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這群被火紋身的孩子
時間或許是最好的療傷,但音樂卻是最立即的安慰。 從媒體報導,歌手楊承琳、周杰倫、羅志祥、蔡依林等都錄製鼓勵的話,為八仙樂園塵爆受害的粉絲加油。歌手林俊傑與羅文裕更為這些受傷者創作I Pray For You「總會好的」這首祈福歌,希望用音樂鼓勵所有的病患,不要放棄,要繼續努力總會好起來的。 這些年輕人是八仙樂園塵爆的直接受害者,但他(她)们的親友,第一線醫護人員,連續採訪這則新聞的記者,甚至關切這個事件的廣大國人,可說是間接受害者,在這段時間都被這股悲傷、悲慘、悲痛的氛圍所環繞,I Pray For You「總會好的」這首祈福歌,或許能帶給廣大國人些許的慰藉。 這將近5百位不同等級灼傷的年輕人,他(她)们一定都是音樂的愛好者,才會去參加這項活動,當他(她)们躺在病床上,除了第一線醫護人員的照顧、親友的安慰外,能聽到喜愛歌手的歌曲,多少能暫時撫慰身心的創痛,尤其聽到這些知名歌手為他(她)们打氣的話,想必更能鼓動求生的意志。 二十多年前,中華民國兒童燙傷基金會曾推出「被火紋身的小孩」這首公益廣告主題曲,而傳頌一時,藉以撫慰燙傷的兒童與他們的親人。這首歌的作詞與作曲者是一位資深廣告人陳錫榮,任職於志上廣告公司;演唱者為台灣第一位視障歌手曹松章。 當年歌名是「被火紋身的小孩」,今天則是因八仙塵爆被火紋身的年輕人,同樣讓人不忍。歌詞如下: 如果這樣的一點關懷 還要經過漫長的等待 我不知道被火紋身的小孩 他還能有多久的天真情懷 如果這樣的一片真愛 還要經過痛苦和忍耐 我不知道被火紋身的小孩 他還能有多少的希望存在 我不明白 這樣的錯誤和傷害 他不應該是個被火紋身的小孩 我在期待 用愛的行動來擔待 他的現在 他的未來 就在你我的關懷 治療灼傷或燙傷都是一條漫漫長路,除了醫療費用,更需心理建設,對當事人是如此,親人也是。如同這首歌所言「用愛的行動來擔待 他的現在 他的未來 就在你我的關懷」。
留言0喜歡投書101大樓何時才能發出彩虹燈光?
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合法那晚,紐約Downtown才落成不久的紐約「世貿中心大樓」頂端的尖塔,晚間散發以象徵同性戀的彩虹燈光在夜色中發光發亮。台北的101大樓何時才能發出彩虹燈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結果確定同性婚姻合法,可說是美國史上民權法案最偉大的成就之一,(美國)人民不會因為種族、宗教、性別與出身自哪個國家而受到歧視,而且他(她)們的權益受到聯邦、州或地方政府的保護。自此美國的Same-sex同性戀人,不只得到祝福,而且他(她)們的婚姻也終於獲得美國聯邦憲法的保護。 我一向支持同性戀與(她)們的權益應該與異性戀者一樣受到法律的保障。在沒有或不是亂倫的前題,相愛的兩人都應該受到尊重與祝福。就我個人的心裡感受,這是自去(2014)年,美國許多州放寬吸食大麻法令後,讓我感到最興奮、鼓舞的時刻,但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更具有深遠的意義。 這一年來同性戀權益有大幅的進步,特別是西歐與美國,甚至拉丁美洲也有改善。 以上(5)月為例,先傳出盧森堡首相Xavier Bettel與他的同性伴侶比利時建築師Gauthier Destenay結婚;這盧森堡個天主教國家,去年以絕對多數通過同性戀婚姻合法。5月下旬,同樣也是天主教國家愛爾蘭高票通過同性戀婚姻合法。去年底美國FDA(食品與藥物管理局)宣布取消1983年(愛滋病剛流行的時期)所頒布同性戀不能捐血的禁令。 美國大法官的投票結果也反應美國民意的流向,2011年Gallup(蓋樂普)的一項民調顯示,有53%的受訪者贊成同性婚姻,這是首次有半數的人支持同性婚姻;若以年齡層來看,18歲至34歲的年齡層上升到70%,說明一個事實,婚姻的平等是一個歷史的必然。對社會議題一向謹慎以對的「紐約時報」也從2002年8月起在每周日的時尚版報導同性戀者的婚姻消息與儀式。 在台灣,依據現行法令並不承認同性婚姻,但高雄市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於5月中宣布,接受同性伴侶的婚姻登記,這是台灣第一個對同性婚姻釋放友善的都市,可說是華人社會最進步的作為,英國BBC都有播出這則新聞;台北市無黨籍的柯文哲政府也於6月17日開放同性婚姻註記。 高雄與台北這兩個都市開放同性婚姻註記印證英國「經濟學人」週刊的一篇社論指出,從長遠看,同性戀的發展,在都市化裡是有很多樂觀的理由,像在印度與南非,同性戀的處境是很可怕,但在都市就寬容多了;另一個趨勢是,在亞洲與拉丁美洲新興的國家愈富有、愈開放、愈民主則對同性戀者愈友善。「經濟學人」這個用Bumbler印記在馬英九身上的雜誌,長期關注同性戀及其權益的發展。 去年10月「紐約時報」一篇發自台北的報導,台灣已連續13年舉辦同志遊行,顯現台灣在過去20年的多黨民主取代過去的戒嚴法與威權統治。相較於其它亞洲的同性戀處境,台灣對同性戀是相對的寬容與友善,也獲得國際同性戀人權委員會的肯定。雖是如此,該篇報導指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立法,在立法院仍遭受到基督教活動分子與他們在執政國民黨內的盟友的強烈反對。 再看看,降低投票年齡到18歲這個議題,國民黨所採取的立場,雖不敢明白反對,但採取杯葛的作法。可以看出國民黨對同性婚姻合法化不合時宜的保守立場。 一個進步成熟的社會,是要能尊重少數的需要與權益。我記得1967年Guess Who's Coming to Dinner(誰來晚餐)這部電影,描寫一位非裔美籍的男人要娶一位白種女子的故事,當時相當少見,所以這部電影引起很廣泛的討論。1960、1970年代雖然民權運動當時已蔚為風潮,也受到廣泛的支持,但黑白通婚還相當少見,甚至是禁忌,如今黑白通婚已見怪不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路途很遙遠而辛苦,但總算終於明媒正娶了。 祝福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異性與同性皆然。
留言0喜歡投書用錫杯喝生啤
這個6月天,隨著氣溫每天總徘徊在攝氏35至37度之間,喝Gin & Tonic或啤酒的次數與杯數也隨著溫度而增加。走在敦化南路的下班途中,「路過」Shangri-La酒店,慰勞自己打工的辛苦,走進一樓Lobby Court喝個酒解渴也解暑。 (關於「路過」。1980年代,我在聯合報當記者,晚上下班後常與一位住在天母的記者朋友去雙城街的Pub喝酒,他的名言是「下班後路過雙城街喝杯酒再回家」。這個路過去喝酒,通常喝到天亮我們才打道回府。) Lobby Court用的是錫質打造的啤酒杯裝Draught(生啤酒),引起我的Nostalgia(懷舊之情),這是我首次在台北的國際酒店看到以錫杯盛Draught。錫杯常保啤酒的冰涼與香氣,從第一口到最後一滴,甚至手碰觸到錫杯,都可以感受到它的冰涼。 以錫質喝啤酒是老式的浪漫,我的初體驗,是1980年代末期,我在香港中環Mandarin Oriental酒店一樓知名的Captain Bar。我與香港那位97之前就移民到英國倫敦的友人,總習慣要約在Captain Bar在Bar喝酒,那時第一次體驗到以錫杯喝Draught的風味,看那些資深的男性Bartender有條不紊為客人調酒、倒酒、端酒、上酒,整個過程就是一種享受,體驗到喝酒的文化與文明。 保持啤酒的冰涼,有各種妙方。我在墨西哥濱太平洋的度假勝地Acapulco的一些餐廳喝Corona或Dos Equis啤酒,一個價錢有3瓶,3瓶放在一個裝有冰水的小水桶裡上桌,要喝的時候才打開。我在澳洲昆士蘭省北邊Cairns的酒店或餐廳喝啤酒,在啤酒瓶的外邊,罩有半瓶高的保麗龍,如此也可延長啤酒的冰涼度。
留言0喜歡投書家住在我所謂的貧民窟
每天從住家抬頭一望,Shangri-la台北遠東國際酒店那兩棟現代化的高樓就聳立在我的眼前;走到巷口,台北地標101大樓更有如高高在上的君王,日夜鄙視著賤民的我。相較於我所窩居的六張犁社區以及周遭的環境,我常有茍活於貧民窟之感,總想起墨西哥人的遺憾:上帝,我離您那麼近,卻離美國那麼遠。 特別是,當我從Mandarin Oriental的MO Bar喝完酒搭上285、902、556公車回家,車子從敦化南路寬敞的林蔭大道左轉狹窄的和平東路,再經過基隆路,可說是不同的兩個世界;或者下班路過Shangri-la酒店在一樓的Gin Bar喝完Martini後出來,安和路的景觀也有別於我要回去的六張犁住家。結帳時,我偶而跟Bartender開玩笑,知道Cinderella(仙履奇緣)的故事嗎,總得要回到現實。六張犁雖屬人人稱羨的大安區,但要看那條路的大安區,仁愛路、信義路也都屬大安區,而在我眼中和平東路就差一截;還有那個路段的大安區,而基隆路就是一個分水嶺。不信的話,比比兩旁的景觀就一分高下。 我住的這棟五層樓老公寓,樓下是木頭門,門兩側是住戶的木板信箱與門牌號碼,但多數信箱的門都已斷落,因此看不出門牌號碼;由於此區多雨潮濕(特別是梅雨季,我打傘出門,到大安捷運站,地面是乾的。)一二樓的樓梯旁的白色牆面,縱使重新粉刷,但不久又剝落不堪。 住家附近都是四、五層的老式建物,平均一至二個月就聽到其它住家敲敲打打,那些鑽樓板的聲音更常叫人發狂,而且從後陽台下的防火巷產生共鳴,似乎就敲打在你的頭頂;特別是春節前那一兩個月,有時會同時幾戶在修繕,那真是人間地獄。正面樓下的巷弄,全部早已成為一樓住戶私畫的停車位,尚可容一部車通行;後陽台與另一棟的後陽台距離雖不至於「屁股對屁股」,但從罵孩子到貓兒叫春或貓在遮陽板追逐的跳動聲,或那個鄰人歇斯底里的哭聲與無理頭的叫罵聲,或年輕人週末夜的狂叫嘻笑聲,半夜洗衣機的低沉卻不是安眠的攪動聲,汽車或摩托車半夜返家的引擎聲等等你可以想到的噪音都存在,對了,我還沒提到上午9點多偶而有更動人叫床的呻吟聲(我通常10點後出門打工)。這不是貧民窟,什麼叫貧民窟。更無法忍受的,一年到頭總有住戶焚香燒紙錢的,我雖住4樓,但那些叫人喘不過氣的異味有時連晚間都還餘煙裊繞(二樓住戶,似乎焚香不斷,樓梯間門口的白色牆壁都被燻黃)。 有時,選鄰居比住那個區重要,改天若有人告訴你「他(她)住大安區」,也不用太羨慕,看看住家附近的環境更重要。 週六假日陪老媽吃完午飯、看完「蠟筆小新」,一點以後,我會到樓下斜對面的Subway喝杯咖啡,看小說或The New Yorker,或改學生「新聞採訪寫作」的作業。它有18個座位,約一般Subway的大小,但我不會占到其它用餐人的位置。 通常固定有兩位中年婦女招呼客人,其中一位英文流利(我猜想她是老板),另一位我則沒有聽她說英文,有時後者這位沒有當班,會有另一位中年婦女招呼客人,她的英文更流利悅耳。每次幫我做咖啡,都是那位「我猜想她是老板」的婦女,幾次後,只要我進店,她就為我做黑咖啡,而且杯子不用加蓋。我們除了「謝謝妳」、「再見」,沒什麼交談。 這兩三年下來,自認住在六張犁「貧民窟」的我,發現這一帶的「老外」似乎變多了;我大約停留1個小時,少說總有三四個老外進出,有的外帶、有在店內用餐,從老板與他們英文會話的內容,我想他(她)們都是住附近的老外,說英文居多,也有說西班牙、德語的,甚至我聽不懂的(或許是來自東歐,白皙的皮膚、金髮、姣美的身段)。 與2005年之前的天母「老外」相比,當年那批大多數為白領、甚至是主管階級的「老外」,如今已不見,天母早已不是相對高消費的「洋人區」;而與我同住在六張犁的「老外」,大多為年輕人,他(她)們或許共同在此租屋同住。 每當我走在紐約Soho、TriBeCa、Nolita這些老舊的Neighbourhood,看到無數用紅磚或石塊蓋的老房子,無論是店面或餐廳總叫人留連忘返,而台北,甚至台灣各地除了路邊攤,還是路邊攤,不僅沒有個性,也失去它的優雅。 不知六張犁社區有沒有機會創造自己的風格,而不只想到都更與炒地皮。
留言0喜歡投書Tequila與Cachaça能調出一杯雞尾酒嗎?
