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代表民進黨參選年底桃園市長選舉的新竹市長林智堅陷入論文抄襲風波,目前已和爆料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互相提告,中華大學與台灣大學也進入調查程序。對此,陽明交大材料所教授林健正表示,「林智堅抄襲竹科委託計畫成果報告」這項指控有違學術界的常態及慣例,並指出其他「為何控指難以成立」的理由。

林健正6日在臉書上說道,有人指控林智堅抄襲竹科委託計畫成果報告,這項指控「應該不成立」。研究成果視為同一件,通常要寫成不同格式,包括成果報告、研討會論文、期刊論文或學位論文。這是學術界的常態,不足為奇。「任何委託研究計畫之成果,除非另有約定,通常研究人員可以據以發表研討會論文、期刊論文,並寫成學位論文的一部分。」

他表示,竹科管理局表示該委託研究計畫的智慧財,以致有媒體隱射林智堅涉及抄襲及侵權。縱使合約規定如此,竹科管理局仍應依據「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第5點規定及其精神,釐清該案中華大學的技畫主持人及相關研究人員是否可以發表研究成果及作為學位論文的一部分。

他指出,按美國國會於1980年通過了拜杜法案(Bayh-Dole Act)以後,大學、中小企業等與聯邦機構締約,執行聯邦政府資助的研發計畫後仍能保有其研究成果之專利。

林健正指出,如今我國的科技部亦跟進拜杜法案,「科技基本法」第六條讓大學擁有政府委託研究計畫的智財權。竹科管理局是科技部轄下的單位,合約規定顯然抵觸政府政策。如果竹科管理局的委託成果不能發表或成為學位論文的一部分,代誌反而大條了。

他強調,這項控指難以成立的其他理由恐怕還包括:一、計畫之執行通常是指導教授與研究生共同完成;二、計畫成果報告通常由研究生寫好初稿後由指導教授修改後定稿上線;三、計畫成果報告通常不被視為正式發表,自無自我引註的需要,當然也就沒有抄襲的問題。

新竹市長林智堅。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