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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論》 因川普關稅而陷入困境的中國「SHEIN村」

    0 分鐘前

    在美國、日本等國家深受年輕人喜愛的中國電子商務網站SHEIN,因為川普政府的關稅措施,而受到沉重的打擊。在中國南部的廣東省廣州市,有一個被稱為「SHEIN村」的地區,這裡密集分佈著為SHEIN供貨的服飾工廠。隨著美國加大對中國的關稅攻勢,一些工廠因為訂單大幅減少而陷入困境。與美國的貿易戰「將傷害像我們這樣的底層工人,並使我們更加貧窮」,面臨失業威脅的移工們心情低落地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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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書 當絕食成為政治表演

    2026.07.20 | 04:21

    近日,國民黨部分青年政治人物宣布以「接力絕食」抗議中聯油食安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然而,真正值得討論的,不只是他們抗議什麼,而是:握有公權力者,是否適合以「絕食」作為政治手段?在民主政治中,絕食從來不是一般抗議方式,而是一種具有高度道德象徵的最後手段。歷史上的絕食者,例如印度的甘地、北愛爾蘭的巴比.桑茲,以及台灣民主運動中的林義雄,都有一個共同背景:當制度救濟失靈、體制內的發聲管道被封鎖,甚至遭受國家機器壓迫時,只能以自己的生命與身體作為最後籌碼,喚起社會良知與國際關注。因此,絕食之所以具有道德力量,不在於「不吃飯」本身,而在於抗議者已經沒有其他更有效的制度途徑。然而,回到此次食安事件,情況顯然並非如此。目前中央政府依法負責跨縣市風險統整、資訊發布與政策協調;地方政府則負有第一線查核、稽查、封存、下架及裁罰等法定職責。尤其在國民黨執政的縣市,衛生局本就可以啟動專案稽查、追查產品流向、要求預防性下架,並依法裁處違法業者。另一方面,在立法院,國民黨也是最大黨,若認為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不足,完全可以提出修法,提高罰則、強化溯源制度,甚至建立更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換言之,相關政治力量並非毫無作為空間,而是仍握有制度工具可以運用。正因如此,社會難免會質疑:當立法、監督、行政等制度手段尚未用盡,卻率先採取象徵「最後抗爭」的絕食行動,其目的究竟是推動制度改革,還是追求政治聲量?民主社會當然保障任何人的表達自由,政治人物也有權以各種方式表達立場。然而,象徵性的抗爭形式,必須與自身所處的位置相稱。若握有制度資源者,未充分運用自身權力解決問題,卻先以悲情姿態訴諸社會情緒,便容易模糊責任歸屬,也削弱了絕食原本承載的道德意義。食安事件真正需要的是科學檢驗、透明資訊、跨機關合作,以及制度改革,而不是政治表演。中央應完整公開資訊、統一風險判準;地方應落實查核、封存與追蹤;立法院則應檢討現行法制,補強食品安全管理漏洞。真正的責任政治,不是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而是善用人民賦予的權力,解決人民面對的問題。當仍有制度可以運作時,政治人物更應以行動履行職責,而不是讓具有重大道德象徵的絕食,淪為選舉攻防的一部分。
  • 投書 當閱讀開始需要勇氣:香港書店事件給台灣的提醒

    2026.07.16 | 20:23

    二○二六年七月十五日,是台灣解除戒嚴三十九週年的日子。就在這一天,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搜查兩間獨立書店,並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拘捕五名書店店員,理由是涉嫌販售與展示被認定具有「煽動意圖」的書籍。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七年徒刑。今年以來,香港已有四間書店遭到搜查,十一名書店經營者與店員被捕。對台灣而言,這樣的畫面並不陌生。台灣曾經歷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歲月,禁書、查禁出版品、思想審查,都曾真實存在於這片土地。那不是歷史課本裡的名詞,而是許多人親身經歷過的日常。今日能夠自由出版、販售與閱讀各種書籍,並非理所當然,而是無數人付出青春、自由,甚至生命所換來的民主成果。長期以來,台灣與香港共同構成繁體中文世界最重要的出版與思想空間,也是華文社會少數仍能自由辯論公共議題的地方。然而,隨著香港出版與言論空間持續收縮,以國家安全為名的文字審查不斷擴張,台灣所肩負的角色,也已從共享自由,逐漸轉變為保存知識、文化與歷史記憶的重要所在。近來,已有香港朋友將記錄環境運動與地方歷史的書籍寄存於台灣,希望讓那些可能在香港消失的文字、歷史與公共記憶,仍能在台灣保存下來,等待重新被閱讀的一天。一本書保存的不只是事件與資料,更是一個社會曾經如何理解世界、如何思考公共問題、如何面對不同價值的歷史軌跡。書籍可以被下架,書店可以被查封,但真正能夠跨越時代的,從來不是紙張,而是思想。文字或許會暫時沉默,理念卻往往能穿越時間,在新的地方重新生根。拘捕書店店員,真正要製造的從來不是出版寒冬,而是一種瀰漫於社會的自我審查。當作者開始刪去一句話,出版社放棄一本書,讀者害怕翻開某個書名,威權便不必再親自審查每一本書,因為恐懼已經替它完成了工作。真正受到傷害的,不只是出版產業,而是整個社會的思想活力、公共討論與民主韌性。歷史一再證明,真正害怕文字與思考的,從來不是民主社會,而是缺乏自信的威權體制。閱讀意味著比較,思考意味著提問,而提問則代表人們仍然保有選擇與判斷的能力。真正令威權不安的,從來不是一本書,而是一個仍然願意思考的人。捷克前總統哈維爾倡議「活在真實中」,這樣的精神至今仍能在香港部分獨立書店看見。它提醒所有生活於自由社會的人:自由不是自然存在的狀態,而是一代又一代人持續爭取、守護與實踐的結果。香港今天失去的,不只是幾家書店,而是一個社會公開思考的空間。對台灣而言,真正需要守住的,也不只是出版自由本身,而是讓不同觀點仍能被閱讀、被討論、被質疑的公共空間。當閱讀開始需要勇氣,自由社會每一次翻開一本書、每一次公開討論、每一次拒絕遺忘,都是對民主最安靜卻也最堅定的守護。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把今天擁有的自由,完整地交到下一代手中。
  • 投書 還權於民,不該變成卸責於民

    2026.07.15 | 18:07

    立法院近期密集推動核能、反廢死、鞭刑、安樂死及交通罰鍰等多項公投案,再度掀起「公投綁大選」的爭議。支持者主張這是「還權於民」,讓人民直接決定重大政策;然而,若仔細觀察這些議題的選擇方式與推動時機,不免令人質疑,這些公投究竟是為了解決問題,還是為了創造選舉議題?公投制度原本是代議政治的補充機制,用來處理社會長期無法取得共識,或政府與國會遲遲無法回應的重大公共議題。然而,這一波公投案卻呈現截然不同的樣貌。從議題設定到推動時程,都與年底地方選舉高度重疊,也讓外界難免聯想到二○一八年「公投綁大選」的政治操作模式。更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公投議題幾乎都具有相似特徵:容易引發情緒共鳴、支持度往往高於反對,但背後卻涉及高度複雜的制度設計與專業討論。例如,反廢死訴諸的是社會對治安的焦慮;核能訴諸的是民眾對缺電與電價上漲的不安;安樂死則觸及病痛、尊嚴與家庭負擔等沉重議題。然而,死刑存廢牽涉人權保障與司法制度,核能涉及核安、核廢料、發電成本與能源韌性,安樂死更關係到醫療倫理、精神判定與弱勢保護。這些問題都不可能透過一張「同意」或「不同意」的選票獲得完整答案。當複雜政策被簡化成情緒性的二選一題目,公共討論也容易從理性辯論退化成政治動員。公投原本應該深化民主參與,最後卻可能淪為選舉攻防的延伸戰場。二○一八年的經驗,正是最值得記取的教訓。當年十項公投綁定九合一選舉,不僅造成投票所大排長龍、開票延誤,甚至出現部分地區已開始開票,仍有選民尚未完成投票的「邊投邊開」爭議,嚴重衝擊選務公平與制度公信力。更重要的是,許多民眾在公投結束後才發現,投票結果並不等於政策能立即落實。法律修正、行政程序、財政負擔與國際承諾等現實限制,使部分公投結果與後續政策執行出現落差,也讓不少人產生「投了卻沒有改變什麼」的失落感。如今,若再次將多項高度爭議且專業複雜的議題綁上地方選舉,不僅可能重演當年的選務亂象,更可能進一步傷害人民對公投制度本身的信任。民主社會當然需要直接民意參與,但直接民主從來不是逃避責任的捷徑。尤其當國會已握有多數席次、擁有完整修法權限時,政治人物更應透過公聽會、法案審查與公開辯論提出完整方案,而非將複雜政策簡化成口號,再將決策風險交由全民承擔。真正成熟的民主,不是把所有困難問題都交給公投處理,而是要求政治人物提出方案、接受檢驗,並為自己的政策選擇負責。還權於民固然重要,但還權於民,絕不應變成卸責於民;否則被消耗的,將不只是選務資源,更是人民對民主制度最珍貴的信任。
  • 投書 責任政治,不是關係政治

