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紐約分行涉洗錢案風波持續延燒,前台聯立委、成大國際金融法教授許忠信25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兆豐金內部董事長、董事及獨立董事對於紐約分行涉洗錢爭議,未盡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明顯違法,建議財政部應向前兆豐董座蔡友才及董事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追討損害賠償。

兆豐金因違反美國洗錢防制法遭紐約金融管理署(DFS)裁罰了57億台幣罰款,而財政部在兆豐金擁有22%的股權,這筆罰款該由誰來承擔,也成為外界議論的焦點。

許忠信直言,兆豐金在美國所簽署的是「經同意的裁罰書(Consent order)」,即是受處罰之人同意處罰方所主張的事實,因此裁罰的金額已是經過協商後同意。他表示,兆豐金已承認裁罰書中所主張的事實與理由,且也認為有疏失,「所以已無法再上訴、救濟」,因此這筆罰款是繳定了。

許忠信還提到,兆豐巴拿馬分行匯款去美國紐約的帳戶,有些早已被關帳被退回,其中有些帳戶是連碼,甚至有匯款人跟受款人都是同一人的情形,再加上巴拿馬本屬高洗錢風險地區,這些可疑的跡象使美方認定兆豐金總行對分行作為漠不關心。

許忠信說,兆豐金在選任監督紐約分行人員方面有重大瑕疵,對美國法規、洗錢防制法,以及財政部要求「一問三不知」,如此一來兆豐內稽內控機制出了問題,導致兆豐金遭到高額罰金裁罰。

許忠信認為,事件發生時,蔡友才以及當時董事、獨立董事已經明顯違反《公司法》23條第1項「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應該促請財政部要求現任兆豐金董座,對前任董事長及董事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追償57億台幣的損害賠償,並且為避免脫產,也應立即對違法、失職相關人士的個人財產加以假處分。

民進黨立委徐國勇受訪時也表示,兆豐案涉及層面廣泛,牽涉到財政部、金管會,相關涉案人是否涉及隱匿不報及前財長張盛和與蔡友才密會之爭議,是否也涉及串供,檢調單位一定要盡快追查清楚,不能每個單位「一問三不知」,洗錢爭議發生時,當時的金管會主委、財長、所派任的官股董事,每一個人該負的政治責任,都應該要一併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