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書 臉紅等於酒精不耐?政府帶頭販賣恐懼!

    2020.11.02 | 12:15

    近日,衛福部及國健署頻繁宣導「喝酒臉紅=酒精不耐症=罹癌高風險」,甚至恫嚇民眾不想罹癌就必須滴酒不沾。政府部門本應恪守專業,公正客觀的傳達衛教資訊,衛福部及國健署卻用去脈絡化、販賣恐懼的方式來進行宣導,實在有違專業倫理! 我們思考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如果酒真的如此十惡不赦,為何政府下轄的台灣菸酒公司,仍然帶頭販賣酒品?事實上,就跟甜食、速食一樣,酒品如果攝取過多,當然會對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但在適當的範圍內,也有一些權威研究主張酒精對心臟病與某些類型的中風具有積極預防效果;即便是國健署大肆宣揚的失智症,法國國家衛生暨醫學院的最新研究也指出,滴酒不沾的中年人,罹患阿茲海默症的機率比適度飲酒的人高出47%! 事實上,飲酒後臉紅有多種可能性,有些人可能是酒精過敏,導致身上出現紅色斑塊,不僅是臉,脖子、肚子、手臂都可能出現發紅的現象;也有些人可能是對酒品中的特定成份過敏,如水果酒中的水果、啤酒中的酵母菌等等,此類情況只要挑對酒款,過敏導致身體發紅的機率就會大幅降低。此外,服用特定藥物、使用特定外用藥膏,或患有酒糟性皮膚炎的民眾,飲酒後也可能有臉紅反應,這種形況的臉部發紅,就並非完全是飲酒或酒精不耐症所導致。 至於國健署說的酒精不耐症,是因為部分民眾相對較缺乏代謝乙醛的能力,使微血管受到刺激擴張,產生長時間臉紅的現象。但即便是代謝能力正常者,也可能因為臉部皮下脂肪較薄,導致飲酒後較容易看出臉紅的情況。因此,酒後臉紅就等於酒精不耐症的結論,實在太過武斷! 若民眾酒後除了臉紅之外,還有呼吸困難、心悸等不適現象,請就醫檢查,由專業醫師判斷是否為酒精不耐症;若僅僅是臉紅,而無其他不適症狀,就不用自己嚇自己,畢竟只有專業診斷才能確定是否患有酒精不耐症,也奉勸政府機關,在這個假新聞甚囂塵上的時代,更應該恪守專業倫理,切莫為了達成政策目的,使得政府的衛教文宣內容農場化!
  • 投書 警惕民意魔戒 禁酒令不是萬靈丹

    2020.04.16 | 16:59

    在《魔戒》中,戴上至尊魔戒,會獲得無邊的力量,同時也會增長支配的慾望。民意就是魔戒,民粹與民主的區別,在於能不能踩住最後理性的防線。而很不幸的,種種跡象告訴我們,當代民主政治,已經透露出某種「公投式民主」的特徵,當權者經常以民意為擋箭牌規避監督,導致難以有效問責。 近日,東華大學因校方公布校園內禁止販酒、酒精飲料不得攜入教學行政區等規定躍上檯面。東華大學校方表示,之所以要禁止賣酒,是因為有部分學生在深夜群聚喝酒聚眾,校方不得不在防疫期間採取行動,避免這類群聚。 看!疫情、酒精、幼稚的大學生,我們看到了一幅爛醉的學生,播散著病毒的景象,當這些大家最憎惡的元素聚集到一起,我們有什麼理由拒絕這樣的限制呢? 1920年代的美國拒絕不了,最後迎來了禁酒令的失敗。他沒有想到,禁止酒的販賣只會讓民眾從正常的管道,轉向購買私酒。 今年3月23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想要重道覆轍,在眾人的批評與嘲笑下,不到4天就撤回了這項決定。他沒有想到,就算真的禁止了酒的販賣,如果不針對聚會行為進行規範,也只會讓民眾轉向其他的無酒集會,問題依舊沒有解決。 而在東華大學禁酒的個案中,似乎比香港禁酒更顯荒謬,不在校內買酒,難道不能到校外買酒嗎?按照校方說法,政府多年勸導不可酒駕,酒駕仍天天發生,難道也要改成禁止賣酒嗎?一間在社區中,可能就在幼稚園旁邊的便利商店可以賣酒;一間便利商店開在周圍都是成年人的地方,反而禁止賣酒?這些再簡單不過的邏輯謬誤,貴為學術殿堂的領導者,怎麼可能看不出來。 說到底,東華的校方將學生醜化成「防疫破口」的修辭運用,不過是要讓自己站到「正確的一邊」,骨子裡仍然是對大學生的歧視、對酒的歧視——他們永遠覺得大學生還是孩子,忘了大學生其實都已經成年;他們永遠覺得,酒是萬惡之源,只要除之而後快,天下便會太平。 在《魔戒》中,戴上至尊魔戒,會獲得無邊的力量,同時也會增長支配的慾望。民意就是魔戒,民粹與民主的區別,在於能不能踩住最後理性的防線。阻止愚蠢的禁酒令,就是我們踩住這條防線的第一步。
  • 投書 飲酒非罪惡 矯枉過正恐導致汙名化