    2026.07.14 | 16:57

    近來,台灣政治出現一種值得警惕的現象:公共究責逐漸從檢驗權力運作,轉向追索人際關係;從追查具體事證,演變為拼湊一張張關係圖,再據此推導政治責任。於是,某企業與另一家企業有投資往來,某企業負責人曾與某位政治人物互動,或某位支持者與特定企業存在商業關係,輿論便要求政治人物出面說明。彷彿只要關係鏈條拉得夠長,政治責任便能一路延伸;只要能畫出一張足夠複雜的關係圖,就足以建立一項政治指控。這樣的究責方式,看似提高了政治人物的責任標準,實際上卻模糊了民主政治最重要的一項原則:政治責任必須建立在權力、決策與證據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人際關係的無限延伸之上。責任政治之所以成為現代民主制度的重要基礎,並不是要求政治人物對所有與自己有關聯的人事物概括負責,而是要求握有公共權力者,必須對自己所作出的決策、行使的公權力及造成的政策後果,接受社會監督。換言之,責任必須與權力相互對應。誰參與決策、誰核定政策、誰行使行政權、誰介入利益分配、誰從中獲取不當利益,就應由誰接受檢驗,並向社會說明。這也是民主制度能夠建立公平究責機制的根本原因。然而,若政治責任可以從直接關係延伸到間接關係,再由間接關係延伸到共同投資、政治支持、私人友誼,甚至曾經共事、同窗或同黨等各種人際網絡,那麼責任便失去了制度邊界。按照這樣的標準,政治人物是否必須為支持者的商業活動負責?是否必須對捐款人的經營行為負責?是否需要對朋友、親屬、地方人士,甚至任何曾經與自己互動的人所涉及的爭議逐一說明?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那麼民主制度中的責任政治,將逐漸滑向另一種危險的「關係政治」。民主制度之所以能夠有效究責,是因為存在一條清楚的「責任鏈」:權力如何形成、決策如何做出、利益如何流動,都能透過制度被追溯與檢驗。但如果責任鏈不斷向外延伸,直到任何間接關聯都能成為究責理由,那麼公共討論將逐漸脫離制度本身,而轉向比拚誰的人脈更廣、誰的社會網絡更複雜。屆時,政治人物受到質疑的原因,不再是做了什麼,而是認識了誰;不再是行使了哪些權力,而是出現在誰的關係圖裡。這樣的政治文化,不僅無助於揭露真正的不法行為,反而容易讓真正涉及利益輸送、行政介入或權錢交換的案件,淹沒在大量建立於推測、聯想與間接關聯的指控之中,削弱社會辨識事實的能力。當然,民主社會從不排斥嚴格監督。政治人物與企業、財團或利益團體之間的互動,本就應接受更高標準的公開檢驗;一旦涉及利益衝突、政策交換、行政介入或不當影響,自然必須依法究責,絕不能因身分特殊而享有豁免。然而,所有究責都必須建立在具體事證、實際權限與明確因果關係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一層又一層的人際推論。否則,今天可以要求甲為乙負責,明天也可以要求丙為丁說明;今天這套標準用來攻擊政治對手,明天同樣可能回過頭套用在自己身上。民主政治需要監督,更需要一致的制度標準。真正成熟的責任政治,不在於究責範圍無限擴張,而在於讓每一項責任都有清楚的法律依據、制度定位與事實基礎。當關係開始取代證據,當聯想開始凌駕事實,當人脈開始成為究責依據,我們失去的將不只是公平的政治監督,更可能動搖民主制度賴以維繫的法治原則。責任政治的目的,是讓權力受到約束,而不是讓責任失去邊界。唯有堅守「權力與責任相對應」的民主原則,台灣才能建立真正值得信賴的公共監督文化,而不是讓每一次政治攻防,都淪為一場無止境的「關係圖競賽」。
  • 投書 當政治接班遇上公共檢驗:佀廣洋事件背後的政黨治理考題

    2026.07.13 | 18:20

    政治事件最值得觀察的,往往不是爭議爆發的第一時間,而是事件如何發展,以及社會究竟在追問什麼。佀廣洋事件便呈現出這樣的變化。原本聚焦於個人過往爭議,但在道歉之後,討論並未立即停止,反而逐漸轉向更深層的問題:一名準備進入公共領域的政治新人,應如何面對過去?政黨又應如何建立對政治人才的審查與培養機制?在政治事件中,道歉不只是情緒回應,更是一種重新建立公共信任的政治行為。然而,道歉能否有效降低爭議,關鍵不只在於表達歉意,更在於是否完整說明事實、承擔責任,並讓社會相信問題已被真正面對。如果事件只是一般私人生活中的衝突,社會或許可能將其視為個人成長過程中的錯誤。但當當事人已進入公共參與階段,甚至可能承擔公權力角色時,社會自然會以更高標準檢驗其言行。選民真正關心的,未必只是過去究竟發生了什麼,而是一名未來可能行使公共權力的人,是否具備面對問題、說明責任與接受監督的能力?這也是為何事件會迅速從私人領域進入公共領域。民主社會允許政治人物犯錯,但同樣要求政治人物承擔更高程度的公共責任。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數位媒體時代,政治爭議已不再受到地域限制。地方選舉中的個別事件,透過社群平台快速擴散,可能轉化為全國性的政治討論。對政治人物而言,真正的挑戰不只是短期聲量,而是社會如何形成對其能力與品格的第一印象。政治人物通常希望選民記住理念、政見與服務經驗,但如果政治生涯起點便與重大爭議高度連結,未來就必須付出更多成本重新建立信任。另一方面,這場風波對政黨而言,也是一場治理考驗。政黨支持新世代政治人才,是政治發展的一部分;但同時,政黨也必須確保提名與培養過程具備足夠透明度與審查機制。真正困難的問題,不是單純支持或切割,而是在培養政治人才與維護公共信任之間取得平衡。這也反映出台灣政黨長期面臨的問題:政治接班究竟應依靠既有政治資源,還是建立在公開透明的人才培育、能力評估與公共責任之上?當政治人物長期塑造某種公共形象時,社會自然也會以同樣標準檢驗其政治團隊與周遭人物。這並不是私人責任的無限延伸,而是公共角色所帶來的信任期待。因此,這場風波真正提出的問題,並不是年輕人是否可以犯錯,而是政治人物犯錯後,是否具備面對錯誤、修復信任與接受檢驗的能力。民主制度並不要求政治人物永遠完美,但要求政治人物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對政黨而言,也不只是選票考量,而是是否建立一套能讓社會信任的政治人才培養制度。佀廣洋事件最終考驗的,不只是個人形象,也不只是單一選戰布局,而是台灣政黨如何回答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當下一代政治人物走向公共舞台時,我們是否已經建立足夠成熟的制度,確保被選出的不只是具有政治資源的人,更是能承擔公共責任的人。
  • 投書 颱風假不是政治表演:治理者如何在風險與成本間做決策

