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政府封鎖小紅書一年,黃國昌以「為何只取締小紅書,其他平台也有詐騙」質疑政策,乍聽公平,實則是一種極度錯置的類比。若以醫療比喻,他所說的情況並不是「為什麼抓地下郎中卻不關台大醫院」,而是:台大醫院會配合調查醫療糾紛、接受裁罰、受監管;而地下郎中連地址都查不到、查案不配合、病死多少人也毫無法源可管。

差別就在這裡。

小紅書在台涉及1706件詐騙案,內政部、警方、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多次發函要求配合調查,卻「已讀不回」。沒有法律代理人、不提供資料、不接受調查,完全無意履行平台責任。反觀其他社群平台,即便也有詐騙問題,但至少願意依法提供資料、配合調查、接受裁罰。

因此,「為什麼只封小紅書」的答案非常簡單:因為只有小紅書拒絕守法。不是政治打壓、不是雙標,而是最基本的法治邏輯。

將「拒絕司法調查的平台」與「配合執法但管理不善的平台」混為一談,等同把「無牌地下診所」與「法定醫院」放在同一個標準下檢視,這種論述不是誤導,就是刻意製造混亂。

如果一位法律專業出身、長期倡議反詐騙的政治人物,明明知道平台義務與法律責任的核心差異,卻仍選擇推這種錯誤類比,那真正值得擔心的不是邏輯,而是他把支持者的判斷能力看得有多低。

公共討論可以辯,但不能把類比、責任、事實全部揉成一團。否則受傷的不是哪一個政黨,而是台灣民主社會的認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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