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承認藉立法權搞政治鬥爭

翁曉玲與吳宗憲是國民黨中據稱懂法律的立委,她/他們是「國會改革五法」與「憲法法庭」的急先鋒,也是代表國會在憲法法庭的主辯人。法庭中被大法官們輪番詰問,結果卸甲曳兵,喧擾一個會期的所謂「改革」完全白費,”much ado about nothing”,浪費了人民的納稅錢,也丟掉了殘餘的信用。

吳宗憲宣稱:「大法官們不可碰觸政治議題( refuse political questions )」,並說這是所有法律人都知道的基礎概念,(注意,他用的是「全稱命題」)也即表示「所有」法律人都同意那是不可跨越的紅線。又說:「去年至今,在歷次的高度政治爭議的案件中,大法官屢屢當執政黨門神,守護民進黨的政權。」吳宗憲無疑是自承「國會改革五法」、「憲法訴訟法」等是「高度政治爭議的案件」,不打自招的承認在野黨藉立法搞擴權的政治鬥爭伎倆;他們的奪權的諸法,當然牴觸憲法不可碰觸的權力分立原則;所以問題不在「門神」,而是合不合憲。吳宗憲的自供,完全可以襲用魯迅「立此存照」的話;「吳忠憲說」成為歷史見證,紀錄在案。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吳宗憲臉書)

「憲法法庭」不解決政治問題的謬誤

大法官們不可碰觸政治議題,這是吳宗憲第一個斷語;解方在於「實證」,不在於「想像」,也就是重「實然」而不論「應然」。看一則日前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的新消息。川普下令剋日凍結數以千億計的聯邦援助款項,重大影響了醫療照護到道路施工等各項計畫,倡議團體因此告上法院。聯邦地區法官阿里漢(Loren AliKhan)趕在命令生效前幾分鐘,下令暫緩執行,中止了川普的行政命令。美國聯邦地區法官都可以介入「政治問題」,那麼聯邦最高法院豈能用「紅線」拘束?1937 年,羅斯福總統的「新政」,迭遭法院宣判無效,正是司法解決政治問題的顯例。

吳宗憲大聲吆喝「法律人都知道的基礎概念」,這是他的第二個斷語。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不但可以否決總統行政權,更可以否決國會的立法權,「違憲審查權」絕對凌駕行政權與立法權之上。(詳見李鴻禧,《違憲審查論》)「國會最大」自是笑話。吳宗憲強調的「基礎概念」,原來並不「基礎」。

美國聯邦地區法官打川普的這記耳光,有趣的是,竟然着着實實的隔海響響落在台灣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與吳宗憲的臉上,金聖嘆看到必有「不亦快哉」之評。

川普下令剋日凍結數以千億計的聯邦援助款項,重大影響了醫療照護到道路施工等各項計畫,倡議團體因此告上法院。聯邦地區法官阿里漢(Loren AliKhan)趕在命令生效前幾分鐘,下令暫緩執行,中止了川普的行政命令。(圖/rawpixel.com)

翁曉玲「國會最大」的謬誤

吳宗憲出身檢察官,憲法知識欠通不損立委職務,只要免開金口的藏拙也就 OK 了。翁曉玲則不然,據稱在德國拿到法學博士學位,怪的是她竟然不懂德國憲政史,不知道「聯邦憲法法院」什麼時候出現,也不知為什麼出現,二戰前被嗤之以鼻的「違憲審查制」,為什麼在納粹垮台迤邐到戰後才成立的法理變化?翁曉玲的驚世名言「國會最大」,就是藐視「憲法法庭」,表示「國會」比「憲法法庭」大。她/他們一搭一唱,煞是好看,至少可以消痰化氣。

翁曉玲在詢問大法官提名人台大法學教授劉靜怡時,舉納粹時代聯邦憲法法院曾做出許多違憲的判決為例,目的只在摧毀憲法法庭的信用。事實上,「聯邦憲法法院」在威瑪憲法中不着一字,納粹時代絕不可能容身,因為歐陸司法思維一貫認定具有「直接民意」的「國會」最大,國會的優位在行政、司法之上。司法審查是「美國憲政制度最顯著的特色」與歐陸諸國大異其趣,故歐陸各國的國會不容臥榻之旁有聯邦憲法法院酣睡。

翁曉玲只學到「國會最大」,既乏德國憲法知識,也沒有憲政發展史的學識。所謂「納粹時代聯邦憲法法院曾做出許多違憲的判決」,犯了兩個錯:第一、在希特勒的強力操作下,1933 年國會先通過〈保護人民和國家法〉,停止個人保障與公民自由;同年再通過〈消除人民和國家痛苦法〉,把憲法上一切權力授予希特勒內閣的「授權法」,並有「但書」,規定任何法令不得「影響國會的地位」;原因也很簡單,國會是希特勒權力製造機,希特勒所掌控的國會「最大」,並不稀奇。重點是希特勒的獨裁權力與地位是透過國會合法取得,且依然保證「國會最大」;第二、在「國會最大」之下,希特勒挾持國會專制,哪可能允許任何機制凌駕其上?

翁曉玲渾不知何以德國的「國會最大」凌夷淪為「不大」。二戰之前,德國人民身受納粹「國會最大」的邪惡統治,承受以「公意」為名而自居於「最大」地位之「立法權」的荼毒。戰後痛定思痛,回頭反思,了悟「國會最大」就是禍端:「原以為可以保護人權的法律,竟反過來成為侵害人權的工具」,國會所立的法律並不能保護人身,毋寧追求「保護自己權力以避免受到立法權侵害」的違憲審查制度。一九四九年西德波昂憲法回應民意,決定設立「聯邦憲法法院」,對國會立法有管轄權;只要國會立法出現合憲疑慮時,不問是具體或抽象規範,司法審查權都有用武之地。其實這是歐陸慢慢轉向美國司法審查制度的趨向。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圖:黃建豪/攝

翁曉玲「立法院中鹿為馬」

翁大立委讓人看不過去的是,既稱學者出身,站在立法院「權威」位置,竟然指鹿為馬;王安石評秦亡的詠史詩第一句是「望夷宮中鹿為馬」,指出秦亡於趙高之高踞望夷宮中,當皇帝前,以唬人弄權以示無上權威,太史公,貶斥他是「人頭畜鳴」。翁曉玲則是「立法院中鹿為馬」,敢於揑造史實,更可恥也可惡的是利用立委審查職權,要被提名人劉靜怡證實「鹿就是馬」。翁曉玲到底喝過洋墨水,比起太監趙高更厲害,不但「指鹿為馬」,還要竄改史實,把「虛構」的空中樓閣虛幻成「真實」存在,而且利用審查的提問要偷渡其謬說。

翁、吳兩位大立委的脫線話語,原是分開說去的兩件事;但扒開他/她們的話頭,透顯了共相,就是他/她們的思維還停留在二戰前德國國會的妄自尊大,渾不知「違憲審查」早已凌駕「國會立法」之上,且駸駸乎成為全球憲政體制的事實。

作者:金恒煒,作家與政治評論員,輔大歷史系畢業,曾擔任《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主編、創辦《當代雜誌》並擔任總編輯,著有《趙高與浮士德:台灣政治探針》、《解構「他,馬的」:爆破「黨國」最後的「神話」》、《面對獨裁:胡適與殷海光的兩種態度》等書。
(本文轉載自報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