    2026.07.12 | 07:57

    巴威颱風來襲前夕,台北市長蔣萬安提前宣布停班停課。隨後北台灣確實出現豪雨與強風,也讓市府避開「風雨未至卻提前放假」的最壞情境。支持者因此認為,市府採取「料敵從寬、禦敵從嚴」的保守策略,是保障市民安全的負責任決策。然而,這場爭論真正值得討論的,並不是颱風是否來得準,而是行政決策如何取得正當性。當風雨尚未完全顯現時,政府究竟依據什麼標準提前宣布停班停課?這已經不只是氣象問題,而是風險治理與制度信任的問題。面對高度不確定情境,政府當然有必要保護人民安全,但公共治理不能只回答「是否避免災害」,也必須回答「決策依據是否透明」。因為風險管理從來不是零風險選擇,而是在安全、經濟成本與社會運作之間取得平衡。對地方首長而言,「寧可多放一天,也不要發生意外」容易獲得支持;但對具有全國治理期待的政治人物而言,標準必須更高。領導者不能只說「我認為有風險」,而必須說明判斷依據、制度標準、決策程序,以及誰為結果負責。雨下了,只能證明風險並非憑空存在,卻不能自動證明原先程序完全合理。真正成熟的治理,不是事後證明自己押對,而是在決策當下就能讓社會理解:為何如此判斷,又如何承擔可能後果。此次爭議中特別受到討論的,是所謂「防颱整備日」概念。如果停班停課完全依循既有SOP與氣象資料,那麼為何需要另外提出新的政策說法?如果未來只要存在可能風險,就可以透過新的名義擴大停班範圍,那麼原本客觀的停班標準是否仍具有意義?這不是否定政府採取保守防災策略,而是在提醒:任何新的行政裁量,都需要新的制度說明。否則,政策可能從風險管理變成風險政治,從保護人民安全變成迎合民意期待。另一方面,停班停課也存在經濟與社會成本。無論外界估算的損失數字是否精確,只要城市運作中斷一天,就代表企業、勞工與公共服務共同承擔代價。因此,政府除了說明「為何需要放假」,也必須說明「成本如何衡量」。當官方提出防災理由,而民間生活卻未同步呈現高度風險感受時,政策溝通自然會產生落差。真正困難的治理,不是在安全與自由之間選邊,而是建立一套人民可以理解、接受並信任的判斷機制。從這個角度看,颱風假事件真正考驗的,不只是一次行政決定,而是一位政治人物面對不確定性的治理能力。地方首長可以透過保守決策降低立即風險,但更高層級的領導者,必須建立能長期運作的制度。颱風終究會離開,但人民對政治領導者的評價,往往取決於他是否能在不確定中做出合理決策。天氣的不確定可以理解,但制度的不確定不能成為治理常態。真正成熟的政治,不是每一次都預測正確,而是在錯誤可能發生時,仍有一套透明、穩定、可檢驗的制度,讓社會知道誰做決定、為何決定,以及如何承擔責任。
  • 投書 放假不是防災的終點

    2026.07.10 | 09:39

    面對颱風來襲,各地方政府首長最困難的決策之一,莫過於是否宣布停班停課。放假太早,可能面臨「風雨不如預期」的批評;放假太晚,則可能承擔民眾通勤、就學與生命財產安全風險。因此,颱風假從來不是單純的行政程序,而是一場關於風險判斷與公共責任的考驗。此次台北市政府提前宣布停班停課,引發社會高度討論。支持者認為,面對氣象預測的不確定性,寧可保守,也不要讓市民暴露於風險之中;批評者則質疑,若最終風雨未達預期,是否代表決策過於政治化,甚至成為避免承擔責任的手段。然而,真正值得討論的,或許並非「放假對不對」,而是決策背後的風險治理邏輯是否足夠透明。現代災害管理強調的是「預警原則」。當氣象資料顯示可能出現強降雨、陣風或局部災害時,政府採取較為保守的決策,本身並非問題。問題在於,政府是否清楚向社會說明判斷依據、風險評估過程,以及不同方案之間的取捨理由。如果民眾能理解停班停課是基於氣象資料、區域風險分析與專業判斷,即使最後風雨不如預期,多數人仍能接受這是一項以安全為優先的決策;但若決策過程缺乏充分說明,社會便容易將其解讀為政治考量,而非專業治理。同樣重要的是,停班停課從來不是防災工作的終點,而只是起點。真正的考驗在於,抽水站是否完成整備?移動式抽水機是否部署到位?區公所與基層防災系統是否獲得充分支援?易淹水地區是否完成清疏與巡查?災情發生時,跨局處之間是否具備快速協調能力?市民最終評價的,往往不是有沒有放假,而是在災害發生時,政府是否展現足夠的準備與應變能力。近年極端氣候事件日益頻繁,都市治理也逐漸從「災後救援」轉向「風險管理」。未來颱風假決策勢必仍將持續面臨「放了被罵、不放也被罵」的兩難處境,但政治人物需要做的,不是追求所有人滿意,而是建立一套能夠被社會理解與信任的決策機制。因為民眾真正需要的,從來不是政治姿態,而是清楚資訊、穩定判斷,以及值得信任的公共治理能力。颱風終究會離開,停班停課也終將結束,但市民最後記得的,往往不是那一天有沒有放假,而是當城市面對風雨時,政府是否真的做好了準備。
  • 投書 別讓「毒油」淹沒了「中聯」

    2026.07.08 | 08:56

    中聯油脂食用油檢出苯駢芘(BaP)超標,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然而,觀察近日輿論發展可以發現,一場原本應聚焦於食安管理與制度改革的公共討論,正逐漸被簡化成「毒油危機」的政治情緒動員。事實上,「中聯」與「毒油」代表的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討論方向。當社會討論的是「中聯」,問題自然會回到源頭管理:問題產品如何流入市場?哪些品牌受到影響?地方稽查是否落實?中央與地方監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如何建立更完善的風險評估與追蹤機制?這是一種以責任釐清與制度改革為核心的討論模式。然而,當關鍵字變成「毒油」,社會情緒往往就從制度檢討轉向恐懼擴散。民眾最直接的反應不再是「問題出在哪裡」,而是「我是不是已經吃下肚了?」、「還有多少食品存在風險?」這種擔憂完全可以理解,但若政治人物與媒體選擇放大恐慌,而非協助社會理解風險,反而可能傷害民眾對整體食安體系的信任。食安事件本質上是一條完整的風險管理鏈,包括源頭管理、抽驗監測、產品追蹤、資訊揭露、下架回收與後續究責。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應該被檢討與改善;但若討論最終只剩下政治攻防,真正需要改革的制度問題反而容易被忽略。此次事件也再次凸顯出台灣食品安全治理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中聯油脂由泰山、福壽與福懋等大型食品企業共同投資成立,在這樣的供應鏈結構下,單純依賴企業自主管理與自行檢驗,顯然不足以建立社會信任。食品安全不能只建立在業者自行申報之上,而必須建立獨立、客觀且具有社會公信力的第三方監督機制。短期而言,可考慮委託具有社會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參與市場抽驗與監測,透過獨立採樣、檢驗與資訊公開,降低社會對於「球員兼裁判」的疑慮。長期而言,台灣更應思考建立類似歐盟食品安全局的獨立風險治理架構,將食品健康風險評估、風險溝通、採樣分析、標準制定以及資訊公開制度化,建立跨越政黨輪替的專業治理體系。因為真正的食品安全,不應由政治立場決定,更不應淪為政黨競爭的工具。食品安全最大的敵人,從來不是資訊公開,而是資訊失真;最大的風險,也不是社會討論,而是討論被情緒與立場所綁架。若每一次食安事件最後都演變成中央與地方互相指責、朝野彼此攻防,人民真正關心的問題「未來還會不會再次發生?」反而始終得不到答案。中聯事件應該成為台灣食安制度改革的契機,而不是下一場政治口水戰的素材。不要讓「毒油」兩個字,掩蓋了對源頭管理、第三方監督與制度改革的追問。唯有回到科學證據、風險治理與資訊透明,台灣才能真正建立值得人民信任的食品安全體系,守護每一位國人的餐桌安全。
  • 投書 食安不能再靠自主管理:台灣需要真正獨立的第三方監督機制