    2020.01.09 | 10:17

    有句廣告台詞是「多喝水沒事、沒事多喝水」,喝水有益健康的觀念深植人心,但其實短時間內過量飲水,不僅無益,甚至會造成血液中鈉離子偏低,進而導致暈眩、抽筋、癲癇發作甚至死亡,也就是俗稱的水中毒。另外一個例子,適量維生素C可以抗氧化、促進礦物質吸收,但過量就會引起腹瀉、增加結石風險,也就是說,過猶不及都不足取。 近半年來,衛福部、國健署多次引用醫學期刊刺胳針內容,警告國人即使少量飲酒也會導致癌症風險,唯有滴酒不沾才能倖免於難,真的是這樣嗎?人人都知道過量飲酒有損身心健康,可能導致成癮,但是否因此必須做到「滴酒不沾」的程度?倒也未必,根據密西根大學2018年發表研究指出,伴侶一起小酌有助於發展正向關係、提升婚姻滿意度;法國國家衛生暨醫學研究院團隊追蹤9千位受測者發現,滴酒不沾並不一定能讓人免於失智風險,反而是輕度到中度飲酒族群,罹患阿茲海默症等神經退化性疾病的比例最低;美國化學學會亦證實龍舌蘭酒中包含有助於控制血糖、減重的成分。 由此可見,飲酒對身心健康的影響,至今仍未有定論,甚至針對不同酒品、不同飲酒量、不同性別或年齡的飲酒者,已經有許多研究呈現各異的研究成果,衛福部近期「只有把飲酒量降到零才能避免各種危害」的論述方式,實在有失嚴謹。飲酒與健康的關聯性,有賴更多科學實證,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近期衛福部、國健署的發言顯然介入過多主觀論述,犯了醫療科學的大忌! 歐美許多國家訂有「安全飲酒量」或是「低風險飲酒上限」官方建議,即考量不同年齡、性別、體質的飲酒者,代謝酒精的能力有高有低,因此身體可以負荷的酒精量也有所不同,這樣的作法才是真正幫助民眾瞭解酒精對生理的影響及代謝機制,進而學習評估自身狀況,不放縱、不矯枉過正。 衛福部、國健署身為捍衛國人健康、傳遞正確衛教知識的主管機關,應當更重視官方聲明的中立客觀,引用資料時應多方查證比較、參考多元觀點,而不是在議題尚未有共識的情況下,就主觀的選擇性呈現單方面的說法,用片面訊息誤導國人、混淆視聽,實在是公衛專業的負面教材。
  • 投書 愛之適足以害之!北市勞動局別砸了外送員的飯碗

