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近年來我國財政存在「實際課稅收入」高於「預期課稅收入」的情況,即歲計賸餘,俗稱稅收超徵,因此,過去許多朝野立委均主張既然存在稅收超徵,政府就應該將超徵的部分「還稅於民」。在連續多年出現實際課稅收入大於預期課稅收入的情況下,在野黨立委甚至提出「預算法」修法,主張稅收超徵達一定程度就要普發現金,立法院將7月11日針對是否增加2300億元新台幣用於「普發現金」進行表決。然而,國會議員刻意將稅收超徵誤導為政府對人民的多課稅的說法,實為嚴重扭曲。
首先,要再特別強調的是,稅收超徵的原意是指「實際課稅收入」高於「預期課稅收入」,當政府部門每年在預估未來1年或2年的課稅收入時,一定需要根據國內當時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稅收進行估計,在保守謹慎的前提下,政府會將確定可以收到的稅收計入未來的課稅收入,但是,不會將無法準確掌握的稅收完全納入未來的預期稅收。這是因為,若政府過度樂觀未來課稅收入而提高財政支出時,則一旦出現課稅收入不如預期,則原本預計的財政支出將沒有相應的稅收支持,對於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所產生的傷害將會遠高於保守預估稅收的情況。換句話說,只要稅收是預先估計的,則必然會發生稅收估計值高於或低於實際稅收的情況。
現正最夯:「街口風暴」持續延燒!恢復使用、持續停用商店最新名單曝
其次,當稅收實際發生數高於稅收預估值時,則稱為「稅收超徵」,反之,當稅收實際發生數低於稅收預估值時,就會發生「稅收短徵」。值得注意的是,無論稅收超徵或短徵,都僅表示政府本身對於稅收的預估與實際稅收數字的差異,這與政府是否對人民多收錢毫無關係。因此,持續將稅收超徵扭曲為政府對人民多收錢而必須還稅於民的說法,也證明這些國會議員不具審議預算的專業能力,這樣的國會議員並不適任。對納稅義務人而言,如果我們所繳的所得稅太多,國稅局會退稅給納稅義務人;若納稅人的收入有短報而被國稅局審查確認,則我們就必須要進行補稅,無須國會議員介入。
再者,當財政部寄發退稅通知單時,表示我們繳的稅太多而須歸還給我們。但是,若納稅義務人沒有繳稅,國會議員仍要求政府還稅於民,則必然會造成國家的財政赤字大幅提高。政府的課稅收如除了個人綜合所得稅外,還包含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與證券交易稅,換言之,政府課稅收入高於預估稅收的原因可能是來自於營業稅、營所稅或證交稅而非個人綜合所得稅,若此,將所有高於預估稅收的部分用來還給沒有繳稅的納稅義務人並非還稅於民,而是搶劫國家。當一個店家對消費者多收錢時,消費者應會憑收據跟店家要求退費,若店家遇到支持還稅於民的國會議員,則這樣的國會議員應會要求店家對路過的民眾都退費,這種無視財產權的做法,是毫無根據且違法的,店家必然倒閉無法生存。
最後,若稅收超徵需還稅於民,則當稅收短徵時,國會議員是否也必須立法要求民眾必須要繳回國家不足的稅款。然而,若納稅義務人已依法完成報稅,則國家稅收的短徵可能是來自於川普關稅或突發性的事件,政府並無理由要求人民需多納稅。由上述討論可知,國會議員持續將稅收超徵扭曲為政府對人民多收錢與討債集團無異,債務人沒有借的錢卻被持續以各種理由威脅要債務人還錢,是詐騙集團與討債公司才會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