國,將等同於立即獲得聯合國逾一百九十多個會員國的「國家承認」,對提升台灣的國際地位將產生無可比擬的效果。目前外交部對個別國家爭取承認的努力,只能算是個別的運作,而且是爭取代表中國的「政府承認」,在成效上絶對無法與加入聯合國相比。何況,個別國家對中華民國的承認,在國際法上是隨時可以斷交也可以撤回的「政府承認」,其所代表的意義及穩定性更是無法比擬。可見真正有助於台灣國際空間的,絕對是與台灣新國家「建交」,而非與中國的舊政府中華民國「復交」,這種「政府承認」的邦交國,對台灣的國家地位不但無益反而有害。(八) 因此台灣宣布建立新國家,即使剛開始世界各國,沒有給予台灣這個國家「國家承認」,一旦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等於同時可以取得一百九十多個會員國的「國家承認」。二、如何正確申請加入聯合國(一) 長久以來,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所採取的方式都是騙局。過去台灣曾經以「中華民國」多次去敲聯合國的大門,但是事實上從未申請加入聯合國。國民黨時期,花許多錢請邦交國在聯合國大會發言,要求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的主張,根本被國際社會認定是無理取鬧。(二) 至於,陳水扁總統在2007年7月曾經向聯合國秘書處,提出「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書,因為陳水扁是以「中華民國」總統的名義,提出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書,結果被秘書處直接退件。問題就出在「中華民國」已經是聯合國會員國,目前是由北京政府代表,不可能是「新國家」,不符合申請加入聯合國的要件。(三) 台灣有人抗議聯合國秘書處,違反聯合國的相關規定,因為≪聯合國憲章≫規定,只有聯合國安理會及大會,才有權審議及決定新會員國入會申請案,聯合國秘書長或秘書處並無篩選、過濾申請案之權限。對此,時任聯合國秘書長的潘基文表示,聯合國秘書處在「法律上」不能接受中華民國(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因為1971年聯大決議(指2758號決議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席次,成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潘基文強調,據此,聯合國秘書處在法律上,無法接受同為中華民國之名的國家申請加入案。(四) 申請加入聯合國,必須是獨立國家才具備基本的「法律上」要件,秘書處以中華民國已經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目前由北京政府代表,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可能是國家,台灣也從未宣布獨立,因此未依照憲章規定,送交安理會討論直接退件,是有其法理依據。聯合國會員國及國際社會,也都默認秘書處的作法,並未引起爭議,主要也是認定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可能是國家。(五) 在此必須釐清的是,美、澳、加、日、紐等國後來抗議聯合國秘書處的案外案,主要是針對潘基文在直接退件理由中提及「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不是聯合國的認定。潘基文在2007年7月27日,媒體詢及台灣入聯被拒問題時,指稱鑒於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聯合國認為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分,他無法受理任何,以代表中華民國(Taiwan)的加入申請書。美、澳、加、日、紐等國在聯合國的常駐代表團,因此分別向聯合國質疑潘基文的發言。潘基文於是承認他的公開發言「太過分」,他也確認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沒有「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內容,並承諾不再使用這樣的說法。(六) 事實指出,美國等國家抗議聯合國秘書處的行動,是因為秘書處發言「太過分」自作主張,說出「2758號決議案」已經認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事實上2758號決議案並無此內容,故各國指出秘書處不可自行加油添醋作這樣的解釋。也就是說,美國等國家同樣並沒有提及或認定「台灣不是中國一部分」,如果是如此,台灣政府應該站出來大聲宣傳,那必定成為國際社會的大事件,怎麼會就此草草結束。美國等大國在聯合國,若提及或認定「台灣不是中國一部分」,台灣人就可以出頭天了,怎麼可能只是曇花一現。所以台灣必須建立新國家,以申請方式加入聯合國,才是正道。不可以再使用中華民國體制無理取鬧。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臺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國家承認、政府承認也與≪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文≫有關
聯合國處理「中華民國(中國)代表權」的方式,也可以證明中華民國的成立,是新政府不是新國家。國民黨欺騙臺灣人民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加入聯合國,也是等了二十二年。但是新國家才有「申請加入」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就沒有「申請加入聯合國」,北京政府是在聯合國大會提案,要求取代「中國代表權」(也就是中華民國代表權)及其席位。一、「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之差異(一) 國際法上有關「承認」的理論,「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是很重要的概念。國際法的「國家承認」和「政府承認」,其適用的區別就在於,新政權革命時的意圖,是要建立一個新政府還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二) 如果,革命運動所欲追求的是建立新國家,那麼世界各國就會認識到,該革命運動的主張,是想從母國分離獨立,基於客觀的事實認定,而給予「國家承認」。例如,美國的獨立建國。(三) 在此必須強調的是,「國家承認」不能撤銷,但是「政府承認」可以撤銷。例如,英國與阿根廷為了福克蘭群島而發生戰爭,英國宣布與阿根廷斷交,並關閉大使館召回大使。但是,英國對阿根廷這個國家的「國家承認」是無法撤銷。國際法上,並不能因為兩國之間的關係突然惡化,就撤銷對對手國的「國家承認」。國家對他國作出「國家承認」之後即不能撤銷,受到承認的國家即永遠存在,除非這個國家瓦解或被他國消滅,否則國家承認關係永遠存在。(四) 「政府承認」是在一個國家內部,發生政變或動亂,而有新政權並存,各國為了政治經濟社會往來的需要,思考要承認哪一個政權,是代表這個國家的政府,而決定給予此政權「政府承認」的情況下使用。所以,國際法上的承認,建立新國家就是使用「國家承認」;如果是建立「新政府」,就是使用「政府承認」。(五) 前總統馬英九,在東吳大學開講「臺灣的國際法地位」時,曾經跟一位中國留學生爭論,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新國家」還是「新政府」,那位中國留學生堅持是「新政府」,但是馬前總統堅持是「新國家」,並且以改了名就是新國家為理由,還強調「聽說毛澤東也很後悔改國號」。這件事在臺灣媒體都有大幅報導,但是因為馬英九不了解國際法理論,結果誤認那位中國留學生是錯誤的。(六) 馬英九是哈佛大學國際法博士,是國際法的學者專家,卻連1912年的中華民國,跟194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究竟是建立新政府,還是建立新國家,都不清楚,還在媒體面前,跟中國留學生爭論,只是凸顯自己對國際法基本理論的錯誤認知。(七) 事實上,無論是194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1912年的中華民國,都是建立新政府,不是建立新國家。這可從歷史證據與事實理論來分析。1912年發生在中國的革命是推翻腐敗的滿清「政府」,建立國民的、共和體制的中華民國「政府」。這只是中國這一個國家的改朝換代,中國這個國家並未被消滅,當然也不是誕生一個新國家叫做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從來沒有主張分離獨立,留下任何一塊土地讓大清皇朝中國得以繼續進行統治而存在; 國際法上如果是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原本的國家必然有一部分是繼續存在。(八) 從外交部等官方文件,1912年沒有發生獨立建國的事實,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都是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的「新政府」,國際社會所給予的,是「政府承認」而非「國家承認」。之後,當北京政權出現,並實際有效地統治中國後,國際社會便撤銷對中華民國的「政府承認」,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中國的新政府,這就是「政府承認」的變動。如果,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屬於「國家承認」,依據國際法「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這些邦交國家應該至今還存在,然而事實並非如此。二、國家承認、政府承認也與≪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文≫有關(一) 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推翻腐敗的國民黨「政府」,建立屬於人民的「新政府」,並不是主張由中華民國(中國)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外,也都一直是要求各國對中國新政府的「政府承認」,從來不是要求新國家的「國家承認」。(二) 同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聯合國,也是主張要取代中華民國舊政府的代表權,從來沒有提出申請書,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新國家,要以新國家的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要求的是,合法取代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當時中國國號)的「新政府」身分,並要求聯合國將中華民國代表權及席次,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因為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推翻、取代,是一個不能合法代表中國的舊政權。(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明確要求以代表權的方式進入聯合國,要求國際社會給予「政府承認」,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聯合國1971年,也就是≪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文≫,已經作出認定中國代表權的決議。