    2026.07.06 | 18:35

    近期食用油再度檢出苯並[α]芘(BaP)超標,引發社會關注。每當類似事件發生,官方與業者的標準回應幾乎一致:強化自主管理、加強抽驗、持續監督。問題是,這套說法已經重複多年,但制度本身卻幾乎沒有改變。如果同樣的制度反覆出現同樣的風險,那麼問題就不只是「個別廠商違規」,而是制度設計本身是否已經失靈。台灣現行食品安全制度,長期依賴「企業自主管理+政府抽驗監督」的混合模式。但現實是,供應鏈早已高度集中,甚至出現交叉投資與上下游整合。例如,中聯油脂由多家大型食品企業共同投資,這種結構本身就意味著:被監督者與監督體系之間,存在結構性重疊。當企業既是產品供應者,也是風險管理參與者,所謂「自主管理」,本質上就不再是外部監督,而是內部治理。這正是制度風險的起點。支持自主管理制度的前提是企業內控有效、監督資訊充分透明、以及政府具備足夠稽查能力。但在現實中,這三個前提同時成立的機率並不高。更嚴重的是當產業規模越大、供應鏈越複雜,企業本身就越有能力掌握資訊流,而外部監督反而越困難。結果就是看似有制度,實際上依賴企業自律。這不是現代食安治理,這是風險外包。現行制度最大的盲點在於我們太習慣問「有沒有檢驗」。卻很少問誰決定抽誰、誰決定抽多少、以及誰決定公開多少。如果檢驗權仍高度依賴產業體系與委託機制,那麼結果再精準,也無法完全建立社會信任。因為監督的可信度,不只取決於結果,也取決於權力結構。先進國家的食品安全治理,早已逐步從「內控式監管」走向「外部獨立風險治理」。例如:EFSA、FDA,其核心差異不在於技術,而在於制度設計:風險評估與產業利益分離、檢驗與政策決策分工、以及資訊必須對社會公開。換句話說,不是「企業有沒有自律」,而是「制度有沒有距離」。台灣並非沒有食安制度,也並非沒有抽驗機制。但問題在於制度核心仍建立在一種假設上,那便是企業自主管理是可靠的。然而當產業結構逐漸集中、供應鏈交叉複雜化後,這個假設已經不再穩固。結果就是有制度,但信任不足。有抽驗,但爭議不斷。有監管,但風險仍然存在。這正是制度落差。面對這樣的結構問題,政策方向不能只是加強稽查、提高罰則、以及要求自主管理更嚴格。這些都屬於「加強同一套制度」。但真正需要的是制度升級,而不是強化舊制度。因此,至少應該建立三項改革:第一,獨立第三方抽驗制度常態化,不預警、跨產業、制度化執行。第二,檢驗結果全面公開,包含未抽中與抽驗機制透明化。第三,建立真正獨立的食品風險評估機構,使風險評估脫離產業與政策執行體系。每一次食安事件發生,社會都在追問是誰出問題?有沒有違規?要不要懲罰?但更根本的問題其實是我們的制度,是否仍然值得相信它可以抓到問題?如果答案是不確定的,那麼問題就不在食品,而在治理。食安政策的核心,不是讓企業更自律,而是讓制度更不依賴「相信企業」。否則,食安將永遠停留在危機處理,而不是風險治理。
  • 投書 當否決成為政治,而非「良善治理」:國會監督不能走向治理失能

    2026.07.05 | 11:30

    近來立法院接連出現多項重大爭議:中選會人事同意權遭否決、文化部部分預算遭大幅刪減、無人載具相關政策推動受阻,以及譴責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提案未能通過。這些事件表面上彼此無關,實際上卻共同透露出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國會監督正逐漸從民主制度中的制衡機制,滑向以否決、延宕與杯葛為主要手段的「否決型政治」。民主政治當然需要監督,但更需要治理。真正值得討論的,並不是個別法案或預算案的是非,而是當監督逐漸異化為否決,國家治理能力是否也正在被一點一滴消耗。在民主憲政體制中,國會監督行政權是權力分立的重要設計,其目的在於防止行政權濫用,促使政策更加完善,而非讓政府失去正常運作能力。政治學長期強調,成熟民主制度必須在兩項價值之間維持平衡:一方面透過問責避免權力失控,另一方面維持足夠的治理能力,使政府能夠有效回應公共問題。若監督的終點不再是政策修正,而是政策停滯;若制衡的目的不再是提升品質,而是削弱行政功能,監督本身便可能偏離制度設計的初衷。真正成熟的國會,不應只是擁有否決政府的能力,更應具備改善政府的能力。政治學者George Tsebelis提出「否決者理論」,指出民主制度中的否決機制原本是避免權力過度集中,保障重大政策須經充分協商後才能形成共識。然而,當否決權被過度運用,而制度又缺乏形成妥協的誘因時,政策便可能陷入長期僵局。否決權因此具有兩面性。適度的否決可以防止草率決策;過度的否決則可能降低政府回應公共需求的能力,使制度逐漸失去調整與改革的動能。近年國際政治學對「否決政治」的討論愈來愈多,正是因為許多民主國家都開始面對相同挑戰:制度沒有失去民主,卻可能逐漸失去治理能力。民主最大的風險,有時不是權力過度集中,而是任何重大政策都無法形成決策。回到近期國內爭議,不難發現,不論是中選會人事、文化政策、國防建設,或國家安全相關議題,它們共同涉及的,其實都是國家基本治理功能。中選會人事長期懸缺,影響的是選務機關的正常運作;文化政策預算大幅調整,影響的是公共政策溝通及文化治理能力;無人載具政策若持續停留在程序攻防,延誤的不只是個別法案,而是國防科技、產業升級與不對稱戰力的建構;至於面對中國近年持續推動具有跨境效力的新法制,若國會連最基本的政治立場都難以形成共識,也勢必影響國際社會對台灣民主韌性的觀察。這些案例未必代表每一次監督都不合理,也不表示所有行政政策都不應接受檢驗。然而,若不同領域的政策最終都陷入相同模式—先否決、再拖延、最後停滯—真正受到影響的,就不只是個別部會,而是整體國家的治理能力。當代民主國家的競爭,不只是制度是否民主,更包括國家是否具備足夠的「國家能力」,能在民主監督下有效推動政策、提供公共服務,並及時回應內外挑戰。沒有治理能力,再完整的民主程序,也難以回應人民對政府的期待。聯合國及OECD長期倡議「良善治理」,其核心並非只有透明與監督,更包括法治、參與、效率、問責以及跨部門協調。換言之,監督從來不是民主治理的全部,而只是治理體系的一部分。如果監督最後只剩下否決,而缺乏修正、協商與提出替代方案的能力,民主制度便可能逐漸陷入一種新的困境:程序依然存在,治理卻日益困難。真正成熟的國會,不會因為反對而反對,而是在監督行政的同時,也願意承擔共同治理國家的責任。行政部門提出政策,可以要求修正;預算編列可以要求透明;法案內容可以要求完善;但制度設計最終仍須形成決策,而非無限期停留在程序攻防之中。近年全球民主國家共同面對一項新挑戰:如何在維持民主監督的同時,不讓制度陷入治理失能。這也是政治學者Francis Fukuyama近年反覆強調的核心問題。他指出,二十一世紀民主國家的競爭,不再只是選舉制度是否公平,而是國家是否具備足夠能力推動政策、整合資源並回應快速變化的社會需求。監督政府,是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價值;維持治理能力,同樣是民主制度不可推卸的責任。兩者並非彼此對立,而應相互支撐。當否決逐漸成為政治目的,而非促成更好政策的手段;當每一次重大公共政策都停留在政黨攻防,而非公共利益的討論,民主制度便容易陷入「人人看似都有權力,卻沒有人真正承擔治理責任」的制度困境。真正成熟的民主,不是讓國會擁有更多否決權,而是讓不同政黨即使立場不同,仍能在重大公共利益上形成最低程度的治理共識。監督不應成為治理的終點,而應成為良善治理的起點。唯有讓監督回歸改善政策、提升治理的制度目的,而非演變為政治動員與否決競賽,民主制度才能同時兼顧制衡與效率,也才能在日益複雜的國內外環境中,維持一個民主國家最重要的資產,那便是可信賴且有能力回應人民期待的治理體系。
  • 投書 公投不是萬靈丹:直接民主不應成為政治動員工具