巴西總統Dilma Rousseff(羅賽芙)於5月下旬首次訪問墨西哥,雙方簽署了幾項經貿投資等協定,兩國總統舉杯互敬,墨西哥總統Enrique Peña Nieto(培尼亞 涅托)的杯內是代表該國的Tequila (龍舌蘭),巴西總統喝的是象徵該國的Cachaça(卡夏莎)。Cachaça所調成的雞尾酒Caipirinha舉世聞名。 根據英國經濟學人雜誌的報導,這兩個拉丁美洲的巨人,兩國的人口、國內生產總值與出口數加起來的總和占了拉美的一半以上,但彼此忽略少有互動;墨西哥因為是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成員與北邊的美加互動頻繁,巴西是Mercosur(南方共同市場)的主要成員,兩國各有發展的空間,如今Rousseff總算往北跨出了一大步,她還說,兩國要建立新的Tequila-Caipirinha Axis(龍舌蘭-卡琵莉亞軸心)合作關係。難怪經濟學人這篇報導的標題是Mixing tequila and caipirinha(調混龍舌蘭與卡琵莉亞)。 這篇文章聊這兩個國家的「國飲」而不談兩國的經貿關係。我愛喝也曾有一段時間喝很多Tequila,沒想到讓我在墨西哥開會旅遊很受歡迎。 1992年我以Playboy中文台灣版總編輯的身分,參加該年度在墨西哥舉行的Playboy國際版總編輯年會,會議地點在墨西哥西岸濱太平洋的度假勝地Puerto Vallarta的Camino Real酒店(當年屬Westin經營管理)舉行,該酒店有屬於自己的海灘供房客使用。第一晚的晚會就在酒店的海灘舉行,海邊錯落的火把在夜色中搖曳,樂隊在現場演出,場景已夠浪漫,每位出席代表穿上主辦單位準備的不同花色圖像的Poncho(斗篷),Poncho是墨西哥的傳統服飾;沙灘上搭一個臨時入口,入口處有兩位Playmate歡迎各國與會者,她們送上一杯Tequila,要立即喝掉才能往前行,與會者未必有喝Tequila的經驗,但性感美女獻酒,當下雖然人人入口,但每個人的表情千變萬化。 我先把鹽灑在我左手的弧口,再用舌頭舔它,然後一口喝下Tequila,再咬一片檸檬。兩位美女對著我笑,還要我再喝一杯,但飛了十多個小時,又是空腹最好不要逞強,我笑著說,Gracias! Viva Tequila。這是我喝Tequila最美的回憶,當晚以及那趟旅程我喝很多Tequila。 同年應墨西哥旅遊局邀請到西岸的Acapulco參加旅遊年會,每天晚餐9點之前就是不斷喝Tequila跳Salsa,會後飛到東邊的猶加敦半島參觀馬雅古跡與當年正在發展如今成為全球知名的Cancún(坎肯)度假勝地等地參訪,沿途與陪同的Amigo不論在船上或遊覽車裡也是Tequila不斷,一個Shot接一個Shot的喝。 外型有如鳳梨卻比鳳梨至少三倍大的Tequila (龍舌蘭),取其內部的汁液體蒸餾釀成、陳年釀成,墨西哥政府有產區規定與分級,高檔的Tequila相當具有層次、精美,有如Cognac,講究杯子更不是豪飲。墨西哥政府曾多次向聯合國申請Tequila有如Champagne(香檳)這個字其它國家不得隨便使用,但似乎沒有得到肯定的答案;正統的Tequila瓶內不會有一條蟲,有蟲的是墨西哥南邊生產的Mezcal,很多夜店以此混淆顧客。Tequila與Gin、Rum等是6大基酒之一,用來做各種調酒,像聞名國際的雞尾酒,杯沿沾一圈鹽的Margarita與Tequila Sunrise都是Tequila調酒的代表。 Cachaça是巴西版的Rum(藍姆)酒,Cachaça與Rum都是用甘蔗釀成的飲料,差別的是,Cachaça是用第一次榨出的甘蔗汁經過發酵與蒸餾釀成;Rum是以色澤深沉液體凝重的蔗糖蜜蒸餾釀造。在口感上Cachaça比Rum粗獷強烈,Rum比較細膩。Cachaça是Rum的火爆版、激情版,就如巴西人一樣的熱情。 巴西有各種品牌的Cachaça,一般勞動階層最普遍的飲料是純喝Cachaça與啤酒;但以Cachaça調成的Caipirinha是國際知名的一款Cocktail,甚至被視為十大經典Cocktail之一,在歐美國際酒店的Bar容易喝到Caipirinha。遺憾的在台北不容易。 Cachaça與Feijoada(黑豆燉肉)當初都是巴西奴隸的餐飲。Feijoada是主人廚房切剩的食材與剩菜再與豆子燉煮的大雜燴,供奴隸食用,奴隸並以甘蔗汁釀成的烈酒Cachaça佐餐。農場主人發覺奴隸喝些飲料可以增進他們工作的活力,於是很快就成為奴隸餐桌上的飲料。直到1920年代Cachaça終於得到全民的認同,不分膚色、階級都享用Cachaça與它的調酒,Cachaça成為巴西的象徵。Cachaça與足球再加上Samba(森巴舞),可以說是巴西的三位一體。 如同所有的烈酒,Cachaça也分不同的口感與等級,外銷的Cachaça口感都比較柔順、圓潤,像Leblon、Velho Barreiro、Boca Loca、Cuca Fresca、Cachaça 51。 Caipirinha是用Cachaça為基酒,與檸檬、糖調混的雞尾酒;曾在台北Mandarin Oriental酒店Bencotto義大利餐廳擔任Bartender的Tom為我調一杯Caipirinha。他先將切片的檸檬與糖放入細長的Collins酒杯,再用木頭攪拌棒將這兩種原料攪混一起,接著加入碎冰塊,最後倒入Cachaça 51,這是我在台杯喝過最道地的一杯Caipirinha,因為台北不容易看到Cachaça,若做這杯雞尾酒都用Bacardi充數,MO台北有這瓶產自巴西聖保羅的Cachaça。 地處亞熱帶的台灣,日據時代台灣的甘蔗與糖都享有盛名,印象中,我小時候賣菸酒的外祖父母的酒架上有台灣菸酒公賣局生產的「蘭姆」酒,可惜的是以Rum為主的Cocktail文化並沒有在台灣出現。
留言0喜歡投書閒話古巴雪茄
去年12月17日美國總統歐巴馬宣佈將逐步與古巴恢復全面的外交經貿關係,閃過我腦海的第一個念頭是,價格原來已經夠昂貴的古巴雪茄,美國市場開放後,這一來古巴雪茄的價格將更高不可攀,就如中國人有錢之後,買遍法國高檔葡萄酒、四處收購原物料,全球物價都受影響。 從青春期至今,我對古巴與摩洛哥這兩個國家總充滿Obsession(著魔,意亂情迷)的浪漫情懷,因此閱讀與這兩個國家相關的資訊,剪報收集有關的報導。我不抽紙煙,但抽雪茄,也許是滿足我對古巴的諸多想像,從雪茄、音樂、Rum、食物(台北Cozzi酒店有一道古巴三明治)、咖啡到革命。女兒定居紐約知道我是古巴迷特地帶我去Café Habana(位在Prince街與Elizabeth街交會)吃古巴三明治與烤玉米;我在West Village 閒逛看到Havana Alma de Cuba(位在Christopher街與Bleecker街交會)餐廳,走進去吃道薄切火腿配番茄莎莎,餐廳的牆壁畫滿加勒比海風情與人物,很有拉丁的氣氛。 美國The New Yorker與英國The Economist偶有以古巴為封面,若亞洲版沒有,我總請友人從國外購買寄給我;我經常閱讀的Cigar Aficionado(双月刊),每期總有評鑑或報導古巴雪茄,也曾多次以古巴為封面,最近的5/6月號這期封面主題就是Welcome to Cuba,可說是旅遊古巴最新的報導與資訊,當然還有到那裡?如何購買雪茄的建議。從歐巴馬的宣布之後,紐約時報與華爾街日報等主流媒體也刊登許多與旅遊古巴有關的報導。 1990年代的台北也曾感染了美國流行的雪茄熱潮,當時的希爾頓(今日的凱薩)、喜來登、Westin、亞都(麗緻)、西華等國際酒店或多或少都有雪茄的相關活動,如來自古巴的雪茄師傅捲雪茄秀、雪茄餐宴等等。在室內還沒有禁菸的年代,這些酒店或像T. G. Friday's、Pub這些「老外」常出入的餐廳,都可以抽到古巴雪茄,而且都有準備抽雪茄的器具,如雪茄剪、點燃雪茄專用的火柴或噴火機、菸灰盤等等。 就在那時候,我身邊一位具有餐飲創意的朋友Daniel(時),在台北天母開了一家Cigar Tribune「席加」雪茄餐廳,它是一棟獨立的兩層樓建物,一樓是餐廳與廚房,二樓原先的客廳,他改為抽雪茄的空間,有舒適的沙發、音響、各類餐後酒;一樓室外有庭院、小魚池。 Daniel延續之前在台北希爾頓二樓「牛排館」的經驗(它曾是台北數一數二的高檔西餐廳),愛做菜的他在自家餐廳發揮廚藝天賦,並充實古巴各品牌、系列雪茄,以及Port、Malt Whisky,雪茄雜誌與雪茄書籍。 「席加」每晚吸引許多在台「老外」,特別是在台的美國雪茄客;它是台灣第一家登上Cigar Aficionado網站的餐廳,也是台灣第一家被該雜誌出版的「雪茄購買指南」選為對雪茄客友善的餐廳,因此來台旅行的「老美」也根據這些資訊,來到「席加」,享受在美國無法抽到的古巴雪茄。因為美國從1962年,甘迺迪總統簽署對古巴採取貿易制裁以來,販賣古巴雪茄是違法的。 只要有新到的古巴雪茄,Daniel一定找我試抽、談心得,我們經常在二樓雪茄廳與一些「老外」抽雪茄喝Port聽Jazz到清晨,那時我在「自立晚報」寫了系列雪茄的文章,後來集結成「不接吻的時候我抽雪茄」一書。 Cigar Aficionado雖是一本報導雪茄與男性休閒嗜好的雜誌,但多年一直主張取消對古巴的禁運制裁政策。最著名也引起美國其它媒體報導的一期是1994年夏季號以古巴Fidel Castro為封面,Fidel著他的招牌綠色軍裝,兩手拿一隻曾是他御用、專供外交使用的Cohiba雪茄在鼻前聞。這本雜誌的創辦人Marvin R. Shanken事後對媒體表示,他進行兩年的溝通協調才得到該次獨家專訪白宮歷任總統的死對頭古巴實際掌權者Fidel Castro,訪問地點在首都哈瓦那的「革命宮」。連同今年這期,於1992年創刊的Cigar Aficionado這23年來有9次以古巴為封面故事,主題含括政治、間諜、旅遊、超級模特兒。 所幸我還有一些古巴雪茄,在不接吻的時候我抽雪茄,同時一再聽Havana(哈瓦那)這部電影的配樂(由Robert Redford與Lena Olin主演);還有一張充滿加勒比海拉丁情調的雪茄音樂Cigar Music:Tobacco Songs from Old Havana,這張CD附有一張摺疊的曲目說明與古巴雪茄的故事。