    2019.12.25 | 19:56

    外送員的勞動環境與保險議題引發關注之後,在勞動部的輔導下,許多外送員已經加入職業工會,也有不少同行自費購買商業保險,大部分外送員都能理解在可負擔的成本下提高保障的重要性,但「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一出,再再顯示出勞動局對外送行業的不瞭解,對於團體商業險荒腔走板的規定,更讓外送員嚇出一身冷汗。外送工作的最大優勢在於高報酬,外送員與平台說穿了就是互利分潤的夥伴關係,勞動局希望透過強制業者負擔保險的方式降低職災風險,立意良善也有其必要,但盲目要求全時性保險,就像是市民租借了十分鐘的YouBike,卻要求整個月的交通意外都由市府負責,不僅不符合新經濟的工作樣態,更將外送員的飯碗置於岌岌可危的境地。美食外送此類APP接單工作不同於一般全職、兼職的工作型態,工時可能相當碎片化,例如偶爾天天上線,偶爾長達數週都不上線,若要求針對所有時段都納入保險,首要面對的問題就是保費成本,無理的政策造成業者成本浪費,外送員每單的分潤自然也被砍半。若強制規定無論上線時數,所有外送員均需加保全時保險,對平台業者而言,每天完成數十單,創造豐厚營收的外送員,和週末偶爾上線,把送餐當娛樂消遣的外送員,同樣都是一筆保費的成本,賠本生意沒人做,可以想見平台即刻起就會規定每週最低工時,則廣大為了增加收入,在本業下班之後加入送餐行列的小資族、因為種種因素不能固定時間工作的弱勢勞動者,因勞動局此「保障外送員」之舉,反而連工作的機會都沒了。另一方面,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旦不合理的保險制度產生業者難以負荷的成本時,費用自然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更高的運費及服務費,輕則嚇跑消費者,讓外送員無單可送,重則擊垮外送市場,連仰賴外送服務的餐廳業者也會受到波及,再度讓新興產業陷入一攤死水,著實不可不慎。趁著本條例尚未完成討論,沉痛呼籲台北市勞動局勿忘自身專業,別讓保障外送員的好意反而導致外送行業無單可送、無錢可賺,成為壓垮外送員的最後一根稻草。
  • 投書 別讓員警生命殞落在拒檢嫌犯的輪下

    2019.09.10 | 12:54

    月初一名即將步入禮堂的年輕員警因追逐拒檢騎士,遭吸毒的駕駛惡意衝撞而喪命的悲劇,再度勾起警眷心中的傷痛。 在第一線取締交通違規的基層員警,面對橫衝直撞的駕駛、扛著沉甸甸績效壓力,遇到拒檢逃逸的嫌犯,追與不追是最悲哀的兩難。媒體報導不斷強調這名因公殉職的薛姓員警是「取締酒駕績優王」,分局同仁也透露薛員性格熱血、個性積極,也許正因為正義感使然,才使薛姓員警不惜飛車追逐嫌犯,曾幾何時,在政府雷厲風行嚴懲酒駕的號令下,責任心與榮譽感成了基層員警的緊箍咒,社會對酒駕的同仇敵愾,成了基層員警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警匪追逐的高風險,基層員警並非不知道,除了警察及嫌犯自身的交通安全,還可能波及無辜用路人,尤其近年酒駕案件屢屢引起眾怒,社會輿論紛紛要求警方嚴格稽查,警界高層也把防制酒駕視為重中之重,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多次修法後,即使只是宿醉的機車騎士也會面臨高額罰鍰,非初犯者罰款金額還會無上限累計,難怪遇到臨檢,管他三七二十一先逃再說的民眾愈來愈多,雖然打擊犯罪、取締非法是警方職責,但讓基層員警以生命去拚搏,葬送一條又一條前途無可限量的年輕生命,顯然並不值得。 筆者並非輕忽取締交通違規的重要性,而是希望大眾能保有對基層員警的寬容與同理,「活著回去比什麼重要」一語道盡員警辛酸,是最卑微也最實際的願望。
  • 投書 家父長思維的立法 下一步是全面禁酒嗎?

