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建國學」說明了有關臺灣要獨立建國,必須釐清的許多國際法方面的知識,但是臺灣如果要獨立建國,目前面臨的主要障礙是什麼?臺灣人民應該怎麼樣來尋求突破?
首先最大的困境,就是套在臺灣人民身上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其次,就是對外自稱「中華民國」,讓國際社會認為,「臺灣自我主張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定位臺灣是中國的自由地區,因此維持現狀事實上就是使臺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造成對外被視為臺灣人民自己主張是中國的一部分,自願成為中國的非法政府;對內也造成各種阻礙改革的藉口。
一、臺灣建國的核心問題與策略
(一) 依據憲法學理,≪中華民國憲法≫是1946年由包括中國大陸人民與蒙古人民在內的憲法制定權力所制定。當1949年,中國人民建立新政府,並於1954年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後,依憲法學理,≪中華民國憲法≫即自動被廢棄。
(二) 中國人民六十多年來,已一再的行使憲法制定權力,制定過四次新憲法,北京政權穩定有效統治中國,已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成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臺灣的中華民國也已經放棄反攻大陸。在此前提下,即使再完整保存過去中國人民所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事實上也不可能使這部憲法死而復生,或否認其被廢棄的事實。
(三) 任何一部憲法都必須有生命力,唯有與賦予憲法生命力制定的人民同時存在的憲法,才是活生生有效的憲法。憲法並非其內容、理想完整而得以存在。憲法是因為有實際與其共生並存的憲法制定權力。
(四) 這一個有生命的人民意思主體,不斷的對憲法加以解釋、形成判例而注入生命力,使其有適用運作的空間,使其成長且維持效力,這才能證明是實際存在的憲法。
(五) 臺灣如果繼續實施≪中華民國憲法≫,還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進行違法的修憲或憲改,就是維持一部中國的舊憲法體制,不只是矛盾錯誤捨本逐末,更是容許舊勢力可以假借≪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阻礙改革、轉型正義,使臺灣永遠不會成為國家,臺灣也永遠不會是有憲法的國家。
(六) 無可奈何的是,維持「中華民國憲法體制」,竟然是二千多萬臺灣人自己的選擇,選擇繼續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現狀,這就是為了選票號召主流多數維持現狀的惡果。
(七) 臺灣要成為國家,最基本的前提要件是,必須廢棄≪中華民國憲法≫,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確定主權範圍僅及於臺灣,絶對不包括中國與蒙古兩個主權國。
二、廢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才能建國制憲
現實上,臺灣確實面臨許多來自內部阻礙建國的問題,例如觀念釐清、統派勢力阻擾等困境;還有來自外部的,例如中國的打壓,國際社會也可能觀望等困境。因此,在具體操作方面臺灣應該如何進行獨立建國的工作,怎麼樣才能達到建國的目標?
(一) 首先就是必須宣布廢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讓臺灣人民認清≪中華民國憲法≫沒有正當性、合法性,≪中華民國憲法≫從未在臺灣具體實施,甚至≪中華民國憲法≫」已經危害臺灣(如下所述)。在此之前,臺灣現行的民主體制、人權保障,依舊可以維持,也就是1990年代以來,由臺灣人民力量所建立的民主憲政體制。
(二) 長久以來中國統治者以虛假法統的≪中華民國憲法≫,號令臺灣人守法服從其統治,只會假借憲法條文打壓人民公投、抵抗權、建國制憲、國民主權等等運動。事實上,制憲不需要中華民國立法院同意或提案,若是如此則非新國家的制憲,仍然是受限於中國的舊體制。1990年代臺灣制憲運動萌芽時期,雖然集結不少力量追求建國制憲,卻過分依賴民進黨的所謂「制憲國大」(中國國民黨的鄭麗文主席也是民進黨的制憲國大)。結果這些國大代表進入體制後,有些擁抱現實;有些基於政治利益,企圖促成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幾乎完全放棄繼續宣揚制憲理念,追求制憲的目標。
(三) 目前臺灣都是主張必須遵守中華民國體制,在各種不合法、不正當規則下進行修憲,要依照反對改革親中勢力所設計的層層障礙、規則下修憲,難道過去的失敗還要錯亂下去嗎?為何不能再次以人民扺抗權、制憲權制憲,反而要依照反對改革親中勢力所設計的≪中華民國憲法≫與體制修憲。
(四) 廢棄≪中華民國憲法≫的臺灣才能民主化,廢棄≪中華民國憲法≫不必理會其規範,甚至要主張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因為這不是憲法)並無不當違法。如此立即可廢除監察院、考試院、蒙藏委員會,並落實總統制。臺灣人民廢棄≪中華民國憲法≫,早已廢棄≪中華民國憲法≫的北京政權根本無話可說,更不會影響臺灣的人權保障與民主制度。
(五) 制憲建國與建國制憲基本上有很大的差異。一般國家都是先建國後制憲,原因是建國之初無法周全規劃憲法架構,所以都經過一段時期以後再制憲。反之,臺灣卻有以制憲形成建國的空間,原因是臺灣實際上已經有符合民主國家的條件,領土、人民、有效統治的政府。若是將沒有正當性、合法性的≪中華民國憲法≫,虛化並排除其適用,成為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臺灣,實行類似英國的不成文憲法,待時機成熟再以制憲宣誓獨立建國,也無可厚非。
總之,突破現狀才能開創新局,唯有建立新憲法體制,才能維繫臺灣的自由民主,否則任何原本追求進步改革的力量,即使選舉勝利掌握政權,都是暫時、虛幻的假象,會被反改革的親中勢力一再反撲。結合建國制憲運動的力量,不要再誤認中華民國是國家,迷失在「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自我拘束的去遵守現有體制,更不能把此重擔丟給下一代承擔。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