留言0喜歡投書以前瞻性的角度看大麻
<餐餘酒後> 文 Roy陳忠義 每次看到台灣媒體以聳動的字眼報導警方抓到某某人吸食大麻,我總會想起Beat Generation(垮掉世代)知名的同性戀作家、反越戰份子、吸食各類毒品並公開主張大麻合法化的Allen Ginsberg(1926-1997,金斯堡)的名言,抽大麻有時帶來的誇大妄想效果「是法律而不是尼古丁」這真的是真知灼見的話。有些人認為,假如沒有警察(取締抽大麻)就不好玩,假如(抽大麻)沒有一點風險與危險,誰在乎它。 真的,假如你有抽過大麻,就覺得大麻沒甚麼了不起;比起酒後開車帶來的傷害與悲劇,大麻不會對其它人造成危險。台灣還把大麻與抽大麻視為很不得了的違法的事,媒體記者不深入了解甚麼是大麻及其功能,只隨著與時代脫節的司法制度起舞,把大麻與其它毒品畫上等號。 再看看,有些食品業者已將大麻的活性成分「四氫大麻酚」(THC)添加到蛋糕、糖果、餅乾及其它可食用的物品裡;美國、丹麥等國的廚師已嘗試把大麻做為食材或飲料。已有大麻相關的烹飪書問世或網站建構。 西方許多與大麻相關的文章都會提到中國人以大麻為藥物已有多年的歷史,古代中國認為這種植物可用做外科手術的麻醉劑;希臘史學家Herodotus(西羅多德)曾敘述住在東歐中亞一帶的Scythian(斯台基人)吸食大麻的煙氣,接著進入狂喜的情境而大叫出聲。 美國國家地理雜誌6月號就以大麻為封面主題,從新的科學角度來看這種草藥。這篇文章一開始就指出,在紀元前3千年的西伯利亞墓地可以發現它焦黑的種子、數千年以前中國人就用大麻為一種藥物。今日所謂的中藥或漢方,大多取自中國這片土地內所發現或成長的植物,如今海峽兩邊的政府把老祖宗使用的藥物--大麻視為毒品或違禁藥物,著實難以想像。清朝政府受鴉片之害,造成後人反毒是可以理解,但大麻又是另一回事,台灣應該用前瞻性的眼光看大麻。 大麻的醫療功能,近年來已成為許多國家的主流。早在2010年11月有一期Time的封面故事主題是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juana(是American與Marijuana的組合),報導美國境內大麻藥用的成長趨勢;如今美國已有23州與華府視大麻為合法的藥物,有些州如華盛頓州、科羅拉多州抽大麻已合法化。科羅拉多州的「丹佛郵報」甚至開闢大麻專欄,聘請專人抽各種大麻撰寫評論。對大麻長期研究的以色列,加拿大與荷蘭都有以大麻為藥的專案,最引起全球注意的是,南美的烏拉圭於2013年國會立法通過大麻合法化,葡萄牙也將吸食大麻除罪化。 美國的Marlboro(萬寶路)香菸曾有一陣子成為世界的流行,如今反菸或不抽菸成為一種主流時尚,也是政治正確,而Marijuana(大麻)是否成為21世紀的流行?
留言0喜歡投書靈魂的春藥Absinthe
喝Absinthe勝過新婚。Absinthe是靈魂的春藥。 在Alfie(阿飛外傳)的電影情節,專釣年輕男子的女企業家Liz(Susan Sarandon飾)在引阿飛(Jude Law飾)上床之前,這位成熟的女人要阿飛與她先喝杯Absinthe(台灣譯為「艾碧斯」),成熟世故經驗老到的Liz告訴沒喝過Absinthe的阿飛說,喝Absinthe勝過新婚。 吸血鬼德古拉說,Absinthe是靈魂的春藥。沒有一種酒像Absinthe那麼惡名昭彰,也沒有一種酒像Absinthe具有那麼大的魔力與鬼魅,但卻是吸引那麼多文人、藝術家、行徑放浪不拘的小資產階級。 我喝Absinthe,但沒有與女人一起喝Absinthe的經驗,更沒有像Alfie這麼好運,懂Absinthe奧妙的女人找我喝Absinthe,因此無法貼切了解Sarandon對Absinthe這個誘人的註解;Liz還對Alfie說,喝下它會讓你「通體溫潤」,我是百分之百的同感。 在電影中,Liz說,她是將Absinthe裝在漱口液的瓶子從(捷克)布拉格帶回紐約。Absinthe曾經是惡名昭彰、相當具有爭議的酒類,從20世紀初就被法國、德國、義大利等歐洲國家與美國禁用,美國到2007年才解禁。電影Alfie第一次於1966年上映(Michael Caine飾阿飛)、第二次於2004年上映,這時美國還認為Absinthe為違禁品。 火與水是喝Absinthe的儀式與過程的兩個主角。Liz顯然非常了解如何享用Absinthe。她將綠色的Absinthe倒入專用的酒杯(類似冰淇淋聖代的杯子),杯子上方擺一把有打洞的金屬平面匙勺,在湯匙上方放一顆方糖,點火燃燒,流入酒杯,再加入開水與杯中的Absinthe攪拌在一起飲用。這種「燃燒」的儀式相傳源自布拉格在喝東歐生產的Absinthe的方法。 在法國,傳統的喝法就是Absinthe與水。當水注入優質的Absinthe,它會呈現雲霧狀或乳白混濁狀。水會攪亂酒體的酒精與植物成分的平衡,酒精的分解讓植物精油沉澱呈現一種懸浮物。這是目前全球最常見的喝法,像在台北Mandarin Oriental酒店的MO Bar或W酒店的 Woobar就是。在捷克稱這種為「波希米亞風格」的喝法,能展現男性的陽剛與雄風。 雖然只是Absinthe與水的調混,但相關的儀器使喝Absinthe的過程更有戲劇感。除了上述的專屬的酒具外,最特殊的是還有一具玻璃Fountain(類似實驗室的橢圓型蒸餾瓶,或依功能稱滴露瓶,瓶內裝冰塊與水) 外接一條金屬管,玻璃瓶下方有水龍頭。要喝的時候,先將Absinthe倒入酒杯,將特製的湯匙放在酒杯上,湯匙上放一或兩顆白色方糖,打開水龍頭讓水滴到方糖,再流入酒杯,杯中原先綠色的Absinthe逐漸變成乳白混濁狀、苦艾草特有的香氣也逐漸從杯子飄散開來,當方糖完全融化,就可以飲用。 美國紐奧爾良這個喝Absinthe的聖地,我在該市Vieux Carré(法蘭西區)的Bourbon O Bar喝Absinthe,擁有2013「紐奧爾良雜誌年度調酒師(Mixologist)」頭銜的Bartender Steven Lemley就是用上述第二種做法為我調製。紐奧爾良市官定的代表調酒Sazerac也是用Absinthe調成。近年來屢獲最佳Cocktail餐廳、位於紐約金融區的The Dead Rabbits(華爾街30號) 餐廳,就有Absinthe系列調酒。紐約Waldorf-Astoria(華爾道夫)酒店的傳統Cocktail酒譜就有Absinthe一項。 中文稱苦艾酒的Absinthe,主要是用Wormwood(苦艾)、Anise (大茴香)、Sweet Fennel (甜茴香)等草藥蒸餾而成的酒。18世紀,原產自瑞士西邊靠近法國這一帶的山區,19世紀中葉,盛行於駐紮在北非的法國殖民地阿爾及利亞的軍隊,並將喝Absinthe的習慣帶回法國,每天下午一到5點巴黎大大小小的酒館、咖啡店、餐廳都流行喝Absinthe,因為它的酒體為綠色,這就是所謂的「綠色時間」;而且一杯Absinthe在手是被尊敬、它被視為Bourgeois(布爾喬亞,小資產階級)的代表。Absinthe深受藝術、文化、那些信仰Bohemianism(自由、奔放不拘)人士的喜愛,像畢卡索、莫內、梵谷、海明威等都愛喝,而且遍及瑞士、捷克等國。 1905年8月,瑞士一個農夫槍殺他那懷孕的妻子、一個4歲女兒與一個2歲的女兒,他自殺未成。在審判時,他供稱行兇前喝了2杯Absinthe,而造成這件不幸。事後這小鎮的居民連署通過禁喝Absinthe。事實上Absinthe是替罪羔羊,因為事發前這位農夫喝了1杯干邑、1杯薄荷烈酒、6杯葡萄酒以及2杯Absinthe。自此Absinthe常被誤認會產生幻覺或精神失常的飲料,因此在上世紀初被歐洲許多國家(美國於1912年)禁止製造販售。直到1990年代歐洲才陸續開禁。 在2007年美國解禁之前,受法國與西班牙(從未禁喝Absinthe)文化影響的紐奧爾良從不缺Absinthe,這就可以了解Anne Rice在1976年出版的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夜訪吸血鬼)這部小說有Absinthe的角色(電影上也有此情節);Absinthe的「幻覺」惡名也被傳奇化,柯波拉1992年知名的Dracula(吸血鬼德古拉) Absinthe都軋上ㄧ角。 捷克、法國、西班牙、德國等歐洲國家都有生產不同風格的Absinthe,酒精度介於60-70之間。法國與西班牙製的酒體呈現透明帶綠的色澤;捷克這個Absinthe生產大國所釀的呈現透明帶藍的色澤,又稱為波希米亞風格。每個國家都有生產各種等級的Absinthe。 我在紐奧爾良所喝的法國Lucid Absinthe,酒瓶上有兩隻奇特的綠眼睛,就如暗夜中的貓眼,神秘帶些驚悚,它的酒體透明帶綠。我在台北Mandarin Oriental酒店Bencotto義大利餐廳與Mo Bar所喝法國La Fée Absinthe,酒標上有一隻奇特的大眼睛,它有兩種風格:一是酒體帶綠的「巴黎風格」與酒體帶藍的「波希米亞風格」。
留言0喜歡投書台北Shangri-La遠東酒店的Gin Bar
