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涉嫌浮報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台北地院一審認定高虹安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2罪,從重依職務詐欺貪汙罪,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將於今(16)日上午10時進行二審宣判,改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針對此一審時,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被判刑2年,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2年;前主任陳奐宇則被判刑1年,緩刑3年;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則被判無罪。至於唯一不認罪的前公關主任王郁文(公衛文)則被判刑2年,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2年。
現正最夯:高虹安助理費案今二審宣判 若「無罪」判決將回任新竹市長
而二審宣判則黃惠玟、前主任陳奐宇、前公關主任王郁文等人犯罪所得分別為5642元、506元、466元,黃被判2年、陳1年、王2年,緩刑3至5年不等,僅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因未浮報薪資獲判無罪。全案上訴高院。
今日上午10時高院合議庭宣判,一審貪污罪撤銷,改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輕判高虹安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關於高虹安助理費案,台灣高等法院將於16日進行二審宣判,並改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高院今宣判高涉貪案無罪,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在高院宣判後回應媒體。 圖:張良一/攝
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高院今宣判高涉貪案無罪,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在高院宣判後回應媒體。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