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只有4張高腳椅的Bar,Bartender Emma帶著淺淺的笑容看我喝她調的Hayman's Old Tom Gin Martini,「如何」?我看著她說,冰一點會更好。再加一句,好的Martini要冰如前妻的心。年輕的她,不能了解這句話,先是疑惑的表情,接著意味深長的笑容完全展開。

 

重新整修過的Shangri-La台北遠東國際酒店,在敦化南路這側的Lobby Court提供三十多種Gin,還有專為Gin設計的酒單Gin Gazette(琴酒公報),在本地可說One and Only,說它是Gin Bar還比Lobby Court貼切傳神。喜愛在晚餐前喝杯Gin(當然大多情況不只一杯)的我,有預感Gin Bar會成為我的Water Hole,喝完走路就可到家。

 

Gin是屬都會型的飲料,精確的說,Gin是都會上班階層下班後喝的餐前酒,最常見的喝法是Gin and Tonic、Gimlet;國際酒店或有賣酒的美式餐廳、夜店都可看到這款清澈、透明的飲料,而且有幾個品牌可供選擇,但Gin在後者的店都只扮演「調混」的角色。基本上台北跟本不是一個喝Cocktail的都市,絕大多數人不論喝什麼酒總要敬酒、乾杯、喊拳的,類似喝Gin這種充滿歐美文化背景又是社交風格的成年人飲料,如何在台北立足?

 

Emma先將四角瓶狀的Hayman's Old Tom與雞尾酒杯擺在我面前的吧台上,她先將酒杯注滿冰塊冰杯;接著將Old Tom倒入量杯,再倒到有冰塊的調酒器、接著是Vermouth,然後Shaken。

 

呈半橢圓形、挑高三個樓層的Bar,垂掛著中式風味的長圓型吊燈,玻璃鏡面的吧台酒架,陳列各種Gin,透過玻璃的切割線條與燈光的反射,坐在Bar喝酒有一種似幻的風情;轉個身,看到敦化南路車水馬龍的車燈,你會慶幸自己茍活在台北這個工時全球數一數二長的窮忙世界,可以暫時找到一個寧靜空間。

 

不同品牌的Gin所呈現的香氣、口感也有差異,最常有的是檸檬、萊姆、迷迭、橄欖、小黃瓜等之類的綠植物香。在調好的Martini,通常會有檸檬皮裝飾或一粒綠橄欖搭配。Gin的Dry口感與綠橄欖的澀感是絕配。我告訴Emma我習慣3顆橄欖。

 

這不是Emma首次在吧台工作,之前她在酒店內38樓的mp Lounge(馬可波羅酒廊)已有3年多的經驗。我們聊起2012年,來自香港的調酒師Willy Chan(陳禮賢)在mp Lounge推出101款Martini的活動,那時她也在現場。接著我再點一杯Hayman's London Dry,做好後Emma很自然的放入串在一起的3顆橄欖。

 

以英文為主,約半張報紙尺寸的Gin Gazette(琴酒公報),有正反兩面。一面是與Gin有關的主題(全部英文),談Gin是怎樣的酒,詳列目前Gin Bar有的30多種Gin與3種Tonic(英、義、日)的名稱。另一面是除了Gin之外,其它的酒類,如葡萄酒、烈酒、啤酒、Vermouth。看到Gin Gazette黑白印刷的風格,讓我格外親切而有身處在歐美Bar的感覺,國外許多餐廳的菜單酒單總隨季節更替,或針對某些活動而有不同的設計。當年在大學讀西方報業史,特別是早期的英國報名常用Gazette這個字,像Oxford Gazette、Westminster Gazette、Daily Gazette、London Gazette、St. James Gazette等。

 

一杯Gin Martini在手,最適合「搭配」什麼音樂?聽美國George Gershwin的曲目或Percy Faith、Henry Mancini的演出,聽Frank Sinatra、Nat King Cole、Ella Fitzgerald、Tony Bennett等的演唱,還是法國的Chansons抑或巴西的Bossa Nova?我想這沒標準答案。但每天下午在Gin Bar演出的鋼琴師Florence(陳)都能彈奏這些曲目。我曾在「自立晚報」(已停刊)報導她的演出。

 

1995年Stanley(嚴長壽)還在擔任「亞都」酒店總裁,那時亞都一樓的La Brasserie每晚9點至11點半都有現場演出(唱),有一晚過了11點,客人大多離去,我還在Bar喝酒,Stanley走進餐廳,我們在鋼琴旁閒聊,聽Florence彈琴,她問Stanley喜歡聽那首歌,Stanley點電影「迷霧追魂」主題曲The First Time Ever I Saw Your Face;接著我點A Man and A Woman電影主題曲,巧的是這兩部電影都與巴黎有關。

 

之後,台北Shangri-La遠東國際酒店開幕,這十來年Florence都在台北Shangri-La演奏,目前週1至4下午3-8點、週5至週日下午6-8點都可以在Lobby Court欣賞到她的琴聲。週2至6晚間8點至11打烊,又有一位男琴師與一位美國女歌手聯合演出有爵士風味的歌曲。

 

台北Shangri-La遠東酒店內就有3個Bar,目前一樓Lobby Court以Gin為主軸,據了解,因此6樓「李白酒廊」(曾經我常逗留)以Whisky為訴求,38樓的mp Lounge(在可以抽雪茄的時代,我常去;或要在馬可波羅義大利廳用餐先去喝杯開胃酒)以各式Cocktail為主,與台北其它國際酒店相比,Shangri-La這3個Bar相對有國際氛圍。

 

Gin Martini有「雞尾酒之王」的美譽,沒有一杯酒能像Martini如此永垂不朽。從作家到漫畫家留下許多與Martini相關的作品;從007的James Bond到政治人物(尼克森、雷根、老布希都是),更不用說許多知名作家、藝術家、企業家也都是Martini的愛好者。

 

當我請Emma用Hayman's幫我做第3杯Gin Martini的時候,腦筋突然閃出美國知名女詩人、作家、劇作家、左派評論家Dorothy Parker(桃樂絲 派克)曾說過的話,我喜歡喝一杯Martini,最多兩杯,三杯之後我就躺到桌下,四杯我就跟男人睡在一起。

 

所幸,喝完第3杯後,我沒有躺到桌下,安然走回到家;但我從未試喝掉第4杯後會有什麼結果與後果。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