    2026.07.04 | 10:13

    近期兩項公投提案引發社會討論,內容涵蓋核能與刑罰制度等高度爭議性議題。此類操作的爭議在於,可能將複雜制度問題簡化為二元投票選擇,使公共討論過度集中於動員效果,而非政策本質。公投並非萬能機制,也不等同於繞過制度運作的捷徑。在民主體系中,其設計初衷應處理高度價值衝突、代議政治難以收斂的長期爭議,或重大制度轉向。然而當公投被廣泛用於政策推進或政治對抗工具時,其功能與定位便容易產生偏移。以核能議題為例,當前政策討論早已不再停留在「是否使用」的單一選擇,而是進入條件式治理階段,包括安全審查、電力供需、核廢料處理與社會接受度等多重因素。在此背景下,若以概括式題目進行公投,可能導致政策與實際執行之間出現落差,使決策結果難以直接對應治理條件。另一方面,刑罰制度涉及憲政架構與人權保障,並非單純多數決即可決定的領域。例如針對特定犯罪提出的鞭刑構想,即使透過公投通過,仍需經過修法、立法審議及憲法審查程序,其實質落實仍受制度限制。因此,此類公投更多呈現的是政策象徵性表態,而非可直接執行的法律設計。更值得注意的是,當公投被用來處理高度複雜的治理議題時,容易產生功能上的混淆。一方面,它可能被視為民意表達工具;另一方面,又可能成為政治動員手段,甚至用於重塑議題主導權。在這種情況下,公投逐漸偏離原本制度設計,轉向政治競爭的延伸場域。民主制度的核心,並不在於所有議題都能透過直接投票解決,而在於如何在代議制度、專業治理與民意表達之間建立合理分工。能源政策涉及長期投資與風險管理,刑罰制度涉及人權保障與法治原則,這些領域的共同特徵是高度制度性與專業性,並不適合完全交由單一投票結果決定。因此,更根本的問題並非公投制度本身,而是其被使用的方式。當政黨選擇推動特定公投提案時,社會應檢視其目的究竟在於解決治理問題,還是在於轉移政策壓力、凝聚支持動員,或重塑議題敘事。真正的民主治理,不在於將所有問題交付投票,而在於清楚界定哪些問題屬於民意決策範疇,哪些必須透過制度與專業程序處理。當這一界線被模糊,公投便可能從民主工具轉化為政治操作手段。真正的民主,不是將治理責任簡化為投票結果,而是建立一套能夠承擔複雜性、區分責任與維持制度運作的政治體系。
  • 投書 不是民族團結,而是法律統戰的新階段

    2026.07.03 | 13:03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施行,表面上宣稱促進民族團結,實際上卻標誌著北京將統戰工作法律化、認同審查制度化的新階段。它不只是中國內部治理工具的延伸,更可能成為北京對境外人士擴張政治控制、強化長臂管轄的新法源。對台灣而言,這不僅是一部新法律的實施,更是威權治理模式持續制度化的重要訊號,值得高度警惕。值得注意的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民族團結」、「民族分裂」等核心概念的界定相當模糊,最終解釋權完全掌握在中國黨政體系手中。當法律概念欠缺明確界限,司法便容易淪為政治工具。過去,北京已多次以危害國家安全、煽動分裂等罪名,拘捕異議人士、維權律師及台灣公民。相關案例一再顯示,中共法律的主要功能往往不是保障人民權利,而是服務國家政治目標。更值得注意的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並非孤立存在,而是與《港區國安法》、《反間諜法》等法律共同構成北京近年法律治理的新趨勢。這些法律持續擴張國家安全概念與法律適用範圍,使境外人士赴中旅遊、求學、經商、學術交流甚至僅僅轉機,都可能暴露於中國法律高度擴張的適用風險。《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則進一步將政治忠誠納入法律規範,以抽象概念賦予國家更大的裁量空間,使法律風險更具不確定性,也使其跨境效應更值得民主國家關注。從制度發展脈絡來看,北京正逐步將法律由治理工具轉化為國家安全與統戰工作的制度載體。法律不再只是規範人民權利義務的制度安排,而成為維護政治忠誠、塑造國家認同與推動統戰工作的治理機制。當法律開始承擔政治任務,其作用便不再侷限於司法領域,而可能延伸至教育、文化、媒體乃至跨境交流,形成更完整的制度性控制。然而,台灣社會對此法的公共討論仍顯不足,與其可能帶來的國安、法治及人權影響形成明顯落差。社會上甚至出現「毋須過度解讀」的聲音,卻忽略民主國家風險治理的重要原則:真正成熟的民主,不是在風險完全發生後才因應,而是在威脅尚未擴大之前,便及早辨識、審慎評估並建立防範機制。民主社會固然可以對政府政策提出不同意見,但對於威權體制持續透過法律擴張政治控制,則應建立基本的風險認知。當抽象的政治忠誠被轉化為法律義務,任何不符合官方政治敘事的言論,都可能被解讀為破壞民族團結。這已不只是中國的內部治理模式,而是涉及跨境人權保障、法律安全與區域民主韌性的共同課題。台灣已透過《兩公約施行法》,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納入國內法體系。面對中國法律治理持續朝向政治化與跨境化發展,政府除應持續提醒國人赴中的法律風險,強化風險揭露與安全教育外,也應持續檢視相關法制,防堵北京藉由法律工具推動跨境統戰與民主滲透,提升國家整體民主韌性。真正值得警惕的,不是北京又制定了一部新法律,而是威權體制正逐步完成以法律包裝政治控制、以法治形式鞏固政治忠誠的治理模式。當統戰法制化、認同審查制度化之際,民主社會若仍將其視為中國的內部事務,而忽略其跨境效應與制度輸出,終將低估其對自由、人權、法治與民主安全所帶來的長期挑戰。
  • 投書 企業治理真正的考驗,不是零風險,而是制度修復