我坐在只有4張高腳椅的Bar,Bartender Emma帶著淺淺的笑容看我喝她調的Hayman's Old Tom Gin Martini,「如何」?我看著她說,冰一點會更好。再加一句,好的Martini要冰如前妻的心。年輕的她,不能了解這句話,先是疑惑的表情,接著意味深長的笑容完全展開。 重新整修過的Shangri-La台北遠東國際酒店,在敦化南路這側的Lobby Court提供三十多種Gin,還有專為Gin設計的酒單Gin Gazette(琴酒公報),在本地可說One and Only,說它是Gin Bar還比Lobby Court貼切傳神。喜愛在晚餐前喝杯Gin(當然大多情況不只一杯)的我,有預感Gin Bar會成為我的Water Hole,喝完走路就可到家。 Gin是屬都會型的飲料,精確的說,Gin是都會上班階層下班後喝的餐前酒,最常見的喝法是Gin and Tonic、Gimlet;國際酒店或有賣酒的美式餐廳、夜店都可看到這款清澈、透明的飲料,而且有幾個品牌可供選擇,但Gin在後者的店都只扮演「調混」的角色。基本上台北跟本不是一個喝Cocktail的都市,絕大多數人不論喝什麼酒總要敬酒、乾杯、喊拳的,類似喝Gin這種充滿歐美文化背景又是社交風格的成年人飲料,如何在台北立足? Emma先將四角瓶狀的Hayman's Old Tom與雞尾酒杯擺在我面前的吧台上,她先將酒杯注滿冰塊冰杯;接著將Old Tom倒入量杯,再倒到有冰塊的調酒器、接著是Vermouth,然後Shaken。 呈半橢圓形、挑高三個樓層的Bar,垂掛著中式風味的長圓型吊燈,玻璃鏡面的吧台酒架,陳列各種Gin,透過玻璃的切割線條與燈光的反射,坐在Bar喝酒有一種似幻的風情;轉個身,看到敦化南路車水馬龍的車燈,你會慶幸自己茍活在台北這個工時全球數一數二長的窮忙世界,可以暫時找到一個寧靜空間。 不同品牌的Gin所呈現的香氣、口感也有差異,最常有的是檸檬、萊姆、迷迭、橄欖、小黃瓜等之類的綠植物香。在調好的Martini,通常會有檸檬皮裝飾或一粒綠橄欖搭配。Gin的Dry口感與綠橄欖的澀感是絕配。我告訴Emma我習慣3顆橄欖。 這不是Emma首次在吧台工作,之前她在酒店內38樓的mp Lounge(馬可波羅酒廊)已有3年多的經驗。我們聊起2012年,來自香港的調酒師Willy Chan(陳禮賢)在mp Lounge推出101款Martini的活動,那時她也在現場。接著我再點一杯Hayman's London Dry,做好後Emma很自然的放入串在一起的3顆橄欖。 以英文為主,約半張報紙尺寸的Gin Gazette(琴酒公報),有正反兩面。一面是與Gin有關的主題(全部英文),談Gin是怎樣的酒,詳列目前Gin Bar有的30多種Gin與3種Tonic(英、義、日)的名稱。另一面是除了Gin之外,其它的酒類,如葡萄酒、烈酒、啤酒、Vermouth。看到Gin Gazette黑白印刷的風格,讓我格外親切而有身處在歐美Bar的感覺,國外許多餐廳的菜單酒單總隨季節更替,或針對某些活動而有不同的設計。當年在大學讀西方報業史,特別是早期的英國報名常用Gazette這個字,像Oxford Gazette、Westminster Gazette、Daily Gazette、London Gazette、St. James Gazette等。 一杯Gin Martini在手,最適合「搭配」什麼音樂?聽美國George Gershwin的曲目或Percy Faith、Henry Mancini的演出,聽Frank Sinatra、Nat King Cole、Ella Fitzgerald、Tony Bennett等的演唱,還是法國的Chansons抑或巴西的Bossa Nova?我想這沒標準答案。但每天下午在Gin Bar演出的鋼琴師Florence(陳)都能彈奏這些曲目。我曾在「自立晚報」(已停刊)報導她的演出。 1995年Stanley(嚴長壽)還在擔任「亞都」酒店總裁,那時亞都一樓的La Brasserie每晚9點至11點半都有現場演出(唱),有一晚過了11點,客人大多離去,我還在Bar喝酒,Stanley走進餐廳,我們在鋼琴旁閒聊,聽Florence彈琴,她問Stanley喜歡聽那首歌,Stanley點電影「迷霧追魂」主題曲The First Time Ever I Saw Your Face;接著我點A Man and A Woman電影主題曲,巧的是這兩部電影都與巴黎有關。 之後,台北Shangri-La遠東國際酒店開幕,這十來年Florence都在台北Shangri-La演奏,目前週1至4下午3-8點、週5至週日下午6-8點都可以在Lobby Court欣賞到她的琴聲。週2至6晚間8點至11打烊,又有一位男琴師與一位美國女歌手聯合演出有爵士風味的歌曲。 台北Shangri-La遠東酒店內就有3個Bar,目前一樓Lobby Court以Gin為主軸,據了解,因此6樓「李白酒廊」(曾經我常逗留)以Whisky為訴求,38樓的mp Lounge(在可以抽雪茄的時代,我常去;或要在馬可波羅義大利廳用餐先去喝杯開胃酒)以各式Cocktail為主,與台北其它國際酒店相比,Shangri-La這3個Bar相對有國際氛圍。 Gin Martini有「雞尾酒之王」的美譽,沒有一杯酒能像Martini如此永垂不朽。從作家到漫畫家留下許多與Martini相關的作品;從007的James Bond到政治人物(尼克森、雷根、老布希都是),更不用說許多知名作家、藝術家、企業家也都是Martini的愛好者。 當我請Emma用Hayman's幫我做第3杯Gin Martini的時候,腦筋突然閃出美國知名女詩人、作家、劇作家、左派評論家Dorothy Parker(桃樂絲 派克)曾說過的話,我喜歡喝一杯Martini,最多兩杯,三杯之後我就躺到桌下,四杯我就跟男人睡在一起。 所幸,喝完第3杯後,我沒有躺到桌下,安然走回到家;但我從未試喝掉第4杯後會有什麼結果與後果。
留言0喜歡投書陪她去買一双細跟高跟鞋吧!
<飲食男女> 文 Roy陳忠義 高跟鞋讓女人看起來既性感又危險。若我沒記錯的話,這是享譽國際時尚攝影家Helmut Newton(1920-2004)於1990年代講過的話。 今年的坎城影展有幾位女性因為穿平底鞋,而不是依照Dress Code(著裝規定)穿高跟鞋與會,而被拒於門外。從國家慶典、國際盛大活動到學校、公司甚至(某些)高級餐廳都會在邀請卡上註明Dress Code。每個主辦單位對不合規範的來賓,有不同的應對方法,拒絕與會是其中的一種。 這事件再度引起平底鞋vs.高跟鞋的論戰。我不想對喧嚷多年又沒有結論的問題表達意見;就如1970年代女權運動興起的時候,有些女人把胸罩脫掉,在大庭廣眾面前燒掉胸罩,但到了1990年代Wonderbra(魔術胸罩)問世,多少女人愛上它,也不吝惜流露她們的胸部,乳溝終於又回來了。 我是站在Dress Code與穿高跟鞋這邊。我出國不幫朋友買東西,唯一的一次是幫台北一家國際酒店的公關經理,她托我從香港買一雙Charles Jourdan的Stiletto Heel尖頭細高跟鞋;在此之前,我在「自立晚報」的時尚消費版用幾乎整版的篇幅報導Charles Jourdan(後來收錄到我寫的「時尚生活」這本書,2000,上硯出版),因為這篇報導,她對我說「你太了解Stiletto,很放心要我幫她在香港買鞋」。(男人總無法抗拒美女的美言)她有多雙Jourdan的細高跟鞋,看她穿著短裙套裝,足下踩著細高跟鞋,挺直的身軀在國際酒店內走動或與老外交談,既專業又自信也性感,十分賞心悅目。 經常聽到女人抱怨不容易買到適合腳的鞋,尤其是高跟鞋;有很多女人根本「放棄」高跟鞋,那是最可惜與最錯誤的決定。女人穿上高跟鞋,腿部看來變得更有活力、更具魅力,卻也不失成熟與莊重。 高跟鞋有兩個面向:權威與性感。我觀察到民間企業的女主管,大多著套裝,穿高跟鞋,縱使不是細高跟,也是穿有鞋跟的皮鞋,而不會是平底鞋,這點,我在國外採訪的觀察八九不離十。 對人類與動物行為有深入研究的英國學者Desmond Morris,他在The Naked Woman(裸女,中譯本由麥田出版,2005)一書中說,女人的双腳也經常用來展現地位…包括穿戴昂貴的鞋子。(文字引述自中譯本)Morris對男女的身心與行為有深入的觀察,在1970年,我讀到他1967年出版的The Naked Ape(裸猿)中譯本(「拾穗」與「純文學」有各自的譯者),讓我對兩性的性行為有廣泛的認識。 高跟鞋可以是時尚、當然也散發性的誘惑與吸引力,但它也是對男人長期主宰的社會結構的挑戰。當女人穿上高跟鞋很自然的挺起上身,比穿平底鞋更能「產生」積極的心理效果與勇於挑釁的力量。 但穿上高跟鞋也等於「公然」流露性感、「公開」的性挑逗,隨著腳跟帶動身體的移動,女人的性感也跟著「流動」,男人的眼神是無法從女人的双腿與双腳移開的。Newton若非觀察入微,不然不會說出「高跟鞋讓女人看起來既性感又危險」這句話。這也就可以理解為何在色情影片與色情刊物常賦予高高的高跟鞋那麼豐富又極盡挑逗的''腳''色。像Penthouse、Hustler最常有的画面是,或躺或站、還是双腿舉高張開的全裸女人,常會穿一双尖頭細高跟鞋,而且通常還有長短不一的鞋帶纏繞在腳踝或小腿。印證英國性心理學家Havelock Ellis在他的「性心理分析」書中說「腳或鞋依舊是女人最具誘惑力的一部份。」 一般情況,男人看不到女人的內衣;大多數情況,男人不會注意女人所穿的鞋子。縱使如此別人沒看得到,但這個女人「悅己」在乎最緊貼身體的「內衣與鞋子」,她當然是一位性感的女人。 男人縱使不懂女人的內衣與鞋子,也要有陪女人買內衣與鞋子(尤其是細跟高跟鞋)的經驗。陪女人買內衣,男人比較無法展現你與她的親密與親膩;買高跟鞋則全然不同的境界。在適當的時候,你可以彎下身公然對她「動手動腳」關心她穿起來是否舒適,欣賞她的走動與移動。一個「壞到底」的男人,得學會關愛、侍奉女伴的那双腳;你讓她的腳感到舒適,那她對你的愛是無法抽腳的。 陪她去買一双細跟高跟鞋吧!
