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簽署行政命令指示將多個機構的職能縮減至法律要求的最低限度,包括旗下有美國之音(Voice of America)、自由歐洲和亞洲電台(Radio Free Europe and Asia)的「美國國際媒體署」(USAGM),並對美國之音及其他美國資助的媒體展開大規模裁員行動,但法官今天以違反法律為由下令要求恢復資助。

綜合外媒報導,在法院更深入審查這項法律挑戰之際,華盛頓聯邦法官同意由上述媒體員工提出的初步強制令請求,這是一項臨時命令。川普3月14日發布行政命令,要求關閉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與中東廣播網(MBN)等媒體。隔天,他的激進支持者、現任顧問雷克(Kari Lake)開始發出通知,終止國會撥款的所有資金。

由於這道命令,美國之音自3月15日起停播,上千名員工遭到影響。對此,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藍柏斯(Royce Lamberth)表示,雷克以及其他川普政府的官員「可能直接違反了多項聯邦法律」。負責監管納稅人資助媒體的美國國際媒體署(US Agency for Global Media),依法有權將5%或更少的資金分配給各分支機構。

藍伯斯指出,國會授權資助這些媒體機構向世界提供準確、客觀、全面的新聞報導,輸出美國核心價值觀,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公開辯論,國會已明訂這類播報為強制性,並未授權行政部門單方面終止或撤銷其資金,藍柏斯說:「當然,沒有任何法律賦予這個機構大幅削減資金的權力。」

美國之音成立於1942年,旨在打擊納粹宣傳,並在冷戰期間擴大影響力,成為全球主要國際媒體機構之一。藍伯斯認為,川普政府關閉機構既不謹慎也未經深思熟慮,無視對員工、記者、媒體使用者造成的損害,必須讓受影響員工復職並恢復美國國際媒體署對自由亞洲電台等媒體的補助,讓美國之音節目復播,以便該機構履行其法定職責。

藍伯斯強調,美國之音章程規定,此機構「作為始終可靠和權威的新聞來源,準確、客觀和全面,但被告卻讓美國之音噤聲」。美國之音的其中一個強項「就是敢於說出關於美國的真相」。藍伯斯要求川普政府讓所有員工和約聘人員重返工作崗位,並每月提供合規狀況報告。代表美國之音員工提告的律師塞利回應,這項裁決是「新聞自由的重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