    2019.04.19 | 16:09

    酒駕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問題,在接連幾起肇事案件後,除了修法加重交通罰則、《刑法》公共危險罪,還有立委打算推動《酒品危害防制法》,顯示社會對飲酒者的敵意逐漸失控,更令人擔心的是,立委對於如何回應民怨只能想到立法管制一途。 《酒品危害防制法》草案的立法動機與管制內容都令人搖頭。提案委員江啟臣、廖國棟都以飲酒造成酒駕、家暴問題為由,要求課酒捐、酒品貨架上鎖、禁止夜間販酒,身為偶爾小酌但從未酒駕、也不曾家暴的「清白」民眾,不禁想問,一個成年人自己在家飲酒,難道損害了誰的權益嗎?規規矩矩販酒的店家為何要受池魚之殃?種種管制的下一步是全面禁酒嗎?國人連理性飲酒的自由都沒有嗎? 再者,提案的立委顯然功課沒做足,就算認同社會應該更謹慎看待酒品,也應該知道現行《菸酒管理法》早就對酒品廣告、包裝警告標語、販售專區有種種限制,衛福部官員曾表示與其新立《酒品危害防制法》疊床架屋,更重要的是落實既有規範,當真是指出了重點。 如果政府因為有人以菜刀砍死人,就立法禁止夜間買刀具,或者強制在刀具包裝盒貼上大大的屍體照片示警,肯定會貽笑大方,《酒品危害防制法》的荒謬何嘗不是如此?
  • 投書 搞不清楚狀況的《酒品危害防制法》

    2019.04.09 | 10:46

    因為酒駕肇事意外頻傳,朝野立委提案修法提高罰金、加重刑責後還不夠,有國民黨立委將腦筋動到《酒品危害防制法》,主張開徵酒捐、禁止開放式貨架販酒、禁止酒促、禁止夜間販酒、公園或沙灘完全禁酒、放大警語標示,以為這樣就可以杜絕酒駕,殊不知示範了一個邏輯大滑坡。 因為有人酒駕,所以立法讓大家付出更多代價才能買到酒,照此說法,美工刀之狼性侵案後怎麼沒有立委主張買美工刀要加徵危險物品捐?碳酸飲料、高熱量的垃圾食物造成肥胖和健康問題,怎麼沒有立委修法要求便利商店零食飲料櫃全面上鎖?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的紅肉為什麼不在包裝加註警語? 飲酒在世界多國都是淵遠流長的文化,但若「過量」飲酒也會造成健康疑慮,其中重點在於區分一般理性飲酒者與問題性飲酒者,問題性飲酒者是需要專業醫療協助的病患,這些病患不會因為酒瓶不可以自己從貨架拿、警語標誌放大成50%,酒癮病症就不藥而癒,「讓買酒變得更麻煩」到頭來只是增加店員的工作量及一般消費者的困擾而已。立法 讓無辜大眾遭受池魚之殃、讓需要幫助的酒癮患者自生自滅,就是《酒品危害防制法》的解決方式,不僅粗暴、不效率,更是搞不清楚狀況。
  • 投書 課捐是門好生意

    2019.02.20 | 11:24

    全世界少見的菸捐制度,恐怕是台灣最具爭議的政策之一,除了分配正義的問題及「抽菸救長照」的邏輯矛盾,每年超過300億元菸捐收入,竟不需要繳回國庫由中央統籌支配,到底流向何方、用在何處?一直是備受爭議的問題。 以一包100元菸品為例,其中31元是菸稅、20元是菸捐,等於每一包菸都必須額外支出20%,雖然不少癮君子怨聲載道,但在「抽菸有害健康」的共識下,社會普遍接受以推廣反菸害、補貼全民健保、促進社會福利為由課徵菸捐,但立委黃國昌清查發現,主管機關國健署放任委外單位戒菸治療管理中心作假帳,以假發票、人頭帳戶每年詐領超過百萬元。更早以前,台聯黨團也曾質疑菸捐補助民間團體舉辦動漫祭、漆彈比賽,與菸害防制完全扯不上關係,甚至發包國民黨前立委侯彩鳳的私人基金會印製農民曆,疑似為特定候選人輔選,儼然衛福部小金庫。4年過去,從徵收費率、用途分配到後端的監督審核機制都弊病叢生的菸捐制度,不僅未見檢討,還連年調高,難怪引起民怨。 最關鍵的問題是,要達到以價制量、開闢財源等種種目的,明明可以透過課稅,何故堅持以「捐」代「稅」,唯一的目的就是把全國人民當作提款機,對每年300億的小金庫上下其手,最近還有開徵高糖捐、烈酒捐、檳榔捐的呼籲,想必也是看到其中「商機」吧?以捐為名行貪污舞弊之實,誰不想要分一杯羹呢?
  • 投書 立委幫倒忙?防酒駕只知道買酒測器