(四) 反過來說,如果當時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認定的是,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是另一個國家,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年就應該以新國家的身分,用「申請加入」的方式加入聯合國,而不是認定其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取得中華民國代表權。申請加入的程序是由安理會來審查,而不是以大會討論中華民國代表權的方式處理。(五) 聯合國之所以會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就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並不是一個新國家,而是中國改朝換代的新國號、新政權與新政府。當一個舊政府喪失其原有的土地與人民,而由新政府實際有效地統治其原有的土地與人民時,國際社會當然認定新政府才是代表該國的政府。(六) 過去,在中國國民黨政權的「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欺騙下,臺灣人民常常誤解,以為中華民國被聯合國驅逐出來,事實上,被驅逐的並不是中華民國,而是非法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集團。必須強調的是,聯合國自成立以來,從來沒有開除過任何會員國的記錄。不但沒有這種記錄,即使是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聯合國也未開除伊拉克的會籍,伊拉克到今天仍然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七) 總之,中華民國根本就沒有被開除,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中並沒有驅逐中華民國的內容而是驅逐被認定叛亂體制的「在臺灣的蔣介石集團的代表」,認定其不能夠再繼續代表中華民國。因為台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所以對於所謂的兩岸問題,世界各國不能介入,因為北京平定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叛亂,是屬於一國內戰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八) 中華民國沒有退出聯合國,中華民國至今還是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只是已經由北京政府取代。很遺憾的是,臺灣內部各政黨、媒體、學者、專家,還是以「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之後還是國家,中華民國還是在臺灣活得好好的,繼續欺騙下一代。所以台灣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不但會面臨被併吞危機,也會使世界各國支持台灣很為難!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臺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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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目前尚未擁有成為國家的要素領土,但卻是一再宣布獨立建國,並且要求世界各國給予「國家承認」。目前在國家條件上還有許多問題的巴勒斯坦,在2015年的9月,巴勒斯坦的國旗在美國紐約的聯合國大廈前廣場被升起來,相信很多台派朋友當時都看到這個訊息,也很敬佩巴勒斯坦人民的建國意志與成果。台灣人民和巴勒斯坦人民的差別在那裡?如果以「巴勒斯坦」與「台灣」做比較,確實更能了了解其中的差異與問題所在。台灣有強大的軍力,中國的人民解放軍也不像香港一樣,在台灣的街道巡邏威嚇,但是台灣政府與人民卻畏首畏尾,不敢堂堂公開的「宣布獨立」。不少人認為是因為恐懼,才使台灣人不敢建國。但是一方面卻有絶對大多數的台灣人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或「台灣早就獨立」。可見恐懼並非台灣人不敢建國的核心。不知道國家理論、建國理論,不知道如何建國才是主要原因。一、「中華民國害台灣」正確的意義(一) 主張廢棄中華民國不是討厭或是情感上不喜歡中華民國,而是中華民國「不是國家」,中華民國已經危害到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威脅到下一代的前途與希望。(二) 必須讓更多台灣人了解,「維持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的現狀(維持現狀)」,就是讓中國有合法性、正當性來繼承併吞台灣。(三) 台灣「尚未獨立不是國家」,無法成為國際安全保障的對象,所以中國可以武力威嚇台灣。(四) 可見惟有了解「中華民國害台灣」正確的意義,台灣人的建國意志自然就會展現出來。解決這些台灣內部的問題之後,才能詳細的規劃,如何爭取國際社會支持,一步一步向獨立成為國家的目標邁進。目前內部宣傳的問題比爭取國際社會支持更加嚴重,必須優先處理。二、國際社會的常識與台灣政府的謊言(一) 英國劍橋大學國際法學者詹姆士.克洛福(James Crawford)授授,在國際法教科書與論文中一再指出: 「雖然台灣事實上已具備,除了國際承認以外的其他一切國家成立要件,但因為台灣政府從來沒有對外明確表示『台灣是一個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國家』(宣布獨立),造成世界各國也普遍不能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台灣並不是一個國家。」這些都是國際法學界與國際社會眾所周知的常識,各國的學者、政要都一再指出的事實。世界各國權威國際法學者論述: 「台灣政府與人民從未宣布是獨立國家」,請參考黃居正教授在≪自己的臺灣自己救≫(臺灣人權文化協會編著)的「占領論」。(二) 目前台灣對內「中華民國是國家」、「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的說法,不但不能提出法理依據,說服各國支持與承認台灣獨立,對外也不能言行一致的宣布獨立,使主張與實際作為完全矛盾。(三) 台北、北京兩岸政府的外交政策,都繼續維持「一個中國」原則,互爭合法政府的代表權,台灣自己願意投入「一個中國」框架,國際社會當然沒有積極主動對台灣做「國家承認」的權利,也沒有積極支持台灣以國家地位加入國際組織與聯合國的權利。可見,台灣不能獨立建國,主要並非中國的打壓,也不是國際社會不支持、不承認,而是台灣人繼續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體制,認為「中華民國是國家」、「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 「台灣不必再宣布獨立」等等自以為是的主張,所造成的後果。(四) 台灣至今存在著中華民國是國家的錯誤觀念,甚至自我陶醉,認為北京畏懼中華民國的存在,要北京正視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存在。事實上,中華民國名號對北京政權並非禁忌,依據≪聯合國憲章≫第23條,中華民國仍為中國在聯合國之國號,北京政權在聯合國就是堂堂正正代表中華民國出席。(五) 北京政權甚至很歡迎台灣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只要是中華民國的一切,北京政權就有權利繼承,中華民國的一切,就是北京政權的。因此在台灣內部捍衛中華民國,就是幫北京政權看守台灣,北京政權求之不得。最後,台灣要成為國家,目前最重要的是台灣人民應該詳細的理解,中華民國危害台灣的理論,特別是如何獨立成為國家種種理論與必要性。因此,如果台灣人民不再思考以堅定意志宣布獨立,讓各國的支持有所依據,當然台灣也就不能成為國家。那麼台灣人團體去各國宣達,要求各國支持台灣加入合國或國際組織有何意義,只是浪費資源不是嗎?所以台灣要成為國家,主要問題在台灣的內部、台灣人民的意志,其次才是國際社會的支持。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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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建國對外策略最優先,也最簡單可行的,是廢除「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但是最關鍵、長遠的,是以新國家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這些完全操之在我們自己手中。目前外交政策仍然是以維持「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為最高指導原則,每年外交部的龐大預算仍繼續的用在,要求各國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合法政府的「政府承認」。一、臺灣建國的對外策略(一) 「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實際上就是要求邦交國承認,「中華民國在臺灣的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臺灣總統是十四億中國人的國家元首」等等矛盾的外交政策。(二) 相反的,任何可能形成臺灣成為獨立國家,甚至是主張臺灣是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任何關係的獨立國家,卻完全不存在於臺灣的外交行動中。歷年來臺灣本土派領導人,只在臺灣內部論述中華民國臺灣已經獨立,毫無持續性可言的即興式演說,沒有任何法理上的意義,不可能引起國際社會關注。(三) 北京之所以容認台灣當局這樣的作為,是因為中華民國體制下的臺灣,繼續維持「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局面,不但消耗臺灣龐大稅收預算,也可以阻礙臺灣成為國家,真是一舉兩得。目前這種維持十幾個政府承認的邦交國,推動以觀察員加入國際組織,支持民間參與NGO,推動國民對外活動等外交部的例行工作,完全無助於確立台灣的國家地位或突破外交困境。(四) 政府及各政黨對內一再向人民宣稱自己是國家,中華民國或臺灣是主權國家,但是外交預算卻用來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政策,自稱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基本上這是相互矛盾,浪費人民納稅錢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當然應予廢棄。(五) 外交部必須明確要求各國,特別是針對十幾個邦交國,要求承認臺灣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是不同的國家,要求對臺灣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六) 其次,有關「臺灣申請加入聯合國」這個目標,應該是臺灣參與國際組識的核心策略。