    2026.07.02 | 20:54

    國泰投信近期因董事兼職申報與內控制度問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個案責任,自有主管機關依法調查認定。然而,真正值得關注的是,企業治理如何面對制度失靈,以及在風險暴露之後,是否具備修復能力與重建信任的機制。此次事件最值得觀察的,不是九億元補償的金額本身,而是國泰金控由總經理率領旗下銀行、人壽、產險、投信與證券等高階主管共同出面致歉的治理訊號。這樣的安排顯示,問題已不再被視為單一子公司的作業疏失,而是被提升至集團治理層級。危機的本質,也因此從個案責任轉化為制度責任。從企業治理角度來看,大型組織最大的風險,往往不在於單一制度設計失當,而在於制度之間缺乏整合所形成的「制度介面問題(interface problem)」。在人資、法遵、財務與業務各自合規運作的情況下,只要跨越部門邊界,就可能出現資訊斷裂與責任模糊地帶。表面上,每一項制度都運作正常,但整體系統卻可能因此產生治理漏洞。真正的治理風險,往往不是制度不存在,而是制度彼此沒有連結。隨著組織規模愈大、業務愈複雜,治理挑戰也從單一制度設計,轉向制度整合能力。企業治理愈成熟,愈需要管理制度之間的介面,而非僅僅優化各別制度本身。近年來,國際企業治理已逐漸從「法遵導向」走向「治理韌性(governance resilience)」導向。企業競爭力不再只取決於是否符合監理規範,更在於是否具備及早辨識風險、快速修復制度缺陷,並持續重建信任的能力。危機管理因此不再只是公關或法律問題,而是公司治理能力的核心指標。危機管理的另一項核心,是資訊揭露與信任維護。企業依法向主管機關通報固然是基本義務,但當企業已掌握可能影響客戶權益的重要資訊時,如何在法規程序、資訊透明與利害關係人知情權之間取得平衡,將直接影響市場信任的穩定性。資訊愈不對稱,不確定性與外部疑慮便愈容易擴大,即使後續全額補償,也未必足以完全修復信任損失。金融產業真正交易的,不只是金融商品,而是市場對制度與專業的信任。一旦信任受損,其成本往往遠高於直接財務損失,也更難透過短期補償完全回復。更關鍵的是,危機之後是否真正導向制度改革。許多企業在危機發生後,第一時間往往聚焦於個人責任切割,以降低組織衝擊。然而,真正成熟的治理,不應止於責任歸屬,而是進一步檢視制度設計是否存在系統性缺陷,並建立可持續改善機制,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從目前資訊觀察,企業提出包括全面檢討內控制度、導入外部專業顧問、以及重新檢視高階主管兼職與治理規範等方向。這些措施是否能轉化為長期、制度化的治理改善,仍有待時間驗證。但社會期待的,從來不只是一次性的道歉或補償,而是制度是否真正因此變得更具韌性。沒有任何企業能完全避免錯誤,特別是在組織規模龐大、業務高度複雜的情況下,制度交叉與資訊落差幾乎不可避免。真正決定企業聲譽的,不是危機是否發生,而是在危機暴露之後,是否願意誠實面對制度問題,並將錯誤轉化為治理升級的契機。每一次重大企業危機,都可能成為企業聲譽的轉折點,也可能成為治理能力升級的起點。社會真正應持續檢驗的,不是一場道歉是否誠懇,而是一年、三年甚至五年之後,那些曾經暴露的制度漏洞,是否已透過實質制度改革被真正修補。唯有如此,企業治理才能從危機處理走向制度成熟,並重新累積市場最珍貴的資產—信任。
  • 投書 手機轉帳與手機投票之間,隔著的是民主制度

    2026.07.01 | 15:54

    近日有政治人物主張,既然民眾已普遍接受手機轉帳,就沒有理由不能推動手機投票。這樣的說法看似直觀,但本質上是一種制度類比錯置,混淆了金融交易與民主選舉兩種完全不同的制度邏輯。金融交易制度的核心,是「可稽核與可追責性」。每一筆轉帳都留下完整紀錄,包括帳戶來源、交易時間、金額與路徑。一旦發生錯誤或爭議,社會可以透過紀錄進行查核、追責,甚至在必要時進行款項回溯。正因為金融交易具備高度可驗證性,社會才願意信任電子支付與數位銀行。但民主投票的邏輯恰恰相反。選舉制度最核心的原則之一,是「秘密投票」。選民必須在不被追蹤、不被識別的情況下自由表達政治意志,才能避免威脅、收買、監控或政治壓力介入投票行為。秘密投票並非技術限制,而是民主制度的基本設計原則。問題在於,一旦導入手機投票,制度便必須同時滿足兩個互相矛盾的要求:既要證明選票未被竄改、未被重複投票,也要確保任何人都無法追溯個別投票行為。這正是資訊安全領域長期面對的制度性矛盾—可驗證性與匿名性之間的張力。若允許追查個別選票以確保公信力,就可能破壞秘密投票;若完全匿名以保障自由投票,又難以向社會證明選舉結果未遭竄改。這不是技術優劣問題,而是制度設計上的根本悖論。也因此,即使許多國家持續發展電子投票技術,但真正以手機作為主要投票方式的民主國家仍極為有限。原因並非科技不足,而是制度選擇:民主社會必須同時守住投票秘密與結果可信之間的平衡。相較之下,不在籍投票則屬於另一層次的制度設計。它處理的是選民投票便利性問題,而不觸及秘密投票的核心結構,因此可透過實體投票、郵寄投票或其他機制維持制度公信力。從制度比較來看,金融體系與民主制度追求的是兩種不同的信任機制:金融制度強調可追責,民主制度則建立在不可追溯的信任之上。前者要求每一筆資金流向清楚可查,後者則必須確保每一張選票不可回溯。因此,「因為可以手機轉帳,所以可以手機投票」並不是一個成立的制度推論。科技可以改善公共服務的效率,但無法自行決定制度邊界。任何涉及選舉制度的改革,都不能僅以便利性作為唯一理由,而必須同時回應民主原則、資訊安全與社會信任三重要求。民主制度的核心從來不是效率最大化,而是信任邊界的精確設計。當制度被錯誤地類比為技術問題時,社會往往會忽略一個最根本的事實:民主之所以昂貴,正是因為它必須確保「結果可信」,同時又「無法追溯個人選擇」。科技可以改變工具,但不能自行決定制度邊界。民主制度真正的成本,不在於投票方式是否便利,而在於我們是否仍然願意為信任設計必要的限制。
  • 投書 對美承諾與對內作為不能是兩套標準:台灣國防治理的一致性挑戰

    2026.06.30 | 20:52

    立法院審議《無人載具發展條例》之際,朝野再度圍繞預算編列方式、監督機制與政策正當性展開攻防。然而,比起法案本身,更值得關注的其實是另一個更深層的問題:台灣在國防與安全議題上,是否能維持對外戰略承諾與對內政策執行的一致性。近期立法院長韓國瑜率團訪美,公開表達支持台美深化合作,強調民主夥伴關係及產業鏈連結,並重申共同維護區域安全的重要性。從戰略角度來看,這類表態反映台灣持續強化與美國及民主盟友合作的方向,也與近年在國防安全與科技產業上的政策走向相互呼應。然而,當視角回到國內治理,無人載具相關政策卻陷入高度政治化的預算與程序爭議之中,使政策推動出現明顯落差。在野黨對特別預算提出質疑,主張應回歸年度預算制度,並強化審查與監督機制。從民主制度角度而言,預算監督本就是立法院的基本職責,這一點無可爭議。然而問題在於,監督的功能應是提升政策品質,而非造成制度性延宕。當監督機制長期演變為程序攻防,政策討論便容易停留在「是否合法編列預算」的形式爭議,而忽略更關鍵的戰略問題:台灣是否具備足夠速度,因應快速變化的國際安全環境?近年俄烏戰爭已清楚顯示,無人機、無人艇與自動化系統正快速改變現代戰場樣貌。對台灣而言,無人載具發展不僅是國防需求,更涉及三個層次:國防自主與作戰韌性、半導體與AI產業應用延伸、以及非紅供應鏈與國際合作布局。因此,相關政策不只是軍事採購問題,而是整體國家安全與產業升級戰略的一部分。若一方面在國際場合強調強化防衛能力與深化安全合作,另一方面在國內卻長期陷於預算與程序爭議,使政策遲遲無法落實,將不可避免產生制度訊號落差。這種落差不必然來自單一政黨,而更可能反映的是制度運作本身的張力:對外政策語言一致,但對內治理節奏不一致。預算當然可以審查,政策也應接受監督。但在國防議題上,監督的核心目的應是確保資源配置合理、執行機制透明、戰略方向一致,而不是延緩整體建設節奏。若所有涉及國防與戰略產業的計畫,都長期停留在程序爭議中,最終付出的成本將不只是政治責任,而是國家安全準備時間的流失。台灣正處於高度變動的國際安全環境之中,也持續深化與民主國家的安全與產業合作關係。在此背景下,對外政策訊號與對內治理行動之間的一致性,將成為國家可信度的重要來源。國防政策不應只是外交場合的宣示,也必須能在國內制度中穩定落實;監督制度也不應成為政策停滯的來源,而應成為政策成熟的推動力量。當國際社會評估台灣的可信度時,看的不只是我們說了什麼,更是我們是否能一致地完成我們所承諾的行動。對美國如此,對所有安全夥伴亦然:真正的國防信任,不來自聲明,而來自一致的制度行動。
  • 投書 真正的文明,是如何對待失敗

