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從今年九月開始實行強制繳納社會保險(社保)制度,中國的社保制度簡稱為「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按照過往規定,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由勞資雙方按比例分擔,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則全由資方繳納;就在今年八月時,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釋法的主要內容是確定「雇主和員工之間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約定」無效,表面上是保障勞工權益,但實質上恐帶來災難。

上有政策割韭菜 加劇勞資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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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繳納社保並非新的作法,而是進一步將原本的規定更明確化,換言之,過去勞資雙方可以相互約定不繳納社保,但不久的未來,勞資雙方除了要強制繳納,同時企業必須承擔經濟補償責任。確實,從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文來看,這有著促進社保體系更健全的用意;但是,過往勞資雙方分擔比例的規定,強制執行意味著沒有模糊空間,勞資雙方都要依法繳納,沒有所謂「相互約定」的空間,社保佔稅前工資的比例必須遵守最低40%到最高超過60%的範圍,增加了企業與個人的負擔,且恐加劇更多社會問題。

所謂企業與個人的負擔來看,社保是政府福利政策的重要環節,中國的社保佔薪資的比例明顯高出許多國家,問題是,強制繳納高額的社保,並不意味政府能提供的社會福利變多。過去,屢屢傳出中國醫療市場化的現象,單就醫療保險並不等於民眾能獲得更完善的醫療保障;事實上,中國社保繳納比例遠高於歐洲福利國家,但民眾能享有的社會福利並不如已開發國家。長期以來,中國勞動者會選擇放棄社保,一方面是社會對於社福體系的不信任,另一方面也是盈利考量,勞資雙方都不願意增加負擔。

下有對策出怪招 資勞規避不投保

強制繳納社保的規定會產生的另一個問題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從社保繳納比例來看,恐怕會有一些較為進步的城市因為「社保基數」較高而出現「繳納金額高於最低薪資」;換句話說,一線城市的平均所得愈高、社保基數就愈高,那麼勞資雙方要負擔的社保勢必更高,這進一步會迫使大型企業選擇外移,前往基數低的地方設廠,降低社保分擔的支出。無獨有偶,強制繳納恐怕會讓更多中、小型企業陷入被迫停業的困境,這會加劇就業問題,社保壓縮了薪資所得,消費市場勢必更爲低迷,衍生出「付費上班」的怪象。

值得留意的是「下有對策」可能出現的現象,由於「強制繳納社保制度」主要是針對「勞動合約」,那麼為了規避強制規定,勞資雙方「不簽訂勞動合約」的現象會愈來愈多,兼職性質的派遣勞工很可能會大量出現,抑或更多人選擇從事靈活性的勞務,例如白牌外送、網約家政服務等,甚至大量約用實習工作來規避繳納社保。然而,為何明明是攸關勞動權益的社保制度在中國實施起來卻是問題重重?主要原因是中共在推行過程中出現失靈,社會大眾的社保意識不足,再加上疫情間爆發社保坑洞,中國社會瀰漫著「拒絕」傻傻繳社保的氛圍,隱性失業問題勢必愈來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