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問題,在接連幾起肇事案件後,除了修法加重交通罰則、《刑法》公共危險罪,還有立委打算推動《酒品危害防制法》,顯示社會對飲酒者的敵意逐漸失控,更令人擔心的是,立委對於如何回應民怨只能想到立法管制一途。

《酒品危害防制法》草案的立法動機與管制內容都令人搖頭。提案委員江啟臣、廖國棟都以飲酒造成酒駕、家暴問題為由,要求課酒捐、酒品貨架上鎖、禁止夜間販酒,身為偶爾小酌但從未酒駕、也不曾家暴的「清白」民眾,不禁想問,一個成年人自己在家飲酒,難道損害了誰的權益嗎?規規矩矩販酒的店家為何要受池魚之殃?種種管制的下一步是全面禁酒嗎?國人連理性飲酒的自由都沒有嗎?

再者,提案的立委顯然功課沒做足,就算認同社會應該更謹慎看待酒品,也應該知道現行《菸酒管理法》早就對酒品廣告、包裝警告標語、販售專區有種種限制,衛福部官員曾表示與其新立《酒品危害防制法》疊床架屋,更重要的是落實既有規範,當真是指出了重點。

如果政府因為有人以菜刀砍死人,就立法禁止夜間買刀具,或者強制在刀具包裝盒貼上大大的屍體照片示警,肯定會貽笑大方,《酒品危害防制法》的荒謬何嘗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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