    2026.06.29 | 15:56

    每逢重大國際體育賽事,勝利總能激起強烈的集體情緒,失敗則往往伴隨責難與究責。然而,一場比賽真正留下來的,不只是比分,更反映一個社會如何理解榮耀、承擔失敗,以及面對制度責任。近日,南韓國家隊在世界盃小組賽遭到淘汰後,韓國總統李在明公開表示,他感到的不只是震驚,更認為問題出在體育行政與用人制度,並指出「用人決定成敗」,若選才標準不是能力,而是親疏關係,結果自然不會令人意外。無論外界是否完全認同這樣的判斷,至少提供了一個值得思考的方向:民主社會面對失敗時,真正應該檢討的是制度是否健全、決策是否合理,而不是急著尋找替罪羊。然而,比起政治人物的發言,更值得反思的,其實是每一次大型賽事後社會輿論的集體反應。每逢國家隊獲勝,人們往往迅速分享榮耀,社群媒體充滿歡呼與自豪;一旦落敗,又很快出現責罵、嘲諷,甚至把所有責任歸咎於教練或球員。勝利時急於分享光榮,失敗時急於切割責任,這種情緒起伏看似只是球迷文化,其實也折射出一個社會如何理解成功與失敗。國家隊的勝利值得喝采,但它終究是一項集體成就,而不是任何個人的功績。當我們把國家的勝利轉化為個人的優越感,把共同擁有的榮耀當成貶低他人的資本,甚至把支持不同球隊、不同國家的人視為對立者,真正被扭曲的,不只是競技精神,更是對榮耀本身的理解。真正屬於自己的榮耀,應建立於自己的努力、專業與品格,而不是建立在數千萬人共同分享的集體成就之上。國家的成功值得欣喜,但若將集體成就誤認為個人成就,反而容易失去成功最重要的品質,那便是謙卑。同樣地,一個成熟的社會,也不會只在勝利時展現文明。我始終認為,一個英雄落難的時候,我們仍願意以英雄待他,才是真正文明的開始。沒有任何運動員是為了失敗而努力。每一位站上世界舞台的人,都歷經漫長訓練、承受傷痛與壓力,也背負著來自國家的期待。檢討制度、檢討選訓、檢討教練與管理機制,都是民主社會必要的問責;但制度問責,不應演變為人格羞辱,更不能因一次失敗,就否定所有人的努力與付出。 真正成熟的民主,不是不允許失敗,而是不把失敗者變成祭品。事實上,不只是體育如此,公共治理亦然。無論是重大公共工程、產業政策、教育改革或防災應變,制度存在的目的,都不是保證永遠成功,而是在失敗發生時,能夠誠實檢討原因、修正制度、避免重蹈覆轍。如果每一次失敗都只是尋找可以承擔怒火的人,而不是改善制度,那麼同樣的問題終將反覆發生。因此,真正值得建立的,不只是更強的國家隊,而是更成熟的公共文化;真正值得追求的,也不只是更多的冠軍,而是更健全的制度與更文明的社會。民主需要問責,也需要尊重;需要檢討制度,也需要保護願意承擔責任的人。勝利時保持謙卑,失敗時保有尊嚴;榮耀歸於努力,責任回到制度。唯有如此,運動才能超越勝負,成為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試金石;每一次失敗,也才能真正成為下一次進步的起點。
  • 投書 熱浪下的法國核電:當「最穩定能源」遭遇氣候現實

    2026.06.28 | 21:30

    近日法國遭逢攝氏四十度以上熱浪,多座核電機組因河川水溫過高而被迫降載甚至停機,引發國際社會對核能在極端氣候下運作韌性的再度關注。這一現象並非單一事件,而是逐漸浮現的結構性挑戰:當氣候變遷加劇,傳統能源系統的設計前提正在被重新檢驗。長期以來,公共論述中經常將核能描述為「最穩定、全天候、低碳」的基載電力來源,彷彿只要擴大核能占比,就能有效解決能源安全與減碳問題。然而,法國近年的實際經驗顯示,核能並不脫離自然條件限制,更無法忽視氣候與水資源風險。核能發電的一個關鍵特性,是對冷卻水資源的高度依賴。由於核反應爐約三分之二的熱能無法轉換為電力,必須透過冷卻系統將大量餘熱排出,因此多數核電廠必須依賴河川或海水作為冷卻來源。法國的核電系統正是典型案例。多數核電廠設置於羅訥河、羅亞爾河與加龍河等流域。當夏季熱浪來襲,河川水量下降、水溫升高,使得冷卻效率下降,同時也因環境法規對排放水溫設有限制,核電廠往往必須降載甚至停機,以避免對河川生態造成進一步衝擊。換言之,限制核電運作的並非技術失能,而是氣候條件與生態承載的雙重約束。近年來,隨著歐洲極端高溫頻率上升,類似情況已不再是偶發事件,而逐漸成為夏季電力系統的結構性風險。這也意味著,即便是高度依賴核能的國家,其電力系統仍必須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不確定性。這並不意味核能失去其角色,而是提醒我們:沒有任何一種能源能夠脫離環境條件而獨立運作。風力發電依賴風況,太陽能依賴日照,水力依賴降雨,而核能則高度依賴水資源與氣溫條件。在極端氣候成為新常態的情況下,能源系統本身也必須被視為一個受氣候制約的整體。更關鍵的是,能源安全的定義正在改變。它不再只是發電裝置是否充足,而是包括水資源可用性、氣候穩定性,以及在極端事件發生時,整體系統是否仍具備調適與恢復能力。因此,台灣在討論能源政策時,若僅停留在「核電是否穩定」或「再生能源是否足夠」的二元對立,將難以回應未來真正的挑戰。更重要的課題,是如何建立一個多元分散、具備調適能力的能源系統,同時整合電力供應、水資源管理與氣候風險治理。法國近期的經驗提醒我們,核能既非神話,也非萬靈丹。在氣候變遷加劇的時代,即便是傳統上被視為穩定的基載電力,也必須接受自然條件的約束與現實檢驗。能源政策若忽略這些客觀限制,仍停留在單一能源優越性的敘事之中,將難以建立真正面對未來風險的能源韌性體系。
  • 投書 治水沒有藍綠,但問責不能雙重標準