中國可以向國際社會主張臺灣是中國的叛亂一省,要求各國不可以介入中國內政,封鎖臺灣以國家身分加入國際組織,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臺灣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這都是北京得以依據國際法法理的合理主張,絶非世界各國「畏懼」中國或因為中國是強國等原因。(七) 建國機會只會留給有準備的臺灣人民。如果臺灣主張是獨立國家,要求加入國際組織的立場堅定、理論正確,則中國的阻撓將事倍功半,若再配合中國本身的矛盾及內部動亂,則中國的阻撓或引發兩岸衝突的可能性將大為降低。過去在1970年代文化大革命時期、天安門事件時期、九七香港回歸前後時期、2008北京奧運時期,都是有利於臺灣宣布獨立的時機,但是台灣人民不能理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危機,臺灣內部沒有準備好,所以喪失建國良機。建國大業必須事先規劃才能把握機會採取行動。二、加入聯合國與臺灣建國 以新國家的身分、用申請方式、要求加入聯合國,是臺灣成為國家的最有效手段。為何要把臺灣加入聯合國,列為臺灣參與國際社會最核心的策略與目標,為何已經獨立而且世界各國也都承認的國家,若是有沒有加入聯合國,在國際社會的參與方面,實際或實務上有很大差異。(一) 以下原本是主權獨立且世界各國承認的國家,加入聯合國後有不同意義的實例:過去歐洲三個小國家,分別是列支登斯敦(Liechtenstein)人口約三萬八千人,聖馬利諾(San Marino)人口約三萬三千人,摩納哥(Monaco)人口約三萬八千人,在歐洲各國籌組歐盟過程時,不被當作國家看待,無法參與歐盟的運作。這些小國在體認到只有參與國際組織才能維護國家利益並發揮影響力之後,分別於1990年、1992年與1993年申請加入聯合國,之後包括歐盟與其他歐陸國家就不能再認為他們不是國家。(二) 1999年南太平洋的小國,人口只有一萬多人的諾魯共和國,以及人口只有八萬人的吉里巴斯(kiribas),也申請加入聯合國,並於同年九月式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之後國際社會的活動都必須重視其存在。由此可知,申請加入聯合國是一個新國家取得各國承認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甚至在表明加入聯合國的時刻,一般而言各國就會以國家地位與之往來。(三) 臺灣要成為一個國家,要最有效、最快速獲得國際社會的承認,最好的方法就是申請加入聯合國。因此,臺灣要成國家的第一個階段,就是要明確地宣布從中國(中華民國政權)分離獨立; 第二階段,就是以新國家的身分,向聯合國提出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書。入會案能不能通過是另外一回事,單是向聯合國提出新國家加入的申請,就足以證明臺灣已經是一個國家了。(四) 過去臺灣要加入聯合國已推動數十年,外交部所採用的手段及目的都是錯誤的,不但於事無補,反而對臺灣的國際地位造成困擾。例如,要求邦交國在總務會提案,與過去爭論中國代表權類似,或是要求成為觀察員,等於自行否認是獨立國家身分。(五) 依≪聯合國憲章≫規定,新國家要加入聯合國必須向聯合國秘書長提出加入的「申請書」,經由安理會審查通過之後,交由大會表決通過。當臺灣外交部以新國家身分向聯合國秘書長提出「申請加入」的時點,就是臺灣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的一種有效方式。即使中國在安理會審查階段否決,只要臺灣繼續堅持是獨立國家,外交部繼續表明將再度「申請」加入聯合國「持續」的意志,臺灣就「已經」是宣布獨立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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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各方媒體報導指出: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10日在眾議院接受質詢時表示,若「臺灣有事」台海遭中國戰艦封鎖,並伴隨武力攻擊,可能構成《安全保障法制》下的「存亡危機事態」,日本得以行使「集體自衛權」,相當於日本自衛隊可能會以武力介入中國侵台行動。對此中國駐大阪總領事薛劍以「斬首」威脅回嗆高市早苗。此外,路透社報導則指出,日本官員討論存亡危機事態鮮少觸及實例,這回高市挑明說,似乎出有打破「戰略模糊」立場的意圖」。 誠如拙文≪印太區域將民主自由或專制獨裁「臺灣人民」舉足輕重≫引述FACEBOOK「許慶雄の憲法私塾」第402週/國際法之領海與「地理例外」條款:「中國自認現今的政治、軍事與經濟實力已非同以往,且發布「領海法」,在國內法層面將臺灣海峽「內水、內海化」,企圖阻擾「臺灣海峽的航行自由」。比較嚴重的是,臺灣政權因為主張「維持現狀」,維持中華民國舊中國體制,造成兩岸都屬於中國的問題。「維持現狀」等於符合北京政府的「一個中國」主張,認定各國軍艦穿越臺灣海峽是違反國際法,是侵犯中國領海。雖然依據國際法,臺灣海峽不是中國的「內水、內海」,也保障海峽航行自由。但是如果中國以「一個中國」為基礎,主張適用公約第38條第1項「地理例外」原則,也是一種排除各國「臺灣海峽航行自由」的方式。這裡所謂的「地理例外」指的是:如果海峽是由海峽沿岸國的一個島嶼和該國的大陸形成,而且該島向海的一面有一條同樣方便的公海或專屬經濟區航道,則該海峽不屬於國際海峽,「過境通行權」就不適用。然而,這種「地理例外」的主張,實在與國際法保障航行自由理念背道而馳。因此,如果在一個中國之下,臺灣海峽全屬於北京管轄,則中國主張臺灣東面海域,太平洋是符合前述規定的地理條件。如果中國堅持臺灣海峽是其內海,也不是國際海峽,將要求各國不得有「過境通行權」,或者要求美國必須有合理請求並經其同意許可,才能穿越臺灣海峽,否則只能繞行臺灣東部太平洋海域航行。雖然中國有此企圖,臺灣又有維持一個中國的矛盾,但在此也必須說明,「地理例外」的法理雖然具有主張的空間,但是臺灣海峽的寬度,即使是最窄處仍約有70海浬寬,明顯超過兩方領海寬度24海浬,依據海洋法公約在領海基線之外不是內海,也不是國際海峽,所以目前的國際社會與美國,都無法接受「地理例外」的主張。「知行合一」臺灣人民必須立即採取具體的行動。一定要先主動、勇敢的表達建國意志、宣布獨立建國。如同上述,在國際法學者許慶雄教的傳授之下,臺灣人民的生存空間,不能也不應該被動的期待或依附,任由他國與中國利益交換,編織成所謂的「地理例外」之法理主張。從國際法之領海與「地理例外」條款內容亦可得知,印太區域歸由民主自由或社會主義專制獨裁之手,臺灣能否成為該區域之國際法主體(國家),「臺灣人民」的具體行動舉足輕重。「臺灣人民」應該以自決建國行動呼應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日本存亡危機事態」。2025~2027「臺灣人民」計畫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與「零邦交國」的自決公投運動。由臺灣人民主導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等同是臺灣人民行使「自決權」,集體廢棄「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體制」之意志表現,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之具體行動,據此,才能走向「2028年臺灣國總統大選」。該公投的意義是「臺灣人民行使自決權」,因此推動的所有過程,將成為國際社會觀察臺灣人民獨立建國的意志和決心之關鍵所在。「獨立建國運動」之基本認知必需運用所有「過程」傳達,因此必須運用大小選舉「具體的政見」,包括2026九合一選舉,做為傳達正確的認知之管道。最後,從上述拙文可以得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日本存亡危機事態」,應該是指日本民主國家在印太區域的存亡危機。同時悼念為倡導「戰略清晰」而捐軀的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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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建國學」說明了有關臺灣要獨立建國,必須釐清的許多國際法方面的知識,但是臺灣如果要獨立建國,目前面臨的主要障礙是什麼?臺灣人民應該怎麼樣來尋求突破? 首先最大的困境,就是套在臺灣人民身上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其次,就是對外自稱「中華民國」,讓國際社會認為,「臺灣自我主張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定位臺灣是中國的自由地區,因此維持現狀事實上就是使臺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造成對外被視為臺灣人民自己主張是中國的一部分,自願成為中國的非法政府;對內也造成各種阻礙改革的藉口。一、臺灣建國的核心問題與策略(一) 依據憲法學理,≪中華民國憲法≫是1946年由包括中國大陸人民與蒙古人民在內的憲法制定權力所制定。當1949年,中國人民建立新政府,並於1954年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後,依憲法學理,≪中華民國憲法≫即自動被廢棄。(二) 中國人民六十多年來,已一再的行使憲法制定權力,制定過四次新憲法,北京政權穩定有效統治中國,已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成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臺灣的中華民國也已經放棄反攻大陸。在此前提下,即使再完整保存過去中國人民所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事實上也不可能使這部憲法死而復生,或否認其被廢棄的事實。(三) 任何一部憲法都必須有生命力,唯有與賦予憲法生命力制定的人民同時存在的憲法,才是活生生有效的憲法。憲法並非其內容、理想完整而得以存在。憲法是因為有實際與其共生並存的憲法制定權力。(四) 這一個有生命的人民意思主體,不斷的對憲法加以解釋、形成判例而注入生命力,使其有適用運作的空間,使其成長且維持效力,這才能證明是實際存在的憲法。(五) 臺灣如果繼續實施≪中華民國憲法≫,還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進行違法的修憲或憲改,就是維持一部中國的舊憲法體制,不只是矛盾錯誤捨本逐末,更是容許舊勢力可以假借≪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阻礙改革、轉型正義,使臺灣永遠不會成為國家,臺灣也永遠不會是有憲法的國家。(六) 無可奈何的是,維持「中華民國憲法體制」,竟然是二千多萬臺灣人自己的選擇,選擇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這就是為了選票號召主流多數維持現狀的惡果。(七) 臺灣要成為國家,最基本的前提要件是,必須廢棄≪中華民國憲法≫,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確定主權範圍僅及於臺灣,絶對不包括中國與蒙古兩個主權國。二、廢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才能建國制憲現實上,臺灣確實面臨許多來自內部阻礙建國的問題,例如觀念釐清、統派勢力阻擾等困境;還有來自外部的,例如中國的打壓,國際社會也可能觀望等困境。因此,在具體操作方面臺灣應該如何進行獨立建國的工作,怎麼樣才能達到建國的目標?(一) 首先就是必須宣布廢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讓臺灣人民認清≪中華民國憲法≫沒有正當性、合法性,≪中華民國憲法≫從未在臺灣具體實施,甚至≪中華民國憲法≫」已經危害臺灣(如下所述)。