留言0喜歡投書<餐餘酒後> 讀「時間裁縫師」憶馬德里Ritz酒店
文 Roy陳忠義 1939西班牙內戰結束,佛朗哥將軍取得政權到歐戰全面爆發之前,德國的納粹政府與英國相互角力,希望西班牙成為自己陣營的一員,因此英、德間諜在馬德里非常活躍,現實是佛朗哥的軍事獨裁與德國納粹彼此比較對味。為了扭轉劣勢,英國邱吉爾政府在正規的SIS(秘密情報局)外又新增SOE(特別行動小組),在全歐網羅各行業的人做非正式的間諜工作。 「時間裁縫師」女主角、在摩洛哥北部Tétouan(得土安)開一家高級裁縫店的裁縫師希拉,在此時空被招募為SOE的一員。招募她的英國大使館海軍專員在她重返出身地馬德里之前,給她許多訓示,包括要求她不要與之前的親友聯繫,而且只在高級的地區活動。抵達馬德里為她安排入住「皇宮飯店」一個星期。「妳住的飯店,皇宮飯店,那裡全是德國人,即使以後不住在那裡也可以常找理由過去晃晃。…妳也要常去麗茲飯店,那是納粹的另一個聚集地。」(引自「時間裁縫師」中譯本p.381,「新經典文化」出版) 從往後資料顯示,納粹官員也講究生活享受,出入當地最好的酒店餐廳、喝高檔葡萄酒、蒐藏名家畫作、骨董,納粹本身或與當地人物總有許多社交或不公開的聚會,他們的妻女或情人得穿戴得体。因此要希拉在馬德里納粹常出入的高級地段開設高級女裝製作店,收集上門訂做華服的女人那些不經意談話的內容,再交給英方分析解讀。 我非常認同英方建議她的這些場合。1999年我第一次到馬德里,我就非常喜愛這部小說所提到的Hotel Palace(皇宮飯店)、Hotel Ritz(麗茲飯店)與約定傳遞情資的Prado(普拉多)博物館,彼此相距不遠,不是鄰居就是對面,這是一個非常高級的地段。依稀記得這一區都是寬敞的林蔭大道(可能就稱Prado大道),車子雖川流不息卻也相當寧靜。晚間,路燈穿過樹蔭在寬闊的人行道塑造不同的造型,很多衣著入時的男女,不分老少總挽著手在散步顯得格外浪漫。華燈初上的時分,我慢慢走向Hotel Ritz 與Hotel Palace。 從1980年代中期我採訪酒店新聞,The Leading Hotels of the World(LHW)最吸引我的興趣,當時像四季、半島、東方快車(如今更名為Belmond公司)、文華東方、麗池-卡爾登等等知名酒店集團都還屬於這組織的會員,此外還有許多有特色、講究服務的獨立酒店,像馬德里的Palace與Ritz(屬東方快車)很早就屬LHW。這兩家酒店都是西班牙國王Alfonson(阿豐索)13世在20世紀初落成的Grande Dame(貴婦級)酒店,如今已被列入西班牙文化資產。 Ritz與Palace這兩家酒店公共區放眼所及無論是牆壁還是桌椅或是花卉的擺設、吊燈的裝置,再再流露巴黎Belle Époque時代的高雅風流與豐富的歷史。來到Ritz,我穿過一樓大廳走進角落的Bar,相較大廳的堂皇,木頭色的Bar顯得穩重、Cozy,我喝了兩杯Dry Sherry。酒店的正式餐廳就稱以該國舉世聞名的畫家Goya為名,它的陽台面對廣大庭園那幾棵錯落的老樹,以及樹蔭下的庭園造景,庭園區這就是知名的Garden餐廳。結束幾天緊湊的採訪,我很得意自己的眼光,選擇在此享受這頓浪漫怡情的晚餐,餐後點一杯Cream Sherry,接著在夜空下點燃Bolivar Belicosos Finos(這隻雪茄是以19世紀南美的Bolivar將軍為名,他率兵反抗西班牙的殖民統治爭取獨立。)(兩個月後我飛倫敦,有一晚與女兒一起在倫敦的Ritz用餐。) Hotel Palace讓人眼睛一亮的La Rotonda餐廳,頭頂是Belle Époque風格的半圓型球體,光線從圓形的玻璃屋頂穿射到大廳;寬敞舒適的Hall and Palace Bar,相傳作家海明威、超寫實畫家達利都曾是這兒的常客。它目前稱The Westin Palace屬Starwood集團的Westin系列。 Prado是值得一再造訪的博物館,它以豐富收藏西班牙18、19世紀浪漫派畫家Francisco de Goya的作品而聞名,尤以裸體的Maja與著衣的 Maja最吸引人。
留言0喜歡投書女人多睡覺有助性愛
從青春期我就「感覺」到,有足夠的睡眠,情慾就相對的昇高。我從來不相信「飽暖思淫慾」這句話,而且我總是懷疑,一個人若是腸胃填得飽飽,怎能做愛?胃塞滿食物,縱使不影響性慾,我也懷疑做愛的品質。 不只是我這個男人認知到睡眠對性愛的重要性,女人睡覺時間多,性活動也會相對提高,做愛時陰道的潤滑度也比睡眠少的女人好。看來「睡美人」不只是書中有,她就真實出現在男人的枕邊。 不久前,紐約時報登出一篇短文,根據「性醫學雜誌」在網路刊出的研究指出,戀愛中的女人,每多睡一個小時,性慾就會相對的提高,第二天性活動發生的可能性也會增加14%。更有意義的是,這研究顯示,睡眠時間平均較長的女人,在做愛時陰道的潤滑度優於睡眠時間平均較短的女人。 美國性學家早有研究,夫婦或有穩定關係的男女,最常做愛的時間是週六上午睡醒之後。主要的原因是,週六沒有趕上班的時間壓力,與上班期間相比,睡眠的時間相較要長;另一個因素是,假日第一天,彼此的心情也相較的放鬆,在床上的時間較多。女性也較能享受性愛的歡娛。 女人的性愛過程相較男人複雜、纖細,諸多客觀因素,如家務事、荷爾蒙、人際關係、如何看待自己身體等等都會影響女人對性愛的需求與滿意。在日常生活,也常聽到女人講「白天累得像狗,躺上床,閉上眼睛就隨他擺佈。」類似的話,可以想像台灣男女是怎樣性的生活。 性學家不仿調查,工時是全球數一數二長的台灣人,性生活是怎樣的圖像;但一定有很多人會說,肚子都顧不了,工作都做不完,做愛都很少還談什麼性愛。
留言0喜歡投書<餐餘酒後>哪來的文創旅館
文 Roy陳忠義 或許受「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影響(或是遺毒),這些年「文創」突然成為「政治正確」的流行,從中央到地方,似乎只要打著「文創」的旗號,各級政府花納稅人的錢就是有理;而財團挾著名號的優勢取個與「文創」有關的案子,輕易取得官方的預算而圖利自己,結果,縱使不是弊案也引起許多爭議。 走一趟「松山文創園區」我的感想那是只是集合式的賣場,感覺不到「文創」。從台灣起家在國際享有知名度的誠品書店,在園區內經營「誠品行旅」(我從英文Eslite Hotel才知道那是一家旅館,中文「行旅」我還以為是一家旅行社。該酒店未正式開幕前,我曾應邀去試菜兩次,參觀客房,我曾向當時的總經理Pony劉建議,若搭計程車請司機送我到「誠品行旅」,司機可能會把客人送到仁愛路誠品書店;要嘛,可能會聽成「誠品行李」,而造成很多困擾。不過這不是這篇文章的重點。) 不知是經營者有意,還是有些媒體把在「松山文創園區」的「誠品行旅」稱為一家「文創旅館」,我從當時參觀房間,客房內所提供給住客閱讀的一些雜誌(我不想提雜誌的名稱,因為那只是一般休閒購物的中文版雜誌而已。)可說是談不上「文創」。 當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台北富邦、誠品處在「松山文創園區」的一些爭議之中,我讀到英國The Guardian(衛報)與紐約時報的報導,有航線飛到台灣的美國United(聯合)航空,專門為它的商務艙與頭等艙乘客編印了一本文學雜誌Rhapsody,邀請當今美國A-list的作家撰稿,首次在這本機艙雜誌發表(是撰稿,而不是轉載。)這些名作家有Joyce Carol Oates、Amy Bloom、Rick Moody;有得過普立茲獎的Anthony Doerr有得過「國家書籍獎」、「福克納小說獎」的Emily St John Mandel等等。聯合航空原有的機艙雜誌Hemispheres仍繼續提供給一般艙等旅客閱讀,我曾閱讀過幾期Hemispheres,其實還是一本頗具水準、內容多元豐富的機艙雜誌。 航空公司使盡它的魅力服務客人,特別是訴求高票價的頂級客人,絕大多數的航空公司聘請5星級主廚設計菜單、選高檔食材、挑葡萄美酒、甜點或禮物、用名牌餐具,加上美麗的女空服員低身彎腰無微不至的服務,這些比較著重「物質」的層面搬到30000英呎的高空盡情展現,如今進一步要打動乘客的「心與腦」。誰說機艙雜誌只刊登該航空公司航點的旅遊景點、吃喝玩樂、逛街購物的文章,那主編也太小看讀者的素養。 1990年代我搭法航商務艙,從巴黎飛西班牙馬德里,除了一般機艙雜誌外,還有一本專為女性乘客編印的時尚流行雜誌,內容不亞於歐美的時尚流行雜誌。近年,我在美國境內搭過的JetBlue早就與老牌具有影響力的出版公司Harper Collins、Penguin Random簽訂合約取得e-books的授權,供乘客閱讀;美國知名的鐵路公司Amtrack也與Penguin Random簽約取得某些書籍數位版的版權,該公司還有「駐車作家」方案,邀請作家免費搭乘長程列車並提供餐飲。 我在1996年住進曼谷The Oriental酒店,當然得到那棟老舊的「作家廂房」一樓的Author's Lounge(作家廳)喝下午茶,但它旁邊的The Reading Room(閱讀室)更吸引我,牆壁上那些老舊木頭相框裡鑲滿了許多歐洲作家的肖像,老舊的書櫃擺滿了歐美作家的作品,古老的書桌擺著有酒店logo的筆紙,供房客在此書寫(I wish you were here)或在舒適的座椅上閱讀。而「作家廂房」四周的牆壁掛滿東南亞知名作家的照片,東南亞國協會員國的作家於1979年設立「東南亞作家獎」,頒獎典禮曾多次在曼谷東方酒店舉行。(摘自陳忠義著「時尚生活」,2000) 幾年我入住巴里島位於Jimbaran灣的Four Seasons酒店,床頭櫃有一本45頁的精裝本書:Mimpi Manis Sweet Dreams,Bedtime Stories from Bali(祝美夢 巴里島的床邊故事)收錄8篇與巴里相關的文章,編輯成書給房客閱讀,雖是如此,但在內文第1頁詳細寫明編者、圖片、原文出處,該書的設計、分色、印刷,出版時間與ISBN。足證對版權的重視與尊重。 歐美很多酒店的Bar都取名為Library Room(書房),任憑客人從書櫃上挑喜歡的文學作品,邊閱讀邊喝酒,有的還請琴師在現場演奏。或酒店集團也都有出版頗具水準與風格的雜誌供住客閱讀,像Mandarin Oriental的M O雜誌、Peninsula的Peninsula雜誌。 展現「文創」有多種方式。在澳門還未從葡萄牙政府手中交回中國之前,我曾入住才8個房間、有一百多年歷史的Bela Vista(峰景)酒店(由Mandarin Oriental集團管理經營),黃昏時候,酒店服務生到房間開夜床,同時將兩小瓶的10年份Tawny Port擺在房間的客廳桌上,免費給房客當睡前酒,Port酒就是葡萄牙的象徵。再有一年,我與女兒入住蘇格蘭愛丁堡的Balmoral酒店,在房間的化妝桌上,有一個長方銀質托盤,上面有4杯酒體顏色由淺至深的Malt Whisky,Malt Whisky就是蘇格蘭的代表。 台灣政府有心推廣文創,就應該把大部分的經費,有計畫扶植那些剛起步或需要財務支助的年輕人;大企業若有心發展文創,那應該憑自己的實力與財力去開創,如上述那些航空公司或酒店,不是與「小民」爭利。官商不要打著「文創」招牌相互勾結,汙衊了「文創」的本意與價值。
留言0喜歡投書<餐餘酒後>從雜誌封面看美國古巴關係解凍
