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公共資源往往不是用來服務人民,而是被官僚視為可以任意支配的財源,貴州一名大數據局長,能靠「公費挖礦」撈走超過 1.5 億人民幣多年無人揭發;另一邊,華裔女子楊蘭蘭則因權力庇蔭,在澳洲過著遠超常人的奢華生活。這些案例看似荒謬,其實只是同一個制度邏輯的投射,當權力缺乏監督,貪腐層出不窮,這就不是偶發事件了,更凸顯台灣與中國的根本差別:台灣至少還有防線能監督,而在中國,真相只能等到鬥爭需要時才被揭開。
表面上,中國從來不缺「反腐運動」,真正的矛盾在於,這些行動從未觸及根源,權力高度集中,司法缺乏獨立,媒體被嚴密管控,人民也沒有追問的管道;於是貪瀆能夠長期潛伏,直到政治需要時才被揭開,所謂「反腐」更像是舞台上的大戲,用來清洗異己與鞏固權力。
很難不想到,若同樣的事件發生在台灣,媒體早就追到天翻地覆,司法必須介入調查,民意也會逼迫政治人物承擔責任;台灣並非沒有貪腐,但至少還有幾道防線,讓問題有機會攤在陽光下,這就是差別,清廉從來不是靠領導人的意志,而是靠司法以及社會來限制權力。
中國的貪腐案例,也提醒台灣,必須珍惜並強化能約束權力的機制,因為一旦防線失守,社會也會像中國一樣,讓權力毫無節制地蠶食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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