在此之前,臺灣現行的民主體制、人權保障,依舊可以維持,也就是1990年代以來,由臺灣人民力量所建立的民主憲政體制。(二) 長久以來中國統治者以虛假法統的≪中華民國憲法≫,號令臺灣人守法服從其統治,只會假借憲法條文打壓人民公投、抵抗權、建國制憲、國民主權等等運動。事實上,制憲不需要中華民國立法院同意或提案,若是如此則非新國家的制憲,仍然是受限於中國的舊體制。1990年代臺灣制憲運動萌芽時期,雖然集結不少力量追求建國制憲,卻過分依賴民進黨的所謂「制憲國大」(中國國民黨的鄭麗文主席也是民進黨的制憲國大)。結果這些國大代表進入體制後,有些擁抱現實;有些基於政治利益,企圖促成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幾乎完全放棄繼續宣揚制憲理念,追求制憲的目標。(三) 目前臺灣都是主張必須遵守中華民國體制,在各種不合法、不正當規則下進行修憲,要依照反對改革親中勢力所設計的層層障礙、規則下修憲,難道過去的失敗還要錯亂下去嗎?為何不能再次以人民扺抗權、制憲權制憲,反而要依照反對改革親中勢力所設計的≪中華民國憲法≫與體制修憲。(四) 廢棄≪中華民國憲法≫的臺灣才能民主化,廢棄≪中華民國憲法≫不必理會其規範,甚至要主張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因為這不是憲法)並無不當違法。如此立即可廢除監察院、考試院、蒙藏委員會,並落實總統制。臺灣人民廢棄≪中華民國憲法≫,早已廢棄≪中華民國憲法≫的北京政權根本無話可說,更不會影響臺灣的人權保障與民主制度。(五) 制憲建國與建國制憲基本上有很大的差異。一般國家都是先建國後制憲,原因是建國之初無法周全規劃憲法架構,所以都經過一段時期以後再制憲。反之,臺灣卻有以制憲形成建國的空間,原因是臺灣實際上已經有符合民主國家的條件,領土、人民、有效統治的政府。若是將沒有正當性、合法性的≪中華民國憲法≫,虛化並排除其適用,成為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臺灣,實行類似英國的不成文憲法,待時機成熟再以制憲宣誓獨立建國,也無可厚非。總之,突破現狀才能開創新局,唯有建立新憲法體制,才能維繫臺灣的自由民主,否則任何原本追求進步改革的力量,即使選舉勝利掌握政權,都是暫時、虛幻的假象,會被反改革的親中勢力一再反撲。結合建國制憲運動的力量,不要再誤認中華民國是國家,迷失在「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自我拘束的去遵守現有體制,更不能把此重擔丟給下一代承擔。
留言3喜歡1投書人民主動自決才能獲得國際社會支持
長期以來,台灣自稱中華民國,又堅持代表全中國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因此被國際社會認為,台灣自己主張是中國的一部分,也阻礙各國與台灣的往來。當然,台灣邁向獨立的行動,在尋求國際社會支持的過程中,中國一定會提出的,就是「干涉內政」的藉口。但是一個國家行為是否涉及他國的內政,首先要看追求獨立是否屬當地人民主動的行為,如果是就不構成干涉內政。人民主動自決才能獲得國際社會支持。譬如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獨立運動。假設魁北克省的法裔魁北克人一向樂意作為加拿大聯邦的一省,並不想獨立,而法國政府為了想使加拿大政府無法順利統治國家內部,故意運用某些資源,主動煽動魁北克人獨立,並提供金錢、武器等各方面的援助,使部分魁北克人從事分離獨立運動,在這樣的狀況下,加拿大及其他國家就可以指責法國干涉加拿大的內政。但是如果今天的事實是,居住在加拿大的法裔魁北克人,其本身的意願就是要從加拿大分離獨立, 主動自己推動獨立運動,進行自決投票,如果法國表示聲援魁北克獨立運動,主張應該尊重魁北克人的意願,那麼加拿大也不能指責法國干涉內政。因為魁北克獨立運動是魁北克人所自動自發進行的,並非受到法國的煽動。所有人民都有自決的權利,這是在≪聯合國憲章≫、≪賦予殖民地及人民獨立宣言≫、≪友好關係原則宣言≫(全名: ≪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的國際法原則宣言)中,均清楚揭示此一「人民自決原則」。依此,各國支持獨立運動,主張應該尊重人民的意願,是正當合法的行為。由此觀之,一個國家是否構成干涉他國內政的關鍵,在於該地區人民的意志。譬如過去香港並沒有從中國分離獨立的意願,如果英、美等國主動提供各項支援煽動香港獨立,才有可能構成干涉他國(中國)內政的狀況。但是目前香港人民的自決意願積極表達,中國北京政府不可干涉內政的說法已經不再有效。因此,要認定一國支持獨立運動的行為是否干涉他國的內政,(一)首先要看該獨立運動行為是否是當地人民主動的行為,如果是不構成干涉內政。(二)其次就是要看該行為是否只是支持人民自決,如果是就不構成干涉內政。運用「民主公投重建臺灣法地位」爭取國際支持。可以激發台灣人民建國意志,並符合上述內政不干涉原則。拙文: ≪救臺灣突破困局 2027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公投勢在必行≫提及: 2025~2027「臺灣人民」計畫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由臺灣人民主導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等同是臺灣人民行使「自決權」,集體廢棄「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體制」之意志表現,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之具體行動,據此,才能走向「2028年臺灣國總統大選」。該公投的意義是「臺灣人民行使自決權」,因此推動的所有過程,將成為國際社會觀察臺灣人民獨立建國的意志和決心之關鍵所在。「獨立建國運動」之基本認知必需運用所有「過程」傳達,因此必須運用大小選舉「具體的政見」,包括2026九合一選舉,做為傳達正確的認知之管道。「臺灣人民」將可藉由此運動的推動過程,開始思考、理解: 「中華民國」之所以危害臺灣,不是「名稱」問題,而是在於「一個中國法定位」,無論稱為「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臺灣」或「中華民國臺灣」,它的本質都是中國的舊政府體制、亦即「一個中國」之下的非法政權。目前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現行憲法與外交政策還是維持代表「全中國」。但是國際社會不可能承認臺灣可以代表「全中國」,這也使臺灣人地位尷尬,無法建立真正的國家。可見臺灣人民唯有以具體的行動展現建國意願,首先即透過公投的民主程序廢棄「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才能救臺灣突破國際困境。「民主公投重建臺灣法地位」多層面之構思國際支持指日可期。「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公投之構思和行動,從臺灣人民、臺灣的國家發展、印太區域民主國家之發展,乃至對人類追求民主、自由、人權之發展等,從遠至近可說是多層面之構思。何況在民主世界對抗霸權中國的國際局勢助瀾之下,「台灣人民」已經有起死回生之契機。因此,公投計畫在全體臺灣人民努力之下,倘若能圓滿成功,將對民主國家陣營,在印太區域安全佈局上影響極為深遠。此外,對其他追求獨立建國的國家地區住民,將發揮鼓勵之作用可想而知。總之,2027年由臺灣人民發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勢在必得! 再經由現任臺灣領導人依臺灣人民「賦予政權」之權責,落實廢棄「一個中國體制與外交政策」公投的結果。之後由各政黨推派具使命感、責任感,並具領導能力的人士,參選「2028年臺灣總統大選」,並於總統參選政見和競選過程中明確說明,台灣人民應該選擇的建國方向。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臺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留言0喜歡1投書主張「臺灣地位未定」、「臺灣不屬於中國」反而阻礙建國運動
以下內容彙整參閱『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以及FACEBOOK「許慶雄の憲法私塾」專論。內容摘要:「臺灣建國學」認為目前主張,「臺灣法地位未定」、「臺灣不屬於中國」,以及主張「臺灣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臺灣、臺灣獨立等於中華民國在臺灣獨立」,對照現狀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的臺灣是非常矛盾,而且不利於推展臺灣的建國運動。原因如下:一、主張「臺灣地位未定」、「臺灣不屬於中國」反而阻礙建國運動(一) 主張「臺灣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臺灣、臺灣獨立等於中華民國在臺灣獨立」,如此使中華民國合法化、正當化之後,一般民眾當然對中華民國體制習以為常,不會去深思其中的是是非非。造成年輕一代、各界人士會認為,拿著中華民國國旗、高喊中華民國加油理所當然。甚至連黨國體制訓練的軍警也認為,捍衛中華民國就是在捍衛臺灣,反而說不會保衛臺灣國、不支持獨立建國。(二) 主張「臺灣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臺灣、臺灣獨立等於中華民國在臺灣獨立」,如何向臺灣民眾說明: 不可以維持現狀,延續中華民國體制?如何說明維持現狀不安全、台灣必需建立新國家的迫切性、必要性何在?如何向拿著中華民國國旗的年輕人說明,支持中華民國是危害臺灣?(三) 既然主張臺灣已經獨立,為什麼還在吵吵鬧鬧,還在主張自己是建國的獨派?這些說法在其他臺灣人看來,就是無理取鬧站不住腳。使建國運動被認為是沒有必要的、情緒化的運動。(四) 甚至連過去深藍的電視主持人都說: 她不再反對臺獨,因為臺灣獨立等於是中華民國在臺灣獨立。因此也認同「臺灣不屬於中國」,因為她能在臺灣高談闊論,不會受制於北京的反分裂國家法。(五) 上述深藍的主持人和許多臺灣人一樣,堅決反對中華民國是非法政府的主張、反對廢棄中華民國體制,理由是:許多本土派也一再主張可以自己選總統、有政府、有人民、有軍隊就是國家,所以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國家。(六) 可見大多數臺灣人根本分不清親中、親華(中華民國)都是「一個中國」。不知道「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權之真相」,不知道自己所支持的是「維持危險的現狀」。因此我們必須向更多臺灣人說明「中華民國、臺灣都不是國家」之真相,才能喚起「臺灣人自決意識」抬頭,進而行使「自決權」,站出來以行動救臺灣。二、由兩岸關係、國際社會看「臺灣法地位未定」、「臺灣不屬於中國」主張「臺灣法地位未定」、「臺灣不屬於中國」,由兩岸關係、國際社會來看,對臺灣的建國運動不利,且會有阻礙!(一) 由兩岸關係: 「臺灣既然不屬於中國」,臺灣、中華民國與中國無關,拿台胞證去中國投資,一般民眾會以為沒問題,但出事後由誰負責?主張兩岸一家親,甚至主張投共、和共,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無法處理,這些人還可以拿年金。何況維持中華民國現狀下,主張臺灣不屬於中國,北京政府也認為無所謂。主要因為北京政府清楚明白,只要在臺灣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北京政府就有權繼承臺灣。我們一再主張臺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臺灣,臺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何況中華民國稱號對北京政權並非禁忌,出席聯合國的北京代表團,今天仍然堂堂正正代表中華民國出席開會。