本屆拉丁美洲高峰會於4月中在巴拿馬舉行,最引世人注意的是美國總統歐巴馬與古巴總統Raúl Castro(勞爾 卡斯楚)的會面,討論兩國在正式恢復邦交後的一些實質問題,這是自美國總統愛森豪宣佈對古巴施行貿易禁運後,54年來兩國元首首次會面,美國版的Time與The New Yorker都以古巴做封面。 去年12月17日歐巴馬突然宣布將取消美國對古巴旅遊與貿易的限制,他說「50年來證明孤立是不管用,現在該採取新的措施。」白宮風向轉變,歐巴馬可不像馬英九獨斷獨行自以為是,以黨意挾持民意愛怎麼做就怎麼做;而美國可不像台灣,最終還得國會通過才生效。由於兩國歷經半個世紀以上沒有互動,縱使將來取消經濟制裁後,還有許多實際問題得逐一克服。 美古的解凍就如同台灣早年開放與中國的互動一樣,旅遊與民間某些中小企業都比其它行業靈活。The New Yorker每年都會出版一至兩期的「旅遊」專題,4月20日這期的封面漫畫就以「明日的古巴生活」為題。一輛粉紅色的美國老式敞篷車,上有4個老美觀光客,行經一面標有「豬灣」的觀光大看板前,這面看板最上方有美古兩國的國旗與可口可樂的商標,中間最醒目的是有一頭戴著綠色軍帽、嘴中含著雪茄、手持一把長槍的肥豬,加上Porkys Cove(肥豬灣)英文字。 「豬灣」事件Bay of Pigs Invasion指的是,1961年美國甘迺迪總統任內,一群流亡美國的古巴反卡斯楚政府人士,在美國CIA的協助下入侵古巴西南部的Bahia de los Cochinos(豬灣),藉此想推翻卡斯楚政權,結果入侵失敗,甘迺迪政權的政治聲譽大受打擊,支付戰爭賠款給古巴,卡斯楚政權也更為穩固,弄得美國政府灰頭土臉。開放觀光後,美國人對這個地點應該會很有興趣。 不論美國對古巴多不友善,梵蒂岡從沒有遺忘這個以信仰天主教為主的國家,現任教宗方濟各對這次美古的解凍扮演重要的角色。1998年初當時的教宗John Paul II訪問古巴,The New Yorker的封面On the Beach(R. Sikoryak畫)是教宗與卡斯楚兩人坐在沙灘的折疊椅上看夕陽,教宗一手拿著十字架權杖、另一手手中有一杯雞尾酒,卡斯楚則一隻雪茄在手、另一邊的肩背上靠著一隻卡賓槍。很傳神的一張封面。2005年Fidel Castro因病將政權交給他的弟弟Raúl,The New Yorker畫了一隻將熄的雪茄,它的煙霧飄出卡斯楚的輪廓。真叫人拍案叫絕的一張封面。
留言0喜歡投書在Relais & Châteaux體驗傳統法蘭西生活風格
以張顯獨有的傳統法蘭西生活風格的法國Relais & Châteaux(羅萊夏朵,以下簡稱R & C)集團於今(30)日晚間在台北Bellavita舉辦一場「旅行去吧!My Châteaux Fun」酒會,與會者為Bellavita的VIP客戶。R & C亞太區市場營銷總監Angeline鄧專程由新加坡來台主持這項可說是首次直接與消費者接觸的活動;過去該組織是透過台灣的一些旅行社銷售旗下的530家會員酒店或餐廳。 針對Bellavita的母親節行銷活動,Angeline推薦14家酒店給我國消費者,其中日本2家、法國9家、英國3家;日本這兩家是位在箱根國家公園專供日本皇室度假的Gôra Kanda酒店與Asaba酒店。 精通英語法語、華裔背景的Angeline,針對羊年特別安排法國一家與羊有關的酒店,推出四天三夜兩人成行的套裝行程,那是位在法國西南部餐飲歷史豐富Dordogne(多爾多涅)省內的Château de la Treyne酒店,行程包括參觀羊乳酪廠、品嘗各種風味羊乳酪等。Treyne 是一家古老城堡改成的酒店,城堡塔樓蓋在此區聞名的Dordogne(多爾多涅)河與Lot(奇迹之地)之間,遠望城堡就像漂浮在水面上,如夢似真。酒店內的Grand Louis XII Salon餐廳享有盛名,主廚Stéphane Andrieux在2001年就拿下米其林一顆星,他的海蛰蝦飯與羊排是精典菜。 有別於其它酒店連鎖集團,1954年成立的Relais & Châteaux講究Art de Vivre(生活方式)、重視卓越的服務品質、追求精緻佳餚的熱忱。演變至今成為這組織知名的5 C特質:Character(風格特色)、Courtesy(殷勤周到)、Calm(寧靜平和)、Charm(魅力迷人)、Cuisine(精美料理),也就是說它的會員酒店或餐廳須具備這5 C的特質。 R & C每年發行一本「手冊」,2015年版厚達550頁,目前在64個國家,有530個成員,含括酒店、古老的城堡、浪漫的鄉間莊園、獨立的餐廳,以及Silversea郵輪,會員的風格屬性雖然各異,卻也多姿多彩。 1990年代我到南非採訪,第一次接觸到R & C。南非獨特的大自然、人文歷史、葡萄莊園等條件,很符合它所揭示的5 C特質,因此有很多酒店與餐廳很早就成為的成員,當時我去過開普半島上的3家酒店,目前都還是會員。 R& C另一個特色是在全球規劃9大區45條旅遊路線,稱之為La Route du Bonheur(幸福之路),分區印製這些旅遊路線的地圖,可以向該地的酒店詢問索取。當R & C還未成為今日組織的1940年代,Marcel and Nelly Tilloy兩人在法國東南方的「隆河谷地」擁有一家La Cardinale酒店,他們聯合另外7家講究餐飲的獨立酒店或餐廳,從巴黎到蔚藍海岸尼斯規劃一條名為Relais de Champagne(香檳驛站)的路線,串連精美的酒店與提供佳餚的餐廳形成一條旅遊路線,它的綽號為La Route du Bonheur(英文名為Road of Happiness)就一直沿用下來。 很多獨立的米其林餐廳也都是R & C的會員,在紐約市有7家米其林餐廳與1家旅館都屬這組織。這家旅館就是在上東區的The Surrey,是一家精品酒店,酒店的鄰居就是Café Boulud,它是Daniel餐廳名廚Daniel Boulud的一家比較Casual的餐廳,我曾多次到此用餐。Surrey酒店的餐是由Café Boulud供應;酒店知名的 Pleiades葡萄酒Bar,也是由Daniel Boulud經營。紐約市這7家會員餐廳都屬米其林級,我曾在Daniel、Per Se、Eleven Madison Park這三家餐廳與女婿女兒度過我的生日,菜精美,葡萄酒單也很精彩,小費也很可觀,帳單也讓人眼睛一亮。得感謝孩子對我的慷慨與貼心。 R & C每年都會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舉辦Gourmet Fest(美食節),邀請旗下的廚師與會,今年在加州Carmel舉行。台中Le Moût(樂沐)法式餐廳主廚陳嵐舒也出席這次盛會,紐約時報曾刊出對她的專訪。陳嵐舒之前曾在加州葡萄酒鄉知名的French Laundry餐廳工作過。 Relais & Châteaux在台灣有3個會員,它們是台中Le Moût(樂沐)法式餐廳,台北北投的三二行、烏來的馥蘭朵烏來度假酒店。
留言0喜歡投書遊耶魯大學「亨利 魯斯廳」想起
女婿Jimmy大學部畢業於耶魯大學經濟學系,有天與女兒帶我離開Manhattan(曼哈頓,他們常開玩笑對我說,我眼中的紐約只有Midtown與Downtown)去遊他的母校,聊他的大學生活、耶魯的傳奇軼事、參觀圖書館與他在校園的足跡。漫步在類似耶魯或英國牛津這類歐美偉大的大學校園裡,總讓我油然產生無限羨慕與遺憾交集的心情,常有「期待下輩子」的念頭。 在校園的一個室內公共區,看到一大堆我慕名已久的Yale Daily News(耶魯每日新聞,可以自由取閱)。這份於1878年1月問世,被認為歷史最悠久至今仍在出版的學院報紙,它的內容與觀點也常被美國主流媒體引述或轉載,許多耶魯出身的政治人或媒體人在校時都曾參與這份報紙。像保守派National Review雜誌創辦人、權威的政治評論家William F. Buckley Jr. (他的第一本書God and Man at Yale於1951年出版)就曾擔任這份報紙的社長。自由派New Republic雜誌知名評論家Michael Crowley;「新新聞」寫作領頭者、以Hiroshima(廣島)一書聞名的紐約客作家John Hersey等等知名媒體人都曾參與Yale Daily News。 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紐約客、時代雜誌等媒體有很多耶魯出身的傑出記者或普立茲獎的得主,當年在校時都曾參與Yale Daily News編務。最有名的兩位就是Time雜誌創辦人Henry Luce與Briton Hadden,當時Hadden是耶魯每日新聞的社長,Luce是編輯主任。女婿Jimmy與女兒Sharon訂閱Time與The Economist,也知道我有看Time的習慣,因此帶我去校園內位於Hillhouse Ave. 34號的Henry R. Luce Hall(亨利 魯斯廳)。於1994年落成的「亨利 魯斯廳」是亨利 魯斯基金會捐給耶魯大學一件最重要的禮物,如今它已成為知名的耶魯「國際與區域研究中心」。 我從1972年訂閱Time雜誌直到1998才停掉。我的國際觀是長期閱讀Time與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約從1984年訂閱,現已更名為International New York Times)形成的,特別是在1987年國民黨實施「戒嚴」之前,我每天瀏覽這些英文資訊,再加上我所服務的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立晚報也都訂閱諸多外文報紙雜誌。包括最基本的美國三大新聞周刊Time、Newsweek、U.S. News& World Report(已停刊)與香港出版的、報導分析與評論亞洲事務最權威的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遠東經濟評論周刊,已停刊);當時「國語日報」都會選譯最新一期的某些內容,刊登在頭版上,譯者黃驤的中英文俱佳,我看完之後,都會剪下來給那時還在小學階段的女兒閱讀。 2003年女兒在NYU讀書,第一年去紐約看她,逛Times Square是一定的,但我更有興趣是帶她到「時代廣場」附近位在西43街上的New York Times總社「朝聖」,我們父女還在時報門口拍照留念,時報從1913年就在此落腳有90年的歲月。4年後位在第8大道新的時報大樓(介於西40街與西41街間)落成,紐約時報遷到目前這個新址。 我喜愛Midtown有很多原因,之一是有許多知名的酒店與餐廳;另一個吸引我的地方是:Midtown也是許多知名媒體會集之處。除紐約時報外,像Time-Life大樓、華爾街日報與它的母公司News Corp.、ABC、NBC等等許多從大學讀新聞科系就常被提到的權威媒體都在Midtown出現在我眼前。 女兒曾在紐約中央公園西側「哥倫布圓環」的Mandarin Oriental文華東方酒店上班,該酒店的鄰居是Time Warner總部以及Hearst Tower(赫斯特大樓,想起70到90年代我常看該集團旗下的Esquire、Harper's Bazaar、Town& Country等雜誌)。在等女兒下班的時候或經過上述這些媒體的時候,我總不自覺的放慢腳步,看那些進出這些媒體的人,想像他們有甚麼三頭六臂,為何紐約這些媒體對世界有那麼大的影響力,甚至被掛上「帝國」?很多國家的政客、企業人物、藝文人士對它們愛恨交織。 至今仍熱愛媒體工作、對印刷媒體仍存浪漫情懷的我,還是「期待下輩子」看是否有機會擠身於此?
