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案件,一審被判刑7年4月,市長職務被停職,台灣高等法院於今(12)日宣判結果大逆轉,撤銷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對此,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表示,一、二審判決適用法條不同、判決見解不同,依理,檢察官一定會上訴
對於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二審改判,林志潔指出,第一、依照地方制度法,二審無罪高市長可復職。但她也提到,一二審法律適用見解不一致,檢察官一般都會上訴。
林志潔表示,雖第三審法律審原則上是書面審查,高虹安不必再頻頻跑法院,但除貪污案件外,還有誣告案,將來依然要花許多心力處理訴訟。新竹需要清廉有治理能力的首長,希望市政不要再空轉。
最後,林志潔呼籲,在選舉上,政黨要以候選人的操守專業、對城市的規劃和服務熱誠,來尋求市民的支持,不能將勝選寄望於競爭者合作的破裂,才是正確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