(二) 對國際社會: 臺灣自我主張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一個中國」,卻要求國際社會支持臺灣不屬於中國,把責任丟給國際社會,道理何在?由於此問題攸關「臺灣人民自決意識」,涉及「中國內政干涉」,國際社會根本不可能進一步關切。惟有期待「臺灣人民」早日覺醒。事實上國際社會仍然認為臺灣沒有獨立,也不知道中華民國在臺灣怎麼會是獨立國家。結果是,強調「臺灣不屬於中國」、「臺灣(中華民國)是獨立國家」,使建國的迫切性、需要性不存在,多數人贊成維持中華民國現狀,拖延下去的結果,由海內外看來都是阻礙臺灣建立新國家。臺灣建國正當性、合法性實在無法推廣。總之,維持現狀可以延伸出臺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的說法,明顯對臺灣的建國運動不利,甚至還會有阻礙。因為建國的迫切性、需要性不存在,必然阻礙臺灣建國,建國運動的正當性、合理性實在很難得到認同。這些都是很令人擔心的情勢。何況臺灣建國不需要先證明,「臺灣法地位未定」、「臺灣不屬於中國」才能建國。世界各國的建國歷史,也都不需要這樣的主張和證明,才能宣布獨立建國。於此呼籲至今仍在強調「臺灣法地位未定」、「臺灣不屬於中國」的學者和政治人物們,應該要求中華民國政府與外交部,必要先在臺灣內部改變「一個中國原則」的現狀,如此才能說服國際社會支持臺灣建國,使臺灣不屬於中國。臺灣人如果認為七十多年來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都可以使「臺灣法地位未定」、「臺灣不屬於中國」,甚至也可以使臺灣已經獨立。那麼也要反省,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臺灣人是否感覺良好,是否沒有危機感,是否北京政府不再威脅武力犯台。
留言0喜歡投書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對「臺灣人民」之期待
據臺灣媒體近日之描述: 「日本新首相高市早苗長期警戒中共威脅,主張臺灣是日本「極重要友人與夥伴」、「臺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首相高市近日亦呼籲美、歐、日、台應建立「準安全同盟」,維護區域和平」。然,臺灣至今不是主權國家,根本無法參與「準安全同盟」。由於「中華民國臺灣」涉及「中國內政」,可見這是日本新首相以政治性語法,對「臺灣人民」含蓄的提醒。日本新首相、自民黨新總裁高市早苗乃安倍晋三之嫡系政治夥伴。有鑒於數十年來美台關係嚴重影響「臺灣人民自決意識的抬頭」,近年美國華府開始論述承認臺灣,以此和安倍所提議「戰略清晰」相呼應,可見安倍晋三曾贈予臺灣人親筆訊息「臺灣加油」,指的是「臺灣人民」,而不是中國的「中華民國臺灣當局」,因為兩者的法主體性完全不同,政治方向更是南轅北轍。「臺灣人民」應該慶幸,在民主世界對抗霸權中國的國際新局勢助瀾之下,已經有起死回生之契機。可見包括晶片產業鏈議題,川普敦促臺灣大幅增加國防力量,並提供美國保護費等等,其主要目的皆是,希望臺灣有機會成為民主國家陣營之一員,為共同守護印太區域安全,所提出的超前佈署行動。也就是說,美國總統川普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戰略清晰」策略。川普全球大戰略「臺灣人民」才是核心中的核心。相對於「戰略清晰」的安倍晋三,部分海外台僑、臺灣本土派政團,至今繼續編織「臺灣已經是獨立國家」、「臺灣法地位未定」之矛盾說法,誤導無知的臺灣人,以阻止「臺灣人民自決意識的抬頭」,海外台僑、臺灣本土派政團對封殺臺灣「人民自決權」之做法,令人不寒而慄。對此台派團體和台灣人民務必提高警覺,並採取主動、具體的行動排除阻擾台灣建國的勢力,不能也不應該辜負日本友人安倍晋三對臺灣人民之誠心真意。以及日本新首相高市早苗對「臺灣人民」之期待。臺灣人民「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勢在必行、志在必得! 2028年臺灣大選之前,臺灣人民應該有「一個中國」vs「臺灣建國」的正確概念,才能救臺灣!何況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佔據、統治臺灣、澎湖已經超過一甲子。針對「中華民國的憲法體制」、「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之事實現況,至今未曾提供符合民主程序之相關政策和管道。可見2025~2027年由臺灣人民發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合乎情理法。2027年再經由現任臺灣領導人依臺灣人民「賦予政權」之權責,落實廢棄「一個中國體制與外交政策」公投的結果。之後由各政黨推派具使命感、責任感,並具領導能力的人士,參選「2028年臺灣領導人大選」,並於領導人參選政見和競選過程中向選民明確提出建國策略。總之,偽造臺灣已經是獨立國家,勢必阻止「臺灣人民自決意識」(建國意識)抬頭,是錯誤的主張。臺灣的建國運動在解嚴之後三十年來一直衰退,如果再拖延下去,其結果將使臺灣建立新國家遙遙無期。為了向臺灣民眾強調建國的迫切性、必要性,呼籲目前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危險性,以喚起臺灣人的危機感,及早形成建國意志。因此必須一再指出,臺灣在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下,說臺灣已經是獨立國家,勢必阻止「臺灣人民自決意識」(建國意識)抬頭,所以是錯誤的說法。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一直錯下去的結果,將會使臺灣被中國併吞,使臺灣屬於中國。如此一來臺灣人民勢必永遠失去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家的機會。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臺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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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彙整參閱『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以及FACEBOOK「許慶雄の憲法私塾」專論。內容摘要: 臺灣人自願接受「中華民國體制」,使臺灣歸屬「中華民國」這個非法的中國政權。當臺灣民眾甘願投票表達對中國的舊政府中華民國的支持與接納時,如果硬要說臺灣和中國沒有關係,臺灣已經是一個事實上獨立的國家,根本就是昧於事實在欺騙自己,更不能說服國際社會。何況,既然主張「臺灣地位未定」、「臺灣不屬於中國」,臺灣人為什麼還主張要修改中國的國號,也搶著修改中國人制定的中國憲法,臺灣的外交部還維持「一個中國」政策,這些都是凸顯臺灣和中國的關係密不可分,兩岸完全連結在一起。這樣的情況下,想要修改中華民國體制來成為國家,想在內部改造中華民國體制,就要變成一個國家是不可能的。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從與邦交國的建交公報可以得知,我們的外交部是主張中華民國是政府不是國家。一、改國號、國旗運動不能建國(一) 所謂的獨立運動,就是要從中國分離獨立的建國運動,如果沒有建立這樣的觀念,沒有建立這樣的意志和決心,臺灣就不可能成為一個國家。(二) 從事獨立建國運動的團體,實在不需要為中華民國體制來找尋證據,證明中華民國體制是一個國家,或是提出現狀的中華民國已經「事實」獨立、擁有「事實」主權等矛盾主張。這些都是國民黨、新黨、親民黨等親中派的學者、政客的說法。(三) 以更改中國的舊國號或國旗的方法使臺灣共和國誕生,使一個名為「臺灣」的國家誕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主張以改國號、國旗建國,首先要和中國國民黨一般,先證明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因為只有國家才可能更改國名。然而,中華民國要成為一個國家,只是主張與中國互不隸屬,還是無法脫離中國,最後還是要宣布獨立。(四) 中華民國名稱其實只是政府名稱,相信大家早就已經知道,先有幾千年的中國這個國家,才有中華民國政府名稱。所以,如果不是國家,不管名稱怎麼改都不可能成為國家。即使是擁有許多人才與歷史文件的中國國民黨,至今也都無法說服國際社會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台灣人民要建國為何選擇這種方式。 二、臺灣為何屬於中國(一) 「臺灣屬於中國」這個事實是臺灣人的政府,大多數臺灣人主張維持中華民國現狀下必然的結果。「臺灣屬於中國」這個事實,是臺灣人自己作繭自縛所造成的,不是「臺灣建國學」的主張。(二) 臺灣維持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七十多年,已經不可能使「臺灣法地位未定」,「臺灣不屬於中國」,也不可能使臺灣已經獨立。這些理由之前已經一再舉出海內外、國際社會的各種事實、證據、理論說明。(三) 「臺灣屬於中國」,中華民國的憲法與外交政策至今已經主張七十多年,始終如一。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部與≪中華民國憲法≫都主張,臺灣屬於中國,這也是臺灣人所有主流民意支持的政府的主張。是你我納稅支持的臺灣政府的主張,我們沒有能力反對或是否認,都有共同的責任。(四) 「臺灣建國學」一再批評主張臺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的說法不對,所有主張臺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的勢力,難道完全不知道,今天連民進黨政府的外交部也是堅定主張「一個中國」,而且主張在臺灣的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只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在臺灣統治著。(五) 臺灣人納稅所支持政府的外交政策,一直是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原則」。前面說臺灣已經是獨立國家,後面對國際社會又公然執行國際法的政府承認,主張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繼續與北京政府爭「漢賊不兩立」,這不是矛盾什麼才是矛盾。最後,臺灣成為中國一部分的責任何在? 「臺灣建國學」提出建國理論之後,各式各樣的反駁意見不少。其中對「臺灣建國學」指出, 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臺灣屬於中國,有不少獨派學者、意見領袖表示無法接受,並提出外國學者贊成「臺灣法地位未定」、「臺灣不屬於中國」的說法。然而,問題是主流的國際社會,為何還是無法承認台灣是國家,這才是必需面對的事實。對此「臺灣建國學」再次說明,臺灣的建國運動在解嚴之後三十年來一直衰退,如果再拖延下去,其結果將使臺灣建立新國家遙遙無期。為了向臺灣民眾強調建國的迫切性、必要性,呼籲目前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危險性,以喚起臺灣人的危機感,及早形成建國意志。因此才一再指出,臺灣在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下,說臺灣已經是獨立國家,勢必阻止「臺灣人民自決意識」(建國意識)抬頭,所以是錯誤的說法。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一直錯下去的結果,將會使臺灣被中國併吞,使臺灣屬於中國。