    2019.01.21 | 18:25

    行政院消保處近日公布15款市售一般用酒測器的抽驗結果,竟發現品質和標示全數不合格,100%的不合格率簡直「比玩具還爛」。近年酒駕問題屢次引發眾怒,立委邱泰源、林俊憲就曾提案修正〈菸酒管理法〉要求「販酒業者應於零售場所設置酒測器」,市面上也出現許多標榜「1秒快篩」、「可藍芽連線」的簡易酒測器,酒測器在市場買氣熱絡,反而是打擊酒駕的一大隱憂。 酒駕的認定,各國都是以酒測值當作客觀標準,以我國現行法律而言,呼氣酒精濃度達到0.15mg/L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超過0.25mg/L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正因為以酒測值作為定罪依據,精準度馬虎不得,就連均價動輒8-12萬的警用專業酒測器,都規定每使用1000次或逾期就必須送回原廠校正,確保酒測攔臨檢不枉不縱。而市售的酒測器品質參差,不僅無法發揮自我管理之效,反而造成誤導,行政院消保處抽驗的結果發現,不管增加多少酒精濃度,部分不合格品的檢測數值竟永遠為零,如果有民眾誤信數據而開車上路肇事,責任歸屬恐怕難以釐清。台中就曾發生人力仲介公司老闆為了不讓員工酒後開車,自費添購一台酒測器要求員工上、下班各測一次,一名任姓員工前晚喝了酒,上工前施測發現數值只有0.01,於是放心的開車上路,沒想到半路被員警攔查,酒測值竟達0.32,當場不知所措。 其次,無論是民間或政府,宣導酒駕防制總是標榜「零容忍」,但個人攜帶式酒測器反倒成為駕駛「鑽漏洞」的工具,去年三月就曾發生一名男子花費400元自購酒測器放在車上,確認酒測值0.12(低於法律容許標準)才上路,結果遇到警方攔檢重新測試,酒測值竟高達0.31涉犯公共危險罪,讓男子忿忿不平。事實上,就算喝了等量的酒,酒測值也會因為每人的身高、體重、身體狀況等有所不同,法律標準只能考量平均值,但駕駛自己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喝酒,不管是3.5%的水果酒還是40%的烈酒,都應該有「只要喝了酒就不應該開車」的認知,酒測器是用於自我管理的輔具,絕非遊走法律邊緣的工具,民眾喝完酒後自行「試探性酒測」,確保「酒駕但不會超標被罰鍰」的投機心態本身就是反酒駕政策最大的矛盾。 市售酒測器的誤差問題並非首次受到質疑,消保處抽驗的結果更是狠狠打臉提案立委,販酒通路強制設置酒測器,先不論業者有沒有權利要求客人受測,光是酒測器本身的準確度就貽笑大方,為了弭平輿論,以為買幾個酒測器就可以阻止駕駛酒後上路,顯然思慮欠周,天真的讓人不禁搖頭。
  • 投書 無限上綱的酒駕刑罰可以解決問題嗎?