    2026.06.27 | 18:34

    近日台北市內湖、南港地區因短延時強降雨出現積淹水情形,引發社會關注。極端氣候帶來的瞬間強降雨,確實是當前城市治理必須面對的現實條件。然而,在討論災情成因之外,更關鍵的問題是:政府是否具備足夠的治理準備,以及災後是否展現有效的應變能力。這些問題,本應是民主政治對公共治理最基本的檢驗標準。然而,在每一次台北市發生淹水事件後,公共討論往往迅速出現一種熟悉的敘事模式:一方面將焦點轉向與南部城市過往災情的比較,另一方面則將責任推移至中央政府治理層級,使地方治水問題逐漸被納入藍綠政治攻防之中。中央政府的確負有責任。流域治理、重大水利建設、跨區水資源調度與防洪基礎建設補助,本就屬於中央權責範疇,也必須接受監督。然而,都市雨水下水道系統、側溝清疏、抽水站運作、易淹水熱點巡查與災害應變調度,則明確屬於地方政府日常治理責任,並不存在模糊空間。尤其台北市作為首都,不僅擁有相對完整的財政資源與行政能量,也長期以城市治理效率作為施政論述的重要基礎。在此條件下,市民對於排水系統整備、抽水設施運作、災前預警與災後復原效率,自然會提出更高標準的檢驗。也因此,當豪雨發生時,真正需要被回答的問題並非僅止於雨量數據,而是整體治理系統是否運作正常:抽水站是否即時啟動?易淹水熱點是否提前部署?道路與排水系統是否具備足夠韌性?災後復原是否迅速有效?有論者指出,本次降雨已超過雨水下水道設計保護標準,因此短暫積水在工程上難以完全避免。這樣的技術說明固然成立,但工程分析與政治責任並不互斥。極端降雨可以解釋災害的物理條件,卻無法取代政府接受治理檢驗的義務。市民關心的,從來不只是「為什麼會淹水」,而是「政府是否已經準備好面對可能發生的最壞情境」。更值得關注的是,在不同城市面對相似災情時,社會輿論往往出現不一致的評價標準。過去南部城市發生淹水時,地方政府經常面臨強烈的政治責難;而當台北市出現相似情況時,輿論論述卻更容易轉向氣候變遷、極端降雨或中央責任等結構性因素。這種差異,使公共治理的問責標準逐漸出現模糊。然而,若民主政治的核心精神是責任政治,那麼治理檢驗標準理應一致,不應因地理位置或政治屬性而有所差異。治水問題本質上不是政治問題,而是治理能力問題;問責也不應隨政治立場而改變尺度。中央該負的責任必須負起,地方該承擔的治理義務也不應被轉移或稀釋。唯有建立一致且穩定的問責標準,讓每一次極端氣候事件都成為制度修正與能力提升的契機,而非政治攻防的素材,城市才能真正累積面對未來氣候風險的韌性。 這不只是治水問題,更是民主治理成熟度的試金石。
  • 投書 當選戰只剩人格攻防,台北失去的是什麼?

    2026.06.25 | 16:46

    距離台北市長選舉仍有一段時間,但政治攻防已提前升溫。值得注意的是,原本圍繞交通、公安、公共衛生與都市發展等市政議題的討論,正逐漸被候選人及其周邊人際網絡、合作關係與背景爭議所取代。過去一段時間,從內湖交通壅塞、公共場所安全管理、鼠患防治,到大型開發案與公務體系運作等問題,都曾成為政治人物相互檢驗施政能力的焦點。這些議題或許充滿爭議,但至少直接關係市民每天面對的生活品質,也提供選民檢驗候選人治理能力的具體標準。然而,近期部分政治攻防開始轉向候選人周邊人士、技術協力者、社群網絡與過往關聯的討論。相關議題當然並非不能檢驗,競選團隊組成、資金來源與合作對象,本來就應接受社會監督。但監督應建立在事實查證與責任歸屬之上,而非透過片段資訊、模糊連結或標籤化方式,讓選舉逐漸從政策競爭滑向情緒動員。民主社會當然無法避免負面選舉。問題不在於批評是否存在,而在於批評是否仍建立在公共利益與事實基礎之上。當政策辯論難以形成優勢時,部分陣營往往傾向透過人格質疑、道德爭議或形象操作來影響選民觀感。這類策略或許能在短期內吸引關注、製造聲量,卻未必有助於選民理解真正重要的公共議題。對台北市民而言,更值得關心的問題其實十分具體:內湖交通壅塞如何改善?公共安全如何提升?都市更新如何兼顧居民權益?面對高齡化、少子化與國際城市競爭,台北未來十年的發展藍圖又是什麼?這些問題都需要候選人提出清楚答案,而不是被無止境的人格攻防與政治標籤所淹沒。選舉的目的,本應是讓選民比較不同治理方案,而不是比較誰更擅長製造爭議。當政治人物把更多精力投入標籤對手,而非回答市民關心的問題時,被犧牲的不只是公共討論品質,更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功能,那便是要透過理性辯論找出更好的治理方案。城市的未來,不會因為一次成功的政治操作而變得更宜居;交通不會因此改善,住宅不會因此更可負擔,公共安全也不會因此提升。當選戰愈來愈熱鬧,市政討論卻愈來愈稀薄時,真正值得警惕的,或許不是哪個候選人得利,而是選民逐漸失去理解城市未來的機會。
  • 投書 AI時代最稀缺的,不是知識,而是信用

    2026.06.24 | 20:28

    當全世界都在擁抱人工智慧時,全球最大的知識平台卻選擇築起一道防火牆。維基百科近期更新規範,原則上禁止使用大型語言模型大量撰寫或改寫百科條目。這項決定看似保守,卻揭露了一個AI時代愈來愈重要的現實:人類真正缺少的,可能已經不是知識,而是信用。過去二十多年來,維基百科之所以能成為全球最重要的知識庫,不只是因為擁有龐大的內容,更因為它建立了一套依靠人類編輯共同維護的查證機制。每一則條目、每一項引用、每一次修改,都有可能被其他人檢視與挑戰。支撐這套系統運作的核心,從來不是技術,而是信任。然而,大型語言模型的出現改變了一切。AI生成的文字往往流暢完整,看起來專業而合理,甚至比許多人撰寫的內容更具說服力。但問題在於,它也可能夾帶錯誤事實、虛構來源、隱藏偏見,甚至涉及版權風險。而真正棘手的地方並非錯誤本身,而是查核成本。一段幾秒鐘就能生成的內容,往往需要編輯花費數十分鐘甚至數小時逐一驗證。當生成成本趨近於零,而查核成本持續上升,知識社群面臨的最大危機便不再是資訊不足,而是資訊過剩。這也是維基百科選擇提高門檻的重要原因。它並非全面拒絕AI,而是拒絕那些沒有經過人類負責任審核的內容。即使文章由AI產生,只要有人願意查證來源、修正錯誤並承擔責任,仍然可以被保留下來。關鍵從來不是內容由誰生成,而是誰願意為內容負責。這項原則其實不只適用於維基百科,也正在成為整個社會共同面對的課題。從媒體報導、企業文件到學術研究,幾乎所有知識生產系統都面臨同樣挑戰:資訊愈來愈便宜,驗證卻愈來愈昂貴。今天許多人利用AI撰寫企劃、整理報告、製作簡報,文字生產的門檻快速下降,也讓不少人誤以為效率因此大幅提升。但真正稀缺的,從來不是產出文字的能力,而是為文字背書的能力。當未經查證的內容被直接複製貼上,看似節省時間,實際上卻可能在不知不覺中透支自己的信任資本。因為讀者最終記住的,不是內容來自哪一套模型,而是誰將它交到自己手上。AI可以幫助我們更快找到答案,卻無法替我們承擔答案錯誤的責任。未來最有價值的能力,也許不再是寫作本身,而是判斷、驗證與負責。AI改變的從來不只是工作方式,而是信任形成的方式。當任何人都能在幾秒鐘內生成看似專業的內容時,真正稀缺的資產不再是資訊,而是願意為資訊負責的人。未來社會最大的競爭力,或許不是誰擁有最強大的模型,而是誰仍然保有最可靠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