如此一來臺灣人民勢必永遠失去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家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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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彙整參閱『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以及FACEBOOK「許慶雄の憲法私塾」專論。內容摘要: 本土派中有不少人認為,台灣獨立建國應該注重手段、策略去實行,能達成建國目標就好,不必花時間、精力在理論上爭論不休。「台灣建國學」認為,會如此主張者可分為兩類型: (一) 根本是反對獨立建國,認為獨立建國會破壞現狀,因此計劃性、故意誤導、壓制建國運動,不希望將理論談清楚,這些人反對宣揚建國的理論是可以理解的。然這類型的人應該是屬於親中派,因為長期潛伏在本土派而被認為是本土陣營夥伴。(二) 屬於「實踐派」,認為以手段、策略去實現建國目標最重要,不應浪費心力爭論理論。這一類型是值得我們去說服的。目前建國理論的爭議可以說是集中在兩點: 一是,中華民國是國家或是非法政府。一是,台灣是否已經獨立。上述「實踐派」類型一般常見的有,改國號(正名)為台灣的建國運動,或主張先拿到中華民國政權就可以建國,不必區分修憲、制憲,或是中華民國第二共和、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等。以上這些手段、策略都是不談建國原理,希望維持「中華民國」路線爭取更多人支持,來完成建國的最後目標。問題是,經過二十多年來,主張台灣已經獨立、名叫中華民國者,目前仍然未達到目標,甚至有些連手段、策略也無法堅持下去。既然二十多年認為台灣已經獨立、名叫中華民國的結果是如此,這些人有什麼理由來反對檢討建國理論、釐清觀念,運用新的正確手段、策略,完成建國目標?一、分離獨立、宣布獨立才能建國(一) 如同前述,我們應該已經知道中華民國在台灣不是國家,而是中國的一個舊政權,這用國際法的專有名詞它就是中國的一個叛亂體制。(二)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合法政府的情形下,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自然就成為叛亂的政府(對抗中央合法政府),這是長久以來已經確定的事實。(三) 「一個中國」正確的意義不是消滅中華民國,而是由中國北京政府代表、繼承中華民國政府。(四) 台灣至今仍未獨立,不論什麼政黨執政,或是所有政黨、政府領導人,不是反對台灣獨立,就是宣稱不會宣布獨立,甚至從來不曾以理論或行動,持續讓世界各國了解台灣要獨立建國的主張。因此繼續維持現狀,台灣就不可能是一個國家。(五) 如果我們不願意維持中國叛亂體制的現狀,必須指出在中華民國統治下的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今天台灣要建立一個新國家,自然就是要從中國「分離獨立」。可見宣布從中國分離獨立,就是建國的第一個基本認識,也是出發的原點。(六) 我們必須要有堅定的建國意志,決心廢棄中國的舊政府中華民國體制,從中華民國統治下,改變現狀宣布獨立,建立一個新的國家。這一點必須是以民主程序,明確地讓國際社會清楚明白。(七) 所有新國家的建立,幾乎都是採取分離獨立的方式。我們之所以從事「獨立」運動,就是要從一個直接(中華民國)、間接(北京政府)操控台灣的國家(中國) 分離獨立出去。(八) 主權就是主權,從來沒有什麼事實主權或法律主權,沒有國家、不是國家,就不可能擁有主權,就不可能是獨立國家。 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使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一) 1950年代之後,美國與西方各國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是中華民國政府,但是中華民國政府只統治台灣,為了正當、合法化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必須承認台灣屬於中國,不再強調台灣法地位未定。(二) 當時中國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繼續被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分國家承認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實際有效的統治台灣。而中華民國政府一再主張擁有台灣,各國也都未否認。(三) 當時中國代表團是由台灣出發前往聯合國開會,美國、日本及世界主要國家的駐中國大使館亦設置「台灣地區」的台北。這些國家如何能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或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四) 如果說當時的台灣不屬於中國、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難道各國是承認只統治著金門、馬祖的中華民國可以代表中國,各國的駐中國大使館都設在中國領土之外的,法地位未定的台灣地區,這樣的說法,不是很荒謬嗎?(五) 由此可知,1960年代還要主張日本放棄台灣之後,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實在與歷史事實的發展不符。(六) 特別是1990年代,經過所謂的民主化之後,中國國民黨已經下台,台灣人還是依中國的一部舊憲法選中國舊政府的「中華民國」總統、立法委員,自我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些殘酷的事實,都是來自台灣人自主的決定。台灣民眾至今也仍然接受中華民國體制的統治,這都是我們不能否認的事實。(七) 近年中國國民黨的政策綱領,兩岸仍定調「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並重申堅決反對台獨,還是有很多支持者。民進黨政府的外交政策,也一直是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原則」,外交部也一直是要求世界各國,承認中華民國是合法代表全中國的政府,要求承認中華民國總統,是十幾億中國人,包括蒙古共和國國民的元首。(八) 以上明確無法否定的事實及現狀,都一再的證明是台灣人自己使台灣法地位確定,並自我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總之,長久以來因為不談理論使觀念模糊,所以所用手段、策略幾乎都有錯誤,當然也不可能達到建國的目標。更嚴重的是,實際上投靠北京出賣台灣利益者,也可以在模糊的「台灣已經獨立、名叫中華民國」之下混水摸魚。伺機主張既然台灣已經獨立,對中國應該強化交流、開放投資三通。於是這些人就公然說: 「想不通為何政府要禁止、反對三通、服貿,強化各式各樣交流」。近年來連友中、和中、兩岸一家親都說的很有道理,原因都是「台灣已經獨立、名叫中華民國」的錯誤理論所造成。 由此可見,建國理論觀念如果不釐清,不但無法判明手段策略的對錯,甚至連誰站在捍衛台灣,致力於建國的立場也變得是非不分。因此,我們必須重新認識建國運動的理論內容與目的是什麼。如此才能運用正確的策略和手段建國,這就是「對症下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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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雙十連休,閱讀某位日本新聞工作者臉書粉專:「在日本《產經新聞》上連續刊登了50年的介紹台灣的廣告——「雙十節特輯」,原本因預算遭立法院擋下,面臨被取消的危機。所幸,在外交部長林佳龍的號召下,多位台灣企業家慷慨解囊,讓這份代表台日情誼的廣告得以在2025年繼續刊登…」。相信這則新聞讓一些關心台灣未來前途的台灣人,在莫名其妙的連休假期中倍感氣餒。十月十日「雙十節」是中國的中華民國「建政紀念日」。是紀念1911年10月10日爆發的武昌起義,成功推翻中國大清帝國政府,而於隔年建立中華民國政府。然1971年依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敗退台灣的中華民國已經淪為中國的非法政權。「一個中國」之意義,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與繼承中華民國政權。在聯合國北京政權至今仍然堂堂正正代表中華民國出席開會。中華民國的一切,包括國旗、國號、外匯、大使館及財產,北京政府都有權繼承使用。這才是「一個中國」的核心。「維持現狀」是中國北京政府得以順理成章繼承台灣的主要原因。抗議中華民國台灣當局擅自代表台灣人民,將台灣丟入「一個中國」雙十慶典。台灣建國(台灣人民)vs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法主體性,政治意向更是南轅北轍。由於近日為民主國家陣營捐軀,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的盟友高市勝選新總裁,此舉令人感到些許諷刺氣味。台灣」兩字從來沒有國家的意義。「台日友好」等相關活動或敘事,往往是和「中華民國」的互動關係,如此一來勢必加深誤導、阻止「台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可想而知。然「台灣問題」涉及「中國內政干涉」,日方不可能進一步主動關切。對此台灣人民必須要有自知之明。台灣各界不應該繼續讓中華民國繼續代表台灣人民發聲,如此才能避免更多海外台灣人和日本民眾,誤解台灣人民追求「台灣建國」之決心。有關「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權之真相」,以及「台灣不是國家」之相關問題,必須靠台灣人民自己主動的思考、正確的傳達。惟有如此才能打破台灣主流勢力「維持現狀」的迷失。近年來民主世界的確有意支持台灣,然目前的「中華民國台灣體制」涉及「一個中國的內政干涉」。所以民主國家的支持,必須經由「臺灣人民自決意識」的抬頭,才能與中國對抗。美國研究員專論≪川普的挑戰:遏制中國侵略台灣≫提及:「國務院在新版美台關係現況簡介中,移除「我們不支持台灣獨立」。而且,川普新政府在調整立場時,也強調期盼兩岸分歧「能夠以和平、不受脅迫的方式」解決。這裡所謂以「和平、不受脅迫的方式」解決,指的就是台灣人民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自決公投運動。「台灣人民」確實應該慶幸,在民主世界對抗霸權中國的國際局勢助瀾之下,已經有起死回生之契機。可見近期美國新政府所發佈與中國對抗的各項措施,以及日本執政黨新總裁選舉期間,前首相安倍晉三盟友團隊全力以赴,主要目的皆是,希望台灣有機會成為民主國家陣營之一員,為共同守護印太區域安全,所做出的超前佈署行動。也就是說,包括美國總統川普已經從「戰略模糊」轉向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戰略清晰」策略。可見美、日全球大戰略「台灣人民」才是核心中的核心。最後,自己的台灣只能靠「台灣人民」先主動的站起自己救(尤其是本土派政黨團體)」。在「希望世界支持挺住台灣,共阻中國威權勢力對民主陣營的侵襲」之前。由台灣人民主動的推動「廢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的公投運動,是具有國際法理意義的和平具體行動。於此呼籲本土派政黨團體,主動的站出來登高一呼,並集結本土派政黨團體的力量,充分運用2026年九合一選舉政見,帶領台灣人民共同完成,應該是最和平民主的建國自救行動。