    2019.01.02 | 01:23

    儘管政府高喊「酒駕零容忍」,每年仍有上萬名駕駛以身試法,置他人安全於險境,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在臉書表示將提案修法,未來酒駕致人於死者,以殺人罪論處。 台灣的酒測標準經過幾次重大車禍案件後,已下修到相當嚴格的0.15毫克,看似讓酒駕者受到嚴懲,卻也引發監獄人滿為患、法官審理負荷量倍增、累犯矯正無法落實的問題,另一方面,欠缺全面性思考,而只是發生案件就修法重罰的思維,不僅無助於對症下藥,還徒增不必要的行政資源,各縣市投入大批警力臨檢酒駕,多次進出監所的累犯卻毫無減少。 古人說:「刑期無刑」意思是刑罰本意在教育人恪守法律,從而達到無需用刑的目的,預防勝於治療,刑罰永遠是最後手段,就算沒有嚴格的罰則,意識清醒、有行為能力、認同酒駕零容忍的公民也不會酒後駕駛,讓自己與他人陷入危險,反之,就算罰鍰再高、刑期再長,對酒駕危險性缺乏認知、毫無法治觀念、缺乏判斷力的公民,也可能鋌而走險。更甚者,無限上綱的刑罰,只會讓喝醉的駕駛更想方設法躲避臨檢、避免受罰,若不幸造成死傷,再嚴苛的事後懲罰也無濟於事,讓駕駛自發性的不違反酒駕罰則,才是酒駕罰則真正的目的。 另一方面,以健全法律的角度而言,避免個案立法的現象,才能確保透過立法的「手段」達到減少酒駕肇事的「目的」。然而,酒駕案件在台灣總是引起媒體大篇幅報導,促使立法者不斷下修酒測標準、提高罰則以「順應民意」,卻流於見樹不見林的報復性立法。對於酒駕的特殊待遇,不禁讓人質疑,其他一樣可能危害用路人安全的駕駛行為,例如闖紅燈、超速、疲勞駕駛,是不是也應該比照辦理?甚至,如果有駕駛因為與乘客聊天而分心造成車禍死傷,是不是要立法「開車聊天視為殺人未遂」?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 酒駕怎麼防制?酒駕者怎麼矯正?都必須順應實際需求,當政策過度受到情緒左右,反而會適得其反。對於那些罰不怕、關不怕的酒駕累犯,顯然在決定酒駕的當下,並未考慮到法律的代價,如果要治本,就必須根除讓累犯一再酒駕的動機或理由。
  • 投書 保護兒童及青少年遠離酒飲 落實應為當務之急

    2018.11.30 | 22:31

    香港政府頒布不得販售或提供酒類給未成年人,禁令自11月30日起生效,近日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預告將修正酒類商品廣告的播放時間規範,為了避免以兒童、少年為宣傳對象,限制酒類商品廣告只能在深夜時段播放,是值得肯定的作法。 事實上,為了保護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的青少年,許多國家都設有飲酒的年齡限制,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也規定父母、監護人不得提供酒給未成年人,違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但台灣人重視節慶、講求情誼的個性,可能導致部分父母族群過早允許家中的孩子開始飲酒,例如過年喝一點酒沒關係、在家喝酒很安全沒關係。國家衛生研究院調查分析指出,約有36%的兒童曾經飲酒,香港大學研究亦發現,42.5%香港中學生的酒飲提供者竟來自父母,顯示若成人本身在法律和健康意義上缺乏對未成年禁止飲酒的理解,反而會變成兒少過早接觸酒精的罪魁禍首。 除了父母的態度外,販酒店家自律更形重要,根據衛福部統計,2013年12-17歲過去一年曾經一個人去買酒的比例達11%,且比例最高的地區為屏東縣、台東縣,統計中並未敘明理由,但很可能是非都會區的店家較疏於查驗買酒者的年齡,就算規範酒類廣告的播送時間、強制酒品包裝標示未滿18歲禁止飲酒警語,若未成年人可以輕易的買到酒,則一切讓兒少遠離酒精的保護皆形同虛設。 酒在人類文化、社交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但若不留意適時適量,也可能產生危害,尤其是身心靈尚未健全的兒童及青少年,更需要成人從旁引導建立安全、理性的飲酒觀念。
  • 投書 重罰之下必無酒駕?

