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0)日通過重罰改裝噪音車法案,違法改裝車輛罰鍰將由原本的1800新台幣,提高至3600元。此外,違法改裝車輛遭罰後,須在15天內「自費複檢」,若未複檢將吊扣車輛牌照,未自費複檢超過2個月,車輛牌照將被吊銷。
根據環境部統計,近年來被檢舉或被警方取締的機動車輛噪音案件有逐年攀升的趨勢,2023年警方取締機動車輛噪音案件更是高達7.6萬件。然而,截至2023年10月為止,環境部已受理超過25萬件機動車輛噪音案件,但經環保局查證後,實際到案的案件數量只有8萬件,僅占陳情件數的37%,顯示國內對於機動車噪音取締及開罰仍有改善空間。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修正法案,將未依規定申報改裝「非原型式」排氣管的改裝車輛罰鍰,由現在的900到1800元,調整為3600元。且遭開罰車輛須在15日內,自費到公路監理機關複檢,若超過15天未複檢,將吊扣牌照,直至檢驗合格後方可歸還;若超過2個月仍未複檢,其車牌牌照就會被吊銷。
此外,目前交通部已將非原廠排氣管列為變更登記項目,若改裝排氣管卻未依規定申報,只要能確認車輛存在違規改裝行為,即使將車子停在路邊也可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