留言0喜歡投書歐洲的古典與優雅在智利發揚光大
中國古語: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這句話帶有負面的解讀,同一個品種,不同的風水與風土,結果不同。但對Carmenère與Malbec這兩個原生在法國波爾多的紅葡萄品種,前者今日在智利、後者在阿根廷發揚光大;這兩個品種原先在老家波爾多只是搭配性的角色,如今它們在異地卻獨挑大樑,有些以100%、有些以超過50%的比例釀出的紅酒,都讓葡萄酒客眼睛一亮。 智利葡萄酒生產已有450年以上的歷史,可追朔自16世紀中葉西班牙征服者引進葡萄開始,加上該國濱太平洋這側中部的地中海型氣候,歐洲主要釀酒商一職絡繹不絕於途,因此不論在釀酒技術與市場策略,智利始終非常國際化。 在智利從事進出口貿易有三十餘年的葉慶隆、葉慶和兄弟旗下的Mivino Global最近引進幾款層次豐富的葡萄酒入台。一是Santa Ema酒莊頂級的Icons系列、一是Casas del Toqui酒莊頂級的Leyenda系列。 Santa Ema創辦人Pedro Pavone Voglimo,他的故鄉是義大利頂級葡萄酒與白松露產地Piedmont,他於1917年來到智利尋求適合種葡萄釀酒的地方,發現Maipo Valley的土壤與氣候是他所需要的,就在此落腳;如今Maipo Valley已成為智利在國際最享有盛名的葡萄酒產區,它又有「南美波爾多」的美譽。 Icons系列只有兩款,一是以創辦人妻子名字命名的Catalina,一是以他的故鄉之名命名的Rivalta。Catalina 2012年分,它的葡萄選自上Maipo產區,以72%的Cabernet Sauvignon、20%的Carmenère與8%的Cabernet Franc釀成,這款酒在歐美葡萄酒雜誌都獲得很高的評價。國人對充滿陽剛、口感濃郁的Cabernet Sauvignon並不陌生;但色澤深、酸度較低、單寧相較柔和的Carmenère讓這款酒體變得圓潤柔順。它在法國橡木桶陳年14個月、瓶中熟成1年才上市。在酒杯裡呈現亮麗的紅寶石色,單寧柔順而優雅,帶有豐富的漿果香、櫻桃香、梅子李子等多層次的香氣,餘韻綿長帶有香草與菸葉香氣。 Rivalta 2012年分,葡萄選自上Maipo產區,以40%的Cabernet Sauvignon、30%的Carmenère、20%的Syrah、6%的Malbec、4%的Carignan這5個品種調混釀成。每種葡萄分別在新的法國橡木桶陳年20個月、瓶中熟成1年才上市。呈現紅寶石色澤;流露黑色水果如藍莓、黑胡椒、黑醋栗、櫻桃的香氣,並帶有巧克力香。單寧結構圓熟,口感濃郁餘韻綿長。 《 Casas delToqui 》 1994年法國波爾多Ch. Larose Trintaudon酒莊與他在智利的夥伴成立Casas del Toqui酒莊,它是一家年輕、使用現代化技術、強調環保、eco friendly的酒廠。其葡萄園主要座落在首都聖地牙哥以南100公里的上Cachapoal谷地,在目前被視為前景看好的Peumo產區,與較寒冷的Casablanca也都有葡萄園。 Toqui釀造6個系列,目前引進台的是Gran Toqui與Leyenda del Toqui這兩瓶。09年份的Gran ToquiCabernet Sauvignon以Cabernet Sauvignon90%、5%Petit Verdot、5%Syrah釀成。葡萄園位在上Cachapoal谷地。這瓶酒在新的法國橡木桶陳年至少14個月,呈現深沉的紅寶石色澤;流露黑色水果如藍莓、黑胡椒、烤咖啡、黑巧克力的香氣。單寧結構圓熟,口感濃郁餘韻綿長。被長榮航空選為商務艙用酒。 Petit verdot是波爾多的老品種,單寧高、深色澤,當它完全成熟帶有討喜的辛香味,目前在智利的Petit verdot是來歐洲的老藤至今仍然存活生產,也因為它在此逃過19世紀歐洲的葡萄根瘤蚜蟲害,葡萄藤沒有接枝循環比較好。 在國際諸多評比獲得無數佳評的Leyenda del Toqui紅酒,用6個葡萄品種調混釀成:40%Cabernet Sauvignon、20%Cabernet Franc、10%Malbec、10%Syrah、10%Petit Verdot、10%Carmenére。它在法國橡木桶熟成24個月、裝瓶在瓶中熟成12個月,釀出一款充滿野果、黑胡椒、葡萄柚等香氣的紅酒;它的口感豐富、單寧集中濃郁持久,餘韻細緻綿長。
留言0喜歡投書老式英文打字機
「多年前,一部打字機徹底顛覆我的命運。」 這是西班牙作家María Dueñas Vinuesa(杜埃尼亞斯)在她的El Tiempo Entre Costuras(時間裁縫師,2009。)這部厚厚(中譯本有606頁)小說的起頭。故事的女主角由未婚夫陪同到馬德里一家打字機行買一台義大利知名的Olivetti(奧利維蒂)打字機,結果經不起這家店經理百般挑逗、誘惑而毀婚,到頭來她人財兩空,被拋棄在摩洛哥坦吉爾一家酒店,還背負一大筆債與詐欺的罪名。(中譯本2012由「新經典文化」出版) 同樣在第一段寫道:「一台沒有生命的打字機竟然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命運,短短四天內就讓我原本的人生計畫全部化為過眼雲煙。」小說的情節加上我對西班牙、摩洛哥的著迷,讓我無法放下這本厚重的小說,可說是近年來最吸引我的一本翻譯小說,也是這4天「婦幼節」(也是同樣的四天)假期最好的讀物。 打字機也讓我想到一些事。 ※ ※ ※ 20歲以下的網路世代已無法離開email(電子郵件),但也屢屢發生郵件被竊取的情形,去年爆發美國CIA竊取德國政府電郵與監聽情事,為防止重大機密被竊,相傳有人建議使用傳統的打字機取代目前的電郵。這種建議看似荒謬,但也滿有趣的,沒想到在email與iPhone時代,有人發現問世已有上百年的打字機,其忠誠度是有價值的。 ※ ※ ※ 我是空軍「補給」官,但自稱是Air Supply(1975年在澳洲組成聞名於世的搖滾樂團)。1970年我在高雄岡山「空軍機校」接受分科教育訓練的階段,用到很多專業英文,英文「打字」是必修的課程,受訓用的是機械打字機,每打一個英文字鍵都有聲音,要換行時會發出ㄉㄧㄤ的清脆聲,打字前要動手裝紙、調字距、行距等等一些基礎訓練,當下覺得很枯燥。當年有些教官很自豪以「空軍是現代化的兵種」這句話鼓勵我們這群預官學生。後來我分發到空軍「聯勤供應司令部」的LCC,發現很多業務與英文有關。其它單位有多現代我不知道,但我分發到LCC確實是。而只有我需與美軍顧問室往來。 我的校級主管與美軍顧問室一位年輕女祕書用的都是「電動打字機」不是一般機械的打字機,用來輕巧而沒有傳統打字機的聲音。我每天要進出「顧問室」多次,同期預官羨慕我有那麼好的機會與美麗的女祕書Carol互動;其實我主要與一位我方中校聯絡官及美方一位士官互動,與Carol沒有業務關係,但我常在她那寬大的辦公桌前聊天,偶爾用Oh!Carol這首歌的頭一句叫她Oh!Carol,或再哼第二句I am but a fool,她笑笑以對。她畢業於銘傳商專不久,我們都有台北生活的經驗,愛看西片與西方文學。當時的我對她的英打速度與英語會話佩服得很,當然她也長的高挑、常穿不同花色的洋裝,很美式的穿扮;很多預官問我與她約會過沒,我總回以微笑,反正本國軍人也少出入顧問室,永遠不會有答案。 ※ ※ ※ 歐美老式的英文打字機就如中國的文房四寶,既是文字也是文化。Dear Editor(1985,致總編輯的信)這本書就用老式的英文打字機當封面。 「讀書投書」是歐美言論自由的一根柱子,通常放在言論版與「社論」並列。新聞類的Time、Newsweek(停刊又復刊)、US News& World Report(已停刊)、英國The Economist等等都在每期最前面選登來自世界各地的「讀者來信」。讀者投書必須針對該媒體的某則報導,而不是發表時論或表達個人觀點。因此來信都會寫出「貴報(刊)某日的那則新聞如何如何」,編輯部有專人編輯「讀者來信」,有時還在該則投書下方登出編輯部的意見。Time還會登出針對該期的封面配合,讓讀者了解。 Dear Editor是從Time 雜誌60年(1923-1984)的讀書投書(平均每年54000封)挑出1900封,分年代與主題(如越戰、名流)編成的一本精裝書,封面與封底就以成列的英文打字機與Time 的封面組成。 這本Dear Editor,其中收錄一封1938年蔣經國從武昌「委員長總部」寫給Time的投書,對Time錯誤、扭曲他對繼母宋美齡的態度,表達他的訝異,同時解釋宋美齡在國難期間對國家與對蔣介石的鼓勵與奉獻(p.29)。1975年蔣介石過世,Time連續兩期報導與分析這則新聞,但當時的警總把每期的報導都撕掉,台北一位讀者John Stewart投書給Time,「你們有關蔣介石過世的報導一定有許多真相與觀察,但在台灣都被撕掉。」(p.248) ※ ※ ※ 最近HBO播出Hemingway & Gellhorn(愛上海明威)這部電影,看到海明威站在打字機前「寫」稿,每打完一張就順手把完稿紙抽下,任它飄到地板,現代人已沒有這類看似隨性確是專注的場景了。