    2018.11.21 | 11:44

    臺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近日拋出「酒駕致死應以準故意殺人罪論處」,無獨有偶,今年9月在KTV狂歡後酒駕造成一死二傷的23歲郭姓男子也在本月20日被台北地檢署以涉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為由,依殺人罪聲請羈押獲准。 重懲酒駕者,姑且不論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將引發眾怒的罪犯「關到死、罰到怕」一向是非常受歡迎的論述,但當一個社會開始思考如何矯正、減少、甚至預防犯罪的時候,亂世用重典是否仍是最佳解?國外的經驗顯然並非如此。 如何防制酒駕?在世界各國都讓政府傷透腦筋,崇尚嚴刑峻法的新加坡,酒駕累犯罰鍰最高1萬新加坡幣(約合新台幣22萬),致人重傷或死亡更可能被處鞭刑,還會被扣點、調高保費等等,鋪天蓋地的懲罰,就是要讓新加坡人覺得守法反而是最簡單的選擇,確實,新加坡酒駕件數從2014年到2017年小幅降低了21%,但,每年仍有2000多位酒駕者被逮捕。台灣在2013年修法將酒測標準調嚴格後,亦呈現相似趨勢,取締件數小幅降低9%,但距離「零酒駕」都還有一段長遠的路要走。 我們可以大膽的說,無論法律如何修,若無配套措施,永遠不可能根除酒駕,儘管我國酒駕件數連續五年減少,但卻有高達三成的累犯,在法律不斷調高罰鍰、累加強制險保費、甚至吊銷駕照的「威脅」下,仍然繼續酒駕上路,難道是天生神力罰不怕、關不死?顯然酒駕者不是故意挑釁法律與自己的荷包、人身自由過不去。 開名車的富二代酒駕尤其容易引起媒體爭相報導,但其實台灣近半的酒駕案都是機車,很多是工地的勞力工作者,工作期間喝藥酒提神,下班騎車回家被取締酒駕,或者喝啤酒當做休閒,隔天宿醉騎車上班途中也被取締酒駕;還有堅信「只喝一杯沒關係」、「只開一小段路回家沒關係」、「不會這麼衰」的僥倖主義者;也有部分是根本已構成疾病的酒癮者。面對這些法律意識未到位的群眾,再高的罰金、再長的刑期,終究只是事後補破網,導正缺乏對「喝酒不開車」的正確理解,或心存僥倖,或生活環境限制(沒有錢搭計程車,也沒有捷運)的不利因素,例如落實全面的酒精衛教、提供可替代的交通方案、醫療介入酒癮治療等等,才是刑罰之外真正「防制」酒駕的下一步。
  • 投書 公宅管理比興建更重要

    2018.02.09 | 12:31

    為落實在8年內興辦20萬戶的社會住宅,以及推動全國各都市舊市區及策略地區的都市更新。前些日子,「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案已經三讀通過,未來將由住都中心,協助辦理都市更新及社會住宅業務。 目前政府積極推動興辦社會住宅,正是現在台北市青年們最需要的。我也常感受到在台北市生活的壓力,在普遍低薪的大環境下,北市的房價與租金是現在年輕人沉重的負擔,不只是我,我身邊的朋友們也很多人都因此不敢結婚、不敢生小孩。 但是,即便社會住宅在推動上十分迫切,也不宜過於躁進而忘記把相關的規劃做好。以我擬參選的文山區為例,去年北市都發局預計在文山區推出近5000戶公共住宅,但卻沒有考量到文山區道路狹小並不寬敞,突如其來增加這麼多人口,對當地交通負荷會造成極大的影響。像文山區明義里原僅有1500戶,但市府規劃新建2174戶公宅,人口成長幅度暴增260%,當地人在交通、車位、居住品質都會受影響;而以文山區對外交通來說,只有羅斯福路、辛亥路,原本上下班尖峰時間就已非常壅塞,如果公宅又在文山區大量興建,在周邊交通建設沒有跟上的情況下,未來恐怕會出現「上班出不去,下班回不來」的窘狀。這對當地民眾來說,會造成不小的困擾。政府原本的美意,反倒是成了民眾的負擔。 而且北市府在此興建公宅後,不只是對周邊居民造成公共空間使用上的排擠,就連在興建與管理上也都是狀況連連,例如: 興隆2區就被師傅踢爆承包商偷工減料、也有興隆公宅住戶,向媒體投訴公宅環境吵雜、公共空間有雜物堆放,甚至有住戶在吸毒,造成住戶和其他鄰近居民的困擾與危險。像北市府這樣,連住戶安全、住戶品質的承諾都沒辦法做到,實在令人擔憂。 因此,社會住宅並不是不能多蓋,而是要蓋社會住宅時,需要有人來監督,確保政府在興建公宅時不會擠壓到原本居民應有的權益,同時也要增加公共設施與做好交通規劃;另一方面,在興建公宅與公宅管理也要確實執行管理措施,讓公宅的管理能被時刻監督,保障住戶及街坊鄰居的居住品質!   國民黨台北市議會黨團秘書 李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