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少見的菸捐制度,恐怕是台灣最具爭議的政策之一,除了分配正義的問題及「抽菸救長照」的邏輯矛盾,每年超過300億元菸捐收入,竟不需要繳回國庫由中央統籌支配,到底流向何方、用在何處?一直是備受爭議的問題。

以一包100元菸品為例,其中31元是菸稅、20元是菸捐,等於每一包菸都必須額外支出20%,雖然不少癮君子怨聲載道,但在「抽菸有害健康」的共識下,社會普遍接受以推廣反菸害、補貼全民健保、促進社會福利為由課徵菸捐,但立委黃國昌清查發現,主管機關國健署放任委外單位戒菸治療管理中心作假帳,以假發票、人頭帳戶每年詐領超過百萬元。更早以前,台聯黨團也曾質疑菸捐補助民間團體舉辦動漫祭、漆彈比賽,與菸害防制完全扯不上關係,甚至發包國民黨前立委侯彩鳳的私人基金會印製農民曆,疑似為特定候選人輔選,儼然衛福部小金庫。4年過去,從徵收費率、用途分配到後端的監督審核機制都弊病叢生的菸捐制度,不僅未見檢討,還連年調高,難怪引起民怨。

最關鍵的問題是,要達到以價制量、開闢財源等種種目的,明明可以透過課稅,何故堅持以「捐」代「稅」,唯一的目的就是把全國人民當作提款機,對每年300億的小金庫上下其手,最近還有開徵高糖捐、烈酒捐、檳榔捐的呼籲,想必也是看到其中「商機」吧?以捐為名行貪污舞弊之實,誰不想要分一杯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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