留言0喜歡投書The New Yorker 90周年與它給我的吸引力
你不可能從書的封面來判斷該本書的內容,但雜誌就不一樣,一本雜誌的調性,封面扮演一個舉足輕重的角色。 今年2月底The New Yorker(紐約客)雜誌邁入90周年,該刊請9位美術家設計9個不同的封面(讀者收到或買到該期雜誌為3張不同的封面)。「紐約客」創刊於1925年2月21日,慣例每年2月最後兩星期的合刊號,是紀念該雜誌的周年慶;封面人物Eustace Tilley這位戴高帽、著高領的仕紳,拿著一隻單眼鏡透視蝴蝶飛舞。這是該刊第一位美術主編Rea Irvin從1834年一幅諷刺d'Orsay伯爵的漫畫得到靈感,畫出這位早期維多利亞裝扮的時髦仕紳,從此這個人物成為「紐約客」的標記。 創刊號這張封面再次出現在1989年,65周年慶這期封面,自此至今,很多漫畫家根據此人物而有各種不同造型的闡述成為周年慶封面的特色。「紐約客」的內文也從這期起進入全彩的年代,縱使它還是一本以文章為主的雜誌,每期的幽默漫畫還是以黑白呈現,彩色與否似乎不是重點。 「紐約客」誕生於紐約的Jazz Age(爵士時代),創辦人也是第一任總編輯Harold Ross(羅斯)希望辦一本幽默諷刺的都會雜誌,封面要能展現紐約迷人的生活風格。1989年「紐約客」創刊65年,出版The Complete Book of Covers from the New Yorker 1925-1989(紐約客65年封面全書)這本厚重的書,逐年逐期收錄了3277幀封面。從它的封面可以看出時代的轉變,創刊後沒幾年紐約華爾街股市崩盤進入「大蕭條」(1929-33)、不久接著二次世界大戰,「看出」宴會的年代已結束。歷經這些重大變化,隨著消費(與廣告)時代的來臨,中產階級的興起等等因素,「紐約客」的內容也變得更機智、思考而成為一本嚴肅的雜誌,封面的取材也逐漸擴張到紐約曼哈頓以外的地區。 從會看報開始,我就偏好國際新聞,在沒有看到「紐約客」雜誌之前,常看到許多國際媒體引述「紐約客」如何如何說。1970年代我從台北牯嶺街舊書攤發現這本全是英文字海、內頁有許多我看不懂的幽默漫畫的雜誌(當時只覺得它的封面蠻吸引我),看這本雜誌不是自討苦吃就是太不自量力,我還是選Life、Look、Time這類有圖片的雜誌,可以看圖識字學英文。 雖是如此,每次在舊書攤發現「紐約客」,我總會挑那些吸引我的封面把它買下。90年代初期,Tower(淘兒)唱片行入台,同時也引進許多英美雜誌與周日版的報紙,其中就有「紐約客」。1990年好友許振輝到美國深造,之後在紐約「世界日報」工作(迄今),我請他幫我訂閱一年(1992-93)的「紐約客」與美國版的Time,每兩星期共4本空運寄給我(去年我們在紐約見面,我總對他千謝萬謝,雖然在美國訂雜誌很便宜,但每次空運4本雜誌,郵資很可觀,1年下來是一大筆錢)。 我收集書報雜誌與剪報之多已讓家人無法忍受,多次提出警告要我清理否則她們要動手全部肅清。2012年,女兒移居紐約前夕,加上已進入網路世代,我終於狠下心清理書報,包括訂閱30幾年的Time與收集不同版本、當年警總查禁我費心收藏到的Time、Newsweek,10餘年的Vanity Fair、Vogue等等全部拋棄,唯獨對The New Yorker狠不下心丟掉它。我經過一段時間的翻閱,有些整期留下,有的只保留封面。 美國知名作家John Updike在為「紐約客65年封面全書」寫了一篇長序,這位也是「紐約客」的作家說,你會有為丟掉過期的「紐約客」而煩惱嗎?那要怪它的封面,因為它那豐富的機智與才氣縱橫的格調,丟掉它實在太可惜。不論是該刊還是其它媒體已有不少文章探討「紐約客」的封面作品與畫家,如2005年80周年那期有4篇文章4個主題分析「紐約客」的封面,包括藝術鑑賞(介紹該雜誌的封面畫家與作品),與該雜誌的3個主題封面:愛與浪漫、旅行、書與閱讀。 墨西哥旅遊局在今年90周年這期刊登6頁的Vivan las Artes廣告專題,介紹從1925年(這年紐約客問世)以來、每個10年,該國具有代表性的藝術、文學、音樂、電影,當然最重要的點出它發生的地點才有助旅遊的推展,最後一頁是今年藝術活動的熱點。不止墨西哥,很多中美洲國家常在「紐約客」刊登文化、藝術、餐飲等主題的旅遊廣告。Neutrogena(露得清)在70周年這期(1995)刊登8頁的廣告,其中有3頁是該品牌於1956、1966、1972曾在「紐約客」登出的黑白廣告。這期還有20頁的「70年平面廣告史」廣告專刊,其中9頁是文章,其餘為產品廣告。 「紐約客」雖然也評論時事,但不像時代雜誌或經濟學人這類以報導該周世局為主軸的新聞性周刊,因此「紐約客」不像後兩本雜誌在海外印製發行國際版服務世界各地的讀者。台灣有書報進口商引進「紐約客」,但台北人通常要晚兩到三星期才看到它。 Cond'e Nast集團(旗下有Vogue、GQ、W等數十種雜誌)董事長S. I. Newhouse於1985年費盡手段以1億4千2百萬美元買下「紐約客」,當時引起美國文壇的震驚與憤怒。兩年後任命Robert Gottlieb接替William Shawn出任總編。Shawn於1952年從創辦人Ross接下第二任總編,到交棒前後35年型塑「紐約客」的風格,也因此當發佈Gottlieb接任總編,該雜誌員工與作者有一百多人示威抗議認為Gottlieb不適任(我於1987年1月在「自立晚報」副刊寫篇長文敘述這段始末)。 來自英國的Tina Brown於1992接下Gottlieb總編一職,首次任命攝影師Richard Avedon為該刊的全職員工,也是一大變化,Brown讓「紐約客」更具話題性與時尚感,讓老一輩的讀者與作者很難適應,但也莫可奈何。現 (第5) 任總編David Remnick於1998年接任,他曾擔任華盛頓郵報駐莫斯科特派員等媒體要值,所寫的Lenin's Tomb:The Last Days of the Soviet Empire(台灣有中譯本)獲1994年普立茲獎,是當今美國政壇的評論高手。
留言0喜歡投書從紐約客的中央車站封面想起
今年是The New Yorker(紐約客)問世90周年,我收藏該雜誌或撕下來的封面已有2、30年,封面漫畫已成為該刊的特色,為了不破壞作品的完整性,也是對原創者與讀者的尊重,每期「紐約客」在封面另用半頁的篇幅,印上當期的要目,將這半頁撕去,則呈現一張畫作與刊頭字。 紐約Grand Central(中央車站)、中央公園、地鐵、街頭巷尾、紐約四季等主題常成為畫家的題材。1995年2月6日的封面是一群旅客在車站大廳圍繞著正中央的「詢問處」溜冰,從詢問處上方知名的貓眼石四面鐘,就知道這就是紐約的中央車站。當年我撕下這張封面,她還是國中,之後大學畢業又到紐約讀書、工作,十多年後2012年女兒Sharon也在中央車站拍婚紗照,結婚場地就在中央車站旁的Yale Club「耶魯會館」(女婿Jimmy畢業於耶魯大學經濟系,也參加Yale Club。)從此在紐約定居。 2003年女兒進入NYU,第一年就帶她探訪紐約知名的地標與幾家較具傳統紐約客的餐廳,如Oyster Bar、21 Club(東方快車,現更名為Belmond公司旗下的餐廳)、The Four Seasons餐廳、The Carlyle(甘迺迪家族常用餐、歐洲名流常下榻)的酒店、St. Regis等。中央車站的Oyster Bar被譽為全球5大知名的火車站Oyster Bar,是中央車站最早設立的餐廳,僅是圓弧拱型、貼滿小磁磚的天花板,就讓人讚嘆不已。紐約是終年用生蠔喝酒的好地方,生蠔隨季節與產地而有變化,約半張報紙大的菜單,多樣選擇的蠔、蝦、蛤,還有當地與國際啤酒、生啤,葡萄酒。也有熟食的蠔,「紐約餐廳食譜」(英文版)收錄菜單上這道Stew Oyster(燉蠔)。 如今每趟去紐約我總還會到中央車站逛逛,看看站內周遭的文具店、逛高檔食品店、看火車路線時刻或到月台走走(想起多部有中央車站入鏡的電影,像Arthur的浪漫或North By Northwest 的驚悚),但我必到Hudson News,也停留最久,它有上千種報紙與雜誌(含知名的歐、日、阿拉伯、中等國),以及口香糖、糖果零嘴、水。站內東西側各有一家,擺設都一樣,看到乘客進出Hudson買報紙與雜誌,讓我這個從事平面媒體工作的人感到絲絲溫暖。我當然也買不少報紙與雜誌。 中央車站當年是美國鐵路大王Vanderbilt興建,站內有個Vanderbilt廳,以及車站西側有條以Vanderbilt為名的馬路紀念他;而Yale Club(含旅館)則位於Vanderbilt路與東44街交會口,面對中央車站西側入口。女兒女婿的婚訊在隔天紐約時報周日「時尚版」刊出,當天一大早,我從Yale Club下樓穿過Vanderbilt到Hudson News買了幾份紐約時報當做紀念。除介紹新人外,雙方父母的名字職業也都見報。
留言0喜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