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培諾米達幼兒園的園長之子毛畯珅,涉性侵學童案持續延燒,目前已知受害者高達20名。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今(18)日列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回答媒體提問時表示,台北市政府在程序跟調查上,「有很多應該做但沒有做」;就「停職」一事來說,教育部於110年函知地方政府「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就規定,在司法調查期間,未具教師身份之教保員與助理教保員,提經學校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性平會或認定委員會決議後,可以命該教保員請假或暫時離開校園,以維護幼兒的權益。

張廖萬堅說,在了解該事件的過程中,不管是台北市政府發布的新聞稿或家長陳情新聞的相關描述,「確實發現台北市政府在程序跟調查上,有很多應該做但沒有做的部分。」這是疑似性侵的重大案件,身為第一線地方主管機關就應該提高警覺,尤其是幼兒的表達能力不清,在調查方面可以用更多元的方式。

張廖萬堅指出,在111年7月發生第一件案件時,《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雖然沒有修法,但仍受到《兒少權法》的管轄,當時教育部就函知直轄市跟縣市政府,在「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裡面,特別針對幼兒園發生疑似幼兒遭受侵害事件通報的處理程序,有很明確的三點規定,包括:一、要做法定通報跟校安通報,24小時內要向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的社政單位跟校政單位通報,也就是社會局跟教育局。二、要啟動危機處理機制,結合相關工作網絡,包括社工、醫療、家防中心的介入,進一步釐清案情並給予幼兒跟家長進一步協助。三、經過這些程序介入、做實質調查後,該移送司法的移送司法,該做行政處分的要做行政處分。「譬如當時外界爭議,為什麼不能暫時停職?事實上,在當年的辦法裡面,就告訴地方政府是可以暫時停職的」。

張廖萬堅說,程序就是在司法調查期間,未具教師身份之教保員與助理教保員,提經學校直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性平會或認定委員會的決議,可以命該教保服務人員請假或暫時離開校園現場,並靜候調查,以維護幼兒權益。

張廖萬堅強調,地方政府在這個案件中有沒有善盡責任調查,這是非常重要的要點,教育部會進一步再跟台北市教育局釐清,他們當時的行政作為是不是有法令認識不足之處,「規定都相當清楚、他們也有收到相關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