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上週五(3/28)由董事長張文貞召開第2屆第2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會中通過57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以及2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額超過新台幣1億7,000萬元。
基金會說明,截至今年2月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被害者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2,374件,其中,有2,097件獲得賠償、另有57件撤回申請、51件因申請人不符資格或其他要件而駁回。至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截至2月底累計受理3,351件,現已通過3,035件;獲核發證書者,可持該證書至各戶政事務所辦理被害者戶籍資料加註名譽回復記事。
基金會表示,財產所有權被剝奪的案件,截至2月底則已受理286件、其中,有22件已通過賠償,另有46件撤回申請、160件駁回,駁回案件多為判決未宣告沒收,或雖有宣告沒收但後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依現有資料亦查無財產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這次通過的財產案件中,有被害者時任軍職,因涉知匪不報罪嫌造判處死刑並查封全部財產,經基金會依職權調查事實及證據,其被沒收之財產因已滅失致無法返還,故以金錢方式賠償予被害者後代家屬。
基金會指出,這次通過的案件中,包括多起威權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侵害社會各階層人士的案例,如有被害者時任醫師,遭羅織內亂罪逮捕羈押、亦有女性被害者時為高中學生,卻遭無故逮捕,家人也連帶遭不當刑求;此外,更有警察身分的被害者因拒絕參與鎮暴行動而遭通緝。此類案件凸顯威權統治對社會菁英及民眾所造成之深遠影響,現以金錢賠償方式回復被害者及其後代應有之權利。
基金會進一步強調,將持續推廣權利回復相關工作,務使所有符合資格之被害者及家屬皆能獲得應有賠償與名譽回復。民眾如有相關需求,可致電該會專線(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https://rrf.org.tw/)、各社群專頁(如Facebook、Instagram、Threads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