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臺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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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彙整參閱『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以及FACEBOOK「許慶雄の憲法私塾」專論。內容摘要: 我們台灣人民根本不需要先證明「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才能建國。世界各國的建國歷史,也都不需要先主張地位未定,或不屬於哪一國才能宣布獨立。一、最需要說明的建國基本理論(一) 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面對各式各樣的事實、證據還有與現狀的矛盾很難處理。因為既然主張「台灣法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台灣人為什麼還在中華民國體制下,使用中國的舊憲法、舊國號。台灣忙著修改中國人制定的憲法,台灣的外交部繼續維持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政策,台灣入高舉中華民國國旗,這些都凸顯台灣和中國的關係密不可分。(二) 台灣政權一直自我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一個中國」事實上是台灣的自我主張(包括台灣政權、台灣人民)。台灣政府的外交政策,一直是維持「漢賊不兩立」的「一個中國」原則。民主化以後,台灣人政權還是依中國的一部舊憲法(內容是「一個中國」的憲法),選中國舊政府的「中華民國」總統、立法委員。(三) 如果台灣維持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七十多年,還是可以使「台灣地位未定」、「台灣不屬於中國」,甚至使台灣已經獨立。那麼如何向更多的其他台灣人說明不可以維持現狀,不能延續中華民國體制?如何說明維持現狀不安全、建立新國家的迫切需要性何在?(四) 台灣如果是國家,買武器、疫苗問題就比較有立場。現在台灣如同是世界各國的殖民地,只能任人宰割,為了現實都要委屈求全。台灣人選擇維持中國的非法政府體制,台灣人不願意改變現狀,遇到困境怪東怪西。這些都是因為大多數台灣人至今不知道, 「不建國」 才是根本原因。由此可知,必須證明台灣在中華民國體制不是國家,台灣要成為國家有迫切性、需要性,如此才能喚醒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台灣要建立新國家,最根本的阻礙不是國際社會或是北京政府,而是在台灣內部,台灣人民建立國家的意志是核心中的核心。二、建國基本理論與傳統台獨理論的比較 獨立建國的基本理論,是以另一種新的理論來區隔傳統獨派理論,以下兩點對現狀的基本認識,是判斷、區隔的主要基準。(一) 台灣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體制下,只是中國的非法政府統治地區。台灣目前仍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特別是中華民國在失去各國對其合法正統代表中國政府的承認之後(聯合國的2758號決議案之後),目前台灣是中國的非法政權統治地區,維持現狀則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對「現狀」沒有這個基本的認識,則無法有一致的台灣建國基本理論,也不可能共同宣揚台灣獨立建國的基本理論。(二) 台灣尚未成為國家、沒有主權、也尚未獨立。如果和一些獨派理論一樣,認為台灣因為有土地、人民、政府,早就已經是有主權的獨立國家,那麼這和基本理論的主張就完全不一樣。各黨派如果未能認清這些現狀,反而會成為台灣獨立建國的阻力,無法號召更多人理解、支持獨立建國運動。 以上兩點,是判斷建國基本理論派的最低標準,也可說是不可缺的標準及前提要件。如果對台灣現狀的認識未符合以上兩點標準,則所做所為、所延伸出來的理論,可能就會阻礙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如此一來,請問在阻礙台灣建國的人,怎麼能成為共同為台灣獨立建國打拚的力量。在此必須強調的是「理論」,而非「手段」。有關建國的手段部分,將在其他部分說明。總之,「一個中國」不是消滅中華民國,而是由中國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稱號對北京政權並非禁忌,而且在聯合國北京政權今天仍然堂堂正正代表中華民國出席開會。中華民國的一切,包括國旗、國號、外匯、大使館及財產,北京政府都有權繼承使用。這才是「一個中國」的核心意義。可見台灣如果繼續「維持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的現狀」,北京政府對台灣就有繼承權。然對前述「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繼承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權之真相」,大多數台灣人民至今仍然不理解。因此,台灣人民建立新國家的力量與資原,應該用在台灣內部,向台灣人民宣傳為何必須建立新國家,了解如何建立新國家。也就是說,台灣要成為國家,使台灣人民有充分、正確的資訊,產生建立國家的意志才是核心中的核心。在方法手段上的基本概念是,台灣只要宣布獨立建國、制憲、外交上要求各國對台灣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申請」加入聯合國,台灣人民就有權建立新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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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彙整參閱『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以及FACEBOOK「許慶雄の憲法私塾」專論。內容摘要: 理論正確清楚才能建國!我們認為宣揚建國理論才能發揮建國力量,但是大多數人都認為獨立建國的理論很簡單,各黨派的政治人物也都自認為了解這些理論。也有很多人說,台獨理論大師也寫過很多書,提出許多理論,大多數人當然看過這些理論,所以請你們不要再談理論,以免大家愈來愈糊塗。其實事實並非如此,包括幾位花不少時間研讀建國理論的朋友,至今都還有疑問。甚至大家所說的理論大師、獨派領導者,其實也不完全了解這些理論,否則也不會出現「台灣維持現狀就是獨立」、「不必再宣布獨立」、「中華民國是國家」、「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等等與建國理論牴觸矛盾的主張。大部分台灣人至今不知道,中國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中華民國的事實。經過這二十幾年,今天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可以說是澈底停擺或是被弱化,最主要原因就是理論出了問題。例如,海內外各種團體活動中,台灣年輕人拿國旗高喊中華民國萬歲,實際上是在「捍衛中華民國體制、阻礙台灣的獨立建國」,卻被台灣人認為是「捍衛台灣、愛台灣」等等。這些都是因為,大部分台灣人至今不知道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權,不知道中國北京政府代表與繼承中華民國的事實。然由聯合國與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定位都可以證明,北京政府就是繼承中華民國的新政府。中華民國稱號對北京政權並非禁忌,在聯合國北京政權今天仍然堂堂正正代表中華民國出席與會。一、建國理論的一貫性問題有關理論的一貫性問題,我們必須區別兩個層次思考:(一) 第一是信仰和立場的層次。在這個社會上,每個人都有他的信仰和立場。於信仰和思想自由,每個人的信仰和立場都可能會改變。前總統陳水扁、蔡英文,例如,在上任之前陳前總統喊「台灣獨立萬歲」,上任之後卻要宣誓效忠、捍衛中華民國,喊出「中華民國萬萬歲」。蔡前總統上任前和我們一樣,曾主張「中華民國是叛亂團體」,上任後也和陳前總統一樣,宣誓效忠、捍衛中華民國,喊出「中華民國萬萬歲」。另外,例如過去曾主張台灣獨立建國,受大家努力支持的本土派人士,現在卻變節,改變立場而選擇捍衛中華民國,甚至投靠北京,這些人當然有被質疑的空間。(二) 第二是追求知識、真理的層次。如果是理論、知識和過去不一樣,是對正確知識、真理追求的內容改變,是修正或不完整的知識理論,這和信仰和立場的改變是有所不同的。例如,許慶雄教授在高中時代就曾為了把中華民國國旗放在地上坐,被教官處罰、記過。現在則是汙損中華民國護照,而造成自己出入境時的困擾。但是,這部分是個人的信仰、立場,也是個人心甘情願。因為許教授認為中華民國不是國家,不是可以捍衛的國家,中華民國是一個沒有正當性、合法性的叛亂體制。許教授的信仰和立場從來沒有改變。因此,藉此也想向質疑許教授,現在和三十年前的主張理論不一樣的朋友說明,許教授所改變的,不是信仰、立場,而是知識和理論的層次。例如: 建國是什麼?國家是什麼?中華民國是什麼體制?這些都是一種知識。二、立場的改變與追求真理的區別(一)有時候知識、理論為了配合運動,不得不調整說法,也不必太計較,但是對正確的核心理論絶對不能打折扣。許慶雄教授表示,過去曾經宣揚不是十分正確的理論,然他很樂意和傳統獨派理論大師們一起討論。針對問題加以釐清、修正,並公開的向支持者提出說明。如此一來,台灣的獨立建國理論才有其正當性、合法性,也才能形成堅定的建國意志。(二) 當我們的理論正確、沒有矛盾,和統派或中國北京辯論時,才不會產生矛盾。不會像過去的呂副總統任內發表的「台灣地位未定論」言論,就立刻與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的合法性產生矛盾對立,危及自己的權位。結果常常因為不知如何和對方辯論,最後只好以模糊說詞了結。像這樣就無法確立台灣獨立建國的正當性和合法性,所有運動的力量也將打折扣,變成事倍功半。而觀察兩岸關係的國際人士也不會知道台灣人要什麼、主張什麼?甚至造成負面的解讀。(三) 如前所述,我們必須區分信仰、立場的改變與追求真理的不同。理論、真理如果正確,那就沒有必要維持一貫不變的理論。何況知識原本就具有進步性。尤其國際法理論,必須和國際社會有共識,不能也不應該為了奪取政權,而認同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只在台灣內部閉門造車主張已經獨立,阻礙台灣的未來前途。(四) 理論是否一貫不是問題,只問該理論是否正確,如果後來的研究理論才正確,就不能再堅持過去錯誤的理論或認知。這和過去支持獨立建國立場者,後來加入中國國民黨,支持中華民國體制,甚至站在北京政府立場打壓台灣,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最後,如果連獨立建國派內部,都對台灣建國基本理論或多或少有質疑與爭論,相信其他台灣人更是不容易理解獨立建國運動,可能也會影響參與的意願。我們不應該為了反對親中派中國國民黨,而刻意強調並不符台灣現狀事實的言行。例如,要說「全國」不要說「全省」,「講中國時是指北京」、「我們不是中國人」等等,這些都是許多其他台灣人無法理解,也是對本土派執政黨相當反感的原因之一。簡言之,「我們不做中國人」和「我們不是中國人」是兩回事,因為我們無法否認在中華民國體制下,我們現在在法理上還是中國人。建國理論的一貫性才能確立台灣獨立建國的正當性和合法性。建國理論矛盾會阻礙更多人理解、支持台灣獨立建國運動,也會影響參與的意願。因此努力提出正確、合理的建國理論,是很重要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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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彙整參閱『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以及FACEBOOK「許慶雄の憲法私塾」專論。內容摘要: 很多人認為理論不重要,獨立建國實際去做最重要,甚至認為只有學術界才談理論,光談理論根本沒有用等等。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各式各樣的學術理論,甚至包括日常生活上對事務的處理方式,其實都是在探討「為什麼?」的道理,這些都稱為「理論」。因此台灣人民若有心建立自己的國家,就必須思考獨立建國這件事最基本的道理,了解真正的理由和原因。可是一般台灣人在學校教育不可能學到什麼是國家、什麼是政府、什麼是獨立建國,一般人對國家和政府的定義,也常是混為一談,因此如何推廣正確的理論相當重要。一、建國基本理論的重要性(一) 如果我們連為何要建立台灣共和國,其目的、原因都不知道,或者說法、觀念錯誤,就會以為打倒國民黨、反中就是獨派,每天都自以為是全力以赴追求獨立建國,結果卻反而是在維護中華民國非法體制,阻礙獨立建國。顯然認為理論不重要這樣的觀念是不對的。(二) 事實上依「台灣建國基本理論」的標準看來,有些認為理論不重要的人,其想法、做法都是在捍衛中華民國,維護中華民國非法體制,繼續使台灣成為中國的一個地區。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完成台灣建國的目標?沒有建立基礎理論,連自己的所做所為發生矛盾也不自覺,就無法實現台灣獨立建國。(三) 二十年來民進黨所提出的理論:「台灣已經獨立,國號是中華民國」。針對這種說法,為什麼認為台灣尚未獨立,還必須繼續從事建國運動的朋友,或參與建國理論研究的朋友,大部分都沒有提出反駁,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尚未建立正確的理論基礎。最近北京政府要求美國政府「反對台獨」,證明台灣政客聲稱「台灣已經獨立」,是最荒謬的詐騙。難道北京政府與美國政府資訊情報都當機,不知道「台灣已經獨立」,還在爭論「不支持台獨」、「反對台獨」。(四) 我們必須真的了解理論,才能指出其矛盾與錯誤何在。沒有理論為基礎,我們就會覺得這些似是而非的說法也有道理。結果自己的所做所為,有可能反而是在阻礙台灣的獨立建國。因此,我們認為理論相當重要。二、理論正確之後的策略才能建國(一) 與理論不符的手段、策略,也會使現實的問題無法正確地處理、對應,造成台灣建國的目標更遙不可及。例如,兩岸關係如果已經是國與國的關係,則加強與中國交流、西進投資有國際條約保障,甚至經濟援助中國民間民主化活動等,都會變得理所當然,至少不應該反對。然事實並非如此。(二) 台灣若已經獨立或中華民國早已是國家,則國際組織與各國,怕中國打壓不承認台灣獨立,不讓中華民國參加國際組織活動,就非常不應該,大家老遠跑去歐美向國際抗議也有充分的立場、正當的理由。然事實並非如此。(三) 中華民國如果是國家,在台灣插滿所謂的中華民國國旗、高聲唱國歌也很正確。總統對國際社會發表演說,接見外國賓客時,背後高掛中華民國國旗也理所當然。然事實並非如此。(四) 如果實際上台灣並未獨立,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府體制,那麼所謂的中華民國國旗反而是象徵台灣是中國的地區。台商與上市公司對中國投資就相當危險,拿台胞證去中國投資、交流等當然沒有保障。(五) 因此,建國理論不清楚,策略就會有問題,無法說服一般人或國際社會,來支持台灣獨立建國。理論如果不清楚,對一般民眾的說明或對國際社會的宣傳也會矛盾,我們自己也無法切中要害加以檢討。(六)例如,既然認同中華民國是國家的「策略」,很多獨派人士也接納,也進入中華民國政府體制任官,但是私下卻又說中華民國已經被消滅不存在,希望大家自認為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等等,一般民眾會覺得民進黨、本土派這種說法很矛盾、投機。最後,之前的「大罷免行動」,同樣也是理論、策略之間出了問題。這次罷免國民黨立委訴求主軸,以及長達半年之久的宣傳過程,可以說全部是針對「親中、親共、賣台」。然相信一般民眾應該分不清,中國國民黨的「親中」與維持現狀的「親華」(中華民國),其實只是五十步與百步之差。加上臺灣民眾不能理解,為何與中國交流就是賣臺,罷免為何可以對抗中國併吞臺灣? 因此無法積極反對親中派陣營可想而知。可見有必要向民眾清楚說明維持「現狀」的意義,正確的說明「中華民國的法定位真相」,才能對抗親中派陣營,推動臺灣建國運動,如此必須及早檢討、反省真正的原因。台灣人好不容易擊敗中國國民黨取得政權,現在是否有必要再施壓掌握政權民進黨政府,要求台灣獨立建國。如果支持「台灣已經獨立,國號是中華民國」的說法,很多人會感覺獨立建國根本是沒有迫切性的議題,可以維持中華民國現狀。這方面也必須由基礎理論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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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彙整參閱『台灣建國學』;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以及FACEBOOK「許慶雄の憲法私塾」專論。內容摘要:「台灣建國學」為什麼認為,主張台灣已經獨立,或認為中華民國已經是國家,我們不必再宣布獨立,這種說法會阻礙建國?因為如果已經是獨立國家,當然不必再宣布獨立,更不必再致力於建國了。但是,如果中華民國不是國家,只是中國的非法政府體制,那就必須廢棄中華民國體制,台灣才可能建國。換句話說,如果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就要拿出證據來證明,向國際社會要求國家承認,也應該說明,為什麼國際社會都不承認兩個中國,沒有像德國或韓國一樣,為什麼外交政策對國際社會,都沒有主張兩個中國,只有我們對內自己說中華民國是國家,還把台灣附隨在中華民國之下,變成台灣已經獨立,這就是目前建國運動主要障礙之所在。一、「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的說法阻礙建國(一) 「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說法的矛盾之一是,台灣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同時並存,這是很奇怪的事。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嚴格來說中國才是國家,中華民國曾經是代表中國這個國家的合法政府(1912~1971)。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之後,中國代表權改由1949年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取代中華民國。基於以下種種理由,可以得知「台灣是一個國家」是講不通的說法。何況國際社會從來不存在一個名叫「台灣共和國」的國家。(1) 如果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那麼政治人物一方面說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又說台灣已經獨立不必再宣布獨立,卻又向北京、向美國保證不會宣布獨立,發表「四不」、「四個不會」,這不是自欺欺人嗎?(2) 如果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何必再調查台灣人是不是支持台獨?(3) 如果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為什麼每次與獨立議題相關的民意調查中,總是有那麼多的人反對或不支持台灣獨立?如果台灣真的已經獨立成為國家,而生活在這個國家的多數人,竟然還反對台灣成為獨立的國家?(4) 如果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先後在這個國家執政的國民黨和民進黨卻一再反對台灣獨立,或聲明不會支持獨立公投,而且說台灣獨立是一條死路?(5) 如果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台灣共和國政府在哪裡?台灣共和國總統在哪裡?(6) 如果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為什麼台灣的軍隊叫「中國陸軍、中國海軍、中國空軍」?雖然2000年前後已陸績完成正名,武器裝備全部漆上「中華民國」字樣,雖然改為中華民國陸軍(The Republic of China Army),但是國際社會看到英文China Army,還是認定是中國陸軍。世界各國把台灣的軍隊認為是「中國叛軍」,因為只有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下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才是中國的政府軍。(7) 如果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為什麼美國要反對台灣獨立?難道是美國通訊科技太不發達,不知道台灣已經獨立了?(二) 「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說法的矛盾之二是,台灣內部還充滿中國的象徵與意識。為什麼各國還不知道台灣已經獨立?為什麼台灣共和國不能說、不能用?如果台灣是一個國家,那麼台灣的國旗、國歌、國花,以及種種國家的象徵、歷史等等,為什麼還是中國的?從教育、文化、宗教活動、地名、軍艦、軍事演習代號、企業名稱還是中國化,就可以證明台灣共和國是不存在的。(三) 「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說法的矛盾之三是,從歷任總統選前、當選後、卸任時候的態度來檢驗比較,他們對「台灣獨立」的認定都矛盾不一致。從政治人物、政黨、政府、歷任總統,都只是在對台灣內部,只是在選前非正式的場合說台灣已經獨立,在任期間從未堂堂正正的對國際社會宣布台灣已經獨立,爭取國家承認。總之,政治人物可以說,台灣獨立還有阻礙,目前時機未成熟。但是不能欺騙台灣人,台灣已經獨立。這樣自我欺騙的行為,是目前台灣建國運動最大的障礙。我們必須認清,台灣今天仍然不是國家的事實,沒有台灣共和國這個國家建立,沒有一個以台灣做為國名的國家存在,也沒有所謂的台灣國民,所以才需要從事台灣獨立建國運動。此外,近來得知有部分本土派台灣人認為,強調建立「台灣共和國」說明有些複雜,使用「台灣」比較簡單。然誠如拙文≪以「台灣共和國」取代「台灣」≫所述: 「台灣」兩字,從來沒有國家的意義,無法和「日本」、「美國」等相提並論,是主權國家才可以直接使用國名簡稱。因為台灣不是國家,如果任意的使用「台灣」兩字,反而加深誤導更多台灣人,更加無法知道「台灣」不是國家。這從上述「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說法的矛盾,同樣可以說明。因此我們應該等到建立「台灣共和國」之後,才使用具有國家意義的簡稱「台灣」。每一個國家要建立,一定要公開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建國,不怕各國知道。所以,唯有台灣人民勇敢的站出來,宣布台灣獨立建國,台灣共和國才有可能實現。台灣如果要建國,就必須正式以台灣共和國做為國名,而不是用中華民國台灣來扭曲台灣,欺騙台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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